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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集中回复60条网友留言
人民网-地方领导
张宝顺同志简历 | 给安徽省委书记留言
人民网北京4月23日电 (记者 王甲)近日,安徽省各地针对网友给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的60条留言做出公开回复,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日网友留言到太湖县县委书记,反映太湖县大石乡中心校长陈XX,儿子高考升学,顶风违纪,全乡各中小学校长公款送礼,陈校长收礼。另外,听说陈校长这两年还在春节照收部分学校送的购物卡。对此事太湖县官方的回复是,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有没有此事?查处没有查处?均不了了之。更有意思的是,太湖县教育局在《关于表彰2014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优秀单位和个人的决定》中,把大石乡中心学校列为2014年度优秀单位,陈XX校长为2014年度优秀校长。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今年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如果网友留言反映陈XX校长顶风违纪问题属实的话,太湖县教育主管部门把顶风违纪搞“四风”还列为表彰对象,是不是太无视舆论监督了?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太湖县大石中学校长违反八项规定等问题,太湖县委已安排太湖县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日中午,该校长在太湖皖府大酒店置办了4桌升学宴,参加人员全部是亲属、亲戚及家庭成员(共46人);当天晚上又置办了2桌升学宴,参加人员为邻居、同学以及朋友和同事,其中有5位小学校长,随礼100—200元不等,属于往来回礼。您留言中反映该校长近两年春节期间收受学校购物卡的问题,查无实据。
关于大石乡中心学校及该校长个人2014年度被评为优秀的问题。经核实,太湖县教育局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价活动,大石乡中心学校综合评价达到了优秀等次,经太湖县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大石乡中心学校2014年度优秀单位及该校长优秀个人称号,考核程序和结果认定均合法合规。
【网民留言】
淮南市教师进修学校的新校区现在怎么不开工了?土地买好了什么都弄好了就等着开工了,现在老校区才4亩地,满足不了培训的要求,淮南市教育局看到了回个话。
网友您好! 经向市教育局调查了解,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机关和培训中心的建设项目一律停建。您反映的此项目原为淮南市教师培训中心,因此该项目在停建范围内。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 您好!如今一带一路安徽只是个节点,18省没安徽,安徽以后的发展更加困窘。东部发展没赶上,西部开发没赶上,中部崛起靠自己,如今一带一路还是靠自己。发展归根结底还是在于人,希望张书记作为安徽的父母官,狠狠的治理一下安徽官员的历来的不作为行为、懒散行为。安徽的崛起在于精神脊梁的崛起,人连精神都没有了,谈何发展、希望张书记能教化一下安徽的官风民俗。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关心和留言! 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即“一带一路”)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主动应对全球形势深刻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作为安徽省省会城市合肥,已被纳入“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范畴,并跻身国家“一带一路”节点城市。今年1月份,安徽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进口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扩大“一带一路”国家进口,抓住国家重大开放战略机遇,鼓励企业扩大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和长江经济带向西延伸的国家和地区进口重要资源和消费品,这必将对促进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安徽省各级党员干部坚持以“三严三实”为标杆,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为抓手,强化作风建设,认真履职尽职,特别是在着力打通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上,出实招、用实力,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认可。
但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为官不作为”,在其位不谋其职、作风懒散,工作得过且过。对此,省委高度重视,特别是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组织全省各级党组织就庸懒散问题开展专题排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省委的要求,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据统计,截至2015年2月份,全省各地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问题2038起,处理299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59人。省纪委监察厅先后分19批对9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强化激励惩戒,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思想上的“懈怠”、工作上的“平庸”、作风上的“懒散”等“为官不作为”问题。
【网民留言】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6年开始应该自己举行自主招生,招生专业全覆盖,不再有使用省统考美术和音乐专业成绩来录取的招生方法,我建议学校自己组织考试吧,因为这样才能保证生源力量,有利于学校的管理和发展!
网友您好!现就您反映的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问题。
2012年,我省开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根据院校自愿申请的原则,2015年我省已有71所院校981个专业(类)78510个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招生。其中安徽艺术职业院校单列音乐表演专业30个计划开展自主招生。
二、关于不再有使用省统考美术和音乐专业成绩来录取的招生方法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提出,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可以看出,高考仍是进入高职院校的一个重要渠道。我厅会在尊重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意愿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自主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但不会取消考生通过高考进入该校这个渠道。
针对网友留言反映的问题,省教育厅已经责成安徽艺术职业学院要维护学生权益,妥善处理好此事,积极回应学生和社会关切。
【网民留言】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丹霞路校区以后全面建成后,各方面能满足新老校区的需要后,然后宣城路老校区就给拆迁吧,全部拆迁完后就让给合肥市城市建设中,请教育厅组织,谢谢!
网友您好!安徽艺术学院丹霞路校区仍处在建设中,其教学、生活设施还不具备实现整体搬迁的条件,宣城路校区一段时期内还需继续办学。 特此回复。
【网民留言】
我于2012年上半年在阜阳市阜南县香港花园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三年过去了,至今没有办理房产证,我去小区售楼部问原因,工作人员每次都说:“耐心等待,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办好。”我去阜南县房产局问原因,房产局工作人员说;\"是因为开发商手续不全。” 还有人说:“该幢楼房尚未通过验收,只有等到该幢楼房总体验收并进行房屋初始登记后,方可办理分户房产证明。”可这个小区 房子都建完了,怎么还不办!这样的速度,老百姓伤不起啊!难道这事就没人管了么,按售房合同上写的,房产证应该早办好了,请有关部门百忙之中抽空管管这事吧,谢谢了,再次谢谢!还有我想问:“该幢楼房早建好了,很多人都住进去了,为什么还不验收?如果验收了,为什么这么长时间还未通过,如果通过了验收,为什么三年不见房产证?
网友您好,您3月29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阜南县香港花园房产证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阜南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阜南县永耀香港花园二期工程共14栋,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二期前6栋各项验收程序完成,已为居民办理房产证。2014年末,县规划局在对二期后8栋进行规划验收时发现该项目部分存在违反规定现象。根据阜南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工作规定,所有住宅小区项目需单项查验全部合格后即获得综合查验合格认定后,方可办理初始登记及后续房产分户手续。
目前,阜南县城管执法局正在对永耀香港花园规划违规事项进行调查取证,待对其处罚处理、规划验收合格后,即可进行综合查验,待查验合格后予以办理初始登记,业主方可办理房产证。
【网民留言】
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立交桥上郑城中村何时拆迁完毕,原男科医院怎么还不拆,后面的自建房赶紧拆吧!淮南市政府要提高效率!
网友您好!经田家庵区调查了解,上郑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程,田家庵区已成立多个征迁工作组并拨付资金用于该地块征迁工作。目前项目征迁工作正积极有序进行。现代医院房屋已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正在研究房屋拆除方案。
【网民留言】
我们是巢湖市坝镇镇夏店大队枣树棵全体村民。由于我村属于边缘山区,与无为交接,没有水源水喝。枣树棵水库被人承包水质恶,化常年喝不安全的水质。在我们村里过年前我们这里国家给钱安装自来水,水厂老板不愿送水。没有办法的交了500元钱就按一个龙头,管子还要私人花钱买,仅仅当一个摆设过年时候一滴水都放不下来。现在风头一过大队里和乡政府水厂没有一个人出头过问,问巢湖市水利局当干部的人讲要打报告给水厂反应。中央政府三令五申要打老虎,请书记大人严查乡政府和大队干部,国家拨钱到底用到什么地方去,为什么老百姓私人还要交这么多(象槐林沐集都少)钱?自来水管子随便埋一下质量有没有问题呀,工程乡政府合格验收没有?不相信可以叫人下来当面回答。救救全村100多户人。
网友,您好!3月28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巢湖市坝镇枣树棵村自来水安装费用高等情况。巢湖市回复如下:
关于反映自来水安装费过高情况。您反映的500元费用,包括自来水开户费、预交包年水费,以及自愿选装的户内闸阀及配件等。开户费执行的是农饮项目区的政策优惠价,远低于目前的市场安装价。您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收费价格情况,可直接向巢湖市物价局咨询(电话:)。
关于反映春节期间供水不正常情况。因枣树棵村供水半径大、路程远、地势高,为确保正常供水,农饮项目承建方于2014年11月为该村配套建设了一座加压站。期间因加压设备调试等原因,造成暂时供水不正常。目前,已恢复正常供水。 待项目全部建成后,合肥市有关部门将统一组织验收。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的孩子去年中考成绩不好,就找人花了一万多元去阜阳城郊中学借读,但开学却被通知到插花中学上一学期,因为招生政策比较严钻了空子才给孩子弄一个名额,授课老师都是城郊中学的,想想就一学期就算了。但城郊中学老师要跑几十里路到乡镇插花中学代课来回不方便,代课不到位也不认真孩子就像放养的一样。
今年初第二学期孩子回到城郊中学和本校学生一起分文理科,但要交7500元的高价费,因为第一学期孩子被耽误了成绩差想考艺术只借读一年也要强行收取7500元,简直是抢劫。没办法被哄着骗着到这一步不能让孩子没学上就咬咬牙交了。可是分班十多天了孩子才说实话,城郊中学有超导班,导师班,试点班,普通班也分好的差的把学生分三六九等。好班的学生管吃免学费,差班老师教不出成绩拿不到高考奖金也不愿意好好上课,还说你们这些孩子就是给学校挣钱的。
请问张书记这到底省示范公立学校还是私立黑校,这样黑心违规办学把孩子当作敛财的工具,收了钱还不认真负责这是教育还是买卖,为什么没有上级单位监管?
