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请工伤工资规定 2014中没有工作用工单位应该给工资吗

工伤鉴定期 用人单位要发工资
  先是工伤,接着被辞退,四川籍工人李波来榕务工后,遭遇了一系列变故。结果,公司还以李波还处于工伤鉴定期为由,拖欠了他3个月的。5日,市劳动监察支队对李波所在公司下达责令整改,要求公司在5日如数支付工资。
  上月26日,李波前往市劳动争议和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称自己被单位无端辞退,并被拖欠工资4000元,1000元。
  去年10月,李波进入福州某广告有限公司当司机。当时双方签订了,合同期为1年,工资是每月1100元。不料没工作多久,李波就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左臂手筋断掉。
  &现在我的左臂仍有些无力,无法负重。&他告诉记者,&但由于公司催我回去上班,我的伤还没完全好,就于去年12月1日回去上班了。&
  12月6日,李波被公司安排加班,当时他表示,自己的身体状况无法胜任加班。没想到,第二天他就收到了公司的书面辞职书。公司以李波&工作不够配合,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调配,不能胜任公司的工作需要&为由辞退了他,还拖欠了他10月到12月的工资。
  带着满腹的不解,李波到劳动部门投诉。市委员会调查后认为,该广告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辞退李波,因此裁决该辞职书无效,李波也可以回公司继续上班。
  但李波的工资,至此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对此,该公司的解释是,由于李波还处于工伤鉴定期,暂时不发放其工资。该案监察员认为,工资和工伤是两回事,用人单位不得以工伤鉴定为由拖欠工资,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法律法规。
  5日,市劳动监察支队已向该公司下发责令整改决定书,限该公司在接到决定书后5日内依法支付工资,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劳动监察处。如果公司逾期不改正,还会予以惩罚。至于加班费,还有待进一步的核实。该公司委托人也在现场表示,公司老板3日后回榕,将尽快支付李波3300元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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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网站用人单位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医疗费用应当由谁承担
李某系某公司的技术工人,2010年7月,李某在公司车间维修设备时,不慎摔倒致腿部受伤,事故发生后,公司及时派人将他送往医院住院治疗20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公司已支付。但公司没有在法定时限内(发生工伤一个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11年3月份,李某自己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几个月后被认定为因工受伤,2011年4月,李某为了取出腿内钢板再次住院治疗,共花医疗费5697.8元,但公司拒绝支付此医疗费,李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支付个人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期间发生的医疗费。
公司认为自己已依法为李某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工伤保险),而且该职工已经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因此该公司不同意报销,而人社部门认为,该公司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为李某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报销认定工伤后发生的医疗费,对于认定之前的医疗费不能报销。
请问:用人单位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医疗费用应当由谁承担?
实践中,职工发生工伤后,若伤势不是特别严重,一般先予以治疗,而有的用人单位为了安全生产责任,降低本单位的工伤指标,往往采取“私了”的方式,导致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延迟,因而,企业与员工之间经常发生由谁支付延迟期间产生的护理费、医疗费的争议。
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在职工发生工伤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及时(30天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是其法定的义务,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申请之前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超过法定期限的,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本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申请之前发生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本案中,李某所在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不支付李某提请工伤认定申请期间的医疗费是错误的,是对李某合法权益的侵害,应当向李某支付相应的医疗费。(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应该怎么办?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巴洪霞
   问:
  我是一名面粉厂职工,在加工挂面时不小心将手卷进机器,事故发生后,单位带我去医院进行了治疗,但我的左手已被截肢,时间已过去两个多月了,单位迟迟不给我申请工伤认定,我应当怎么办?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根据上述规定,你本人或者你的近亲属、你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不经单位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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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0108276)京ICP备号我在工厂受了工伤用人单位不给申请工伤鉴定现在我自己申请.但是公司找律师想否定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劳动局的工伤鉴定科室的人说现在转劳动仲裁了 我现在没签劳动合同.但是我有刚进公司时候用的新员工信息单.5月到6月的工资表6月初的罚单和4月份的罚单还有3个工友的证明材料.工友能出庭作证
我在工厂受了工伤用人单位不给申请工伤鉴定现在我自己申请.但是公司找律师想否定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劳动局的工伤鉴定科室的人说现在转劳动仲裁了 我现在没签劳动合同.但是我有刚进公司时候用的新员工信息单.5月到6月的工资表6月初的罚单和4月份的罚单还有3个工友的证明材料.工友能出庭作证
补充:我想知道就这些证据来确认我的劳动关系胜诉率是多少? 还有现在用人单位想拖延时间.即使是我申诉了劳动仲裁.它们还准备一审和二审.我想知道如果一审和二审所用的时间超过了工伤申请的有效期劳动局能再次为我做工伤鉴定吗? 还有就是在用人单位拖延时间打官司的期间中 我能要一些因为打官司 耽误工作的误工费.还有打官司请律师的费用吗?
补充:在工伤认定中应为确认劳动关系超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时效该怎么办?
不区分大小写匿名
你好!朋友:根据你的描述,你的胜算率有90%以上,劳动局的工伤鉴定科室的人说现在转劳动仲裁了,这是好事,医院里的住院资料永久是你的 工伤认定资料。你手上所拥有的资料也是你认定劳动关系的有效依据。你出了此事,建议你认真阅读“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条款对你赢得这个胜利充满信心。
劳动局工伤鉴定科室的人说我现在用人单位想拖延时间我想知道在他拖延时间里打官司所花的律师费用和打官司开庭我的误工费用在我胜诉的情况下我能要求用人单位出吗?还有工伤鉴定的有效时间是1年如果就在劳动关系确认方面打官司超过了一年.再去劳动局工伤鉴定科室他们还会受理吗?
我看你是黄的,你最好请一个律师,他知道怎么样办,也知道为你争取最大利益的途径,他也有所获得。工伤鉴定情况律师也是懂的。
你的证据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的话,你的证据I应该可以证明你和单位有劳动关系,你现在应该个人去进行工伤鉴定,然后和单位打官司,如果单位像你说的那样做,你的诉讼时间可以达到三年以上,你可以要求误工费并要求单位给你最后一年的工作发双薪,给你缴纳法定保险,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有不明白的继续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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