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过能参加居委会换届选举信息选举候选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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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3年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社区党委(总支)、居委会:
2013年,我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将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区委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区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区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相关要求,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协商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党员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广纳群言、广集民智,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社区组织班子。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改善社区组织领导班子结构,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进一步提高我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夯实社区基层基础;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使之成为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进一步强化居民委员会职能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城市社会生活共同体,为打造“美丽东新、幸福家园”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启动阶段
(一)时间安排
按照“先党组织后居民委员会”的原则,我街道社区组织换届工作于2013年4月份全面推开,社区党组织、纪委换届选举工作在6月底基本完成,社区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体在7月底前基本完成。
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和法规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职数配备和任职条件
1、职数配备
1、党委建制的社区,党委委员一般5—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2名(其中专职党委副书记1名);党总支建制的社区,党总支委员一般5—7名,其中党总支书记1名,党总支副书记1-2名(其中专职党总支副书记1名)。
2、社区居委会成员职数依法应配备5—9名,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2名,委员若干名,具体职数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根据社区规模和工作需要核定,报区政府备案。
3、社区纪委委员一般3—5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一般由社区党委专职副书记或专职党务工作者兼任)。
2、资格条件
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纪委和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带领党员、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3)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创新能力,熟悉基层管理和社区建设,热心社区事业并具备必要的社区工作时间,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应具备必要的党务工作知识;(4)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原则上要有两年以上党龄,能干满一届,即男57周岁以下,女52周岁以下。
以下五种情况人员不能确定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纪委和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1)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2)被劳教或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3)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4)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5)丧失行为能力的。在换届选举过程中,一经发现候选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自动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3、班子结构
通过换届,社区组织正职队伍要以45周岁左右为主体,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较为合理的梯次结构;大专以上文化的人数比例达到80%以上。注重选举优秀年轻党员和大学生社工担任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换届,街道至少有1名35周岁以下的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社区“两委”正职;原则上每个社区有1名28周岁以下的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社区“两委”成员;努力做到平均每个撤村建居社区有1—2名优秀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担任社区“两委”成员。优先考虑有社区党务工作经验的同志进入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提倡社区民警和群团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兼任社区“两委”成员。鼓励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负责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兼任社区“两委”成员。可结合实际增设一定比例的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兼职委员数量根据社区情况确定,从严把握,不占职数。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可以交叉任职。书记、主任是否实行“一肩挑”,街道按照“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来确定。
(三)程序要求和方法步骤
1、调查摸底。社区要全面、准确掌握本辖区党员和居民的基本情况及有关选举动态。
2、制定方案。各社区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社区组织换届工作方案。社区根据换届工作要求,提出换届工作的时间安排、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纪委和居务监督委员会班子组成人数、结构、选举方式等,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街道审批。
3、做好工作报告。社区组织要认真组织起草工作报告,总结本届工作,并对下届工作提出意见。同时要广泛征求广大党员、居民对工作报告的意见,修改完善工作报告,为社区组织换届打好基础。
4、现任班子及其成员民主评议和离任审计。换届选举前,街道要对现任社区班子及其成员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开展民主评议。
5、开展宣传培训。换届选举前,街道对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社区要组织党员和居民学习有关选举知识。社区要加强对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社区要通过发布公告、发放公开信等方式,公布换届工作相关信息,使广大党员群众了解换届工作的意义以及领导班子的职位职数、任职条件、报名人员范围、程序、方法等。
三、实施阶段
(一)社区党组织换届
1、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向社区党组织书面推荐报名。其中党员(群众)推荐的须10人以上联名,并征得被推荐人本人同意。报名人员中,符合资格条件的党委(总支)委员不得少于8-12人,纪委委员不得少于6人。街道社区组织换届工作指导小组做好对推荐人选资格审查工作。
2、民主推荐。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通过召开社区党员会议进行民主推荐,产生候选人初步提名人选。社区党员人数少于150人的,参加民主推荐的党员人数一般不少于本社区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社区党员人数超过150人的,参加民主推荐的党员人数一般不少于100人。