网友您好,您3月28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阜阳城郊中学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颍东区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阜阳城郊中学属于省级示范高中,承担着为高校选拔人才的任务,所以学校开设导师班、课改实验班等。但多数班级实行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双向竞聘,确保班级教师均衡,同时保证每个班级开足开齐课程,所有学生一视同仁。另外,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政策;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
2014年秋季开学,省级示范高中阜阳城郊中学为帮扶农村中学—插花中学,派出部分教师到插花中学高一年级开展教育教学工作。2015年春季开学后,应插花中学部分学生及家长的要求,为减轻城郊中学教师来往插花中学的交通压力和生活负担,插花中学部分高一学生到城郊中学进行交流学习,并编入城郊中学各班级当中。入校后,根据学生家长要求和自愿,有一部分学生参照并略低于城郊中学的收费标准一次性缴纳高中阶段后5个学期7500元的费用(每学期1500元,包括学费、代管费等),也有部分学生分学期缴纳费用,学校没有强迫学生缴费现象。
为切实规范办学行为,颍东区教育局已责成阜阳城郊中学对部分交流学生多收取的费用全额退还给学生或家长。要求阜阳城郊中学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进行招生和收费,杜绝各种违规行为再次发生。进一步严明招生和收费工作纪律,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该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落到实处。
【网民留言】
我已经二次投稿反映我家住房渗水的问题,县住建局也过问了,但是,开发商依然我行我素,甚至说局长不能拿他怎么样,省长也不能怎么他,嚣张气焰何人助,弱者就该自认霉,三问书记可办否,民心公理待何日?
网友:你好!你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留言,反映房屋渗漏问题。市委负责同志要求无为县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你先后于日在省长信箱留言、日在人民网留言,反映你房屋渗漏问题,无为县住建局两次进行协调,水岸怡和花园开发商金塔公司虽承诺对你户渗漏房屋组织维修,但却以各种理由搪塞,迟迟不组织维修人员进场施工。接到你的留言后,无为县住建局再次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履行承诺。经督促,4月15日,金塔公司已安排人员进场搭建了脚手架等设施,着手维修。无为县住建局将继续关注维修进展情况,直至房屋维修工程全部结束。
上述情况无为县住建局已安排人员与你沟通说明。如你有其他事项咨询,可与无为县住建局联系(电话:)。
【网民留言】
蚌埠柏庄春暖花开小区物业管理混乱、1、小区内绿地到处是宠物狗拉的屎,无人清理,无人出面制止宠物随地大小便;2、小区内景观灯被人恶意毁坏,经常有人(不知道是小区内业主还是外来装修人员)将路灯砸坏,目的仅仅是为了将里面的节能灯泡拿走,物业管理力度不够;3、小区内消防设施管理不善,一期交房的几栋楼,现在很多楼层消防灭火器、消防灭火带等设施被人破坏,无人管理无人更新,试想,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4、小区内卫生状况差,无论是路面还是绿化带内,可以看到很多垃圾,卫生状况特别差。作为一个省内知名的物业公司,柏庄春暖花开的物业管理水平和收费差距太大。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一是针对宠物管理问题。物业人员巡逻中发现此类现象,均会主动上前劝导、提醒业主并随后安排外围保洁员及时清理粪便;同时在每个单元门前设置了标识牌;单元宣传栏内张贴过注意事项等。
二是景观灯毁坏问题。物业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多次发现小孩用弹弓破坏路灯(主要是草坪灯),物业公司在教育小孩的同时也告知其家长加强教育;另外,物业维修师傅及时对损坏的设施进行维修更换。
三是消防设施管理不善问题。目前消防器材已维护、配备齐全,并能正常使用;物业公司定期开展全面检查消防设施,对于缺损的,按工作预案及时进行添补。
四是小区卫生状况差、垃圾多问题。目前,小区部分业主在装修阶段,物业要求外围保洁员加强对装修户周边的垃圾倾倒地清扫保洁;物业公司每周还组织人员对小区集体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
下一步将按照蚌埠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情况检查评比标准,加大对企业的检查与监督,对服务不规范的行为,及时下达整改告知书;对不改正的,实施公开通报等措施督促物业企业规范管理。
感谢您关注小区的建设,如您在生活中感到物业公司有服务不规范的情况,请及时与区物业办联系电话:4114699。
【网民留言】
不是有新的规定,不允许住宅楼内开餐馆呢?为什么投诉了却无人问津。我们可就在市政府办公大楼东侧不远啊,怎么能对我们视若无物呢?合肥政务区绿地国际花都5个小区,这么大的一个社区,已经快被餐馆给包围了。为什么投诉就不来看看呢,为什么有条例却不执行呢?我们成天过着有窗不能开的日子。
网友,您好!3月13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合肥市政务区国际花都小区周边饭店污染情况。蜀山区回复如下:
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反映的是位于国际花都3期的2家餐馆噪声和油烟污染扰民。3月25日,蜀山区环保局、荷叶地街道组成联合执法队,对上述2家餐馆进行了检查,要求店主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3月30日,街道综合执法科到现场进行复查,2家餐馆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我是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农民。本地淮上区沫河口镇团结家园项目是经过省政府批准的项目吗?它的补偿标准合理吗?37户村民联名起诉政府该项目的补偿标准不合理能否得到法律的保护?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沫河口镇团结家园项目是市大建设(棚改)重点项目之一,项目于2010年开始谋划且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五河县2010年第十七批次建设用地置换的批复》(皖政地置〔号)文件批复。 团结家园项目于2013年委托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进行规划和单体方案设计工作,设计方案在2014年1月审核通过。原计划2015年春节后开工建设,建设周期约24个月。项目实施前,区政府在项目区内公布了《土地征收公告》和《征迁安置实施方案及完成时间》。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蚌埠市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蚌政〔2013〕38号)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同时制定了一些利民惠民奖励政策。项目的启动和拆迁政策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是仍有37户村民不满意补偿标准。目前,该37户村民已聘请北京中盾律师事务所提起行政诉讼,我们将继续跟踪情况的进展。
【网民留言】
张书记你好:我是涡阳县石弓镇西关行政村的村民,我向你反映我村村民惠XX在宅基地建房的问题。
农村的宅基地都是按栋划分的,每栋的宽度在18米左右,其中15米作为建房和院落,另外三米左右作为大家的公共通道,我村村民惠XX是我们这栋房子东边数第二户,而现在他却在第一户张XX留的3米左右的公共出路上建房,把我们剩下的9户人家堵在里面。我们没有了出路,多次找他交涉,他说和我们虽是一个行政村,但不是一个队,所以不通路。难道说镇与镇,县与县,省与省之间就不通路了吗?国家现在搞新农村建设,不就要求路路相通吗。
我们多次反映都没有结果,惠XX的房子依然在建,希望张书记能听听我们的呼声,给我们9户人家找条出路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涡阳县委认真办理。经涡阳县委调查:惠XX建房的地点为居民住宅区,是用自家宅基地与同村村民张XX调换所得,该土地为宅基地,并非道路。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你好,我是合肥市经开区芙蓉西路九溪江南小区的居民,自小区2007年建成到现在有8年时间了,至今小区的区划管理还很混乱,小区的房产主证和土地证是合肥市区,物业管理标准和水电气全部是合肥市区的,但社会管理确是肥西县桃花镇的,在合肥门户网上反映N次了,经开区和肥西县还是说这是2008年市政府开会协调的结果,经开区不接收,肥西县没办法,还是统一不了,给我们生活带来很多困扰,我们当时是按照合肥市区的房价买的房子,开发商当时也承诺是经开区的,现在8年了,问题还没解决好,希望书记百忙之中过问一下,给我们老百姓做主。谢谢!
