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偷排污水大半夜的老板娘来员工与员工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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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拿环保不当回事 江宁一老板偷排污水被拘了
&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中,重金属超标偷排正成为人们逐渐关注的隐患。近日,南京市江宁区环保局接投诉后现场查实,据新环保法相关条例,依法对一电镀黑作坊的生产设施和设备现场查封扣押,叫停环境违法行为;该案目前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被刑拘并将承担进一步法律责任。
作坊主要水污染物超标300多倍
2月10日,南京市江宁区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昝冰接到群众投诉,辖区内淳化街道洋桥旁疑有电镀黑作坊,便立即带队前往调查。来到洋桥附近,一片破旧厂房环绕,其中一处厂房门口的小货车进进出出,车上装着疑似电镀件。
透过大门,执法人员看到破旧厂房呈四合院构造,院内堆满杂物;正对着大门方向有4间厂房,房内的电镀槽、滚镀、清洗槽散发着刺鼻的气味,镀槽正在工作,地下电镀废水横流,没有任何污染防治措施。
执法人员随即联络到该电镀作坊经营者鲁某,叫停电镀作坊生产,并现场在排口采集水样。第二天,由江宁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电镀污水中主要水污染物六价铬超标300多倍。
环保公安联手取证调查
鉴于案情的严重性,江宁区环保局立即向南京市环保局汇报,并请求南京市公安局支援。
3月12日,江宁区环保局联合南京市公安局环保警察再次上门确认,该处确实是一处电镀作坊,且未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电镀废水流至院墙边私自挖的渗坑内。
目测土坑3米见方,用木棍探了下,深约1.2米,坑内电镀废水已累积了一半。据作坊经营者鲁某交待,该作坊每月用水量10吨左右,电镀废水都是排往该渗坑中。同时,执法人员在院内放杂物处还发现17桶(每桶约25公斤)电镀液。排放浓度牵涉到是否对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为慎重起见,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重又对电镀废水采样监测,并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复核认可。
报告显示,鲁某电镀作坊外排口(渗坑内)废水主要污染物:总铬浓度55.8J/L,总锌浓度158J/L,六价铬浓度36.0J/L,化学需氧量浓度294J/L。对照国家排放标准,鲁某电镀作坊外排口(渗坑内)废水重金属总铬超标110.6倍,总锌超标157倍,六价铬超标359倍,化学需氧量超标4.88倍。
六价铬或造成遗传性基因缺陷
据了解,鲁某原来在该区凤凰山电镀厂从事电镀件生产,由于前两年凤凰山电镀厂被列入江宁区&三高二低&企业整治,于2011年10月关停。今年1月,鲁某觉得自己年龄大,又无其他手艺,感到电镀件加工有利可图,就心存侥幸在洋桥边租用一破旧厂房,买来电镀生产设施和设备,从事电镀生产作业。
&六价铬与皮肤接触致人过敏,或造成遗传性基因缺陷,对环境有持久危险性。&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专家介绍,铬主要用于金属加工、电镀、制革行业等,这些行业排放的废水和废气是环境中的主要污染源,过量的六价铬对水生物有致死作用,构成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危害。
负责人遭刑拘将承担进一步责任
经查,该电镀作坊在建设、生产时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电镀废水直接排入自建渗坑,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水中重金属严重超标影响周边环境。江宁区环保局已依法立案处理,并现场对鲁某电镀作坊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查封扣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非法排放含重金属,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即可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江宁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江宁区环保局将对该处电镀作坊废水排放的土坑周围土壤进行评估修复,所产生的费用将由鲁某承担。
