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求职补贴对就业有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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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10:49
&高校毕业生有就业补贴?有这等好事?&& & & &这不热腾腾的攻略就来了,今早刚去申报了,运气好赶上雷阵雨,还少带了材料多跑了一趟,同学们可要看清下面的内容准备妥当再去哦~&&●申报条件及对象&2013年至2015年度内毕业的余姚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行申报,并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 &注1:2014年也就是今年申报2013年毕业的,2015年也就是明年申报2014年毕业的,2016年申报2015年毕业的,仅限当年申报。还没毕业的同学还有机会,赶紧回来建设家乡吧&& & & &注2:需要全日制毕业。&1、毕业2年内,到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满1年;&& & & &注1:需要中小微企业,国企,大型企业就不算啦&& & & &注2:需要缴纳五险满一年,要是去年9月多才开始参保没有满一年就不能申报了。&2、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必须为同一家企业。&& & & &注1:街道办事处可以查首保为哪家单位,主要是就业登记和首保单位要一致。另外毕业时学校要求填写的就业三方协议不影响此次申报,不要求为同一单位。&&●补贴标准&专科学历3600元/人,本科及以上学历6000元/人。&&●申报材料(已上传至附件)&1、《中小微企业录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申报表》一式三份;&2、企业与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指定银行开户的本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4、人力社保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注1:《中小微企业录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申报表》填写后需在左上角盖企业公章。内容填写时注意写银行卡的开户行。&& & & &注2:只需复印件,复印后在合同尾企业盖章处加盖公章。&& & & &注3:需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和自己那页的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要求卡号清晰)。只需复印件。&& & & &注4:其他材料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就业登记表填写后左上角加盖公章(附件可下载)。&&●携资料前往街道办事处&& & & &准备好以上资料后,由本人,或者企业派人,前往企业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不管本人还是企业去只要资料齐全带过去都可以。资料上交后,街道办事处会在19前统一上报人才市场,不必自己再过去。我也是亲自跑了一趟呢。& &注意街道办节假日休息,申报时间为9月1日-9月15日。至此,申报结束,等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下发补助款项。请耐心等待吧!&各街道地址电话如下:各乡镇(街道)申报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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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5
感谢小伙伴的发帖 领到的人好幸呼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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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有疑问,请找小管家~~
发表于 15:40
13年毕业,正和同学在讨论是怎么去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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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0
这么幸福哒?╮(╯▽╰)╭ 老了老了~ 我们这是没得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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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1
直接一次性给现金吗&?还是分批分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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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1
可以去试一下 单位的小姑娘不是才毕业吗 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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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1
13年毕业,需要缴纳五险满一年,去年12月开始参保没满一年怎么办?是不是没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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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9:34
这些附件在哪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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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9
引用:113年毕业,正和同学在讨论是怎么去申请呢杭州读大学杭州户口可以领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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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各地出台措施促毕业生就业 求职补贴“真金白银”
  制图:蔡华伟
  6月19日晚,青海270名高校毕业生坐上西宁到格尔木的列车,他们将在青海盐湖股份公司参加上岗培训。这标志着青海省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全面启动。该省3万名未就业大学生将通过培训工程提高能力素质与职业技能,更好地与市场对接。
  资料显示,今年我国高校毕业生达到699万人,创历史新高,就业压力加大,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各省出台实施细则,积极创新举措力促大学生就业。
  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如何适应新的就业形势和特点,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各地做出了积极探索。
  广东近日明确,在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时,要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细化就业影响评估的相关内容,将新增就业岗位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重要考虑因素。
  北京提出,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按规定为其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将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天津今年开始实施“实习生储备双百计划”。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将组织市内外百所职业院校与本市百家重点缺工企业对接,使学校成为企业人力资源储备基地,企业成为学校学生实习教学基地。每年储备实习生10万人,实习后转化为企业用工的比例达到30%以上。“双百计划”职业院校一次性向认定的重点缺工企业输入实习人员50人以上,且稳定实习满3个月的,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3个月后继续在该企业实习的,每满1个月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增加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就业求职补贴“真金白银”
  国办通知提出,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各地拿出了真金白银。
  今年起,江苏省不仅对低保家庭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还给吸纳困难家庭毕业生的企业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以“双补”形式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
  在辽宁,凡是到县属乡镇、村工作,且服务期限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申领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本金由省财政和服务所在市、县财政按4∶4∶2的比例代为偿还;工作满4年,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和服务所在地市、县财政按4∶4∶2的比例分担。
  吉林规定,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基地见习,基本生活补助费由不低于原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60%。
  广东出台的新措施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了最大力度的支持。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多人组织起来创业的,总额最高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都可给予财政贴息。
  另外,在广东,创业者还可以获得成功创业资助和优秀创业项目资助。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左右的一次性创业资助;经相关部门评选出的优秀创业项目,可给予5万—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北京提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具有自主创业证明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政策落实仍需加力
  高校毕业生“就业难”,与此同时,却是许多企业被“招工难”问题所困扰。一边是人才过剩,一边是招不到人,两难并存,让人对今年的就业状况难以乐观。
  中西部的一些地方则为找不到人才烦恼。湖北襄阳就出台系列政策“抢人”。襄阳市近日发布的《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来襄阳创业就业的若干意见》显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大学生,凡具有学士学位,到襄阳的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均可享受由政府直接发放到个人的每月500元生活补贴和200元租房补贴,时间最长可达3年。
  就业难,除了就业总量增加外,国办通知中也指出了其它方面的原因。比如,有的政策尚未落实到位,或政策效应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为此,国办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组织一次集中检查,逐项督促落实。对尚未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的,要抓紧研究制定,尽快实施,并跟踪了解落实情况;对其中门槛高、手续复杂的,要本着尽可能方便高校毕业生享受政策的原则,制定简便易行的操作流程,切实降低门槛、简化程序。(肖遥)
】【】【】人才交流服务大厅内,市民在办理相关事宜。