网友,您好!3月11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经开区芙蓉西路九溪江南小区区划管理问题。肥西县、经开区回复如下:
目前,九溪江南小区所涉及后期社会事务,除户籍、教育和社会保障由经开区管理外,其它均属肥西县桃花镇管理。由于九溪江南小区距离桃花镇政府较远,给住户办理有关社会事务带来不便。肥西县将积极与经开区协调,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肥西县工作人员已将相关情况向您作了说明,您表示理解。
您如有其它疑问,可直接向桃花镇政府联系咨询(电话:)。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蚌埠怀远包集路圩村新农村建设从规划到现在已多年,但始终是慢的要死,今天建点明天建点,老百姓也不知道大方向。政府给那么多建设资金也没见办什么事。修几百米路,安装几个路灯?老宅子不住了也没听说要搬迁拆除,整个村子破败不堪,该腾挪的土地又不能腾出,新的村子又缓慢建设,明显浪费土地资源。对政府的规划不太了解,对政府的效率不敢恭维,对以后的生活很怀疑!希望政府提高办事效率,政务公开透明,为老百姓指明发展方向!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经调查,路圩村是2013年被省列入美好乡村示范村项目,两年来,共集中建房270余套,修建文化站300平方米,建标准化小学和幼儿园各一所,修通了道路,安装了路灯,建成了活动广场,实施了绿化,修建了公厕等。
该村的集中建房是通过招投标由中标公司统建和农户自建相结合方式的进行的,公共配套设施由镇政府利用美好乡村项目资金投资建设。关于网友反映的新农村建设有关问题,主要是指还有部分村庄未实施改造。针对未改造的村庄,镇政府正在谋划通过项目整合等方式进行拆迁、规划建房,目前由于项目和资金还未到,暂时还未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尽快实施。网友如需进一步了解或反映相关情况,可与怀远县鲍集镇联系,联系电话:9。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涡阳县义门镇东姬庙村至牌坊镇五里郭村的路可以说就算步行行走都费劲。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安排涡阳县委认真办理。
您反映的路段为乡道Y208,起点县道X022涡新路交叉武土楼向西经丁集至义门镇程楼(东姬庙)与县道X027交叉止,全程11.416公里。武土楼至丁集路段,以“村村通”和“革命老区”道路建设项目进行了改建,2012年和2013年牌坊镇又利用“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向西修建到赵庄西路口。目前,还有3.4公里未有贯通(其中义门镇所属路段2.8公里,牌坊镇所属路段0.6公里)。
目前,义门镇已决定筹集资金用石子、石灰进行修补,预计4月上旬修补完毕,暂时解决群众出行困难。对于牌坊镇境内的该道路,牌坊镇政府承诺年内利用村网工程予以修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界首市有部分工作人员在水利局、教育局、卫生局、电视台、文化局、疾控中心等多个事业单位工作,每天和其他工作人员一样认真工作、按时点名,可却因为政府以前的问题,把这部分人员称之为增人不增资人员,每月工资不能正常发放。以前的时候因为物价问题还能勉强生活,可现在的物价上涨,工资确一分都没有调整过。一次联席会议中,市政府让每个人员的工作单位给予补贴,但是单位说没钱,不能发放。现在我们连事业单位用工合同也已经签了,可还是不能按照合同发放,这难道不是违反法律法规的么,岂不是同工不同酬吗?国家现行政策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比我们每个月拿到手里的高,每个月我们只能拿到几百块钱,应该享有的待遇也没有得到过。我们这些人员再也无法正常生活了,养老金、住房公积金这些牵涉到我们以后生活的基础也保障不了了,我们也是界首市的工作人员啊,也不想再这样带着后顾之忧工作。希望市政府不要再推给单位了,能不能真正给我们这些基层工作的工作人员一些保障,切实解决我们的具体问题。
网友您好,您3月9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界首市增人不增资事业单位人员生活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界首市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1993年,中编办和省编委分别以〔1992〕12号和〔1993〕1号文件规定:为加强对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管理,抑制人员超编膨胀过快现象,控制财供人员无序增长,对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和满编单位,根据在册人数,从日起,核定工资总额和公用经费,实行经费总额包干,增人不增资等办法,创造条件向差额预算或自收自支单位过渡,进而向企业单位过渡;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界首市结合实际,经编委会议充分讨论研究后,出台了《关于贯彻执行省编委〔1993〕1号文件的通知》(界编〔1993〕9号文件)。
为规范人员调动和编制管理,界首市于日出台了《关于继续贯彻界编〔1993〕9号文件的通知》(界编〔1995〕41号),就人员编制管理问题提出四条补充意见:1、在机构改革前,继续严格控制市直机关、全额事业单位增加人员,凡非财政供养人员调入市直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增人不增资。2、编办要严把市直机关、全额事业单位进口关。3、外地和企业调入人员,只能进自收自支或差额补助事业单位,要求进入市直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的,财政不拨付工资。4、对财政包干单位和已按增人不增资进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凡调入者,财政仍不拨付工资。界编〔1993〕9号文件出台后,以“增人不增资”方式调动人员没有经过编委会议研究。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界首市本着“尊重历史、面向现实、实事求是、按政策办事”的原则,于日和6月11日分别召开了由各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并形成了会议纪要。按当时政策规定,企业职工非财政人员不允许调入机关、事业单位。为妥善解决遗留问题,该市财政仍每月按时发放人员工资。“增人不增资”人员工资应由财政负担部分按月兑现。部分用人单位解决单位应负担部分。下一步,该市将继续督促各用人单位及时做好兑现工作。
【网民留言】
我是涡阳县丹城镇一个农民,随着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日子刚刚有些好转。可是前不久,我的女儿生育孩子时,查出患有丙肝,雪上加霜的是,刚刚出生的孩子也患有丙肝。我们一家欲哭无泪。一年几十万的治疗费用我们怎么支付得起呀!好好的一个家难道就这么完了吗?后来我们找到当地政府,可是丹城镇政府说,不能再申报了,日期截止了。 尊敬的张书记,我们应该怎么办?请求帮助,救救我这个可怜的家吧!全家跪谢!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安排涡阳县委认真调查处理。
2011年11月,涡阳县丹城镇出现丙肝聚集性疫情,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日,涡阳县下发《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涡阳县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救治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涡政办〔2015〕2号),通知规定:“从日起,至日止,以丹城镇及其周边为主,因不洁注射而被感染的所有丙型核酸阳性患者(HCV-RNA )作为政府救助对象”。纳入政府救助对象的丙肝患者名单由丹城镇政府和县疾控中心提供,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根据所提供的名单发放免费就诊卡,救助对象凭借免费就诊卡在县人民医院免费治疗,县外住院医药费用给予全额报销。
根据涡阳县人民政府日常务会议纪要,自2011年丙肝爆发以来,丙肝潜伏期已过,自日止,凡非2011年疫情造成的丙肝患者不再纳入救治救助范围。您女儿及外孙所患的丙肝无法纳入救治救助范围。为解决您女儿家庭面临的困难,涡阳县民政局已联系乡镇按程序为您女儿及外孙申办农村低保。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 你好,我是安徽省肥东县马湖乡王沟行政村的一名已毕业的大学生党员,当我兴致勃勃听到我村要建设新农村建设时,我很开心,可是当新农村建设接近尾声时,我回到家乡,看到以往的田地没有得到改善就要分地,低洼田地还是处在下大雨就可能会被淹没,田地一眼望去参差不齐,这样的改善是改善吗?我不知道政府财政补贴的费用在哪方面支出了?其次再看看房子问题?我也想问问为什么行政村领导和普通农民同样面积的旧房子的拆迁,在拿到新房子的费用和普通农民的费用相比会相差那么大?难道行政村领导旧房子的补助高?还有就是关于有的村民在关于两套房子费用加不加的问题上?难道是行政村领导他有权利说你家的加价他家的不加价吗?还有行政村领导在给村民抓阄远房子的问题上难道行政村领导他们每个人都能选到在主路位置的两边吗?这些问题不是明显说明他们有特权吗?这是一种不公平的现象。我希望有关领导可以调查一下同样面积旧房子拆迁村领导及其亲戚在购新房的费用与普通村民补助问题上的差异?这些问题充分反应出行政村领导在拿政府补贴的钱不为人民办实事,更有可能贪污 关于行政村书记及两委的认命问题?我是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在自己的行政村,当第一次看到自己行政村领导的选举我被当时的选举情景震惊了,一份候选人上书记就一人名字,两委委员也是各自一人,这就是行政村领导的选举吗?不需要选举的,结果也很明显!更可气的是乡里领导在那监督?我不知道这是在监督吗?这些都是逢场作戏罢了?然后来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和党员一人发点钱,我当时拿到这钱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这些都玷污了我们新青年党员的思想,当我看到选举村领导的文件是学历不低于高中?可是事实又能怎么样呢?选上的村领导希望相关部门也可以去调查下他们的学历是否属实? 张书记,我这次投诉这些问题希望您能关注,这些都是农民的切身利益和村领导选举问题的现实!希望相关部门能调查这些事!
