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央巡视组名单会进入寺庙监管检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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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中央巡视组:黑龙江腐败窝案谁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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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7:37 发布在
尊敬的莫文秀组长:您好!&&&&如今中国的腐败愈演愈烈,腐败范围从司法界、政府界、经济界向教育、学术、文化、慈善、寺庙、儿童、少年等领域和群体大幅度渗透,腐败金额一路攀升,腐败被查处的概率越来越低,腐败方式不断花样翻新,腐败越来越生活化、家庭化、正常化。&&&&腐败窝案、串案频繁发生,凸显了买官卖官、权钱交易、官官相护、编织庞大权力网的腐败特征。&&&& &&&&作为弱势群体、深受司法腐败迫害的、无辜被多名歹徒抢劫出租车并杀害的司机家属、在被黑龙江省公检法办案人利用公权力迫害且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向你及刑法专家发出公开信,请求各位在百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到文章链接的网站和博客,看黑龙江12.3团伙抢劫杀人案、被抢劫杀害的司机冯伟尸检后、在公安告知尸体火化的情况下,被害人家属相信公安会秉公办案,于被害10天后将尸体火化,后案件被黑龙江海伦公安刑侦局长高祥友和检察院的刑事检察长康有志伙同海伦市纪检监察局副局长――杀人犯等人的亲属、包庇罪张立文的亲娘舅苏凤鸣狼狈为奸、人为操纵、制造了一起由黑龙江省公检法三机关办案人上演的一幕幕令法律蒙羞的大戏!致使同案凶手至今逍遥法外,渎职毁^、隐匿案发抛尸和抢车两个现场的勘查录像带、及被害人尸体解剖的伤情侵害部位的录像带和最初尸体解剖记录的原件(有被害人家属在此记录上签字那份真实的原始伤情记录);篡改卷宗记载同案犯吕长海自首交待的参与两次抢车及不承认动手杀人、只承认窝藏被害人冯伟手机和钱的最初交待的真实笔录、隐匿杀人犯血指纹及作案凶器、有罪不诉、枉法裁判、欺上瞒下、多次给复查案件的上级领导及中央政法委两次督办案件报假的直接责任人不给依法查处。&&&&请刑法专家给评理:&&&&案件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判决、督办复查、刑事申诉等环节,无一处不体现黑龙江是司法腐败的重灾区。12.3案卷被办案人更改的前后矛盾、疑点重重 、造假的笔录、提请批捕书、执行逮捕决定书、撤销强制措施、变更取保后审、被害人尸检鉴定、罪犯伤痕检验报告、尸体解剖记录原件、血迹检验、指纹鉴定等等众多刑事案件关键性的证据、要么造假、要么隐匿、造假的规模之大超过前几年武汉公检法造假规模!亵渎了神圣的法律,羞辱了当代的刑法专家!!就连不懂刑法的被害人家属都能看出造假已经形成证据链!司法机关办案人狡辩是违反客观规律、违背逻辑的!&&&&从案发的侦查、刑拘、延长刑拘一个月、提请批捕、批捕、执行逮捕、撤销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无罪释放、起诉、检察院退卷补充侦查、绥化市政法委挂牌督办、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复查案件、将罪犯异地关押、将被海伦公检机关违规取保的抢劫杀人同案犯吕长海和公安放掉的包庇罪张立文再次抓捕归案!!后异地检察院再批捕、中级检察院再退卷市局专案组令其补充侦查、再起诉、到枉法判决、上诉、终审裁定;各级领导督办复查、办案单位的渎职、毁^、隐匿证据、欺上瞒下报假,案件众多疑点被违反事实、违背逻辑地荒唐将团伙抢劫杀人认定为“一人作案、且属自卫”!公检法办案人隐匿罪犯的多个证据、利用职权一而再、再而三地报假,使案件在中央政法委两次督办下,还是调不出案发时现场的勘查录像及尸检录像等等多个重要证据!