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选择性执法小区违章搭建建合法吗

浙江义乌两违章建筑不同处理 被指选择性执法
13:41:56&&&&&&评论:
来源:消费日报网
  图为:义乌市寺前西村民丁云妹未批扩建的三层楼房
  10月11日,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寺前西村村民王防贵向记者投诉称:&凭什么和我仅一墙之隔的邻居村民丁云妹的一间3层违建楼房没有被拆,而我一间仅30平米的遮雨棚却要强拆?这是选择性执法。&之前,当王防贵向义乌市佛堂镇合作片反映情况时,片主任徐小军解释,村民丁云妹房屋高,要拆掉的话有难度。
  同是违章建筑不同处理方法
  据了解,1995年,寺前西村村民王防贵向镇政府买了一块土地,盖了四层楼房,屋后是村民丁云妹的一幢三间四层楼房。2005年,丁云妹又在自家房屋旁扩造了一间三层楼房,王防贵见状,也在自家房屋旁搭建了一间约30平米的遮雨棚用来放置货物,几年来一直相安无事。直到今年9月初,王防贵接到一张整改通知单,说他家扩建的遮雨棚没有依法审批,是违章建筑,责令拆除。9月16日,佛堂镇组织了行政执法、巡防等部门四五十人拆他家的遮雨棚,到9月18日才拆除完毕。但令王防贵气愤的是,丁云妹家未经审批扩建的房屋,为什么没有拆除?
  王防贵说:&我家房屋旁搭建的遮雨棚和丁云妹家房屋旁一间3层楼房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建的,如果我家是违章建筑,那她家肯定也是违章建筑,为什么只拆我家的,她家却不拆,这是明显是选择性执法,不公平。&
  记者现场勘察发现,王防贵房屋旁搭建的遮雨棚已经被拆除,地上都是砖块。而丁云妹房屋在王防贵房屋后面,仅一墙之隔。从外观上,明显看出左边的三层是后来加盖上去的,在接口处可以看到一条水泥和墙的痕迹,层与层之间也不像旁边的老房子有屋檐延伸过来。王防贵说:&丁云妹的房屋是后来建造的,难道村干部和镇里驻村干部看不到吗?我没有审批,她也没有审批,也是违章建筑,为什么她就没人管?&
  农村土地买卖未经审批建房
  10月11日下午,村民丁云妹告诉记者,她在自家房屋旁扩建的一间三层楼房,没有经过审批,但当时建房时向村里交了钱,以80元每平米的价格把这块地买了下来,买地的时候,村干部还说:&不要怕,你这个要是违章建筑,那全部房子都要拆&。丁云妹表示,自己有合法的手续使用这块土地,扩建的这一间三层房屋不能算违章建筑。
  丁云妹还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上写到:&兹有本村民农户丁云妹,约于2000年在村陶斯新建住房四间,其中靠西边一间仍上交过现金2000元人民币,因年份长久保管不良,户主丁云妹发票已无法找到,村存根已交由政府保管,不便查找,上述情况属实,特此证明。&记者发现,证明上还加盖了义乌市佛堂镇寺前西村经济合作社的公章。
  而王防贵对丁云妹出具的证明提出了质疑。他说:&我房屋旁搭建遮雨棚的那块地早在1995年就向镇里买过,镇比村还高一级,还不是一样被拆了?仅仅是买了地,没有审批是不作数的。&
  村民反映违建答复停留嘴上
  村民王防贵房屋旁搭建的遮雨棚被拆后不久,他因不服镇里的选择性执法,向佛堂镇合作片(佛堂镇分为5个片区,王防贵所在村属于合作片)片区主任徐小军反映,要求公平处理。王防贵告诉记者,当时徐小军说,丁云妹房子高,要拆掉的话有点难度,如果她家要拆,王防贵弟弟的房屋也要拆,然后就让他回去等消息。王防贵气愤地说:&徐小军明显是在威胁我,但不管是谁,公平就可以,我的遮雨棚是违章建筑,拆了就拆了,那大家也应该一样,就是希望他们能秉公处理。&
  据了解,王防贵向佛堂镇合作片片区主任徐小军反映情况后近一个月未处理。10月11日上午,记者随王防贵来到徐小军主任办公室。王防贵说明来意后,徐小军说他已经交代村里处理,怎么没有联系你?王防贵说没有,徐小军就打电话给寺前西村主任和片区驻村干部。结果被告知:村主任出差不在家,片区驻村干部生病住院,让王防贵回去等着,会让村主任去调解,该拆的还是要拆。无奈之下,王防贵只得离开。王防贵说:&这事儿也太巧了吧,两个人都不在,还生病住院,既然徐小军说该拆的还是要拆,我还是希望政府能尽快处理,给我一个公平的答复。&
  自3月开始,佛堂镇全面启动&无违建&创建工作。按照&新违建零发生、老违建逐步清&的要求,明确每处违法建筑的时间表、任务表和责任表,进行销号处理,拆一项减一项,一项一项抓落实,全力确保各阶段创建目标任务的实现。但是义乌佛堂镇两违章建筑不同处理,被指选择性执法,令人深思。
  律师:违章建筑必须拆除
  记者就村民王防贵和丁云妹两家违章建筑的界定和处理方法一事,采访了相关律师。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现在农村里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的问题比较突出,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王防贵和丁云妹扩建的建筑物都没有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属违章建筑,严格依法应当被拆除。片区主任以丁云妹家违建的房屋高,不易拆除为由不去处理,实际上是选择性执法。
  律师对记者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条(六)的规定: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发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的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行为,而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责任编辑:  来自:中国经济网
