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工伤就一定要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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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离职后还能再主张工伤待遇来源: 中工网——《山东工人报》分享到:  2010年3月初,韩某到日照某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日,韩某在工作中受伤。韩某与公司完成工作交接后,于日离开公司。韩某工作期间,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日,韩某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6月20日,人社部门认定韩某系因工受伤。11月25日,韩某被鉴定为9级伤残。后双方就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意见,韩某于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与电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由电子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
  庭审后,合议庭在合议时产生了两种意见。其中,最大的争议点就是,韩某在自愿离开公司一段时间后,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种意见是,韩某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理由为,韩某已于日离开公司,且双方已经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劳动关系事实上已经解除。从法律性质上看,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已经终结。韩某自事故发生后一直未到公司工作,且伤愈后也未到公司报到,未提供任何劳动,但公司继续支付韩某工资直至他离开。同时,韩某要求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系日的主张,明显缺乏法律依据。所以,即使韩某后被认定为因工受伤,但韩某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尚未作出,韩某也未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严格意义上,韩某在离职时的行为,应视为其已经放弃了工伤保险待遇请求。韩某现在要求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已经丧失了存在的法律依据,依法不应支持。
  第二种意见是,韩某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理由为,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韩某在法定时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依据申请材料,作出韩某系因工受伤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是符合法律、法规的。韩某要求公司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的伤残等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也是有法可依的。虽然韩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晚于其离职时间,但韩某受伤发生的时间却早于其离职时间。且工伤保险待遇系对工伤职工所遭受的伤害给予的经济补偿,是对其健康权受损的一种救济、弥补,而不能因为工伤职工已离职,就丧失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值得注意的是,韩某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尚未作出,而韩某在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时,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在计算该待遇时,应以韩某离开公司的时间作为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间,即日,而非韩某所称的日。
  最后,仲裁委从保护工伤职工的角度出发,采纳了第二种意见。(夏培奖 张世平)
编辑:王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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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篇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有特殊情况,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
省属企业原向省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现根据属地原则现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保行政部门提出。
&&&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后果?
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等费用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止。
三、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还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
四、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特定材料有哪些?
& (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七)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五、《工伤认定申请表》中受伤害经过如何简述?
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六、社保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审核的时间?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材料不完整的,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全部的补正材料后,在15日内同样作出上述决定。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七、社保行政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的方式?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收集证据的方式参照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如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要求相关部门重新提供。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举证或者证据不足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决定。
八、工伤认定时效中止的理由?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如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如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尚在行政诉讼或者对刑事判决不服尚在二审等)期间,工伤认定决定时效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九、社保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间?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兰泉—武汉&
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主要在于职工和家属认定为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定为工伤的特定情况。而且这一情况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更严格,如果不举证将承担认定为工伤的后果。
陌上雪-大连
可以提问吗?
兰泉—武汉
现在对于上述内容可以提问
陌上雪-大连
交通事故,没有交管部门的认定书,用人单位怎么举证?
鱼小妖-上海
可否介绍一下单位对以上举证可以有哪几种常见的兵行之有效的举证方式?
兰泉—武汉
这一情况并不是用人单位举证了,而是员工提供举证责任。
陌上雪-大连
搏浪人-杭州
交通事故这个概念怎么界定?
TOHEY--苏州
基本还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宠着小猪-台州
由交警界定
员工怎么证明?要到什么机构鉴定
一叶碧云-江苏
交通事故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的认定书
交管部的责任认定书&
兰泉—武汉
举证方式根据案件的不同进行举证,例如: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举证,应当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
兰泉—武汉
如酗酒,应当提供醉酒整个经过的事实,不排除在特定的情况下将职工的呕吐物作为证据提供。
因为员工喝酒有些并没有吐&(注:还有人证、照片或者报警)
小不点-2-厦门
如果是重大工伤事故,可能第一天就会花上万元的医药费,那当天没有去申报工伤,岂不是都是单位承担啊
兰泉—武汉
可能对于这个问题你在理解上有一定的偏差。并不是当天没有去申报工伤,医药费就由单位承担,而是要求发生工伤后要及时申报。
劳动能力鉴定篇
一、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并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分类和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按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顶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四、劳动能力鉴定的方式及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之后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该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与上述时间相同。
五、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条件及时间?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待遇篇
一、治疗工伤医院的选择及治疗费用的范围?
 &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病情稳定后转入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治疗工伤(工伤康复)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治疗工伤的同时治疗其他疾病治疗费用如何处理?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三、工伤决定作出后,当事人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的工伤费用如何处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四、工伤职工安装假肢如何申请?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五、停工留薪期的期限及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安爸--深圳
很多人不清楚,停工留薪期怎么认定?
兰泉—武汉
鱼小妖-上海
有个很详细的停工留薪期目录,可以参考
兰泉—武汉
停工留薪期专指工伤职工受伤后因病治疗期间,具体时间以医院的诊断证明为主。
鱼小妖-上海
不是参照医院的伤情描述,然后再按停工留薪期目录吗?