&&&&被害人家属请求刑法专家结合被害人19处重创伤的侵害部位、及尸检照片,否定黑龙江省公检法三级关报假的结论、否定由海伦公安局法医邵辉严重违反《刑诉法》规定、一人出具的、且结论错误的尸体检验报告,重新委托鉴定被害人19处重创伤的侵害部位是由何种刃器、钝器所形成!被害人侵害部位大多是创缘整齐、创壁平整的砍创,而卷内提取的杀人凶器竟然是锯齿砍刀!锯齿砍刀砍创被害司机是绝对不可能留下创缘整齐、创壁平整的创口!!黑龙江省公检法的专业技术人员、你们的眼睛都被腐败人际关系和金钱给弄瞎了?检察院退卷要求公安查找较长的单刃直把刀、为何不给查找?此刀明明就是案发后即03年12月4日早6点在办案人杨海涛桌子上、刀上有血迹并用卫生纸缠着、血迹以干、同时还有被害人被抢劫的车钥匙、手机;当时杨海涛还叫被害人二姐辨认此刀是否司机冯伟携带,为什么后来案卷里竟然没有此刀?公安隐匿的目的就是包庇同案吕长海!据刑法专家给出的结论、被害人背部一伤是由圆刃的锓刀形成的,正符合郑海洋家及亲属是杀猪的这一特征,此刀被罪犯带离现场时、留在现场多块银色刀柄碎屑(现场勘查记载)海伦、绥化公安局为何多次报假,主观臆断地给提取的锯齿砍刀给按了一个银色环?事实就是事实、瞒天过海就是自取灭亡!就像绥化、海伦两级公安,曾多次给上级督办案件报假、心怀叵测地说:现场提取的被害人的记账纸是折叠白纸!在被害人家属的严厉警告下、没敢将“被害人记账纸”给换成“白纸”!因记账纸上留有杀人犯清晰完整的两枚血指纹、就故意给隐匿四年。多次冒着欺上瞒下、渎职毁^的风险给上级督办案件的领导报假!在被害人家属掌握血指纹复印件铁证情况下、还在给原省政法委杨焕宁书记(现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和省检察院姜伟检察长报假!海伦公安报假说:“案发现场提取的记账纸、提取后冻在一起、解冻化开、仔细检查未发现血指纹”!绥化公安刑警支队专案组给报假说:"未见血指纹"将省政法委书记和省检察院检察长批示的案件再次利用职权给蒙混过关了(详见绥化检察院12.3案副卷)。然而,在07年5月中央政法委督办后、血指纹竟然被绥化专案组调出拿到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去鉴定!!请问:海伦、绥化两级公安的办案人、这不是明显的隐匿杀人犯参与杀人的直接证据吗?渎职办案隐匿证据的干警为何至今不查处??&&&&&&各位刑法专家:你们可曾知道,这个被隐匿四年之久的血指纹居然是在04年绥化公安局复查12.3案件的专案组调出的!而且多张记账纸的最后一页、即有杀人犯血指纹的那页、竟被办案人用塑料袋单装着!!这意味着什么??各位专家不用说就已经明白这其中的猫腻!!04年的专案组将同案犯吕长海归案后、荒唐利用职权将吕长海的罪行按到抢劫杀害冯伟前7天的另一起抢劫出租车案!也就是说:张明、吕长海等人在11月27日凌晨抢劫的出租车司机张殿军被海伦公检机关无罪释放后,竟要被害人冯伟的家人给追诉出的吕长海的抢劫罪!这是多么荒唐的认定!司机张殿军在冯伟被害后的第三天到公安局刑警队、办案人将8 名壮年男子排成一队、编为01~~08号,让张殿军指认其中有无抢劫他的人,张殿军经过仔细审视、在较短的时间内将5号男子指认就是抢劫他时坐在车后的小个子罪犯!05号既是罪犯吕长海。公安将吕长海杀害冯伟的罪行给摘的一干二净!!将吕长海犯罪的证据通通隐匿或毁掉!&&&&然而遗憾的是中央政法委督办虽然调出血指纹、但终究还是被04年绥化专案组负责人------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WHB利用关系、从中操纵、将给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的送检两罪犯的指纹比样给掉包,导致鉴定结论竟是被已经执行死刑的主犯张明的指纹!至今众多直接证据被海伦和绥化两级公安隐匿,检察院退卷要求查找的单刃直把刀至今不给查找!!卷内提取凶器刀的形状尺寸是否与被害人19处侵害部位相吻合!不给认定司机冯伟是被多人围杀致死的事实!利用职权给被害人家属定为无理访,并向上级报假说:12.3案件已经过三级公安侦查终结......等等见不得人的谎话!!至今没给被害家属一个督办结果!省公安厅、督察、刑侦、纪检介入查案违背《信访条例》、同早已构成12.3案件利害关系、应依法回避的错案单位、绥化公安主管领导合谋给上级领导报假。