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河天骄文化园城文化局进社区检查

汉中天骄文化艺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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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们在找市文化执法局第三巡查督导组对历城区、高新区文化市场展开第二轮
  6月13日,市文化执法局第三执法检查组,对历城区、高新区的7家网吧、3家游戏机经营场所进行了第二轮督导检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执法人员先后检查了历城区的天骄、中鲁天泰、华运、金科、开心等名单中的5家网吧,同时也扩大范围检查了就近的同基网吧。从检查情况看,这些网吧店内经营较为规范,证照以及制度提示都能上墙悬挂,室内环境卫生情况较好,上网登记本登记规范,未发现吸烟以及赤背上网等现象,较之上次检查网吧内吸烟现象明显减少。同时,在该区也确认了鑫隆游艺中心、极炫娱乐游艺中心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现处于停业状态,为此,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在店门口张贴停业提示标志,以告知形式对外公示。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发现在花园路220号有一家名为大家乐的电玩城,经多方了解发现其尚未开业。在检查中经营业户证实,历城区文化执法队坚持每天检查,落实时时监控措施,对重点网吧进行了反复清查,为网吧、游艺场所规范经营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高新区红云网吧是我们执法再检查的一个重点,检查时发现,该网吧有个别吸烟人员,静网先锋在线未达到100%,卫生环境虽然较之上次检查有明显好转但仍需进一步改进。我局第三组执法人员要求其认真检查所有电脑的网络终端,经营人员要加强对网吧内的巡查,及时禁止吸烟行为,认真清理环境卫生。
  下一步,将继续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死看死守,反复清查,对经营业户进行法制教育再宣传、再教育,切实增强守法、文明经营意识,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先进城市复查工作&保驾护航&。
日18时42分,省广电网络公司济南分公司报告,通往济阳、商河两县的有线广播...
----市文化执法局开展十一期间文化市场集中检查 为确保十一节假日期间全市文化市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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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第一巡查督导组对商河县文化市场进行了巡查督导。检查了该县部分音像、网吧...
6月14日下午3时至晚9时,第三巡查督导组对历下区文化市场进行了复查,对名单登记在册...
6月14日晚,市文化执法局第二巡查督导组,对市中区列入《文明城市创建先进城市复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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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 15:23:00
鄂尔多斯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4年工作总结&<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抓建设、抓管理、促发展,大力推进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一、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圆满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任务。认真开展了“大学习”、“大调研”、“大接访”、“大落实”活动,先后组织全系统开展“四个专题”集中学习43次,举办专题辅导8场,轮流讲党课10次,开展“我的群众观”大讨论11次,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2期,知识测试2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260篇,编发简报41期。活动开展以来,局党组设立征求意见箱3个,发放征求意见函450多份,组织各类调研56次,形成调研报告15篇,共征求到意见建议253条,归纳整理为92条。按照“四必谈”要求,局党组先后开展9轮谈心谈话,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6轮以上谈心谈话,做到把问题谈准谈实、把思想谈开谈通、把意见谈透谈开。局党组及各基层党组织都召开了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自我批评开门见山、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动真碰硬、见筋见骨,收到“红脸出汗、加油鼓劲”的效果。针对意见建议和存在问题,局党组严格落实“四个回应”要求,坚决做好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制定“两方案一计划”,共确定了14个方面、54大项、82小项的整改任务,修订完善26项制度,重新制定8项制度。二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职能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1254”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2014年市文化局机关党委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参加了全市健美操大赛,荣获第二名;参加了市直机关职工运动会,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以纪念建党93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了重温党的誓词、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基地等一系列党建活动。2014年市文化局机关党委发展预备党员3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3名。三是深入开展“三到两强”、在职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活动。截至目前,为伊旗札萨克镇壕赖柴达木村延伸高压线1.1公里,安装50千伏变压器1台,为3个文化户配送了3套18件乐器。为海勒素壕村筹措10万元解决17户贫困户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在乌兰木伦河河槽段造桥修路,为村民维修自来水管道和农田浇地管道,解决长期困扰村民的交通出行和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先后深入东胜区巴音孟克街道巴音社区、建设街道桥西社区,开展“送文明、送健康、送知识、送演出、送图书、送电影、送温暖、送讲座”等活动,为巴音社区配送9件乐器,图书1000多册。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直属单位签订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制定了《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草拟了《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驻局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二是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清正廉洁,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在勤政廉政方面做到率先垂范。对局机关“三公经费”和办公用房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未出现违规行为。三是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凡是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确保了“三重一大”事项若干规定落到实处。四是积极发挥文化部门职能作用,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中,精心编排了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三句半、民歌联唱等文艺节目,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巡回演出,更好的宣传了廉政文化,不断拓宽廉政文化活动领域。五是不断加大对系统各单位作风建设督查力度,进行了2次明察暗访,并将督查结果及时上报了市纪委。今年,共查办6起信访案件。