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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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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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是高等学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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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建设现代大学制度 推动民办高校科学发展
-大众日报数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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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现代大学制度 推动民办高校科学发展
——访烟台南山学院院长郝宪孝教授
作者:王晓春
来源:大众日报
  □ 王晓春   人物名片  郝宪孝,烟台南山学院院长,教授,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山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常务理事。1999年以来,从事民办高等教育的研究与实践,带领烟台南山学院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实现了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质量的历史性跨越,在民办教育界乃至全国教育界具有一定影响,被授予“60年60人中国教育成就奖”、“21世纪影响中国教育改革创新杰出人物”、“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个人”等荣誉。  编者按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目标,引起全社会的关注。随着《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已成为各类高校普遍面临的重要课题。  烟台南山学院作为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院校,有着与生俱来的体制机制优势,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他们的办学实践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为此,笔者专访了烟台南山学院院长郝宪孝教授。  与时代同步建设现代大学制度  笔者:前不久,本报报道了烟台南山学院全面推行“学院制”的做法,我想知道,您对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是怎样思考的?  郝宪孝:大学制度从宏观来看就是国家对高等教育管理的政策和法律以及政府对大学的管理措施,从微观看就是各个大学的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家的大学制度随着政治、经济的改革和社会发展进行着改革,各高校的制度也随之进行着改革。可以说有什么样的大学制度就有什么样的大学,大学制度决定大学的前途和命运,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也影响着大学,有什么样的时代就有什么样的大学制度。因此,大学制度建设必须与时代同步才能立得住、有活力。  我校建校20年来制度建设的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没有国家政治的进步、政府管理社会手段的改革,没有市场经济与世界接轨,没有社会快速的发展,就没有烟台南山学院的今天。我们也正是抓住了法律赋予我们的办学自主权,紧跟时代步伐,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具有自身特点的学校制度。从学校治理结构的完善到学院制的建设,从人才观念的更新到招生办法、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方法、人才评价标准及学生管理模式的改革创新,我们前进、发展的每一步都是时代引领、国家法律政策指导、党和政府领导的结果。在追随时代进步,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凝炼了“以真理为伍,与时代同步”的大学精神、成就了“自主、自由、自律、自强”的校风,我认为这是我们更为可贵的收获。  笔者:您认为现代大学制度应该具有哪些特点或特征。  郝宪孝:现代大学制度首先应该体现“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精神,这种精神可以激发学校自我发展和完善的内在动力,是大学多样性和特色发展的基础。需要强调的是“自治”必须以“依法”为基础,“自由”必须以“有序”为前提。完善的大学制度应该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能各自相对独立并互相制约;要有专家治教、学术自由和师生民主权利的保障机制,还要有科学、客观的质量评价和保障机制,以及内部矛盾调处机制和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制度的规范、保障和引领作用,还要求“现代”意义上的大学制度,应该是跟上高等教育全球化潮流的,汲取世界高水平大学制度精华的,站在高等教育发展前沿、代表高校发展方向的制度,应该是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世界接轨的大学制度。  笔者:南山学院的制度是怎样建立的,取得了哪些成果?  郝宪孝:我校的制度建设经历了初始建设和基本健全两个阶段,建校之初董事会制定了学校章程,确立了学校的基本制度。这时的制度设计明显带有公办院校的影子,但毕竟奠定了学校发展的基础。在寻求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民办高校必须走与公办高校差异发展的道路,必须建立有自身特色的制度。我们就开始依照“依法自治”原则、向着“专家治教”的方向,根据学校发展和社会不同阶段赋予高校的使命,对各方面制度进行了逐步地改革。  