&&&&尸检报告法医一人出结论、程序严重违法、且结论错误。初终审法院竟将2003海公技字第48号尸体检验鉴定书作为有效证据使用(详见尸检报告和尸检时的照片及录像):&&&&根据卷宗记载,海伦公安局办案人利用公权力违法办案,故意把如此严重的12.3团伙抢劫杀人案定性为“伤害致死、一人作案”。违背事实、违反逻辑! 在被害人姐姐控告后案件性质被绥化专案组纠正为“抢劫罪”。&&&&试分析:被害人冯伟身强体壮,竟被砍杀十九处重创伤?罪犯张明丝毫没有受伤。张的034号伤痕检验报告记载的两处轻微伤,海伦法医邵辉、邓国认定是罪犯案发后为报假案自残形成的,结论未给入卷,卷内技术科作假说是外伤所致。造成被害人如此严重的侵害过程,绝非张明一人能够形成!且海伦公安还说谎是“深夜一人抢车、司机带两把刀、即所谓“被害人随身携带两把刀、且一对一对打的情况下”,就更不能形成如此悬殊的伤情!19处侵害部位到底由何种刃器、钝器所形成?凶器下落在哪里?被害人被抢去钱的下落为何不敢在卷内记载???被害人姐姐多次请求公检法办案人给出委托、重新鉴定被害人19处重创伤的侵害部位、被害人头顶上哪一处伤是由较重的钝器形成的?办案单位不给依法出委托。04年4月22日绥化检察院出文正审查意见、为何后来没有入卷?&&&&尸体检验记载被害人侵害部位&&&&a.头面部:头顶部见8.6厘米斜形创口,创缘整齐,创壁平整,两创角为锐角、深达骨。右颞顶部见7.0x2.4厘米类椭圆形头皮缺失。右耳外耳轮见2.0厘米创口与此创在一条直线上耳后至颈顶部右侧见12.5厘米弧形创口,创缘整齐,创壁平整,两创角锐利,皮瓣多向下翻张,深达肌层。枕部左侧见5.2厘米斜形创口,创缘整齐,创壁平整,深达骨、两创角为锐角。右眉弓上在6.0x6.0厘米范围散在皮下出血,半表皮剥脱伤出血不明显。&&&&b. 胸腹部:右背部肋缘下距中线1.0厘米处自左上向右下见12.8厘米创口,创缘整齐,创壁平整,左上创角为钝角,右下角为锐角。自左上创角向右下7.0厘米创缘见一大的角状突起,深达胸腔。左胸距中线3.0厘米平第三肋间见6.0厘米创口,右下创角为钝角,左上创角为锐角创口创缘整齐,创壁平整,深达胸腔。腹部左测距脐左下7.5厘米处见5.0厘米纵形创口,创缘整齐,创壁平整,上创角为钝角,下创角为锐角,小肠自此处溢出。&&&&c.四肢:右手虎口处见4.0厘米弧形创口,创缘整齐,两创角锐利,深达肌层。右手小指掌指关节处见1.2厘米弧形创口,创缘整齐,两创角锐利,深达肌层。右手小鱼际处在4.0厘米x2.2厘米范围内见1.8厘米x0.5厘米、1.0x0.8厘米两处皮下出血。左手拇指处侧皮肤缺如,范围4.0x1.5厘米。食指近节在5.0x2.3厘米范围皮肤缺如,环指背侧近节见2.5x0.3厘米、小指背侧见3.0x0.2厘米表皮剥脱,出血明显。左前臂近肘关节处见1.5x2.3厘米皮肤缺如,皮瓣向上。&&&&根据冯伟19处重创伤的侵害部位尸检照片,结合现场勘查笔录记载的被抢车现场遗留的各种痕迹,被害人姐姐分别请黑龙江省刑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刑法专家、知名法医专家给认定这些侵害程度,给出的意见是:非一人形成,不排除多人作案!认定是由三把凶器所形成的,其中:一把较长的、刀尖呈斜三角形的单刃直把刀就是绥化检察院退卷要求查找的较长的刀,还有一把圆刃的锓刀被罪犯带离现场。然而,黑龙江省公检法三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居然都认可由海伦公安最初荒唐认定的12.3案是一人作案!按照海伦的荒唐逻辑,被害人带刀、就是说案犯会少林功夫,才能将被害人的刀夺下、且不受一丁点的伤;有刀的人右颞顶、手臂却多处被砍掉大块皮肤、且手指、手掌都被刀割烂露白骨、身中多处刀伤导致死亡,凶手无刀却安人无恙?这可能吗?&&&&最后请中国的各位刑法专家给评评理:黑龙江省公检法三机关办案人违法办案、主观故意制造案中案、隐匿刑事案件重要证据、遗漏主要犯罪事实、枉法裁判、重罪轻判、包庇罪犯、渎职报假,这些责任人谁来查处!!他们造成的错案谁来纠正??12.3案枉法裁判的刑二庭庭长杨国权已经被抓捕、即将判刑,他造成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当和那些被重罪轻判的罪犯谁来追诉??