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驾驶车辆出小沈阳车祸死亡新闻致人死亡,自己也死亡,责任由谁承担?

问题编号:2675564
单位驾驶员因公驾驶本单位车辆出车祸致人死亡驾驶员应承担什么责任
上月本人因公驾驶本单位车辆出车祸致一人死亡,交警认定负主要责任,请问我应承担什么责任?
提问者:四川-泸州交通事故浏览92次 09: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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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46485称赞:65你好,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你是在执行工作又没有过错的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09:43:26追问 09:57:00车辆是买了保险的,本人是利用周末加班出的车祸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35070称赞:32你好。首先你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一般情况下,单位职工因公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单位对外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存在重大过错,单位是有权向你进行追偿的。 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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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超车致三轮乘客被甩出车外 车主赔偿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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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轿车往右变道超车,眼看就要与一辆行驶的三轮摩托车发生擦挂,三轮师傅紧急向右躲避,不幸的是因转弯过急,三轮车上的乘客被甩出车厢受伤。  这种零接触的车祸,轿车司机是否该担责?日前,彭州市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接触性交通事故案。法院认为,两车虽未发生接触,但轿车超车导致了三轮车乘客受伤,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判决轿车司机赔偿11万余元。  三轮避轿车乘客被甩出车外  今年2月7日18时30分许,唐某驾驶小轿车沿彭什路靠中心双实线一侧车道行驶,当行驶至军乐镇军屯村4组路段时,唐某开始向右侧车道变道超车。此时,在右侧车道行驶的一辆三轮摩托车受到挤压,为避免两车擦碰,三轮车司机郭某紧急往右打方向进行避让。但因为急转方向引起三轮车倾斜,车上的乘客谢某被甩出车厢。  事发后,谢某被鉴定为七级伤残,先后花费近6万元治理费。交警部门以无法查明事发时的具体事实为由未认定事故责任。事故各方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谢某遂于8月8日向彭州市法院起诉,要求轿车驾驶人唐某及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三轮车所有人谢某及事发时三轮车驾驶人郭某赔偿其医疗费、伤残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  责任三七开轿车司机担主责  8月12日,该案在彭州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唐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辩称,唐某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因为车辆没有与三轮车发生接触,谢某受伤是因为郭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不当引起,并指出郭某是无证驾驶。原告谢某则认为,轿车和三轮车的驾驶人均存在违规驾驶过错。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唐某在未确保与三轮车之间安全行车距离的情况下冒险借道超车,是导致谢某受伤的主要原因,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同时,考虑到三轮车驾驶人郭某明知自己无驾驶资格而上路行驶,三轮车所有人谢某在不确定郭某有无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随意出借车辆给其使用,原告谢某在明知载货三轮摩托严禁载人的情况下仍搭乘该车,三者均有过错。综合考虑本案案情,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唐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剩余30%的责任由其他各方承担。  法官说法:交通事故不以碰撞为条件  该案承办法官指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被告唐某与被告郭某所驾驶的车辆在未接触情形下造成原告受伤是否构成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双方驾驶人应当如何分责的问题。  法官指出,道路交通事故并不以是否具有碰撞情形为前提条件,只要车辆对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具有过错即构成交通事故。此外,在责任承担上,根据优者危险承担原则,汽车的危险回避能力和事故风险控制能力均优于三轮车一方,在道路上行驶时汽车应履行的注意义务重于三轮车,所以,在分配交通事故损害后果时会适当增加汽车车主的责任。  同时,法官还提醒说,如果认定有主观故意的行为导致他人受伤,如在行车过程中故意对别的车辆“甩盘子”,除了要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彭法宣华西都市报记者吴柳锋实习生李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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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导致车祸 车辆起火烧死1家3代4口