例如招生制度的改革。当社会上存在大量高考落榜生,国办高校满足不了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时,民办高校就有了帮助更多的人实现受教育权的使命。在这个时候,我们就改革招生制度,开创灵活的入学路径和学习形式,为大量高考落榜生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当落榜生逐步减少,这一阶段任务基本完成后,我们就调整招生策略,以提高生源质量、培养高层次人才为目标,对招生制度进行了第二步改革。在学校实现了预期发展规模的基础上,我校的制度建设整体上也迈上一个新台阶,我们以内涵建设为中心,对行政管理体制、教学管理体制、教育教学方法、人才培养模式和质量评价办法等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对这一阶段的制度改革,我们把主要内容概括为“四制建设”,即:去行政化的“学院制”、学习自主的“学分制”、与社会广泛合作的“双元制”及完善治理结构和监督机制的“监事制”。学生管理等其他制度也随着这四项制度的推行进行着改革。去年董事会对学校章程重新进行了修订,已经把这些制度固定在了章程中。  目前,我校的“四制”建设正在进行之中,有的制度,如学分制、“双元制”和监事制,已经基本落实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学院制也在逐步落实。总结制度改革的实践,我们有一个深刻的体会:制度的设计是重要的,制度的实行更是重要的。现代大学制度不是一个模板,它存在于各个大学有自身特色的制度当中,而有自身特色的制度的形成,则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改革的过程。因此,在制度建设这个问题上,探索是永无止境的。我们还是要坚持“以真理为伍,与时代同步”、“自主、自由、自律、自强”的精神,把眼光瞄向世界,不断地对学校的制度进行实践、完善、改革、创新,使我校制度不但要符合中国国情、有自身特色、现代特色,还要与世界接轨。以自主自由自治为特征的“学院制”  笔者:请您详细介绍一下已推行的“学院制”。  郝宪孝:学校的质量和特色在哪里?在专业、在专家,在学院。不同的专业、不同特长的专家形成了不同特色的学院,而用统一的、格式化、行政化的管理办法管理不同的学院,学院、专家都按学校的指令办事,既无权也无责,没有发挥特长的自由,也就没有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结果只能千院一面,管得越严越没有特色。简政放权,把管理权交给学院,学院自主自治、专家学术自由,学院、专家有权又有责,有了生存的压力也有了自由发挥的权利,这样才能激发学院自我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内涵发展的内在动力。这一改革我们也是分两步进行的,2007年,在学校的院系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时候,我们实行了分校区管理,实现了两个校区相对独立自治,校区之间实现了差异性、特色性发展,在此基础上我校开始全面推行学院制。  笔者:这是不是意味着行政管理权在学校与学院间的重新分配?  郝宪孝:这不仅是管理权的重新分配,还是责任和义务的重新分配。实行学院制,学院自主制定、实施学院规划;自主设置、调整专业和课程;自主设置教学、科研机构;自主开展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活动;自主选聘教师;自主组织招生活动、组织学生就业。这些“自主”都是权利、责任和义务的统一体,权利扩大了,意味着责任更大了、义务更重了。  而且,学院制还不仅是责、权、利重新划分这么简单,还意味着学校和学院之间关系的转变。  学院制就是要改变学校对学院的行政领导关系,形成一种新的合作伙伴关系、平等的合同关系;给学院以相对独立的办学主体资格,学校与学院按各自的主体地位,依法行使自己应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以学校为主体的事还是要由学校负责,如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基本规章制度、办学方向、内部关系协调、质量评价评估、公共课设置、校园安全风险防范等。学校对学院的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目标管理、政策调控和法制监督,变行政指挥的管理手段为支持、保障和协调服务。使学校与学院各归其位、各行其职、各负其责,这才是学校与学院之间客观真实的法律关系,才是科学和谐的关系。  笔者:实行学院制后,会不会在学院内部形成新的行政化问题?  郝宪孝:这正是我们要避免的问题。前面我们谈到:学院制重新划分了行政管理权限、建立了新的院、校关系,这并不是把行政管理权机械地一分为二,院、校各得其一。实行学院制最本质的改革是去除学校管理的行政化倾向,是要实现管理方式从行政化到学术化的转变。学院制绝不是要把学院办成“校中校”,不是把学校的行政机构建在学院,学院的内部组织要学术化而不是行政化,是要以“专家治教、学术自由”为原则,把学院建造成能充分发挥专家教授特长、充分实现学术自由的科研实体和教育教学实体。在制度设计和实施的过程中,我们还会通过制订学院建制之类的规范,对可能出现的行政化倾向下移之类的问题进行防范。以个性发展、自主选课为特征的“学分制”  笔者:请您介绍一下南山学院推行“学分制”的情况。  郝宪孝:学分制是建立在自由选课基础上的一项制度,这项制度打破了人才培养的格式化,保障了学生学习上的自主权,有利于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和全面发展,有利于多样化人才的成长。我校从2002年开始实行部分学分制,2007年制定了《学分制实施细则》,确立了学分制的基本形态,此后又相继出台《关于完善学分制管理的补充规定》、《关于实施学分制管理的补充规定》、《关于学分制管理相关问题的规定》等一系列补充文件,使学分制得以完善。  目前,学校开设的选修课达331门,选课人数每学期4万多人次。其中,数字化课程219门,选修人数达1万余人。  笔者:学分制满足了学生个人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要,肯定能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郝宪孝:这只是学分制最直观的意义之一,学分制另一个直观的意义是激励教师提高授课质量。如果多个教师开同一门课程,授课质量高的老师选课学生就多,反之学生就少,有的甚至会因选课学生太少而停课。为了吸引更多的学生听课,教师就会努力提高授课质量。这对教学质量的提高、对精品课程的建设都是一个巨大的内在推动力。