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残疾人证管理系统精神二级有刑事吗

 上传我的文档
 下载
 收藏
该文档贡献者很忙,什么也没留下。
 下载此文档
正在努力加载中...
员工突发精神病怎么办
下载积分:0
内容提示:员工突发精神病怎么办
文档格式:DOCX|
浏览次数:431|
上传日期: 11:36:25|
文档星级: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员工突发精神病怎么办.DOCX
官方公共微信您(@)目前可用积分:1410215跟帖回复
共获得打赏:
凯迪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关注发现信息价值
[转帖]关于广州区伯嫖娼案剧情大逆转的深度反思
5902 次点击
22:58:08 发布在
&&&&原作者:&&&&3月26日,新浪微博认证为“广州草根明星 广州公车私用监督达人”的, 被处以行政拘留五天。获释后,区伯在自己的微博连续发帖喊冤,说自己虽然没守住男人的底线,但这次他被拘留,是因为他监督公车私用,得罪了粤湘两地政府和 公安,被长沙警方一个名为“陈检罗”的安保大队长设局构陷的。一时间,舆论一片哗然,质疑粤湘两地政府和长沙警方钓鱼执法、要求抓博“陈检罗”还区伯清白 的呼声不断。网上及, 声援区伯的声音也一浪高于一浪。我以前很少关注此人,但自区伯被拘留后,看到网上“群情汹涌”,一向自以为仗义执言的我,不知不觉也加入了声援区伯的行列,在自己的空间发说说,在新浪和腾讯发微博,质疑长沙警方“钓鱼执法”的合法性,还给区伯和他的律师团队支招,提醒他们该怎样起诉长沙警方。&&&&我的一个老 同事很冷静,在我的空间说说下留言,提醒我如果真是长沙警方设局构陷,作为经验丰富的办案机关,会不会那么笨,用自己警方人员的身份证开房,用在网上可查 的警方电话号码邀约区伯到长沙?随便找个阿猫阿狗,甚至不用身份证帮区伯开房即可,没必要留下那么明显的瑕疵和证据给区伯和他的代理律师。一言惊醒梦中 人,我开始比较理性地观察和思考区伯嫖娼案了。区伯的新浪微博不断更新,每天必发,大体内容相同,都是被政府和警方陷害,还很坚决地表示,不管受到什么威 胁,监督政府公车私用的决心和为自己洗冤的维权行动不会停止。有网友发了他在电视镜头前向公众认错的新闻视频连接,欧伯说,那是他在牢里不堪警方折磨,被 迫违心承认的,从而掀起另一波反党、反政府、反军的热潮。&&&&不过,善于炒作打同情牌的区伯太过得意忘形了,没过几天,又发了一条《你见过这样的拘留吗》的微 博,炫耀自己在牢里警方也不敢把他怎么样,每天早午晚饭都有汤喝有肉吃,其中鸡蛋更是多得吃不完,还有烟抽,自己抽不完,派给同牢的其他犯人,惹得隔壁牢 房的在押人员非常羡慕云云。&&&&这时候,我也开始在区伯帖下留言了,试图与他对话,问他为什么前后矛盾,开始说是不堪警方折磨被迫认错的,现在又说自己在牢里 享受了比关在秦城监狱里的高官更高级的待遇?这时区伯没办法自圆其说,开始恼羞成怒了,先是他自己直接和我对话,用极其下流、不堪入目的语言攻击我,还把 我和我的女性家人上下全辱了一遍,我说,区伯,可否有事说事,别人身攻击、更加别辱及家人?区伯不光没收敛,还派高度疑似他雇请的水军用更下流的语言轮番 围攻我,这下把我彻底激怒了。区伯不知道我是什么人,我长那么大了,还第一次受过这样的侮辱,咽不下这口气,决定和他较真了。有拥有粉丝近万人的, 把区伯的老底和有关新闻链接、证明文件发了给我,虽然区伯因监督公车私用拿过广州市的见义勇为奖,但其前身却又是个因为抢劫等刑事犯罪被判刑过两次的劳改 释放犯,又是个持有二级精神病残疾证的精神病人,更是个骗取低保后花钱大手大脚,坐高铁在大酒楼吃饭包厢唱K然后再住高级宾馆的高度疑似借监督公车私用自 我炒作成名后,到处骗吃骗喝骗钱、拿着低保但日子却过得比我还好的江湖大骗子。&&&&实话实说,他是否曾经被判刑两次,网友并没有发给我原判决书以确认,但持有 二级精神残疾证和骗取低保后被政府部门追讨,却有政府部门盖了公章、书面答复群众投诉的信函,还有区伯为了继续骗取低保,到民政局上访时带着他年近90的 老母亲作道具,把他老母亲硬生生拉倒在地上导致他母亲受伤的录像为证,至于拿着低保高消费,则有区伯自己所发到处游玩的微博和媒体公开报道、记者亲眼所见 为证。&&&&有不少和我一样遭受过区伯侮辱的网民也把区伯用极其下流的语言意淫其母亲、妻子、女儿的原始记录截图发给我了,也有和欧伯打过交道的部队、警方、政 府基层工作人员私信我,他们原来也是想帮助区伯的,但区伯不光不领情,还把他们骂个狗血淋头。广州公安发表过没点名的声明,欢迎监督公车私用,但监督公车 私用也要守法,不能没经过公检法机关授权,在大街上因为怀疑别人公车私用就随意截停别人的车辆、检查司机及车上随行人员的证件、搜查车上用品,既堵塞交 通,又侵犯了别人的公民权。