遗漏吕长海、郑海洋参与抢劫杀害冯伟的主要犯罪事实谁来追诉??错案为何不予以纠正??请各位刑法学专家能够予以法律援助!帮助被害人家属的依法申诉,纠正错案,使得被害人遗下的一老一小能够在法律的帮助下息诉停访。&&&&&&&&&&&&&&&&&&&&&&&&&&&&&&&&&&&&&&&&&&&& 被害人母亲:赵玉兰 &&&&&&&&&&&&&&&&&&&&&&&&&&&&&&&&&&&&&& 联系电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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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0 &&
尊敬的莫文秀组长: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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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47 &&
&&&&张恒彦、贺健等人的渎职已经形成铁的事实,毁^给案件的侦破带来巨大的阻力,极大的浪费了国家有限的司法资源,给被害人家属带来不可估量的精神伤害和巨大的经济损失,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执法人员在百姓心中的形象极为卑劣!张恒彦至今还在用种种谎言搪塞、推卸渎职毁^事实。请求查处其渎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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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5:02 &&
同乡,同行,同是天涯沦落人,海伦法官太猖狂,我的案子同样是海伦法官刘文辉提供虚假证据,指使鉴定人出具虚假鉴定意见,法官案虚假鉴定意见判案本案由始至终都是法官一手操纵的最后制造冤假错案。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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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5:39 &&
&&&&湖北的相关法院有关部门和公安部门必须给舆论一个交代,如此大规模的司法腐败“窝案”、“串案”高发态势为何此前未有察觉?为何检察机关、法院内部审核程序形同虚设?让犯罪嫌疑人李静院长、犯罪嫌疑人王秋隆院长在法制与道德面前的张狂,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为何湖北省高院、襄阳中院集体沦陷?犯罪嫌疑人李静院长、犯罪嫌疑人王秋隆院长心里仅存的道德与善良细胞,已经随着一次次审判权与监督权的成功勾兑,早已死亡殆尽。个别践踏法律还可以用个案去搪塞,可规模如此之大,媒体都探听到消息去蹲守暗访了,可湖北省纪委竟然丝毫没有察觉,监督机制之松垮、反应之迟钝让人咋舌。不能只是媒体曝光后才装作“高度重视”,而事前一直“高度近视”。应该有人为这种“高度近视”付出代价。&&&&正如习近平不久前在河南调研时所说的“领导干部要努力以道德的力量去赢得人心”,试问,不主动和民众接触,不主动了解他们的需求,怎么展示道德力量?又怎么赢得人心?这一点,湖北省老河口市法院院长庄和平做得比较好。日庄院长会同高建伟院长、刑二庭庭长刘建刚和饶双女士一行四人主动在老河口市法院接待厅预先电话约见了控告人徐建军。彼此交流了思想、交换了看法。在重大问题上看法一致,即都认为要团结一致向前看!控告人徐建军深感中共老河口市法院党组一班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有声有色、落到了实处、收到了实效。所以控告人徐建军畅谈了自一九八一年七月九日发出《控告书》――0087048发票到哪里去了???4184410支票又是怎样一回事???连续实名控告三十四年分别与襄阳中院犯罪嫌疑人郑国光院长、与湖北省高院犯罪嫌疑人吴家友院长、等重量级司法败类较量之艰辛、程度之激烈。