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儿子补助1200是真的吗说到财政局没有领取节日补助证明

今天接了个电话,说今年五月份生的宝宝有1200的国家财政局的什么补助?真的吗_百度宝宝知道梅州市行风热线-梅州市财政局“行风热线”上线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落实整改情况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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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财政局“行风热线”上线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落实整改情况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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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至11:00时,梅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丘孝东做客FM94.8(FM101.9)梅州电台综合广播“行风热线”节目,就有关财政日常业务工作与广大市民进行沟通、交流,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咨询、建议和投诉,在节目宣传期和上线当天直播、重播期间,共接听、记录群众咨询电话、手机短信共97个。4 月29 日11点05分— 11点 45分,梅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凌挥明同志来到FM94.8梅州电台综合广播直播室参与“行风热线热点追踪”节目,就相关热点问题和听友做直接回应。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听友问:请问去年我市财政收入的情况怎样、有哪些亮点、梅州的财力、财政收入在全省处于怎样的位置? 答复:去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财政厅的关心支持下,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一园两特带动一精”发展战略,积极组织收入,财政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据统计,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9.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同比增收13.1亿元,增长23.2%,增幅在全省排名第5位,在5个山区市中排名第3位。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呈现二个特点:一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9.6个百分点,各县(市、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均达到20%以上;二是收入质量逐步提升。2013年全市税收收入同比上年增长24%,增幅提升1.15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增幅(13.58%)高出10.44个百分点,税收增幅在全省排名第2位。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为71.01%,同比去年提升0.44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逐步提升。2013年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虽然较大,但由于我市属贫困山区,经济基础薄弱,税源结构单一,骨干支柱税源少,收入总量占全省比重仍然较低,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只占全省的0.98%,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仅占全省的2.5%。用户满意度:满意。2.听友问:今年在民生方面的支出预算有多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哪些是我市新增财力投向的“重中之重”?(有群众问:梅州的财政是否大部分用在城市拆迁补贴上了?用在民生方面究竟有多少?我市财政预算公开的具体情况怎样?市民要从哪些渠道可以了解?)答复:根据中央和省关于“稳定增长、促进转型、平衡收支、厉行节约、保障民生”的要求,今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切实解决底线民生、基本民生和热点民生问题。2014年全市在民生方面的支出预算安排111.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的70.4%,比2013年增加14.7亿元,主要用于教育、农林水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交通运输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其中新增财力投向的“重中之重”包括教育支出5.3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亿元、医疗卫生支出3.35亿元。2013年,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坚决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在优先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坚持以小财政办好大民生,进一步推动公共财政建设,支出着力向民生领域倾斜。据统计,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3.7亿元,增长16.1%,用于教育、农林水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等民生方面的支出达155.3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6%,增长16.5%,民生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其中:教育支出49亿元,比上年增加10.6亿元,增长2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亿元,比上年增加3.8亿元,增长14.5%;医疗卫生支出20.1亿元,比上年增加2.2亿元,增长12.5%;农林水事务支出26亿元,比上年增加2.4亿元,增长10.13%。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市财力的大部分还是用于各项惠及民生的支出,民生财政的特点比较突出。而城市拆迁补偿资金,主要是通过融资贷款及经营城市来解决。在财政预算公开方面。近年来,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财政部门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并不断扩大和细化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主要开展了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公开经同级人大批准的预算、决算数据表;二是从2011年起,在市级预算报表中反映补助各县(市、区)支出情况;三是积极稳妥推动市直部门自行公开部门预算;四是对预算安排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涉及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经常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电视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开,倾力打造“阳光财政”。关心梅州财政的市民可从梅州市政府网或梅州市财政局门户网了解我市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情况。用户满意度:满意。3.听友问: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日前表示,明年之前,开展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市县级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在内的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对此,您怎么看?在打造“玻璃钱柜”方面,梅州市财政局将有哪些新举措?答复意见:财政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运行,建设廉洁政府的重要手段。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我国要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也提出了我省率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落实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公开内容与范围,重点公开“三公”经费的要求,因此,按照上级要求适时开展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市县级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在内的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精神的具体措施。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将会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部署,在2015年之前开展各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打造公开透明的“玻璃钱柜”,近期主要是围绕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所有科目细化到“项”级,转移支付列至具体项目。二是推动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2015年全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三是推进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开专项资金的申报指南、申报情况、分配程序、分配方式、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审计结果,公开接受和处理投诉的情况等。用户满意度:满意。4.蕉岭县高先生咨询:该县新铺镇三坑大队甲斗村种粮补贴问题。村里一直没有,村干部说不知道,其他村都有。请问财政有否?答复:新铺镇种粮补贴面积是以2003年费改税时的田亩数为标准,2007年造册时,镇村干部会同农业部门对补贴面积再次核对。经调查,蕉岭县新铺镇三坑大队甲斗村民小组现仅有一户享受种粮补贴政策,其他村民由于搬迁等原因,未继续耕作,所以也不再享受种粮补贴政策。用户满意度:满意。5、韩先生咨询: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问题。拖欠很久了,什么日子可以到位?答复: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自日开始实施,至日已如期结束,目前我们已按上级要求做好了资金清算工作,确保补贴发放金额与家电下乡财政信息系统数据一致。