网友,您好!2月18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肥东县马湖乡王沟村土地整理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肥东县回复如下:
1.反映土地整理田块存在质量问题情况。经查,马湖乡王沟村土地整理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是通过县招投标中心招标确定的,每个村民组聘请1名村民组长代表群众进行监理,已于去年上半年完成施工并全部交付给各村民组。目前,除1个村民组外,其他村民组均已分田到户。
2.反映政府补贴费用支出情况。王沟村新农村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采取报账制,统一在县财政支付平台实行打卡发放。项目实施结束后,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张榜公布。马湖乡还不定期对相关收支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反映村干部同样面积旧房拆迁补偿款与普通村民不一样情况。根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对旧房根据不同建筑结构按不同标准补偿。旧房的补偿标准和面积均统一由马湖乡国土所丈量和计算,村干部与普通村民旧房补偿标准不存在不一样情况。
4.反映拿房加价由村领导决定情况。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对在本村无房的村民,拿房时需按房屋面积增加少量费用。
5.反映村领导选房均在主路两边位置情况。该村东西向主街(主路)两边修建的新房大门朝向分为朝南、朝北,其中朝北房子,村民不愿安置。在解决朝北房子分配时,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采取搭配安置方式,对符合安置条件的村民,接受安置1套朝北房子的便可选择1套朝南房子,并以公告形式告知村民。从安置结果看,该村5名村干部中有2名村干部安置的房子朝北。
6.反映村干部换届选举情况。该村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该村党支部选举过程和结果符合规定,并留存原始的换届材料供查阅。
7.反映开会发钱及村干部学历情况。该村在选举大会后发放的是参会人员每人30元的误工补贴。在换届选举方案中,对村干部学历要求是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但并非强制要求。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们是亳州一中南校的2010年第一批教师,是建校鼻祖,为学校的建设贡献最大。当初建校时,学校校园满是泥泞,教学与教学楼建设同步进行。可就我们没有编制,后来的教师都有编制,真应了“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完全不记得“吃水不忘挖井人”。请问:实行人事代理的我们,退休了如何保障养老?学校没有缴纳养老保险,我们该如何?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安排市人社局认真调查处理。
2010年经市政府批准,亳州一中用人事代理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教师,经过考试、考核正式录取78名。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各项待遇与在职在编教师待遇相同,其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 目前亳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实施,待实施后,你们将同亳州一中在职在编教师同步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一河之隔,天壤之别。安徽长丰县岗集镇黄埔村非法征地事件,经新闻报纸一报道。岗集镇政府成立多部门联合调查组,长丰县国土资源局下属的土地监察大队也赶到现场,对黄浦村卖地一事展开全面调查。
黄埔村委会领导班,问责的问责,处理的处理。为何新元村非法征地不当回事。村长和书记没有责任感,认为村委会征地跟自己关系不大。镇政府还是镇政府,只是领导换领导。镇领导给村委会施加压力不够。
2006年,新元村干部假借三土路道路用地,以村委会名义一次性征收27亩良田。2008年长丰县给征地农民最低养老保障。开始找新元村村委会理论06年一次性征收27亩良田的合法性。发现27亩良田被一位王梅的同志占用。岗集镇政府督促村委会解决此事。一次次跑到县政府。法院 检察院和县信访办。县信访办说这事是经济纠纷。让我们去法院。我去法院问,法院让我们去找李成奇律师。我去检察院举报,检察院让我去法院。
县政府。法院 检察院和县信访办那些人,怎么都认为新元村一次性征收27亩良田是经济纠纷。希望能和村委会协商解决此事。我认为不是经济纠纷,是非法征地。 新元村村长和书记,答应解决。一直没有让人满意的方案。让我跟王梅签所谓 “土地流转合同“。每年给我流转费用。 我去镇政府,镇政府去告诉我:土地流转,都要报县级以上政府审批。
网友:您好!2月14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长丰县岗集镇新元村委会非法征地。长丰县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岗集镇已责令新元村委会解除与村民签订的协议,限期收回王某租用的27亩土地;要求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对同意土地流转的农户,由村委会组织土地流转,并报镇政府备案,对不同意流转的,将土地归还村民。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安徽省阜南县焦坡镇张店村酒坊组,不到60户的酒坊组,上报宅基地90多户,拆迁也不公开不透明。大部分在外地打工的人或许还不知道,村里许多人文化低,干部让签字就必须签字,签完字才告诉大家你的房子要被拆迁。这些做法其实就是欺骗村民。
网友您好,您3月27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阜南县焦陂镇张店村宅基地规划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阜南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阜南县焦陂镇张店村酒房村民组宅基地规划一事,是该自然庄村民按县政府农村宅基地统计规划会议精神要求,由该村民组组长王传国主持,选出村民代表8人,成立宅基地规划议事会,自发进行规划。该村民组有老宅基地190.35亩,大多在荒废中,现有房屋中老户59户,需分户建房30户。该村民组宅基地规划议事会研究决定,根据实际需要规划104户(其中预留15户备用)居民点,由村民自建,分期分批实施。新规划的104户居民点占地34.32亩,加上路沟也不超过80亩,可节约土地110亩。目前,该村民组正在逐户征求群众意见,并签字按印,未上报焦陂镇政府批准,不存在拆迁一事。网友反映情况与事实不符。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 我是安徽巢湖人,原嫁到丹阳,现已经离婚。想要把户口迁回来,去派出所咨询发现迁回来是不可能,除非有房产。难道我们这些外嫁女想把户口迁回娘家都不可以吗。
网友,您好!3月27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外嫁女户口不能回迁情况。巢湖市回复如下:
根据《合肥市公安局户口管理规范(暂行)》规定,除婚迁、毕业分配外,禁止以任何理由将户口迁往农村地区。因此,您户口不能迁回原籍。公安民警已通过电话向您进行了解释,您表示理解。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请直接向巢湖市公安局咨询(电话:)。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 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畅园新村,是个老旧小区,地下车库少。前几天,小区在63栋楼前新修了10多个停车位,这是好事,可以解决部分停车。可是停车位刚修好,就被人上锁,变成私人车位,这是公共资源,大家都有权利享受,为啥他们私人就能上锁呢。恳请书记大人为民做主,让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权益。谢谢!