相关热词搜索:
延伸阅读:
频道总排行
频道本月排行“严惩土地、环境等领域违法行为”村民到处盖房子现象,现在村干部都是干什么的,睁一眼闭一眼,过去盖房子要有人民公社批宅基地,违法建筑生产大队这一关就过不了,现
楼主正文显示宽度
跟帖显示为
本帖只代表的个人观点,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如将本文用于其他媒体出版, 请与联系。举报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帖到朋友圈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帖到朋友圈
图文编辑模式
08:13:44&)
( 14:07:32)
55字(50/0)
( 18:54:27)
55字(18/0)
( 16:11:09)
( 15:31:00)
26字(10/0)
( 12:15:14)
17字(56/0)
( 11:17:24)
57字(54/0)
( 09:23:41)
10字(16/0)
( 09:17:30)
( 09:19:30)
18字(55/2)
( 09:20:05)
( 08:46:58)
51字(16/0)
( 07:52:39)
187字(142/0)
( 07:20:22)
88字(447/0)
( 03:36:24)
32字(112/0)
( 00:47:35)
22字(106/0)
( 22:52:31)
7字(106/0)
( 21:53:42)
( 21:33:12)
15字(19/0)
( 20:58:22)
12字(307/0)
( 20:56:27)
42字(121/0)
( 20:34:53)
44字(25/0)
( 20:34:03)
28字(17/2)
( 20:39:52)
34字(24/0)
( 20:28:36)
22字(107/0)
( 20:09:26)
54字(37/0)
( 20:01:59)
77字(10/0)
( 19:51:14)
( 19:30:54)
( 18:33:46)
( 17:53:27)
57字(38/0)
( 17:36:10)
184字(156/0)
( 17:28:32)
50字(265/0)
( 17:00:01)
( 16:47:27)
36字(106/0)
( 16:45:52)
100字(141/0)
( 16:30:50)
57字(228/0)
( 16:05:13)
149字(217/0)
( 16:02:54)
( 15:52:41)
120字(15/0)
( 15:52:11)
38字(28/0)
( 15:48:21)
19字(180/0)
( 15:45:01)
55字(272/0)
( 15:39:23)
26字(28/0)
( 15:30:22)
17字(75/0)
( 15:20:04)
17字(223/0)
( 15:16:20)
( 15:09:23)
50字(120/0)
( 14:42:59)
31字(103/0)
( 14:26:40)
41字(141/2)
( 14:42:33)
76字(95/2)
( 14:45:06)
( 14:16:59)
79字(194/3)
( 12:18:50)
56字(16/2)
( 16:56:10)
( 20:49:37)
43字(82/0)
( 14:16:33)
72字(35/0)
( 14:14:40)
153字(18/2)
( 14:29:29)
154字(279/0)
( 14:06:11)
4字(166/0)
( 14:03:21)
56字(28/0)
( 13:40:28)
( 13:33:17)
29字(141/0)
( 13:33:16)
21字(298/2)
( 14:07:57)
2字(257/0)
( 13:30:24)
19字(155/0)
( 12:37:46)
19字(486/1)
( 14:34:07)
( 12:00:28)
127字(208/3)
( 15:50:14)
100字(142/0)
( 14:06:54)
2字(274/0)
( 11:55:43)
( 11:53:07)
( 11:45:17)
0字(257/0)
( 11:28:12)
69字(103/0)
( 11:15:48)
55字(116/0)
( 11:14:19)
( 11:13:28)
21字(283/0)
( 11:11:39)
74字(178/2)
( 14:08:53)
( 11:04:21)
43字(105/0)
( 11:00:44)
68字(125/0)
( 10:43:47)
34字(130/0)
( 10:40:40)
98字(193/0)
( 10:35:57)
189字(142/2)
( 14:10:06)
( 10:32:22)
126字(5/0)
( 10:16:21)
14字(95/0)
( 10:04:51)
127字(47/0)
( 09:57:47)
119字(12/0)
( 09:50:00)
54字(240/2)
( 14:11:01)
( 09:49:36)
49字(335/0)
( 09:43:10)
26字(112/0)
( 09:43:08)
51字(659/2)
( 14:12:02)
13字(105/0)
( 09:35:58)
143字(391/0)
( 09:26:15)
17字(99/0)
( 09:17:47)
92字(16/0)
( 09:00:23)
24字(126/0)
请登录后继续操作....
强国社区-人民网上海律师工作室-上海浦东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公司法律顾问-浦东律师-合同律师-公司律师-股权律师-房产律师-建设工程律师
企业法律服务
建筑房地产
诉讼与仲裁
您现在的位置: & &
& 对破坏房屋外貌违法行为之认定与处罚程序分析
对破坏房屋外貌违法行为之认定与处罚程序分析