待清算工作统计结束后我们将及时下拨补贴资金。用户满意度:满意。6、李先生咨询:去年的燃油补贴费多少的问题。有些的士公司的人领到了4000多元,但是不知道是一年的还是半年的。答复:去年中央财政油价补贴专项资金(预拨部分)城市出租车资金196万元已下拨至各县(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除省管县),每辆每月0.034万元。用户满意度:满意。7.梅江区李阿姨咨询:农资补贴问题。有五亩多田,但是农田补助发放不够,去找村里,村里解释不清。答复:据调查:李阿姨反映是双黄村罗珍芳有五亩多田,五亩多田她除了挖鱼塘和种果树外,实际种水稻面积不多,她误以为挖鱼塘和种树也有补贴,实际种粮补贴我们已足额发放给她,不存在发放不够情况。用户满意度:满意。8、韩先生咨询:家电下乡补贴问题。现在还有相关的补贴吗?答复: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自日开始实施,至日已全部如期结束,目前还没有相关的补贴政策出台。用户满意度:满意。9.梅县钟先生(电话135****9447)咨询,他家住南口镇,为什么独生子女从来没有领到补贴,这样就没有鼓励作用了。答复:我们委托梅县财政局对钟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并解答。梅县财政局通过与钟先生联系,并就钟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梅县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纯生二女户奖励为:(1)纯生二女户已结扎的,夫妇双方每人每月奖励50元。(2)独生子女、纯生二女户,夫妇双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每人每月奖励80元。经了解,钟先生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又未满60周岁,所以不能享受以上奖励。用户满意度:满意。10、梅县李先生(电话138****1225)咨询:他家在农村,有两个女儿,无儿子,这种情况怎么给予补助呢?女儿已经20多岁了,从来没有领过纯女户的相关补助,想问财政局有这些补助吗? 答复:我们委托梅县财政局对李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并解答。梅县财政局通过与李先生联系,并就李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经调查,李先生夫妇一方是农村户口,另一方是非农户口,他们所生第二个女儿属于超生,根据计生条例规定,属超生对象,不能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用户满意度:满意。11.梅县罗女士(电话152****2825)咨询,她孩子在市英才职业学校读书,农村户口。从2012年起,农村户口子女就读有补助,听教育部门说她的孩子可以退还30%的学费,但学校至今都没有回复,现在孩子都毕业了,多次去学校想要回这费用,对方说有补,但一直拖。请帮助。答复:我们委托梅县财政局对罗女士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并解答。梅县财政局通过与市英才职业学校联系,就罗女士反映的情况进行沟通。市英才职业学校答复近期将退还的30%学费打到罗女士孩子的有关账户。用户满意度:满意。12、五华曾先生(电话135****0259)咨询,他家住岐岭,为何没有领到独生子女奖励?答复:我们委托五华县财政局对曾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并解答。五华县财政局马上与五华县计生局联系,就曾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经五华县计生局调查了解并函复称,曾先生属事实婚姻,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符合《广东省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有关具体政策问题的界定》第九条“日以后非婚生育一个子女或二个女孩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方可给予奖励”的规定,故暂不予以奖励。用户满意度:满意。13.五华古女士咨询:她1994年至2003年在安流葵樟小学当代课老师,2003年离职做其他工作。直到2010年她才听说没有转正的代课老师有补助,去学校询问校长,校长说要在职的老师才有,离职的不算。她觉得不合理,毕竟她当了几年代课老师。到底该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答复:我们委托五华县财政局对古女士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并解答。五华县财政局就古女士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根据粤府办〔2008〕57号文规定:日前在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上代课,且现仍在岗位上代课的老师,才符合条件享受政策。按照古女士反映的情况,她在2003年已经离职从事其他工作,故不符合条件享受该政策。用户满意度:满意。14.五华陈先生咨询,他是梅林镇某小学的老师,按照省政府的文件精神,教书超过3年的且学校离县城25公里的山区老师每个月有800元的补助,但是2013年每个月才拿到补助金560元,少了240元,想咨询财政为什么?答复:我们委托五华县财政局对陈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并解答。五华县财政局就陈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教〔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核定五华县补助人数为8647人,下达资金为人均400元/月,五华县配套人均100元/月,合计人均500元/月。根据陈先生反映的情况,陈先生的工作岗位在距离县城25公里以上且在农村学校工作年限三年以上,按照五华县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的发放标准,陈先生享受的岗位津贴已是五华县的发放最高标准即每月560元。用户满意度:满意。15.五华李女士(电话137****6522)咨询,她是2009年毕业受惠于大学生到农村就业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农村教师。政策是在农村就业退大学学费一年6000元,本科退四年学费,请帮我问问上引导的退费怎么还没有啊?以前都是1月2月发到手的,现在快4月了!会不会没得退了呢?谢谢!答复意见:市财政局经于五华李女士联系,李女士表示已收到“上岗退费”。用户满意度:满意。16.五华吴先生(实为魏先生)咨询,2002年五华横陂江南村土地被骗取,反映政府但是政府至今不受理,希望政府调查处理。答复意见:我们立即委托五华县财政局调查了解相关情况。五华县财政局高度重视,与五华县横陂镇党委、政府联系,并派出驻村干部进行调查,同时五华县财政局工作人员也与魏先生电话沟通,具体调查情况如下:横陂镇江南村东门小组一块约30多平方米的土地原属村民魏礼让所有。1986年,魏生长子魏进传将该快土地转让给村民魏礼权,由魏进传与魏礼权签订合同(魏礼让未签名),并补偿土地款1200元。2000年,魏礼让将包括该处土地在内的一些土地与魏妙金调换土地,并签订调换土地合同。魏生坚持只承认自己2000年所签订的合同,并声称对1986年其长子与魏礼权签订的合同不知情,拒绝承认拿同一块土地做两次交易的事实。横陂镇江南村村委干部就此事多次与双方进行调解,但魏先生态度强硬,其子长期在外打工不在家,此事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用户满意度:满意(用户表示会按照法律程序处理)。17.兴宁市何女士咨询,家住兴宁福兴,现在黄塘医院住院,患肿瘤。房屋拆迁后,现在也只能租房,问可否申请廉租房?答复:我们委托兴宁市财政局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兴宁市财政局向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调查了解并答复如下:根据《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2013年廉租公房出租实施办法的通知》(兴宁市政府办公室〔2013〕9号),兴宁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具有兴宁市城市户口并居住在兴城的居民;②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兴宁市最低生活保障线231元,并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③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④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据此,何女士反映的情况不符合兴宁市的申请廉租房条件。用户满意度:满意。18.梅县邹先生咨询,我是梅县的村民,村干部说建房有补助3万元,材料也交到农业站了,但一直都没补下来,想问怎么回事?我儿子买房还借了别人的钱,现在急等着补助款去还钱?答复:按照目前现有政策,不是所有的农村建房都有补助,目前能享受建房补助的是农村低收入的住房困难户。根据《关于推进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粤府〔2011〕24号),从2011年开始到2015年,用5年左右的时间将全省农村54.15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改造建设成为安全、经济、适用、卫生的安居房。因此本次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实施对象是:经过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核查和确认工作通知》(粤贫明电〔2009〕1号)的要求上报,并经省扶贫办核查确认的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每年我们对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补助对象都公示在《梅州市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上。比如2013年度列入梅州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人员名单,已在日《梅州日报》上公告,欢迎你们查询、监督、反映。如果已纳入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的,其补助标准为:中央和省合计1.5万元,市财政1仟元,县级补助4仟元合计2万元的补助资金,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必须落实到户,市县两级补助资金可由各有关县(市、区)在确保完成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的前提下,统筹用于有关村庄公共设施和村容村貌整治建设。你所反映的问题建议你到镇农业站咨询是否属于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改造对象,如果是,请将你的情况反映到梅县区扶贫局。用户满意度:满意。19.梅江区蔡女士咨询,我是梅江区的下岗工人,现在和两个老人一个小孩一起,租住别人的老屋,听说政府有建保障房,我想问一下,市财政在保障房建设投入了多少钱、怎样规划的?今年有无增加?我现在生活困难,请问怎样才能申请保障房补贴?答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多方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去年,全市共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04亿元,其中财政投入资金6154万元,新增保障性住房1175套,通过实物配租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今年,全市计划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83亿元,比上年实际投入增长了75%。