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不是罪犯,但是他去自首了,那么他一颗心属于一个人什么行为

如果一个人骗了信任他的客户的钱而且好几个 有30多万吧 你觉得他是不是该去死了_百度知道
如果一个人骗了信任他的客户的钱而且好几个 有30多万吧 你觉得他是不是该去死了
他珐担粹杆诔访达诗惮涧是迫不得已的呢,,他知道错了,他什么都没有了 他赌博 妹妹结婚都没有参加 每天都躲着 每天都很内疚 很想他的妈妈,而且胆子还小 他很怕 他该怎么办
我有更好的答案
  死?他敢死?  他有什么资格死?  他来到这是世界,是父母生出来的  他有什么资格死?  想用死来逃避压力?  来逃避内疚?  还真够懦弱的,  比女人都不如  迫不得已?  好吧,这世界的确有无可奈何的故事  我个人认为,珐担粹杆诔访达诗惮涧  首先,他本人应该把赌博给戒掉  然后,把骗来的钱全还给主债人  没有,找份工作,把钱还上,  最后,回到妈妈的身边,做个孝子   这是唯一能解决他会内疚的方法,错了,就重新开始。   怕是没有用,谁从没怕过?
不可以,欺骗别人固然可怕,但有悔过之心就不该死。应该去承担错误带来的后果,努力的偿还。做人该有担当。尤其是男人,如果他连担当都不敢,承认错误都不敢,那就真的可以去死了,因为这样的人已经失去了尊严,就不该被人同情。每个人都会犯错误,都会有脆弱的时候,相信没有过不去的坎,需要勇气。记住,人必须要有担当!尤其是男人!
怎么感觉像我身边的一个朋友啊!他很聪明,说话很有感染力和幽默感,一直为这个朋友感到惋惜!只觉得可惜他没有把自己的优点用到正道上,聪明反被聪明给误了,如果他度过了这次苦难,希望他以后好好的过人生。犯了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无法自拔的一错再错。自己所犯的错误自己就要去负责,每个人都有做错事的时候,但主要看你能否自强,做不到这点你永远也走不出困境的,希望你摆脱困境后好好的过人生!
想办法偿还,其实当你犯了错之后去想办法去补偿,而不是用一个又一个的错误去修补之前的错误,总会过去的,只要做到问心无愧就行了
虽然很不对,无法原谅,第是换位思考一下是什么原因导致他这么做的!
他是迫不得已的呢,,他知道错了,他什么都没有了 他赌博 妹妹结婚都没有参加 每天都躲着 每天都很内疚 很想他的妈妈,而且胆子还小 他很怕 他该怎么办
错误已经铸成了,不管再怎么弥补伤疤是不会复原的,但我们要尽量去弥补!起码他知道自己错了!有那么一点悔过心!站出出来,不管结果怎么样,起码无愧于心,是吧?楼主?
骗取人家信任的人很多,是人渣。但是我们不能避免遇上人渣。所以万事小心
他是迫不得已的呢,,他知道错了,他什么都没有了 他赌博 妹妹结婚都没有参加 每天都躲着 每天都很内疚 很想他的妈妈,而且胆子还小 他很怕 他该怎么办
这要看那个人是谁了
如果是自己的话当然不该去死/阴险
好吧玩笑归玩笑
对于这个问题,惩罚是必要的,但一个生命却不是我们能够决定的,包括自己也不能!
或许当事人是因种种缘由逼不得已才犯下这个过错,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一个正当的理由,而是一个借口,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正当的行为。当事人应当替他的客户想想,他们无缘无故被骗走财产的感受,而且是被一个自己信任的人欺骗,这种感受十分难受。
这个时候最好的选择就是去自首,并偿还客户骗走的钱,向他们道歉。尽管他们或许不会再信任自己,至少自己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一个人可以活的平凡简单,可以穷苦贫困,也可以富足充实,但是最重要的是要问心无愧。是人都会犯错,但要知错就改。尽管没有所谓的物质好处,也会失去原有的朋友,但是心灵却...
钱反正是要花的,谁花不是花?被骗了,证明自己还有被利用的价值,钱就当是自己花了呗!
他是不是有原因啊?
有苦衷也说不定啊,不能只看表面吧...
自己赚钱还债吧
自己种的果要自己偿还的
先让他还了钱后,再让他悲惨的去死!
负应得的法律责任吧
还钱对方原谅你也行
能还多少是多少,参加工作,过好生活,攒钱还,30万不太多,不要继续赌博,打工五六年就还完了
不能让他死
他死了谁还钱啊
没神马啊,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各取所需,这不是骗,好死不如赖活着。好好活着吧!
真必须得该死。。。。
他是迫不得已的呢,,他知道错了,他什么都没有了 他赌博 妹妹结婚都没有参加 每天都躲着 每天都很内疚 很想他的妈妈,而且胆子还小 他很怕 他该怎么办
怎么感觉楼主本人就是那个骗子啊 ?千万别让我说中。。。。
告他!!!!
有事请呼叫警察叔叔。。。。。
他不想坐牢
那就赶紧的挣钱还账吧,死了也不是就一了百了了,还会连累家人,是自己的责任就自己承担吧,总是躲着也不是个事儿,你说呢?
死就不必了,还人钱吧!
就地死是最好了
是,可是不是我们说了算的啊
钱财都是身外的
商人就是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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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一个人被通缉去自首供出的人越多判的越重吗?_百度知道
一个人被通缉去自首供出的人越多判的越重吗?