3、信任投票。组织候选人初步提名人选与群众代表见面,对候选人初步提名人选进行民主协商和信任投票。参加民主协商和信任投票的群众代表一般包括:社区工作者、居民代表、驻区主要单位党组织代表,本社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代表,具体人数由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一般不少于50人。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街道党工委根据党员民主推荐以及群众民主协商和信任投票情况,按照超过社区党组织成员职数一定比例的人数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街道党工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特别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在考察基础上,由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并差额票决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将候选人预备人选予以公示。社区党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差额为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候选人预备人选要向党员群众公开竞职承诺、服务承诺、辞职承诺。
5、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社区党组织换届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员人数比较多的,经街道党工委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150名。选举前,党组织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过程及基本情况。候选人应作自我介绍。选举采取以下方式:先由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再由新选出的委员会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可设立秘密划票处。选举应公开计票,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6、选举结果报批。选举结果经过规定程序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名单报街道党工委批准。
7、举行任职承诺。社区党组织换届结束后,组织新当选的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以“向党旗宣誓、对居民承诺”为主题,开展“任职宣誓承诺”活动。
(二)、社区居委会换届
社区居民委员会都要实行直接选举方式进行。对整个社区拆、回迁等特殊情况的社区,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同意,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可采取户代表、居民小组代表选举等其他方式进行。居民委员会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因特殊原因不能进行本届选举的,需经区人民政府批准。
&&& (1)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9人(单数)组成,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社区党组织书记原则上应经推选担任选委会主任。选委会主要职责是:确定换届选举工作人员;搞好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组织提名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处理选举纠纷。选委会成员应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敢于坚持原则、主持正义,有一定的组织能力。选委会成员被提名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并决定参加选举的,应退出选委会,其缺额按照推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递补。对无故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选委会成员,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可终止其职务,并按照会议推选结果依法递补。
(2)推选居民代表。居民代表的推选工作,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和主持,一般在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进行。推选居民代表前,应根据社区规模明确本社区居民代表的人数,科学合理的分配辖区单位、社会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代表名额以及推选方法。每个居民小组推选1名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一般以居民小组为单位进行推选,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产生2至3名居民代表。推选居民代表应当有推选单位半数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按票数从高到低产生。在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总数中要设置党员和女性比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随意更换居民代表。
(3)制定换届选举办法。社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社区换届选举办法。重点要放在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职数、任职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程序、选票的认定等选举程序方法上。选举办法须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4)选民资格认定。居民成为选民应该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年龄条件。至选举日必须年满18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二是户籍关系条件。户籍在本市、居住在本社区;户籍关系在本社区但不居住在本社区;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职业的居民;或在本社区“两委一站”工作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三是政治条件。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驻社区的辖区单位,经书面申请、居民代表会议同意的,原则上按每个单位一名选民代表核定,其委托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委托书进行选民登记。
(5)候选人提名和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实行差额选举,正式候选人应当多于应选名额1—2人。提名的候选人多于正式候选人人数时,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召集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进行预选,按得票多少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
(6)正式投票。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一般应采取召开大会形式,设立中心投票站,选举大会一般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进行。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半数以上选票者当选。对于无法确定是否有效的选票,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研究确定是否有效,无效选票应计入选票总数。
(7)公布选举结果。经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计算得票数后,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当场宣布当选人的姓名、职务以及其他得票人的姓名及得票数,并公告选举结果,同时报街道备案。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或未参加自荐而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
要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号)精神,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中,同步健全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一般为5至7名,其中主任原则上由社区纪委书记兼任。
四、总结阶段
1、完成交接工作。在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产生后,应当在7天内完成交接,特别是应当做好印章、账簿和其他集体财产的交接手续。对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交接的,街道将责成其完成交接。
2、开展谈心谈话。街道将做好社区新老“两委”班子成员谈话;街道书记、主任与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以及退下来的书记、主任谈话,做好思想工作。
3、搞好总结验收。换届选举结束后,各社区要按照要求填写选举情况有关统计表,撰写工作总结报告,做好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街道对所辖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五、应注意和明确的几个具体问题