 为送发高烧的女儿进城看病,司机程金松醉酒驾车,最终酿成惨烈车祸&&被撞车辆一家四口当场被烧死,程金松自己也因车祸被摘除了脾脏,他的父亲和女儿在车祸中骨折。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预计明天将开庭审理此案,肇事司机程金松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重罪指控。这是继长安街英菲尼迪酒驾案肇事司机陈家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又一起在&醉驾入刑&后由中级法院审理的重大酒驾事故。
  酒驾送女看病酿惨祸
  去年4月15日晚,家住密云县太师屯镇的程金松抱着高烧不退的4岁女儿急火火地走出家门,他全然不顾酒后的醉意,发动了自家的伊兰特轿车,连夜送女儿去县医院看病。程金松的父亲坐在后座上,同样心急如焚。
  连续几个拐弯之后,程金松驾车冲上了101国道,心中的焦急加上头脑中酒精的作用,使得程金松很快就失去了控制车速的意识。
  去年4月15日这一天,是王丹39岁的生日。当天晚上9时许,她开着自己的红色夏利轿车,带着14岁的女儿小依和父母,从密云县城返回位于穆家峪镇大石岭村的家。晚10时许,王丹驾车回到了村西头101国道上的路口,由西向北准备转弯。这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王丹已经走了不知多少回,但这次却成为最后一次。
  就在王丹转弯的刹那,程金松驾驶的伊兰特轿车由东向西飞驰而至,醉酒驾驶的程金松没有减速。两辆同样搭载着祖孙三代人的轿车,在这个小路口轰然撞在了一起。伊兰特正面撞上了夏利轿车的右侧,猛烈的冲击力使得夏利轿车瞬间侧翻。
  据事发时路过此处的一名目击者叙述,当时伊兰特的车速快得从眼前一闪而过。随着一声巨响,夏利轿车被撞得侧翻过来,在路面上急速滑行,并伴有刺耳的摩擦声。夜色中,车辆与柏油路接触的地方冒着火花。被撞出50米后,夏利车才停了下来。随后,车内就传出噼噼啪啪的声音,火苗猛地从车内蹿出。剧烈撞击导致夏利车油箱起火。
  看到这一幕,过往路人赶紧拦下过路车辆,用车载灭火器灭火。但此时,火势已无法控制,小型灭火器对于熊熊大火毫无用处。惨烈的场景让所有身处现场的人至今都无法忘记:&火苗蹿起来几米高,很快将车身包围住。车里有人,但却帮不上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被大火吞噬。&当消防车赶到将火扑灭时,夏利轿车已变成一堆黑漆漆的废铁。
  受害家庭遭灭顶之灾
  车祸现场20多米外就是王丹家的院子,院子周围长满的杂草已经干枯。院门紧闭,了无生气。&对于这个家庭来说,这场车祸可以说是灭门之灾。&王丹的哥哥王浩告诉记者,这原本是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可在去年元旦时,正值壮年的妹夫突发心脑血管病去世。这对王丹和女儿小依来说打击很大,车祸发生前,她们的心情刚刚有所平复,没想到一场飞来横祸又将这对母女的性命夺走。
  王浩是家人中最先得到车祸消息的。事发当夜11时许,一个朋友打来电话,说大石岭村口一辆红色夏利被撞翻后着火了,看样子像是王浩妹妹王丹的车。
  听到消息,王浩觉得难以相信。就在两个小时前,他还在县城父母家里见过父母和妹妹母女俩,一家人有说有笑,外甥女小依兴高采烈地拿出刚买的跑步鞋展示了一番,说今后要好好锻炼身体。
  王浩将信将疑地拨打父母家里的电话,无人接听,再打妹妹的手机,也无法接通。4位亲人联系不上,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王浩心头,他不敢多想,冲出家门骑上摩托车奔向大石岭村。
  远远地,王浩看到村口的道路已经被封闭,借着警车、消防车的灯光,可以看到现场中心还有黑烟升腾,警戒线将围观人群隔在了路口外围。救援人员已经在驾驶和副驾驶的座位,发现了两具遇难者的遗体。接着,他看到烧毁车辆的牌号正是妹妹王丹的。
  王浩顿时懵了,他越过警戒线,向车辆残骸跑过去。一旁的民警大叫:&拦住他!&在被人拽住的瞬间,王浩喊道:&车上有4个人!&很快,这一切就被证实:当消防员把车辆破拆之后,在后座上又发现了两具遗体。四人死亡!这个结果让救援人员也感到震惊。
  肇事车没有刹车痕迹
  伊兰特轿车内的一家三口也在剧烈撞击中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程金松的父亲伤势最轻,撞击发生时就昏了过去,医院诊断他头部外伤、骨盆骨折。程金松4岁的女儿大腿骨折,送到医院后做了手术。
  程金松伤势最重,医生诊断为胰腺断裂伤,脾挫裂伤。医院为程金松切除了脾脏。密云当地的交警出现场后,又一路赶到市里的医院给程金松做了血液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程金松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128.1毫克。
  车祸发生后,程金松依然意识清醒,但他并未向110报警,也没有呼叫120急救,而是先打电话通知家里。据程金松的姐姐回忆,她赶到现场时,伊兰特轿车前部扭曲变形,而程金松已经坐在路边,身上有酒气。
  30岁的程金松以前开过出租,后来辞了工作,家里凑钱给他买了辆伊兰特轿车,供他平时跑活儿。事发前不久,他和妻子离了婚。程金松的父亲说,他并不知道儿子当晚喝了酒,那天晚饭儿子在家里吃了面条,并没有喝酒。
  事实上,程金松在晚饭后独自回到自己房间,想起生活中的不如意,就借酒消愁。他在被抓后自称,&只喝了一小杯&。晚上9点多,父亲焦急地过来,说孩子烧得厉害,已经39度了。程金松毫不犹豫地决定,自己开车送女儿去医院。仗着近十年的驾龄以及夜间车少,程金松自觉不会出事。
  然而,在车祸发生后,交警在现场根本没有找到伊兰特轿车的刹车痕迹。程金松供述说,他看到红色夏利时,已经来不及刹车了。经检测,案发时程金松的车速高于124公里/小时。在这条最高限速70公里的国道上,已属严重超速。经交通部门认定,程金松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死者家属要求严惩
  据记者了解,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受害人王丹的大姐王芳和两个弟弟作为受害人家属递交了《诉求申请》,请求法院判处程金松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我们幸福和睦的一家就这样被毁了。&王芳含着眼泪向记者述说,开追悼会时,连司仪都不清楚这祖孙三代人的遗像该如何摆放。
