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创达律师所几个人黄岛能是几个律所的老板吗?

在律所门前徘徊的新人,你准备好了吗?(二)——周海船律师二
6、关于创业&。
  2003年初接到一起离奇的重婚案件。受害女方是一所高校的教师,老公有公司、工厂和诸多的不动产。在与她结婚保持婚姻关系的同时与其他两个女孩保持同居关系,并生有小孩。我审查以后认为应该是三重婚姻关系,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婚。但男方的势力很强大。经过多方努力,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男方花5万元(我事后得知)请个有名的大律师,我显得有点嫩稚。事前对方就咄咄逼人。开完庭后大律师傻眼了。知道为什么?他雄辩的口才难以颠倒黑白,我除了收集充分的证据以外使用了杀手锏:把我众多的老记朋友请到法庭旁听。第二天,各大媒体相继报道这一离奇的案件,法院压力巨大,最后判决男方有期徒刑一年。为了查一份证据,我在居委会的文件柜里翻了两天。判决之后,因媒体的宣传,央视《社会记录》的记者前来录制节目,我因此上了中央电视台。记得当时兴奋不已,还请央视的记者帮我录了张光盘留作纪念。于是逐渐有了一点知名度,特别在婚姻家庭案件方面。本地的记者们经常来找我,我也相继提供素材进行配合,不断在报纸和电视台露脸,越来越多的人认识我了。
2003年夏天,省级妇联系统组织妇女维权经验交流会,市妇联叫我也去参加,以便提高维权能力。参会的代表有各地市妇联的维权干部,也有法律行业的单位成员,还有律师。我在最后发言。我并没有准备好,只是随口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作了一些陈述。参加会议的最高长官是省级妇联的主管副主席,听了我的讲话后,问你是哪单位的?叫什么名字?因为整个会场只有我的发言是最专业、最准确、最具体、最有意义的。过了两个月的又一次会议,副主席点名要我参加。当年,副主席还点名要我参加省级妇联的维权考察团去外省考察。此后的几年中,省级妇联让我代表省级妇联去北京学习,还参加在上海组织的国际反家庭暴力研讨会。到了会场才发现,我是国内唯一参加该会议的律师。最近,还参加厅级专题维权汇报会议,专门向省级政法书记汇报工作。就这样,一个偶然的会议,加上我的钻研和努力,奠定了我在该领域的独特地位。
2003年一年中,我已经非常忙碌了。有很多案件可以做,尽管收费依然低廉,但办案能力已经非昔日可比了。下半年,我感觉到了律师所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支持和帮助,有时候忙的不可开交,所里也不能为我做点什么。中央民族大学的女同事此时已经去另外一个所帮一个刑事案件的律师做助理了,每月有固定的收入。其他的律师都是一家人。我突然感觉到很孤独。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和车流中,除了我狭小的出租屋以外,我竟然发现没有我的地盘和归宿。
一次在房产局查档案,见到了一位律师,四川人,但在本地上的大学。一交流很是投机。我说有机会一起开所吧,他竟然立即同意。后来的一个多月,我们还找了他的一个同事。当时他们的业务已经很不错了,家庭稳定,收入也稳定。而我的条件不是很好。还了摩托车债以后,又豪不犹豫地帮已经上大学的双胞胎弟弟付了学费,每月每人邮寄500元生活费。到03年底,还剩有30000元余额。如果要开一个律师所,购置相应的设备,租场地,聘请内勤和财务人员,我们三个人至少要每人出5万。当时很矛盾。如果不开所,自己永远是一个人做事,难以按照自己的设想把事业做大,按照目前律师业的现状,也难以有自己的地盘。妇联的维权工作太需要人帮忙了,如果没有人帮,我自己的公司业务就会受影响。如果开所的话一是钱不够,二是自己的业务不稳定,万一失败怎么办?后来下定决心博一把。即使失败了,就当自己从头来过,重新回到2001年。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子,开所应该是迟早的事情,迟开不如早开,干活趁年轻。钱的事情可以想办法的。就这样,在思考一个月后,我向在东莞工作的大学同班同学借来了三万元,他在那做采购,经济条件还不错。在广东工作的同学,做技术的都一般,只有做业务和做采购的都还可以。经过三个月的筹备,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在2004年2月正式开业了,办公面积360平米,只有5个律师。--这是我的主意,要办就办大一点的,留点发展空间。其实这时候我已经彻底博了。那时,我差一点29岁。
  创业之路并非一马平川,特别是对我来说。借钱开律所在我们这个行业中几乎还没有过。一般都是做律师做大了,才有另立门户的念头。国内大多的是合伙制,聘用律师一般是挂靠交管理费,或者与律所业务提成。我是算打肿脸充胖子,主要是想拥有自己的舞台,打造自己的品牌,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情。从开所那一刻起,我知道自己是独行者,律所的风格和自己的风格在这个行业中显得孤独。
律所开业后开支很大,三个合伙人中我当时的业务最少,平均每人每月要承担近5000元的开支,再加上自己的房租、电话费用、交通费用等每月的开支至少要7000元,倒过来算的话毛业务收入至少要9000元。还有几万元的债务,弟弟的学费和生活费,感觉压力有点大。但自己还是坚持努力地做,把工作时间延长,减少其他休闲时间,如早起一点,晚睡一些,尽量把压力变成动力,善待当事人。记得有次一个当事人介绍一个据说是很大的海鲜批发老板来办公室找我催收货款,我正在市区没有回来。他已经到办公室了,我一路赶回去,遭遇罕见大雨,我心急如焚,冒雨骑摩托车回到所里,内裤都全部湿透了。海鲜老板很是意外,看见我这样,说先去换衣服吧,我本来想跟你砍价的,现在哪里还好意思?你帮办好了。就这样,我与他成了好朋友,平时他单位管理的一些涉法事情我从来不收费,他有时候拿点海鲜给我也不要钱,到现在为止,他给我的业务和介绍给我的业务律师费累计已经超过10万元,我们依然是好朋友。就这样努力地坚持做着,2004年我竟然还清了所有的债务,支付了弟弟的学业费用,过年回到湖南老家,还给了3000元给父母。善良的母亲还是担心,出来没有去过外地,问真有那么多人打官司吗?村里两千多村民一年都没有一个人打官司。我说你放心好了,我现在不是可以拿钱回来了吗?在湖南的农村,都有崇政、崇军的风气,我在外面帮别人打官司,在乡亲眼里,和在外面帮老板打工没有什么区别。父母一直觉得我很委屈,在外吃了不少苦头,每次回去都叨念着读研究生的老黄历。
到2005年,陆续有律师来到所里加盟,长期在媒体上露脸也使我的知名度大增。特别是妇联工作的出色表现已经让我在该领域有了诸多的荣誉。一路走来,一路思考。因为在这个城市没有基础,我不能靠社会关系与其他律所抗衡;但我年轻,其他两合伙人也很年轻,比我大一点点,都是70年代的人,对我的思路也很配合。我有年轻的优势,我的思维应该活跃。我能吃苦,我能不断学习,我能尽心尽力,对当事人无限忠诚,这才是我的优势。&开所之初,我们花了5000元做了所里的门户网站&,并聘请专人维护,直到现在,我们的网站无论质量还是维护依然走在同行业的前列。同时我还出资帮助妇联建立了一个网站,便于白领等知识分子妇女的投诉,节约时间提高效率,还不用露面,从而改变别人对妇联工作的印象,不要老是认为来妇联投诉的就是哭哭啼啼的。妇联领导大为欣赏。同时,我主动约请报社等媒体,共同开展“送法下社区”,免费在报社接咨询电话等活动,大幅提升律所的宣传效应,也为新人们提供接触客户、接触社会的机会。2005年接到一个案件,我根据经验认为很有新闻和社会价值,主动提出给当事人陈先生免费代理。陈先生原在澳门工作,通过网络资助一个我所在城市的女孩上学,还与其父母签订了一份协议,要求女孩一定要考上本科,否则双倍退还助学的费用。受助女孩收取了1万左右的受助金,然后退学,并继续收取资助钱物。陈先生发现以后很气愤,通过妇联网站求助,我主动找他并帮他代理,起诉要求受助女孩双倍返还资助金。案子经过当地媒体公布以后,反响强烈。《中靑报》发表调查文章以后,全国范围内炸开了锅,记得那是2005年8月。全国的媒体蜂拥而至,光是央视就来了三波人,《经济与法》,《社会记录》,《共同关注》,还有上海电视台,江西电视台,重庆电视台等,我花了近两个月来接待媒体。在无锡的同事说,我们在江苏和上海都见到你上电视了。这个案件让我找到了欣喜和快感。案件判决小女孩及家长还钱,但限于本金。陈先生说,我只是要个说法,钱我不要了。一切都在我的意料中。陈先生现在上海,依然是我的朋友。  