医院的看诊医生开具的病休单&
TOHEY--苏州
老师是否可以 就上述内容 稍做交流?
兰泉—武汉
停工留薪期一般以医院的诊断证明为主,如果相关部门有停工留薪期指导意见可以按照该意见执行,但还是需要有医生的诊断证明。
搏浪人-杭州
如果员工对停工留薪期有疑问怎么办?
危机宝宝-北京
我想提个问题&&&&&&&&&&&&&&&&&&&&&&&&&&&&&&&&&&&&&&&&&&&&&
安爸--深圳
伤残等级鉴定的时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鉴定书上有明确一个治疗终结的时间,实践中,是否以此作为停工留薪期的判断依据
兰泉—武汉
停工留薪期如有异议有解决方案,待会作出具体解答。
兰泉—武汉
大家有提问可提出,工伤待遇方面存在很多问题,请将日常发现的问题一并提出
&stone-西安
停工留薪期=医疗期,是可以这样理解吗
鱼小妖-上海
stone的理解是错误的
搏浪人-杭州
我遇到这么一个案例,员工说公司与医院有联系,医生不敢给开长了
兰泉—武汉
治疗时间与停工留薪期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有的治疗不需要专门的休息即可进行治疗,有的治疗的确需要专门的时间休息。
兰泉—武汉
停工留薪期与医疗期是不同的概念,医疗期适合非工伤的情况。
stone-西安
有些三线或更落后的城市,没有给员工上社保等,怎么处理?
鱼小妖-上海
长沙--李春帆
如果单位不出,这样的争议如何处理呢?
上劳动局吧
兰泉—武汉
由用人单位支付退休金
&stone-西安
单位支付退休金?一直到离世?这个太可怕了
真的支付到这人去世吗?
兰泉—武汉
这种后果是用人单位的过失造成的。
危机宝宝-北京
就是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包括本人绩效工资、和各项补贴?
&TOHEY--苏州
兰泉—武汉
停工留薪期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支付可能有一定差别,待会也会专门讨论这部分。
包括岗位工资吗
兰泉—武汉
是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也包括岗位工资
安爸--深圳
停工留薪期间过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鱼小妖-上海
自己承担阿。如果觉得仍然没有治疗好,可以提出停工留薪期延长申请,申请予以认定的话,基金会报销这期间的费用。如果不予以认可那就自己承担了。
如果工伤员工在没结案的情况下自离了呢
兰泉—武汉
如果工伤员工在没结案的情况下自离了呢?自动离职这种情况就不存在给工伤待遇的问题
鱼小妖-上海
但是是不是一年内如果提起的话,还是要承担的啊?与离不离职关系不大。我不太清楚?请老师解答
寄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将前期工作做到位&
TOHEY--苏州
是否参加工伤鉴定有争议时怎么处理?
个人觉得,那问题不大&
不知道老师怎么说&
兰泉—武汉
自动离职了就不存在给工伤待遇的问题,当然单位对自动离职的员工要下达《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证明书中要说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也去劳动局备案了
小不点-2-厦门
做劳动能力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啊,例如自工伤之日起12个月内
鱼小妖-上海
一般都是医疗期结束后就鉴定
兰泉—武汉
做劳动能力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啊,例如自工伤之日起12个月内?一般时间上的限制没有,但至少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出效果会好些。
六、停工留薪期满后工伤职工仍需治疗的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在工资待遇上不再享受原工资待遇,而是领取病假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的标准?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工伤职工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待遇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九、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退休后的退休待遇?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十、工伤职工五级至六级伤残的待遇标准?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十一、工伤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待遇?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二、工伤职工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待遇标准?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三、伤残职工工伤待遇表(部分)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27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的90%
25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的85%
23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的80%
21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的75%
18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的70%
16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的60%
13个月本人工资
11个月本人工资
9个月本人工资
7个月本人工资
注:工伤职工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
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统筹地区的标准执行。
请问这个赔付工资可以按社保缴费基数来计算吗?
兰泉—武汉
具体是指哪一项?
兰泉—武汉
一般涉及到工伤问题按条例确定的工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
TOHEY--苏州
不同的补偿项目有着不同的法定标准
兰泉—武汉
与其它的法律规定没有任何联系
我之前处理个一个,社保局是按缴费基数,我们公司也按了缴费基数
鱼小妖-上海
你没有搞清楚
根据具体的项目赔付标准不一样的
十四、职工因工死亡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标准?
&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
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上述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第(一)、(二)项的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根据国家统计局在2011年2月28日发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即在2011年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82180元。
十五、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如何调整?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六、职工下落不明的待遇?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执行。
十七、如何宣告下落不明者死亡?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死亡的事实进行确认后,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
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将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十八、工伤职工在什么情形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如为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即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就业或参军的、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死亡的。
其他工伤职工如死亡或者经鉴定恢复健康取销伤残等级等。
&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拒绝的或者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用人单位、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而拒绝的。
&&(三)拒绝治疗的
&& 即工伤职工伤情应当治疗的而拒绝的。
十九、特殊情况下工伤保险责任的转移?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二十、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待遇如何确定?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二十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后的费用变化?