至于您个人能否享受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要看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条件。现行梅州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规定,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市区工作或居住;②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纳入当年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③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者自有产权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④未享受过房改、集资建房、领取住房货币补贴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优惠政策。民政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分别对家庭收入情况和住房困难情况进行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当年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给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补贴标准是每户每月100元。您可以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租赁住房补贴书面申请,如果经相关程序审查核实符合条件,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报市政府批准后按季发放租赁补贴。用户满意度:满意。20.五华县魏先生咨询:我是五华的村民,我从来没有听过村里的财务情况,请教财政局领导,我想知道村上的财务情况怎么办?我对村上的财务开支有怀疑的话,可以去查账吗? 答复: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和2011年11月农业部、监察部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为保障村民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我省要求经济发达村、组每月后10日内、经济次发达和落后地区每季后10日内要将财务收支情况,通过设立公布栏(墙)、召开发布会、广播、网络、公布到户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布;民主理财监督机构负责对村、组集体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因此,村民需要了解集体财务情况,可通过“一看二问”的方式,即查看村财务公布栏,询问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如果对集体财务开支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了解:由村、村民小组成员10人以上(含10人)联名向村、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联名委托书委托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或镇农财管理部门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账目;由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或镇农财管理部门负责将查阅审核的情况和结果在公布栏张榜公布。村民个人不能直接去查阅集体账目。用户满意度:满意。21.五华县张先生咨询,我是五华县村民,我们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只领过一次,最近几次公益林款项却不知去哪了?不知是否是停止补助了还是被村干部私吞了?答复:①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对象,是对因划定为省级生态公益林而禁止采伐林木造成经济损失的林地经营者或林木所有者。责任山、承包山是农户的,补偿对象是农户;未租赁或未承包的村集体林地林木,补偿对象是村或村民小组集体;依法签订了林地林木承包或租赁合同的,在合同期内,补偿对象是承包者或租赁者;国有集体林场的林地林木划为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对象是国有、集体林场或其他林木承包者、租赁者;执行谁种谁有政策但未与林地所有者签订合同的,补偿对象为经协商(协议)确定的对象。②2013年度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亩补偿20元,其中基础性补偿每亩18.5元,激励性补偿每亩1.5元。基础性补偿中的75%作为效益补偿发放至林地经营者或林木所有者(个人)。即每亩可获得生态公益林补偿款18.5×0.75=13.8元。③发放方式。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委托有条件的银行,开设补偿对象的个人账户,将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直接支付到其个人账户内。你反映的问题如果符合上述政策条件,可以向当地行政村或镇林业部门咨询申领。用户满意度:满意。22.刘女士咨询,我母亲是上个世纪70年代的农村接生员,现在已经70多岁了,听说接生员、赤脚医生享受补贴的政策早已出台,为什么到现在还没领?答复: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从日起,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补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①具有广东省户籍;②日前离岗;③截至日,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④持有有效的农村接生员或赤脚医生证明文件。补助资金发放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证明提出申请,经所在村、乡镇、县逐级审核上报并公示,报经市级复核后报省审批。目前,市级以下相关审核、确认工作已完成,审核结果已上报省。待省级审批并下拨资金后,我们将及时下拨资金,确保经确认的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及时发放到位。用户满意度:满意。23.周先生咨询,我的公司是做食品研发项目,请问有没有财政补贴?我想请教下丘局长,省市财政对哪些产业发展有补贴政策, 如何申请?答复:目前财政扶持企业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①支持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主要支持大型骨干企业、重大发展创新平台、企业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电子商务、收购兼并国际著名品牌、支持现代服务业、物流网产业、农村信息化应用等。②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是支持核心技术攻关、生物医药、太阳能光伏等。③支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主要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担保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各类博览会。④支持产业转移园扩能提质。主要支持园区基础设施、招商引资、产业集聚等方面。⑤支持生态环境建设和节能环保。主要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开展水质保护和治理、加强重点领域、河流和湖泊整理、支持新一轮农村环境整治、推进绿色低碳小城镇建设等。至于你的企业能否获得财政补贴,要根据你的企业实际情况,包括是否取得生产许可、企业规模的大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否完善等条件来确定。因为每项专项资金都有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也有相应的归口主管部门,包括发改局、经信局、中小企业局等,具体的补贴政策及项目申报指南各主管部门会通过其网站予以公布,建议你关注这些网站,作进一步查询或申报。用户满意度:满意。24.刘女士咨询,我是广州财经学院的会计类应届毕业生,像我这样的情况,要做会计证还要考试吗?答复:日起取消免考政策。所有新报名考生应一次性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考试科目,三科连考一次性通过,方可领取会计从业证书。用户满意度:满意。25.曾先生咨询,我亲戚是兴宁人,领残疾证有四年了,托我问丘局长,领了残疾证是不是有补助?另外听说残疾人生活津贴和护理补贴今年开始提高标准,要如何申请?答复:根据市政府关于办好2014年十件民生实事要求,从2014年起,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从原来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6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原来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200元。残疾人生活津贴的发放对象是:具有梅州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各类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对象是:具有梅州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你亲戚的情况要符合上述条件方可由个人持有效证明通过居(村)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居(村)民委员会初审并公示,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最后报经县(市、区)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审批。具体的申请程序请到当地残联部门咨询。用户满意度:满意。26.陈先生咨询,我现承租了单位的一间店铺,合同即将到期,现单位通知我做好清场准备,因财政局要对店铺进行公开招租,我想问一下:是否有其它单位店铺不经公开招租而允许续租?如确需公开招租,起拍价会否太高?同时有钱的老板会否不顾成本全部拍下断了我们生路?我作为下岗困难职工,目前经营的小店仅能糊口,财政局能否考虑切实照顾一下我们弱势群体,将店铺不经公开招租而给我续租?或者说在招拍时如举牌价超过起拍价的10%优先租给我?答复:①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梅市府办会函〔2012〕20号)要求: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店铺在租赁中存在的种种弊端,为使更多经营户有机会参与国有经营门店的竞租,确保国有门店出租的公开、公平、公正,决定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店铺进行统一公开招租。因此,目前已到期的国有出租门店全部应进行公开招租,不存在原单位与原承租户续租的可能。②据了解,国资公司将对国有出租门店周边店铺租金单价进行调查,并制订相应的公开招租方案,起拍价将不会高于周边店铺租金平均单价。③有意向参与竞投人都会事先了解清楚店铺的真实价值,自己心理承受价位的多少。