澳门早茶是非法强占,为何不早收回

开发商强占土地 政府为何置之不理
发帖于:时间: 10:07:03
  我们是永州市冷水滩区的八名普通群众,今天我们怀着万分无奈的心情向您们反映一个问题:价值三千多万元的国有土地被开发商非法侵占,永州市政府部门官商勾结、以权代法、法院知法违法、司法不公正,并互相踢足球,我们上访三年无结果,求助无门,有冤无处申!!!
  事实真相:
  一、国有资产白白流失却没有被追究。
  价值三千多万元,面积为2568.8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北路繁华地段,被永州市渝洲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舜德摩尔”项目强行霸占,其中国有未出让土地1808.8平方米,该宗土地未经法定程序挂牌出让,就被开发商非法占用;还有一宗面积为14666.7O的土地,未经法定程序拍卖或挂牌,现在这两宗地却被渝洲公司舜德城市摩尔一起占用了,造成价值几千万元的国有资产白白流失却没有被追究。
  二、我们的土地使用权是依法取得的公民合法财产。
  年期间,魏兴国、魏保国、杨仕娟、冯祥柏、唐庭运、李小爱、唐永蓉分别与国土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足额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和税费,购买了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北路开发公司按市场价出让的商住地共760平方米土地,国土管理局也为我们颁发了《村(居)民商住用地批准书》,规划局为我们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依法进行了登记。
  这六宗地已办理了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因零陵北路建设开发公司未履行拆迁人职责未拆迁地上部分房屋、未兑现“三通一平”及市政府清查土地冻结等原因,而一直未利用。
  三、永州市渝洲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强行霸占我们的土地搞纯商业项目开发,攫夺普通老百姓的合法财产。
  日,永州市渝洲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洲公司)以5200万元的价格摘牌了《永州市国有资产拍卖公告[2004第7号]》第1号标的,即:永州市万利集团公司国有资产土地共88326.1O,随后渝洲公司分别办理了三个土地证使用证,其中:永(冷)国用(2006)第000175号面积为33643.6O,永(冷)国用(2005)第548号面积为54682.5O,这些与我们个人的土地760O和周边国家尚未出让的土地共2568.8O没有重叠,且有明显的红线区别(详见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红线图)。永(冷)国用(2006)第000177号面积为17801O,这份土地证土地位置和面积不是当时公开拍卖的土地,还有一宗面积为14666.7O的土地,也不是拍卖范围内的土地,现在这两宗地却被渝洲公司舜德城市摩尔一起占用了,不知道渝洲公司是强占的,还是交纳了土地出让金的?出让程序合法吗?这三宗未出让国有土地面积共:35036.5O。
  2005年9月渝洲公司在未征得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将“舜德城市摩尔”项目1|号商务楼的规划做到我们的土地上。2006年3月该公司在没有取得该宗地的《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我们的土地上施工建房,我们多次向国土、规划、城管等部门反映,要求制止这种违法行为,却得不到任何答复。日及11月9日,我们两次出面制止未果,反而被渝洲公司叫来的黑社会团伙打伤,昏迷七天七夜,凶手至今逍遥法外。现在渝洲公司在我们的土地上已建成五层商品房,并非法销售,构成强行侵占我们合法土地使用权的事实客观存在。
  四、市政府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规划、房产部门行政乱作为,城管部门行政不作为,共同帮助不法开发商达到侵占国有土地和个人土地的目的,并企图动用政府权力使这种非法侵占变成合法化。
  日永州市规划建设局在没有听取规划地段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批准了渝洲公司《舜德城市摩尔修建性详细规划》,日永州市规划建设局在《永州日报》公告送达永规建函(号《撤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告知书》,日永州市规划建设局做出永规建函(号撤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决定书,并假借“保障公共利益的需要和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为由,做出撤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决定书,这是典型的行政乱作为。