目前该案已由江宁区环保局移交至江宁区公安分局。鲁某现已被江宁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并追究其污染环境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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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员工辞职举报企业偷排污水 拍摄照片视频作证
南京玉带一家金属公司的7名辞职员工反映,他们发现一家企业存在偷排污水违法行为,排放的废酸水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和健康。这家公司位于南京化工园区长芦街道玉带工业园区内。辞职员工介绍说,“我们不能再让这家公司做违法事情了,必须主动站出来举报公司非法行为。前一阵子,为了取得证据,我们拍了这家公司排污的照片,在雨水管道里面排放的都是废酸水,管子都已经发黄了,金属公司都是在下雨的时候偷排污水的。”这7名员工反映,因为长期遭受污染,出水口的草丛已经变质发黄,企业虽然一直在生产,但是根本没有合格的污水处理系统。前不久,周围居民家的家禽和农作物都不明原因死亡,居民们也都认为可能与这家企业排污有关。记者随即联系上了南京化工园区环保局的执法人员。在查看了辞职员工拍摄的照片和视频后,执法人员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南京化工园区环保局执法大队钟大队长表示,辞职员工所拍图片很好地说明了这家企业的问题非常严重,已经是超限度排污了。随后,执法人员查看了现场,在污水处理池地上排出污水中,执法人员进行了试纸测试,“呈酸性,这个污水处理池存在多个漏点,现在就要立即停下来。”执法人员表示,这个污水处理池根本就没有通过验收,属于非法排污装置,在没有通过验收的情况下,这家企业已经试生产很长一段时间,有6000吨产品。环保执法人员还发现,这家企业没有取得环评手续,所有的生产都是非法的。南京化工园区环保局副局长徐航当即要求该企业停止一切非法操作。化工园区环保局介绍,他们之前也多次来检查过,但企业往往在检查过后偷偷生产。在停工的同时,对于6000吨产品所产生的废料究竟排放到哪里的问题,环保部门还会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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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拿环保不当回事 江宁一老板偷排污水被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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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中,重金属超标偷排正成为人们逐渐关注的隐患。近日,南京市江宁区环保局接投诉后现场查实,据新环保法相关条例,依法对一电镀黑作坊的生产设施和设备现场查封扣押,叫停环境违法行为;该案目前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被刑拘并将承担进一步法律责任。
  作坊主要水污染物超标300多倍
  2月10日,南京市江宁区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昝冰接到群众投诉,辖区内淳化街道洋桥旁疑有电镀黑作坊,便立即带队前往调查。来到洋桥附近,一片破旧厂房环绕,其中一处厂房门口的小货车进进出出,车上装着疑似电镀件。
  透过大门,执法人员看到破旧厂房呈四合院构造,院内堆满杂物;正对着大门方向有4间厂房,房内的电镀槽、滚镀、清洗槽散发着刺鼻的气味,镀槽正在工作,地下电镀废水横流,没有任何污染防治措施。
  执法人员随即联络到该电镀作坊经营者鲁某,叫停电镀作坊生产,并现场在排口采集水样。第二天,由江宁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电镀污水中主要水污染物六价铬超标300多倍。
  环保公安联手取证调查
  鉴于案情的严重性,江宁区环保局立即向南京市环保局汇报,并请求南京市公安局支援。
  3月12日,江宁区环保局联合南京市公安局环保警察再次上门确认,该处确实是一处电镀作坊,且未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电镀废水流至院墙边私自挖的渗坑内。
  目测土坑3米见方,用木棍探了下,深约1.2米,坑内电镀废水已累积了一半。据作坊经营者鲁某交待,该作坊每月用水量10吨左右,电镀废水都是排往该渗坑中。同时,执法人员在院内放杂物处还发现17桶(每桶约25公斤)电镀液。排放浓度牵涉到是否对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为慎重起见,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重又对电镀废水采样监测,并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复核认可。
  报告显示,鲁某电镀作坊外排口(渗坑内)废水主要污染物:总铬浓度55.8J/L,总锌浓度158J/L,六价铬浓度36.0J/L,化学需氧量浓度294J/L。对照国家排放标准,鲁某电镀作坊外排口(渗坑内)废水重金属总铬超标110.6倍,总锌超标157倍,六价铬超标359倍,化学需氧量超标4.88倍。
  六价铬或造成遗传性基因缺陷