  回忆逝去的亲人,王芳数度哽咽:年过6旬的父母健康、乐观,在社区里担任志愿者,经常义务执勤,家庭被评为&十星级文明户&。39岁的小妹妹王丹在姐弟4人中最贴心,最善解人意。王丹在药店工作,她性格开朗,为人热情,谁家有个头疼脑热的,她都会上门提供帮助。王丹最大的愿望就是成为一名医师。出事前,她正在考取医师证,原来准备在去年&五一&考最后一门,可她却没能等到这一刻。14岁的外甥女小依正在上初二,乖巧懂事,她在班里的人缘很好,老师同学都很喜欢她。得知遇难的消息,同学们还自发为她献花祭奠。
  &一下子失去了4位亲人,这种感受谁能理解?&王芳哭诉着。&人家过年欢欢喜喜,我们家凄凄惨惨。事故发生已经10个月了,程金松拒付丧葬费,至今一分钱不出,到现在连一句道歉告慰人的话都没有。我们要求严惩肇事司机,以告慰受害者亡灵,安抚受害者家属,并警示后人。&
  (文中被害人及其家属系化名)
  本报记者 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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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一般嫌疑人羁押在看守所不同,由于在车祸中受重伤,程金松目前是在公安医院中等待审判的来临。据悉,按照程金松的身体状况,即使能支撑庭审,也很可能要坐着轮椅上法庭。如果这样的一幕在法庭呈现,无疑将成为醉驾者害人害己的最好诠释。 据记者了解,程金松案的诉讼过程多次变化,先是罪名升格,后又提高审级。司法程序的一次次变更意味着,醉驾司机程金松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在逐步升级。
  罪名之变:
  从最重七年到最轻十年
  起诉材料显示,事发后程金松在医院治疗了两周,随后被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归案,此后又因伤情被取保候审。去年9月,密云检察院对程金松提起公诉,这时罪名变更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罪名之变,预示着刑罚的巨大变化。程金松的行为如果按&交通肇事罪&定罪,法定量刑区间在有期徒刑3年到7年之间。如果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法定量刑区间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据了解,对于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后果的案件,在2009年之前,司法实践中一般都是以&交通肇事罪&定性,最高刑期不超过有期徒刑七年。
  2009年9月,广东和四川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对两起醉驾案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当事人无期徒刑后,最高人民法院于日对醉驾犯罪适用问题作出了统一规范。
  此后,各地法院对醉驾肇事后仍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的案件,均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在北京,近年来司法机关对恶性醉驾案件不断加大处罚力度,少数案件被升格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审级之变:
  首次提审醉驾案
  去年10月,在密云法院受理程金松案不久,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决定提审本案。密云检察院撤诉后将此案报送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去年11月,程金松被警方逮捕,后被公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
  司法实践中,上级法院提审下级法院已经收到尚未判决的案件并不常见,这种提审往往出现在案情重大的案件中,而对一起醉驾案件作出提审决定,这在北京市法院尚属首例。
  此案由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审,导致案件审级提高,一审法院由最高只能判处15年徒刑的基层法院,变为可以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中级法院。
  去年审理的长安街英菲尼迪酒驾肇事案也历经审级之变:此案最初由朝阳检察院起诉到朝阳法院,后提高审级,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肇事司机陈家最终被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然而,对于这些司法程序的改变,只有小学文化的程金松似乎还难以理解。程金松的辩护律师在开庭前告诉记者,程金松虽然已经认识到肇事后果非常严重,现在非常悔恨,但仍认为自己是一般的酒后肇事,对于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程金松至今仍缺乏足够认识。
  同为醉驾
  定罪量刑却不同
  近年来,醉驾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接连不断,而法院对这类案件却定性不一、量刑悬殊,同&醉&不同判现象突出,引发舆论争议。
  像程金松这样的醉驾案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定量刑区间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在海淀法院去年审理的一起类似的案件中,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9mg/100ml的司机杨荣华在西北四环路醉驾、超速,撞死3名在路边检修汽车的路政工人,他本人也受伤,被判定负事故全责,最后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这起案件审判时,死者家属曾要求严惩,并质疑为什么不能指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备受关注的&我爸是李刚&醉驾肇事案中,肇事司机李启铭在河北大学校区醉驾撞倒两名女学生,致1死1伤后驾车逃逸,后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而在长安街英菲尼迪酒驾肇事案中,肇事司机陈家致被撞车内一家3口两死一重伤后弃车逃逸,后被法院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
  可以看出,情形相似的醉驾肇事,有的定性为&交通肇事罪&,有的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醉&不同罪,导致量刑悬殊。那么,两个罪名的区别到底在哪里?