未参加工伤保险而发生的工伤,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TOHEY--苏州
老师&:&就以上问题交流下下?
兰泉—武汉
s80s1b27-南京&
武汉现在对那个二十一条执行的如何,会否助长用人单位不缴、迟交保险?
兰泉—武汉&
不会。劳动部门对这一块执行也有它的方法,不会让用人单位有什么甜头的。
兰泉—武汉&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最大的风险在于如果员工工亡,它的成本至少在60万元左右。这个成本对很多企业而言就是关门,老板逃命。
stone-西安
职工出现工伤后再申报参加工伤保险,可以报销参保后发生的治疗费用,是吗?
s80s1b27-南京
按照法律规定是这样的,但是能否执行
TOHEY--苏州
stone&&一般不认可
兰泉—武汉
是的,应该这样理解。
stone-西安
哦,这个可能会让企业钻空子啊
兰泉—武汉
的确也存在钻空子,包括找关系报销的问题
雪菲-珠海&
发生工伤后再申报社保的,是不可以报销
stone-西安
雪菲,老师说了可以的,新发生的费用可以报
TOHEY--苏州
工伤保险条例是可以的
s80s1b27-南京
那是以前的规定,现在改了。但是单位还是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如果迟了,还是由单位承担
TOHEY--苏州
1月份开始实施问题
如果这样说的话,企业一开始不交工伤保险,等出了事情再交工伤险,损失也不大么。。
TOHEY--苏州
只有报新费用
s80s1b27-南京
所以我说是否会导致企业迟交,比如试用期不交,以后再补
兰泉—武汉
工伤治疗开始的费用较大,等你参保,再过一个月工伤治疗也结束了,实际上医疗费最后都是用人单位承担了。
stone-西安
雪菲,老师说了可以的,新发生的费用可以报:我们这里好像不可以
噢,明白了
一叶碧云-江苏
新费用也很难报
s80s1b27-南京
现在用工成本很高,很多企业抱侥幸心理
兰泉—武汉
按规定是可以报的,可能在具体实施中存在一定问题
TOHEY--苏州
目前各地的社保机构几乎都不认可,但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确是这样写的 &
TOHEY--苏州&
社保法第三十八条第七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否说明此处终止或者解除没有条件限制&,也即不管何种情况解除、终止都应该付补偿金,还是这款只是在费用归集的说明
鱼小妖-上海&
对发生工伤的职工
一般单位是不可以提出解除的&&职工提出
几种特殊情况除外
兰泉—武汉
社保法第三十八条说明的情况实际上指第一个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两种情况(当然也包括双方协商)。
TOHEY--苏州
是否包括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内容呢
s80s1b27-南京
如果是单位解除呢?
s80s1b27-南京&
如果按照条例的字面规定,职工因为严重违反纪律而被解职的,是不能享受到两个补助金的
TOHEY--苏州&
前提是用人单位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
长沙--李春帆
请问哪种算严重违纪
兰泉—武汉
严重违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明确规定
二十二、用人单位未参保能否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追偿。
二十三、第三人造成工伤又不支付医疗费用怎么办?
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工伤,在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进行追偿。
二十四、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工资总额及工伤职工本人工资范围?
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十五、日前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工伤按照新还是旧条例执行?
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原则上按新条例的规定执行。执行的范围既包括按照新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程序,也包括按照新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但不包括工伤认定的情形(条件),工伤认定的情形(条件)按原条例的规定执行。
1、已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企业倒闭了如何处理?
答: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在破产清算时依法予以支付,如破产财产无法或者不足支付的,社保机构将不代替用人单位支付上述费用。
2、哪些工伤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哪些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答: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中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由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3、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如何支付?
答:原则上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现实中存在绩效工资(奖金)如何发放的问题,由于绩效工资(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发放。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没有工作业绩,其绩效工资、奖金的发放,本人认为可参照行政人员标准进行发放,这一办法应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
4、工伤复发的,如何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治疗费用如何处理?
答:工伤复发是否需要继续治疗,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医疗机构提出建议。如存在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鉴定后工伤复发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
5、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是否需要用人单位同意或盖章?
答:由于工伤职工以个人名义申请工伤认定有具体规定,用人单位是否同意或盖章均不影响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
6、生活自理障碍鉴定适用于哪些工伤职工?
生活自理障碍主要发生在三级以上伤残职工,经鉴定根据级别不同每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7、已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严重违纪,企业能否解除合同?
答:工伤职工如严重违规,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将不受员工是否为工伤的限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8、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的特点?
答:(1)用工单位无法人资格,即使事后补办营业执照也不改变非法用工的事实。
(2)赔偿方式为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一次性赔偿金、支付死亡职工或童工的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3)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职工(童工),其一次性赔偿金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相同。
& (4)无需进行工伤认定,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在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9、回复 &的问题:
1、文体活动和娱乐到底有什么区别,篮球赛和唱卡拉OK的区别在哪?