有雄厚资本的个人或机构如不认可该店铺的价值,相信也不会随便抬价,让自己承受太高的经营成本,毕竟梅城目前待租的店铺仍有很多。④公开招租对象面对的是社会上有意承租国有经营店铺的群众,体现的是公开、公平、公正,如果为照顾个别原承租户而未经政府批准与承租户续租,既与政府的决策相违背,也难于体现国有经营店铺出租的公开、公平、公正。⑤在采用公开招租方式时我们不接受×先生您信中所说的优先权,本着与人为本的原则,如您有意继续承租原店铺,在招租时我们会设置一个附加条件,在相同竞拍价位下如无人再继续应价,您作为原承租户可以优先承租原店铺。用户满意度:满意。27.谢先生咨询,我是大埔人,在梅城做生意,有一件事想咨询财政局领导,如果购买国有资产,要怎么做,办什么手续?答复:群众参加国有资产的公开竞价,大体上走三个步骤:①了解资产详情。产权交易所接受委托后,参照《拍卖法》,将在主要媒体(如《梅州报纸》)和产权交易所网络上发布交易公告,群众可在网上或到产权交易所查阅详细的交易资料。同时,在交易公告展示期间,群众可以到产权交易所和资产所在地进行咨询和了解,对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②进行竞买登记。群众按规定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以个人身份参加竞买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以单位身份参加竞买的,提供证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竞买登记,成为竞买人。③参加交易会,参与竞价。竞买人应在交易会当日,按规定领取应价号牌,进行举牌竞价。如果竞价成功,则当场与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未能成交,则办理竞买保证金的取回手续。用户满意度:满意。28.赖先生咨询,我是蕉岭县的村民,家里的沼气池做了4、5年了,听说政府有补贴可是至今没有补,其他后来做的人都已经补了, 不知道怎么回事?答复:为支持我省农村户用沼气、规模化畜牧养殖场及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扶持沼气服务体系发展,设立省级农村沼气建设专项资金。农村沼气建设补助资金项目需由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按照“广东省级农村沼气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根据本地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和需要编制年度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方案和项目资金申报材料上报市农业、财政部门汇总报省农业厅。省农业厅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竞争性分配的要求,会同省财政厅通过公开招标或组织相关专家对我们申报的材料进行专家评审,并拟出年度农村沼气资金安排计划。进入了资金安排计划后,才有条件享受沼气建设补助。农村沼气建设资金的扶持范围主要是我省东西两翼、粤北山区和恩平、台山、开平市。你反映的应属于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补助问题,补助标准是1500元/户,市财政相应配套按每个沼气100元标准补助。你反映的问题可以向当地农业部门咨询,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可向当地县级农业局申请,并填报项目资金申报材料。用户满意度:满意。29.大埔黄先生咨询,我是一名村护林员,每月的工资都不一样,我询问村干部为什么?村干部也说不清楚。请问护林员的工资是如何计算的?答复:①补贴对象。为抓好镇、村基层护林防火工作,提升我市生态优势,从2010年起市政府制订了基层护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村级护林员队伍,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林业用地面积大小,确定护林员配备名额。各县(市、区)按照自行制订的聘任条件招聘并与镇政府签订了聘用合同的村级护林员。②补贴标准。对于护林员的工资待遇,进行分段计算。对符合条件并通过考核,能充分发挥护林员职责的护林员给予补贴。护林员工资标准分时间段计算。每年9月至次年3月(防火期),每月400元(其中基础工资300元,奖励工资100元);每年4月至8月,每月100元。上述标准为最低标准,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提高标准。③发放方式。护林员工资由镇政府发放或委托林业站发放,市属有关单位由本单位负责发放,护林员基础工资按月发放,奖励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奖励工资。所以会造成护林员之间或同一护林员每一阶段的工资待遇不一样。用户满意度:满意。30.郭先生咨询,我是水库管理员,管理山里的山塘水库好辛苦,请问有无增加工资?答复:①补贴对象。我市为切实加强水库山塘和水电站蓄水工程管理,经小型水库、山塘管理单位推荐,县级水行政主管理部门审定后聘任的管理人员。②补贴标准。从2007年7月起,小型水库管理人员每人每月工资不少于300元;1万立方米以上山塘管理人员每人每月工资不少于150元。市级财政对已注册登记的小型水库每宗每年补贴1000元,库容1万立方米以上对下游有较大影响的山塘每宗每年补贴500元,其余由县财政列入预算,由县或镇级财政发放,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经济条件许可时管理人员的工资应逐步提高。③发放方式。小型水库、山塘管理人员工资(补贴)由县或镇级财政发放,县级水行政主管理部门负责监管。④政策依据。关于切实加强水库山塘和水电站蓄水工程管理的通知(梅市府〔2007〕39号)。用户满意度:满意。31.饶先生咨询,最近存点钱,想买汽车或换新摩托,想问下乡补贴政策还有吗?今后还会出台吗?答复:我省汽车、摩托车及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政策已于日全部到期结束。目前,还没有新的政策出台。用户满意度:满意。32.梅江区西阳镇曹先生咨询,本人是清凉山水库居民,我们这里本来是梅县区管的,现在归梅江区管。之前梅县区管的时候,年年都是现金发放生态林补助款,梅江区管后,说是要先填表,去年我们都填了表交上去了,但是到现在钱还没拿到,不知怎么回事。财政是否已经下拨?答复:梅江区已委托有关银行通过“一卡(折)通”发放清凉山水库居民生态公益林补偿款。梅江区财政局已与曹先生通过电话取得联系,落实到其咨询的生态林补助款已收到,此项目补助资金是通过其开设的银行账户发放的,同时向其讲明生态公益林补偿款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应通过“一卡(折)通”方式直接发放到补偿对象手中。用户满意度:满意。33.邹先生咨询,五华龙潭去年大雨将房子的墙冲裂了,变成了危房,去年政府说有三万元的补助,但是今年却说没有了,说是没有倒就没有补助,但是现在房子住着很危险,很担心。答复:邹先生是龙村镇宫前村人,经当地财政所、民政办调查提供,现有二层砖混结构房屋,在去年“8.17”洪灾中房屋前后有滑波现象,当时镇干部也到现场进行了拍照,但房屋没有问题,不具备全倒户补贴范围,因此没有列入补贴对象。用户满意度:满意。34.来电咨询:时间发生在月,地点梅州市五华县棉洋镇臣光大队,所属大队干部私吞田粮补助,部分村民没有发放。当事人来电反映,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扶贫村里水资源被村干部吞了,有证据,2013年上半年去告他,结果2条水管并起来,但不抽水,等于没水,怎么解决。村干部家属条件不符,但是都申请到了五保户,可以领钱。这合理吗?答复:据“民生热线”资料反映,经派出所信息显示“黄来胜”是五华县华阳镇人,与民生热线提供的五华县棉洋镇臣光大队人不符,棉洋镇没有臣光大队,联系电话号码机主不是黄来胜。经华阳镇财政所提供,该镇种粮补贴全部以存折形式划入农户账户,不存在村干部私吞种粮补贴。用户满意度:己调查清楚。由于投诉人信息不明,无法进一步调查核实其投诉情况。35.来电咨询:五华潭下村,大队山林补助款还没领到,跟林业局反映无果,希望帮助解决。问财政是否有下拨?36.五华潭下马田村,我们村的山林补贴只领过一次,之后就被村干部私自领走了,没发给我们。答复:咨询人为潭下镇马田村人姓名叫张国金。经镇财政所、林业站提供,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总额的75%部分已发放到户,村集体部分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将该项资金用于村农田水利建设。用户满意度:满意。37.来电咨询:五华潭下新田村,五华生态公益林补助一直被村委会霸占,本人是承包者,有合同的,向多个部门反映过,但是都没解决。38.来电咨询:五华潭下新田村,五华生态公益林补助一直被村委会霸占,本人是承包者,有合同的,向多个部门反映过,但是都没解决。希望财政帮助。39.来电咨询:五华潭下新田村,生态公益林款到现在都从来没有领到,去年林业局上线的时候有反映过,未解决。答复意见:投诉人均为潭下镇新田村人。据镇财政所、林业站调查提供,79号孔生名叫孔宗元,他承包了村集体山地,10多年来未按照合同向村委缴交山租,当地镇林业部门初步认定补偿对象为村集体,但孔宗元认为其本人才是补偿对象,目前补偿对象未确定,正由司法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取证阶段,暂未发放补偿资金。用户满意度:满意。40.听友来电咨询:五华人,森林与水利款的补助问题政策是什么规定的?有没有具体标准?答复:五华县财政局对其咨询的森林与水利款补助问题已按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了答复。用户满意度:满意。41.听友来电咨询:五华岐岭,听讲财政局有拨款下来做水利工程,但为什么工程进行到一半就停工了?村里说财政没拨款来,所以停了,希望财政局可以继续拨款,把工程完工。42.来电咨询:梅州政府的水利工程款下发那么多,为什么我们这里的一直没建水圳呢?希望财政部门过问下答复:咨询人叶先生,是岐岭镇联安村人。经镇财政所提供,该村农田水利工程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由县国土部门组织进行规则、设计、招投标等,但由于财政资金有限,每个村座的水利工程建设规模不同,当地镇政府也表示下来会向上级争取资金,把该村农田水利工程未完成部分建设好。用户满意度:满意。43.听友来电咨询:五华河东羊坑,村里有上面拨款14万多,只做了一个自来水房,现在还要村民自己买水管接此水房的水。同时本村石场过度开发,导致农田无法耕种,农民的农田现在正面临荒废,圳道堵塞,生态也遭到严重破坏。请财政监督此14万款项的用途。答复:经镇财政所、当地村委调查提供,该项目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由县统一招杸标建设,建设主要项目有蓄水房和水管主线,主管到各农户的管线由各农户自行解决。用户满意度:满意。44.李生来电咨询:五华安流葵樟村,本人是农村低保户,也是残疾人。家里农村建房,当时去问村干部说是不是有补贴的政策,结果村干部说没有听说过,现在听说有1万元的补助,想咨询财政是否有此项补贴?什么样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另外,山林补助标准是多少?如何申请?答复:咨询人李生是安流镇葵樟村人。经电话咨询其本人,山林补贴和种粮补贴已一起划入该农户账户上,由于其本人疏忽,没有发现。另外根据其本人家庭介绍,想申请农村危房补助,建议其本人首先写申请,到村委、镇府提出家庭情况意见,由镇报县扶贫局申请。用户满意度:满意。45.来电咨询:五华安流楼光村,本人小本经营,承包山头养猪,现在通往山上的路坑坑洼洼,猪饲料没法运进去,猪大了要去卖,也很不容易,希望相关部门给予政策关怀。咨询财政是否有相关扶持政策?答复:咨询人李生是安流镇楼光村人。经电话咨询其本人,目前承包山头养猪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任何手续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议其本人完善相关手续或成立专业合作社,按政策和规定向相关部门申报争取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做强做大。用户满意度:满意。46.