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法官工资改革最新消息增43%是基本工资还是全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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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 - HTTP Version Not Supported法官最合理收入参照系是律师
  法制盛言  深圳和的法官加薪方案应该看做是对“怎样确定法官工资”这个问题的探索,比抛出一个数字更重要的是建立长期的法官薪酬调整机制。  最近上海和深圳相继公布了法官涨薪方案,其中上海确定法官的工资比同级别公务员高43%,深圳法官则加薪10%-30%不等。去年底,深圳也曾公布过法官加薪计划,月均加薪1500元。这个计划被称为“多收了三五斗”,加薪力度太小,在一些人看来,“扼杀了对司改的期待”。  也许是吸取了这个教训,此次上海的方案没有直接公布实数,而是以43%这样的比例数字来刺激眼球―将近一半的升幅可谓力度不小了。但这个说法的背后却可能暗藏玄机。主要原因是中国公职人员薪酬体系的复杂性―工资并不等于每个月的总收入。公务员的薪酬结构中,除了基本工资,还有津贴、奖金等等,基本工资只占总收入的约三分之一。上海法官涨薪消息中所说的“工资”到底指基本工资还是总收入,目前并不明确。  近来,随着司法改革方案一宗宗揭晓,法官加薪的话题也此起彼伏。加薪应该加多少?怎样加薪才能避免非议?加薪之后,法官是否应该承担更多的职责,接受更高标准的考核?这些问题都可以归结为一个大问题,那就是怎样确定法官的工资。  中国法官的工资长期以来被纳入普通公务员序列,在财政上并没有单独开列。因此怎样确定法官的工资实际上是此次司法改革提出的新问题。这个问题也因为法院人财物直管和提高法官职业保障的改革,而在制度上成为一个可以剥离出来单独考虑的问题。此次深圳和上海的法官加薪方案应该看做是对“怎样确定法官工资”这个问题的探索,比抛出一个数字更重要的是建立长期的法官薪酬调整机制。  从其他地区和国家的经验来看,确定法官的薪酬应遵循独立性、稳定性和补偿性三种原则。首先是独立性,谁来给法官涨薪?法官自己?行政机关?人大?不论是谁,都不能影响法官裁判的独立性。因此,在许多地方专门设有独立的法官薪酬调整委员会,根据一些合理的标准为法官确定加薪方案。这些标准同样要照顾到法官的独立性,甚至应该为确保独立性为最高原则。  其次是稳定性,这意味着法官岗位要有吸引力,能够留住人。香港每年确定法官涨薪方案时重点考虑的一个因素便是招聘和挽留法官的情况。一些人经常用公务员工资水平来衡量法官收入,实际上法官最合理的收入参照系应该是律师。许多国家的法官主要是从律师中选拔的,而中国的许多法官离职后很多也加入了律师队伍。为什么近年来上海离职法官越来越多?用一个简单的数字就可以解释清楚了。北京上海法官的年收入估计在15万左右,而北京律师平均收入40万,上海律师平均收入50万。  确定法官工资时,还有一个是补偿性原则。补偿性可以从两方面理解。一种补偿性是负向的,法官职位是具有一定荣誉性,不能和盈利为主要目的的律师业相提并论,因此虽然要参照律师收入,却又不能完全按照律师收入水平来给法官发工资。另一种补偿是正向的,既然要当法官,就要承担常人不能承担的职责和伦理上的高标准,作为补偿,法官理应获得较高收入。很多人很羡慕香港法官收入高,但他们得承受巨大的工作压力,奉行高度的自律标准,忍受苛刻的社会评判,甚至没有后路―离职法官不能在香港从事私人执业。  叶竹盛(华南理工大学地方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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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进司改:入额法官收入比普通公务员高43%
  姜平 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昨日,上海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正式宣布,在8家试点法院、检察院基础上,在全市所有法院、检察院全面推行司法体制改革。会议首次提出,全市试点法院、检察院进入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收入暂按高于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同时将试行基层女法官、女检察官延迟5年至60周岁领取养老金。
  2014年以来,中国司法体制改革逐渐提速,旨在去除司法地方化,探索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促进司法公正。继首批上海等7个省份去年启动试点后,第二批12个省份试点也于今年上半年全面启动。按照中央部署,今年全国所有省份都将启动司法体制改革。上海司改速度在全国范围再次刷新。
  作为上海司法体制改革的操盘者,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昨日接受新京报专访时介绍,上海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在保证审案质量的前提下,平均每个案件审理时间减少3.5天,审理案件的效率和质量均有很大提升。
  员额制为辅助人员预留晋升通道
  新京报:上海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先锋,23日宣布在8家法院、检察院试点结束后,全市法院、检察院都将开始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的改革试点,成为全国最先在全市推开改革的省市。你如何看待?