答:单位组织的文体活动视为工作上的延伸,而娱乐被认为是自我消遣,与工作无关。篮球赛和唱卡拉OK如都是单位组织的文体活动视为工作上的延伸,而不是则不会认定。两种对比关键是单位是否组织,活动单位是否认可!!!
&2、部门组织的活动能否认定是单位组织的,包括由部门领导私下组织的,比如部门人聚餐?
答:即使是部门领导私下组织的活动,出了工伤,要与工伤职工(或者家属)讲明白是不可能的。但活动的范围是明确的,限于文体活动,应不包括部门人员聚餐。
感觉上述两个问题要回答起来很矛盾,前后总有相冲突之处。要正确认定工伤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不是看了一二次书(讲座)就明白,是相互学习的过程,今天我能够给大家讲讲体会,明天某家人提出的问题或者分享的资料,又让大家对工伤认定有了新的认识。
10、是否所有工伤都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TOHEY--苏州
不是,但个人觉得有些根本不影响生活,只要去鉴定,考虑偏向劳动者的原则,总会给弄个10级伤残,用人单位很受伤
酒香巷深--北京
如果单位没给上社保,肯定不用去鉴定吧
酒香巷深--北京
公司给买的商业保险
我同意TOHEY说的
混世小魔王
是否有必要鉴定劳动能力的劳动工伤部门根据员工受伤情况来确定吧。
长沙--李春帆
如果公司给的是社会综合保险,受伤者是否可以要求按医保报销
兰泉—武汉
应按当地的规定执行
长沙--李春帆
但是单位在上海,人员在外地,请问按那个地区的规定执行呢?
兰泉—武汉
关键看社保在何处购买?
长沙--李春帆
问题是没买社保啊
一叶碧云-江苏
单位在上海,人在外地的,要区分情况。如果出差,按上海的。如果是委派到外地工作,按工作地
兰泉—武汉
综合保险如果是商业保险,就按保险公司的规定执行
酒香巷深--北京
我们单位有些没买社保,买的商业保险
鱼小妖-上海
按社保购买地
如果没有买社保& 看公司注册地
长沙--李春帆
哦,这样不是对劳动者很不利吗?
一叶碧云-江苏
不买社保是违法的,员工可以提出仲裁或民事诉讼
s80s1b27-南京
部门组织的聚餐和单位组织的年终聚会区别在哪里?为什么前面的不算工作继续,而后者算
工伤条例的针对对象是否包括临时工? &
s80s1b27-南京
鱼小妖-上海
兰泉—武汉
部门组织的聚餐和单位组织的年终聚会区别在哪里?聚餐发生的纠纷与工作无关,用人单位也不会认可为工伤。年终会是单位组织的年度总结的会议,这两者性质上有很大不同。
s80s1b27-南京
保险在当地参加,但是派到外地工作,结果受工伤,那么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事后答复:按规定进行申报并提供工伤认定所需材料,认定后报销医疗费用)
危机宝宝-北京
如果是娱乐公司的员工活动中发生伤亡可否界定工伤?
(事后答复:娱乐公司同样存在特定的工作场所,在工作场所受伤应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答:在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或者终结后,存在残疾并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其他情形无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11、工伤员工借故拒绝复工,如何处理?
长沙--李春帆
按规定是不是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叶碧云-江苏
拒绝复工,要区分情况:
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提交病历证明
危机宝宝-北京
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叶碧云-江苏
如果因工伤导致不能履行原工作,由用人单位重新安排适合其工作
wangyvlu-广州
工伤员工首先应该提出不能复工的证据。
如果是能复工,但不复工就可以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来处理了吧
一叶碧云-江苏
不服从安排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小小香儿-郑州
按公司的制度处理。
如果病历上无要求休息,按公司规定走
危机宝宝-北京
并给员工解除合同的赔偿
stone-西安
按旷工处理
s80s1b27-南京
如果已不在康复期内,那么就构成旷工,达到单位规定的天数,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公司制度通告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备案。
淡~然—上海
要证明其恢复工作能力了吧
混世小魔王
如果因工伤导致不能履行原工作,由用人单位重新安排适合其工作
鱼小妖-上海
停工留薪期结束后& 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
cocowee北京-mindy
是不是能按旷工处理,如果公司相关规定旷工多少次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就解除劳动合同吧
应该出示相关医疗 证明
兰泉—武汉
这个问题请大家仔细想想,实际上非常有难度,这也是安爸前期提出问题最有挑战性的一个
&s80s1b27-南京
兰斑给点提示,可以吗?
被贬女巫-武汉
危机宝宝-北京
是不是能按旷工处理?