【提 要】物业服务企业对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是基于其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的民事管理行为,具有私权力性质,不属于相关行政处罚决定的前置程序。在自家天井围墙破墙开店的行为属于《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规定的“破坏房屋外貌”的行为,有关行政机关有权依法予以处罚。
上诉人(原审原告):朱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朱某系本市铜川路某弄某号101室房屋的权利人。2011年5月,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普陀房管局)接到朱某涉嫌损坏居住房屋天井围墙部分墙体的举报。同年5月16日,普陀房管局予以立案,并于次日展开调查询问,进行现场查勘。同年6月10日,普陀房管局向朱某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同年7月4日,普陀房管局向朱某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同月18日,普陀房管局组织朱某参加听证会。同月27日,普陀房管局作出第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某弄某号101室房屋(以下简称“居住房屋”)权属系私有,产权人为朱某。2008年4月,朱某擅自在居住房屋天井围墙上损坏部分墙体。普陀房管局接到举报,派员实地查实后,向朱某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但朱某仍未自行改正。朱某擅自在居住房屋天井围墙上损坏部分墙体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日起施行,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该局依据《物业管理规定》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当事人朱某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自行恢复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某弄某号101室天井围墙原状。二、对当事人朱某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仟圆整。普陀房管局于次日向朱某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朱某不服,起诉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朱某诉称,其认可破墙开门的事实,但破墙开门现象在小区内很普遍,破墙开门没有损害公共利益,况且法律对破墙开门是否属于破坏房屋外貌并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物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对违法行为处理无效,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方可依法对该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处理。普陀房管局现直接对朱某的破墙开门行为进行处罚,不符合法律规定。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另,朱某无生活来源,破墙开门是为了做点小生意以维持生计。故要求撤销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普陀房管局向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000元。
普陀房管局辩称,朱某承认破墙开门事实的存在,该违法事实亦有充足的证据予以证明。沪房地资物[2005]91号文件中规定,破墙开门行为是属于破坏房屋外貌的行为。该局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执法程序对朱某进行处罚,包括接报、上门勘查、立案、调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召开听证会、听取朱某的陈述、申辩等。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物业的管理行为并不是普陀房管局启动行政处罚的前提条件。朱某自1999年起曾先后多次破墙开门,又不断地封拆,有关部门亦曾对此进行处理。该局执法的目的是督促朱某将墙体恢复原状,纠正违法行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物业管理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普陀房管局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的监督管理,具有作出被诉行政处罚的法定职权。普陀房管局立案后,进行了调查取证,在确认朱某违法事实后予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并召开了听证会,而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朱某,执法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普陀房管局认定朱某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破坏房屋外貌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朱某对于自己在居住房屋天井围墙开门的行为予以认可,但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未损害他人和公共的利益,普陀房管局的处罚程序错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该质辩意见依法不能成立,不予采纳。