网友,您好!3月27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亳州路畅园新村公共停车位被私自占用。庐阳区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辖区街道立即责成畅园新村小区物业公司尽快予以处理。物业公司按要求在小区内张贴了通知,督促住户尽快自行清理车位锁。4月3日,物业公司对未拆除的车位锁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已拆除完毕。 街道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告知上述情况,您对此表示满意。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宿松县孚玉镇规定母亲必须上环才给孩子上户口,孩子8个月了还没上户口,请问这项规定有没有法律依据?该怎么解决?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宿松县孚玉镇新生儿上户口的问题,宿松县委要求宿松县公安局和孚玉镇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2〕62 号)明确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户口不在一地的,为防止重复登记,申报登记时要进行网上核查,不再要求提供另一方未落户证明。出生登记结束后,派出所需在出生医学证明上加盖已入户章。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后办理。
宿松县公安局已安排人员前往孚玉镇进行调查,孚玉镇派出所是根据按照上述规定办理新生儿入户业务,同时将出生入户情况通报孚玉镇计生办。孚玉镇计生办没有规定要求育妇生完孩子必须上环后才能给新生儿上户口的问题,而是积极引导育龄妇女在生完孩子且近年内不再有生育意愿的情况下,及时选择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切实维护育妇的身心健康。
因您留言提供的信息不够详细,希望您能主动与孚玉镇联系(电话:7838711),孚玉镇计生办和孚玉镇派出所将共同落实好您子女的入户问题。
【网民留言】
1、太湖中学周六补课一直没有停止过。2、学校在欠债几千万的情况下还撤除老办公楼,违规建新的豪华办公楼。3、学校违规给学生统一订购报纸和资料、试卷。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太湖中学周末补课及办公楼建设等问题,太湖县委已安排太湖县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本学期第三周,太湖中学开展活动开展停课一天,为此该校于3月28日(星期六)补课一天,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其余时间均未发现有补课的问题。 2011年,该校原办公大楼经鉴定为D类危房,必须停止使用限期拆除。经省、市、县相关部门批准,新的综合大楼于2013年立项,批准使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普通高中改造计划中央专项资金进行建设。新的综合大楼容纳行政办公、数字实验室、校园安全监控、图书档案管理等多种功能。
为适应高考的需要,学校每年都为学生统一订购相关资料及试卷,相关折扣款已全部纳入学校财务大账。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巢湖市第一中学强制所有的学生周末在校上课和考试,省教育厅不是不准周末上课吗?我们真的好累,请您关注一下,好吗?
网友,您好!3月26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巢湖一中利用周末补课。巢湖市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巢湖市教育局已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约谈了学校负责人,督促该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规范毕业班学生双休日在校开展的研究型学习活动;对高一、高二年级住宿生以及父母外出务工的留守生等,遵循“不提倡、不要求、不收费、不集中辅导”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学习场所,加强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
如您发现有关违反教学规定方面问题,请直接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巢湖市教育局将及时进行查处。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淮南市山南新区建设的很美,可淮河大道两侧各小区门口的非机动车道成断肠路,高高的路崖阴断电动车、自行车行驶,无耐只能走机动车道。请淮南市有关部门统筹一下,把非机动车道修通,让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各行其道,既增加安全又提升形象。
网友您好!经向市建委调查了解,淮河大道主车道及非机动车道的修建,施工单位均严格按照道路规划设计进行施工。针对您在留言中提出的建议,市城建委将在下一步城市道路建设中,高度重视并吸纳,更好地为城市建设服务。
【网民留言】
本人经过几年的努力通过自学考试拿到安徽大学法律专业的本科学历。现参加合肥事业单位考试,居然以法律专业不属于法学类为由,报名审核不通过!请问我们法律属于什么类,请问自考设立的目的何在,考自考的意义何在!
网友,您好!3月26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本人未能通过合肥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核。市人社局回复如下:
本次市直有关单位招聘,是统一参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进行资格审核的。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巢湖市朝阳门是巢湖市中心位置,里面有菜市场,小吃、摆摊十分乱。影响巢湖总体形象。建议将该区域进行整治。
网友,您好!3月26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巢湖市朝阳门市场摊点摆放混乱。巢湖市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朝阳门区域暂无拆迁计划。巢湖市商务局将加大对该市场内部摊点的整治力度,安排专人进行卫生保洁,并督促摊主规范商品摆放,不得占道经营;巢湖市城管局将加大对该市场周边道路的巡查力度,对擅自占用人行道的摊点,一经发现,予以取缔。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太湖县山区美好乡村建设资金在使用上没有突出重点:1.项目实施一般在公路沿线的村庄,其实不在公路沿线的村庄问题更多,更需要“美好”;2.公路沿线旁边就是山林,山上有树有花,可是又在公路旁边花大量资金用瓷砖做花池,栽树种花,是不是浪费?3.有些文化广场利用率不高,里面游乐健身器材人为损坏无人管;4.有些美好乡村村庄周围的生活垃圾遍地,基本无人清理。建议美好乡村建设,应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环境污染整治上,垃圾都得不到及时清理,又何谈美好?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建议太湖县山区美好乡村建设等问题,太湖县委要求太湖县美好办认真调研、合理吸纳。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太湖县美好办审核中心村、自然村建设时,已明确要求不宜沿主要公路实施,不建设“一”字型美好乡村。注重保护农村应有的自然风貌和生态环境,尽量就地取材,不提倡花钱购买花草树木等。鼓励农户因地制宜发展自家小菜园、小果园等,实现村前屋后庭院美化。逐步完善文化、体育等活动场所建设,提升农村生活品质。从实际效果看,美好乡村文化广场深受老百姓欢迎,群众自发发展广场舞、戏曲表演、球类活动等。目前,太湖县农村清洁工程已全覆盖,实行农村垃圾清运。建有垃圾屋(池)、配备垃圾桶,并聘请清洁工对生产生活垃圾进行日产日清。另外,太湖县美好办已着手谋划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已建中心村、自然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网民留言】
敬爱的张书记你好!最近看了两会报道挺感动,回想过年回家听到一些教师的谈论感慨挺大。邻居是个老师,也是我的小学老师,工作二十多年了才两千多块钱,要供两个孩子上大学真不容易,仅有的绩效也被领导巧设名目扣取一部分,真是敢怒不敢言啊!已经在老家见不到学历高的年轻人当老师了,当老师会让人看不起没本事没出息,这些老教师退休后还会有人坚守下去吗?以后我们的孩子的教育该怎么办!
网友您好,您3月26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太和县农村教师待遇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太和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太和县严格执行教师工资政策,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目前,在职教师发放工资的项目有:正常月工资、绩效工资、全年加发第十三个月基本工资。另外农村艰苦学校教师津贴按学校所处位置的偏僻程度分为两个标准(每月70元和100元)随工资按月发放,按政策规定老师应该享受的住房公积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类都按月为老师缴付。
按照现行工资发放标准,以小学高级教师中的中档工资为例,工作20多年教师的月工资在2900元左右(不含绩效工资),按相关政策扣除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等后,打卡发放工资在2300元左右。各学校绩效工资由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量化考核细则,并上报教育局备案,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待当年人社局年度考核结束后在次年的4-5月份进行发放。
如网友有质疑,请与太和县教育局人事科张桂良联系()。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请问安徽特岗教师报考能否放宽政策,让我们这些自考和成考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生也能参加,请张书记体恤我们,我们也很不容易,虽然第一学历是专科,但是我们为了能拿到本科也是辛辛苦苦学习,我们也很想进入特岗行列,我我省教育事业做点微薄贡献。
网友您好!你通过人民网给张宝顺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省从2009年开始实施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对于特岗教师招聘对象,国家文件明确规定: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限报考小学岗位)。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我省是按照国家文件规定的招聘对象来进行特岗教师招聘,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积极向教育部反映,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网民留言】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城关镇安居小区内很多居民私搭乱建,现在都没有一点小区的样子了,我们的财产安全严重受损,绿化也被破坏了,孩子都没有地方玩了,太可气了,物业也不问!我们该怎么办?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蒙城县委认真调查处理。
经查,蒙城县安居小区2008年10月建成,日小区物业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暂停了对该小区的物业服务。3月下旬开始,小区一楼住户出现私搭乱建、破坏绿地问题,截至目前共有23户。 对此,蒙城县城管局牵头联合成立调查组,现场向违法业主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将破坏的小区环境恢复原貌。若违法业主不能按期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蒙城县将依法按程序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下一步,蒙城县将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摸排,按照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城区小区综合改造计划,逐步改善城区小区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网民留言】
芜湖镜湖区方村工业集中区企业偷偷排放废气!这里大大小小企业几十家,原来是芜湖县管理,现在区划调整到芜湖市镜湖区了,至于环保我们不懂,要环保来查吧?经常从天龙塑业、中正机电设备制造、芜湖莱克特种助剂公司、神峰喷塑公司、芜湖海龙轮胎翻修、芜湖宏基塑胶门口过,不知道可有他们的污染!