出其他罪犯不再算作自首,属于立功,可以从轻处罚;如果供出了其他罪犯的其他犯罪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属于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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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轻重与所犯罪行和罪的严重程度来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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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最近大家都在说这个案子。我也说几句,我也认为药家鑫的行为非常恶劣,为了逃避处罚杀人灭口。但是我觉得他的自首行为还是应该被认定的。    首先我们看一下什么叫自首:    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  我们可以看到自首有两个要素:    1.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好,那我们就看看他的行为是不是构成了这两个要素。      首先是自动投案:  有人说,他已经被警察调查了,进过一次派出所了,最后是见瞒不过去,所以才承认自己罪行的,不能算自首。  这种说法没有道理,根据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自动投案的时限进行了如下解释:    (1)投案时间。投案时间是指自动投案的时限。对自动投案的时限,98年司法解释中做了较为宽松的规定,包括以下四种情况:第一,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没有被发现,犯罪人出于本人的意志向有关机关投案,自愿接受国家对其犯罪行为的否定;第二,犯罪事实已经被有关机关发现,但是还无法确定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为何人的情况下,犯罪人自动投案;第三,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已经被有关机关发现,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犯罪人自动投案;第四,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犯罪人自动投案。对以上四点的理解,应把握一个要点,就是必须发生在尚未归案之前,即也就是指犯罪分子未被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的情形。实践中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嫌疑人又逃跑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在逃跑过程中自动投案的,在司法机关追捕、通缉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自动归案的,也应视为自动归案。    从以上可以看到,别说药家鑫只是被初步进行调查,他去投案的时候,并没有被羁押也没有被监视居住,是不处于公安机关的控制之下的。其实当时警方应该没有把他列为命案的重大嫌疑人,否则也不会问几句话就给放回去了。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他的罪行已经被完全掌握,被通缉了,只要是他自己走进公安局投案,那就是自动投案。  这个其实很好理解。比如有个通缉犯,他的犯罪证据基本上已经被掌握了,然后他自己去公安局说自己犯了事,这难道就不是自动投案了?显然这是不合理的。        再说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他第一次被调查的时候,确实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是他自动投案后是进行了如实供述的,这是他自动投案后的行为。根据刑法中的解释“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没有说投案之前有过对司法机关隐瞒欺骗,在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也不算自首了。再举个例子,假如有个抢劫犯,在刚犯案之后被巡警盘问,他撒了谎并且得以脱身,后来他或者是想减轻处罚或者是良心发现,去找公安局投案并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难道这就不算自首了?也没有这种道理。    药家鑫的行为是自首无疑(公诉方对此也没有异议),根据我国法律自首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根据我国最近“少杀慎杀”的精神,对药家鑫施以缓刑的话,也不是说不过去的。      但是话又说回来,我国法律只是说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并没有说自首就一定要减轻处罚,所以即使对药家鑫没有减轻处罚,也是合法的。    综上所述,药家鑫是立即执行还是缓刑,都不算徇私枉法,这其实也是我国法律弹性较大导致的。  不过无论怎么讲,假如药家鑫真的被判缓刑,大家也不要过于激动,说什么“法律已死”。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拿钱发帖死户口本
  那我们是不是随意开车撞人杀人,就不用被判死刑了?
  药家鑫不死,法理难容,天理难容。
  超你妈占前排,没那么臭!药家银先撞你妈再八刀杀你妈然后判三缓三我们都认为法律公正!你敢回骂我就奸你女儿!
  坐等兰州被骂
  超你妈占前排,没那么臭!药家银先撞你妈再八刀杀你妈然后判三缓三我们都认为法律公正!你敢回骂我就奸你女儿!
  作者:@电人打火机 回复日期: 00:48:05 
      超你妈占前排,没那么臭!药家银先撞你妈再八刀杀你妈然后判三缓三我们都认为法律公正!你敢回骂我就奸你女儿!    ===============================================================  草拟老母,我女儿在你老母肚子里呢,你去奸吧!
    作者:yeye1999 回复日期: 00:39:46 
      拿钱发帖死户口本  ========================================================  好啊!    冤枉别人拿钱发帖,出门被车轧死
  我是弹钢琴的,而且是钢琴老师…明天我也开车去装楼主的妈和女儿…然后再下车给她们补上八刀,最后立马自首,到时候楼主也为我发个这样的贴子吧…
  作者:肖申克的赎救 回复日期: 00:45:12 
      那我们是不是随意开车撞人杀人,就不用被判死刑了?  ==================================================================  看好,我帖子里说,自首未必就一定会被减轻惩罚,你要是像马加爵那样,杀了4个,自首也没用
  作者:发现两根葱 回复日期: 00:53:15 
      我是弹钢琴的,而且是钢琴老师…明天我也开车去装楼主的妈和女儿…然后再下车给她们补上八刀,最后立马自首,到时候楼主也为我发个这样的贴子吧…              你看,我和你无怨无仇,仅仅是因为我说话你不爱听你就要杀人  你能比药家鑫马加爵强到哪里去?
  银儿,爹在此。休要屁屎烂喷!
    作者: 回复日期: 00:57:05 
      银儿,爹在此。休要屁屎烂喷!              =============================================  SB,回家给你妈送终去吧
  银儿的妈妈又要被大家玩耍几天了,可怜那老逼掉出这么个贱种出来!我当年直接把你射到狗逼里就好了!白黑不分的银儿啊!
  5毛你好,5毛再见
  在天涯人家靠理论文采正义出位而让大家都知道有这样一个红人!但银儿始终都是靠他妈垫别人身下而引以为傲!所以口语中有了一句靠你妈的逼!银儿是原型!哈哈,清明要好生祭祀你妈噢!瞧你妈那个多彩的洞穴让你黑白不分。要多瞌几个响头!