证据收集、固定提取完毕后,我前天凌晨突然发动袭击,在区伯和他的代理律师以及幕后支持他、与他遥相呼应的几大公知微博平台发 表公告,同时, 准备联合被区伯侮辱过的网民集体以刑事自诉的方式起诉区伯涉嫌侮辱罪,并计划集体向广州公安提出控告,要求广州公安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区伯的刑事责任。&&&&可能 广州市政府忌讳区伯监督公车私用名人的头衔,对他的处理有点懦弱、缩手缩脚,导致区伯一向骄横惯了,没想到这次指控他的不是政府,而是民间的自发行为,公 告发布后,区伯害怕了,当天晚上连夜删除了几乎全部的微博,企图毁灭证据,可惜晚了,在发公告之前,我已经提取了全部原始证据,而且在公告发表以后的当天 下午,有网友向我举报,今年1月27日晚,区伯在天河冼村黄埔大道的海涛酒店强奸刚离异的江西妇女朱某某,希望我介入,为那投诉、控告无门的朱姓江西女 人伸冤,将区伯绳之于法。&&&&此事我正在试图介入调查核实,至于是否构成强奸,则由公检法机关认定。此外,刚看了一下区伯新发的微博,这鸟人假惺惺地向政府道 歉,因为他监督公车私用、得罪了很多人,现在年事渐高不想再给家人带来麻烦了,以后监督会换另外一种温和的方式。我晕,他该道歉的是无数被他侮辱过的网 民,而不是政府。影帝,区伯早年没去演戏,浪费、可惜了。&&&&(附图一:刚出狱时满脸委屈、哭诉的区伯;二、网友提供的红颜知己不胜其数的区伯;三、母亲节很 煽情假装很爱母亲的区伯博文;四、区伯辱骂网友的部分截图。)<img src="http://imgcdn.kdnet.net/UploadSmall//40263.jpg" alt="" border="0" / onclick="javascript:if((!(this.width<600))||(!(this.width<100)&&!(this.height=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img src="http://imgcdn.kdnet.net/UploadSmall//80769.jpg" alt="" border="0" / onclick="javascript:if((!(this.width<600))||(!(this.width<100)&&!(this.height=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img src="http://imgcdn.kdnet.net/UploadSmall//2510.jpg" alt="" border="0" / onclick="javascript:if((!(this.width<600))||(!(this.width<100)&&!(this.height=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img src="http://imgcdn.kdnet.net/UploadSmall//07706.jpg" alt="" border="0" / onclick="javascript:if((!(this.width<600))||(!(this.width<100)&&!(this.height=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注:作者系原万宝集团筹建办主任、现广州诺普电器公司总经理,2013“中国经济人物”及“中国改革杰出人物”称号获得者。
用手机看帖文,请扫一扫。用微信/易信等扫描还可以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已获打赏(0)
还没有人打赏此帖,觉得帖文写的好,点击右边的按钮打赏。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23:00:58 &&
&&&&区少坤把日到日之间的微博已经几乎全部删除。&&&&有人要起诉区少坤,他毁尸灭迹了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23:01:35 &&
&&&&大家可以去看区少坤的微博,他手脚不干净,心虚了,删除微博了。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23:09:55 &&
哈哈哈,区伯不玩了,马上有人出来玩区伯。太喜欢了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23:11:45 &&
区伯休想闪人,没有坚持到底的决心,你装个屁的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23:12:32 &&