除此而外,学分制更为深远的意义是:促进各学科的融合,促进学生批判性思考和主动性发展,利于培养适合构建包容性、多样性知识型社会的人才,在教、学关系上体现了“学术自由”原则。另外,学分制还促进了学风和考风的优化,学生学习自主、自由,不再视考试为重负,也使得“谁作弊谁退学”的严格考纪在我校得以实行。  笔者:实行学分制后,传统的班级概念淡化了,会不会带来学生管理方面的困难。  郝宪孝:不是困难,而是转变,而且这个转变不仅是管理体制的转变,更重要的是观念的转变。传统的观念认为学校是教育学生的,学生到了学校就得受管束、受支配、被动地接受“管理”;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也习惯于行政性的、强制性的手段,表现在教学上就是学校设什么课学生就必须学什么课。我们打破传统的教育观念,变管理为服务,树立了引领学生个性发展、人人成为特色人才的观念,学校就是要帮助学生实现个性发展、自我成就。在教与学的关系上,实行学分制就是把学习的选择权还给学生;在学生管理的问题上,我们也相应地改变了传统的行政管束性手段的运用,树立合同意识,确立学生的平等主体地位,还学生以“自治”权。我们先在南山校区进行了学生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设立学生事务中心,取代了学生处、团委和招生就业处,在学生工作中推广修身自律协议书,实现了学生管理由他律向自律、由“行政管束式”向“服务合同式”的转化。这项改革措施经过3年多的运行已经取得预期成果。以产学研用结合、校企合作为基本内容的“双元制”  笔者:南山学院推行的“双元制”可不可以理解为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  郝宪孝:可以。但人才培养只是“双元制”的内容之一。“双元制”就是学校与社会各为一元,本质上就是社会直接参与高校建设、高校直接参与社会发展,是学校与企业、行业与社会全面的、广泛的合作和融合。“双元制”通过学校与社会的结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课堂与生产的结合、课程与岗位的结合、科研与应用的结合、教育资源与企业资源结合,强化高校的社会服务功能,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彻底改变高校脱离社会的“象牙塔”形象,使高校与社会高度融合,高校通过与社会其他成员的平等交往与合作,履行自己的义务,实现自己的权利,获得应有的社会地位和不竭的发展源泉。  我校多年坚持“双元制”,实行广泛的校企合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们与企业合作,共建专业、共同培养人才、共同制订教学计划、联合技术研发,与企业互为就业实习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在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实现学校与企业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目前我校已与企业共同建设食品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4个本科特色专业,工科专业全部实现校企共建;除南山集团的企业外,还有中创软件、皇明太阳能、蓝海集团、净雅集团、富士康等百余家省内外知名企业,在我校建立了各类冠名班、订单班,设立了专项奖学金;我校在校企合作的科研项目中取得省级科研立项17项,获资助经费130余万元,与南山集团合作完成科研项目6项,其中,“高质量大规格铝合金扁锭熔炼与铸造技术”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全毛180S/2超薄面料的研制”、“可机洗纯羊毛织物清洁性加工技术研究”分别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目前,我们正与企业合作实施“青年英才开发计划”、“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中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高新技术应用星光计划”和“服务南山、服务社会行动计划”,我们还将把“双元制”继续深入推行下去,实现与社会更好的融合。以公开公平公正、依法廉洁自律为特征的监事制  笔者:请您介绍一下南山学院的监事制度是怎样建立和运行的。  郝宪孝:任何制度都要有监督机制的保障,没有监督机制的制度不是健全的制度,没有监督的权力是危险的权力。学校监事制的作用是监督、保障学校的决策合法、执行有力,简单讲就是要保证依法治校。学校监事会作为治理结构中的监督机构,独立于学校决策和执行机构,对学校决策和管理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监事会在学校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依据精简高效的原则,与学校的监察室合署办公,负责纪检、监察、审计,管理校长公开信箱,受理举报、投诉、申诉、复议,还负责调解师生内部矛盾、处理学校的法律事务。这样,我校的监事制表面上看是学校的内部监督,但实际上其中包含了法制监督、党风党纪监督、校风校纪监督、财务审计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的机制,还包含了制度救济机制和内部矛盾调处机制。监事监察机构工作的范围大到学校依法办学、小到师生矛盾调处,使监事制度成为处理各种矛盾、平衡各种关系的机制。学校章程修订时对监事会的组成、机构、职责及工作制度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学校公布了监察室(法律事务部)的职责,先后出台了《纪检监察工作规定》、《校长信箱管理办法》、《关于实施“阳光工程”的若干意见》、《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  提到监事、监察、监督,人们想到最多的就是“惩罚”和“处分”,事实上监督机制更强大的功能是引导和防范。我校监事制度运行的成效不是受处罚的多了,而是犯错误的少了;不是受理举报、投诉、申诉、复议越来越多而是越来越少;不是矛盾和问题大了才有人管,而是无事有预防、小事有人理,防止了矛盾的激化和升级。学校长期保持了无上访案件和群体事件、无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据校长信箱精确统计,师生投诉类信件从3年前的20%下降到目前的5%,标志着师生的满意率不断提高。我校监事制度运行的结果就是形成了“诚信办学、廉洁从教,公平做事、清白做人”的风气。实践证明,一个公开公平公正、依法廉洁自律的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文明校园、阳光校园”的建设是至关重要、必不可少的。