网友:你好!你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留言,反映镜湖区方村工业园部分企业存在污染。市委负责同志要求市环保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你的留言后,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派出专人对你留言中提到的企业进行检查:
1、天龙塑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年改性聚酯树脂项目于2006年10月编制环评,同年11月24日,芜湖县环保局以环管〔2006〕58号文对该项目环评予以批复;日,芜湖市环保局以环函〔号文同意该项目进行试生产;日,芜湖市环保局以环验〔2008〕50号文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场检查时企业化学原料废桶露天堆放,事故池中有积水。企业实有4个熔合釜,超出环评中所要求的两个熔合釜。
2、芜湖中正机电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电机组装工作,企业有一台喷塑机和烘干机,未履行相关环保手续。
3、芜湖莱克特种助剂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绝缘器助剂等特种助剂生产。日芜湖市环境保护局以环监管〔号《关于芜湖莱克特种助剂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特种绝缘漆及其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予以批复,2007年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以环监验字〔2007〕第011号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4、芜湖市神峰喷塑有限公司原有项目年产钢椅3000套、汤锅4万只项目已停产,现有项目主要为玻璃表面腐蚀处理,未履行相关环保手续,废水直接外排。
5、芜湖市海龙轮胎翻修厂已停产,厂房分别转租给骏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和百旺钢制家具有限公司。骏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刹车泵等配件制造、加工,百旺钢制家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文件柜等办公家具生产,两企业均未履行相关环保手续。
6、芜湖宏基塑胶已停产,厂房租赁给芜湖东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销售汽车制动泵。现有一台熔炼炉,2台抛丸机和一条机械加工线。企业未履行相关环保手续。 针对上述情况,市环境监察支队已责令存在环保问题的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进行整改,环保执法人员将持续进行跟踪督查。
感谢你对市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同时欢迎你对此事予以关注。如有情况,可与市环保局联系(电话:12369)。
【网民留言】
望疃镇是利辛县的东大门,人口众多,现在县城公交规划实施给人民带来了,很多的方便,很多乡镇也通了公交,为何不借此机会,把现在通到中疃的公交车,在延伸到望疃呀,可以给当地的百姓出行带来很多方便,也可以,给县城的消费,带来活力。
不能因为,个别车主在此问题上的不满意,而让几万人的,乡镇通不了公交车?希望当地领导拿出可行性方案,早日让望疃也有公交车!!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利辛县委认真调查处理。
经利辛县委调查:望疃镇距利辛县城18公里,目前有城乡客运班线车辆24台,均属个人挂靠公司经营。2014年,利辛县新兴公交公司曾尝试采取有偿收购农班车车辆的形式开通公交线路,因部分农班车主出让车辆要价太高而终止。 根据《利辛县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规划》拟定方案,望疃镇开通公交的时间属中远期(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我是蚌埠市怀远县包集镇藕塘村村民,我们村土地严重分配不公,有的家庭2口人却有十五六亩田,而我们家只有2亩地,老婆、女儿、儿子、儿媳、孙子都没有地,老婆嫁到我家二十多年也没有地,我们想种田却无田可种,农民没地还是农民吗?他们土地多的家庭都出租给别人种,而且每年每亩财政补贴他们也可以拿不少,而我们什么都没有,不是说土地是村民集体所有吗?村里应该设机动土地,添人添地,人出嫁、死亡就应该把土地收上机动土地储备,求张书记为我们社会最底层代言,谢谢。同时谢谢人民网。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和调整承包地。怀远县农村土地1995年二轮承包到户,随着时间推移,确实部分农户和网友问题一样,由于家庭人口增加,存在着人多地少的问题,但网友反映在二轮承包期内农村土地重新划分问题,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建议网友通过依法流转农村土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网友如需进一步了解或反映相关情况,可与怀远县农委联系,联系电话:0。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大人,我是巢湖银屏镇张碾村一位80后村民,我有话对您说。我很荣幸生活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然而看看家乡这些年的变化,真的惨不忍睹,曾经草青水绿空气清新的农村生活已不复存在。自从政府招商引资在我们这建了海昌水泥厂码头后,老百姓没一天安生日子,每天夜里码头吊机运做的喇叭声,让人无法入眠,加上白天的粉尘污染,可谓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晚上还得听噪音。这样的企业只顾自己利益,而不顾老百姓的死活,让生活在周围的群众情何以堪? 招来企业富了谁?老百姓日子是越来越难过,当官的却是越过越红火,十几年前就开始修村村通道路,而我们这边到现在还是泥巴路,竟然还挨家挨户收几百元修路钱,请问路在何方???难道我们的政府真的这么穷了吗,连修路都要靠老百姓集资?回到了解放前?是该您下来好好管管了,替百姓们向您表示感谢!
网友,您好!3月24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巢湖市海昌水泥厂码头噪声污染等情况。巢湖市回复如下:
关于码头噪声、粉尘污染情况。经巢湖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监察,该码头各项除尘设施均正常使用,未发现明显粉尘现象,但安全警报器在开启时有些噪声。巢湖市环保局将督促该公司降低安全警报器音量,并确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
关于集资修路情况。为改善村民出行条件,箕山村委会计划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将下辖的张碾、曾盆两村民组现有的砂石路改造为水泥路。建设资金主要通过财政奖补等方式筹集,村民仅按自愿的原则筹资。目前,该项目正在招标中。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是合肥市霍山路15号蚕桑研究所宿舍居民。我小区是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2栋101室和202室业主分别把房子出租给从事餐饮的租客。101室租客在室内和院内加工大排档和油炸烧烤并非法养狗严重扰民。202在室内客厅制作快餐,使用工业灶具。每天楼道内外油烟滚滚,脏水乱倒,怪味刺鼻,严重影响合法业主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小区内很多业主也多次找101和202业主和租客反应和协商,始终都没解决,甚至101租客还要和人动粗。101和202租客的行为严重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101室和202室都是属于民用住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中也明确禁止将住宅改变经营性生产性用房。安徽省在日颁布的《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三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生产油烟、异味、废弃的饮食服务项目”。101和202房主和租客已属于严重违法。我从日开始多次投诉至今没解决。中国是法制社会目前国家正在全面推行依法治国,我恳请辖区政府按照相关法律取缔这些违法行为,为居民创造个良好、健康和安全的环境。
网友,您好!3月27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霍山路蚕桑研究所宿舍区有住户将住宅出租经营餐饮。蜀山区回复如下:
辖区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对您反映的101、202室进行了现场检查,两户均不在该房内从事经营活动,现场也未发现楼道内外油烟污染等情况。执法人员要求101室租住户不得在院内炸龙虾,必须在室内厨房间操作,完善宠物犬领养手续并加强管理;202室租住户在蒸米饭时,不得有造成环境污染的其他行为。
下一步,辖区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将会同环保部门不定期上门检查,如发现有违规扰民行为发生,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如您发现两户有扰民情况发生,请直接向辖区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举报(电话:),执法人员将会尽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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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我是2013年大学毕业。之前就职于安徽金马房地产有限公司(肥东县世宏城市广场。包公大道与临泉东路交口向东400米)。反映以下情况:1、我是2014年6月入职,约定实习期3个月2000元工资,转正后3000元。但实习期后公司因工地停工拒绝转正(本人已提交转正申请,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均已签字同意)2、公司拒绝与我签订法定劳动合同(我已在公司内工作,为事实劳动)拒绝提供五险一金,使其本人没有最基本的劳动保障。3公司至今仍拖欠月劳动工资。(有指纹打卡为证)4、2015年2月公司以工地停工为由将其停职离岗。现请政府为其做主,讨个说法。谢谢。
网友,您好!3月24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安徽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等情况。肥东县回复如下:
肥东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并向您解释说明了相关情况。您可向县劳动人事部门书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蒙城县三义镇往南,往西在承包地里,麦地里建房比较严重,没有人过问,现在是镇政府收钱、土管所吃饭,就能在承包地里建房。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蒙城县委认真调查处理。