2005年,我开始大举介入刑事案件,事前没有任何征兆。一个江苏徐州的司机在帮车主运输水果时,老板在途中把水果卖了,回到徐州后再也没有与货主联系。后来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把司机抓回,但没有抓到老板。警方指控司机分得赃款3000元,但司机坚持说是工资。家属找到我以后,我觉得案件有疑点,关键是只有被告人的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开庭时我坚持无罪辩护。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主办此案,结果案件撤诉处理。我几次找科长交涉,后来因此成了朋友,他说很喜欢你的执着,也欣赏你的思维和风格&。司机被释放那天我去接他,他说这下你出名了,里面所有的人包括干警都认为我起码要判三年,没想到被你救了。果然,在随后的几个月里,看守所里不断有人给我写信,也不断有家属聘请我作为为辩护人。有个做建设工程的中介人,被上家骗了,但收取了下家的钱,金额达28万。我觉得他不应该构成合同诈骗罪,经反复几次开庭,最后的二审推翻了此前一审法院有期徒刑10年的判决,开完庭几天后就释放了,出来时泪流满面扑在我面前,场面很是感人。而原来一审10年有期徒刑的判决是经过原一审法院审委会讨论通过的。走出看守所那天,看守所的政委说,你小子一审十年,怎么现在就可以出来了?他说,我的律师牛。回头一看,政委的老婆曾请我做代理人与政委打离婚官司,我方胜诉,大家尴尬不已。当事人的儿子从云南昆明赶回来,问律师我们如何感谢你?我说不用,5000元律师费已经收了,下次你有心的话帮我带两盒正宗的普洱茶回来。我不抽烟不喝酒,但学会了喝茶&。就这样,刑事案件连续做了不少,我在刑案的圈子里竟然名噪一时。案源几乎都是看守所里的被告人相互宣传告知的。两年下来,竟有6人被我洗净冤情。检察院一个女检察官一直对我有点成见,说我钻牛角尖,动不动就搞无罪辩护,也不跟他们商量。在与她对垒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她说这起案件你没辙了吧。两人打架,我的当事人打了对方眼睛,眼睛经手术后瞎了,构成重伤。认罪吧。我经过仔细查阅病历和手术记录,发现受害人做个两个手术,被打伤的时候经检查是晶状体脱位,做了换晶手术,换晶手术后发现视网膜脱落,又在20天后做了视网膜复位手术。&完全是医学专业知识,我在一家三甲医院挂号排队候诊眼科,见到专家说我不是来看病的,我是来咨询专业知识。专家很感动。说其实你不用挂号,直接找我就可以了。还给留电话号码。专家的专业知识能够为办案所用,专家也是高兴的。律师的工作就是要协调相关资源,认识和处理案件,并不需要很专业的专门知识。&经过咨询,我才知道,换晶手术根本不会导致失明,只有视网膜脱落才可以导致失明。也懂得了很多专业知识,如眼睛就像照相机,晶体就是镜头,视网膜是底片,没有镜头可以换人工的,对照相没有影响。但没有底片就照不了相。而视网膜脱位的原因很复杂,有病理性的,也有外伤性,还有手术事故等。我在法庭上提出,因为受害人的视网膜脱位发现于晶体手术之后,不排除是晶体手术的医疗事故,也不排除是病理原因,不能证明与被告人的伤害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如果是外伤,打击之后就应该看不见,也应该能检查出来。开庭就这样被延迟了,因为法官和检察官都不了解眼睛的结构和功能,书记员根本就没有办法记录,只有我发表看法。第二次开庭的时候法院请了一家二甲医院的医生作为专家出庭接受咨询,我也作了精心准备,提着厚厚的医学专业书籍上庭。那位医生被我问得有点无措。检察官因此改变了对我的印象,说原来以为你是胡搅蛮缠,现在才理解你是花了功夫的。&这个案件至今还没有处理完。两个月后的一天,那位检察官给我电话,说他表弟遇到一个比较复杂的民事案件,她虽然认识很多律师,甚至有律师免费帮做,但还是不放心,觉得请我比较踏实。我说,谢谢你的信任,但我不能免费,可以优惠。她说没有问题。
  2005年开始,不光是民事特别婚姻家庭案件和刑事方面,还有公司业务等都全面开花。律所的规模逐渐扩大。这应该是多年积累的结果,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做着。2005年底,我买了台中档轿车。06年、07年所里的业务继续高速增长,律师所的名气也节节攀升,到现在已经差不多20位律师了,连续三年被市里评为优秀所,07年综合评分获市属所53家的第一名。我开设了“xx离婚网”的专业网站,由所里一个新律师打理。最新筹划的“XX知识产权网站”也将闪亮登场,我知道知识产权应该是一个长效领域,我是学工科的,还有几年的技术经验,有专业优势。尽管有点成绩,但知道离自己的目标还有很大一段距离。因为所里几乎都是新律师,我们所实际收入并不高,能保证大家衣食无忧,但还不是共同富裕。新律师的进步还需要不断培养,我们的综合得分很高关键在于我们设立的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公益事业等&。但我一直认为,所里的制度建设一直是重要的,我打造的是品牌所和优秀律师,不唯一追求钱。但不管怎样,我一定要让大家不为钱发愁。
对我自己来说,经济条件已经好了很多。弟弟们顺利大学毕业,我还花了一笔钱由他们自己去找工作。现在就业压力大,读市场营销专业的大弟弟找到理想的工作竟然花了我1万元。不过只要他喜欢就好,兴趣是最大的老师,做律师也是这样&。06年买了套四房的商品房,还接母亲来这个城市做了个困扰多年的手术。那鼻窦息肉手术不大,母亲因为担心花钱耽搁了太久,已经化脓了。母亲来之前还说,如果花很多钱的话就算了,反正都这么老了,拖拖就算了。我知道,村里每年都有人被这样拖走了。做完手术后,带父母在这个城市里玩了几天,享受了城市父母们应该享受的体验。父母明显不习惯,每次吃完饭出来的时候就问花了多少钱,我买单的时候都背着他们。只有看到宽敞、明亮的办公室真的属于我的时候,他们才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妹妹16岁初中毕业落榜就外出打工,为弟弟挣学费。在深圳布吉一个工厂里,年复一年干着同样的活,从来没说苦和累,每次电话回来就说很好。前两年结婚后生了个可爱的外甥女,租住在布吉关外的狭小出租房内,小外甥女从来就不知道母乳是什么滋味,因为长年的熬夜加班已经严重的损害了妹妹的身体,只有在血汗工厂工作过的人才知道其中的苦楚。每每想起她,心里就难受。前不久看好市区一套较好地段的三房商品房,准备买下给她住,让她将外甥女带来城市生活学习,让她去学习自己喜爱的美容。两个双胞胎弟弟都找到了他们喜欢的工作,分别在北京和杭州,像我当年做律师时一样的年龄,一样地努力奋斗着。
  我的后顾之忧已经解除,我只想带着我的团队独行在共和国的法制大道上,为这个行业带去一缕清新的春风。
 7、关于与法官的关系。
  在我的执业生涯中,我的应酬很少。并不是吃吃喝喝,每天赶场。律师跟法官之间的关系固然是十分重要的,但关键在于如何处理。我认为:
  (1)、不能在案源上依赖法官&。有些律师完全把希望放在法官身上,由法官介绍案件,这样的路不会很长。法院内部已经有禁令,禁止法官帮律师介绍案件。有小部分法官揽到案件后交给律师做,律师只是出面开庭,结果也实际由法官决定了,所以律师不用费时间,只管分成。这种情况在短期来说可以赚点钱(其实大部分被法官拿了),但纯粹是交易,你学不到任何东西,还不如去火车站与车站领导勾结做黄牛。当然,因为法官的特殊身份,有些当事人会找熟悉的法官帮介绍律师,正直的法官只会介绍给正直的律师,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因为法官也要对得住当事人;
  (2)、在案件的审理上不要把希望都放在法官身上&。当然,有个别有特殊关系的律师主要是靠关系打官司,完全可以操纵案件的结果,来钱快,而且可能是巨额。那其实是掮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律师;其行为是交易,与法律无关。这样的律师在行业里不是主流,新人们应该加以鉴别,没有必要羡慕和推崇。在这些人面前,不管他有多富有,我完全可以抬起高傲的头。不要期待请法官吃顿饭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这年头谁没有饭吃?吃你的饭就不能吃别人的饭?吃饭又能算什么?每餐几千元的开销除了对当事人来说算件事以外,对任何人都不算什么。再说,无论是餐桌上,还是KTV的包厢里,你能保证第二天别人还记得昨晚说过的话?如果你作为法官,你会为一餐饭、几首歌而违背原则而冒丢饭碗的风险吗?