  本报讯(记者 匡雅慧 通讯员 周辉)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青岛生源一次性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4年青岛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申领工作将于11月30日结束,距离截止日期已不到10天,逾期将不予补办。截止发稿日期已有4700余名大中专毕业生领取了就业求职补贴。
  11月21日,记者来到胶州市行政服务大厅五楼人才交流服务大厅,在办理2014年青岛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的柜台前,今年刚从济南大学毕业的小黄正在填写申领表格。“7月份的时候我就听说可以来这里领取就业求职补贴,可是一直忙着找工作也没顾得上过来,现在还有几天的时间就结束了,我今天就赶了过来。”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动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今年本市将再次面向广大青岛生源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青岛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具体发放工作于7月1日正式启动,11月30日结束。该项补贴发放范围为2014年青岛生源统招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不包括继续升学、参军毕业生),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高等院校毕业生携毕业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携毕业证书、报到证(普专学历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技工院校毕业生携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到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登记申领。2013年以前毕业未在规定时间内申领补贴的毕业生,不再补发。
  据悉,为更好地促进大中专毕业生积极就业,符合条件未就业毕业生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就业创业服务,包括免费参加综合职业能力培训和大学生创业培训,推荐参加就业见习培训、享受岗位配置等服务,详情可咨询生源所在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目前已有4700余名大中专毕业生领取了就业求职补贴,离结束还剩不到10天时间,请全市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抓紧时间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 ,以免逾期影响补贴享受。”胶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关于补贴发放流程可登录“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重要通知进行查看。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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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深人社规〔2012〕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11〕33号)和《关于推进我市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的通知》(深府办〔2011〕90号),凡我市普通高校(含深圳大学城内院校)毕业生或入学前具有我市户籍的市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属毕业2年内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可享受企业招用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见习培训补贴、自主创业补贴和临时生活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现就各项补贴申请发放的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申请的备案流程
  各项补贴的申请受理和发放工作由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统一使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发的《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操作。申请“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职业介绍补贴”、“高校毕业生见习培训补贴”和“见习单位录用见习毕业生奖励”等补贴项目时,用人(见习)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通过网上注册方式,成为《系统》的外网平台用户,并在实际招用(见习培训)行为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向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备案。
  (一)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或社会组织(以下均简称用人单位)招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实际缴交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企业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中企业应缴交部分的80%(金额保留到元)计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用人单位招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录《系统》外网申报平台,查询确认所招用高校毕业生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库”中有效数据后,可依照指引进行网上招用申报;
  3、招用申报确认受理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与所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到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备案。备案时需携带《劳动合同》原件和《深圳市用人单位招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备案表》;
  4、用人单位未能在30日内完成备案的,则本次招用申报失效;
  5、备案成功并自签订合同的当月起,连续缴交社会保险满6个月后,用人单位可按照规定申请“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6、备案成功后,所招用人员即视为已就业,不再享受其它针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政策。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职业介绍补贴
  1、经认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免费中介服务,推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之后,按实际招用人数,申请每人5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2、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并被用人单位录用,需先由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流程进行招用申报和备案,申报时注明为职业介绍方式。用人单位备案完成后,人力资源机构可登录《系统》外网申报平台,依指引完成相应的申报和备案,无需另行向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备案;
  3、备案成功并自签订合同的当月起,连续缴交社会保险满3个月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按照规定申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职业介绍补贴”;
  4、相应的招用备案成功后,所招用人员即视为已就业,不再享受其它针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政策。
  (三)高校毕业生见习培训补贴
  1、经认定的深圳市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单位(以下简称见习单位),依照相关规定接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见习学员参加见习计划,见习单位和见习学员可享受如下补贴:
  (1)见习学员生活补贴:每人每月8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6个月。见习期间应由见习单位先期按月支付给见习学员;
  (2)见习学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月13元。见习期间应由见习单位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3元的标准为见习学员购买和垫付费用;
  (3)见习单位岗位补贴:见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如期完成见习工作项目后,按照接收见习学员数量,按每人每月300元给予见习单位岗位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2、见习单位接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计划,登录《系统》外网申报平台,查询确认所招用高校毕业生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库”中有效数据后,可依照指引进行网上接收申报;
  3、接收申报确认受理后,见习单位在30日内到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备案。备案时需携带《深圳市接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备案表》。
  4、见习单位未能在30日内完成备案的,则本次接收申报自动失效;
  5、见习计划完成后,见习单位可按照规定申请“高校毕业生见习培训补贴”;
  6、见习计划进行期间,见习学员暂不能享受其它针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政策,在此期间见习学员被所在见习单位录用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见习单位可申请提前支付已发生时段的“高校毕业生见习培训补贴”。
  (四)见习单位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奖励
  1、见习单位录用在本单位见习的学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实际缴交社会保险6个月之后,按每人500元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奖励。见习单位同时可申请“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见习单位录用见习学员就业,登录《系统》外网申报平台,依照指引进行网上录用申报,申报时注明为:见习录用;
  3、录用申报确认受理后,见习单位在30日内与所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到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备案。备案时需携带《劳动合同》原件和《深圳市用人单位招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备案表》;
  4、见习单位未能在30日内完成备案的,则本次招用申报自动失效;
  5、备案成功后,所录用人员即视为已就业,不再享受其它针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政策。
  二、补贴申请审批流程
  (一)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用人单位向注册地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深圳市用人单位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及《深圳市用人单位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
  (3)用人单位银行账户确认证明书。