不能按旷工
淡~然—上海
s80s1b27-南京
工伤职工不代表无须遵守单位的劳动纪律
兰泉—武汉
应从劳动纪律这个角度考虑
兰泉—武汉
请假时间是否与伤情相符合
危机宝宝-北京
那要看公司制度怎么规定的矿工
答:该行为分两种情况进行应对:
第一、如果不能提供具备治疗工伤资质医院的病假条,可以直接通知工伤员工上班。如不按通知要求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第二、如果能够提供病假条,应参照人身伤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规定核实其具体的误工时间,如明显超过规定期限的应通知受伤员工,如需要继续请假需到指定医院在公司人员陪同下进行复查,复查后根据结果确定请假的时间。如员工拒绝复查或者在医院检查时扩大自己病情状况的,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停工留薪期。
长沙--李春帆
肯定不能按旷工
如果员工在医疗复诊伤情不稳定期间不接受单位安排的新工作岗位拒绝上班怎么办?员工后期诊断是一月一次的。
stone-西安
问题是现在的病假条太容易开了,所以要计旷工有些难
长沙--李春帆
不稳定请问你怎么安排他的工作?
长沙--李春帆
刚才老师说了,可以单位安排人员一起去医院
兰泉—武汉
后期复诊与上不上班应该不矛盾,关键看用人单位如何看待他的复诊,并不反对复诊当天请假。
鱼小妖-上海&
治疗未结束在安排工作
比如手骨折了安排当门卫
鱼小妖-上海&
怎么安排?
长沙--李春帆
哥,麻烦你按劳动法做事吧
手骨折了安排当门卫,那这门卫好像比较那啥了。。
长沙--李春帆
看他的理由是否合理
如果员工弄到病假条,就能一直这么下去了?
这岂不是对企业很不利
长沙--李春帆
老师说了,如果要继续休假,需要单位安排人员陪同去医院复查
12、工伤员工借故拒绝配合做伤残鉴定,如何处理?
s80s1b27-南京
停止享受工伤待遇
答:该行为属于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形之一,公司有权自员工拒绝之日起停止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直至其同意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13、职工在外地出差期间发生伤亡事故,企业应如何处理?
s80s1b27-南京
申报工伤啊
长沙--李春帆
出差肯定算工伤
一叶碧云-江苏
要分情况的
一叶碧云-江苏
如果伤亡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或出差途中,算工伤
stone-西安
申报工伤,申请一次性伤亡补助金
wangyvlu-广州
便利就医,然后工伤申报。
但是费用怎么办呢,求老师解答
一叶碧云-江苏
如果是在休息时不算
小不点-2-厦门
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是非主要责任就要申请工伤,反之不申请
混世小魔王
要确定属何种伤亡事故。
兰泉—武汉
提示大家一下,申报工伤有很多程序、材料方面的要求
鱼小妖-上海
就近安排就医& 稳定后转到当地
报案 要求当地公安或医疗部门出具事故认定及责任认定书
再返回公司所在地进行工亡申请 及程序
兰泉—武汉
并不是到外地出差出事就肯定是工伤
淡~然—上海
那要先判定是否为工伤,
一叶碧云-江苏
小不点,工伤免责的,不管是谁的责任,只要是因工受伤的,都算
鱼小妖-上海
因公事出差 不是工伤嘛?
长沙--李春帆
同意楼上的发言
s80s1b27-南京
但是到外地出差,很难判断是否是工作原因
答:企业可采取下列措施:
一、接到员工电话应首先了解发生事故的经过,如初步判断为工伤的,应要求工伤职工提供相关证明。如意外事故的为公安机关及有关机关的证明;在出差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出差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为下一步工伤认定作准备。
二、如接到有关部门或者医院的电话,应了解事情发生的经过,并通知工伤职工的家属。如初步判断为工伤的,应派人到公安部门及相关部门收集材料,为下一步工伤认定作准备。
s80s1b27-南京
还有,有关部门包括哪些部门呢?
鱼小妖-上海
比如交通 公安机关
s80s1b27-南京
还有,对轮渡、地铁等出现的事故,责任认定是由哪个部门作出?
淡~然—上海
兰泉—武汉
相关部门出具材料,上面也讲到了,实际上课后可以温习一下
s80s1b27-南京
道路交通事故中,如果交警部门认为事故原因无法查明,责任无法认定怎么办?
兰泉—武汉
如果交警无法认定事故的责任比例,怎么办?只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要求公安部门给予明确的答复。
14、企业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
s80s1b27-南京
要看这个赔偿的范围
一叶碧云-江苏&
是否赔偿,要看劳动合同是否有约定
被贬女巫-武汉
可以按规定要求损失赔偿&&&
s80s1b27-南京&
如果是工伤损失,不可;但如果是因工伤事故直接造成财产损失则可,比如设备、车辆损坏
鱼小妖-上海
虽然工伤的认定是不分过失的
但是这两者不矛盾的
答:工伤无过错责任原则只适应于工伤认定,对于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过程中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工伤职工赔偿。
兰泉—武汉&
这一问题要把工伤与赔偿损失进行分离,各自计算
15、企业能否以商业保险理赔项替代职工的工伤待遇?