经调查:蒙城县三义镇向南X034县道及向西义河路沿线,共有4户村民违法建房。对此,三义镇已分别下达了《停工通知书》,并有针对性地作出了如下处理:
梁桥村村民刘X田准备在X034县道沿线废弃地建房,该处不符合村庄布点规划,目前已停止建设并按要求将地基填平恢复原状。曹庙村“快乐宝贝”幼儿园在园内浇筑地基3间扩建校舍,考虑到该园系为扩大办学规模、满足附近幼儿就学需求,三义镇正督促幼儿园业主完善扩建手续依法建设。曹庙村村民杜X武在杜桥砂石场内浇筑4间地基准备建房,符合村庄布点规划,三义镇正督促杜X武完善建房手续。曹庙村村民杜X凤打算在曹庙村杜桥自然庄东建房3间,被制止时还未进场施工。目前4处违法建设行为均处于停工状态。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蒙城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农村村民建房,可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依程序向村委提出建房申请,经所在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同意、乡镇审批通过、公示无异议等程序后,在审批宅基地范围内建房。
通过建房审批后,拆旧建新在原宅基地建设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在村庄布点规划范围内建房,需按标准足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调查中未发现网友所反映的镇政府收费、土管所吃饭就能建房的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我是一个在外地工作的蚌埠人,每次回家(春节期间最甚)在蚌埠市老火车站及汽车站门口及附近区域总会遇到一群开着“出租车”模样的“师傅”拉客,蛮横强拉,有时甚至恶言辱骂旅客,这群人驾驶的车子不打表计费(经常漫天要价,尤其对外地人宰客现象严重)。我作为一个本地人都搞不清楚我们蚌埠到底有没有正规的出租车(因为火车站、汽车站不打表的“出租车”太多)。有去过我们蚌埠的朋友和同学和我说:“你们蚌埠真乱,车站门口的出租车师傅都像流氓一样”,虽然说的难听,但我觉得这基本属实。这种现象之所以这么猖獗,相关监管部门肯定涉及腐败寻租,轻一点说也是渎职失职。这种事情不要搞什么形式化的整风专项治理,制定一些长效的治理机制(首先打掉保护伞(背后的利益输送机制),设立专职治理部门,开通24小时便民举报电话,已经查实对违法违规营运车辆进行严厉查处并追究挂靠公司的连带责任等)才是根本之道。希望张书记拨冗关注,为一方百姓办理好此项实事,还我们珠城一个美好形象。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一、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明确规定,驾驶员一旦询问乘客目的后不愿前往,发生涉嫌拒载以及不打表计费等不规范经营行为时,乘客可以记下涉嫌拒载和不打表计费的出租汽车车牌并拨打96333运政热线进行投诉,一经查实,交通运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罚款、停运、记分甚至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处理。自去年以来,交通运管部门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地区共查处黑车非法营运近60起,出租车场外揽客89起,处理举报投诉拒载47起,不使用计价器68起,对各类出租车驾驶员不文明经营行为计分150起。
二、对出租车在火车站出站口高声喊客和蛮横强拉旅客的问题,公安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按照扰乱车站公共场所秩序进行处罚。乘客如遇有“黄牛”或出租车驾驶员喊客拉客、强拉硬拽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侵犯人身权利甚至流氓滋事等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
三、针对网友所反映出租汽车服务规范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专门研究制定火车站出租车通道运营秩序管理办法,实行通道内出租车即停即走,同时安装高清探头(带语音),采用科技化手段来加强监管。对出租车营运秩序实行全时段电子监管,对拒载、不打计价器等违反出租汽车服务规范的行为,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理;对乱停乱放、违章停车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交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同时重点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及其周边区域“黑车”非法营运进行现场管理和查处。
【网民留言】
阜阳界首市大桥北路胜利街那条路让附近的居民出入很不方便,特别阴天下雨,泥泞不堪,附近的居民都说,所说居住在市区,可是出行还不如农村的土路方便,望有关部门解决民生问题。
网友您好,您3月20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界首市大桥北路胜利西路建设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界首市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界首市高度重视胜利西路道路建设工作,从2009年以来每年都列入该市道路工程建设计划,市住建委已于2009年7月完成胜利西路地形图测绘、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设计道路总长860米,红线宽度25米,设计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等,但由于道路红线内部分居民违规搭建,阻挠拆迁,致使该工程无法实施。
2014年7月,界首市启动胜利西路建设拆迁工作,成立胜利西路建设指挥部,并结合实际制定拆迁建设实施方案,对被拆迁户进行调查摸底,对67户被拆迁户完成丈量评估。但由于一些被拆迁户要求条件过高,不配合拆迁,导致拆迁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对此,该市将深入细致地做好被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并组织发动群众代表积极参与并帮助做被拆迁户的工作,力争在2015年10月份前完成拆迁工作。待拆迁工作完成后,将立即启动胜利西路施工招标及建设工作。
【网民留言】
现在农村低保发放相当混乱。告诉我现在农村的发放是以什么标准?谁说的算?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网上“关于三农问题的询问”的留言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立刻安排相关处室办理。现就您所提出的问题反馈如下:
低保政策是一项普惠政策。每一个家庭当其人均收入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都有权得到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提供的现金和实物救助。 申请低保必须按照户主主动申请、乡镇审核(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县级审批等环节、程序来进行办理,并严禁不经调查核实和民主评议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低保范围。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安徽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联系。联系人:张锐 联系电话:3。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自2009年,芜湖市铁山巷20号居民区发生山体滑坡事件以来,铁山巷的群众就一直盼望铁山巷早点纳入到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并且政府也顺应民意,于2010年正式将铁山巷纳入到政府棚户区改造计划中。
但时至今日,铁山巷的改造计划屡做调整,2014年初被定为当年的棚户区改造计划,2014年9月变更为列入到棚户区改造计划,2015年2月变更为不在区棚户区征收改造计划之内。
当前,全市的征收工作在继续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中央对于棚户区改造支持的力度也很大,所以应不存在资金的问题,铁山巷要求拆迁的呼声一直很高,在市民心声或百度上一搜便知,也不存在突出的拆迁认同感的问题。 我们这里的居民真的很盼望能早日被拆迁,这个盼望是年复一年的,可是又年复一年的让人失望。
我们也不为难政府,但我们的居住环境实在很恶劣,并且大部分房屋的质量也堪忧,故恳请政府能把当前群众反应迫切的、有过安全事件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地块先行拆迁以造福于民。 谢谢。
网友:你好!你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留言,反映铁山巷拆迁问题。市委负责同志要求镜湖区委、市住建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铁山巷原计划纳入中山北路及安师大凤凰山周边区域整体改造规划,由安师大负责提供安师大西大门以东区域的改造红线范围及功能定位。因安师大对改造红线范围及功能定位做了几次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尚未通过评审,该区域暂未纳入2015年棚户区改造计划。
下一步,市相关部门将协调安师大尽快完善该地块的规划方案,同时如你有关于进一步做好该地块棚改工作好的建议,可与市住建委联系(电话:)。
【网民留言】
涡阳县义门镇东姬庙村至牌坊镇丁集那段路我们老百姓反应好多次到现在没有动静,只好请书记您过问一下何时给我们修,20多年从来没有修过,盼书记过问一下,盼!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安排涡阳县委认真办理。 您反映的路段为乡道Y208,起点县道X022涡新路交叉武土楼向西经丁集至义门镇程楼(东姬庙)与县道X027交叉止,全程11.416公里。武土楼至丁集路段,以“村村通”和“革命老区”道路建设项目进行了改建,2012年和2013年牌坊镇又利用“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向西修建到赵庄西路口。目前,还有3.4公里未有贯通(其中义门镇所属路段2.8公里,牌坊镇所属路段0.6公里)。
目前,义门镇已决定筹集资金用石子、石灰进行修补,预计4月上旬修补完毕,暂时解决群众出行困难。对于牌坊镇境内的该道路,牌坊镇政府承诺年内利用村网工程予以修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我是来自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的一个农民,家中老母和哥哥都是残疾五保户,家里房屋已经开裂、倾斜,危机性命。想咨询领导我省农村危房改建补助金额,和申请条件,以及多久能审批下来?谢谢!