来电咨询:兴宁水库移民生活补助到现在都没有发下来,已经十几年了,县里说发下来了,村里说不知道。答复:该户属小型水库移民,福兴街道办在2013年12月已按政策发放人平3600元(其中朱来泉一家5人18000元),余额人平2400元基础设施费待镇村规划后报市移民办审查落实。用户满意度:满意。47.来电咨询:兴宁永和,本村的生态林补助款,其他生产队都有发,就本生产队的没有发,但是村干部说本生产队不是生态林。另外,村里的村民买了房子的都有低保领,真正困难的人却没有,希望村干部公平公开公正下。希望财政部门管一管。答复:所属村夜明村湖流邱屋村民小组没有生态公益林,所以没有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关于其反映的低保问题,建议向民政部门咨询。用户满意度:满意。48.来电咨询:我住在兴宁宁中丝光村,家中住房困难,现在想建房,请问有没建房补助,有的话要如何申请?答复:凡符合“低收入”和“住房困难”两个必备条件的农村建房户,可到所在村委提出申请,待公示后由镇审核认定,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用户满意度:满意。49.来电咨询:水库管理员每个月有什么补助?财政有无这项补助吗?答复: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水库山塘和水电站蓄水工程管理的通知》(梅市府〔2007〕39号)规定:①大、中型水库管理人员经费按原渠道解决。②从2007年7月起,小型水库、山塘管理人员的工资由县、镇级财政统筹,市财政补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小型水库管理人员每人每月工资不少于300元, 1万立方米以上山塘管理人员每人每月工资不少于150元。市财政对已注册登记的小型水库每宗每年补贴1000元,库容1万立方米以上对下游有较大影响的山塘每宗每年补贴500元,其余由县财政列入预算。用户满意度:己电话沟通,由于当事人不肯透露更多详细信息,无法进一步核实,但当事人对政策答复表示满意。50.听友来电咨询:丰顺,房屋改造有无补贴?51.听友来电咨询:丰顺,房屋改造有无补贴?有什么条件?答复意见:现阶段,我省对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有进行补贴,但不是所有的房屋改造都有补贴。补贴条件如下:省扶持的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改造建设工作的实施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低收入”和“住房困难”两个条件的农业户口居民。凡是同时具备“低收入”和“住房困难”等两个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条件的农户,可以填写《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申请登记基本信息表》向村委申请年的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改造指标;村委将对该户的基本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表决,并在村委会公示栏中公示7天,群众无异议后报村委会所在镇政府审核;由镇统一报县审批。经县批准同意后,可实施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改造。工程全面竣工后,经县组织有关部门和镇、村组织现场核查验收合格后,补助款直接由县财政通过县邮政储蓄银行分汇到各住房困难户本人账号。用户满意度:满意。52.来电咨询:丰顺八乡山一带的生态林赔偿款,群众拿不到钱。是被当地干部侵吞,还是财政没有拨款?答复:①丰顺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的发放,下发了专门文件《关于规范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签收工作的通知》(丰府办〔2013〕14号),进一步规范了资金发放流程。县林业、财政部门根据文件要求,补偿资金发放都是通过委托县邮政储蓄银行直接发放到补偿对象账户,资金不通过镇、村账户。②该县每年的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县财政部门按时划拔。用户满意度:由于该手机号码己过期,无法联系咨询人本人,在此答复。53.来电咨询:蕉岭县长潭镇,属贫困户,在2012年当年有共两家人通过批准可以做房子给补贴,是答应有补贴1万5千元的,长潭镇的工作人员说是2013年冬天可以补到,但没有,前几天去问又说2014年春天再说,一推再推,不知什么原因?是否被吃掉了?据我所知,广福镇的同样情况的当年就补了,这让人很不解,希望记者帮忙解决。54.来电咨询:在2012年蕉岭县长潭镇,当时做房子的时候因为是贫困户本来答应有补贴的,后来也有去咨询房管局,答应会补的,但一直推迟到现在至今没有补,后来做房子的其他人都已经补贴了,这让人很不解,希望财政相关领导帮忙解决。55.来电咨询:蕉岭县长潭镇刘先生反映,自己在2012年就已经完成了农村危房的改造,但是农村危房款一直都没有发下来, 想问一下财政局是怎么回事?答复:均为同一咨询人。2012年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贴资金因农户相关材料、数据没有完善,省、市、县的补贴资金全县都没有发放。目前蕉岭县财政局正在协同相关部门催促和核实材料、数据,本着对事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财政资金安全负责的原则,抓紧完善资金拨付报账资料和拨付审批手续,尽快将该项资金落实到位。提问中提到广福镇同样情况后建的房子已补贴,那是由于2013年“5.19”洪灾造成广福镇大片农房倒塌,危急之中,该县从扶贫济困捐款中垫出部分资金先帮扶全倒户修建房屋应急,属特事特办。用户满意度:满意。56.谢生来电咨询:蕉岭县徐溪镇黄沙管理区一村民家里的沼气池做了4、5年了,政府当时答应有补贴,可是至今没有补,其他后来做的人都已经补了,已经和黄沙村委方面的人反映过,可是却无人理会,希望财政帮助尽快拿到补贴”。答复:经了解,该投诉人谢其强于2011年家里修建了沼气池,但未经过县、镇验收。经与其本人协调、沟通,讲明政策和规定,其本人也理解及同意,待下次上级部门组织验收通过后,将按规定把补贴拨付到位。用户满意度:满意。57.蕉岭县蓝坊镇程官村西山生产队黄先生反映:其本人自留山补贴为什么没有,而其它乡镇却有?答复:经了解,其本人的自留山未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故不能享受该项补贴政策。而其它乡镇的自留山若纳入生态公益林的,则可以按规定享受该项补贴。用户满意度:满意。58.梅县区丙村镇银竹一队李阿姨(电话150****6171)咨询,有一亲戚在洪lai坑三湘下面,住的是危房,现在想搬到丙村银竹一队,听说现在危房有补助,就像村干部申请,但是村干部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的行动。了解相关信息可以咨询林胜(电话)。59.梅县区南口镇钟先生(电话135****4004)咨询,危房改造的政策,是如何申请的?有哪些材料,去哪个部门申请?希望财政局帮助咨询谢谢。答复:住房改造补助政策的享受对象须同时具备“低收入”和“住房困难”两个条件的农业户口居民。申报审批程序为:①符合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村委提出书面申请;②由村委审查并张榜公示7天;③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由村委报镇政府审核;④经镇政府审核后报区扶贫开发局审批;⑤经区扶贫开发局批准同意后,由镇、村和帮扶单位负责具体实施。用户满意度:满意。60.梅县区程江镇新塘村管阿姨(电话152****8159)咨询,2013年边远地区搬迁建房补助至目前尚未领取,不知何故?答复:管阿姨于2013年初以她儿子的名义申请搬迁,现相关资料已上报。目前,我区正在审核、验收中,待全面验收完成后,将尽快支付到户补助资金。用户满意度:满意。61. 梅县区水车镇孙先生(电话21***31)咨询,梅县区水车镇的孙先生放映,政府之前说好发放十年的移民补助款,但是2011年发放了一万八后2年了都没消息,想问要怎么样才能领取剩下的款项呢?剩下的是10年、每年600元共6000元的移民补助款。这样情况的有30多户人家。是财政没有发放下来吗?答复:①按照广东省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规定,日前搬迁的小型水库移民,其后期扶持期限为自日起扶持20年;按照总体规划、一村一策、分步实施的原则统一实行项目扶持,具体为:统筹前10年后期扶持资金的60%(即3600元)用于移民住房改造,40%(即2400元)由村统筹用于解决移民村道路、饮水安全、供电、小型农田水利、通信、生态与环境保护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小型水库移民后10年的后期扶持资金计划项目管理届时视情况再行确定。水车镇石岭村水库移民属于日前搬迁的小型水库移民,只能实行前10年的项目扶持。②2003年至2006年上半年,在落实广东省水库移民人大议案期间,已经享受省人大议案住房改造补助的移民,在落实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中,可以享受省人大议案住房改造补助与后期扶持补助到户的建房资金的差额部分。水车镇石岭村大窝水库移民已经享受省人大议案水库移民住房改造补助,按政策规定可以享受省人大议案与后期扶持的补助差额部分。③按照政策规定,在编制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中,要优先安排尚未享受省人大议案补助的移民人口,待全部尚未享受省人大议案补助的移民人口安排完毕,再安排已经享受省人大议案补助的移民人口。由于省补资金未足额到位,至目前为止,区仍有相当一部分小型水库移民尚未享受后期扶持补助和省人大议案补助,今后一两年的后期扶持资金项目计划将优先安排这一部分移民人口。水车镇石岭村水库移民已经享受省人大议案补助,所以暂时还不能领取差额部分补助。用户满意度:满意。62.梅县区南口镇温先生(电话183****7698)咨询,梅县南口大径水库,水库移民补助款,10年前登记了,当时是说补十年的钱,每人每个月50元,我家有四口人,一共是24000,其中40%用来做公益事业,60%是给我们的,十年前给了60%中40%,到现在剩下的60%还没拿到,不知为何?此款财政是否已下拨?答复:经调查,来电人温生真实姓名为温奎盛,为梅县区南口镇竹香村第一村民小组村民,属于大劲水库移民,是符合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条件的移民人口,户内人口4人。温奎盛一户纳入省人大水库移民议案2005年度计划,享受了省人大议案住房改造补助4000元(日领取),至目前尚未享受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与人大议案补助的差额部分。广东省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统一实行项目扶持,分期分批实施,每年只能够安排一部分移民人口享受后期扶持补助,按照政策规定要优先安排尚未享受省人大议案水库移民住房改造补助的移民人口。目前梅县区正在落实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南口镇竹香村大劲水库移民包括来电人温奎盛一户,已经享受省人大议案水库移民住房改造补助,按政策规定可以享受省人大议案与后期扶持的补助差额部分,温奎盛一户的差额部分为10400元,但需待未享受人大议案补助的移民人口全部安排完毕后,才能安排该村移民享受差额部分。根据目前上级下拨后扶资金情况,竹香村水库移民约需待两年后才能享受差额部分补助。用户满意度:满意。63.梅县区丙村镇人和村李先生(电话61***73)咨询,其责任田由于干旱放水不了,只能种番薯、玉米一类的植物,是否有补贴?还是只有种粮才能有补贴?答复:根据我市有关规定责任田只有种植水稻作物才能享受种粮补贴,其余作物均不能享受。用户满意度:满意。64.梅县区松口镇南下村吴先生(电话157****6996),反映村道很烂,咨询有无财政资金拨款帮忙打路?答复:经过上门了解具体情况,该段路属于行政村与行政村之间的村道,应由交通、公路部门列入工作规划,建议转有关部门办理。用户满意度:满意。65.梅县区南口镇瑶西村罗先生(电话159****0407)反映,一是1984年承包山林时间多为30年合同;二是7、8年前村委以林换路了,现在的山林补贴一直没有领,财政有没有下拨此款项?答复:①经查实你在1984年将家中三兄弟的自留山、责任山40亩统一承包过来,并签订了合同期为30年是事实。