个中滋味常人无法体会。控告人徐建军还畅谈了在受到犯罪嫌疑人郑国光院长等一小撮司法败类残酷迫害而身陷囹圄后,每遇所谓的提审时,都及时检举、揭露0087048号原始发票及其鉴定结论等事实真相并多次申请对0087048号原始发票进行重新鉴定。在打击报复控告人的法庭上控告人徐建军再再次检举冤案始作俑者杨元庆涉嫌故意隐匿或毁灭0087048号原始发票证据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然而司法败类却故意不追、不查。市法院院长庄和平也随时翻看了复印的老河口市法院(84)法刑二字第5号卷宗材料后频频点头称是,高建伟院长、刑二庭庭长刘建刚也都看到卷宗材料里也记载有。饶双女士随时做了记录。之后,庄院长也谈了两点看法:一、先调卷,了解情况;二、案情清楚后,与中院沟通。由两级法院决定结果。不管情况好与坏都会按《信访条例》在6月底或7月初书面答复。并反复交待:一旦去北京,事先跟我们老河口市法院说一声。控告人徐建军表示:不仅上北京,会事先跟我们老河口市法院说一声。就是本《控告书》也事先给老河口市法院一份,以备考查。您庄院长,只要将您自己该做的事做好就行了。您很平易近人、善解人意!绝不会为难您。庄院长明确表示:一定会将“据以定罪量刑的0087048号原始发票及其鉴定结论等事实真相”特别是据以定罪量刑的0087048号原始发票已被故意隐匿或毁灭的重大信访事项,依职权书面汇报给襄阳中院王秋隆院长。想象到省高院见犯罪嫌疑人李静院长和到襄阳中院见犯罪嫌疑人王秋隆院长比见二、三流的港、台影视明星还难。毕竟,犯罪嫌疑人李静院长作为省高院一把手、犯罪嫌疑人王秋隆院长作为襄阳中院一把手。心神荡漾在黄金屋和颜如玉。哪有时间和精力接待控告人徐建军呢?!老河口市法院院长庄和平与犯罪嫌疑人李静院长和犯罪嫌疑人王秋隆院长做人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奉劝犯罪嫌疑人李静院长、犯罪嫌疑人王秋隆院长:当省高院、市中院官员向司法腐败越出雷池一步之初,即已注定其要为此付出高昂的成本。&&&&在卷宗第63页,所谓的(84)河检诉字第77号书证显示:日法院司法败类在日自己立案受理、自己侦查、日自己决定逮捕并非法关押控告人长达七个月的成功掩盖了0087048号原始发票及其鉴定结论等事实真相的前提下,将案卷材料报送检察院,而检察院没能对照控告书质问0087048号原始发票真相。更何况,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任何人未经审判,不得确定为有罪。老河口市法院在日受理案件时,就强加给控告人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可见司法败类打击报复控告人的主观故意明显。既然公安局收审控告人徐建军,就应该由公安局按程序报检察院批捕。&&&&但是事实上是老河口法院司法败类在非法关押控告人长达七个多月的时刻,当时的检察院李忠沫(音)检察长针对省高院扬言说有《鉴定结论》却不让检察机关领导和办案人员看,也不敢告知鉴定文书文号时质问:一旦0087048号原始发票现身,谁敢打保票说,经鉴定,不是卖砖人所开的?此情此景,李检察长断然拒绝批准公安局报送的批捕材料。老河口市公安局办案人也陈述了其依据0087048号原始发票及其鉴定结论等事实真相所暴露的端倪,为避免选择性执法、因人执法而准备顺藤摸瓜,要依法对法院(77)法刑字第31号判决所有案情进行彻查的雄心,却遭到法院司法败类百般阻挠和威胁利诱。所以才有法院司法败类自作主张对正在正常上班的居住在老河口日杂公司自己的住房里非法关押在老河口市收审站的控告人“决定逮捕”的类似“高俅审林冲”式的闹剧在湖北上演。&&&&鉴于犯罪嫌疑人李静院长等一小撮司法败类们对冤案始作俑者杨元庆的顺从越过了人格底线,荒唐至极。吁请世界各地华人、华侨和华裔尤其是海内外媒体记者和中纪委常委借助网络媒体和平面媒体不断地警告犯罪嫌疑人李静院长等一小撮司法败类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内和法院内都不允许有特殊党员,任何目无法纪、不把法纪当回事、以为位高权重就可以越位滥权的人,最终都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惩。