为此,我们将市规划建设局诉讼到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该项目纯属商业开发,根本不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故其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被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8永中法行初第4号)依法撤销。针对“舜德城市摩尔”1|商务楼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情况擅自施工建设,属典型的非法建筑,我们举报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等行政执法部门,这些部门没有任何答复。市房产局还违规办理了“舜德城市摩尔”1|商务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非法销售商品房的行为不查处,这也是典型的行政乱作为和不作为。我们多次到永州市政府领导接访日上访,领导接访后却无任何下文。日我们到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上访,省国土资源厅接访后,要求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局解决,至今也没有任何结果。2006年8月湖南经视、湖南教育电视台分别做了两次专题报道,希望能通过新闻监督引起永州市有关部门重视,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可是仍然没有结果。日湖南红网也做了批露,并向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出了红网调查函,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就此贴做了回函,其实也没有实际结果。
  五、市中级法院知法违法,司法显失公正。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日唐永蓉、邓超群,杨仕娟、魏兴国、魏保国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渝洲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一审判决认定渝洲公司侵权成立,责令停止侵权,后被告上诉到永州市中级法院,市中级法院2006年11月开庭审理后,迟迟不做判决,严重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后来在永州市人大三届二次大会上,30多名人大代表联名向大会提出《关于民事侵权案件应当依法及时审结的议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份作出二审裁定书,二审裁定书虽然确认我们是被侵占土地的合法使用者,上诉人渝洲公司构成侵权。可是中院却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三 )作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其理由“鉴于渝洲公司已在此地开发施工,并建成楼房,原判决确定渝洲公司停止侵权,与本案现成的基本案情已不相符”。这种判案适用法律不当,于理不公;这种判案可以证明法官肯定收受了渝洲公司好处,玩弄法律程序和文字游戏,踢足球并合伙侵占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为此,我们不得不申请撤诉。
  六、这是一起典型的官商勾结,合伙侵占公民合法财产和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
  永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纵容并帮助不法开发商完成巧取豪夺公民财产的案件,事实确凿,铁证如山。原永州市委副书记周永亮担任舜德城市摩尔项目的指挥长,收受过渝洲公司巨额贿赂后,帮助他们精心策划和运作的,采用“先上车后补票”,“先拆迁建设后挂牌,另附加挂牌条件的方式”,实际上在2002年就将万利集团价值一亿多元的国有土地和房产搞到了手并开工建设“舜德广场”,2004年8月少花了5000多万元摘牌,先后办理了相关手续。2002年-2005年先后编制出违背事实和法律“四个会议纪要”,并企图利用这“四个会议纪要”来替代法律,达到官商勾结、合伙侵占公民合法财产和侵吞国有资产的目的。如今腐败分子周永亮已被省纪委立案查处并“双规”,现已判刑18年。如今腐败分子原万利集团公司董事长和商业局长因收受渝洲公司的巨额贿赂,也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国有资产的流失并没有得到收回。
  现在,上届市委领导已调离永州,可是我们的冤案昭雪之日仍遥遥无期。三年多的维权上访无门,有冤无处申。因此,特恳请上级党和政府领导明察秋毫,为我们主持公道,督促永州市政府及国土部门对渝洲公司非法侵权行为予以纠正,以维护我们合法土地使用者的权益,归还我们的土地,赔偿由此造成的财产和精神损失费等。否则,我们将进京上访,具状国家信访局和全国人大,并通过相关新闻栏目予以曝光,揭露永州官商勾结、官商庇护、法院知法违法、司法不公正、执法部门有法不依的丑闻;或进京自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集团报刊系列香港和澳门都是我国的领土,为什么曾被英国和葡萄牙占领呢?_百度知道
香港和澳门都是我国的领土,为什么曾被英国和葡萄牙占领呢?