  姜平:目前上海8家法院、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已有9个月时间。可以说,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是在法院、检察院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进行的,改革目的就是要通过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审判和检察工作的效率,促进司法公正,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从目前试点情况看,8家法院、检察院在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改革中都形成了很多经验,司改工作的运行较平稳,达到预期,为全市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全市法院、检察院推开试点的条件已成熟,因此决定正式全市推开。
  新京报:在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司法实务界和法学界最关心的是员额制改革,这项改革改变了现有法院、检察院的运行模式。
  姜平:是的。中国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化进程是本轮改革中最重要的问题。
  现在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占的比例较多,分别达到49%和71%。助理审判员和助理检察员按现在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都是法官、检察官,而改革后,只有进入员额的审判员和检察员是法官和检察官,助理审判员和助理检察员不再纳入法官和检察官序列,取而代之的是我们新设的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这样的职业划分更符合法官、检察官职业的专业化要求。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将承担案前调解、证据交换、法律文书起草等工作,让我们的法官、检察官有更多精力去审案和办案。这样的结构调整将有利于提高审判和办案的效率和质量。我们确定的法官、检察官33%,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52%,司法行政人员15%的比例是按照上海现有法院、检察院人员和案件数量确定的,从8家试点法院、检察院运行的效果看是合理的。
  新京报:我注意到,在试点过程中,试点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33%员额比例并没用足,而是预留了一些空间吗?
  姜平:对。我们的试点法院、检察院现在的入额比例都低于33%,留有一定空间,这样做是为了保证没有入额的司法辅助人员――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的培养,为他们提供晋升通道。今后,优秀的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仍可入额,成为法官和检察官,毕竟所有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都希望成为法官和检察官。
  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拥有否决权
  新京报:在试点员额制过程中,上海在全国率先成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遴选委员会在实行员额制中扮演怎样的角色?
  姜平:法官、检察官的遴选是员额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试点法院、检察院首先对首批入额法官、检察官进行笔试、面试等一系列考试,从中选出最优秀的法官和检察官参加遴选委员会的面试。最终,遴选委员会按照差额的方式选出进入员额的法官和检察官。
  新京报:遴选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是怎样的?
  姜平:遴选委员会组成人员有15人,包括8名法学界的专家学者以及律师界代表,另外7名委员来自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还有纪委的委员,其中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占多数。这些委员都是司法界以及其他领域的佼佼者,他们会从各个方面对法官和检察官进行考查,最终确定入额的法官和检察官。
  新京报:为何所有法官和检察官不能由遴选委员会统一遴选,需要法院和检察院推荐?
  姜平:我们的考虑是,遴选委员会的15名委员不可能对所有参加面试的法官和检察官工作实效、操守都有所了解,最了解他们审案和办案水平的还是法院和检察院。遴选委员会从法院、检察院推荐人选中再从司法专业的角度进行优中选优,把好最后一道关口。我认为这样的设计符合我国司法的现状。
  新京报:遴选委员会是否有否决权?
  姜平:我举一个例子,在这次遴选委员会遴选的过程中,他们否决了7名推荐人选。因为这7人虽然在法院、检察院的重要部门工作,拥有很高的学历,但是5年没有在一线审案和办案。遴选委员会很看重审案和办案经历,同时还要看是否以前有违纪行为。遴选委员会拥有对职业化判断的否决权,可以对推荐人员按照1:1.2的比例否决,确定入额人选。
  试点法院审案平均减少3.5天
  新京报: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司法责任制的改革,你介绍下主审法官负责制和主任检察官负责制。
  姜平:主审法官负责制、主任检察官负责制是与员额制并行的改革。改革的核心是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以法院来说,以前我们的很多案件都需要审批,由院、庭长审批决定。我们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去除这种行政化。现在上海的试点法院和检察院的主审法官和主任检察官有权决定自己的案件,不需要再和院长庭长沟通。我了解到的情况是,现在试点法院审委会讨论的案件数量已大幅减少。
  新京报:所有的案件院长、庭长都不会过问吗?