还是要照付工伤费用
小卡-上海&
不可以的话。。那企业买商业保险没啥用啦。。
stone-西安&
如果商业保险也是单位给员工买的呢,可以的吧
s80s1b27-南京&
如果保险的受益人是职工,那么是职工的福利,不能和工伤混同
搏浪人-杭州&
要看商业保险的投保范围吧&
答:不能。由于两个保险的性质不同,工伤保险属于强制险,商业保险属于补充保险。企业为职工办理的商业保险在发生理赔事故后,保险公司理赔款的受益人是员工而不是用人单位(医药费除外),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用本属于员工的理赔款据为己有用来支付员工的工伤待遇。
但是有些企业还是用商业保险理赔项替代职工的工伤待遇。回答工伤员工的理由是说,程序简单,时间快
危机宝宝-北京&
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起码可以减少企业风险
一叶碧云-江苏
一叶碧云-江苏
如果能买工伤险的,一定要买工伤险
兰泉—武汉&
一般单位缴纳商业保险赔偿项目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医药费,二类是理赔费用,医药费可以充抵,但理赔费用所有权归职工所有,用人单位无权动用。
s80s1b27-南京&
现在有以单位为受益人的补充工伤商业险吗?
stone-西安&
哦,一半能一半不能
三省-深圳&
减不了,谁还买商业险呢,
那买商业险不合算了,消耗的大部分是理赔金吧~
s80s1b27-南京&
还有,在江苏交通事故的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同时取得,不知道在其他地区是怎么规定的?
一叶碧云-江苏&
实在不能买的,比如,用了一个退休工人,可以买商险
兰泉—武汉
聘用退休人员发生工伤,单位的责任更大
stone-西安&
退休工人要买雇主责任险
一叶碧云-江苏&
聘用退休人员,不存在工伤一说不言-福州&
怎么说?兰泉老师
一叶碧云-江苏
只是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所以不存在工伤
s80s1b27-南京&
退休人员不存在工伤,而且认定原则也不同
兰泉—武汉
根据最高院的解释,退休人员发生工伤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待遇
一叶碧云-江苏
不存在工伤,就不用认定
s80s1b27-南京&
但是劳动部门不会做认定的,
不言-福州&
费用全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吗?
但是退休人员&公司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呢
小卡-上海&
那退休人员的话,没法给他交工伤险哎~
兰泉—武汉&
最高院的解释与劳动部门的思想有出入,但在行政诉讼中最终劳动部门要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s80s1b27-南京
法院没有劳动部门的认定结论,就不会按照工伤处理
兰泉—武汉&
退休人员无法买工伤保险实际上由单位全部买单一叶碧云-江苏
stone-西安&
老师,不是有雇主责任险吗
小卡-上海&
那退休人员完全是 了。。。
小不点-2-厦门
我现在就是为这个犯愁呢,11个退休的人员
一叶碧云-江苏
兰泉老师说的最高院解释能给个链接嘛?
兰泉—武汉&
到时我发到网站,大家可以共享 (见附件)
附件:(见《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2010年第2集)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
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摘录)
(2010)行他字第10号
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
&&&&&&&&&&&&&&&&&&&&&&&&&&&&&&&&&&&&二0一0年三月十七日
注:根据适用意见:该答复适用于其他离退休人员,但享受公务员待遇的除外。
在校在不享受工伤待遇吧
MIMIC-江苏
在校实习生可以只买工伤保险,也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能按工伤处理?
兰泉—武汉&
在校学生的情况不一样,在校学生发生伤亡有意外险作保证,这与退休人员的性质不一样
不言-福州&
他们连劳动资格都不能算得上呀
MIMIC-江苏&
现在我公司用的实习生都参加了当地的工伤保险
如果单位为员工买的团体意外险 与学生的情况一样吗
实习生是指未毕业的么?也能交工伤险嘛
MIMIC-江苏
也买了商业保险,只是现在没有大的工伤,所以有也疑惑以后能否工伤处理
s80s1b27-南京&
还有,因为劳动者没有在一年内申报工伤,导致职工没有被认定工伤,那么受伤职工的赔偿如何解决?
(事后答复:工伤职工应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但是否享受工伤待遇关键看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法院的司法解释)
16、无照驾驶与驾驶无照车辆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MIMIC-江苏
现在的可以
&stone-西安
可以认定,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照驾驶和驾驶无照车辆的话,肯定是认定为司机全责的吧
如果是员工故意的行为,就不能了吧
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就可以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做与工作有关的事等
工伤不是免责的吗&
s80s1b27-南京
无照驾驶可以,但是驾驶无牌车不行
MIMIC-江苏
无证驾驶是违法的
长沙--李春帆
第三方的责任和工伤认定好像没什么关系吧
认定不了工伤
长沙--李春帆
这是两个问题
s80s1b27-南京
无照驾驶不是违反治安处罚的行为
s80s1b27-南京
也不是故意犯罪
长沙--李春帆
只要他是在工作期间出现的问题应该都算吧
答: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酒后驾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12月司法解释将不认定为工伤。
在2011年1月1日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上述行为如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没有认定为主要责任,则可认定为工伤。
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后,由于《社会保险法》不认定工伤情形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上述行为是否还认定为工伤有待有关部门作出专门解释。
陌上雪-大连
&这也要看判定工伤与无证驾驶之间的利益得失啦。
长沙--李春帆
老师,如果司机逃逸了。那么伤者的报销怎么办恩?