对于这一点,谁都不要幻想有什么“保险箱”,谁都不要指望有什么“法外开恩”。&&&&请海内外媒体记者和中央纪委常委、特别是请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和北京师范大学黄风教授注意收集犯罪嫌疑人郑国光院长等一小撮司法败类在日向最高法、省高院所写的(82)刑呈字第13号文件对照控告人徐建军及时揭露该文件的《控告书》进行分析研判,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年初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曾强调的“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的精神,同时,四个“决不允许”昭示,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应该好好落实。&&&&此致&&&&全国人大、中共中央、国务院、最高法、最高检、中纪委、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控告人:徐建军&&&& &&&&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详细通讯地址:中国(P•R•C)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胜利路79号(原日杂公司)&& 邮编:441800&&&&联系手机:+86 &&&&&&&&&& 身份证编号:010530&&&&&&&&&&&&&&&&&&&&&&QQ:&&&&附件:日《控告书》――0087048发票到哪里去了???4184410支票又是怎样一回事???日《刑事申诉状》――一个控告、检举人三十四年不见天日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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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9:16 &&
黑龙江海伦12.3团伙抢劫出租车杀人案是中央政法委两次督办、公安部督办案件;黑龙江省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委巡视组等上级领导多次批示复查,均由应依法回避的错案形成单位――绥化公安局复查,最终均被欺上瞒下报假。 &&&&一.控告绥化公安局刑侦局长、2004年绥化政法委挂牌督办专案组总指挥王海滨包庇下属海伦公安局渎职毁证、隐匿杀人犯多个直接犯罪证据。&&&&其中包括:&&&&(1)绥检院退卷要求查找的杀人凶器单刃直把刀、白色卡簧刀及遗留在现场几块银色刀柄碎屑的园刃锓刀;(2)隐匿杀人后罪犯抢走被害人手机打给5名嫌疑人通话详单;(3)隐匿被害人断裂的腰带;(4)隐匿被害人血衣内外8件;(5)隐匿现场提取的被害人被砍掉的右颞顶处、类似鸡蛋大的头皮一块头皮上有毛发;(6)隐匿杀人犯翻被害人衣兜时留在记账纸上的两枚血指纹这是唯一被中央政法委督办时专案组调出的被隐匿证据;(7)隐匿案发时抛尸和抢车两个现场的勘察录像带;(8)隐匿尸体解剖录像带;(9)隐匿尸体解剖时有外科大夫在场看着法医尸检、记录人员最初记录的真实侵害部位、且有被害人家属在有文字记载的下方签字那份原件;(10)隐匿被害人被抢走的现金及上面的血指纹; &&&&二.控告绥化公安局刑侦局长王海滨造假、故意将吕长海参与抢劫杀害冯伟的罪行摘出。导致遗漏抢劫杀人同案犯吕长海、郑海洋及包庇罪8人。&&&&&&三.控告绥化公安局刑侦局长王海滨将上级多次督办复查的12.3案件报假,打击报复被害人姐姐,多次给定“无理访”。&&&&四.