  姜平:我们设计了一整套制度,主审法官和主任检察官都有自己的权力清单,哪些是你的权力非常清楚。在这个制度设计里面,院长、庭长也要亲自审案,用案件说话。对于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法官如果觉得有疑问仍可以与院长、庭长沟通,因为他们都是非常有经验的法官。
  新京报:实际上主审法官和主任检察官负责制的改革让他们有了更大的权力,对他们有没有制度上的约束?
  姜平:这方面我们有相应的制度安排。我们不是给他们很大的权力却什么都不管,而是对审判质量等方面有很多约束。在目前案件量较多的情况下,院长、庭长不能当“甩手掌柜”,要指导法官审理好疑难案件。当然,对案件最终的负责人是法官本人,法官要对结果负责。
  新京报:司改的最终目的是提升审案效率和质量。5月1日全国法院将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在案件量增加情况下,司法责任制和员额制改革能否真正达到这些目标?
  姜平:我有个统计数据,在司法改革试点过程中,试点法院在保证审案质量的前提下每个案件的审理平均减少3.51天。目前8个试点院没有出现办不过来案件的情况。在目前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可以说提高了审案和办案的效率和质量。5月1日施行立案登记制后,对法院会带来一定压力,我们已做了很多准备工作,我们的法官助理会加大案前调解,法官也会进一步提升审案效率,我想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这些都会处理得很好。
  新京报:今天上海宣布进入员额法官、检察官的薪酬暂定会提高43%,对于薪酬的提高是如何考虑的?
  姜平:我们的制度设计是法官、检察官的薪酬要按照不同法官、检察官的等级,形成梯度性差别性的薪酬机制。在设计中,我们的薪酬设计要向在一线办案的法官、检察官倾斜,让承担办案责任的人员获得更高薪酬。实际上,薪酬的主要功能一是职业保障,另外是职业激励。目前公务员的普遍薪酬主要是保障功能这一块,而改革的法官、检察官薪酬将在保障之外更多体现激励机制,激励法官、检察官更好审案办案。
  20个省市到上海交流司改
  新京报:9个月司改试点,有没有遇到难题,或比较纠结的地方?
  姜平:在员额制改革中,如何界定像研究室这样的部门,是算在业务部门还是综合部门,要不要配员额,这个问题当时我们开会讨论次数较多。毕竟以前研究室的同志都是从业务部门的骨干中抽调出来的,有很强的业务素质和理论功底。按照规定,5年没有在一线办案,不能入额。当时我们比较矛盾,后来检察院提出,今后如果研究室同志愿回到办案一线,应该通过考试给他们机会。如果以后像研究室这样的部门缺人,可考虑搞研修制,业务部门的法官、检察官如愿到研究室交流,可以做一定时间段的交流,这样就解决了综合部门对业务要求高但缺人的问题。
  新京报:上海司改开始全市推行。上海的改革对其他省市的司改有何借鉴?
  姜平:目前已有20个省市到上海来交流司改。各省市对上海司改的认同度较高。我认为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一定要加强顶层设计。同时,在推进过程中,地方一定要根据各自司法工作的现实来制定实施方案,这是十分重要的。还有一点,改革一定要稳妥,不能犯方向性错误、颠覆性错误,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试点要9个月时间,要积极探索,稳健推进。目前我们正在汇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以及其他相关制度的文件,我们会拿出一整套规范性文件。这些应该可以给兄弟省份提供借鉴。
  新京报:现在司法界有观点认为目前司法体制改革的透明度不够,你怎么看?
  姜平: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积极听取各方意见非常重要,改革的透明度不够是不利于改革的。不了解可能造成误解,只有了解了大家才可能会一起推动改革。上海的司改文件汇编后都将对外公开,希望大家了解改革真实的情况。另外,我们还会启动改革的后评估工作,让各界、让老百姓评价改革。目前这项工作已提上议事日程。
  新京报:在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管也是一项重要改革举措,上海目前情况怎样?
  姜平:人财物省级统管实际是司法去地方化的有效做法。上海地方干预司法的矛盾不突出,另外各区县的保障差距也不大。我们的想法是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和薪酬改革实施后开始正式启动这项工作。目前这方面的准备工作已开始,摸底已完成,会陆续实施。
  上海未现大批法官检察官流失
  新京报:近期中央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记录、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文件,司法改革过程中,如何防止地方党政部门干预案件审理?