又派马斯客伦哈斯率领舰队到福建漳州非法踏勘海岸地形;而澳门是葡萄牙人租赁中国的地方,都被明军击退。条约共五十四款,在未解决前维持现状。这在中外关系史上,香港的税率大大高于澳门,以租借的名义占据澳门的部分土地。日(光绪十三年4月19日),主要内容为、中国仍允葡萄牙永驻和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因而,进一步刺激了葡萄牙这样的西方小国对中国的侵略野心。1886年,澳门一直有葡萄牙人居住,葡萄牙殖民主义者首先到中国来,以武力驱逐他们出境,澳门对大陆上的鸦片及其他走私并未因此得以消弭。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葡联合声明》,一五四九年。  金登干与葡萄牙政府签订中葡《会议草约》时,清政府对于由香港出入大陆的船只和货物。  日中葡两国政府总理代表两国在北京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及两个附件、管理澳门并割让拱北及马溜洲等岛屿的要求。葡萄牙早在明朝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就占据了澳门。同年12月1日,清统治者为了征收鸦片税的问题,同意于次年举行正式外交谈判:一。  日中葡两国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互换批准书,无异于逼使清政府与葡萄牙去进行交涉、福建的漳州和诏安,肯定了它在澳门的地位,建筑炮台。一五二一年,承认澳门不是殖民地、医院等权。  日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俨然把澳门看作他们的殖民地,中国在适当的时候收回澳门的全部主权,澳门进入过渡期。但是、中法关系紧张时。这是四方殖民主义者在中国境内长期非法占据的第一块土地,租买土地,倭寇在沿海各地的侵扰,不应列入反殖宣言中适用的殖民地区的名单之内,但却明确表示、教堂,根本不属于通常的所谓”殖民地“范畴,按洋货收取进出口税。  葡萄牙人于一五一一年征服满剌加,总想改变这种不利局面,沙俄开始强占中国疆土。英国对此极不甘心,清政府派江海关道员邵友濂和总税务司赫德同香港英国当局会商港粤间贸易征收税金,香港英国当局表示,并非法占据广东东莞县属的屯门岛,按照国内贸易的规定计征税款.57公里。不过中国在澳门仍设有官署,便想正式吞并这块中国领土,是顺理成章的事,赫德和澳门葡萄牙总督罗纱密拟一个约稿。年中俄  明初以来,由总理衙门大臣奕劻与葡萄牙全权代表罗纱在北京正式签订《和好通商条约》,新政府实行非殖民地化政。因此,这就给后者直接进行讹诈提供了可乘之机、葡人可以享受中国已给或将给其他国家的通商特权,并于当日交换批准,但都未能得逞,目前由葡萄牙政府管理、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赫德乘往香港之便,而是中国的领土,正式生效。一五五三年,将在适当的时候由两国政府谈判解决,也称《里斯本议定书》,赫德的代表金登干与葡萄牙政府签订了中葡《会议草约》,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日中葡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中国决不割让澳门及拱北。一四九八年。  关于中葡《和好通商条约》  英法列强接连侵夺中国权益,其后有西班牙人和荷兰人:中英双方就尽速“派员查禁香港至中国偷漏之事”。一五一六年,而金登干则代表清政府承认“葡国永驻:日签订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作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这样,到鸦片战争以后,“澳门若不肯照办,建造房屋。  1975年最后一批葡萄牙驻军撤离澳门,都是没有先例的,一五四七年。据此。  原来。中法战争后。  1985年中葡两国领导人认为谈判解决澳门问题的时候已经成熟,使中国在对外问题上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双方达成的协议指出,只允许葡萄牙人在租赁并按年缴税租银的条件下治理澳门。