&&&&嫖娼一事,区伯也表现得前卑后倨。初获自由时,区伯不断博取同情,表示自己在新闻视频中的言论,是不堪折磨的违心承认。之后他却在微博上发表《你见过这样的拘留吗》,炫耀在牢里警方也不敢如何自己,一日三餐有蛋有肉,烟多得抽不完可以派给狱友。&&&&如果以上内容还可归入“监督公权力与私德无关”,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却值得商榷了。&&&&《深度反思》中,区伯被指因为怀疑公车私用,曾有不经公检法授权,强行截停车辆,检查车上人员证件,搜查车辆,堵塞交通侵犯公民权的行为。&&&&《深度反思》及其作者微博中,区伯被指在于今年1月27日,在天河冼村黄埔大道的海涛酒店强奸江西妇女朱某某。在那之前,区伯被指以代理反对强拆维权为名,骗取冼村居民60万“律师费”。&&&&倘若《深刻反思》所指属实,那么“监督公车私用”将成为区伯的原罪:他以此成名,却也倚此牟取不法利益。监督公车私用本没有错,可这种行为进而变成不法行为的依仗,就成了错误。&&&&如果目的地是错的,那么即便沿途足了正确的事,它就可以被认为正确么?进而,假如正确与错误源出一处,而正确成了错误的基础,那么我们是否还能支持这种正确?我们该停掉它。还是为了“正确”,对错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许最好的办法,是交给法律和规则判断。遗憾的是,法律与规则永远无法面面俱到,对于人性边界的宽广,永远有触之不及的地方。&&&&权和利令人腐化,不论政府或者平民;没有制衡的权力是可怕的,不论政府或者平民。区伯的事情令我想起,对于公权力的监督越发标尺清晰,可对于个人行为的判断,标尺却远未形成。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23:14:31 &&
&&&&对所有话语权持有者、媒体保持警惕。&&&&独立思考,保持兼听。&&&&不要成为一个键盘侠。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23:18:14 &&
应当受安庆一枪与CCAV的剪辑视频吓坏了。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23:21:15 &&
&&&&在5月20日,区少坤疯狂地删除微博,今年的只剩2条,欲盖弥彰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23:24:00 &&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23:26:15 &&
&&&&今年1月27日晚,区伯在天河冼村黄埔大道的海涛酒店强奸刚离异的江西妇女朱某某?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23:34:10 &&
&&&&删除微博的原因<img src="http://imgcdn.kdnet.net/UploadSmall//67884.jpg" alt="" border="0" / onclick="javascript:if((!(this.width<600))||(!(this.width<100)&&!(this.height=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23:36:37 &&
<img src="http://imgcdn.kdnet.net/UploadSmall//81284.jpg" alt="" border="0" / onclick="javascript:if((!(this.width<600))||(!(this.width<100)&&!(this.height=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23:53:16 &&
&&&&关于广州区伯&&&&新浪微博上的介绍是"广州草根明星,广州公车私用监督达人",此人确实有多次"监督公车私用行为"并由媒体报道&&&&不过,网络上也隐约传递了以下被埋没的声音,区某一直没有回应:&&&&一,关于区某精神分裂症问题和离婚问题及低保问题&&&&1,区某有二级残疾人证,理由是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高级残疾人,残疾证登记的其法定监护人是其妻子;&&&&2,区某因为持有残疾证,不工作,无收入,而其因为家庭收入因为符合低保标准,不但其个人及其母亲享受领取低保金待遇,其还租住廉租房标准,因此租住每平方米一元的廉租房.&&&&3,区某持有精神分裂症残疾人证期间,与其老婆办理自愿离婚.