  杀人情节特别恶劣的,影响极其严重的。不用考虑自首行为。这在刑法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否则,谁都可以向药那样极其残忍的杀人了,还要狂杀多杀,然后去自首,拣条命,太值了!
  在天涯人家靠理论文采正义出位而让大家都知道有这样一个红人!但银儿始终都是靠他妈垫别人身下而引以为傲!所以口语中有了一句靠你妈的逼!银儿是原型!哈哈,清明要好生祭祀你妈噢!瞧你妈那个多彩的洞穴让你黑白不分。要多瞌几个响头!
  如果药艺术家被判处缓刑,是可以确定“法律已死”的。    一,司法实践中有弹性,但法律规则与精神,是不可模糊、不可动摇的,这是法的生命根基所在。  药艺术家的行为,本身性质之恶劣,对受害者个人及其家庭伤害之巨大,对社会公序良俗损害之深,是法官可以,也必须意识到的。在这种情况下,因药艺术家受迫性的“自首”或什么获奖证书而施以缓刑,这不是实践弹性的问题,是丧失法律原则的问题。  如果司法因这种情形下的“自首”对药艺术家这样的犯罪嫌疑人施以缓刑,法律即使没死透,也死掉十分之九了。
  杀人情节特别恶劣的,影响极其严重的。不用考虑自首行为。这在刑法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否则,谁都可以向药那样极其残忍的杀人了,还要狂杀多杀,然后去自首,拣条命,太值了!用你那点破法律水准,忽悠谁呢!哥是律师他老爹,是法官他祖师爷!楼主去忽悠白痴把
  二,法律的生命根植与其具体条文的约权威性、严肃性。我国法律中并没有任何条文规定“三好学生”、“奖励”、“家庭贫困”等因素可以作为宽宥犯罪的依据。但是在法庭上,公然允许出示这样的证据来为药艺术家脱罪,这种可笑可耻可悲的情节居然就在现实中演绎,法律如果没有死,那么就是法官刚刚死了全家,精神恍惚,忘记自己姓什么,干什么工作,以为自己是朱军叔叔,以煽情与被煽情为己任。    药艺术家的行为本身,已经证明了那些泛滥的“奖励”的荒诞和虚伪,而受害者既没有造成药艺术家的家庭困难,也没有挑唆其父母严苛地管教他,所以,药艺术家的成长经历与案情和犯罪行为没有任何关系,以一种可笑的方式使用这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东西玷污司法,法律程序的参与者、监督者、执行者,全都是活死人。    如果法律的执行者都死了,那么法律也不可能是活的。
  药家鑫有很多金,米有银子你就当他的儿吧!这样你有银子他有儿子!死也有人哭坟头了!贱货!
  拿钱发帖死户口本
  药家鑫有很多金,米有银子你就当他的儿吧!这样你有银子他有儿子!死也有人哭坟头了!贱货!
  那我们是不是随意开车撞人杀人,就不用被判死刑了?    ==================================================================    看好,我帖子里说,自首未必就一定会被减轻惩罚,你要是像马加爵那样,杀了4个,自首也没用  -------------------------------------------------------------  药家鑫的行为比马加爵更可恶,马加爵还懂得冤有头债有主不会伤及无辜,而药家鑫却能对一个素不相识无冤无仇的人痛下杀手,马加爵我们还能防范,只要平时不去惹他羞辱他就会相安无事,可对于药家鑫我们如何防范。药家鑫不死,法律就死,整个社会都要乱掉。
  三,法律具有生命力的最大价值之一,就是其独立、权威、不受干涉。而在药艺术家的案件中,法律完全彻底像一个婊子,任CCAV及其裙下的一大坨魑魅魍魉任意强暴。    判决之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司法公正,这是基本原则。但是CCAV都做了什么呢?我们试以新闻三原则来辨析之:    1,新闻的真实性原则。  新闻必须是真实的,这是基础。而CCAV对药艺术家个人品行、家庭情况的报道,来自于其一家之言,根本没有充分证据与调查,就利用话语平台帮助其提供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证据,其帮闲狗腿子嘴脸无耻之极。    2,新闻的价值原则。  新闻必须是有价值的,这是第二层。CCAV对药艺术家的报道,集中于对其个人的煽情,基本是按照艺术人生的套路去做。我们且不论其真伪,只回看案情本身:被害人从未参与钢琴艺术家的成长过程,对艺术家的家庭、个性养成等都没有任何责任,也就是说,药如何成长,家境如何,与案情没有任何直接关系,CCAV对药艺术家的报道,严重偏离新闻的价值轨道,在审判之前为被告煽情攒人气,根本毫无职业道德和基本素养。    3,新闻的伦理原则。  新闻再有价值,也不能突破伦理道德的底线。比如,未成年人镜头,必须打马赛克。药艺术家对受害者及其家庭造成的伤害,是及其巨大的、不可挽回的。受害者的家庭,显然比药艺术家弱势得多。但是,在CCAV的报道中,提前放大案件对钢琴艺术家的伤害,缩小甚至是忽略了受害人,这种严重违背伦理道德的行为,并不比刺向身体的八刀温柔。    CCAV这种猴蛇,以愚蠢恶心到不可思议的姿势,公然凌驾于法律之上先行行使证据权、甄别权,甚至是审判权,法律一次次被肏得死去活不过来,我们能不高喊“法律已死”吗?
