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安置房过户费用直接费用标准

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傅云(三期)拆迁安置房电梯设备采购(含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PKZC-2015GJ004
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傅云(三期)拆迁安置房电梯设备采购(含安装)项目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第一章&投标邀请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傅云(三期)拆迁安置房电梯设备采购(含安装)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PKZC-2015GJ004
2、项目内容: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傅云(三期)拆迁安置房电梯设备采购(含安装)项目;详见第四章。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投标人提供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电梯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提供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电梯安装单位及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报名及答疑:
5.1、报名时间:各潜在投标人于2015年3月19日下午15:30前(过时不候),自行前往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社区服务中心2楼建设所(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勤业路,具体地址请咨询采购人报名联系人,请各潜在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报名、勘察现场并参加答疑。本次招标只接受按时报名、勘察现场并参加答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现场签到为准)。采购单位报名联系人:高云 、电话:025&。
5.2、携带的报名资料: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3 答疑:报名结束后,采购人将安排潜在投标人勘察现场,勘察现场后将现场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招标文件获取方法:从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站免费下载。如出现招标文件修改或采购变动,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站进行公告,各拟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在开标前注意查看WWW.(下载专区栏)。
7、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采用本票、汇票、电汇和网银形式交纳,网上汇款须采购中心确认到账,拒绝其他形式(电汇或网上汇款需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原件不需封装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单独随投标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中心,但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谈判保证金复印件须放入投标响应文件中。本次采购保证金不收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采用电子汇款或网上汇款的:应在谈判文件明确供应商名称、开户行、账号。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备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同城转账支票方式。
&& &8、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9、投标开始时间:2015年4月1日上午9:0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上午9:20。
10、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116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浦口区新城建设指挥部隔壁),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报名联系人:许晓 、电话:025&。
12、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接收及合同签订:江启昌
联系电话:025&
联系传真:025&
13、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银行及账号:
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1楼101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浦口区新城建设指挥部隔壁)。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投标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招标除在&投标邀请&中说明外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投标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2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
4、联合投标
4.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构成
5、招标文件组成
5.1 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5.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
5.3 采购中心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人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6.1 采购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
6.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2 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 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7.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7.5 投标响应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必须胶装,否则投标响应文件有可能被判无效)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或未按要求装订导致投标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或被判无效,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7.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7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否则,投标文件有可能被判无效。。对带星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8.2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9、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9.1 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且不允许开标后补正:
(1)* 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投标保证金(加盖公章的支票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4)*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财务状况的上一年度审验报告(复印件);
(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是指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发放的有效期缴费年度的社会保险手册或者出具的含有缴费基数、个人社会保障号(代码)的该投标人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名单及缴费发票)(复印件);
(8)《商务条款偏离表》;
(9)*售后服务承诺书;
(10)*货物质量保证承诺书;
(11)合同条款
(12)投标人提供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行为记录证明;
(1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第一章投标邀请第3.2条);
(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10、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10.1 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投标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0.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0.3 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投标人须根据自身响应情况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体现,并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否则,投标响应报价文件将被判无效。
10.4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且不允许开标后补正:
(1)*货物品牌、型号、产地、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制造商、生产企业名称等详细说明;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供货一览表》;
(4)货物安装、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
(5)*项目安装(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6)产品配置和技术参数表;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1、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1.1 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
11.2投标报价应包含报价为全包交钥匙工程报价,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图纸审核、专门许可、验收费、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总包配合费、电梯安装、装潢、调试、检测费、验收费、保管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利润、税金、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
投标报价应包含交纳给总包单位的配合费用,具体数额各投标人自行考虑。
11.3 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在安装、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卖方的最终投标报价中。
11.4 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及中《投标分项报价》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系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中注明。
11.5 《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11.6 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12、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2.1 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邀请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3.2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
13.3 未中标供应商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时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
14、投标有效期
14.1 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投标有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中心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投标文件签署
15.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16、投标费用
1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2 本次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7.1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
17.2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8.1 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8.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年内不得参加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20、诚实信用
20.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0.2 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四、开标、评标与定标
21.1 采购中心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采购中心将邀请投标人代表或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1.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1.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1.5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6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中心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投标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竞争性投标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投标依据。原评标委员会改为投标小组,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投标,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竞争性投标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2.1 评标组织
22.1.1评标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向采购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2.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2.2 评标程序