  2、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在确认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岗位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资格、就业登记情况、缴交社会保险情况等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区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区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通过并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报区人力资源局(社会建设局)审批和支付补贴。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职业介绍补贴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接受职业介绍服务的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职业介绍补贴,申请时提供以下资料:
  (1)《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职业介绍补贴审批表》和《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职业介绍补贴明细表》;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银行账户确认证明书。
  2、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在确认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岗位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资格、就业登记情况、缴交社会保险情况等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区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区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通过并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报区人力资源局(社会建设局)审批和支付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见习培训补贴
  1、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险补贴及岗位补贴,申请时提交以下资料:
  (1)见习单位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深圳市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审批表》及《深圳市高校毕业生见习生活补贴明细表》、《深圳市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补贴明细表》、《深圳市高校毕业生见习学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明细表》;
  (3)学员考勤、生活补贴发放、人身意外伤害险购买等凭证;
  (4)见习单位银行账户确认证明书。
  2、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在确认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资格以及学员考勤、生活补贴发放、人身意外伤害险购买情况等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区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区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通过并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报区人力资源局(社会建设局)审批和支付补贴。
  (四)见习单位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奖励
  1、见习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录用奖励,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见习单位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深圳市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审批表》及《深圳市见习单位录用奖励明细表》;
  (3)见习单位银行账户确认证明书。
  2、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在确认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岗位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资格、就业登记情况及缴交社会保险情况等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区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区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通过并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报区人力资源局(社会建设局)审批和支付补贴。
  (五)困难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
  1、申请补贴的条件和标准。
  已办理失业登记满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和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或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发放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6个月。
  2、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补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深圳市困难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申请表》;
  (2)本人失业证和家庭户口本;
  (3)困难类别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需提供民政部门证明,属于“零就业”家庭需提供家庭相关成员失业证,属于残疾人家庭的提供相关残疾证明;
  (4)个人银行帐户。
  3、审核支付。
  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在确认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身份资格以及审查所出具的相关凭证等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区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区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通过并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报区人力资源局(社会建设局)审批和支付补贴。
  三、其它事项
  (一)本通知所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后从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就业协议书,也从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级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计划(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充实社区服务”、“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服务期满后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本市生源毕业生。毕业后升学、留学、应征入伍及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本通知范围。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汇总“广东省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信息”和“深圳市高校毕业生报到信息”相关数据。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库,作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认定依据。未进入本数据库的,不能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相关补贴。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跟踪、管理户籍在本辖区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时为他们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岗位推介等服务。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保证数据库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及时修改错误信息,补充遗漏信息,并统计和通报各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完成状况,督促按时完成当年任务指标。
  (三)《系统》开放公共查询平台,可提供高校毕业生自行查询本人就业状况信息。
  (四)高校毕业生对本人就业状况信息有异议的,可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查询。如本人认为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条件但未能进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库”的,可持接收本人学籍档案的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和个人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补录。
  (五)通知中所指“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均为由我市相关机构认定的“家庭”,且申请人为本“家庭”成员。其它情况的,不列入本通知范围。
  (六)通知中所指各项公示信息均由受理业务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在其办事场所内以适当方式公开发布。
  (七)招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和提供见习培训的单位,如发生所招用人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提前结束见习的,应及时向区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并终止所享受的补贴。如发生恶意骗取补贴的行为,依法追究其责任。
  (八)困难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在领取期间实现就业的,或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就业的,终止其继续享受补贴资格。
  (九)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关于印发〈深圳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1〕17号)和《关于发布我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工种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深人社规〔2011〕18号)的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十)通知所涉及补贴事项的申请表格可登录深圳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下载。
  特此通知。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版权所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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