控告绥化公安局2007年中央政法委督办专案组组长张福太(1)将被害人家属控告五年的、需要依法纠正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2003)海公技字第48号错误尸检鉴定书故意送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做检材、居心叵测包庇渎职毁证的技术科长张恒彦;(2)伙同海伦公安技术科长张恒彦造假的(2007)海公技勘字第173号物证勘验笔录送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做检材,案发时记载真实现场的(2003)海公技勘字356现场勘查笔录不给作为送检材料;(3)将两级公安隐匿4年之久的杀人犯血指纹调出后、送公安部检验时,将罪犯张明、吕长海指纹比样调包,导致鉴定结果为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张明的指纹,如果血指纹真的是张明的,两级公安有必要冒着渎职毁证的风险将血指纹隐匿四年之久吗?上级多次复查报假说没有血指纹、咋中央政法委督办又调出了呢?详见绥化检察院副卷给省政法委书记杨焕宁及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报假事实!压制、报复家属控告其渎职办案的罪行,将案件报假为三级公安已侦查终结。据公安内部人说还给被害人家属法外救助100万,至今被害人家属没得到一分钱!真不知绥化公安局专案组还敢和中央政法委督办案件的领导在玩“抗旨”鬼把戏!&&&&五.控告绥化市政法委副书记吕东风主管信访走形式&&&&1.不按照中央政法委督办案件时规定的给12.3案件公开召开听证会;不敢公开面对刑法专家、法医专家、媒体记者提出的质疑;有胆量给12.3案件报假、谎说三级公安已经侦查终结、没有胆量将三级公安侦查终结的结论给被害人家属,至今中央政法委两次督办案件、公安部督办案件都被走形式。奥运前海伦公安局派甄学谦来北京指认抓人、被害人姐姐电话告知吕东风海伦、绥化两级公安抓人一事,请求制止这一土匪式的违法行为,作为主管信访的政法委副书记置之不理。&&&&2.违背上级领导批示阳光办案;在2007年5月中央政法委督办复查12.3案件,被害人家属曾向黑龙江省公安厅控申处杨彤勇处长提出请绥化公安局依法整体回避12.3案复查!杨处长告知“此次复查非同以往,省政法委杨焕宁书记唯恐复查案件在出现报假现象(指绥化公安内腐败恶势力)亲自批示‘阳光办案’允许你全程介入查案、并可录音录像”,可结果却大相径庭!绥化专案组还是辜负了上级领导的好意,至今被害人姐姐不知道案件复查结果。&&&&3.控告吕东风放纵绥化公安局专案组渎职包庇下级公安、执法犯法的种种劣行不予调查核实,该人不努力学习刑法学专业知识、不动脑筋思考绥化公安局专案组报假的荒唐结论是否合乎逻辑、符合规律!只是一味地迎合绥化腐败帮这种羞辱刑法专家、蔑视法律的恶劣行径!至今形成的报假事实无任何部门来纠正! &&&&4、请求 黑龙江省三级公安依法回避12.3案件的复查,异地办案,调出被隐匿的证据,抓捕抢劫杀人同案犯吕长海、郑海洋及包庇罪8人,查处渎职毁证的办案人,还事实真相!还法律尊严!还被害人一家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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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莫文秀组长:您好! 黑省海伦11.26团伙持刀抢劫出租车案和12.3团伙持刀系列抢劫出租车并杀人案程序在最高检察院 ,该案被黑龙江省检察院派驻到最高检来访接待室的腾飞给压案件8年,至今不能进入抗诉程序!还被腾飞利用职权私自给出了一个高检院的红头法文!请最高检领导将腾飞调离岗位,派正义检察官来分管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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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莫文秀组长:您好! 黑省海伦11.26团伙持刀抢劫出租车案和12.3团伙持刀系列抢劫出租车并杀人案程序在最高检察院 ,该案被黑龙江省检察院派驻到最高检来访接待室的腾飞给压案件8年,至今不能进入抗诉程序!还被腾飞利用职权私自给出了一个高检院的红头法文!请最高检领导将腾飞调离岗位,派正义检察官来分管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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