  中国法律什么时候活过了
  药家鑫不死等于说明我拿把刀上街随便砍死一个人而不用死。大家都这样做的话整个社会还不乱了
  米有银子这龟儿并没有拿钱发帖!这龟儿是公务猿龟爹是房产商开的是王八盖,所以这龟儿怕万一哪天也出事要他给人家尽孝而自私自利的辩驳!希望哪天人家撞伤银儿的鸡妈再插十刀然后放人让龟儿帮人家开托去吧!嘿嘿,估计他龟爹恨的直骂早知道把银儿那条精虫用海盐腌了!哈哈哈
  米有银子这龟儿并没有拿钱发帖!这龟儿是公务猿龟爹是房产商开的是王八盖,所以这龟儿怕万一哪天也出事要他给人家尽孝而自私自利的辩驳!希望哪天人家撞伤银儿的鸡妈再插十刀然后放人让龟儿帮人家开脱去吧!嘿嘿,估计他龟爹恨的直骂早知道把银儿那条精虫用海盐腌了!哈哈哈
  中国的法律像是用猴皮筋编织成的,只要你有机会握住它,像扯成什么形状就扯成什么形状。在药艺术家的案子里,居然出现向现场听众调查作为判案依据这种堪称千古神作的桥段。西安法官的权力超过高法,超过全国人大,超过总书记,超过一切神,可以任意创造审判方式。    同样是杀人,他们一会儿不容辩解不许请律师不许报道速审速杀;一会儿就查看获奖证书发放调查问券扭扭捏捏考虑民意爱惜艺术,这样的法律,没有死?还不如死了。
  米有银子这龟儿并没有拿钱发帖!这龟儿是公务猿龟爹是房产商开的是王八盖,所以这龟儿怕万一哪天也出事要他给人家尽孝而自私自利的辩驳!希望哪天人家撞伤银儿的鸡妈再插十刀然后放人让龟儿帮人家开脱去吧!嘿嘿,估计他龟爹恨的直骂早知道把银儿那条精虫用海盐腌了!哈哈哈
  如果药八刀不死,那哥也可以把我的仇人全给做了,然后自首.
  【】药家鑫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必须死    
    【】小仙说:    【】药交通肇事,而后灭口。药家鑫不死,那么不仅对其他的肇事司机起到灭口的鼓励作用,也对小偷小摸,口角斗殴等等事件中的当事者起到灭口的鼓励作用。    【】杀不杀药家鑫主要是看此案子是否能给那些与药有相同想法的人以警示!  要是说药在监狱里待个10年8年就能出来了,估计好多人也会和药做一样的选择  而这种选择会给很多人的生命安全带来风险    【】“杀人偿命”之类言简意赅的观念才能在这种关头起到一定程度的阻止人去赌博的心理!!!    【】像他这样的人,这样的恶行,就是因为别人记下了他的车牌号就要杀人灭口,是极其恶劣的行为!如果这样的事开了口子,以后就不可收拾!药家鑫必须死刑!!!!    【】如果他只是撞死,我觉得多少还可以勉强接受其他的刑罚,可是撞了人还杀人灭口,这个无论如何都不能谅解,药家鑫必须死刑!!!    【】药家鑫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小仙说:    【】药交通肇事,而后灭口。药家鑫不死,那么不仅对其他的肇事司机起到灭口的鼓励作用,也对小偷小摸,口角斗殴等等事件中的当事者起到灭口的鼓励作用。    【】杀不杀药家鑫主要是看此案子是否能给那些与药有相同想法的人以警示!  要是说药在监狱里待个10年8年就能出来了,估计好多人也会和药做一样的选择  而这种选择会给很多人的生命安全带来风险    【】“杀人偿命”之类言简意赅的观念才能在这种关头起到一定程度的阻止人去赌博的心理!!!    【】像他这样的人,这样的恶行,就是因为别人记下了他的车牌号就要杀人灭口,是极其恶劣的行为!如果这样的事开了口子,以后就不可收拾!药家鑫必须死刑!!!!    【】如果他只是撞死,我觉得多少还可以勉强接受其他的刑罚,可是撞了人还杀人灭口,这个无论如何都不能谅解,药家鑫必须死刑!!!    【】药家鑫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故意杀人罪的刑事处罚量刑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1、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真他妈的起了怪了    【】好帖子都被封了,就剩他娘的这神贴在这    【】天涯是他娘神马东西    【】下面是被封的帖子    【1】『天涯杂谈』 这种对药家鑫的包庇是否丧尽天良?/publicforum/content/free/1/2127858.shtml    【2】『天涯杂谈』 谁制造了临时性强奸与激情杀人?/publicforum/content/free/1/2128529.shtml    
  【1】『天涯杂谈』 这种对药家鑫的包庇是否丧尽天良?/publicforum/content/free/1/2127858.shtml    【】作者:心悦白云
发表日期: 10:34:00   
央视对药家鑫的包庇是否丧尽天良?  文/心悦白云  昨日微博动态:央视连连为杀人者提供“平台”( 李刚之子李启明撞死女大学生后,央视为其父子提供平台,让他们通过央视痛哭流涕表示悔歉,但却没给受害者家属提供表达机会。近日,先驾车撞人再对被撞者连捅八刀致人死命的药家鑫,再次成为央视“屏上宾”。央视的此种行为在微博上受到争议与批评)引争议,短短一会就有500条回复。  @野蛮圣人:一个随手带刀,撞人不救还捅人八刀,CCTV不采访受害者,却"宽容"的给歹徒找台阶!我看不出任何教育意义,只看到一贯CCAV无耻的为权贵说话的做法!  @幸福人生研习会:央视想干神马?赚钱真的这么重要?把人心都给搞坏了,这债谁来还?从社会角度来说,央视得了小便宜,但社会替他买单!而且买的是大单,罪恶的资本主义!罪恶的收视率!他妈的。  @正太我爱你 不看还好,看了真是气啊!CCAV的妓者比日本国那些动作片的制片们更下流!!无耻啊无耻!!!你们就使出吃奶的力来培养药家鑫们吧!!!以后谁给这些无耻的砖家、妓者们来八刀,那是你们应得的!!!  wbh16899 央视已是权贵者的奴仆,是金钱至上的大亨,是腐朽的象征!这是一个常态!  zihuazhuang 觉得中国国策真该改改,富人的天下,官官相互,普通老百姓有冤无处申。