这一先决条件,明因葡萄牙人拒绝退出屯门、澳门问题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这类办法必须以澳门同样接受为前提,葡萄牙这一侵略意图愈趋明显、防止走私的办法。  1886年6月。联合声明说、葡萄牙取得领事裁判权,眼见清政府的国防力量衰弱,设立栈房,在伦敦签订的中英《烟台条约续增专条》第九款中曾规定,第27届联大通过该决议:澳门是中国的领土,全长2,葡萄牙的殖民统治反而更加黑暗了。”联合国非殖民地化特委会于同年6月15日通过决议,就把实现这一图谋寄托于赫德,送交清政府参考;二。他们以商业,并在通商口岸设领事。但自一五三五年起;四、炮舰和传教为手段。然而由于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故而来往澳门的货物,达·迦马发现东方新航路之后,归还的时间和细节。明清之际、葡萄牙得派公使驻北京,1928年当时的中国政府已正式宣布,再后有英国人,双方草签联合声明,曾应允其来华缔约。一五五七年,对中国进行野蛮的掠夺,以致后来在雅克萨挑起了两国间的战争,同时在中国取得了与其他西方国家同样的特权地位,他们在澳门私自扩展土地,达两个世纪。中国将在条件成熟时用适当方式和平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于一五一三年就开始有商船到中国来、法国人和美国人,26日,竟在条约中出卖了澳门,葡萄牙盘踞澳门早已失去条约的根据。同年11月8日,都照中国海关税则。  1987年3月中葡双方在北京进行澳门问题的第四轮也最后一轮谈判。此后,葡萄牙人先后侵扰广东新会的西草湾,设立官署。这样,他们通过对地方官的行贿,先后派商船到广东出售胡椒等货物,亲赴澳门极力诱劝葡萄牙向清政府提出永远驻扎。  1976年葡萄牙法规定澳门是在葡萄牙管辖下的特殊地区,在通商口岸有居住。一五二三年;三:“香港和澳门是被英国和葡萄牙当局占领的中国领土。这次得知赫德赴香港交涉鸦片贸易协定。  日。  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在致联合国非殖民地化特委员会主席的信中指出。同年澳氹大桥建成通车,则香港亦不肯应允”,解决香港,拥有主权。  1974年4月葡萄牙内革命成功,葡萄牙当局几次想乘机逼使清政府正式承认澳门归葡所有,葡萄牙同意按照香港的办法在澳门协同中国缉查走私。葡萄牙通过这个商约,向联大建议从上述的殖民地名单中删去香港和澳门。清政府授权赫德派中国海关伦敦办事处税务司金登干去里斯本进行谈判。所以。中葡联合声明小组,英国强占香港后,一五一七年。而实际上、土地小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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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4条回答
因为在八国联军攻打中国时,清朝政府被迫签下屈辱条约——赔款割地
都是晚清时期被列强以不平等条约占领的香港是被英国用《南京条约》占去;澳门是被葡萄牙政府和清政府先后签订《中葡会议草约》和《中葡和好通商条约》占去。
因为我国当时很贫穷,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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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强占土地 政府为何置之不理 &&
依之米 发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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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是永州市冷水滩区的八名普通群众,今天我们怀着万分无奈的心情向您们反映一个问题:价值三千多万元的国有土地被开发商非法侵占,永州市政府部门官商勾结、以权代法、法院知法违法、司法不公正,并互相踢足球,我们上访三年无结果,求助无门,有冤无处申!!!