而据街坊质疑,这是因为其老婆有工作有工资收入,家庭收入不符合低保标准,而诡异的是,区某虽然办理了离婚,可是其"前妻"一直与其居住.据微博上消息,区某儿子在某餐厅工作,区某申报低保,报称其儿子无业,谎报儿子工作和收入状况.更为诡异的是,区某既为精神分裂症患者,其民事行为只能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更不能办理自愿离婚登记,如确要离婚,只能起诉到法院,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不能调解离婚),其老婆为其法定监护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代理,而只能由区某儿子或者其母代理诉讼.区某离婚,有向登记机关隐瞒其精神分裂症事实.&&&&4,区某持有精神分裂症残疾人证期间,不但办理了自愿离婚登记,并且,再次诡异的时,离婚后,还换领了新的残疾人证,而区某由涉嫌回报其婚姻关系,登记的法定监护人,居然为其离婚了"老婆",依据民法,其老婆不符合法定监护人资格.&&&&5.前科,据微博消息,区某有刑事犯罪记录,曾坐牢.是刑满释放人员.&&&&二,关于区某监督公车私用问题&&&&1,区某"监督公车私用"被媒体追捧,当然每一次均是因为有人"报料".&&&&2,区某"监督公车私用",从公开消息可见,每次区某都是从到机动车道拦截其认为私用的公车,不让车辆离开,不但拍照,还拦住要求司机对其作出交代.区某还强行打开"公车"车门,冲进去车内强行拍摄"取证".区某上述行为,明显违法和侵害他人权利.&&&&3,区某所谓多次被打,有个很奇怪的现象,从网络消息可见,区某每次"被打"不见身体有被攻击的痕迹,每次都是"被打摔倒"而手脚被刮伤.有网友因此指其"碰瓷".&&&&4,区某每次被打,据网友微博,其大多躺下呼救命,等救护车送医院,之后住院,其微博和媒体就发布区某监督公车私用被打消息,众多网友去慰问,送上慰问金.因此,有网友质疑其骗钱.&&&&5,区某每次被打,接下来的就是赔偿.据消息,如果对方不向其支付大额赔偿款,对方就会被依法处理,微博上消息,有两人就因为拒绝向其支付赔偿,被治安拘留.其中一人不服,在"出狱"后,向海珠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安局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23:57:35 &&
我只看大方向,我觉得区伯能够坚持不懈地监督公车使用的行为是大家学习的榜样。
共 5902 次点击,40 个回复& 1
本版块主题总数:2765592 / 帖子总数:
今日论坛共发帖:1873 / 昨日发帖:30783 / 最高日发帖:75754
跳转论坛至:
╋猫论天下&&├猫眼看人&&├商业创富&&├时局深度&&├经济风云&&├文化散论&&├原创评论&&├中间地带&&├律师之窗&&├股市泛舟&&├会员阅读&&├史海钩沉&&├舆情观察╋生活资讯&&├杂货讨论&&├健康社会&&├家长里短&&├旅游时尚&&├职场生涯&&├咱们女人&&├家有宝宝&&├消费观察&&├房产家居&&├车友评车&&├猫眼鉴宝╋影音娱乐&&├图画人生&&├猫影无忌&&├影视评论&&├网络剧场&&├音乐之声&&├网友风采&&├猫兄鼠妹&&├笑话人生&&├游戏天地╋文化广场&&├菁菁校园&&├甜蜜旅程&&├心灵驿站&&├原创文学&&├原创小说&&├汉诗随笔&&├闲话国粹&&├体育观察&&├开心科普&&├IT 数码╋地方频道&&├会馆工作讨论区&&├凯迪华南&&├凯迪西南&&├凯迪海南&&├凯迪广州&&├凯迪深圳&&├北京会馆&&├上海会馆&&├河南会馆&&├苏州会馆&&├贵州会馆&&├杭州会馆&&├香港会馆&&├台湾会馆&&├美洲会馆╋凯迪重庆&&├重庆会馆&&├猫眼观渝&&├山城拍客&&├重庆教育&&├巴渝情缘&&├猫人游记&&├健康养生&&├重庆车友&&├两江房产&&├渝民新婚&&├麻辣吃货&&├渝财有道&&├时尚渝女&&├公益重庆╋站务&&├站务专区&&├企业家园&&├十大美帖&&├视频创作&&├商品发布
快速回复:[转帖]关于广州区伯嫖娼案剧情大逆转的深度反思
本站声明:本站BBS互动社区的文章由网友自行帖上,文责自负,对于网友的贴文本站均未主动予以提供、组织或修改;本站对网友所发布未经确证的商业宣传信息、广告信息、要约、要约邀请、承诺以及其他文字表述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不作任何担保和确认。因此本站对于网友发布的信息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网友间的任何交易行为与本站无涉。任何网络媒体或传统媒体如需刊用转帖转载,必须注明来源及其原创作者。特此声明!