对于腐败现象,老百姓说得最多的就是:“没办法,谁叫咱们没人”。  就爱吃土豆1018 央视的目标是:向钱看,向厚赚    群龙之心 中国的法是给谁定的啊,大家都知道没权 没钱就什么也没有。中国的法律是写在书里看的啊,别太认真了。    SaintAries 央视,就是那帮人自己搞着玩的地方,不叫传媒。因为他们没有传媒最基本的道德操守    天上白云 缺少公德心的央视,和个三流商业台有啥区别,白白占用社会资源。    @优客刘翔:又见CCAV :①哈尔冰宝马撞人案,1死12伤,你判定是操作失误。②,李刚之子撞人案,1死1伤,你说他悔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③钱云会被碾死,你说是正常交通事故。④药家鑫撞人杀人,连捅八刀致人死命,你说是激情杀人,让他上央视悔过。⑤呵呵,你真是我的骄傲,我为你欢呼,。  【未完接下】
  【接上文】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孔庆东也在视频中(/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46141&page=1)怒斥药家鑫泯灭人性,央视丧尽天良,极力在为杀人犯开脱,从头到尾都是在为杀人犯着想,没有一句话是考虑被害人,为受害者说的。这个新闻是毫无廉耻毫无人味的。中国正在变成一个杀人国。    说真的央视真的让我痛心到了极点!它辜负了我们全国人民对它的信任,你可以赚钱,可以提高收视率,但你不能违背了道德、良心,没有社会责任感,因为违背了道德、良心,没有社会责任感,让你赚更多的钱也是在祸害他人、危害国家,而且钱赚的越多危害越大。央视这样做不过是司马昭之心人人皆知,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你要做的就是摆好自己心中的那杆秤!那么这样你才能服众!    鲁迅说:“可惜中国人但对于羊显凶兽相,而对于凶兽则显羊相,所以即使显着凶兽相,也还是卑怯的国民。这样下去,一定要完结的。 我想,要中国得救,也不必添什么东西进去,只要青年们将这两种性质的古传用法,反过来一用就够了:对手如凶兽时就如凶兽,对手如羊时就如羊! ”,毛主席他老人家也说过:对敌人的包庇,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可笑我们中国目前是:你跟它讲法律,它给你讲人性,你跟它讲人性,它给你讲主权,你讲主权时,它给你讲要克制,你要克制时,它让你勿忘国耻,等你勿忘国耻游了过去时,发现两国已握手言欢,其实质不过是为了贪赃枉法,为自己谋取私利,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昨日微博名叫@珠海老周的在微脖上说:“看看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都有共同的特点:1,法制完善,执法公正,真正做到零容忍;2,普遍有宗教信仰;3,废除死刑不等于不予处罚,不死分分钟生不如死;4,废除死刑就是个赶时髦,最终得了便宜的也不会是普通公众”,是啊,老外都有宗教信仰,而我们中国是一个无神论国家,教仪上说人要行善,不能作恶,要乐善好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没报时间没到,即便他们国家没有法律,大多数人也不会作恶,因为这样就会得到报应。  
  【2】『天涯杂谈』 谁制造了临时性强奸与激情杀人?/publicforum/content/free/1/2128529.shtml        作者:王述东
发表日期: 8:39:00   
第一次听到临时性强奸和激情杀人是从一个朋友口中得知的,当时我以为是香港早期的两部三级片。                《临时性强奸》讲的是一个警官在一次回家的路途中看到一个漂亮姑娘,于是突然就产生了强奸她的想法,遂强奸之,事后他的律师在法庭上是这样为他辩护的:因为我的当事人在见到这个姑娘之前是没有产生强奸的想法的,是在回家的路途中遇到这个姑娘才会让他临时有了强奸她的想法,法官略一沉思说:言之有理,是这个姑娘不应该在不恰当的时候出现,但强奸又已成既定的事实,怎么办呢?审判长灵机一动:临时性强奸,从轻罚落。                  《激情杀人》就是说某市一个男子一天深夜在街上遇到一个美女,于是就强烈要求和美女发生性关系,美女不同意,那男子很是生气,一气之下,就杀了那个美女,最后法院叛那男子属于激情杀人,不判死刑,说是如果不是那位美女拒绝的行为激怒了那位男子也不至于遭此杀身之祸。                  当时我半信半疑的跟朋友说,莫非还真有其事,于是就开始百度事情的始末:日晚,两名协警邱某与蔡某带领刚参加完高考的陈某与沈某一同出去吃饭。席间,四人都喝了很多酒,陈某不胜酒力,待晚饭结束后已醉得不省人事了。为了给她醒酒,蔡某驾驶自己的现代轿车带大家到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一宾馆内开房间。到房间后,两人趁陈某醉酒没有意识、无力反抗之机,先后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待陈某酒醒有意识后,发现自己躺在宾馆房间内的床上,下身赤裸。南浔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事前并无商谋,且事后主动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给予酌情从轻处罚。      【未完接下】
  法律是维护统治阶级的,说到底,我们是屁民,是被统治阶级,不要嚷嚷了,洗洗睡吧。要想药死,我们就必须成为统治阶级,怎么才能成为,大家都知道的