网友您好,您3月17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颍上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颍上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是民生工程,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低保户、五保户重建住房。补助标准:低保户每户1万元,五保户每户2万元。申请条件和程序:重点五保户、低保无房户、危房户,由本户或本人申请,镇村两级在改造前进行登记、入户拍照、建档,报县住建局审批。在审批建房期间,镇村不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待建设竣工后,由乡镇政府统一报县财政局、住建局审批,打卡发放补助资金。
如网友家符合相关条件,请到所在乡镇民政所提出申请,乡镇核实后,将根据县住建局分配项目资金情况,争取给予解决。
【网民留言】
本人郭祥林今年43岁,与一贵州妇女结婚8年,生育1男孩,现已到上学年龄了。本人是初婚家庭条件差。13年拆瓦房也没拿到危房改造款现孩子已上学光学费就1000元,这样计算下去的话书也读不起了。望相关领导重视一下,谢谢。
网友,您好! 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太湖县晋熙镇天台村郭屋组危改资金发放等问题,太湖县委要求太湖县委督查室前往晋熙镇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家的孩子在太湖县晋熙镇天台联小学前班就读,中午在校就餐及休息,一学期中餐费及保育费共收取900元整。根据安庆市有关学前教育收费的规定,财政供给学校学前教育保育费不高于700元,中午就餐费按实收取。该校收费是符合规定的,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太湖县物价局联系咨询,电话:。
关于您家申请危房改造的问题。经核实,您家于2013年4月份申请危房改造,按政策规定,五保户、低保户优先享受危房改造项目,再加上受危房改造指标的限制,2013年危房改造评选时,您家未列入其中。针对您家存在的实际困难,希望您家与镇、村两级联系,将通过不同途径给予帮扶。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我女儿尹睿今年19岁,二级听力残疾。去年参加省六残运动会T60组女子中长跑800米,1500米两块金牌。是中长跑比赛的好苗子。家人对她有很高的期望,不知何种原因,这次没被选上,代表安徽省残疾运动员出征今年。在四川举行全国第九届残疾运动会,她本人和亲人都感到非常失望,希望张书记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
网友,您好!我会工作人员于4月8日上午通过电话与您沟通,对我省参加全国九残会项目及运动员的报名情况进行了说明,对您女儿没有报名进行了解释,取得了您的理解和认可。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残联发[2014]20号)第四条第五点(运动员资格)规定:田径、游泳项目参赛运动员(香港、澳门除外)应在2010年后至少参加一次全国赛事并具有分级和参赛资格。您的女儿仅在2014年10月代表安庆市参加安徽省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在日全国九残会第一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没有参加过全国比赛,根据这条规定,您的女儿不符合全国九残会报名条件。另外,我省女子T60组中长跑800米、1500米的最好成绩进入不了全国前八名,受报名人数和经费的限制,我省没有报名参加这两个项目。
【网民留言】
蒙城县庄子小区广电家属楼的一些住户,楼前楼后的绿化和草坪被破坏了,尤其在其楼后本来好端端的草地和草坪有的铺上了砖头,倒上了砂石,打上了水泥地,更加猖狂的是个别住户公然用水泥搅拌车拉来混凝土将草坪地覆盖打上水泥地供自己使用,居民多次反映至今未有任何部门和单位过问,且愈演愈烈,恳请书记给予过问,制止毁绿行为,修复绿地,还居民绿色。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蒙城县委认真调查处理。 经蒙城县委调查:
蒙城县庄子小区约有住户1980户,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目前存在设施设备落后、功能配套不全等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近几年私家车越来越多,停车位不足问题日益凸显;个别居民将绿地作为停车点的情况时有发生。
针对您反映庄子小区院内广电家属楼居民近期将绿地用混凝土硬化的情况,蒙城县城管执法局已组织工作人员将该楼北侧水泥地进行了拆除;并督促物业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下一步,蒙城县将组织人员对辖区老旧小区存在问题进行摸排,按照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计划,逐步改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我向您反映一个问题,阜阳市柳青花园小区大门口,原来很干净,秩序很好,平安保险租住后,机动车、电瓶车车辆随意乱停,存在安全隐患,其租住的楼下就是大量闲置的车库。搭建不少简易建筑卖东西,垃圾遍地,无人过问,违背三线三边整治,于一个城市的发展和文明程度极不相称,恳请您百忙之中过问,还我们一个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网友您好,您3月11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阜阳柳青花园门前乱搭乱建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颍州区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颍州区城管局立即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人员下达拆除通知。3月19日,区城管部门对仍未按照要求拆除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4月14日,城管执法人员再次对之前建设人承诺尽快移除、但迟迟未行动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并要求建设人尽快搬走违章建筑内的物品,将违章建筑清理干净。下一步,颍州区城管局将对该区域进行巡查,确保整治不反弹。如网友发现治理成果反弹后,请与区城管局清河中队联系(1)。
【网民留言】
我是利辛县博奥华庭小区的业主,2008年博奥华庭小区购买的房子,交房已有近4年多了,整个小区到现在房产证没有办理,业主多次反映,至今没有解决,不知道还能等待多久,现将问题反映给省长,恳请帮助过问一下。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利辛县委认真调查处理。
博奥华庭小区由安徽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小区南部15幢楼为商品房,北部30幢楼为保障性用房。该小区2008年开发建设,2010年陆续交付使用。由于小区内道路、排水工程不完善等原因,一直未能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利辛县住建委、房产局等单位多次督促开发公司进行整改。目前该小区51#、59#、60#楼已整改完毕,开发公司在日向利辛县房产局提供了验收的相关手续,并申请办理该三栋楼的初始登记产权证。利辛县房产局将在3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初始登记后,业主可持安徽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产权证明、完税发票、转移登记申请表、身份证等材料到利辛县政务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利辛县政府已责令住建委、房产局等单位继续督促开发商对小区其他栋房屋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完善施工验收资料,尽快申请办理其它单体楼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争取早日为小区其他栋房屋业主办理房产证。目前,开发公司书面承诺,2015年4月底整改完毕,预计可在2015年5月份申办房屋初始登记,利辛县房产局将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今去信向您反映利辛县棚户区改造的有关问题,麻烦您能在百忙之中,来过问一下这个问题。
我是检察院的一个退休人员,我现居住的检察院家属院内,居住的房子是已有约四十年房龄的老旧平房,房屋低矮潮湿,破旧不堪,每逢阴雨,屋内就要放着盆盆罐罐的来接雨水。因建筑材料的更新,现在已经买不到过去老式的砖瓦,房屋想去维修都无法实现。去年喜闻我们住的区域,被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并且政府已安排人员进行登记,经向房管局的工作人员了解,我们所处的老法院区域,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同意拆迁。但是却迟迟等不来,政府正式实施拆迁。我们区域内的法院家属院,司法局家属院和民政局等六个家属院的40多名老同志,到信访局进行了信访,当时的政府安排立即实施。几个月过去了,却没有一点动静。不论是去找房管局还是找其他有关单位,都无法得到具体拆迁时间的信息。
自习李新政以来,十八大的春风正在改变着中国,棚户区改造已成为国家的重要的国策,然而,几年过去了,利辛县的棚户区改造,没有建设一砖一瓦,对于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这种不作为,请张书记能予以关注和过问。 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够住进新房子,安享幸福的退休生活,恳请利辛县政府给予我一个对老法院片区拆迁的准确时间,以便我们尽早安排好搬迁的准备。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安排利辛县委认真办理。根据利辛县2015年政府工作任务安排及棚户区改造计划,利辛县政府今年将启动老法院片区棚户区改造。为加快实施进度,房屋征收与规划编制同时进行,现正在起草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待方案征求被征收人意见,政府下发征收决定后,项目即可正式实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五河县顺河街区域拆迁户,在房子被拆5年后交房时,发现当年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安置房面积超过拆迁住房面积的单位面积购买价竟高于政府批文,而且同区域的拆迁户协议上的价格也不一样。安置小区内连起码的停车位置,人民防空设施都没有,不知道是如何验收通过的?拆迁户多次到县政府上访,得到的不是避而不见就是敷衍了事。请领导严查此事,为民做主。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1.关于“回迁房回购价高于政府批文”的问题。据调查,留言人牟长城是为其亲戚反映问题,该亲戚为CH20-2地块被征迁户,选择CH15地块(新苑小区)安置房以产权调换方式还原。该地块还原房屋超面积价格是根据当时房屋市场价格确定的。地块征迁时,“CH20-2地块超面积安置房楼层价格表”中明确告知被拆迁户超面积安置房的价格并张榜公示,被拆迁户没有提出异议,均自愿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因此,牟长城在留言中反映的“回迁房回购价高于政府批文”的问题不属实。
2.关于“安置小区内连起码的停车位置,人民防空设施都没有”的问题。根据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该小区须配置406个机动车位,小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中配置了412个机动车位,满足规划要求。因此,其在留言中反映的“安置小区内连起码的停车位置都没有”的问题不属实。
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按照规定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或者规定应建面积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但必须按照应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所需造价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就近易地修建。该小区采取易地修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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