22.2.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仅审查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没有逐一说明投标货物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10)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1)供货期、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
(1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定、技术标准的要求;
(13)供应商所供货物的品种和数量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
(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5)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的;
22.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2.2.1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22.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2.2.3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21.6款执行。
22.2.3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4 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2.3 评标方法和标准
22.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2.3.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售后服务、业绩、安装、施工组织设计、调试验收方案、资信等。
22.3.3 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
23、确定中标供应商
23.1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21.6款执行。
23.2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23.3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中标结果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供应商质疑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3.4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投标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
23.6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3.7 采购中心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3.8 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中心均不退回。
24、编写评标报告
24.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5.1 采购中心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25.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五、签订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质疑和投诉
27.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中心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中心。
27.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27.4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27.5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8.6 采购中心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中心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8.1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第三章&评分标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一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2.1、拖动系统(4分)
a.投标人提供货物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且曳引机整机原厂原品牌且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的得(2分),提供曳引机型式实验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b.投标人提供货物曳引机主要部件旋转编码器采用知名品牌进口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2、控制系统(4分)
a.投标人提供货物电梯控制柜采用原厂原品牌且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b.投标人提供货物控制柜主电脑板、变频器采用独立控制模块并采用原厂原品牌且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的得(2分),否则则不得分。
2.3、门机系统(4分)
a.投标人提供货物门机整机原厂原品牌且与所投的电梯品牌一致的得(2分)。提供门锁型式实验合格证(复印件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b.投标人提供门光幕采用品牌进口的得(2分),(提供电梯配置表并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2.4、安全保护装置(6分)
a.投标人提供限速器采用国内知名品牌的得(2分),提供限速器型式实验合格证(复印件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b.投标人提供安全钳采用国内知名品牌的得(2分),提供安全钳型式实验合格证(复印件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c.投标人提供缓冲器采用国内知名品牌的得(2分),提供缓冲器型式实验合格证(复印件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其它不得分。
2.5、投标人提供货物技术要求非实质性要求负偏的每一项负偏离根据其重要程度扣1-2分,最多允许5项负偏离;严重负偏离影响电梯性能的,经半数以上评委认定本项得0分。
直接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技术分按0分处理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白皮书或彩页或手册或检测报告或产品样本为准。&&&&&&&&&& &&&&&&&&&&&
施工安装方案、施工组织及调试验收
(1)、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安装总体解决方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及是否准确反映建设需求的综合评价等酌情评分,最优的得4分,其他酌情评分。
(2)、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设备交货期、安装工期、安装质量控制、施工安全措施、安装工艺及质保措施等酌情评分,最优的得3分,其他酌情评分。
(3)、评委根据投标人的安装能力(含安装单位资质、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和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酌情评分,最优的得3分,其他酌情评分。
(4)、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酌情评分,最优的得3分,其他酌情评分。
(5)、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梯调试及验收方案酌情评分,最优的得3分,其他酌情评分。