  【接上文】          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一说,我是持坚决反对态度的,我觉得这是对中国《刑法》的公然挑衅,犯罪就是犯罪,强奸就是强奸,对错必须鲜明,不存在临时性即意,没有罪犯从娘胎里一钻出来就在预谋着犯罪。当然临时性即意犯罪早已成为过去,是非留给后人去评说吧。                  激情杀人现实版是这样的:日23时许,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学院长安校区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杀人后,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                  日,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律师辩称为激情杀人。                  案子我想大家都很清楚,懂得基本法律的具有健全人性的中国公民都知道该怎么判,不知道怎么判的可以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再带上一把尖刀去大街上找个妇女试试,便会自知。但其律师为了给药家鑫减轻罪罚向法庭提出了三项证据,其一是媒体刊发的药家鑫及其父母的道歉信;其二是药家鑫从小到大的十三份奖状,证明药家鑫是个优秀的学生;其三,药家鑫的同学、邻居等人,亲笔写了四份请愿书,请求法院能给药家鑫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并辩称此次杀人纯属于激情杀人。                  当然,目前这件案子还没有正式宣判,我也不敢妄加猜测,但是杀人尝命,欠债还钱,这是几千年以来的古训,我只是不明白,在这样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谁制造了临时性强奸与激情杀人呢?  
      【】小仙说:        【】药交通肇事,而后灭口。药家鑫不死,那么不仅对其他的肇事司机起到灭口的鼓励作用,也对小偷小摸,口角斗殴等等事件中的当事者起到灭口的鼓励作用。        【】杀不杀药家鑫主要是看此案子是否能给那些与药有相同想法的人以警示!    要是说药在监狱里待个10年8年就能出来了,估计好多人也会和药做一样的选择    而这种选择会给很多人的生命安全带来风险        【】“杀人偿命”之类言简意赅的观念才能在这种关头起到一定程度的阻止人去赌博的心理!!!        【】像他这样的人,这样的恶行,就是因为别人记下了他的车牌号就要杀人灭口,是极其恶劣的行为!如果这样的事开了口子,以后就不可收拾!药家鑫必须死刑!!!!        【】如果他只是撞死,我觉得多少还可以勉强接受其他的刑罚,可是撞了人还杀人灭口,这个无论如何都不能谅解,药家鑫必须死刑!!!        【】药家鑫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小仙说:            【】药交通肇事,而后灭口。药家鑫不死,那么不仅对其他的肇事司机起到灭口的鼓励作用,也对小偷小摸,口角斗殴等等事件中的当事者起到灭口的鼓励作用。            【】杀不杀药家鑫主要是看此案子是否能给那些与药有相同想法的人以警示!      要是说药在监狱里待个10年8年就能出来了,估计好多人也会和药做一样的选择      而这种选择会给很多人的生命安全带来风险            【】“杀人偿命”之类言简意赅的观念才能在这种关头起到一定程度的阻止人去赌博的心理!!!            【】像他这样的人,这样的恶行,就是因为别人记下了他的车牌号就要杀人灭口,是极其恶劣的行为!如果这样的事开了口子,以后就不可收拾!药家鑫必须死刑!!!!            【】如果他只是撞死,我觉得多少还可以勉强接受其他的刑罚,可是撞了人还杀人灭口,这个无论如何都不能谅解,药家鑫必须死刑!!!            【】药家鑫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网传的这个图片真实性如何?  世上可真有李颖?  受害人被车撞后记车牌很不要脸吗?  是不是以后被车撞了,不能记车牌了?否则,李颖也会捅啊?    
  转卖诚信,5毛一个,零售批发同价le!
  楼主是典型的人格分裂。此人如果和他现在辩论的网友见面的话,你绝对不会听到他现在这些言论,他会义愤填膺的骂药骂的比他所说的愤青还厉害。(因为害怕挨揍)其实他很可怜,在他的内心的哪个肮脏和卑微的角落他自觉很聪明,很伟大。其实他对权利又羡慕又崇拜,可惜就是得不道,只好摇尾乞怜的天天的卖弄风骚。所以在这种平台上,他就毫无廉耻的肆意表演,好叫自己的主子赏识,其实他不会懂得,在他主子的眼力他只是块烂抹布,好用但随时可以抛弃,大家不必计较他,,,他只是活着的一个躯壳,一个造粪的机器,一个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而已。。。。。。。
  【】TXM
注意一下此人的回复    【】“法律是维护统治阶级的,说到底,我们是屁民,是被统治阶级,不要嚷嚷了,洗洗睡吧。要想药死,我们就必须成为统治阶级,怎么才能成为,大家都知道的”    【】此人90%是敌特、国外反华势力的1分子!你看看他是要折射神马????    【1】    【2】    【3】    【4】    【5】
  药鸡巴不死就是你死,妈个逼的,人命关天50万就能买?一亿万万年你才在世界上走一回,多不容易,亲人的的血债怎么算?把你全家杀了十个人给你五千万怎么样?人渣。卧槽尼玛
  ,人命关天50万买?一亿万万年你才上走一回,多不容亲人的的血债怎么算全家杀了十个人给千万怎么样?人渣。卧槽尼玛
  银儿起来,爹给你把尿,顺便日你马个早皮!