  (3)、在法官队伍中,特别正直、廉洁的很少,几乎很少有人连一次吃请都没有参加过;特别腐败的也很少,大多数人都处于中庸位置,大家都去吃,只要我不收,谁也不能把我如何?中庸者取决于法制环境,大环境好一点,他们就自律一些,大环境差一点,他们也随流,符合中国人的整体特点。&但我相信,随着社会制度的健全,法官素质和法制环境总体上应该是不断提高。特别是司考制度出台后,很多年轻的法官也跟我们的律师新人一样,抱有理想和憧憬,不是为腐败、为交易而去做法官的。法官也是普通的人,人都要有自己的朋友和生活圈子。正常的人都希望自己的朋友很优秀,素质、品行、能力都能好一点,至少也要与自己一样。法官也一样,他也喜欢自己的朋友有很好的素质和丰富的知识面。法律和道德都没有禁止法官与律师交朋友,他们只是两个不同的职业而已。所以,作为律师,只要你的素质好、品味高,知识面丰富,专业能力又很强,我想很多法官都乐于跟你交朋友的,不乐意跟你交的只有两种,很差的和很好的。对于很差的,你放弃;对于很好的,你努力提高自己。&跟法官交朋友不是要他帮助你直接判你胜诉,如果这样,你就亵渎了朋友,也不是真心想交朋友。试想,明知道错误的案件,你要求朋友冒丢饭碗的风险来帮你,而且是帮你赚钱,你对得起朋友吗?真正朋友之间平时的交流、探讨促使你对法律关系有更客观、准确的认识,提高你的办案能力,同样,交流也可以提高你朋友的业务能力。“君子之交淡如水”,你做律师经济收入好一点,外出聚聊的时候多买买单,这与因案件去请吃是完全的两回事,有着本质的不同。&
  (4)、法官对律师的好感来自对律师的欣赏和尊重。&当然,前提是你必须懂得尊重对方。在法庭上的陈词是给法官听的,不是打击对方,也不是说给家属旁听的,力求客观、准确,有说服力。太刺激、太有杀伤力的语言和太啰嗦的话语虽然让当事人及家属快意,但可能会让法官看低你,因此如果把握这个平衡是新人甚至是老律师所要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法官一般都比较专业,或许还是某领域的专家,但因为案件多,常常也有想不到或想错的地方,这样只需要代理人或辩护人点到即可,法官就可能重新思考从而扭转局面。太啰嗦会使法官注意力不集中,错过你的关键话语,太伤人会使法官觉得你基本职业素养欠缺。只有你精炼的语言、恰到好处的提示,得体而不伤面子的纠错,深厚的专业功底,还有专业的语言和表达方式,才会使法官由衷地欣赏你,乐意接近你。尽管他当面不说,下次你去找他办一些程序上的事情,相信他一定会尽量帮你。换作你,也会这样。&
  实践中很多人做不到。开庭中接电话、与对方当事人相互谩骂、胡搅蛮缠的比比皆是&。有时候法官碍于面子不好直接发怒,但他在内心已经看不起你了,与你已经有了隔阂,而且以后要改变这个印象还很难。有些律师说,这个电话很重要。作为律师
,还有什么比开庭更重要的呢?律师开庭相当于战士上战场。此外,平时在与法官交换意见、提交证据等接触过程中,要懂得谦虚,不卑不亢,有礼有节,注意自己的仪表和语言,尊重、善待每一个人。&有些律师动不动就说,我从事法律工作的时候你还在。。。,还有在酒桌上采取各种语言诋毁、贬低法官和其他律师,抬高自己。这都是不自重的表现,也是大忌。&在法庭或者法院,国徽是最崇高的。法官在开庭的时候接电话,你可以停顿一下,他再接的话,他内心应该是愧疚的。尽管在法庭他有主导作用,但国徽下有一个公认的规则。只有你严格按规则办事,你才可以得到尊重。对接触到的工作人员应该一视同仁,而不能以俗气的眼光去看待和区别对待,谁知道今天的书记员不是明天的法官,后天的院长?刚开始执业时所认识书记员现在有一半都做了法官。接我第一单离婚案件的法官现在是行政庭的庭长,她每次见我就说,变化真大。自然,她也成了我的朋友。&
  我执业以后也认识了不少法官,尽管没有吃请,很多还是成了朋友。有空的时候我曾约他们去书店一起买书,送过专业书籍给他们,中午请他们吃快餐,他们也很高兴。因为不是因案子找他们,他们也是诚心与你交朋友,你请吃快餐也有诚意在。&但如果因为案件请吃,几千块的大餐也是白吃。曾与一个法官在大排档吃饭,遇到一个律师在旁边的大酒楼吃请,律师下来敬酒,还说请大家去KTV。法官问我去不去,说不去白不去,他请了就请了,真有事情谁也不会傻到会去帮做,他很失败。事实上,真有案件在朋友手里,他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都会尽力关照,如更为充分考虑你的意见,在程序上给你方便,抓紧时间判决,及时查封保全等。我每次遇到有案件在朋友手里,我只说要求公正处理,从来不提过分的要求。有的时候他判你输了,反而还跟你说不好意思。还有就是能确保对方不搞阴招,如果要搞,也是领导的意思而不会是你朋友的问题。&
  有一个经侦的警察,年龄比我大很多,据说是办案一把刀。他就喜欢跟我聊天,交换意见。每次我们去咖啡厅坐一晚,他只要一杯咖啡,其他什么坚决不要,要聊到别人打烊。对他办理的案件很多希望我提出意见,能够站在律师的角度,他希望自己办的能是铁案。我很钦佩他。
  有个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女法官,开庭后问我是什么法学院毕业的?我说我没有正式上过法学院,她不相信,因为我做案件已经很专业。知道我的情况后就成了朋友。从来没有约过她,但很专业的问题我经常咨询她。
  所以,接到案件的时候,不要跟当事人拍板说肯定胜诉,不要首先想到去找关系,而是花时间去分析案件,找出突破口。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法院也是这样。只有你在各方面提升自己,你才可以走进一片广阔的天地。&
  8、关于律师与助理。
  很多新人都对助理这个职务很感兴趣,还包括许多法学院毕业的但还没有考过司考的学生。新人做律师助理不外乎有两个理由:一是能有一份基本的收入,能保证自己的基本生活;二是想通过这个助理职位学点东西以便于平稳进入律师行业,顺利成为律师新人。事实上,很多人都难以实现目标,但也有一部分人达到了目标。结局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一直做助理,难以独立。有的助理本身有很好的专业基础,在进入律所以后,通常也办好执业证,协助律师办理诉讼和非诉业务。如一起去看守所会见,整理立案资料,收集整理证据,去法院签收法律文书等。作为律师来说,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做到一定程度的律师都愿意支付这笔开支。因为律所的分配制度中,通常助理的工资由主管律师来承担。但一般律师不会让助理直接接触到当事人,也就是不会让助理了解案件的来源。助理工作的成果属于律师,律师的客户也还是客户的。以后客户再有其他业务,也绝对不会找助理,而是直接找律师。这样,助理在工作一段时间后,能学到一些程序或实体上的知识,也能学到一些处理案件的方法,但总不能脱离律师而自己独立执业。一离开就没有案件来源。我先前的那位女同事就是这样,帮一位刑事律师做助手,每月能有几千元的收入,但从来就没有自己的案源,特别是在工作几年以后,越来越没有胆量和自信脱离,长期不能拥有自己的客户会让自己很失望。最后回老家了;
  (2)、做一段时间感觉做不下去,就转行了。做助理一般会比较辛苦,尽管有时候的辛苦可能并不能学到什么,完全是纯粹的重复劳动。有的律师要求很苛刻,也不肯教导和指点,做助理完全相当于在公司上班,上着上着就就去了信心,也看不到希望,后来就放弃了,做了其他工作,脱离了律师行业;
  (3)、遇到好的律师,他会在业务上知道你,也会在经济上帮助你,然后与你协助,帮助你顺利进入律师行业,成为他的搭档。这可能是很好的结局了。但你难以超越他,一直在他的光环下发展。
  (4)、很多律师喜欢招学历特别高的助理,或者在某领域特别专业的助理。我认为无论你的学历多高,都应该从基础做起。因为基本的诉讼经验是做律师的根本。有了这些基本功,你完全有可能自己去揽那些高端的客户。何须去帮别人做助理?&
  我的看法是,选择做助理应该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是独立做律师。在做助理的第一天开始,你就要准备离开助理岗位。帮助律师做好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利用实践学到的专业知识收集、开发自己的资源,建立自己的工作网络,包括独立在外面认识各行各业的人。有些助理工作很长时间后,所认识的人都是律师所认识的,那样你永远都不会独立。外出调查,能以你自己的名义尽量以你自己的名义,下班时间千万不要以为没有事情做而可以放松了,下班应该才是你自己工作的开始,多联系你所在城市的熟人,让别人知道你做了律师。没有熟人的话,你上网发帖帮别人免费咨询也是可以的。总之,就是要让外界尽量多的人知道你做了律师。&如果你帮律师做完事情你就认为万事大吉了,那就说明你根本不想独立做了。机会只会给有准备的人。
  另外,在选择自己所跟从的律师时,务必尽量对对方的各方面有充分的了解。人品还是第一位的。&认识的一位有钱律师公开说,这个城市这么大,人口这么多,我每天骗一个,这辈子也骗不到十分之一啊。你如果愿意跟他做助理,能学到的会是什么?还有要看他是否保守,是否乐于教人。发现学不到东西的话立马换人,你做助理的目的是成长,不是赚钱,千万不要耽搁时间。三是建议保持松散性的关系,而不是做律师的附属。律师有事情的时候帮做一下,没有事情的时候自己可以有适当的自由时间和空间,哪怕宁愿工资少一点。这样可以尝试开拓自己的业务。一旦机会成熟,就可以独立出来。
  我带过一个助理,她有很深厚的法学功底,名牌政法院校毕业。可能由于没有下定决心做律师,一直在徘徊,我给了很多独立的资源让她去开发,她做的效果总是不理想。有种在帮我做事情的感觉。后来她考进了检察院。此后带的另外一个女助理是自考大专考的律考,基本条件和专业素养比前一个差多了,但勤学好问,比较虚心,开发同样的资源,效果不错。在跟我两年后竟然可以独立了。两年下来,她自己的能力、形象、谈吐、气质包括收入都有了质的飞跃,我也给了她独立的资源,她已经开发成功。
  另外一个助理更有代表性,也是一位律师新人。2005年开始来我这里实习。应聘的时候,我只问了他一句话,你愿意吃苦吗?他说没有问题。那时,他已经34岁了,比我大很多,有家有口,在一所中学做老师,压力很大。他说,听我这个问题,他也愿意来了。因为其他所的主任都问他是否在法院有关系和其他类似的问题。实习的时候带他做了几个案件,我后来要求他经常上网解答问题,还参与本城市的法律论坛。&选择一个别人不愿意做的劳动工伤领域作为自己的立足点。就这样的患难与共,他一如既往地地吃苦耐劳,勤学好问,我也毫无保留地进行指导。我坚信,律师行业不是“教出徒弟吃师傅”,而是“1+1&2”。就这样,实习期过后的执业第一年,他的业务收入达到了8万元,比我当时要好很多。他说,关键在于你的指导。上个月,所里从培训基金中提供了近6000元送他去北京专门参加劳资纠纷和劳动合同的培训班。