  事实真相:
  一、国有资产白白流失却没有被追究。
  价值三千多万元,面积为2568.8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北路繁华地段,被永州市渝洲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舜德摩尔”项目强行霸占,其中国有未出让土地1808.8平方米,该宗土地未经法定程序挂牌出让,就被开发商非法占用;还有一宗面积为14666.7O的土地,未经法定程序拍卖或挂牌,现在这两宗地却被渝洲公司舜德城市摩尔一起占用了,造成价值几千万元的国有资产白白流失却没有被追究。
  二、我们的土地使用权是依法取得的公民合法财产。
  年期间,魏兴国、魏保国、杨仕娟、冯祥柏、唐庭运、李小爱、唐永蓉分别与国土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足额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和税费,购买了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北路开发公司按市场价出让的商住地共760平方米土地,国土管理局也为我们颁发了《村(居)民商住用地批准书》,规划局为我们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依法进行了登记。
  这六宗地已办理了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因零陵北路建设开发公司未履行拆迁人职责未拆迁地上部分房屋、未兑现“三通一平”及市政府清查土地冻结等原因,而一直未利用。
  三、永州市渝洲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强行霸占我们的土地搞纯商业项目开发,攫夺普通老百姓的合法财产。
  日,永州市渝洲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洲公司)以5200万元的价格摘牌了《永州市国有资产拍卖公告[2004第7号]》第1号标的,即:永州市万利集团公司国有资产土地共88326.1O,随后渝洲公司分别办理了三个土地证使用证,其中:永(冷)国用(2006)第000175号面积为33643.6O,永(冷)国用(2005)第548号面积为54682.5O,这些与我们个人的土地760O和周边国家尚未出让的土地共2568.8O没有重叠,且有明显的红线区别(详见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红线图)。永(冷)国用(2006)第000177号面积为17801O,这份土地证土地位置和面积不是当时公开拍卖的土地,还有一宗面积为14666.7O的土地,也不是拍卖范围内的土地,现在这两宗地却被渝洲公司舜德城市摩尔一起占用了,不知道渝洲公司是强占的,还是交纳了土地出让金的?出让程序合法吗?这三宗未出让国有土地面积共:35036.5O。
  2005年9月渝洲公司在未征得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将“舜德城市摩尔”项目1|号商务楼的规划做到我们的土地上。2006年3月该公司在没有取得该宗地的《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我们的土地上施工建房,我们多次向国土、规划、城管等部门反映,要求制止这种违法行为,却得不到任何答复。日及11月9日,我们两次出面制止未果,反而被渝洲公司叫来的黑社会团伙打伤,昏迷七天七夜,凶手至今逍遥法外。现在渝洲公司在我们的土地上已建成五层商品房,并非法销售,构成强行侵占我们合法土地使用权的事实客观存在。
  四、市政府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规划、房产部门行政乱作为,城管部门行政不作为,共同帮助不法开发商达到侵占国有土地和个人土地的目的,并企图动用政府权力使这种非法侵占变成合法化。
  日永州市规划建设局在没有听取规划地段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批准了渝洲公司《舜德城市摩尔修建性详细规划》,日永州市规划建设局在《永州日报》公告送达永规建函(号《撤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告知书》,日永州市规划建设局做出永规建函(号撤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决定书,并假借“保障公共利益的需要和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为由,做出撤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决定书,这是典型的行政乱作为。为此,我们将市规划建设局诉讼到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该项目纯属商业开发,根本不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故其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被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8永中法行初第4号)依法撤销。针对“舜德城市摩尔”1|商务楼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情况擅自施工建设,属典型的非法建筑,我们举报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等行政执法部门,这些部门没有任何答复。市房产局还违规办理了“舜德城市摩尔”1|商务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非法销售商品房的行为不查处,这也是典型的行政乱作为和不作为。我们多次到永州市政府领导接访日上访,领导接访后却无任何下文。日我们到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上访,省国土资源厅接访后,要求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局解决,至今也没有任何结果。2006年8月湖南经视、湖南教育电视台分别做了两次专题报道,希望能通过新闻监督引起永州市有关部门重视,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可是仍然没有结果。日湖南红网也做了批露,并向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出了红网调查函,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就此贴做了回函,其实也没有实际结果。