但是我有个朋友出了交通事故,明明应该是对方全责的但他因为没带驾照结果成为主要责任方了呀~
长沙--李春帆
没驾照肯定算全责
长沙--李春帆
是没带还是没有
TOHEY--苏州
长沙--李春帆
如果司机逃逸了。那么伤者的报销怎么办恩? 这个有条例说明
兰泉—武汉
先由社保部门买单,之后有社保部门向第三人进行追偿
17、职工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怎么处理?
TOHEY--苏州
前提是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一叶碧云-江苏
由第二职业的单位认定
s80s1b27-南京
有劳动关系是前提
&cocowee北京-mindy
恩。由第二职业的单位认定
一叶碧云-江苏
第一职业的单位不用管
应该看当时具体他工作的内容与那个工作相关性大吧。
被贬女巫-武汉
但社保是第一职业买的&&&
长沙--李春帆
应该不算吧工伤吧
被贬女巫-武汉
算第三方?&&&
应该算吧 但跟第二职业的雇用单位
与单位是否买社保无关吧
答:有可能认定为工伤。但现实中一般从事第二职业或者发生双重劳动关系的第二个用人单位,不会也不可能缴纳或者单独缴纳工伤保险(个别省市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由工伤职工从事第二职业的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18、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与劳动者私下和解,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想和解、调解,应该怎样做,才确保无风险?
s80s1b27-南京
到仲裁委调解或法院调解
雪菲-珠海&
私下签订的最多算证据
不具法律效力
长沙--李春帆
仲裁比较合适
s80s1b27-南京
在江苏,即使等级结果已经出来了,这种私下和解也是无效的
最好找劳动部门的人一起
一叶碧云-江苏
只要职工愿意和解,是可以的。但和解必须签订协议,明确职工不得以任何原因追究用人单位责任
混世小魔王
到仲裁委调解或法院调解
一叶碧云-江苏
但是如果发生人生死亡,是不可以的
熳煊-沈阳&
签订的协议&过了申请工伤办理有效期&就有效
答:(1)协议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协议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及工伤职工及其家属是否会申请劳动仲裁。
(2)补偿协议要做到无风险,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准备:第一、协议内容要有保留条款,即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后悔后对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加以明确。第二、对工伤职工的伤情可能达到的伤残等级加以了解,同时要考虑实际获得赔偿款与应得赔偿款的差额(即差距不能过10-15%,如超过这个限度容易引起纠纷)、劳动者家庭经济情况、用人单位的经济实力、协议签订当时的客观情况(如劳动者急需医疗费,而用人单位要求必须先签协议再支付医疗费)等因素。
熳煊-沈阳&
企业无非降低成本&既然想和解&就一定比正常工伤付出成本低
想有效除非高于&工伤正常支付待遇&
兰泉—武汉
私下达成的协议要有技巧,特别要安抚工伤职工及家属,安爸处理工伤手札中就有技巧,拿一个文件把工伤家属的想法堵住,之后再谈单位的想法。
19、对于第三人造成的工伤事故,如因第三人引发的交通事故中,我方司机受伤,如何处理?受害人司机能否要求工伤待遇又要求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赔偿?
酒香巷深--北京
一般工人工伤死亡大概赔付多少?
陌上雪-大连
上面讲到,38万多一些吧
只能要求一方吧 &
可以 两者兼得
stone-西安
对第三方追偿应该是工伤机构的权利,不是受害人
兰泉—武汉
实际上其它费用加起来比这个数字还要高
s80s1b27-南京
在江苏,可以
cocowee北京-mindy
由第三人赔偿。不能要求双重赔偿吧
伤葬费 +工亡补助+ 供养亲属 60万差不多
答:(1)用人单位应与家属积极配合,要求第三人支付医药费及其它费用。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认第三人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代垫上述费用,之后由社保机构支付后再向第三人追偿。
&&(2)在实务中社保机构一般会要求工伤职工先进行人身伤害赔偿,之后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补差额。
20、怎样控制“上下班途中”的风险?
兰泉—武汉
对这个问题大家应该有很深的体会
规定路线,临时改变路线,要通知单位
好像。。这个从来没想过能控制,呵呵
cocowee北京-mindy&
规定路线,合理的时间范围内
上下班安全教育
买意外伤害团体险
被贬女巫-武汉
TOHEY--苏州
我单位有条规矩:不准员工开车上班&囧流影-广州
我们公司也是规定路线
社会整体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呵呵
错峰上下班,并规定上下班班车路线,不座班车的提供暂住证或身份证,并在档案中记下现住址。
酒香巷深--北京
有的员工住的地方都不确定,怎么确定路线啊!像北京,大部分上班的都在郊区住
呵呵。。。我们是要求他换了地方一定要知会公司
stone-西安&
针对每一个员工规定路线做不到吧,可以要求员工登记更新常住地地址
一锋化千-上海&
一新员工,在到公司报到的第一天,还没有办理入职手续,在去分公司报到的途中,自己开车出了车祸,算工伤吗?如果算,还没来得及交保险,应该怎么处理?