资信、业绩
(1)、投标人提供的安装单位具有自2011年以来承担过同品牌产品电梯安装业绩,提供一份业绩在270万元(含270万元)以上的得1分(须提供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安装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为A级的得1分。
(2)、投标人出具质量或信用评级报告(须是监督部门或信用评估机构出具)为AAA级的得2分,AA级的得1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AA级以下不得分。
(3)、投标人提供货物整体或核心部件(曳引机系统和控制系统)具有制造商自主产权的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以提供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没有不得分。
(4)、投标人提供货物制造商具有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没有不得分。
(5)、投标人提供货物制造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没有不得分。
(6)、投标人提供货物制造商通过OHSAS18001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认证得1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没有不得分;
(7)、投标人提供货物制造商近三年来获得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没有不得分。
售后服务承诺
评委根据各投标响应文件的售后服务承诺评分,最优者得每项的最高分,其余酌情递减评分。
(1)、服务响应时间: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接到使用单位报修电话后响应响应时间、现场到达时间、拟采取措施等酌情打分,满分3分。
(2)、质保期外服务承诺5分: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对所提供货物在质保期外售后服务的服务措施、大小包费用、维护方案、维修人员资质、应急方案和备品备件情况等评分,最优者得该项最高分,其余酌情递减评分,满分5分。
(3)、本地化服务能力及技术支持5分:投标人在南京或在南京设有分支机构(含授权本地售后服务企业)的得1分,投标人在浦口区或在浦口区设有分支机构(含授权本地售后服务企业)的得3分,(须提供经评委认可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支持能力2分(须提供经评委认可的有效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提供电梯免费质保期低于二年的不得分,质保时间为二年的,得1分,免费质保期高于二年,酌情加分,最高加2分,满分3分(提供有效证明);
1、对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为依据,原件备查。
3、所有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
4、上述评分办法均以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评委的判断为准。
第四章 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
一、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傅云(三期)拆迁安置房电梯设备采购(含安装)项目总体说明:
本次采购包括电梯设备的供货、材料、安装、装潢、调试、验收直至通过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领取使用许可证的全包交钥匙工程,交付后能正常使用。
1、设备名称及数量:有机房13层13站客梯12台;含电梯设备、安装、材料、电梯装潢、备品备件,并运抵买方工地现场,安装、调试合格,直至买方及买方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并领取使用许可证,交付买方使用,即交钥匙工程。
2、货物制造、安装的标准和规范:GB;GB;GB/T ;GB/T ;GB;GB/T ;JG/T 6。(如有最新的规范、标准将执行的新规范、标准)。
3、项目地址:永宁镇傅云(三期)拆迁安置房
4、用途为客梯。
二、电梯基本参数(名称和数量):
1、井道尺寸:
技术参数及要求
井道尺寸(宽*深mm)
厅门尺寸(宽*高mm)
顶层高度(mm)
尺寸(深*宽*高mm)
底坑深度(mm)
2、需求清单:
说明:1、井道尺寸及开门方式以工地现场尺寸为准,请投标供应商现场勘查并采购人确认。
2、电梯为有机房乘客电梯。
3、电梯的开门尺寸由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并采购人确认。
&&& 4、需求清单只限于投标报价工程量,实际结算以图纸和现场情况为准;
&5、图纸中标注的货物设备品牌、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但投标人提供货物及设备技术性能不得低于图纸中标注货物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
三、电梯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
(一)驱动部分:*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整机系统为原品牌产品且与电梯品牌一致。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和地点。
(二)控制系统:*32位微电脑控制,32位全电脑模块化VVVF变频变压调速控制,微电脑控制板和变频器为原品牌产品且与电梯品牌一致,必须注明产地、型号。
(三)电器部分:交流接触器、继电器、开关限流器等主要电器原器件应为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必须注明产地、型号、品牌。
(四)*门系统:门机整机为原品牌产品且与电梯品牌一致,提供产地、型号、品牌。门保护系统采用红外线光幕保护(全光束&100束)。
(五)轿厢、轿门:
*1、所有厅门轿门采用304#发纹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轿厢壁为304#发纹不锈钢。各楼层均为小门套,材质为304#发纹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2、轿厢顶:天花板为标准图案,照明设备(提供不少于5种图案供使用单位选择、确认)。
3、通风:换气扇
4、轿厢内操作盘:
(1)数字型楼层指示器液晶显示
(2)具有与停靠层同数之微触式楼层带盲文金属按钮;
(3)数字型楼层液晶显示
(4)黄色紧急呼叫带盲文金属按钮(ALARM);
(5)开门及关门微触式按钮带盲文各一付,并以图形表示;
(6)隐蔽式对讲机;
(7)标示厂牌,用途、乘人数、限载重量及操作说明;
(8)一个以钥匙操作之开关箱内有照明开关,风扇开关;
(9)操作盘面板上端附加&禁烟&两字。
5、地&&& 坎:硬质铝合金
6、地&&& 板:高耐磨阻燃橡胶地板(提供不少于5种图案供采购人选择、确认)
(六)其他要求:
1、钢丝绳:标配。
2、内外呼楼层显示:液晶显示
3、内外呼按钮:选用微触带盲文金属按钮。
四、功能要求:
备注:上述加&*&条款为实质性条款。
五、供货要求:
1、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含配件)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在规定的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或故障负责。
2、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含软件)完整正确,数据和资料准确无误,能够保证设备按时正确地安装、调试和验收,并能满足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的需要。包括:货物产品合格证书、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中文);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所提供的货物、部件或配套件,如为国外制造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报关单原件证明。
3、在未验收前,货物保管、安全均由供应商负责,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4、采购人使用该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当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投诉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所有设备须提交详细的技术规格响应表,并注明品牌产地和生产厂地。
