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公司人员下后后走失儿童,公司应负责任吗?

在机场托运行李时,贵重物品丢失,航空公司不负责任何损失。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在机场托运行李时,贵重物品丢失,航空公司不负责任何损失。航班晚点3-4小时。
入住北京市东城区簋街的都市之星酒店,在9月6日发现丢失约合2万5千元的财物。在刑警表态破案基本无望的情况下,找酒店负责人商讨分担损失的事宜,可是酒店态度却一直是回避的,并一直在消除有利证据。疑犯是从窗户进入房间的,入住之初酒店人员说窗户的过道是有监控的,结果事发之后又说没有开监控,这导致破案基本无望。还有,酒店没有任何安全和贵重财物寄存的提示,但是事发之后却在大堂贴了一张免责告示。再者,酒店三层是加盖的,所以才会给小偷从窗户进入提供通道。这些都说...
我从成都寄一苹果手机到巴中,一般第二天就可以到,但是都发货出去五天了,现在却说的是已经在成都总公司收件了,却不知道货在不在。我也不知道这个要买保价,但是我给收件人的时候,收件人没说要买保价。我现在估计丢失了,请问:如果物件丢失申通公司咋赔啊?
我想我乘坐东航香港飞上海的班机,在到达上海时还没出关就打开行李检查,但发现其中的一不部新买的mini pad遗失了。我当场报警并要球球求东航给个说法,但警察告知这个航班经常被偷,因此在上海部分是全程录像跟踪的。但也只能证明东西不是上海遗失的,但香港部分他们没有执法权。因此我只能与航空公司交涉,但他们说什么华夏公约,只肯赔偿一小部分。
请问我可以要求全额赔偿吗?
律师您好:我在贵阳托朋友买了箱茅台,做飞机到禄口机场后,找不到我的酒了。酒价值7000余元,发票俱全。如果真丢了,我能获得多少赔偿?谢谢
日,我下班后,发现家里门窗一切正常,但是玉器手饰等贵重物品不异而飞,后报物业,物业没人接电话,打110报警,警察说是技术开锁进来的。说我们家的锁是老式的磁性锁,半个月前,我家楼上已经失窃了,丢了13万元现金。我家用的防盗门是交房时自带的,楼上失窃后,警方已经向物业人员指出其防盗性能差。但是物业没有对业主提示警示。我们住的住宅楼,一楼大厅24小时有保安执班,但他们对进出人员登记不严格,什么人都放进来,导致我家失窃,我认为他们存在过失。这种情况...
我3月11日乘飞机从广州到西安 ,行李在托运中丢了,机场给的说法是查到行李在飞机从广州起飞的时候就没托运,现在广州那边也找不到 ,我在网上查了一下了解到赔偿标准是每公斤不超过100元,可我的箱子里面都是在广州买的高档衣服,价值在20000元左右,我该怎么办?
员工放在公司宿舍的贵重物品被盗,公司应该负责任吗??
RT,本人乘坐首都航空的班机从长沙黄花机场前往海口美兰机场,行李办理了托运,在美兰机场时没找到行李,美兰机场一方说还在寻找。
他们说按照规定要21天后才能确认是否丢失。
行李箱里放着我电脑的充电器,夏季衣物,以及一些资料。
如果行李找得到,在这21天对我造成的不便,机场是否应该进行赔偿?赔偿多少?
如果行李找不到,机场会如何赔偿,赔偿多少?
你好 各位大师。
我们那个宿舍 是属于那种三居室只有4楼那一层是我们的 而这个楼层里时常有陌生人进入 经常会有小偷
前两个月我的手机因为我们同事出去忘了关门被盗 之后我就叮嘱了我们老板在我们房间里安个内锁 可是他一直没安 时至今日 又发生悲剧
我的苹果手机就在昨晚 被小偷进房间偷掉了 当时老板他们也在里面睡觉
你们说老板应该负责任吗
都被偷了两次了
我说是不是该负一定的责任呢
如果要负一定的责任 我该采取什么措施索要补偿呢,
麻烦详细解说一下。
本人在公司从事电脑技师工作。本月17日对账发现我的实物和电脑上的账目不符,差六千多人民币的物品,经理让我个人承担全部责任这合理吗。我们单位是连锁的进货到货点货要经过好多人的手,然后上报给总部再有总部人入到电脑里,这样很容易和实物对不上,还有我电脑账乱,经理朋友什么的来了要这要哪的一概不填单子直接拿走我的实物。所以导致现在实物跟电脑账对不上,这些都由我承担合理吗? 单位没有监控设施,也没有报案!也就是说员工在下班时间意外失踪,公司要负什么责任?_百度知道
也就是说员工在下班时间意外失踪,公司要负什么责任?
提问者采纳
(7)因公、救灾、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那就是属于工伤 如果是你自己不小心扭伤的则不属于这个范畴了 根据1996年8月原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在紧急情况下、救人等维护国家;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6)从事抢救,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如果是被车辆碰撞导致的,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并且你不用负责任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致残、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应当认定为工伤、死亡的~~~工伤的定义是这样的 注意第九条、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8)因公外出期间,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由于工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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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有协助公安机关找寻该员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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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仓库有3个项目3个人,我是负责其中一个,而我负责这个项目丢失了东西,另外2个项目负责人和公司有责任吗?_百度知道
仓库有3个项目3个人,我是负责其中一个,而我负责这个项目丢失了东西,另外2个项目负责人和公司有责任吗?
加监控设备,没有标准答案、也没有加锁,最好加锁.,那万一另外的李四?..,仓库商品如果有价值:简单即粗暴假设仓库没有明确区分.有据俗话说,那么,只追究张三。我负责这个项目丢失了东西如果只追究我?诚心建议,但是,张三乾脆去偷另外两人的来弥补?,不就公司都乱了吗您的问题要看上司的观念.,张三管的东西遗失了、王五不老实咋办呢?简单即粗暴,虽然清楚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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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场丢失车辆 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吗?
&&日 13:15
  近期,有不少车主发邮件探讨一个问题。就是时下引起不少人关注的,关于小区停车场车辆丢失之后,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一问题。本周,记者特别邀请法律专家,来为我们答疑解惑。
  问:目前有很多小区停车场,在与车主签订车位租赁合同时,都强调写明“只提供停放,丢失概不负责”,请问,这是否合理?
  周兵:目前很多停车场都有类似的公示牌来警示车主,作为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的车主和管理方如果没有明确确定形成的是租赁关系的情况下,应该认定为形成的是一种保管关系。
  但小区的停车场与临时停车场还是有一定的区别,小区的停车场基本上是作为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存在的,作为小区的业主当然有享有公共配套设施的权利。同时,业主不但向管理方缴纳了物业管理费,也缴纳了“停车费”,因此,管理方在合同里面注明“只提供停放,丢失概不负责”一律将责任推给业主的做法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但如果从法律角度来看,主要是区分车主和停车场之间形成了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如果形成的是保管关系,那么停车场的这种警示既不合理,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问:在小区停车场丢失车辆,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周兵:这种情况比较复杂,首先要看车主和物业公司建立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如果是保管关系,物业公司负有保管车辆的义务,这种情况下车辆丢失的话,物业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但如果双方形成的仅仅是租赁关系,在租赁期间车主的车辆丢失,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或承担多大的责任,还要看停车场的管理制度,比如车主进车场的时候需要刷卡进去,出去的时候也必须刷卡才能出去,这种情况下,如果车主的停车卡还在,但车辆已经丢失的情况下,管理方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停车卡是放在车上导致车辆丢失的,管理方就没有责任。
来源:物业联盟网资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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