以《规划纲要》为指引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笔者:“四制”的实行,会引起相关制度的变化,请您谈谈与此有关的设想。  郝宪孝:大学制度是一个体系,局部的改革肯定会带来一系列相关制度的改革。比如说,学院制会带来校部机关机构和职能的改革,学分制会带来学生管理制度的改革,“双元制”会带来教学、科研管理制度和质量评价制度的改革。总之,我校的制度改革需要研究的课题还很多,任务也很艰巨。  制度的设计只是制度建设的第一步,制度的实施,要有一批或者说一大批理解、支持新制的人,要以思想观念的改革为支撑。例如,学院制的实行需要有一批理解现代大学制度涵义、有独立思考能力、有创新精神、学高身正、自律敬业的院长;学院制带来的校部机关大瘦身、机关行政职能向服务职能的转变和人事薪酬制度的调整,同样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克服官僚作风,加强服务意识,理解和支持改革;另外,目前学院制的推行主要集中在行政管理系统,下一步在教学管理系统同样要有一个去行政化、明确校、院双方定位的改革。总之随着“四制”的推行和深化,相关制度的改革会逐步推开。  笔者:请您谈谈下一步学院制度建设的设想。  郝宪孝:今年我校建校20周年,适逢辛亥革命100周年、建党90周年,我们又面临着一个高等教育国际化、区域化、全球化的历史时期,在这个时候,我们讨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问题,对促进我校制度建设是非常有意义的。从百年前那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开始,到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到今天,中国现代高等教育从小到大、从大到强,大学制度建设也几经曲折发展到今天,从这段历史中,我们可以挖掘出指导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根本精神,这就是“人本、人道和人文”的精神,是科学民主、平等自由的精神。基于这种精神,我认为,现代高等教育的目的,应当促进人的全面、和谐、幸福、可持续发展,提高人生价值。现代大学制度应当承担起“推进全民教育、终身教育”,维护教育公平、机会均等,促进教育全球化的使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应该遵循维护人的尊严和人格、关切人的命运、追求人的价值、促进学生成功的理念,树立“人才无定格、人人能成才”观点,确立“具有应对现实和未来世界需要的技能、具有民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公民道德”的人才标准,和从“科学基础、实践能力、人文素养”三个方面,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独立思考和终身学习”能力的培养目标。  新理念催生新制度,《规划纲要》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目标,提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我们要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实践和创新,努力实践《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下一步,我校将随着“四制”建设的全面实施重点进行三项改革,一要改革现行教学管理体制,要强化专家治教,变教学管理的行政化为学术化,要加强学术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强化和实化学术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创造和保障学术自由的环境,把教学和科研管理权交给专家。二要进一步探索改革现行教学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引入社会、家长参与评价教学质量的机制,去除评价中的格式化倾向,建立与社会需求相融合的、多样化人才标准和评价方法。三要继续改进学生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和合同意识,贯彻“小管束、大服务”原则,推广试点经验,充分保障学生的参与权和自治权,提供学生自由选择、自主发展、特长发展、全面提高、成功成才的优质环境。以制度为保障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笔者:南山学院制度建设的实践,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请您谈谈制度建设方面的感想。  郝宪孝:从某种意义上讲,制度就是竞争力,就是质量,就是效率和效益。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对学校的科学发展会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  制度的改革,带来了我校“四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阳光校园、绿色校园)建设的成果和“四名”(名师、名书、名课、名生)工程的成效,带来了学生的成功和学校的光荣,带来了政府、社会和家长的赞誉,吸引和留住了一大批有特长、有才能、忠诚于教育和研究工作的教师。  如今的烟台南山学院不仅拥有一流的硬件设施,还建设起一支自有的、高素质的、稳定的师资队伍,到上学期末,我校已有专职教师1386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513人,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761人(其中博士生13人),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484人,外籍教师22人。学校形成了一大批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其中,机电一体化、旅游管理专业为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和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为山东省示范专业,自动化、数控技术和市场营销专业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为国家职业培训鉴定的主体专业。