  姜平:中央文件下达后,目前我们正在拟定上海更具体的方案。我想司法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去地方化,剔除党政部门对案件的干扰和干预,中央的文件对上海司改来说是有力的保障。
  新京报:近段时间,各地基层法官和检察官都出现了到律师事务所工作的现象,有观点认为本轮司法体制改革客观上会造成一些没有进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流失,你怎么看待这种说法?
  姜平:从上海情况看,目前政法干警的流动率和公务员系统流动大体保持一致。法官的流动这两年稍高一些,但在改革中没出现大批法官、检察官流失的现象。因为所有改革制度的建立是有利于法官、检察官职业发展,这也是很多人愿意回到法官、检察官岗位的原因。但总有一些人愿到其他岗位去尝试。这是因为在依法治国过程中,各个企业和党政机关都需要法律人才,这些会带来法官、检察官岗位变动。我这里有一个数字,法院这几年的流动,其中近50%都是流向党政机关,更多的法律专业人士流向党政机关是好事。当然对于法院、检察院来说,还要通过各种措施留住办案一线的骨干,让他们感受到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后的职业荣誉感,实现人生价值,同时要提高薪酬待遇,做好职业保障。
  采写/摄影 新京报特派上海记者 邢世伟
  ■ 口述实录
  主任检察官王晶:上级审批少了,我的责任大了
  我们团队负责办理公诉刑事案件,包括审查起诉、出庭等。作为主任检察官,我们的权力大了,责任大了,办案压力也大了。
  以前,检察院自侦案件都要“主任检察官-科长-分管检察长”三级审批,现在只要主任检察官认为没有问题,就可以自行起诉;主任检察官认为有特殊性、有分歧意见的,才报上级审批。现在的流程,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最近有个案子,事实很清楚,但是法律适用上到底是盗窃还是侵占,法学上一直有争议。这个案子,我们拿到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上讨论,分管检察长、公诉科科长都作为主任检察官来发表意见。联席会议起到“头脑风暴”的作用,但主意还是要主任检察官自己拿。 据新华社
07:54:00 07:52:00 07: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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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炳文据新华社消息,昨日,上海召开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改革在上海全市所有法院、检察院全面推开。这标志着,上海成为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地区。 & &南都讯 吴斌发自北京 据新华社消息,昨日,上海召开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改革在上海全市所有法院、检察院全面推开。这标志着,上海成为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地区。 & &据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介绍,在全面改革试点中,上海要全面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确保员额制稳妥落实。对试点法院、检察院进入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收入水平,暂按高于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并向一线办案法官、检察官倾斜。 &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伟东分析,待遇提升是提升法官检察官地位至关重要的内容。“待遇不提升,就很难留住人才”。北京市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曾在两会期间感叹,律师一个刑事案子的收入可以是检察官三四个月的工资。有研究以广州市为样本比较发现,国内法官与公务员比较,工资等待遇基本一致或略高。而美国法官的工资可以达到同级公务员工资的2.5倍。 & &司法体制改革明确提出了要走法官职业化的道路。所谓的法官职业化,就包括在现在的公务员体系中再增加一类———司法类,也就是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也包括单独的工资序列。 &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法官工资调整,并非普遍上涨,而是特指那些进入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也就是那些今后将承担司法审判任务的法官、检察官,才能享受上述待遇。根据上海司法体制改革“员额制”,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以及行政管理人员三类。在改革中,上海确定了三类人员分别占队伍总数33%、52%、15%的员额比例。而改革之前,各家司法单位的法官、检察官比例,普遍超出33%的员额。 & &“改革的前提是司法人员的分类”,杨伟东说,过去从事审判的法官和从事行政工作的法院行政人员,待遇上的区分不是很清楚,也都是参照公务员来管理法官序列的,无法体现法官的特殊性以及能力素质的要求。 & &“法官检察官收入应该高于普通公务员”,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表示,司法改革提出司法责任终身追究制,要求法官检察官司法独立。今后,法官要承担更多司法责任,接受更多司法监督。待遇提升和责任提升是相配套的。 & &不过43%这一比例还是让人有些出乎意料。此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曾透露,在工资序列里,法官、检察官的工资“肯定会比一般的公务员高,但不会高出太多”。 & &此前,深圳市实行与法官等级挂钩的薪级工资制度,参照该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薪级工资表制定法官薪级表。法官的薪酬比改革前提高15%-25%。相关新闻头条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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