  据了解,鲁某原来在该区凤凰山电镀厂从事电镀件生产,由于前两年凤凰山电镀厂被列入江宁区“三高二低”企业整治,于2011年10月关停。今年1月,鲁某觉得自己年龄大,又无其他手艺,感到电镀件加工有利可图,就心存侥幸在洋桥边租用一破旧厂房,买来电镀生产设施和设备,从事电镀生产作业。
  “六价铬与皮肤接触致人过敏,或造成遗传性基因缺陷,对环境有持久危险性。”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专家介绍,铬主要用于金属加工、电镀、制革行业等,这些行业排放的废水和废气是环境中的主要污染源,过量的六价铬对水生物有致死作用,构成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危害。
  负责人遭刑拘将承担进一步责任
  经查,该电镀作坊在建设、生产时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电镀废水直接排入自建渗坑,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水中重金属严重超标影响周边环境。江宁区环保局已依法立案处理,并现场对鲁某电镀作坊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查封扣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非法排放含重金属,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即可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江宁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江宁区环保局将对该处电镀作坊废水排放的土坑周围土壤进行评估修复,所产生的费用将由鲁某承担。
  目前该案已由江宁区环保局移交至江宁区公安分局。鲁某现已被江宁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并追究其污染环境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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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你所举的案例是哪里看来的?应该不存在这种情形。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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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偷排10余吨含铬污水进河道 被批捕作者:朱陈伟 林剑来源:【】添加日期:企业员工偷排10吨含铬污水进河道 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批捕
夜幕下,倾盆大雨。几名环保所的工作人员正猫在高高的草丛中。远处,隐约传来水泵机“隆隆”的转动声。
“快看,那里有一个人影,还不停地东张西望。”“肯定又有人在偷偷排污了!”环保人员小声说道。
果不其然,环保人员顺着河道一路检查过去,发现一股污水正从雨水管道中源源不断地排向河流。虽然有雨水的稀释,但污水呈现出非常显眼的黄色。“这水肯定有问题。”环保人员查看四周,不远处是一家正在生产的企业。
环保人员悄悄地来到这家企业,发现排污管正是厂区内出来的,还隐蔽地非常好。厂区内,员工郑某正在进行排污。环保人员立即制止了排污行为,并对厂区内和厂区西南面下游300米左右的水渠进行了取样。
市环境监测站作出的监测报告显示,厂区内的水样本总铬达94.7MG/L,六价铬达63.5MG/L,大大超过了国家规定污水排放标准(总铬≤1.5MG/L,六价铬≤0.5MG/L),西南面水渠内的总铬和六价铬也严重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据郑某交代,厂区内的污水处理是由他负责的,当夜偷排的污水是喷涂车间里面产生的含铬废水。正常情况下,含铬废水要先通过收集池抽到综合污水沉淀池后再进行处理。
“前两天我在测PH值的时候,发现池里的废水PH值偏高了,我就加盐酸想把PH值降下来,但怎么加都降不下来。”郑某说。
“怎么会想到进行偷排?”检察官问。
“后来听人说,可能是洗模含碱的水桶水泵坏掉了。”郑某说,他就去问老板娘王某,该怎么处理,“王某就叫我用抽水泵,把污水排放到厂区的荒草地里。”
“含铬污水属于工业污水,里面含有重金属铬,不经过优先处理就直接排放到外面的话,肯定对环境有害的。但因为我是员工,老板娘要求我也不敢反对。我只是提出水泵的水管不够长,她叫我自己想办法解决。后来正好下暴雨,我想如果污水混合雨水顺着下水道排出去,颜色就不明显,不会被老百姓发现。”郑某说。
郑某回忆说,当天他向外排放的污水至少有10余吨。
近日,郑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另一嫌疑人王某也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信息发布:黄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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