1、关于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应到人数问题。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街道党工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通过,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范围: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自费出国(出境)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审、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下派锻炼、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在换届选举前仍联系不上的。
2、关于选民登记问题。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社区居民,原则上在户籍地登记,选择在经常居住地进行登记的,应提供不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证明。户籍和居住地均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工作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选派到社区工作的机关干部),应执不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证明在工作地社区参加选举。对在本社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居住满一年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民资格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参加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
3、关于离任“两委”成员的关心关爱问题。要关心关爱社区离任“两委”成员,尤其是因年龄不能干满一届并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社区“两委”正职,要积极探索发挥离任干部作用的途径,关心慰问社区离任干部。
4、关于社区组织换届工作创新的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广大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居民群众支持、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和热情。一是要鼓励探索选民自愿登记、自愿参选选举模式。选民名单基数以规定时间内自愿、主动到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进行登记的选民名单为准,非自愿、未主动登记的居民可以不计入选民基数,不列入选民名单。街道在实行选民自愿登记试点的社区,自愿登记选民应不少于社区内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总数的50%。二是要积极探索建立选举观察员制度。在社区组织换届选举中,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高校法律专业教师、律师和社区居民等担任选举观察员,对选举过程进行客观公正的观察和记录,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发表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意见。三是要积极探索选举技术创新。鼓励各社区探索实施网上选民登记、电子投票选举、电子计票等方式。“杭州市市民卡”可以作为选民身份确认的有效证件。街道采用社区居委会统一选举日方式,扩大选举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参选比例。
六、换届工作要求
1、建立并落实工作责任制。成立街道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见附件)。建立街道领导干部社区组织换届联系点制度,每位领导联系包干一个社区。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保质完成换届选举任务的社区,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2、积极探索提高基层党内民主质量的途径和方法。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在改进社区党组织班子候选人提名方式、党内选举程序办法、党员群众监督渠道和拓宽党员群众参与途径等方面,鼓励基层结合实际探索提高民主质量的方式方法,保证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党员群众支持、参与基层党建和社区管理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党务、居务公开,要将现任班子审计和民主评议结果,“两委”成员任职条件,换届选举时间、地点、候选人基本情况和选举结果等事项,在社区主要公共场所张榜公布,有条件的可探索运用有线电视等媒体平台扩大宣传面,保证选举工作公开、公正、透明。
3、加强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街道换届指导小组要加强对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各社区要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工作方案。对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社区要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换届选举成功。
4、严肃换届纪律。要严格纪律要求,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宗族、宗派和各种非组织活动干扰、妨碍换届选举工作的,要理直气壮地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等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行为,要依法坚决打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防止黑恶势力介入选举、控制选举,防止境外敌对势力利用选举制造事端。要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民主权利。对换届选举中发生的突发性重大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5、加强宣传引导。各社区要利用板报、墙报、宣传栏、标语、横幅、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意义、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政策、党员权利义务等,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党员的纪律观念、民主意识,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氛围。要通过发放倡议书、公开信等形式,引导党员群众珍惜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换届选举。要注意发现和树立一批热心党内事务、熟悉社区工作、热情服务群众的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各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社区党员(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安排情况于4月19日前报街道。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社区要及时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报街道。
附件:东新街道社区组织换届工作区、街道领导联系点
中共下城区东新街道工作委员会
下城区人民政府东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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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日期: 21:07:23.0