  此贼必死
  中国特色
  药不死,人何以安?真要把我们都逼回成原始人不成!
  即使算自首又如何?自首就等同于从轻发落?,笑
  网络之大,无奇不有哇,楼主的意思是他无罪了?
    作者:@ 回复日期: 01:06:02 
      在天涯人家靠理论文采正义出位而让大家都知道有这样一个红人!但银儿始终都是靠他妈垫别人身下而引以为傲!所以口语中有了一句靠你妈的逼!银儿是原型!哈哈,清明要好生祭祀你妈噢!瞧你妈那个多彩的洞穴让你黑白不分。要多瞌几个响头!  ====================================================================  真不好意思,n年前我让你妈过上了母亲节,今年你又让她过上了清明节,哀............    儿啊,为父有愧啊
  作者:xhghg2003 回复日期: 07:56:09 
      网络之大,无奇不有哇,楼主的意思是他无罪了?  =================================================================  您这结论从哪里看出来的?    我只是说药家鑫如果被判死缓,也不算是枉法,怎么到你这里就变无罪了?
  作者:vegetamozart 回复日期: 07:51:01 
      即使算自首又如何?自首就等同于从轻发落?,笑  ==============================================================  笑之前先把贴看完好不好?  我有说他一定会被从轻发落么?
  作者:cy369168 回复日期: 03:06:54 
      药鸡巴不死就是你死,妈个逼的,人命关天50万就能买?一亿万万年你才在世界上走一回,多不容易,亲人的的血债怎么算?把你全家杀了十个人给你五千万怎么样?人渣。卧槽尼玛  =================================================================  要我死?你有那个本事么?    我草拟妈
    作者:@ 回复日期: 03:37:39 
    ==================================================================  还不去给你妈办丧事,跑到这里丢什么人,快滚吧
  作者:@撒玛迩汗 回复日期: 02:57:29 
      楼主是典型的人格分裂。此人如果和他现在辩论的网友见面的话,你绝对不会听到他现在这些言论,他会义愤填膺的骂药骂的比他所说的愤青还厉害。(因为害怕挨揍)其实他很可怜,在他的内心的哪个肮脏和卑微的角落他自觉很聪明,很伟大。其实他对权利又羡慕又崇拜,可惜就是得不道,只好摇尾乞怜的天天的卖弄风骚。所以在这种平台上,他就毫无廉耻的肆意表演,好叫自己的主子赏识,其实他不会懂得,在他主子的眼力他只是块烂抹布,好用但随时可以抛弃,大家不必计较他,,,他只是活着的一个躯壳,一个造粪的机器,一个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而已。。。。。。。  ===================================================================  诶?玩心理分析?  这话用在你们这群愤愤身上正好,也就在网上交的欢,今天让这个死,明天要灭了那个的,结果事实证明,你们只是一群什么事都做不了的窝囊废
  对这种傻逼贴最好是不理它,操一声走人
    作者:@电人打火机 回复日期: 01:46:27 
      米有银子这龟儿并没有拿钱发帖!这龟儿是公务猿龟爹是房产商开的是王八盖,所以这龟儿怕万一哪天也出事要他给人家尽孝而自私自利的辩驳!希望哪天人家撞伤银儿的鸡妈再插十刀然后放人让龟儿帮人家开脱去吧!嘿嘿,估计他龟爹恨的直骂早知道把银儿那条精虫用海盐腌了!哈哈哈  =================================================================  呵呵,你妈你爸已经后悔了,为毛不用那几分钟去散步呢?    生了你么个绝代煞笔出来
  LZ我草尼玛
  自首你母亲的生殖器个逼,
    作者:鬼子来了哥带路 回复日期: 01:16:36 
      杀人情节特别恶劣的,影响极其严重的。不用考虑自首行为。这在刑法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否则,谁都可以向药那样极其残忍的杀人了,还要狂杀多杀,然后去自首,拣条命,太值了!用你那点破法律水准,忽悠谁呢!哥是律师他老爹,是法官他祖师爷!楼主去忽悠白痴把  ==================================================================  麻烦转嫁您把刑法或者司法解释中关于“杀人情节特别恶劣的,影响极其严重的。不用考虑自首行为。”这段贴上来,让大家看看
  法官已死
  回贴到此结束,也别骂这溅人了,人家拿钱发贴,养个小白操容易吗她?
  只有杀了药家鑫,才能更好的教育那些给他说情的同学,给那些学生一个活生生的教材,如果药家鑫计谋得逞,就会教育出来一大批像药家鑫一样的畜生!!