6、要求提供的备件:保证货物正常运行的标准配置的附件及专用工具,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应将其数量和单价单列,供评标时使用。
7、提供或的最低使用期限,在此期间内不应发生非人为操作原因的重大故障,否则采购人有权追溯供应商的责任。
8、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产品性能、规格、型号、配置对投标供应商提供货物具有限制性。
9、品质说明: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与投标响应文件文件所述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符:所使用的材料及配件达到优质标准,并要求有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保证一次验收合格。
10、检测证明:须有产品的出厂检测报告,所有货物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环保和质量标准。
11、中标方须负责提供并将本次采购的设备等全部安装、调试到位,具体安装的时间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在安装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问题,如产生安全事故,中标方自行负责承担一切责任。
12、投标供应商中标后,用户有权对中标产品进行抽检,如果抽检结果与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时所述有所偏差,未能达到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并追究中标方相关责任,同时中标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认证测试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
13、如未能达到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14、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
六、安装及施工:
1、安装及施工费用:含设备安装、调试、井道脚手架、井道改造、井道照明、卸货吊装、相关零部件改造及电梯监检费(全包交钥匙工程)。中标单位自行考虑交钥匙工程费用,工作内容除以上其他条款要求的项目内容外包括且不限于如下内容:
(1)与土建工程界面:
a、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土建施工前向业主单位提供明确有具体位置、尺寸、数量的施工图纸,施工图纸中所有需预留的孔洞,如电梯楼层层显及召唤按钮预留洞由中标供应商完成,并向业主单位进行交底,验收工作。其他如由于未交底、图纸不准确或供应商自身安装方案变更等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预留孔洞不符合安装要求的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b、所有需预埋的预埋件采购、安装和加固(如需要);
c、因电梯井道与电梯不配备而需采用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等,如楼层板与井道间隙过大设防护网、底坑上人爬梯、电梯机房内平台上钢爬梯等。
(2)与电气工程界面:电梯配电箱(包括出线开关等)已完成(以现场为准),中标供应商须完成电梯配电箱出线开关下端到电梯控制柜及井道照明、插座等之间的电缆采购、铺设(含电缆埋地、穿管、桥架内铺设等)、接线、调试等保证电梯满足用电的交钥匙工作,包含电梯井道内照明、插座、电梯检修电源等所有工作内容,保证电梯的验收取证和正常使用、维护、检修的一切工作内容,不得因采购文件未叙述而提出增加费用。
(3)与弱电工程界面: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接口并免费开放接口协议,保证楼宇自控系统对电梯的运行状态、故障状态、楼层等进行显示,不作为对电梯的控制。电梯应提供消防联动迫降及迫降归首反馈信号接口,免费提供开放协议等,满足消防验收要求;电梯桥厢内监控、广播用视频、音频电缆以及五方通话线缆等电梯专用随行电缆的采购、安装等费用均含于投标最终报价中,不得因本采购文件未叙述到而提出增加费用。电梯机房到监控中心机房的视频、音频、通话电缆以及轿厢内摄像头、扬声器由采购人提供,但供应商提供免费开孔、配合其他机电单位安装。供应商须配合电讯运营商完成信号覆盖系统安装,该部分费用亦包含在投标最终总价中。
(4)与装饰工程界面:依据现场,其电梯厅门、门套(含大理石门套)安装由中标供应商完成。中标人需提供5套电梯轿厢装饰方案供采购人选择,装修方案要满足消防要求。
(5)与施工、安装相关的水、电,中标供应商单独挂表计量、结算,水5元/度,电1.5元/度。现场文明施工,不提供食宿。
2、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技术资料:满足设备安装的详细图纸和说明书,电器系统原理图,控制系统图,机房,井道布置图,使用操作,维护说明书,电梯功能表,动力电路和安全回路及符号说明,易损件目录,部件安装图,安装说明书,安全部件型式讨论报告结论副本等。
七、交货使用: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15天内交货至现场,25天内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电梯安装竣工并经甲方、监理、质监部门检验合格后三十日内,向使用单位移交质量合格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等。
八、运输及到货地点:供应商应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九、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
十、报价说明:本项目报价时,供应商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现场勘察情况,把电梯图纸设计费用(图纸须确保满足业主要求、现场情况、设备安装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七日内提供并须经采购人审核通过)等所有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最终报价中。
(1)投标最终报价应是本采购文件所包含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本采购文件未说明但完成该工程必须包含的所有全包交钥匙费用的价格体现,从设备生产制作到安装调试,直至交付使用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货物以目的地交货的价格包括: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的价格、材料的价格、质保期内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及维护所必须的随机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包装费、运杂费(运抵买方工地现场)、港口报关、商检及各类港杂费、装卸费、运输保险费、资料费、设计费、图审费、二次搬运费、上下力、安装费(含门套安装费用)、装潢费用、监检费、调试临时电费、调试费、专业验收费、技术指导、保管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技术文件费(如有)、电梯安全运行数据采集功能费、交付之前的保管费、成品保护费、售后服务费、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税金及投标人认为必须的其他一切费用等。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卖方的投标最终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买方使用的时间。卖方必须办理电梯检测手续和领取电梯使用许可证,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电梯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所发生的所有水电费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现场不提供住宿,中标人设备自行保管。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垃圾清运费等包含在投标最终报价中;
(3)中标单位根据本采购文件约定的供货、安装时间,自行考虑中标后至设备交货及交付使用时间设备及材料涨价风险,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最终报价。