普陀房管局责令朱某限期自行恢复居住房屋天井围墙原状,并对朱某处以罚款人民币9000元,行政裁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法律并无不当。朱某要求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要求普陀房管局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000元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审遂判决驳回朱某之诉讼请求。
原告朱某以与一审同样理由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确认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此外,朱某居住房屋天井围墙的原始设计中并没有门,该天井邻街。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物业管理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被上诉人普陀房管局具有监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职责。本案中,被上诉人受理举报立案后,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向上诉人朱某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在听证后,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上诉人,被上诉人的执法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程序性规定。上诉人在房屋天井的围墙上破墙开门的事实,由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房屋原始平面图等证据证实,上诉人对该事实亦无异议。被上诉人据此认定上诉人实施了破坏房屋外貌的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上诉人依据《物业管理规定》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对上诉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自行恢复天井围墙原状,并对上诉人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仟圆整,法律适用正确,罚款数额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作出行政处罚应当以物业管理企业的先行处理为前置程序,于法无据,法院不予采纳。上诉人虽提出其破墙开门系迫于生计,但其实施的行为仍应符合相关物业管理规范的规定,遵守行政管理秩序,上诉人的生计问题可通过民政等途径解决。综上,上诉人要求撤销被诉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缺乏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据此,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系一起物业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被上诉人普陀房管局认定上诉人在房屋天井的围墙上破墙开门的行为构成破坏房屋外貌,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并依据该规定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双方对存在破墙开门的违法事实均没有争议,主要争议在于物业服务企业对上述违法行为先行处理是否是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的前置程序、被诉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被上诉人在行政执法中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等。
一、对破坏房屋外貌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无需物业服务企业先行处理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是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的重要环节。本案中,上诉人认为,根据《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诉人破门开墙的行为,只有在物业服务企业劝阻、制止无效并向被上诉人报告,被上诉人接到报告后,才能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处理。被诉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程序不合法。