②7、8年前村委会出面以林换路,经得罗生同意并签名,他将所包的40亩山林转让给林治平老板承包。山林补贴问题,因他所在的承包山场未规划为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所以就没纳入下拨生态补偿范围。用户满意度:满意。66.梅县区南口镇文光村陈先生(电话136****1502),反映生态公益林补偿有5、6年没领了。答复:你第一村民小组生态林面积只有112亩,全组人口125人,如果每年发放一次,因为前几年每年每人分不到10元,所以村民小组长与村委分片干部商定每4至5年发放一次,今年准备发放给农户。区财政局和区林业局已要求该村委干部及村小组长改正不正确发放方式,应逐年发放。他们表示今年一定按年发放。用户满意度:满意。67.梅县区梅南镇龙岗三队肖先生(电话159****5713)反映,我们大队这一片都没有被划作生态保护林,去林业站咨询说是没有被划到,想咨询林业局是不是真的没有被划到。其他大队割松香,割到的钱又不给我们大队,不知什么原因。请问割松香的钱财政是否下拨?答复:①肖先生你所在小组山林未规划为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是事实。所以不能纳为财政生态补偿下拨项目。②你所反映小组有其他组的人割松香问题,经查,割松香的山林权属是第四小组的,不属于三小组的,所以,承包割松香款属第四小组所有。用户满意度:满意。68.梅县区畲江镇公和村陈伯(电话0753-86***59)反映,畲江镇其他村的山林有补助,唯有公和村没有。答复:陈伯所反映的问题属实,公和村确实未规划有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所以不能纳为财政生态补偿项目范围。用户满意度:满意。69.梅县区大坪镇守台村竹二村民小组赖先生(电话182****2797)咨询,生态公益林补助款如何发放,针对什么样的情况补助?标准是多少?想了解一下政策规定。答复:(1)生态公益林效益损失性补偿资金的相关规定:根据《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粤府函〔号批复),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补偿对象。因划定为省级生态公公益林而禁止采伐林木造成经济损失的林地经营者或林木所有者。①自留山、责任山、承包山是农户的,补偿对象是农户;②未租赁或未承包的村集体林地林木,补偿对象是村或村民小组集体;③依法签订了林地林木承包或租赁合同的,在合同期内、补偿对象是承包者或租赁者;④国有、集体林场的林地林木划为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对象是国有、集体林场或其林地林木承包者、租赁者;⑤执行谁种谁有政策但未与林地所有者签订合同的,补偿对象为经协商(协议)确定对象。(2)补偿标准:从年每亩6元,2007年每亩8元,2008年每亩10元,2009年每亩12元,2010年每亩14元,2011年每亩16元,2012年每亩18元,2013年每亩20元。具体分拆为:一是群众损失性补偿75%;二是县镇管护费22%;三是省统筹3%,所以实际发放时,每亩补助少于补助标准。(3)发放方式:从2014年起,将用邮政储蓄银行“一卡通”发放损失性补偿资金。用户满意度:满意。70.梅县罗先生(电话151****1744)反映,因为身份证少做2岁,怀疑自己因为这个原因被村干部克扣低保补助。答复: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村)民实行差额救助的社会救济制度”。目前梅县区拨付城乡居民最低保生活资金的流程是:①是低保户的,每月18号前由当地政府民政部门编制好低保户补助的预算并报送梅县区民政局,然后由梅县区民政局于当月25号前编制和审核好预算,向梅县财政局申请足额拨款;②梅县民政局于每月18号至21号前将低保资金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梅县支行直接汇入低保对象个人账户(即存折)。因此,低保补助与当地低保标准和申请人家庭共同生活人员、家庭收入有关,与身份证、年龄没有联系。用户满意度:满意。71.五华温女士(电话32***13)咨询,(1)2013年12月领到残疾证(二级)是否符合领取残疾补助?(2)家庭实在困难,是否能够申领低保?答复:(1)根据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梅州市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残联〔2013〕3号)和《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残联〔2013〕4号)的精神,残疾人生活津贴的发放对象是:具有梅州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各类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对象是:具有梅州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你是否符合领取残疾人补助的,请你持有效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等通过居(村)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居(村)民委员会初审并公示,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最后报经县(市、区)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审批确认。具体的申请程序请你向五华县残联部门咨询。(2)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村)民实行差额救助的社会救济制度”,因此,只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五华县目前的低保标准是城镇300元/人月、农村200元/人月),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向户口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民政部门将按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给予办理。你是否符合申领低保补助的条件,需按程序向当地居(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申请,经五华县民政局审核确认。具体申请程序请你向五华县民政局咨询。用户满意度:满意。72.五华李先生(电话138****4725)反映,两姐妹是孤儿,大的17岁,小的15岁,政府现在每月才补助两姐妹250元,问能否加大补助力度?答复意见: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粤民福〔2011〕22号)文精神,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孤儿年满18周岁仍在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孤儿生活费。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孤儿补助,2013年,我省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是: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具体详情可向五华县民政局咨询。用户满意度:满意。73.来电咨询:兴宁何女士(电话130****0912)在黄塘医院住院,问申请低保,去年6月份资料已经交上去了,一直没有回音。答复: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条的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有本辖区内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伯城乡居(村)民”。因此,只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兴宁目前低保标准城镇300元/人月,农村210元/人月),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向户口所在镇(街道办事处)申请,民政部门将按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给予办理。至于去年的低保申请到现在仍未答复,经与兴宁市财政局了解,兴宁市民政局拟将你一家纳入低保对象,享受低保补助,办理程序可向兴宁民政局咨询,联系电话:3263791。用户满意度:满意。74.丰顺汤先生(电话135****3068)反映,从98年开始领养老金,07年后就不让领了,后来去办了,但是却被告知十余万元养老金被划到水管所,想知道怎么办。答复:经电话联系,汤生是代其父亲反映的问题,原来领的是商业保险,在丰顺县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已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范围。用户满意度:满意。75.兴宁(电话151****6023)反映,60岁老人生活困难,请求帮助,财政方面是否有补助?答复:①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条的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有本辖区内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伯城乡居(村)民”。因此,只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兴宁目前低保标准城镇300元/人月,农村210元/人月),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向户口所在镇(街道办事处)申请,民政部门将按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给予办理。②根据《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第三章第十三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因此,只要符合条件,可向户口所在镇(街道办事处)申请,民政部门将按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审核审批程序给予办理。兴宁民政局联系电话:3263791。③按照《梅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梅市府〔2013〕29号)的规定,在前(含当日)已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65元的基础养老金,具体政策可到兴宁市社保部门咨询。用户满意度:满意。76.梅县罗女士(电话152****2825)反映,梅县区征地拆迁的失地农民,之前答应为失地农民购买社会保险,补偿合同上注明有,问什么时候实现?请财政局相关领导回应。答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相关规定,项目征地报批手续批准后,经依法征地的,所在村委会应及时组织村民(股东)大会或村民(股东)代表大会,对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的对象名单进行讨论并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准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梅县区社保局表示,征地结束后,征地资金已落实的,经镇、村共同认定和公示后即可报批办理。用户满意度:满意。77.梅县李先生(电话25***50)咨询,本人是梅县机场扩建的拆迁户,当时拆迁条例也规定要给我们拆迁户买社保的,但是3年了,到现在都无声无息,希望财政部门能给一个明确的答复,到底是怎么回事。