 9、关于学历和学习。
  我自己的学历不高,仅有工学本科。一直打算再读个法学文凭,但一直没有机会和条件,后来又没有了时间。自考考完了全部课程,之后竟然又没有去办理毕业证。所以,我无法判别学历对做律师的影响。因为没有读成研,我一直耿耿于怀。所里现在的律师中,有正规的硕士,也有90年代初的中专生,后来自学自考才得以做律师的。的确还无法认定学历与做律师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但对于高端业务,学历高可能容易接触,也容易办理,特别是跟外语有关的。我学历不高,但外语还不错,一直都坚持,没有放弃。去年帮几个外国官司做业务,竟然还能用上。现在也一直做着普通的涉外案件。&
  律师职业是实实在在的职业。只要你能写好代理意见和诉状&,能否写论文并无影响。职称更是没有市场。在我的周围,竟然很多律师明确表示不评职称。律师的职称也分为1、2、3、4级,分别对应正高、副高、中级和初级,但大家都不感兴趣,可能是当事人也不感兴趣的原因所致。律师执业过程中,没有提拔、没有调职,没有分房没有涨工资,这或许是与做老师做公务员最大的区别之一。无论你学历多高,你都必须从零开始,都必须经过血与泪、苦与难的洗礼,你才可以成长。但智商是需要的,与学历无关。80后期90年代初期最优秀的农村孩子都是考了中专,而不是考高中上大学。
  因此,我认为,相对学历而言,学习更为重要&。
  我相信书中有“颜如玉”和“黄金屋”。因为在做律师初期,自己没有任何同学和朋友在司法这个行业,对这个行业的了解度几乎为零。一切只能从书中来。从无锡来这个城市,我提了两纸箱书,用草席卷起了我的铺盖,还有杠起那根陪了我几年的洞箫,在一个淫雨霏霏的早晨,踏上了西行的列车。我也知道,只有那两箱书,才是我的希望所在,除了它,我别无所靠。执业之初,我至少看了两套本科的法学教材,除了国际法、法制史等很课本外,我重点看常用的课本,特别是民法和法理学。其实,很多看似简单的案件中涉及到了很多不同部门的法律。比如,离婚案件分割一套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按揭商品房,案件除了涉及婚姻法以外还涉及合同法、物权法、民法通则和房地产、金融等以系列的法律法规,作为律师要能把自己的知识综合应用到具体的案件中来,加以分析,理顺法律关系,然后做出准确的判断,得出正确的结论和观点。这过程中就需要深厚的法律素养和功底。因此,法理学我觉得很重要。&
  用学到的理论知识来不断地处理案件,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法律部门的穿插,对表象和实际的分析,我相信比在法学院听教授讲课要有趣得多,收获也更多。&法学教授一般只对某一法学领域有比较深入的研究,难以成为跨领域的多面手。所以法学院的教授难以做好普通的律师,而只能做某一类型案件的代理人。但律师工作不一样,在执业之初起码能遇到很多不同性质的案件,有机会把学到的理论融会贯通,综合认识和处理,这样对自身的理论和实践能力有很有效的提升。前提是你必须要有心。所以,对于新人来说,我认为应该有三年左右的实践来做最基础的诉讼业务,然后选择相应的专业领域发展,这样会事半功倍。&没有诉讼经验一般是难以做好非诉业务的,也就是说诉讼业务最能培养人。不常打官司,你怎么知道合同的软肋和经常出问题的条款在哪?又怎能帮顾问单位制作出一份好的合同?&
  06年帮一家外资公司的分支机构代理诉讼,公司从上海派来一个律师。年龄与我相仿,99年就执业了,一直挂在律师所,自己在外企做法务经理。我与他商量案情,发现他的诉讼技巧和经验很匮乏,完全由我做主。后来回上海后,那边的涉诉案件还打电话来问我。
  这几年对所里律师的学习我一直在想办法。从每笔律师收费中提取少量经费,成立律师培训基金。每年准备5万元用于律师的培训和学习,购买学习资料,书籍。因为很多律师所的律师各自为政,都买重复的书和资料。我在所里专门找个书柜放业务学习资料,特别是很实用的资料,如最高院关于司法解释的适用和理解等,在人民法院报找一些理论实践交流的案例、文章在学习时间中共同学习,每月至少一次的专题学习,每年送几个律师去北京等外地的学习班学习,经费全部从培训基金中支出。&这对新律师来说是很重要的。去年带一个新律师办理一起股东知情权纠纷的案件,在案件的强制执行过程中,大家包括法官都一筹莫展,很难操作。后来我们在人民法院报找到一个案例分析的文章,外省一个法官写的。我们建议法院按照这个案例处理,得到了法官的采纳。&
  大学只学了四年,研究生也只有三年,这7年时间每个人都不是全心身地投入,对专业课的学习也只有很短的时间,而且没有任何实践的支持。如果你执业后坚持学三到四年,在实践的指导下,谁敢说你的水平会低于一个硕士呢?
  有个大学正高职称的教授,是一个博士,想在律师所做兼职律师,找我面谈,我受宠若惊。但他一股脑地说他在什么什么法院有多么多么厚实的关系,有多少学生在。。。,人脉广泛,约谁出来吃饭都没有问题。我说,我本来是希望你来所里能为大家带来理论支持。后来没成,我一点也不遗憾。
10、关于做事与做人
做律师与做其他职业有很多不同。做法官只要能把案件审好就可以了,不必担心没有事情做,也不必担心工资会少,不用顾虑别人对你的看法;做老师更是,上课不迟到就不会有大碍。做法务也只是简单的工作而已,运用法律知识去处理案件。做律师自己要找活干,而且还要干好,更为关键的是干完一单还要找下一单,做完一件案件力求当事人、法官和所有与案件有关的人都能高兴和满意。因此需要处理很多关系,跟很多人打交道,做很多别人可以不做的事情,其中的辛劳只有业内的人才知道。律师要做的事情太多了,因此律师除了必备坚实的法律功底&以外,我认为还要具备以下几种能力:
(1)、沟通能力。与不同的人沟通,这是律师职业首要的条件。需要谦虚,能多听少说,把握别人的心态,理解别人,要善于换位思考。&案件对律师来说有大小之分,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要是案件,对他来说绝对是大事,中国人由于传统思想的影响,都是逼不得已才打官司的。平时多实践,尝试与不同的人沟通,逐步提高自己的沟通能力;
  (2)、表达能力。有人误解,认为律师要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其实是需要一针见血、言简意赅。但必须表达清楚,语气合适,能吸引别人注意力,有说服力。&刚出来的时候,湖南口音很重,而且表达力不强,有段时间早上起来读唐诗宋词,力求表达清楚&;
  (3)、写作能力。写诉状和代理意见的时候需要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不求花哨,注意语气,力求客观、真实、有理有据。平时注意练习。我至今为止,几乎每个案件开完庭以后都写代理词和辩护词,多花时间,仔细推敲用词,久而久之,自然会有提升。&但实践中有很多律师很少写代理意见,认为案件简单,或许是认为自己已经在法庭上讲清楚了。但写代理词可以体现你的执业风格,直接向法官显示你的水平和能力,能增添对你的认可度,赢得尊重,也体现你对当事人的敬业和尊重;
  (4)、反应能力。反应能力直接来自开庭的锻炼,特别是刑事案件。&公诉人一般都很有经验,而且长期办理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辩护经验,对抗性很强,从而经过开庭提升你的反应能力。
有很多新律师可能感觉到,自己在开庭前做了很多的准备,但开庭的程序和有限的时间还有节奏使自己措手不及,很多原来准备的内容没有表达出来,开完庭后后悔不已。其实这是正常的。只有经过实战的演练,你才会有所提高,并在辩论的同时修正你庭前准备的内容,使庭审达到最好的效果。当然,事前对案件和相关法规的熟悉是必需的前提。我在2005年开一起公司联营纠纷案件的庭时,发现了其中奥妙。事前我花了很多时间来准备,法官说是和示范庭,会有很多法官来旁听,还是中院一审。开庭前一晚我看案卷到凌晨4点,稍息了2小时后,我洗了冷水澡,就去法庭了。为了提神,吃了块巧克力。对方的律师也很强大。到了辩论阶段时,我发现如果按照原来写好的代理词宣读的话会很僵硬,而且有些已经不符合庭审调查的内容。逼上梁山,我脱稿辩论,竟然能洋洋洒洒、旁征博引、抑扬顿挫,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开完庭后,我自己都有点不相信。那个案件我完全胜诉了。此后,我开庭就能够脱稿辩论了。而此前一直都不敢。现在想想,其实应该是厚积薄发、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样的变化对原来做技术工作的我来说简直难以置信。勤能补拙,古人的话充满了哲理。&
  (5)、理解、分析判断能力。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去分析案件是律师工作的重点。&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案件千变万化,绝对不会完全雷同。这或许也是律师工作的一个吸引力所在。每天都遇到新的事务,新的人。新的案情。与原来的技术工作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你不需要把条文背下来,也无需告诉法官本案件适用哪一条,别人比你还专业呢。你要把法律的原则、适用对象、立法本意理解出来,用于不同的案件的案情中去,分析里面的法律关系,这就是办案的过程。&需要扎实的法学功底和实践经验的积累,要不断吸收别人的经验教训,提炼自己的东西。就是别人常说的“悟性”。我觉得,除了有些人确实有天赋以外,实践是最好的老师&。
   随便说说,民事案件要比经济案件锻炼人。&经济案件一般有合同为基础,有章可循。而民事案件除了案件经过以外,没有任何可分析的依据。这就需要你有较强的分析能力。楼上装修时洗楼板,漏水毁损了楼下住户的电脑。楼下住户起诉楼上业主,楼上业主说是楼板不好,把物业公司追加进去,物业说不关我的事情,应该追加开发商。。。,这里面涵盖了一系列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关系,需要综合运用能力。所以,法官也认为民事案件是最难判的,力求调解。因此,我个人觉得,法学学子无论是本科还是小硕,有机会先做律师是比较好的选择,不行的话再去做法务,律师锻炼的机会比法务多一些。做了律师以后经过几年的锻炼,你会有丰富的社会经验、诉讼经验,还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包括认识事务、分析事务等等的能力&,再去别的公司做法务,是完全可以信任的。我认识的一个女孩在做了三年律师以后很快就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主观法务,两个月后做了副总。法律知识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民事、商事、刑事都是相互交织的,这是综合能力的体现。一毕业就做法务学到的知识很单一,当然也不会有做律师如此多的诉讼机会。