2010年,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等10个专业列入本科二批招生计划,标志着学校办学层次又跨上一个新台阶。  我校学生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在全国同类高校中荣获九连冠;每年有上百名应届毕业生考取中国科技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等名牌大学研究生。仅2010年,在国家、省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科技竞赛和技能大赛中,我校学生荣获各类大奖73项,其中国家一等奖2项(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二等奖1项(全国数学建模大赛),国家三等奖4项,省级一等奖8项,省级二等奖26项,省级三等奖32项。  多年来,学校形成了“立足南山、服务山东、辐射全国”的就业格局,学生大都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涌现出一大批高技能人才。仅在南山集团就业的学生中,担任厂长、经理、总经理助理等主任级以上干部就有200多人,毕业生的就业率、就业满意率和起薪点都在不断提高。  仅2010年,学校就获得“山东省高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国家示范性民办高校建设研究基地”、“新中国60年中国教育百强品牌”、“21世纪中国教育改革成就奖”、“山东民办高校公众满意度最佳院校”等多项荣誉。  笔者:南山学院改革发展的成就真是令人惊羡,相信烟台南山学院会取得更大更好的成绩。  郝宪孝:谢谢。其实,要全面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有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我们还有太多的工作要做,这条路肯定也会有预想不到的困难和坎坷。而作为一校之长,克服一切困难,把学校领上科学发展的坦途,是我应负的使命。时代给了我们重任,更给了我们机会,在学校迎来20年校庆的时候,我以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功为荣,更为学校的发展前景而振奋。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就是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我和我的团队会以此为目标,不断努力前行。  笔者: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祝愿南山学院明天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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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启迪: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 教育部原副部长 吴启迪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用十六个字表达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构建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实现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国际化大趋势下高等院校必然的选择。
  一、完善高等教育立法,健全运行体制与决策机制
  高等教育法制建设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和保障。现行的法律已有《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等,但由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许多情况已发生了变化,法律体系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如高等教育的投入问题、学位授予问题、教育质量评鉴问题、聘任教师问题等,都是直接影响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要进一步明确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大学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保障大学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自主权,保护教师、学生、家长的权益,规定这些权利、义务、权益最终实现的有效途径等。《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一个新课题,即: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前提下,在大学建立重大决策的咨询制度,尝试设立有中国特色的理事会制度。这将引导和鼓励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在运行体制和决策机制上的探索和创新。
  二、发挥学术权力的作用,克服大学行政化倾向
  在大学治理中,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始终同时存在,并共同对大学的建设和发展产生影响。大学行政管理是必要的,但在大学内部存在着行政化的倾向也是不争的事实。如何发挥学术权力的作用,实现“教授治学”,提高教师的积极性,改善学校的学术氛围,是值得仔细研究和设计的一件大事。解决方案应是自下而上,而且应是灵活多样的。另外,在高校之外行政化的表现,如把大学领导的职位当作一般的组织资源来使用,这也是应当注意避免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可能为本次改革试点单位下放办学自主权限,加强宏观调控,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在设置行政管理机构方面给予充分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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