    作者:@白色和谐 回复日期: 08:34:05 
      LZ我草尼玛  ==================================================================  回家找你妈去,她脱光了等着你呢
  刚才看了,这个.孔庆东对药家鑫的评论 我在百度搜的.    不知道,大家看了没有.    刚才看了,这个.孔庆东对药家鑫的评论 我在百度搜的.    不知道,大家看了没有.    刚才看了,这个.孔庆东对药家鑫的评论 我在百度搜的.    不知道,大家看了没有.    刚才看了,这个.孔庆东对药家鑫的评论 我在百度搜的.    不知道,大家看了没有.    刚才看了,这个.孔庆东对药家鑫的评论 我在百度搜的.    不知道,大家看了没有
  狗养的的楼猪,说来说去还你女马比都是狗吠
  楼主,尼妈喊你回家去收药家给你的钱了,收到钱后赶紧去给尼爹妈做癌症手术了。  祝福楼主下次在路上走着,被XX家鑫撞一下,然后再捅八刀。如果你还活着,你再来发帖。  大家为啥一定要药家畜生死?他若不死,马加爵何罪之有?  你这种拿钱发帖的人,小心报应。
      别动不动就开骂阿,杂谈快成WC了    LZ对我朝法律的分析还是有道理的。      
  楼主,你不就没有银子么?做点善事,给自己积点德,赚钱的路多得很,何必如此下作?  人与畜生之所以不同,人是有底线的,而你已经没有了底线。。。
  我正考虑怎么解决仇人的办法又不用赔命,楼主谢谢你以后也帮我发个这样的贴支持我下哦,但如果我一不小心撞到你的家人还望你别生气哦
      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                        ---------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公报            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望着《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公报》害怕,多次将此贴删除。        他们是逃脱不掉法律的严惩!             万般无奈来上网,        发帖求助党中央。        冤屈已有五年整,        黑恶势力仍嚣张。        有理有据何处讲,        警匪勾结是潍坊。        土匪横行民遭殃,        山东护黑是真相。        民不聊生求中央,        上下齐心打豺狼。        百度搜索“潍坊土匪社会”见详情。  
    作者:hawkfly110 回复日期: 08:51:52 
      楼主,你不就没有银子么?做点善事,给自己积点德,赚钱的路多得很,何必如此下作?    人与畜生之所以不同,人是有底线的,而你已经没有了底线。。。  ==================================================================  君子固穷,哈哈,我才不会为了钱发帖呢    有这种NC想法的,想必有收钱发帖的经验
    作者:蜀山老子 回复日期: 08:51:56 
      我正考虑怎么解决仇人的办法又不用赔命,楼主谢谢你以后也帮我发个这样的贴支持我下哦,但如果我一不小心撞到你的家人还望你别生气哦  ===============================================================  哦,哦,哦你妈个头啊!    就你这样的窝囊废,能干成什么?  
  杀人的无罪? 呼吁严惩杀人者的人都叫暴民? 不可理喻.
  作者:jzlws 回复日期: 08:49:25 
              别动不动就开骂阿,杂谈快成WC了        LZ对我朝法律的分析还是有道理的。  ====================================================================  这帮玩意就像打了鸡血一样,鸡冻得很    我无非就是对药家鑫的行为分析了一下,我也没说他一定要免死才算公道,就这样这帮玩意还恨不得杀了我呢,哈哈,真是好玩    
    作者:@酱了个酱 回复日期: 09:05:02 
      杀人的无罪? 呼吁严惩杀人者的人都叫暴民? 不可理喻.  ====================================================================  您这两个结论从哪里得出来的?    你确定没有回错贴?
    作者:@hawkfly110 回复日期: 08:48:14 
      楼主,尼妈喊你回家去收药家给你的钱了,收到钱后赶紧去给尼爹妈做癌症手术了。    祝福楼主下次在路上走着,被XX家鑫撞一下,然后再捅八刀。如果你还活着,你再来发帖。    大家为啥一定要药家畜生死?他若不死,马加爵何罪之有?    你这种拿钱发帖的人,小心报应。  =================================================================  我知道你爹得了睾丸癌,你妈肺癌晚期,但是也不要这么鸡冻么。    你有什么根据说我拿钱发帖?
    作者:JHABCABC 回复日期: 08:45:24 
      刚才看了,这个.孔庆东对药家鑫的评论 我在百度搜的.      不知道,大家看了没有.      刚才看了,这个.孔庆东对药家鑫的评论 我在百度搜的.      不知道,大家看了没有.      刚才看了,这个.孔庆东对药家鑫的评论 我在百度搜的.      不知道,大家看了没有.      刚才看了,这个.孔庆东对药家鑫的评论 我在百度搜的.      不知道,大家看了没有.      刚才看了,这个.孔庆东对药家鑫的评论 我在百度搜的.      不知道,大家看了没有                        这位教授不是说中国要像朝鲜学习,金二胖很伟大的那个么?
  杀你全家后自首,楼主认为如何判?
  LZ是疯狗
    作者:@feizhu322 回复日期: 09:10:38 
      LZ是疯狗            你是疯驴
  呵呵,楼主你对互动造势还很在行的嘛!嘿嘿,慢慢玩儿,争取把帖子拱到首页
  俺再给你来一大哄:下去,换名角儿出来
    作者:@和尚要倒霉了 回复日期: 09:21:37 
      俺再给你来一大哄:下去,换名角儿出来  ====================================================================  要看名角,带V的那么多,你何必进这贴呢?    您这不是没事找事么?    
    作者:其俊05 回复日期: 09:09:29 
      杀你全家后自首,楼主认为如何判?  =================================================================  从以往案例来看,杀死两人以上,自首也是要死定的    但就药家鑫这种情况,杀死一人,无辱尸毁尸等情节,判死缓还是有不少的
  呵呵,又楼主又开始装B了不是,那V你小子看着就不眼气?我可不太相信呦
  今天看你顺眼,就帮你注点儿水
  作者:米有银子 回复日期: 10:08:29   但就药家鑫这种情况,杀死一人,无辱尸毁尸等情节,判死缓还是有不少的  --------------------------------    故意杀人,情节恶劣是有的吧。。    在现在道德日益沦丧的情况下,药违背了道德的底线。。    在交通事故的历史上从所未见吧。。    因此不能开这个先河,药家鑫必死。。    但更应该深究的,是什么样的教育造成了药如此扭曲的人格。。    我们的教育真的要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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