(4)中标人须自行考虑以下内容,计入投标最终报价中,不报视同优惠,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以下内容是指:须起吊设备的机械费、电费、施工费用、施工人员的住宿宿舍和生活用水电费用、相关单位检查临时使用电梯的电线电缆费用及负责每个层站地砍与门口混凝土地面之间的间隙预处理工作,以便土建单位进行表面混凝土的修补平整工作。
(5)电梯设备自运抵用户现场至交付使用过程中的看护防盗工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由于看管不利等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中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工程进度,实地勘察工地施工现状,承担针对现场条件所需的预留预埋工作、底坑尺寸,相关改造等全部风险,并承担所引起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报价时须详细踏勘现场,了解工程进展,综合考虑交货期内不确定因素及市场风险后自行报价,成交后价格不因工程进度提前或滞后而调整。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开、竣工时间不确定的因素,因此而导致的各类风险在合同及结算时不会给予额外补偿。
(7)卖方必须办理电梯检测手续并领取电梯使用许可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含在投标最终报价中。
(8)投标最终报价中须含综合服务费5000元整。
(9)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可进行增减数量变更,但此项变更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无向乙方进行解释的义务。
十一、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个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二、售后服务:
1、保修的响应时间: 当运行中出现故障,维保人员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开箱后,如采购人发现有任何问题(如外观有损伤),供应商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货物在采购人商定的时间内更换,确保其使用。整套设备要求提供免费维修保修期不低于24月,并详细说明质保方案,及质保期满后的服务承诺;同时提供免费备件清单,免费维保期间如发生除人为原因引起的损坏,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
3、设备要求实行终身保修,免费保修期后买方如委托卖方进行维护保养,供应商须提供质保期满后五 年内不变的维修保养大、小包价格。维保期满后,维保价以物价系数(双方协商)确定。
4、提供设备的最低使用期限,在此期间内不应发生非人为操作原因的重大故障,否则采购人有权追溯供应商的责任。
5、当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供应商应事先将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采购人,使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在停止生产后,如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免费向采购人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6、提供的伴随服务:
(1)安装调试中负责电器及机械设备维修,操作及对操作维保人员的培训。
(2)要求提供的备件:保证货物正常运行的标准配置的附件及专用工具,均应包含在报价中,并应将其数量和单价单列,供评标时使用。
7、供应商在南京须设有专业服务机构(需提供服务机构的地址),有报价货物生产厂家的特派维修人员,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销售和服务网点报修电话),供应商提供的报修电话(移动电话及固定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
8、响应文件中须明确响应供货的时间要求。
9、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开箱后,如采购人发现有任何问题(如外观有损伤),供应商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货物在采购人商定的时间内更换,确保其使用。
10、在货物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供应商应能保证采购人更换到原厂正宗的备件材料,确保货物的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提供报价货物的原厂保修。
11、电梯发生故障时,接报修电话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向使用单位提供电梯备品备件,以及电梯安全运行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协助开展应急救援等专业技能培训。
12、除不可抗力外,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接到电梯困人报告后,应当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接到其他故障报告后,应当在一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十三、付款方式:
(1)第1次付款: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同时中标人向甲方提供等额银行包涵。
(2)第2次付款:双方确认交货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第3次付款:电梯安装验收合格竣工交付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第4次付款:项目审计后,付至审计款的90%。
尾款: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从法定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满后10日内,全额付清。
备注:(1)支付进度款时,需监理、跟踪审计签字确认。(2)、此项目需通过结算审计。
十四、货物的检验和验收与交付 :
&1、在发货前,中标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该检验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2、货物全部到达送货地点后,采购方、中标方应派员共同对货物当场开箱验收,如发现货物与装箱单数目不符或质次、损坏等问题,由中标方立即无条件负责补齐或安排重新发货。
3、 对货物验收时,除合同规定的全部设备、材料及备品备件外,中标方还应保证提供使用及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4、交付时中标方按国家有关验收技术标准进行最终验收,货号须与文件相符,否则视为卖方违约。
5、投标人应明确各类设备所要求的供电电压,频率及允许的波动范围。
6、投标人商应随同报价文件提供产品技术性能说明书及产品样本等。
7、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或部件在设备交货时,应同时提供设备产品合格证书,所提供的设备、部件或配套件,如为国外制造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报关单原件证明。
8、质量及验收标准:
⑴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
⑵电梯曳引机 (GB/13435-92)。
⑶电梯用钢丝绳 GB8903-88 (eqv ISO )。
⑷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GB12974-91)。
⑸电梯技术条件 (GB/T)GB 13435-92。
⑹电梯实验方法(GB/T)。
⑺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10060-93)。
⑻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的型式与尺寸 (GB/T)。
⑼电梯手册 (JJ49)。
⑽电梯维修规范&(GB/T)。
⑾电梯相关最新标准(以新标准为准)。
9、设备其他要求应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的规定。
注:本文件所引用的标准为我国国家标准。对于那些在本文件中未作规定的,而我国国家标准已有规定的,应满足我国国家相关标准。相关指标必须在投标报价中详细列出,如有未列详尽部分请按标准配置执行。
十五、质量要求:
1、执行标准:GB;GB;GB/T ;GB/T ;GB;GB/T ;JG/T 6。(如有最新的规范、标准将执行的新规范、标准)。