答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府办函〔号)等相关规定,项目征地报批手续批准后,经依法征地的,所在村委会应及时组织村民(股东)大会或村民(股东)代表大会,对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的对象名单进行讨论并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准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用户满意度:满意。78.兴宁蓝先生(电话139****7413)咨询,畲江工业园征地,本身有梅州社保的人可以一次性补助9000元,之前我的社保是深圳买,但是后来转回梅州,所有的证明都提供了,但是9000元一直没到账,已经有2、3年了,怎么回事。答复:兴宁市财政局、人社局答复,如果社保关系从深圳迁入梅州后,被确定为被征地农民的身分后,可向所在镇人社所申请确认参加何种社会保险的选择意见书,报送兴宁市人社局审核,如果选择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的参保补助资金9000元可以支付给本人用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补助。经向兴宁市财政局了解,兴宁市人社局已于日出台了《关于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有关问题的意见》,现已要求各镇有序落实并上报办理,你反映的问题将按批次尽快落实办理。办理程序请你向兴宁市人社部门咨询。用户满意度:满意。79.梅县朱先生(电话158****3399)反映,自家小孩去医院看病,后来拿医疗卡去镇上的社保局报销,工作人员一会说单据不齐,后来补齐了单据,下次去的时候,又说是社保局没钱。多次刁难。到底是否财政没有拨下来还是其他原因?希望可以帮助解决下。答复:经梅县区社保局答复,此事属春节长假致下拨资金顺延等原因,目前朱生的城乡居民医疗费报销已办结。用户满意度:满意。80.蕉岭吴先生(电话137****9303)反映,听说政策是政府一次性给重大疾病的补贴,但是材料去年就交到镇上去了,至今一直没有通知,能帮忙查查吗?请问财政有下拨吗?答复:根据吴先生反映的问题,经市人社局电话了解,其提交的材料为申请当地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资金,并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申请。据吴先生反馈,医疗救助资金今年3月底已经领取。用户满意度:满意。81.梅县余先生(电话134****5446)反映,本人是重度残疾人,有一级残疾证,去年6月份领到700元补助金,这钱其实是2012年的,但是2013年的到现在都没有领到,想咨询财政这钱到账了没有。答复: 2013年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600元。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一年发放一次,一般来讲是以年底的统计人数来拨付补助资金的,所以是跨年度发放的,2013年的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省、市补助资金近期已下拨到各县(市、区),请你与梅县区残联联系。用户满意度:满意。82.梅县李先生(电话138****6475)反映,侄女患小儿麻痹,在当地领了二级残疾证,在松口的盘龙,现在40多岁了,听讲有600多元的补助,她才领300元,不合理,而且她有低保证的。答复:根据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梅州市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残联〔2013〕3号)和《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残联〔2013〕4号)的精神,残疾人生活津贴的发放对象是:具有梅州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各类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对象是:具有梅州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由个人持有效证明通过居(村)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居(村)民委员会初审并公示,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最后报经县(市、区)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审批。具体的申请程序请到当地残联部门咨询。2013年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600元。请你与梅县区残联联系。用户满意度:经梅县残联与李先生联系,他表明是反映错了,300元是低保款。满意。83.曾先生(电话134****0106)反映,重度残疾又有癌症,重病补助款至今没有发放?省政府说发放了,但是没发放到手,到底何时才发放?请求帮助。答复: 2013年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600元。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一年发放一次,一般来讲是以年底的统计人数来拨付补助资金的,所以是跨年度发放的,2013年的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省、市补助资金近期已下达到各县(市、区),请与当地残联联系。用户满意度:满意。84.蕉岭何先生(电话135****2919)咨询,民政部门在日出台对残疾人统一购买养老保险,为什么几年过去了,都没有收到这些消息呢?问下财政局,这些钱几时能补下来,真正实惠到民?答复:按照《梅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梅市府〔2013〕29号)“第八条& 城乡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等特困群体,由统筹地区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为其缴纳全部养老保险费,最多不超过15年”,目前经办流程是:由当地残联或民政部门对特困群体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缴费单,再由残联或民政部门向当地财政部门请拨所需资金后为特困群体办理缴费手续。具体如何办理,建议到蕉岭县民政等部门咨询。用户满意度:满意。85.蕉岭张女士(电话136****2610)反映,残疾证2002年就已经办了,但是没有收到过任何补助。86.五华李启林先生(电话182****3212)反映,残疾证早年办下来,至今没有补贴领,望相关部门解决。财政是否有下拨?答复:根据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梅州市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残联〔2013〕3号)和《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残联〔2013〕4号)的精神,残疾人生活津贴的发放对象是:具有梅州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各类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对象是:具有梅州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由个人持有效证明通过居(村)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补贴申请,经居(村)民委员会初审并公示,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最后报经县(市、区)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审批。具体的申请程序请到当地残联部门咨询。用户满意度:满意。87.五华刘先生(电话150****2734)反映,本人是60多岁的双目失明,问问财政局有无相关政策可以给予相关补助。答复: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条的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有本辖区内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伯城乡居(村)民”。因此,如果你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五华县目前低保标准城镇300元/人月,农村200元/人月),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向户口所在镇(街道办事处)申请低保补助,民政部门将按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给予办理。2、根据《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第三章第十三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因此,如果你符合以上条件,可向户口所在镇(街道办事处)申请,民政部门将按五保审核审批程序给予办理。根据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梅州市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残联〔2013〕3号)和《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残联〔2013〕4号)的精神,残疾人生活津贴的发放对象是:具有梅州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各类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对象是:具有梅州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你如果是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又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由个人持有效证明通过居(村)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居(村)民委员会初审并公示,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最后报经县(市、区)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审批。具体的申请程序请到当地残联部门咨询。用户满意度:满意。88.五华县汤先生(电话135****4379)反映,有残疾证,2013年的残疾补助还没有领到,请问财政何时拨款。答复: 2013年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600元。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一年发放一次,一般来讲是以年底的统计人数来拨付补助资金的,所以是跨年度发放的,2013年的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省、市补助资金近期已下达到各县(市、区),请你与五华县残联联系。用户满意度:满意。89.兴宁罗先生(电话137****2043)反映,本人已有残疾证三四年了,残疾人不是有补贴吗,我只是在去年6月份领了100元之外就再没领过什么钱,去民政、残联询问,具体的都说不清楚,是财政没有拨下来吗?