  (6)、协调能力。好的协调能力对办案很有帮助,特别是在案件的调解过程中。&还有在案件的前期过程中,如果你协调得当,可能会在尽早的时间内帮助客户和解,节省时间和诉讼成本,取得信任。这是个抽象的概念,我认为与实践经验的积累密不可分。
  (7)、广泛的知识面&,律师的知识应该不限于法律知识,各方面的知识都要拥有。医疗、交通、财务、人力资源、金融等等方面的知识都有可能帮你承接、办理案件。同时,办理各类案件又拓宽了你的知识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是辨证的。
  总之,难以言尽,律师职业是个综合能力的结合。新人进入这行时务必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不要认为自己的专业知识学得很好就一定可以胜出。同样的话语从不同的人嘴里说出,客户听后的反应是不同的。还有,两个不同的律师站在同一个当事人的面前,不用说话,给当事人的印象也是不同的。底气、自信、亲和力、仪表等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效果。这样的效果在其他任何行业里都不需要。这就是律师行业的特殊性。
外界一般对律师都不以“新律师”、“老律师”加以称谓,我喜欢称谓“新律师”和“老律师。”外界包括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都习惯性区别地称“大律师”“小律师”。何为大?何为小?一般的判断标准是赚钱的多少,富有的程度。一年能赚100万以上的很多人就认为是大律师。各种评比,首先考虑的指标是业务收入。“富在深山有远亲”,同样适用在我们这个行业。我只认为律师只有新老之别,无大小之分。1000万标的的普通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与标的为1万元的合伙纠纷,后者需要花费律师更多精力和专业知识,但业务收入上前者是天,后者是地。这是国内的实际情况。我认为,对办案过程来说,任何案件标的的大小只是一个数字而已。最需要法律服务的人是难以承受律师费的负担的。有钱的人可以花钱去选择专业的律师,大多数都是为了经济利益,律师用自己的心血为富有的当事人避免更多的经济损失或者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自己也可以得到丰厚的回报,双赢的效果;穷人请律师往往是为了自身的养命钱、自由甚至是生命,案件的不利结果对自己的影响是摧毁性的,但往往请不起律师,请了律师所付的费用也是非常微薄。这就是目前的市场情况。你能说帮富人赚钱的就一定是大律师,而帮穷人救命的就一定是小律师吗?我的一个朋友在援助一个一审已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当事人家属连矿泉水都没有买一瓶,他竟然拿出证据使高院因案件存疑而改判无期,挽救了他的生命。依照法律援助的规定,他得到了400元的办案补助,因为他去外地取证、会见,花费了220.。救了一条命,收入180,谁敢说他是小律师?富人的损失要避免,穷人的命也要救,律师的饭也要吃,这是一个矛盾。如何处理、协调这个现实的矛盾?我想,除了我们自己,没有任何人可以帮我们。
  新律师和老律师也是相对而言&,与年龄无关,与执业态度、年限、生活阅历,经验的积累、教训的总结等有一定关系。有一定的当事人希望找老一点的律师,认为年龄大一点的律师经验会丰富些,把请中医看病的理论用于对律师的选择中来。但中医千古难变,但法律是日新月异,需要不断地学习。一般律师一年办20个案件是比较适中了,如果你加班加点能用心办完40个案件,你就相当于成长了两年,工龄可以视为两年,尽管没有工龄工资。生活阅历同样来自于生活、工作的积累。多办案件、多花时间、多接触社会,你会积累更多的社会阅历。我从学校毕业后一直做技术工作,从小又生活在农村,几乎与世隔绝,不知道城市的生活是怎样的?出来执业的时候,见生人说话都红脸。去别的单位小心翼翼,不能理直气壮,以陌生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一切。
  在无锡考过律考以后,我依然没有辞职的打算,也没有执业的念头。因为我所在的城区考点只有我一个人考过,城区司法局的领导找我谈话,问你是否愿意出来做律师?我说我哪里会做。他说只要你肯学习就可以,我介绍一个老师带你。就凭他写的一张纸条,我进入了一家只有三个人的律师所实习,带我的律师是近50岁的朱律师,他说你不用辞职了,我们帮你办实习证,偶尔来一下就可以了。在随后一起案件中,需要请法官去调查,朱律师说你去好了,请法官一起去的时候要当事人买几包烟。我问买几包?什么牌子的?他说你看着办。后来我决定买了四包江苏流行抽的紫“南京”。一起去的是一名年轻的法官和更年轻的书记员。一路无话,我不知道如何给他烟?他会收吗?会不会说我是行贿反而不帮助调查?。。。在一个僻静的地方,我鼓足勇气,说法官你们抽烟吗?递上烟。他们一把抓过来,每人抓走两包,说谢谢啊。就这样完成了我的任务,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有说有笑了。开庭前,朱律师说我有事不能去了,你自己去吧。我自己在开庭的时候紧张得连诉状都念不清,好在被告缺席,很多程序都省了,这就是我的处女庭。案件胜诉后,当事人说我们去洗澡吧。那里的冬天大家都喜欢泡浴室。我在想,这算不算违规啊?万一里面有色情表演呢?在无锡工作几年来,我从来没有去过外面的浴室洗澡。后来还是拒绝了,回去单位的浴室洗。现在想想当初的单纯,也是一种快乐。或许,一张白纸好画画。
  正式执业以后,我依旧不解世俗,屡屡受骗。一次在饭桌上认识一个“年轻有为”的镇长,对他佩服无比,后来才知道他是附近镇里的勤杂人员,认识、接近一个公安局的警官以为找到朋友,在最困难的时候被他“借”走1000元至今没有还;在妇联帮忙的时候,一个宾馆的下岗妇女持下岗证要求帮助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我同情得只收取的400元。开庭的时候她说去旅游了,申请执行的时候她说你帮办吧,她在国外呢。只有经过这些经历,才会积累生活的阅历,用敏锐的眼光和独特的视觉去看待周围的一切和这个社会。经过几年的打磨,我可以在交谈几分钟后判断对方陈述的可靠性,案情的真假,我可以经过简单的询问判断对方对律师费的承受能力,然后提出我的收费数额。看菜吃饭,“劫富济贫”,我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来平衡社会的不公平。也只有律师,才可以做到。&
  我所说的新律师,只是还没有入行、对这个行业还没有自己认识的新人,只要你进入了这个行业,有了自己对这个行业的理解,摆脱外界对这个行业的种种猜想和认识,有了自己的追求,你就不再是新律师。业务的开展并不可怕,关键在于你的信念、信心和态度。
做事情有的时候是直接与你做人的风格相结合的。我们这个行业几乎完全靠自律,也就是自己约束自己。在外行看来,律师一是有钱,而是有地位。但从业内的很多律师来看,律师之路很艰辛,艰辛得令人窒息。而真的赚了跟多钱的律师是很少发表言论的。我认为,君子爱财,应该取之有道。广大新人,尤其应该认识和对待这个问题。
去年办理的一起离婚案,很简单,原本不是我出庭的。女助手说没有把握,我随她一起。我们代理女方,一个很普通、老实得不起眼的妇女,一直在市场卖米。原来是进城打工的打工妹,后来与电力建设公司的一名架线工认识,就结婚了。男方结婚后做了项目经理,赚了点钱,有了外遇,要与女方离婚。女方也同意,但要根据法律规定把财产合理分割。在离婚前,她自己通过买米的客户得知丈夫在一个住宅小区卖了一套大的商品房,所以在离婚的时候要求分割。这本来是合理的要求,但男方坚持只能少量补偿一点,态度很野蛮也很无理,仗势欺人。经过法庭的较量,我发现问题比我想象的要复杂。法庭上简单的询问使我感觉到男方还有很多财产,已经加以隐藏。当事人女方什么都不知道,只有在法庭上不住地流眼泪。开完庭后,我想法查得男方在黄金地段还购买了两个商用铺面。按规定,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分给女方一个,她一辈子不用卖米了。开完庭后,男方的律师给我电话,说要找我协商。我说可以啊,你来我这里吧。他的律师也与我认识,一样年轻的小伙。在楼下他的车里,他说他的当事人希望我帮他一下,拿出3万现金。我看了一眼,没有任何反应。他说如果不够的话你提。我说我不能这样做,我也不会这样做。他走的时候说想什么时候打电话给他都是可以的。我没有找他,继续帮女方追索铺面。不是我伟大,那钱是不能要的。现在,作为我来说,犯不者为三万块毁自己的名誉。即便在以前,我也不会。1块五的快餐我可以吃几个月,还有什么挺不过去?况且,对方敢拿出三万千金,就不敢录像录音?江湖险恶,现在科技发达,小心别人下套。
  这个案件,我的助手只收了女方2000元律师费。春节前夕,案件判决,在我的预料之中,但判决之前的程序有点突然的变化,法院有人按耐不住,案件犹如电波曲线的突然震动,我告诉她,任何人找你,你都不要说话也不要签字,要他们找我。我知道,三万块在我这里没有角落,但可能会有其他东家。开庭笔录我已经仔细阅读并认可,我自信这个案件的结果。准备回家过春节的时候,女方一个人扛了两袋30斤的大米,给我和助手每人一袋,她用这种方式表达她的感激。当你的努力换来别人感激的时候,你会感到欣慰、放松和愉悦,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收获一点胜利的快感。新的历程又将开始,另外的财产还在追溯之中。