对此,我们认为,首先,本案审查的是被上诉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具体行政行为,从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可以证实,被上诉人接举报后予以受理立案,进行调查取证,因拟作出罚金数额较大,又向上诉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在听证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上诉人,被上诉人的执法程序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程序性规定。其次,上诉人引用的法律规范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物业管理中发现违法行为后所负有的劝阻、制止及报告相关部门等义务,该条款针对的对象是物业服务企业,并非被上诉人。物业服务企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其实质是向被上诉人举报,为被上诉人查处违法行为提供线索。而被上诉人查处违法行为的线索除接收物业服务企业报告外,还可以来自群众的举报或依职权发现,例如本案被上诉人查处线索来源就是接群众举报。且上述举报、报告或自行发现违法行为等线索,也不必然导致行政机关最终作出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在接到上述线索后,还要审查是否符合立案受理条件、要进行调查取证,审查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是否符合法定的处罚要件等,才能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再次,物业服务企业对违法行为的劝阻、制止和被上诉人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是完全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被上诉人作为行政机关,其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具有公权力性质;而物业服务企业的劝阻、制止则是基于其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的民事管理行为,具有私权力性质。综上,物业服务企业先行处理不是本案被诉行政处罚决定的前置程序,被上诉人的执法程序合法。
二、对自家天井破墙开店行为属于“破坏房屋外貌”的行为
本案上诉人认可其破墙开门的违法事实存在,但对该违法行为的定性却存有异议。上诉人认为,对于破墙开门是否属于《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破坏房屋外貌”没有明文规定,且该禁止性规定还需以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为前提,而上诉人作为房屋的产权人,在自家天井围墙上开门是行使其处分权,未损害公共及他人利益。故被上诉人依据该条及《物业管理规定》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对其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不正确。对此,我们认为,上诉人居住房屋天井围墙邻街,上诉人现破墙开门主要是为了从事盒饭和洗车生意的便利,对小区及周围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根据《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沪房地资物(2005)91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擅自改变房屋原始设计外立面及其色调、擅自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属于破坏房屋外貌的行为。上诉人在其居住房屋天井原始设计没有开门的情况下,擅自破墙开门,当然属于破坏房屋外貌的行为。因此,被上诉人适用该条法律规定对上诉人违法行为的定性是正确的。
但我们发现,被上诉人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适用的法律是自日起施行的《物业管理规定》,而被上诉人查处的上诉人破墙开门行为是其在2008年4月作出,应当适用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旧《物业管理规定》),因此,被上诉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在适用法律方面确有瑕疵。然而对比新旧《物业管理规定》,两部法律对上诉人违法行为的定性及具体罚则(包括处罚种类和幅度等)都是相同的,适用新的《物业管理规定》也未对上诉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的侵害;况且上诉人违法行为发生在2008年,该违法状态持续至今。因此,综合考虑本案的案情,我们认为被上诉人适用日起施行的《物业管理规定》也并无不可。
