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贷款学生的合同到期日是2013清单什么时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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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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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共微信天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天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教育资助网&& 发布时间: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14〕1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4年生源地信用续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办理时间
1.续贷(2013年已获得贷款、2014年继续申请贷款的在校生)办理时间:7月29日-8月13日(不受理2013年未获贷学生的申请)。
2.新贷受理时间预计8月14 -9月5日,新贷办理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二、申贷标准
3000元&贷款&6000元的&整百数&,主要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申贷学生可以根据自己实际需求情况选择。
三、申请流程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cn/,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按要求填写申请,并从在线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见附件《网上申请指南》。
2.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申请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公章、《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栏无需填写内容;如借款学生本人不能前往现场,《申请表》学生签字栏可以签为:学生姓名(共同借款人姓名代签)。
3.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自己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办理现场。
4.签订合同:经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签订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到场一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姓名(包括按手印),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如果学生张三现场办理时,在借款学生签字位置签署&张三&,在共同借款人签字位置签署其共同借款人姓名&李四(张三代签)&。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到场一方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5.打印回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上面附有&校验码&,需上交高校交给学生,学生裁下上半部分交给高校,下半部分自己留存,如回执&校验码&遗失,回执将无法录入,贷款将不能获得审批。
专升本或本科毕业当年考取研究生再申请贷款的,因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先向市教育局资助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市教育局资助中心在系统中提出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再申请办理续贷手续。
四、审批程序
1.高校审核录入回执。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报到时交给学校,缓缴学费,学校收集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后,对贷款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于10月10日前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回执录入&模块,按照学生受理证明填写学生欠费、《受理证明》&校验码&等信息,生成合同电子回执。
2.市学生资助中心初审。贷款学生在办理贷款时所签合同为预签贷款合同,预签合同未经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不能获得贷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回执录入阶段,对申贷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和网上录入信息再次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通知学生修改完善,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有权拒绝贷款。
3.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地上报的学生申请材料审核汇总,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将符合条件材料报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4.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终审。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对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合同进行审核,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放款。
五、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审批同意贷款申请后,11月中旬通过&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到学生&支付宝账户&,同时按照学生回执上的金额将学费和住宿费从支付宝账户划拨到高校,资金如有剩余,将留存在&支付宝账户&上,可通过&支付宝账户提现&方式用于学生生活费。
天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天门市生源地贷款qq群: 咨询电话:2013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须知
邮箱登录:
现在的位置:
2013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须知
   特别提示:1、借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自动产生出借款学生的信用记录,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如果借款学生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所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形成不良记录,对今后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及车贷、房贷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2、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
  一、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二、贷款条件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三)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区);(五)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六)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9.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10.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三、共同借款人条件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二)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一般只有借款学生的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三)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原则上只有孤儿,才可以由非亲属的其他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四)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区);(五)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六)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应该与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基本一致。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14年(参见附表)。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生源地贷款到期日为9月20日。生源地贷款原则上不展期。