刚开始做律师的时候,每次胜诉都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快乐,每次败诉都给自己带来莫名的伤感。因此,在工作中就经常喜怒哀乐不断,情绪变化剧烈。记得有次连续接到两份不利的判决书,顿时感觉到天昏地暗,穿梭在车流人群中,浑身发冷?是自己的能力有问题?还是法官的理解有错误?或者就是审判不公?有人就笑我,说分不清自己和当事人的身份,太年轻不懂事。这些年来回想,其实是没有错的。只有把当事人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才可以全身心地投入,才会计较当事人利益的每一分得失,才能成为当事人真正的代理人。案件败诉有很多因素,案情本身、证据的缺失、自己对法律关系理解的错误,审判人员的能力和不公正,以及其他因素的干涉等等,都可能导致结果的不如人意。&对自己来说,首先要检讨自己在办案过程中是否有失误?特别在取证和对证据的选择上。当事人对程序的不理解和法律知识的缺乏,会使他对证据缺乏基础的理解。作为代理律师,我们的职责就是代理他们做出判断和选择。如果自己没有失误,要分析案件败诉的原因,看能否找出挽救的办法。如果真是由于法官或者法院内部等其他的原因,自己也算尽力而为了。&能够对得起当事人、对得起自己所收取的律师费,对得起自己的身份和这份执业,有遗憾可以,但不能有后悔。&不管你是什么样的律师,你都不是振臂一挥应者云集的英雄。在现有的体质和框架下,你不可能每一次都可以扭转乾坤。除了法律本身的问题,还有很多外在因素的影响。因此,你入行以后,应该建立起自己的社会价值观,按照自己设定的行为标准行事。社会本来对律师有一个公认的行业价值和形象标准,但因为社会特定时期各种因素的影响,致使这个公认的行业价值和形象标准受到了严重的挑战。某省的一位人大代表公开说,律师的工作就是将当事人的钱想法送进法官的口袋。作为局内人,我们更不要受到各种局部表现的影响,主流的观念和价值标准需要我们自己来创造、来维持。
对律师来说,做事情的出发点应该与其他行业有诸多不同之处。做企业或者帮别人打工,常以盈利或者待遇为目标,在公务员队伍中,则以晋升、提拔为标杆。于是外面很多人都认为律师做事情也就是这样,有钱就做,没有钱就不做。有些律师也确实是这样想这样做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一些外行人的猜想。如此一来,更多的人受到影响,甚至一些内行人也迷惑其中。我想,律师做事情有独立性,在选择做事情的时候也有独立性。赚钱的案子当然会做,但有时候不赚钱的案子也要做。有些案子,做了也许没有赚到钱,但你在其他方面也有很多收获。
  2003年接了一个案件,一直让我忙到现在。50多岁的下岗工人何阿姨来找我办离婚案件的时候,我觉得太简单了,她也可怜,我收取了500元。她的老公10年前离家不归,但依然在这个城市中,还能电话联系,只是不将他的退休金拿回家来而已。何阿姨与儿子相依为命。本来一个不错的家庭,94年儿子英语专业大专毕业以后精神突然出了问题,时常会发作,丈夫难以忍受就离家了。十年过去了,丈夫据说在外有家了,何阿姨也无所谓,只希望离婚后丈夫能支付儿子一点医疗费。儿子经常吃药住院,何阿姨已经难以承受。依自己办离婚案件的经验,我认为应该是很简单、清楚的案件。儿子虽然成年,但自己不能独立生活,无收入来源,作为父母亲,均应继续履行抚养义务。这个司法解释中已经有明文规定。于是我代为起诉,要求离婚、合理分割财产,并要求男方承担离婚前因儿子治疗所举的债务和离婚后共同承担儿子的治疗费用。
  一审开庭后,主审法官理解有了偏差,但我知道法官应该是没有与对方有亲近的接触。法官判决离婚,把房屋判给何阿姨,补偿男方房屋补偿款3万元。但认为在儿子成年(18岁)后住院所借的款项和离婚后住院、医疗费用要求男方承担没有依据,因为儿子已经成年,且属于间歇性的精神病。母亲自愿承担治疗费用纯属于一方自愿行为,与男方无关。这样一来,坏了。本来不打官司,何阿姨也是一个人承担抚养儿子、帮助儿子治病的费用,也可以住在家里的房子里。打了官司后,还是原来一样的生活,还是没有争取到一点经济帮助,反而还要补偿男方房屋分割款3万元。而这三万元对她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我看了判决书后想也没有想,就跟焦急万分的何阿姨说,不要紧的,我免费帮你上诉。几个月后,在二审的庭审中,法官也显示出极大的同情,但说你们说孩子有病,有什么鉴定结论?我们只出示了病历和住院证明。法官说这不行,你们要带孩子去精神病医院做鉴定。我当然同意,并动员何阿姨再咬牙出400元鉴定费。一周后,在法院出具委托书后和一个法官的陪同下,我与何阿姨带着她身高175、体重145的儿子来到具有鉴定资格的精神病医院。
  这是我第一次来到这里。办公楼对面的的一栋是住院部,走廊全封闭,与监狱医院的病房无异。只听见一位女病人在楼中唱《忘情水》,唱功还不错。何阿姨的儿子只是间歇性的,那天精神不错,还与我交流,告诉我他以前住哪里。医院的医生给他做了检查、封闭询问,最后给他智力测验。几个病人被带进一教室,有医生发卷子,在30分钟内做完。后来我问一个护士,这是什么题,她给了我一张,就是一般的智力题,有点类似赵本山和范伟在小品中“有多少个猴”之类的,似曾相识.。以前在深圳人才大市场,进富士康之前一般都有英语测验和智力测验,智力测验题有点类似,我当时没有经验,考了两次才通过。我见共有500道题,便问护士,30分钟能做这么多题?她说,做不完是正常的,做完才有问题。我哑然。
  10多天后,医院通知拿结论。还好,是“间歇性xx(精神)病,劳动能力受损。”法院再次开庭,我想这下应该没有问题了,但法院开庭后突然下个裁定:裁定中止本案的审理,先由上诉人按特别程序申请限制民事认为能力人的认定。我与法官申辩。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散失劳动能力或者尚未完全散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
,父母有抚养能力的,仍需承担必要的抚育费。该意见中提及的是劳动能力,而非行为能力。而劳动能力鉴定已经有结论,无需中止审理并要求先提起特别程序。试想,假如儿子是双腿高位截肢的,有完全行为能力,但没有劳动能力,父母也当然要支付费用,因此抚养成年子女与其行为能力无关。但没有人理我。
  我只好又回到一审法院,代何阿姨申请特别程序,请求宣告儿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何阿姨显然已经不能理解这个所谓的特别程序,只能听我的摆布。法院要求重新做鉴定,做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并说中院委托做的是劳动能力和病情的鉴定,与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无关。我简直疯了,既然这样,中院为何还要我们做那个鉴定?!与我一起疯的还有何阿姨,她又要交400元鉴定费。
  这次我没有陪去鉴定,是何阿姨自己带去的,法官也没有去。何阿姨轻车熟路带儿子去第一次那个精神病医院做了鉴定。但结果却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医院为此还跟何阿姨解释了很久,说明精神病、劳动能力受损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之间的区别,何阿姨自然也是听不懂。这也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明确是间歇性精神病,为何还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不是真是很专业的问题?我找到何阿姨和他儿子,她儿子那天很清醒,说鉴定那天医生把他带到一个阴暗地下室,而不是第一次去的会议室。还专门问他一些古怪的问题,他急了,心情不好,扇了中间那医生一耳光。我宁愿相信他的话,释然。然后我要求重新鉴定,并说明理由是医生涉嫌记恨故意作出相反结论。法官不同意,说没有证据证明。确实,除了何阿姨儿子的自述,没有人可以证明,谁又肯相信他的自述呢?但他为什么要骗我呢?要是他故意骗我,那倒是好事,完全不用他父亲那份抚育费用了。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宁愿更相信这个小伙子。
  中院据此做出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的判决书。这下,我真的是帮了何阿姨一个倒忙。如果不起诉,她只需要自己抚养、治疗儿子,而不需要向丈夫支付房款3万元,房子还是由母子俩住;现在,一切都没有改变,这个离婚案件终审下来经历了一年半的时间,没有改变任何东西,反而帮她增添了3万元的债务。我都后悔死了,总觉得欠她什么。何阿姨在终身判决下来以后终日以泪洗面,血压也增高,她只知道说自己儿子生病了父母怎么可以不管、不付治疗费用呢?因此而欠的债务怎么能说她是自行的行为,与孩子父亲无关呢?谁能看到自己孩子生病而不管不顾?不光是她,我也没有想通,真怀疑是法院的问题还是法律的问题。随后,我安慰她,说不要紧的,这个案子还有翻过来的机会,可以申诉,也可以申请抗诉。她说,那就好,你一定要帮我啊,你如不帮我,我怎么办啊。判决以后,儿子也一度发病,发病的时候除了摔东西,就是逼母亲背英语单词。我承诺,我一定帮你。
  接下来的就是向中院申诉,遥遥无期的等待。半年以后终于得以听证,再后来就是决定不予再审。审查的法官说,这个案件也太小了吧,司法资源这么紧张。接下来就是向高院申请再审,又是等待,又是决定不予再审;申请抗诉,省级检察院民行处指定下级检察院审查,检察官说,这样的案子还要再审?结果也是驳回。2007年初,能走的程序都走完了,除了去北京。每次写好材料,我都要何阿姨自己向有关单位交,她骑自行车每次都气喘吁吁来到我办公室,满怀期待和希望。每次接到不利结果,我都说没有关系,总有办法和希望的。就这样,经过几年的打磨,何阿姨到07年已经明显坚强起来了,不再流泪。身体也比以前好很多了,血压也不高了,习惯了这样的法律文书,但仍然相信我的话,对申诉抱有希望。05年的时候,有次感觉不好意思麻烦我,骑车拿了500块钱给我,5张票子都是湿漉漉的,浸透了她的汗水。我本来就愧疚,说我坚决不要,如果给的话我以后不再帮你。她竟然腼腆笑了。
  至今,我依然告诉她,一定会有办法。我知道这仅仅是善意的欺骗。当时的法官早已经忘记了这个案件,只有我依然坚持认为这个案件的判决是错的,没有其他人关心,也不会有人去关心案件的后续。在这个200万人口的城市中,我相信不会有人通过这种方式来帮她,她至今也没有弄明白这个案件怎么会这样判?或许,在这座城市里,除了她有病的儿子,她对我最为信赖,她不相信法院,但她情愿相信我,她生活的希望就来自于我的欺骗。她基本上每2-3个月会给我一次电话,偶尔来我办公室一次,我每次欺骗都给她带来生活的信心和希望。只是我不知道,欺骗还能继续多久?每年的中秋节和春节,无论我在哪里,都会接到她问候和祝福的电话,去年湖南冻灾,还问我家里遭灾没有?对此,我已经习惯,她家的电话我随口能够说出。在这座陌生的城市中,这份惦记、祝福和温暖我真有点愧对和难以承受。如果连续几个月没有电话,我还惦记,是不是她有什么事情了?
  这个案件只亏不赚,但我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不一般的,这或许就是律师应该做的事情。另外,何阿姨老公向法院申请执行,我跟何阿姨说,就不给,不管谁来,谁能把你怎样?果然,至今谁也没有把她怎样。没有钱,还能要她的命?这显然不是律师说的话。谁能抓她罚她?谁能代她去按照儿子的要求背单词?