高泥社区第九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办事处关于做好第九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现就我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建设和谐社区的总体目标,以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为核心的社区自治组织建设为目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宣传发动广大居民群众广泛参与,选好配强社区居委会干部,优化班子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扎实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自治,增强和完善社区功能,努力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二、换届选举工作的方式及职数配置根据洗马路街道办事处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社区换届选举实行“海选”的方式。社区根据居住人数及工作需要的具体情况,职数配置5人(其中社区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三名)。现聘用的社工合符社区居委会候选人条件的并自愿参加社区竞选的可以参加选举,未当选的或未参加竞选的经办事处考核及居民评议合格后,予以续聘。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高泥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开始至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选举准备阶段(日至10月28日)  1、建立换届选举工作组织机构我社区结合自身情况,召开社区单位代表和居民小组长会议,推出社区第九届居民选举委委员会7人,再由选委会支持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成员如报名成为竞选人的,不再可担任选委会成员,所缺名额案得票多少依次递补。社区选委会出产后上报街道指导小组备案,并将成员名单进行张榜公示。&& 2、选委会拟定社区换届选举方案,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办事指导小组审批。  3、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社区选委会要正确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讲清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鼓励和支持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参与竞选,引导居民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和非法活动,保证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二)选举实施阶段(10月29日至12月31日)1、选民登记(日至11月17日)&&& (1)登记的方式:以入户登记为主,以身份证和户口册为依据,只登记户代表(户代表由家庭成员推荐,应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2)登记对象:①户籍在本居的居民(包括在选举日的20日前,因婚姻家庭关系住进本居,其户口尚未迁入的人员);②年满十八周岁的居民(年龄计算时间以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或户籍登记为准);③享有政治权利;④具有表达意志,行使选举权的能力;⑤对于户籍关系挂在本居,但不居住在本居,以及长期外出打工、经商的选民,应在被告知的选民登记时间、时限内,主动回居登记,逾期不回居登记者,或参加了选民登记,但不投票,又未书面委托近亲属代为投票的,均视为主动放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计算在本届投票选民总数内;⑥固定居住在本居的人户分离的本区居民及在本居居住一年以上,且在公安机关办理相关证件的外来人员,应予以登记;⑦户籍和居住地均不在本居,但在本居民委员会工作的人员(居民委员会党组织、社工、4050人员),经本人申请,由居民选举委员会认定,可在本居登记,但不得在居住地重复登记。 &&& (3)如有下列情况不予登记。&&& A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 B经医院诊断为精神病患者,经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可不列入选民名单;&&& C选民登记后户籍迁出本居或者死亡的应从选民登记名单中除名。选民的年龄确定以选举投票日为准(即在选举投票日当日及之前满18周岁),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登记为准。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20日前进行张榜公布,并发放参选证。居民对公布的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居民选举委员会申诉,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3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各居民选举委员会要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对选民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做到不重登、不漏登、不错登,保证居民依法实现民主选举权利。3、推选社区成员代表(11月18日至11月21日)。社区选举委员会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出社区成员代表。社区成员代表由本社区居民代表和单位代表组成,人数在40人左右,其中居民代表占三分之二,社区成员代表产生后,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张榜公布,任期与居委会成员相同,实行义务制。(三)确定竞选人阶段(11月22日至12月19日)社区不提候选人,实行自主报名、公平竞争、产生程序如下:1、主任报名条件:本居选民,原则上为5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初中以上文化,具有3年社区工作经验。具备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2、副主任、委员报名条件:本居选民,原则上为5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初中以上文化,具备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社区工作,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系统,能胜任本职工作。&&& 竞选人自荐报名。由选民向居民选举委员会自荐竞选职位,经居民选举委员会按照公布的任职条件进行审核,符合任职条件的,确定为自荐职位的竞选人。3、竞选人的宣传介绍:竞选人产生后,在选举前,居民选举委员会应组织对竞选人基本情况进行宣传、介绍、使广大选民充分了解他们。四、正式投票选举时间(日)1、经社区选委会讨论研究决定,我社区选举时间定于日。具体投票时间为日上午9时至下午13时,社区竞选岗位人员在主会场向居民代表发表竞职演讲。2、做好选举准备工作,在选举前通知到每一户选民,提高选民参选率。并严格按照选举有关规定,认真确定选举工作人员,周密布置会场,切实做好选举各项准备工作。3、选举投票。我社区实行“海选”,采取一次性投票选举产生应选人,社区选举设主会场一个,投票站三个,流动票箱一个:主会场设在遵义八中内(包括原长征十二厂、遵义八中、西安路居民);三个固定投票站:第一投票站设在社区办公室(包括陆校散居、洪阳商住楼、三鑫商住楼、湘江小学、高桥小街居民);第二投票站设在华海花园居民小区(包括邮电大楼、华海花园、遵义水勘院、遵义食品公司、杜仲林场居民);第三投票站设在遵义监狱(包括遵义监狱、电杆厂、泥桥散居居民)。设流动票箱一个。投票站、流动票箱分别应有3名工作人员监控。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在没有任何干扰的条件下按本人意愿填写选票,对不识字的选民可设立公共代写处,配备3名代写员代写选票。在选举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选举的选民,可委托其信任的选民代表代本人投票,必须办理书面委托投票手续。被委托人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4、宣布选举结果。所有的选票集中在选举大会主会场开箱唱票、计票,当场宣布结果,并在选举日当天张榜公布当选人,选举结果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分别报送办事处和区民政局备案,。五、建章立制、总结阶段(日至日)。1、换届工作交接。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居民委员会在10日内向新一届居民委员会移交公章、办公设施经营资产、财务账目等。2、选举居民小组长。在新一届居民委员会的领导和组织下,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居民小组长。3、建章立制。在办事处的指导下,新一届局面委员会在30日内制定本届工作目标,修订完善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居民委员会民主管理制度。4、完善社区建设议事协调委员会。由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提名,在本社区知名人士、热心社区事务的居民、国家工作人员、社区单位代表中产生14人的社区建设议事协调委员会。5、按照选举各阶段立卷归档,认真总结选举工作,上报办事处。六、工作要求我社区在选举工作中必须做到:&&& 1、严肃工作纪律,选举指导组成员必须服从安排。&&& 2、严肃选举法律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创造宽松的民主环境。&&& 3 、宣传发动到位。动用一切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动员、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到选举工作中来;4、维护社会稳定。对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信访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做到群众信访件及时回复,信访问题得到准确解释,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5、在选举工作中做到与社区其他工作两不误。6、严肃选举工作纪律。要坚持依法办事,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7、要认真做好落选居干的工作,妥善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
高泥社区居民委员会2013年10月——责任编辑:——信息来源:社区
——信息所属: 遵义 汇川区 洗马路街道 高泥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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