  伤亡多少不是定性依据
  &交通肇事罪&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指犯罪行为人往往出于对现实不满、报复社会的动机,驾驶车辆在道路上冲撞行人,致多人伤亡。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告诉记者,&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要区别不在于致人伤亡的危害后果,也就是说,不能仅仅因为事故的伤亡少就定性为&交通肇事罪&,伤亡多就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两个罪名的最大区别在于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态度。&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是,应当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一位资深刑事审判法官告诉记者,醉驾案件中,如果司机对肇事后果具有&过于自信,轻信能够避免&的过失心态,则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对其进行定罪处罚。如果能够证明是&放任危害后果发生&的间接故意心态,就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量刑上,由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起步就是十年,最高是死刑。&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起步是3年,最高7年封顶。
  阮齐林教授认为,公众对醉驾肇事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存在一个认识误区,认为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就是故意犯罪。其实,刑法上所言的&故意&或者&过失&是指行为人犯罪时对危害结果的心态,而不是指故意醉酒驾驶的&故意&。
  肇事后继续冲撞就是故意犯罪
  不可否认,界定行为人犯罪时的主观心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目前,不管是在刑法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部门,都认为从理论上区分&间接故意&与&自信的过失&非常困难,德国著名刑法学者威尔采尔认为,&间接故意与轻信过失的分界是刑法理论中最困难和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这正是公众很难理解同&醉&不同罪的原因所在。
  2009年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指出,行为人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这其中的深意在于:通过证明肇事司机已经不可能具有&过分自信&,来证明其主观心态是&间接故意&。在引发广泛关注的孙伟铭案中,孙伟铭醉驾与其他车辆追尾后,为逃逸继续驾车超限速行驶,先后与4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
  此案告诉人们,即使一开始时醉驾司机具有&不会出事&的过分自信,那么在发生第一次肇事后,这种自信已被肇事的事实所推翻,司机仍继续驾车,就属于&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了,即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醉驾肇事多是&交通肇事罪&
  同样,如果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不足以推翻肇事司机具有&过分自信&的过失心态,就很难证明其对危害后果是持放任的态度。
  在李启铭醉驾肇事案一审宣判后,审理此案的河北省望都县法院向公众解释了此案为什么不是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该院指出,李启铭违反交通法规醉酒驾车,在他人善意提醒其慢速行驶时,过于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称&没事&,轻信能够避免危害后果的发生,属于过度自信的过失。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李启铭对其驾车撞倒两名被害人的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李启铭肇事后,亦无出于逃逸等目的,不顾道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及行人安全,继续驾车冲撞,造成更为严重后果的行为。因此,李启铭的行为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情形,对其行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相关刑事审判人员告诉记者,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醉驾致人死伤,通常还是定性为&交通肇事罪&,如果能证明对死伤结果有故意的,则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现在,一些恶性醉驾案件的判决之所以会出现大量争议,主要还是因为交通肇事罪的定罪量刑确实与醉驾案件的高度危险性、结果严重性有不相称之处,这种不均衡问题有待于刑法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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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请人开车,出了车祸后致人死亡,请问驾驶员有无责任。
车主请人开车,出了车祸后致人死亡,请问驾驶员有无责任。车主和驾驶员谁的责任大,驾驶员可否与车主一起负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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