2、质量要求:
(1)电梯设备的制造或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同时应满足原生产厂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标书中所列全部规格和功能要求。
(2)所供电梯设备必须是采用优质材料生产、成熟工艺制造的且是未使用过的全新设备,并完全能与投标文件所述产地、质量、规格和性能相符。
(3)电梯正式交付使用前及质保期内发生的非使用人原因设备损坏和出现设备性能不合格,中标方需无条件退换成未使用过的原品牌原型号全新合格品。
(4)中标方需派有资质、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加强设备安装的全过程监管,确保规范安装和调试。
(5)电梯安装、大修、改造业务不得进行转包和分包。
(6)提供施工组织计划,明确在安装、调试过程中需买方配合的工作和需买方提供的条件。
(7)、在施工期间遵守施工现场有关规章制度,出席现场施工协调会,落实协调后会的工作。
(8)、负责安装交付后质量保证期服务工作,保证电梯使用中用电、消防、通风、报警等系统的安全可靠。
十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及技术资料:
1、装箱清单;
2、产品出厂合格证;
3、进口件须提供原产地证明、报关证明;
4、使用维护说明书;
5、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等重要安全部件、必须具有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6、安装说明书、部件安装图;
7、机房井道及底坑布置图、需要土建配合安装的详细图纸和资料;
8、电器敷线图;
9、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器线路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10、提供安装必要的工具和保证产品正常安装、调试和运行的配附件、配套件和材料;
11、提供设备检验合格证;
12、卖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保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验收,取得合格证书;
13、必须提供完整详细的用户操作培训资料,配合采购人完成对系统用户的操作培训。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合同范本)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 &&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 :&&&&&&&&&&&&&&&&&&&
供货单位 :&&&&&&&&&&&&&&&&&&&
签订日期 :&&&&&&&&&&&&&&&&&&&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 京 市 财 政 局&监制
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PKZC&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投标文件。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单价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南京市浦口区政府采购PKZC&号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投标承诺执行。
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个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 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采购中心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货物和服务,同时视情给予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暂停一至三年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10、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集中采购机构:南京市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文件接收及合同签订: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附&件
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PKZC&(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其中,中、小、微型企业产品&&&&&&&&&&&& 元人民币。
3、我们的投标产品中&&&& (有或无)进口产品。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投标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8、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投标、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PKZC&(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 本授权书于&&& 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傅云(三期)拆迁安置房电梯设备采购(含安装)项目
&&& 项目编号:PKZC&
名&&&&&&&&&&&&&& 称
报价(元)
其中,中、小、微型企业产品(元)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投标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
有&&&&&& 无
投标人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
是&&&&&& 否
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在&投标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栏后&有&或&无&上打&&&。
2、在&投标人是否属于中、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
3、《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附件四、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傅云(三期)拆迁安置房电梯设备采购(含安装)项目&&&&&
项目项目编号: PKZC&
规格或型号
是否属于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小计(元)
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如果行、列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在&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
附件五:&& &&&&&货物材质、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生产产地、品牌、型号等详细说明一览表
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傅云(三期)拆迁安置房电梯设备采购(含安装)项目&&&&
项 目 编 号:PKZC&
货物材质、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主要规格
品牌、型号
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如果行、列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投标人应根据上表要求逐一说明投标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等,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六、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傅云(三期)拆迁安置房电梯设备采购(含安装)项目&&&&&