  一个案件可以让自己学会认识、观察、理解这个社会,认识法律的真正内涵和律师这份职业。特别是在进入这个行业不久的新人,一个案件中所遇见、积累的东西或许能改变你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只有不断认识、感受、甄别、积累,你才可以得到这份职业的真谛、自豪感、成就感和优越感。&()
11、关于职业规划。
  外界有关于律师职业的传言很多,特别是对入行的传言。大多是认为很难、很艰辛,还有就是很悲观,案源很难找,致使很多新人在下定决心前犹豫不决,徘徊不前,害怕顾此失彼,拣了芝麻丢了西瓜。即便有些新人下了决心,进入到这个行业,也是一片迷茫,不知如何下手,每天都提心吊胆,生怕自己难以坚持下去,或者自己的路越走越窄。加之有些过来人夸大了道路的艰辛,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缺乏必要的引导和培训,搞得新人们十分紧张和彷徨。我认为,这里可能有一些误区。
  1)、考过司法考试和做律师之间的区别。很多新人认为考过司法考试就万事大吉了,当然成了律师。我认为国内的律师门槛是很低的,考过考试就可以进入这个行业,甚至像我一样,不需要是法律专业毕业。因此,怀着律师这个职业的追求,很多人都把赌注压在考试上,考试一过就以为成了律师。有点像以前我们农村的孩子,认为考上大学就进了保险柜,跳出农门,包你一辈子衣食无忧。所以很多人进入大学后就放松了,全然没有想到以后还会有下岗失业,一夜之间重新回到从前。考过司考只是一个门槛,离真正成为律师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新人千万不要认为通过考试就是律师了,也不要抱有很高的期望值;&
  2)、律师到底是做什么的?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律师的工作范围。通常人的理解律师就是打官司,帮别人排忧解难。也有很多新人知道了诉讼和非诉讼,但非诉讼具体指什么,很多人也不清楚,只知道非诉讼很赚钱,有名的成功律师都做非诉讼,非诉业务收费占整个律师行业收费的比例很大等等。尚未开始自己的律师职业就过早地给自己定位,希望能做非诉讼的大律师。对律师工作范围的不理解和片面迷信,导致很多新人彷徨焦虑,没有工作目标;
  3)、律师的收入到底有多高?外界都说律师有钱,但到底有多少钱,每月收入到底有多少,可能没有一个人能讲得清楚。但是传言中的律师高收入吸引了很多入行的新人,故大家都把目标锁定在超出普通行业的收入标准,都以名律师为榜样。在一些人的眼里,律师成了有房有车,日进斗金的代名词;
  4)、律师的社会地位有多高?很多年人认为律师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有知识有文化,能得到社会各界的尊重。律师的社会地位受到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影视作品,还有国外律师社会地位的影响。国外和港澳台的律师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大多数人对律师的印象来源于国外和港澳台的影视作品,国内描写律师工作和生活的影视作品我认为没有一部是成功和客观的,因为从演员到导演包括他们的顾问都不了解国内的律师和律师的工作。国内律师的社会地位并不像别人想的那么高,但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别人的尊重。&
  5)、律师的生活是不是很潇洒?看过秦海璐拍的一部电视剧,有个年轻律师可以不跟任何人大招呼去新疆溜达了一个月,电话也关机,其他还有曹颖演的女律师,整天不是泡吧就是咖啡、恋爱,那是够潇洒,但只能在影视中,这样的编剧我都怀疑他是否认识认识真正的律师。律师只是一份执业,有点特殊的执业,工作很辛苦,都是创造性的劳动,不是泡吧喝酒旅游就可以完成的。要潇洒是可以的,但不是这种潇洒。
  因此,我认为,新人在入行时,务必要对自己新的职业有所规划,其实你做其他行业也是这样。而在规划自己的职业前,必须对这个行业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而不能走进误区。
  新人入行后务必谦虚谨慎。&考试所学到的东西很多是不实用,只是可以作为你入行的基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律师业务是实践性很强的实务,考过考试只是取得了资格,你需从零开始。这有点类似上大学。当初上大学的时候,看看新同学的形象表现,都与想象中的大学生相距甚远。只有经过一段大学实践的学习和生活后,才表现出大学生应有的活力和形象。在这一点上,司考犹如高考。
  律师的业务范围很广,我现在都无法界定。除了诉讼以外,还包括众多的非诉讼,而很多非诉讼的内容,与其他公司业务无异。例如有些律师所做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每单业务可以赚几十上百万。而招投标的业务,很多其他公司也在做,甚至有些非律师的业务员做得更好。还有些律所做房屋的交易,与中介公司一样。我认为,对律师业务范围的了解应该从实践开始,从零开始认识,按照你对律师这份职业的追求去认识它的范围,在实践过程中加以取舍。只有你知道了律师工作的实际,你才可能好好规划你的工作和学习。
  新人对律师的收入和社会地位也应该有个清楚的认识。前面我已经说过了,律师行业并不是很赚钱的行业。在这个社会中,律师收入整体看起来不错是因为有两个原因,一是律师队伍人数不多,而且整体的素质、学历在社会中无疑算很高的,自然个人能力也好一点,收入稍高也是正常的;二是律师作为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经常抛头露面,容易被社会各界知晓,群众在心目中会给律师一个比较高的定位。所以大家都觉得律师的收入很高,或者应该比较高。作为新人,你不能受外界认识的影响,应当从实际出发,对这个问题有个清醒的认识。通常说的很赚钱的律师如年收入超过100万的比例不大,尽管没有办法实际统计,但我认为应该不会超过10%。而这部分高收入的律师中,很多人赚钱并不一定是做律师业务赚的,也许他们在做律师的过程中兼做了一些实业,也许挖了第一桶金后添置了很多物业或者有很多其他的投资;特别困难、衣食有忧的也很少,应该在10%以下,大多数是新律师。因为如果继续这样困难,就很有可能做段时间就转行了,不再做律师,谁也不愿意一直这样困难地做下去;剩下的80%就是我们这个行业的主流,他们中有收入比较稳定的较高收入群体,这些一般都会比工薪阶层好一些。还有一些是收入不是很稳定,平均下来也仅仅一份工资而已,有时候有上顿每下顿,心里压力很大。但他们会很有希望,说不定很快就会摆脱困境,进入小康甚至更好的状态。毕竟律师的舞台很大,机会很多,只要你努力,就会很有希望,谁知道哪天会做个案件就可以赚几万块呢?这也是支撑很多同行的地方。另外,律师的收入都是毛收入,开支很大,交通费用、通讯费用、劳保等等都要从收入中开支,除了这些开支剩下的可能也就不多了。而其他工薪阶层,很多开支都不会产生,工资收入是净收入。毛收入与净收入是有差异的。但律师的实际收入也没有很多人说的那么悲观,前提是你自己必须独立做。试想,现在普通的民事案件在内地的二、三线城市中一般都可以收取2000元以上,如果只要你每月做两个案件,你的生活问题是不是就可以解决了?而很多新人们都是在交流做助理的报酬收入,那自然很低,也难维持自己的生活。因此,新人们即不要对收入抱有太高的期望,但也不要悲观,关键是你要尽早入行,只要你入行,这个行业的收入并不低。&近几年媒体的报道和很多同行的自爆家底,使得外界对律师行业有了新的认识,而不是普遍看好。很多人都会在聊天的时候说,现在律师竞争很厉害,到处都是,很多律师都没有钱,不是像想象中那样,甚至还幸灾乐祸地笑话,刻意贬低律师。其实,做那一行赚钱又容易呢?民营企业的老板赚了很多钱,他付出的绝对不会少,还会冒风险。公务员包括领导干部,如果不通过歪门邪道赚取不义之财,也不会比我们多。其他行业也是,只有不法之财来得容易。完全依法做事的话,律师这个行业所赚的钱是不少的。2005年底,别人帮介绍一个海关的姑娘相亲,姑娘第一次见面就说要找的对象一个比她收入高。见面后不久竟有一阿姨来办公室以咨询的名义聊天,拐弯抹角地问我收入大概有多少,我说一个比普通的工薪阶层要多一点,她说有些单位的公务员工资是很高的。我说,只要她不收黑钱,不管什么样的公务员,我肯定比她高一点。自然,这事没有成。社会地位的高低我还不好说,因为我没有感觉到。其实一直以来,我认为社会地位这东西是很虚无的,看不见模不着,律师可以登大雅之堂,也可以与民工无异。律师的社会地位与其他行业有所不同,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和某些特殊的单位的地位来自于国家授权和封建王朝官贵民贱的遗毒,或者来自于他们的垄断地位。其他很多行业的地位来自于他们的高收入。但律师的地位来自自己的努力和正直,没有国家给与的政治地位,也不靠经济地位提高自己的地位&。如果你是律师,你在任何场合的聚会或者参加任何群体的聚会,都不会有人看扁你。你也许被一个科级公务员看不起而训斥,但你也可能得到一个厅级领导的尊重。有个顾问单位的老总,一直跟我说说别做律师了,来帮我做吧,待遇你提好了。我说,我做法律顾问每次来你这里你都会笑脸相迎,还亲自给我泡茶,无拘无束,但如果做了你的手下,我还能享受这样的待遇吗?他笑。不管怎样,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付出得到别人的尊重和认可,这就够了。
  律师的生活对新人来说绝对不是潇洒二字所能概括的。除了大家都知道的入行压力,还有就是学习、提高自身能力的压力。对于已经入行的律师也是这样。律师要学的东西太多太多,凡是有人的地方都有可能要用到律师,我们的业务范围涵盖了社会的各个方面。所以这也是跟法官和检察官不同的地方。他们只需要办某一领域的案件,但律师则是万事通。除了纯粹的法律知识,也需要丰富的社会知识。我所说的几个方面的能力并没有完全概括。因此,只要你想做一位真正的律师,你就需要不断学习和积累,没有止境。&放松休闲是可以的,但不想影视作品中那样。更多的艰辛来自默默的耕耘。
对法律服务市场有一定的了解是做好职业规划的必要条件。但很多新人都像局外人一样对目前的市场真实情况缺乏必要的了解。法律服务市场比较复杂,也不是一两句就可以概括的。我认为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理解:
  1)、在不同的地方,市场有不同的内容。总体来说,可以分几个层次。特大型的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这些城市的经济实力强,涉外业务多,非诉的业务多,而且高端业务占有全国的绝大部分比例。在这些城市中,律师服务业自然也比较发达,律师也多而且大多是高学历、高能力的律师。其次是各省会城市,有一些非诉的高端业务,但以传统业务为主;再就是是各地市的三线城市,基本以诉讼业务为主;最后就是县级城市,一般都是中老年律师在支撑,数量极少,但案子很多,一般是常见的民、刑事案件,没有人做,做了也收不到很多钱。法律服务业与经济发达程度直接相关,这也是大家均往大城市集中的原因。
  从律师的分布来看,大城市的律师分布比较集中,省会以上城市可以说已经达到了相当大的密度。因为律师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流动,只要考过司考的都会往经济发达地区流动,结果全部集中在大中城市。
  2)、业务的分布并非像律师分布一样,有诉讼和非诉讼之分。诉讼业务的分布与人口的总数有关,与经济发达程度有一定关系,但并不由经济发达程度决定。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可能有诉讼案件发生,无论民事的还是刑事的。所以说,乌鲁木齐的天山区法院在2002年的时候据说有近一万个案件并不令人吃惊,但这显然不代表这里的经济很发达。但非诉案件绝对与经济发达程度有关并由其决定。外企的项目、公司上市、改制等均直接由经济发展程度决定。所以,也只有在特大、大型城市,才可以出现特大型的律师事务所,这些特大性的律师事务所占有了绝大部分赚钱的非诉业务,也造就了一批成功、富有的律师。
  3)、有些非诉业务有一定的偶然性,随机性很大,受政策的影响很强,10年前的上市热和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理使很多律师一夜暴富。但诉讼业务一直波浪不惊,比较稳定。再者,做非诉业务的律师所占比例比较少,很多工作不需要自己做,聘请助理即可,收入较高,物以稀为贵,自然成为追逐的目标,也是新人向往的对象。加之媒体的宣传导向,使得非诉业务成为了行业中的优质业务。很多律师也以做非诉业务为荣。
  4)、非诉业务到底是指什么业务?怎么样赚钱法?我对此不敢说有准确的认识。2004年至2005年的时候,我们一直想筹划一个非诉项目。先期是想帮银行办理按揭商品房贷款方的资信调查,调查费用每单100元至200元,由业主办理按揭手续时交纳。此前,已经有个别律师所一直在做。每年购买商品房的业主自然很多,如果能做几个商业银行的业务,每年少说也有几十万。而具体做业务根本就不需要律师去做,找几个法律大专毕业的学生每天跑跑,打几个电话,承办律师签署法律意见书就可以了。银行根本不关心客户的资信,因为商品房是办理抵押的,你还不起钱可以拍卖房屋,管你有没有信用?反正律师收取的费用由业主交,不是银行交,他们关心的是律师所赚了多少钱,是否应该请他们潇洒一下。后来有媒体曝光,提出抗议,说律师帮银行干活不能由业主来承担费用,后来这个业务就慢慢消失了。我开始就不看好。
  再后来我们想像香港、广东一些律师所一样开展二手房的转按揭业务。就是二手房在买卖过程中如果原来有按揭的,需要提供资金给银行解押。连带办理过户手续,收费可以达到房屋交易款的2-3%,一套50万的房屋可以收到10000元以上,简直在印钞票。我去找了银行,银行说律师所做这个还没有先例(内地就是这样),我们一直跟大的房屋中介机构合作,他们有实力。此外也需要跟房产局搭线,那是个苦活,在他们前面低三下四。正考虑是否需要继续做下去,国家出政策限制二手房交易,我们继续观望,继而就出现了房价超常规上涨,二手房也一样,国家打压,越来越难以交易。2006年,银行经理所崇尚的一家大型有实力的中介公司东窗事发,涉嫌骗取客户的房屋和买家的资金,涉及金额达6000万元,老总被经侦那位朋友亲自从浦东机场抓回。我与非诉业务擦肩而过。
5)、特别高端的非诉业务不多,但对新人们的影响和诱惑很大。直接为跨国公司服务,做一些专项,与国外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靠拢,这只是极少数所的少数律师所做的工作,他们是我们的骄傲,但不是目前律师的主流。&这些律师需要很专业的知识、宽阔的视野和超强的语言能力。对新人而言,绝大多数人是达不到这个条件的。如果你能达到这个条件,即便不不做律师,去一家外企找个好的职位,相信也不比做律师的待遇差。
  新人对职业的规划应该从自己的实际出发,不要受外界的影响,既不要萎缩不前,也不要盲目冒进。我认为:
  1)、根据自己做律师的目的制定自己的规划。新人入行的目的很多,有的一直把做律师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有的是觉得好奇,有的是为了高收入,也的是为了追求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还有的是不慎学了法学,又没能进入司法机关,无奈只有做律师。。。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做了律师,都可以说跟这个职业有缘,也应该为此做一个规划。根据你的入行目的制定规划,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你自己的目的。事实上,你当初的目的可能会随着你不断地工作而有所改变。我当初入行的时候是认为做律师能提升自己的收入,后来又觉得好玩,再后来在工作中发现了很沉重的东西。记得2003年我帮一个同学打官司,他做企业。我说,以前我绘图的时候经常看图纸看得头昏,但现在看案卷不会头昏,同学都是学工科的,对我还挺羡慕,说你那案卷不就是一个个活生生的故事,看案卷不就是看故事会?自己想想也确实是这样。&
  2)、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和条件制定自己的职业规划。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客观条件和能力,每个人的学习经历、兴趣、爱好、社会阅历、经济基础都有差异,你的规划当然不能离开你自身的条件。还有你所工作的城市,也是重要的参考依据。你如果工作在内地的中小城市,当然难以定位做一位知识产权律师,因为市场太小,你得不到锻炼和培养。如果你外语一般,也难以去做专业的涉外业务;如果你不喜欢辩论和分毫必争,就没有必要去做刑事辩护。当然,如果你处在衣食堪忧的程度,养活自己是唯一的选择,然后在这个基础上作二次规划,你就要比别人付出更多。
  目前的情况是,很多新人都把目标定在小范围的高端业务,都盯在上海北京等几个特大城市的几个大所名所,而很少问津传统业务。大家尤其是刚毕业的法本和法硕们都以做助理为理想职位和目标,以固定薪水的高低作为自己价值的评判标准。自己没有规划自己的职业,或者也只是停留在理想阶段,难以付诸实践。与朋友同学交流或者上网交流的时候,总是感慨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自己在外奔波,颇感到前途叵测,有时候还频繁地换所,做做停停,把最美好的时光浪费了。结果是,经验和知识没有积累到,钱也依然紧张,年龄大了,还是在行业中难以为继,被迫转行,很是可惜。
  3)、如果你自身的条件非常优越,自己也很优秀,也对诉讼没有什么兴趣,你可以自己定位做高端业务而不做传统业务。否则,我建议大多数新人应该以传统业务作为自己初期的职业目标&。我所说的传统业务是以诉讼为主的普通法律服务业。一是诉讼业务很能锻炼人,最可能让你完成从普通新人到律师的转变。实现这个转变,不仅仅是使你能熟练地代理诉讼,还可以使你的思维方式、认识和理解这个社会和社会问题的角度发生很大的改变,使你经历很多很多的摔打和磨砺,让你成熟、稳重、干练,负有社会责任心,从而具备做一位正真律师的条件。完成这个转变以后,你的言行举止、待人接物,你的气宇你的风度就符合或接近了社会对律师的形象和能力要求,那时你会在社会活动中如鱼得水,彰显你的律师魅力。这是一种理想境界,我自己也没有做到,但我在努力。只有各种类型的诉讼业务才可以最大限度地锻炼律师。不断地更换角色(今日原告明日被告后日第三人)&会使你学会站在不同的角度来思考同一个问题,尽管有时候这种不同的思考也许是被迫的。只有诉讼业务,你才可以接触到社会的各个阶层,你的思想你的灵魂才可以得以洗涤,实现很多人做律师的初衷和理想。同样,因为诉讼业务的普遍性,也是最容易养活新人律师的业务,尽管不是很赚钱,但它可以让新人不断地在这个行业中生存下去。
  4)、我认为,初期的职业规划应该是想法尽快完成新人到律师的转变,这个规划应该在三年左右的时间。经过三年左右的时间打磨,可以做到独立思考、独立工作,能独立完成普通的各类诉讼案件,具备开拓新业务领域的能力。&有点像硕士毕业,可以独立开展课题研究。同时,三年后,你不再拮据,尽管你可能不算富有。在实现第一个三年计划后,你可以规划你以后的工作,第二个规划不需要任何人的指点,因为你会独立思考了。你可以选择一个领域作为你的发展方向,也可以去另外一个城市开始自己新的征途。我敢说,那时候在一个新的城市,你绝对不会像开始那样痛苦焦虑,充满迷茫,举步维艰。
  5)万精油式的律师&一直在遭受主管部门和业内同行的嘲笑和歧视,其实我不这样看。我认为这是律师发展所必经的一个阶段。从一个新人到万精油律师,再到某领域的专业律师,这是正常、健康的发展历程。相比之下,有些新人一开始就做非诉,很多年后还不会打官司,尽管做专业项目赚了很多钱。这样的成长模式有点特别,显然也不符主流观念。毕竟,挂了律师的头衔又不会打官司并非是值得推崇的事情。我上述所说三年左右完成的成长,就是要成为万精油式的律师。这是我的个人观点。
国难当头,自己的心情难以平静,也无法静下心来写下去,辜负了朋友的期待。祝愿灾区的人们能耐度过难关。
  最近忙于两件事情。一是司法厅组织评选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和省级优秀律师,竞争也很厉害,我的律所也参加了,自然腰准备一些事情。个人有限制规定,一个所只能推荐一名律师参评。我没有参选。另外一件事情就是司法厅统一在职业五年以上的律师中选拔实习律师的培训授课教师。要是在今年4月以前,我肯定是不敢参加选拔的。4月写了这张帖子,得到朋友们的支持和鼓励,也给了我一些自信。内勤拿来参选表的时候,我看了一下,除了有很多专业方面的授课以外,还有一项是职业素质教育,我选择了这一项。至今尚不知道能否成功?如果可以登上是实习律师的培训课堂,我会把这个帖子中的观点引入,并吸收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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