兰泉—武汉
只能由单位全额买单。
哇。。。由公司全额买单
TOHEY--苏州
单位可以逃脱,关键员工得能举证是来上班的
签订合同了吗
stone-西安&
发生工伤的当天就给他参保,后期的费用还是可以报的吧,也要看是不是在5-20号期间吧
兰泉—武汉
发生工伤只能在参保后工伤费用按规定报销。
小不点-2-厦门&
我们公司现在先上保险再来上班
雪菲-珠海&
员工离职后,出公司大门发生车祸
TOHEY--苏州
这个举证也有难度,除非有着OFFER明确通知
熳煊-沈阳&
提问:第三类企业(商业企业)之前按照0.5%缴纳工伤险&&新调整后核定到1.4%
有法律依据吗&我没查到
兰泉—武汉
要问当地部门具体规定,但是商业企业一般是一类企业,在0.5%左右。
不好意思 可能我混了
但是 我公司确实是商业 以前一直0.5% 上月新核定后变成1.4%
虽然 前三年连续每年有工伤申请成功 但也太高了吧
老师认为1.4 %是否不合理
兰泉—武汉
一类企业不属于调整费率的范围,除非劳动部门把你的企业性质进行了改变成二类企业,实际上二类企业缴纳工伤保险可以达到1.5%
兰泉—武汉() 21:23:39
如果对调整费率不服,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答:用人单位要控制上下班途中的风险,要做到四点:
第一、要了解员工的实际居住地与用人单位的车距,并确定员工上班需要的大概时间和路线。
第二、公司内禁止用早餐或者报到后再外出用早餐。
第三、员工下班后禁止在公司上网或者从事与工作我关的事务,严格控制员工主动加班。
第四、明确日常加班时间、延至下班后的开会及培训时间。超过三小时以上,应预先提供晚餐,避免员工下班后外出聚餐造成不必要的工伤事故。
s80s1b27-南京
你的第一个建议,我看很难落实,特别是对于劳动部门来说
stone-西安
第三条很难实现,现在就没有不加班的情况
TOHEY--苏州
公司内禁止用早餐与控制工伤的关系 &愿闻其详
兰泉—武汉
公司既然安排加班,就要对加班的风险承担责任
被贬女巫-武汉
岀去过早发生事故也算工伤…&&&
兰泉—武汉
目前有很多企业仍然存在打了卡外出吃早餐的问题,实际上这个风险也比较大
TOHEY--苏州
s80s1b27-南京
这个也算工伤?
流影-广州&
在上班时间
好的,可以根据这个写入员工手册公示然后处理,这个赞同。
兰泉—武汉&
在实际认定中很可能将这一行为认定为生理需要,认定为工伤。实际上这是与单位规章制度不完善造成的。
s80s1b27-南京&
比如8点上班,7点50打卡,然后在7点55出事?
被贬女巫-武汉
上班时间岀去过早不算吧&&&
这么说,企业班车接员工下班,按规定的路线,但在途中发生车祸,造成部分人员受伤,这样算工伤吗?
s80s1b27-南京
&算,是机动车事故
酒香巷深--北京&
被贬女巫-武汉&
cocowee北京-mindy&
肯定算工伤
兰泉—武汉&
兰泉—武汉&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课件内容只能讲到这里,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提出
不言-福州&
有企业提供午餐,员工在吃鱼时,被鱼刺卡住喉咙了,算工伤吗?
兰泉—武汉
这种情况不算工伤
s80s1b27-南京
职工在上班期间溜到公司外面上厕所,结果在因为厕所滑而受伤,算工伤吗?,
兰泉—武汉
s80s1b27-南京&
但如果公司里有厕所,他非要跑到外面上厕所,也算吗?
兰泉—武汉&
同样算,均为生理需要
兰泉—武汉&
有一个问题要注意,发生工伤中违规并不代表不能认定为工伤。
司机的故意行为,导致车上外出办公的人员也一同受伤,这样,怎么处理?
兰泉—武汉&
司机的故意行为,导致车上外出办公的人员也一同受伤,这样,怎么处理?关键看交通事故认定,如果司机负主要责任,他不认定为工伤,车上其他人如果不是主要责任的话,应认定为工伤
酒香巷深--北京&
公司员工和客户出去办事,在路上出车祸,员工算工伤吗?
阿布-厦门&
工伤保险的核心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的情况下,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即为工伤,找准核心
兰泉—武汉&
希望这次讲课能够帮助大家在日常工作中好好地对待工伤问题
兰泉—武汉
工伤认定的过程是一个长期学习的过程,希望大家共同学习,相互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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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 孙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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