答复:根据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梅州市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残联〔2013〕3号)和《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残联〔2013〕4号)的精神,残疾人生活津贴的发放对象是:具有梅州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各类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对象是:具有梅州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由个人持有效证明通过居(村)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居(村)民委员会初审并公示,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最后报经县(市、区)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审批。具体的申请程序请到当地残联部门咨询。2013年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600元。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一年发放一次,一般来讲是以年底的统计人数来拨付补助资金的,所以是跨年度发放的,2013年的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省、市补助资金近期已下达到各县(市、区),请你与兴宁市残联联系。用户满意度:满意。90.兴宁罗阿姨(电话130****1075)反映,双目失明,去年领了500元补助,今年却没有了,村妇女主任说一定要到60岁以上才能领,那为什么去年有领?答复:根据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梅州市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残联〔2013〕3号)和《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残联〔2013〕4号)的精神,残疾人生活津贴的发放对象是:具有梅州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各类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对象是:具有梅州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由个人持有效证明通过居(村)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居(村)民委员会初审并公示,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最后报经县(市、区)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审批。具体的申请程序请到当地残联部门咨询。2013年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600元。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一年发放一次,一般来讲是以年底的统计人数来拨付补助资金的,所以是跨年度发放的,2013年的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省、市补助资金近期已下达到各县(市、区),请你与兴宁市残联联系。用户满意度:满意。91.兴宁李先生(电话137****5435)反映,去年10月28日梅州市民政局上线听说过,从2012年9月份开始二类残疾每年有300元补助,但是到现在都还没有领到,只在今年2月份领到了30元的医疗款,想咨询财政局有这300元补助?答复:根据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梅州市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残联〔2013〕3号)和《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残联〔2013〕4号)的精神,残疾人生活津贴的发放对象是:具有梅州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各类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对象是:具有梅州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由个人持有效证明通过居(村)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居(村)民委员会初审并公示,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最后报经县(市、区)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审批。具体的申请程序请到当地残联部门咨询。2013年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600元。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一年发放一次,一般来讲是以年底的统计人数来拨付补助资金的,所以是跨年度发放的,2013年的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省、市补助资金近期已下达到各县(市、区),请你与兴宁市残联联系。用户满意度:满意。92.兴宁市陈先生(电话135****2324)反映,之前的政策是至日为止,农村赤脚医生60周岁有补助,本人今年就满60周岁,也是赤脚医生,咨询能否享受这个政策。答复:经我局与市卫生局联系,卫生局答复如下: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粤卫〔号)文的规定,列入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需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①具有广东省户籍;②日前离岗;③截至日,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④持有有效的农村接生员或赤脚医生证明文件。你是今年(即2014年)才满60周岁,按上述第三条规定,你不具备本政策规定的补助条件,因此不能享受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用户满意度:满意。93.兴宁吴女士(电话182****8512)咨询,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费600元每年领到,都是春节前领取的,去民政局问过,但回应说钱没有到。财政是否有下拨?答复: 2013年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600元。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一年发放一次,一般来讲是以年底的统计人数来拨付补助资金的,所以是跨年度发放的,2013年的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省、市补助资金近期已下达到各县(市、区),请你与兴宁市残联联系。用户满意度:满意。94.兴宁王女士(电话135****4690)反映,夫妻双方都是残疾人,低保户,生活困难,280元低保金,想问一下财政方面是否对残疾人能够提供残疾补助金?答复:根据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梅州市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残联〔2013〕3号)和《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残联〔2013〕4号)的精神,残疾人生活津贴的发放对象是:具有梅州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各类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对象是:具有梅州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由个人持有效证明通过居(村)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居(村)民委员会初审并公示,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最后报经县(市、区)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审批。2013年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600元。具体的申请程序请到兴宁市残联咨询。用户满意度:满意。95.兴宁曾先生(电话3212518)反映,有残疾证,今年才领取残疾证,想问一下残疾补助是多少钱?何时发放,发放的标准是什么?答复:根据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梅州市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残联〔2013〕3号)和《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残联〔2013〕4号)的精神,残疾人生活津贴的发放对象是:具有梅州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各类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对象是:具有梅州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由个人持有效证明通过居(村)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居(村)民委员会初审并公示,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最后报经县(市、区)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审批。具体的申请程序请到当地残联部门咨询。2013年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600元。2014年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6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1200元用户满意度:满意。96.张女士想咨询一下,我现在已持有你们发的会计从业证书,现在我想去深圳或者厦门工作,到深圳或厦门我的会计证还有效吗?是否还要重新考试?答复:合法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有效的。若已取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到深圳或省外等其他地区工作的,应按规定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的调转。①若已取得有效的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及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但尚未领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应先在组织考试的财政部门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再调转到深圳或省外等其他地区。②若考试成绩已失效,则应重新参加考试。用户满意度:满意。97.兴宁市大坪镇胜利村罗学祥反映:因去年6月份大雨,山体滑坡,房屋严重受损。经保险公司查实赔偿了1000元,7月份又一场大雨来临,使房屋无法居住。请问财政领导,是否有补助款?答复:其房屋受水灾害,属救灾救济,应由民政部门管理。建议咨询民政部门。用户满意度:满意。
作者:mzhf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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