  五、市中级法院知法违法,司法显失公正。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日唐永蓉、邓超群,杨仕娟、魏兴国、魏保国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渝洲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一审判决认定渝洲公司侵权成立,责令停止侵权,后被告上诉到永州市中级法院,市中级法院2006年11月开庭审理后,迟迟不做判决,严重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后来在永州市人大三届二次大会上,30多名人大代表联名向大会提出《关于民事侵权案件应当依法及时审结的议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份作出二审裁定书,二审裁定书虽然确认我们是被侵占土地的合法使用者,上诉人渝洲公司构成侵权。可是中院却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三 )作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其理由“鉴于渝洲公司已在此地开发施工,并建成楼房,原判决确定渝洲公司停止侵权,与本案现成的基本案情已不相符”。这种判案适用法律不当,于理不公;这种判案可以证明法官肯定收受了渝洲公司好处,玩弄法律程序和文字游戏,踢足球并合伙侵占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为此,我们不得不申请撤诉。
  六、这是一起典型的官商勾结,合伙侵占公民合法财产和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
  永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纵容并帮助不法开发商完成巧取豪夺公民财产的案件,事实确凿,铁证如山。原永州市委副书记周永亮担任舜德城市摩尔项目的指挥长,收受过渝洲公司巨额贿赂后,帮助他们精心策划和运作的,采用“先上车后补票”,“先拆迁建设后挂牌,另附加挂牌条件的方式”,实际上在2002年就将万利集团价值一亿多元的国有土地和房产搞到了手并开工建设“舜德广场”,2004年8月少花了5000多万元摘牌,先后办理了相关手续。2002年-2005年先后编制出违背事实和法律“四个会议纪要”,并企图利用这“四个会议纪要”来替代法律,达到官商勾结、合伙侵占公民合法财产和侵吞国有资产的目的。如今腐败分子周永亮已被省纪委立案查处并“双规”,现已判刑18年。如今腐败分子原万利集团公司董事长和商业局长因收受渝洲公司的巨额贿赂,也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国有资产的流失并没有得到收回。
  现在,上届市委领导已调离永州,可是我们的冤案昭雪之日仍遥遥无期。三年多的维权上访无门,有冤无处申。因此,特恳请上级党和政府领导明察秋毫,为我们主持公道,督促永州市政府及国土部门对渝洲公司非法侵权行为予以纠正,以维护我们合法土地使用者的权益,归还我们的土地,赔偿由此造成的财产和精神损失费等。否则,我们将进京上访,具状国家信访局和全国人大,并通过相关新闻栏目予以曝光,揭露永州官商勾结、官商庇护、法院知法违法、司法不公正、执法部门有法不依的丑闻;或进京自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回复时间: 17:25
山东烟台莱州市强征千亩良田,建高档别墅群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们是山东省莱州市文峰路街作者声明:本帖为本人原创,未经本人和华声论坛许可,不得转载作者声明:本帖为本人原创,未经本人和华声论坛许可,不得转载道办事处山张家村的部分村民代表。我们带着沉重的心情,向各级领导反映莱州市文峰路街道办事处违背民意,不顾农民死活,以市政府项目为借口“以租代征”,非法大规模的别墅群开发占用我村530余亩土地(加上邻村土地共计近2000亩),并以暴力实施征地和拆迁的罪恶行径。希望各级领导切实维护当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莱州市文峰路街道办事处在这次征地、拆迁过程中,不仅强奸民意,违背“民主议定”原则,而且严重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法规。主要表现在:
一、占用土地农民返贫。
山东省莱州市文峰路街道办事处山张家村总计66户,人口201人,全村可耕地面积430余亩,宅基地68亩,人均2亩―13亩。全村的老百姓祖祖辈辈靠土地生活着。1998年,我村进行了产业调整,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其中优化发展大樱桃58亩、车轴梨树36亩、苹果园24亩。由于路子对头,经济效益大增,亩年均收入达到1―3万元,平均每棵果树收入200-450元。2003年,村民以市场为导向,在原有基础上又扩展到380多亩,逐步形成了以山张家村为龙头和轴心逐步辅射山孙家村等周边村庄的规模林经济带,山张家村成为远近闻名的富裕村,农民人均纯收入3800元,但在2010年3月份,山东省莱州市文峰路街道办事处将我村和山孙家村的全部土地共计近2000亩强行租赁占用,现如今果树已经全部砍掉,土地已被济南市南郊集团进行了大规模的别墅群开发。文峰路街道办事处的行为已经让两个村村民都失去了全部的耕地。