项 目 编 号:PKZC&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投标人应逐条说明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和偏离情况,未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标明正负偏离与否,投标文件有可能被判无效。
2、如果行、列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附件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傅云(三期)拆迁安置房电梯设备采购(含安装)项目&&&
项 目 编 号:PKZC&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如果行、列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附件八、供货一览表格式
供货一览表
(含配件、备品、消耗材料)
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傅云(三期)拆迁安置房电梯设备采购(含安装)项目&&
项 目 编 号:PKZC&
规格、型号
生产企业名称
生产企业地址
主要技术参数
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如果行、列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十、 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供应商按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填写)
(交货期、质量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
条&&&&& 件
售&&&&& 后
服&&&&& 务
内&&&&& 容
承&&&&& 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不够可复制和放大
附件十一、货物质量保证承诺书(必须填写)
(格式自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全称):&&&&&&&&&&&&&&&&&&&&&&&& &&&&&&&&&&&&&&&&&&&&&&&&&&&&&&&&&&&&&&&&&&&&&&&&&&&&&&&&&&&&&&&&&&&&&&&&&&&&&&&&&&&&&&&&&&&&&&&&&&&&&&&&&&&&&&&&&&&&&&&&&&&&&&&&&&&&&&&&&&&&&&&&&&&&&&&&&&&&&&&&&&&&&&&&&&&&&&&&&&&&&&&&&&&&&&&&&&&&&&&&&&&&&&&&&&&&&&&&&&&&&&&&&&&&&&&&&
为保证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傅云(三期)拆迁安置房电梯设备采购(含安装)项目(工程名称)(项目编号:PKZC-2015GJ004)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室内装饰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傅云(三期)拆迁安置房电梯设备采购(含安装)项目(项目编号:PKZC-2015GJ004)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基础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的卫生间、房间和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5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不计&&&&&&&&&&&&&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质保期满后,将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进一步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廉 政 管 理 协 议 书
招标单位(甲方):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投标单位(乙方):&&&&&&&&&&&&&&&&&&
承包单位施工项目: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傅云(三期)拆迁安置房电梯设备采购(含安装)项目(项目编号:PKZC-2015GJ004)
为了加强项目建设中的廉政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高效优质按时竣工投产,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廉政管理协议书并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政行为准则。
招标单位(甲方)廉政管理职责: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甲方有责任对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执行廉政情况实行监督。
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廉政管理制度,如违反此规定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或纪律处罚。
甲方人员参加乙方单位的宴请及各种会议,需经主管领导同意,会议所发的礼品、礼券(现金)均应按所在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乙方单位有不廉政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政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领导。
投标单位(乙方)廉政管理职责:
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遵守执行。
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甲方单位制定的有关廉政方面的制度和规定),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廉政管理会议。
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现金),如乙方确有特殊情况需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券(现金)应先征得甲方单位主管领导的同意并报送甲方人员的名单,如有违反规定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乙方当事人200-500元罚款,后果严惩的扣除乙方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在工程项目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工程项目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如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并向甲方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政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有效地终止其不廉政行为的连续发生,并及时告知甲方单位主管领导。
乙方任何人员向甲方人员行贿,无论是甲方索贿,还是乙方主动行贿,一旦此事被确认,乙方均自愿在原合同基础上让利20万元。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甲方单位经办人:&&&&&&&&& &&&&&&&&&&&&&&&乙方单位经办人:&&&&&&&&
甲方单位负责人:&&&&&&&&& &&&&&&&&&&&&&&&乙方单位负责人:&&&&&&&&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承 诺 书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我&&&&&&&&&&&&&&&&&&&&&&&&& 公司现向贵公司承诺,我公司在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傅云(三期)拆迁安置房电梯设备采购(含安装)项目(项目编号:PKZC-2015GJ004)施工过程中,保证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在此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或安全事故,均由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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