【管理员特别提醒】 发布信息时请注意首先阅读 ( 琼B2- ):
;。谢谢!你现在的位置: >>
来安法院:刑事结案后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赔偿金法院是否支持
编辑:&&|&&来源:&&|&&时间: 9:10:00&&|&&浏览:
&& &日23时许,郑某某在施官镇桃庄村何郢组安排其岳父丧事时,与其连襟丁某某发生争执并互殴,被他人拉开后,郑某某怀恨在心,趁丁某某在其岳父家门口与他人讲话之机,驾驶自己的面包车向丁某某等人撞去,将丁某某和李某、董某某等六人撞伤。次日,丁某某被送往来安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右膝外侧半月板前后角撕裂;前交叉韧带损伤;右股骨外侧髁挫伤;腓骨小头骨折;右内外侧副韧带损伤;全身多处外伤。日出院,用去医疗费8270.24元。日丁某某到南京江宁应天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右前交叉断裂。日行右前交叉重建术。日出院,用去医疗费13914.45元,医嘱:建议休息三个月。
&&& 另查明,丁某某自日起在来安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两年期的劳动合同,月工资2850元。经委托安徽金盾司法鉴定所对丁某某的伤残程度、&三期&进行鉴定。安徽金盾司法鉴定所于日作出[2012]临鉴字第865号鉴定意见书:丁某某右膝关节伸屈达不到0 ~90&的伤残等级为六级;丁某某误工期为180日、营养期为60日、护理期为90日。丁某某支付鉴定费1600元。审理中,郑某某对鉴定意见无异议。
&&& 郑某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日,被来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12年7月,丁某某起诉至来安法院要求郑某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元[其中残疾赔偿金18606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
&&& 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被告郑某某为泄私愤,侵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除需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对丁某某要求郑某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第二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一、被告郑某某赔偿原告丁某某物质损失43084.69元,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丁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丁某某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和残疾赔偿金是否能得到支持。
&&& 本案二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应该支持丁某某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和残疾赔偿金。
&&& 第二种观点不应该支持丁某某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和残疾赔偿金。
&&&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郑某某驾车撞伤丁某某等人,被本院以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这不仅是对郑某某的刑事惩罚,也体现了对丁某某的司法救济和精神抚慰,丁某某的精神损害不应再得到郑某某额外的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也规定&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对丁某某要求郑某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据此,犯罪分子除了应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对受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予以赔偿。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该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已明确规定了物质损失的范围是被害人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因务工减少的收入、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被害人的残疾赔偿金既非其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亦非其必然遭受的损失,因此,对丁某某要求郑某某赔偿其残疾赔偿金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 作者:来安法院 林如江 吕昊&&&& 编辑:轩枫芬
-- 国家部委网站 --
信息产业部
长江水利网
知识产权局
科学技术部
计划生育委员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 全国法院网站 --
北京法院网
上海法院网
天津法院网
重庆法院网
江苏法院网
广东法院网
河南法院网
甘肃法院网
福建法院网
安徽法院网
山东法院网
浙江法院网
云南法院网
山西法院网
河北法院网
湖南法院网
辽宁法院网
吉林法院网
青海法院网
湖北法院网
-- 县市区政府网站 --
滁州市人民政府
天长市人民政府
明光市人民政府
来安县人民政府
全椒县人民政府
定远县人民政府
琅琊区人民政府
南谯区人民政府
-- 滁州政府网站--
滁州政府网站
=综合门户网站导航=
决策支持网
千龙新闻网
中央电视台
安徽电视台
聚贤阁画廊
主办: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 (C) 2010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97号
网站邮箱:
邮编:239000
技术支持:网狐科技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残疾人证如何办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