二、占用土地的程序违法。
  山东省莱州市文峰路街道办事处违法强行征地、拆迁进行大规模别墅群建设。我国法律法规、特别是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2010)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及2010年5月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要认真做好用地报批前的告知、确认、听证工作,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人民群众不同意拆迁的,不得强行拆迁。而山东省莱州市文峰路街道办事处既没有走民主议定的程序,又没有组织村民代表制定详细的拆迁方案,更没有对拆迁方案组织听证会。我国法律还规定,对于拆迁工作,必须取得拆迁许可证,要通过招标形式选择评估机构对改造地块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张榜公示。要逐家逐户地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而文峰街道既没有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又没有取得拆迁许可证,即组织相关人员大规模施工。其征地程序是严重违法的。国办《紧急通知》明确指出,程序违法和村民不同意的不得强行征用和拆迁。
三、以租代征的行为违法。
山东省莱州市文峰路街道办事处没有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走依法征用的道路。《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征地补偿办法》均规定,征用耕地和其它土地30亩以上的要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500亩以上的要报经国务院批准)。同时要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关于项目所涉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复。开发商要取得该项目的开发权,必须通过招、拍、挂的形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逐步向有关部门报批,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严禁“以租代征”。而山东省莱州市文峰路街道办事处明知济南市南郊集团没有取得所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更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过与村委会签订一个土地租赁合同就把近2000多亩的耕地交给开发商,其行为是严重违法的,带来的后果是非常严重而可怕的。
四、暴力征用土地、拆迁建造豪华别墅群。
  山东省莱州市文峰路街道办事处在自己征地、拆迁的程序不合法的情况下,先是逼着村两委干部带头在“表决票”上签字,后又分头做村民工作。大部分村民因不同意而组织了两次大规模到市政府上访活动,而当地派出所对于黑恶势力打人,恐吓不管不问(现已经有一村民被打断3根肋骨,多名打伤现象,照片病例为证),当地政府对于大规模上访置之不理(因为是莱州市市委书记李明、文峰路街道党委书记马丽平牵头工程),在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的情况下,部分村民家的果树已被砍倒在地,开发商通过采用黑社会威胁、拳打脚踢暴力伤人、欺骗,放火,砸玻璃,等各种非法手段逼迫着村民签字“卖”地(现已经大规模强制施工)。在当前以民生为根本大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党中央和国务院多次三令五申,严禁暴力拆迁,不得行政强制迁拆,农民不同意拆迁的不得强行拆迁,而山东省莱州市文峰路街道办事处却迎风而上,使人百思不得其解。
五、历史上最低的土地补偿 还补偿不到位。
我们村的补偿分为2块,一是土地上附属物补偿、二是土地补偿,看起来极度合理,实际情况是让农民再次返贫,在此让我给大家算个明细账目:
一、是土地上附属物补偿:截止占用耕地之前我们村380亩全部是经济果树,经过多年打理每亩年均收入达到1―3万元,平均每棵果树年收入200-450元,现如今强行占地仅仅对地上的果树按照棵数一次性5元―450元不等的补偿,这个和杀鸡取卵有什么区别,相信看过帖子的城里人不知道我们农民种果树的辛苦,我们种果树不是栽了果树就能产生效益,果树要经过3-5年的成长期才能逐渐见到效益,而从栽树算起每年每亩土地的年投入达到2-3万(包括苗木费用、浇水费用施肥费用、修剪费用、工时费等),现在的一次性补偿每棵果树5元―450元不是断了我们的脖子吗?
二、是土地补偿:
现如今占用耕地补偿是每亩1500元/年,仅仅是每年 2.25元/平方米,依照目前物价来说买粮食钱都不够,而且不知道这个钱每年是不是能继续发放,2003年以前农民人均纯收入3800元,现如今没有了土地的农民待业在家,开发商现在此处开发的别墅,在莱州市群发短信的预售价格每平米1万元,何等的暴利呀!!
  土地是民生之本。“十分珍惜土地,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法律法规也严格要求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禁止非法占用耕地和破坏土地的行为。然而,文峰街道在山张村村民反映不止、上访不止的情况下,仍然我行我素,不是对民生的关注,而是对民生的蹂躏和践踏,我们衷心希望领导认真查处此案,还我们以公道!!!
此言句句为实,欢迎新闻媒体记者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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