此外,本案在审理中,上诉人多次提到隔壁邻居都在天井围墙上开门,而被上诉人为何只对上诉人进行处罚,被上诉人的执法是否具有选择性?在本案中法院对上诉人的这一意见并不予以采纳,理由是上诉人的违法事实清楚,被上诉人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亦正确。且被上诉人在庭审中亦陈述其对周边其他居民的类似违法行为也相继作出了处罚,并非只针对上诉人。然而上诉人的这一意见却引发了我们进一步思考:对例如破墙开门、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等社会普遍存在的违法现象,行政机关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既包括区别对待,选择不同的违法对象;也包括形势需要,选择不同的时间执法等。这不仅会让那些违法者滋生侥幸心理,选择暂避风头,卷土重来,还会让人民群众对执法的公正性产生质疑,法律的权威性也大打折扣。“法不在严而在必行”,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应当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改进执法方式,尽量避免上述现象发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 者:周 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院办主任
徐 静,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助理审判员
案 号:(2011)沪二中行终字第261号
合议庭:周 华(审判长、承办法官)、桂华乔、徐 静
诉讼执行律师网 版权所有!河南洛阳选择性拆违遭质疑 被指背后存利益输送|选择性执法_新浪新闻
  新华网郑州12月16日电 (张彩霞、郭东亮)“同是违章建筑,有的拆,有的不拆。”河南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饮食城7月底的拆违行动引起广泛质疑。餐饮城业主们称,在拆除违章建筑时,经开区政府不仅“选择性”执法,而且拆除行为粗暴野蛮,造成数十家业主及商户数千万元经济损失。
  洛阳市经开区饮食城是政府主导、市民集资兴建,1993年竣工,原定位是关林市场的配套项目,但自建成后就一直处于半瘫痪状态,业主们为实现回本盈利,将房屋出租给小商户做仓库。2005年后,北区仍是仓库,其余大都由经开区政府统一租赁再转租给金太阳大酒店和御福源商务酒店。
  “酒店为扩大营业场地,一进来就占地建房。”据饮食城业主委员会主任李孟洋称,两酒店违规占用大面积公共绿地建餐厅、洗浴中心,并砌墙堵塞消防通道,经开区政府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引发其他业主跟风效仿,“有人来查,交点罚款就行了。”
  “现在,经罚款‘默认’的违章建筑拆了,酒店的违章建筑却没动静。”饮食城北区业主们纷纷质疑。
  记者在现场看到,饮食城北区到处断壁残垣,垃圾成堆,而同属一幢楼的金太阳大酒店、御福源商务酒店却照常营业、迎来送往。
  饮食城业主委员会委员张振功认为,两酒店和经开区政府有合作关系,执法部门有意庇护,“把不该拆的损坏了,该拆的却没拆,这是典型的‘选择性执法’。”
  据了解,金太阳大酒店、御福源商务酒店是经开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分别于2005年、2006年签订协议,期限均为20年。“两个酒店确有私搭乱建行为。”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张理晓称,但合同尚未到期,拆除违建后,势必影响酒店经营。待与酒店正式解约后,将会尽快拆除。记者追问“有无期限”,张理晓强调“会加快进度”,但始终无确切答复。
  记者发现,执法部门在拆除三楼违章建筑时“粗暴野蛮”,致使一、二楼房屋漏雨,业主、商户损失惨重,二楼海星幼儿园因漏雨不得不另寻址重办。据统计,饮食城拆违行动共造成57家业主4000余平方米合法房屋漏雨、18家商户货物受损,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数千万元。
  饮食城受损业主认为,不拆酒店违建是为保护与经开区有合作关系的酒店利益,拆除饮食城北区“默认”违建是为减少与经开区个别领导“关系密切”的开发商开发成本,唯独平民百姓的利益被视而不见。
  不足10年,饮食城违建面积就与原规划面积几乎相当,经开区综治大队政委李俊峰称,“当时均处以罚款,并责令补办相关手续。”而业主的说法却是,“所谓‘要求补办相关手续’仅是套话,执法人员和业主都‘心照不宣’”。
  在业主质疑“酒店违建为何不拆”时,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张理晓说,管委会也想尽快拆违,但与酒店协议尚未到期,才拖延下来。“北区业主与租房商户也签有协议,为什么立即就拆了呢?”业主们深为不解。
  记者采访中,一些业主问:如此“选择性”执法的背后,到底有多大的利益冲动?
编辑:SN123
日,“八项规定”颁布整整两年,8万多人受处理——中共铁腕治吏、官场震荡,却也伴随着经济增长放缓、行业受冲击的迷局。餐饮,烟酒类商品,奢侈品行业均受重创……
12月15日晚上8点多,CCTV1开播反腐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纪实》。很可能,这部专题片是中纪委2014年反腐宣传工作的压轴之作。一年来,中纪委在宣传工作上做得极为精彩,经常发布猛料,让公众应接不暇。
天价内衣、集性感和美貌于一身的天使超模、当下最红的超级明星嘉宾,这已成为一年一度维秘大秀的三大金字招牌。19年来,这三大招牌让维秘从纽约一个名不经传的内衣品牌变成时尚界的“春晚”,收视率破10亿人次。
行政诉讼中原告一方的“胜诉率”,成为一项衡量司法运行状况的“关键指标”,也确实是中国行政诉讼的特殊性所在了。行政诉讼“立案难、胜诉难、执行难”等三大难问题,其中的“胜诉难”成为问题,也诠释了这种特殊性。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违章搭建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