生源地贷款期限确定表学制类型年级最长贷款年限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八、还款规则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承担贷款利息,自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由个人承担贷款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本付息一次,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款日。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毕业当年为宽限期第一年,宽限期到毕业第二年12月20日为止,宽限期内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次年的12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不展期。九、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cn)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请贷款学生务必牢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用户名与登录密码,如遗忘系统用户名或登录密码,请尝试通过系统系统的身份证信息登录功能和找回密码功能,通过回答问题重设密码,对通过多种方式仍无法自助找回密码的,可以联系生源地县资助中心重置密码。&&&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各持一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统一印制,待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即可。3.借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根据受理证明,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区)资助中心老师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无需打印纸质回执单。截至10月15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4.学生可以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关注贷款申请状态,了解贷款申请审批进度情况。5.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号码95593,面向全国提供助学贷款咨询解答服务。十、关于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和新浪邮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发放、资金划转和本息回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完成。由&支付宝&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当贷款金额高于电子回执金额时,剩余的贷款资金存在学生的&支付宝&账户内,学生可以按照&支付宝&规定的程序,将剩余贷款资金提现用于生活费。所有贷款学生应及时登录支付宝个人账户,完成实名认证,完善手机号码等重要信息,以保证个人资金安全,便于接收系统通知信息,关于支付宝使用有关问题,请关注支付宝网站帮助中心(网址:),或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系统为借款学生开立的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同时也是新浪网的免费邮箱(网址:.cn),该邮箱具有接收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通知和重置支付宝账户密码等作用,请借款学生务必及时登录并更新该邮箱安全信息,确保个人账户信息安全。十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为方便学生熟悉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建立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避免违约事件发生,国开行将《借款合同》的核心条款予以梳理和提炼,形成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对使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登录系统查看还款计划或者利用系统完成毕业确认的学生,当成功登陆后,系统将自动弹出《承诺书》,并停留一定时间供其阅读,学生阅读后点击确认。同时,系统后台保留学生阅读确认的操作记录。所有申请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签订电子《承诺书》。
网站联系电话: 邮箱:
中共宁津县委 宁津县人民政府主办 宁津县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地址:山东省宁津县中心大街189号
建议:电脑显示分辨率;IE浏览器6.0以上201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发放下来_百度知道
201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发放下来
这个真查不到,我看了,一般是11月份
我知道,在11月,只是不确定是上旬还是月底,麻烦,涉及到学校缴费里的问题,
确实是的,最好能联系上学校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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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晚的要到十二月底是否发放可以自己登陆国开行的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合同审核状态。按照规律,当显示“正常”时代表已经发放,一般要到十一月中下旬才开始陆续发放
看学校了,你是外省的话要慢一点,本省就快一点,最快就11月份,慢的话要到12月以后,我一般是期末才能拿到!
应该是到十号前就下来了。。。
应该是11月15号
你可以问问相关银行之类的啊!不过什么时候下来对你应该没什么影响喽。难道这个不是直接打到学校的银行卡上吗?我当时的国家助学贷款是直接打到卡上,然后学校给我发一张学费收据就完了。我也没关注过,他们到底什么时候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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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0:46 | 编辑:梁平教育 | 点击:<font color='#ff
梁平县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操 作 指 南
一、办理时间、地点
& 1、办理时间:7月29日-8月30日&& 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1:30&&&&& 下午:3:00&&5:30
& 2、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点: 梁平县梁山镇育英街83号
教委大楼511.504. 505办公室&& 梁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
二、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分初次申请和再次申请(续贷)两种。大学新生和未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在校大学生需申请办理贷款的称为初次申请;以前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且今年需继续办理贷款的称为再次申请或续贷。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 网上申请,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
&&& 初次申请和再次申请办理贷款的学生都需要登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贷款申请,在线申请成功后打印出贷款申请表两份。初次申请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到所在居(村)委会盖章;续贷的学生不需要盖章。
在线申请过程中注意:1. 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后先要将贷款类型选择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后再进行注册或登陆。初次申请的学生必须先注册再登陆;续贷的学生如果忘记了登 陆名,可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密码为身份证中生日的八位(密码修改过的除外)。2.所在县资助中心要选择梁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4. 申请过程中,账户信息栏中的代理结算机构要求全部学生都选择&支付宝(重庆)&选项。(如何使用支付宝,见梁平教育网支付宝使用说明书)
第二步 在线申请成功后,持相关材料到县资助中心办理
初次申请和再次申请办理贷款的学生在线申请成功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县资助中心办理,现场签订贷款合同,同时县资助中心给签订了合同的贷款学生出据受理证明。
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1.当年高考新生:
盖章的申请表2份
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能证明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关系的)。需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资助中心办理。
2.在校大学生:
(1)盖章的申请表2份
(2)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可在梁平教育网-学生资助-下载中心下载)
(4)盖章的高校收费证明原件1份
(5)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能证明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关系的)。需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资助中心办理。
&& (6)学生证复印件1份
再次申请(续贷)所需材料:
(1)本人签名的申请表2份(右上角写上2012年贷款的合同编号)(2)学生证复印件1份
(3)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身份证复印要求:两个人的身份证正反面都要复印,并且复印在一张A4纸的一面上。
第三步 学生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
高校开学报到时,贷款学生持县资助中心出据的受理证明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不需邮寄纸质回执),成功办理了电子回执后贷款合同生效,否则签订的贷款合同无效。
第四步 网上查询
在高校资助中心成功办理了电子回执的贷款学生请于2013年11月底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到账情况。
三、注意事项
&&& 如下年暑假仍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于暑假放假后(约每年的7月下旬)到梁平教育网学生资助板块大学生助学贷款栏目中查询。
梁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当前是第1页|共1页&&&转到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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