三、业务工作(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针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中基层文化活动室存在活动面积小的问题,结合自治区实施的“十个全覆盖”嘎查村文化室建设工程,制定了《“十个全覆盖”嘎查村文化室三年建设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与市委组织部共同下发了《关于推进基层组织活动室与嘎查村文化活动室共建共享的通知》,合理整合阵地资源。2014年确定的108个建设任务,目前已投入使用93个,建设已完工14个,正在主体建设1个。东胜、达旗、准旗、伊旗、杭锦旗、康巴什已全部完成设备采购配送工作,其他旗区尚未进行设备配备。为进一步完善基层文化活动室、文化户活动设施设备,今年又为120多个文化室、文化户配送了文化活动器材。二是草拟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管理规划,已经市政府印发全市实施;起草了《鄂尔多斯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实施方案》,待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三是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等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区文化厅相关要求,申报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三个试点项目。9月份,我市被文化部确定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10个试点地区之一,同时被列为自治区级试点地区,乌审旗被列为自治区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旗县,市图书馆被列为自治区级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同时均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四是根据文化部要求,组织开展了“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和“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示范活动,以及9个主题的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我市共接洽5个“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走基层项目及2个“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项目,圆满完成了各项活动任务。我市各级文化馆(站)、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也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传递书香见证成长”公共图书馆服务活动、“精彩生活 幸福使者”文化馆(站)“书香鄂尔多斯”服务活动、“共享历史 感受快乐”博物馆服务活动。五是各级文化部门结合本地区特点,以打造品牌文化节为载体,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广场消夏活动”,组织举办了500多场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和送文化活动,丰富了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举办了全市首届“爱我鄂尔多斯”乡村文化节(那达慕)、第二届农牧民文艺会演暨社区文艺会演。各旗区90%的苏木乡镇利用各类文化阵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乡村文化节活动,受益人数达15万人左右。(二)艺术精品创作和演出一是加强艺术精品创作演出。成立了全市舞台艺术创作专家指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市舞台艺术创作讨论座谈会,开展了艺术创作采风活动,组织完成了歌舞剧《草原》、蒙古剧《蒙古象棋传说》的剧本论证等相关工作,组织创作了漫瀚调音乐剧《海红酸、海红甜》、民族歌舞剧《草原情魂》、民族舞剧《不落的太阳》等剧目;创作音乐、舞蹈、曲艺作品80件;全市各专业艺术团队深入到嘎查村、社区、厂矿、弱势群体等,已演出1000多场;全市各专业艺术团队参加各类艺术赛事,共荣获国际奖集体奖1项、个人奖4项,国家级奖集体奖3项、个人奖1项,区(省)级奖集体奖7项、个人奖24项,其中鄂尔多斯民族歌舞剧院女群舞《顶碗舞》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优秀舞蹈作品展演荣获银奖,伊旗乌兰牧骑参加首届中国呼麦大赛暨首届中国o国际呼麦大赛,荣获国际呼麦大赛银奖、中国首届呼麦大赛三等奖。二是积极推进特色文化活动。草拟了《鄂尔多斯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爱我家乡文明行“放歌草原·书写百姓”主题文化活动方案》;5月份,市群艺馆创作编排的《春的祝福——党的群众路线教实践活动专题晚会》在鄂尔多斯大剧院上演,并在部分旗区进行了巡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演唱材料《梦在草原》已收集编印完毕,分蒙、汉两种版本,作品数量为300多件;组织完成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专题文艺晚会《梦在草原》的排练演出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文化交流。1月份,鄂尔多斯民族歌舞剧院大型原创舞蹈诗《鄂尔多斯婚礼》及综艺晚会《美丽鄂尔多斯》,在美国华盛顿肯尼迪艺术表演中心及华盛顿周边城市进行5场巡回演出;鄂前旗乌兰牧骑赴泰国参加第十届“欢乐春节”活动,出访取得圆满成功;5月份,鄂尔多斯民族歌舞剧院《蒙古象棋传说》赴蒙古国参加了2014年格根木扎国际蒙古语戏剧节大赛,荣获歌剧类“杰出贡献奖”,并荣获“最佳导演奖”、“最佳音乐奖”、“最佳舞台美术设计奖”三项单项奖;乌审旗马头琴交响乐团在国家大剧院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等院校成功演出,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根据“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活动要求,大型舞剧《孔子》、音乐舞蹈史诗《复兴之路》、舞剧《恰同学少年》等国内精品剧目在鄂尔多斯大剧院上演。四是组织举办了全市专业艺术培训班,全市各专业艺术团队近100人参训。组织直属单位部分业务骨干赴旗区专业艺术团队开展为期1个月的业务辅导,收到良好效果。五是组织上报了14名“国家艺术基金专家人选”、13个“国家艺术基金征集项目选题”,共申报47件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完成了国家艺术基金项目《鄂尔多斯婚礼》进京答辩相关事宜;完成了2015年“欢乐春节”项目资源申报工作。六是配合完成了2014年自治区“五个一”工程奖的选拔报送工作,我市有87件作品参加评选;协助完成了“鄂尔多斯2014新年音乐会”和“鄂尔多斯是我家”2014年春节联欢晚会排演工作。(三)文化遗产保护1.文物保护。一是完成了全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摸底调查工作,共调查国有单位2047家,并对68家国有收藏单位和各旗区普查办的相关情况进行登陆和完善;举办了全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培训实践班和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专项督查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全市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清库、文物认定和文物信息采集及普查宣传等工作。二是推进博物馆工作。鄂尔多斯青铜器博物馆(新馆)展陈布展基础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移接交前期工作,鄂尔多斯革命历史博物馆展陈布展、施工等工作正在进行中;鄂尔多斯博物馆《大汉雄风 天骄遗韵——祭祀成吉思汗的鄂尔多斯蒙古族历史文化展》赴云南、贵州展出;完成了鄂尔多斯革命历史博物馆等4家博物馆展陈大纲的审核工作;协助完成了苏泊罕游牧文化活态博物馆——鄂尔多斯博物馆分馆启动挂牌工作;今年,又有6家博物馆正式在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登记注册;组织开展了5·18国际博物馆日系列宣传活动和博物馆(纪念馆)合法性审查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完成了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工作,全市7家享受免费开放补贴的博物馆(纪念馆)全部达标合格,并争取免费补助经费370万元;完成了全市已注册登记的19家博物馆、纪念馆的年度核验工作,并上报自治区文物局进行年检审核。三是完成了全市1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列项报告申报工作;完善了第五批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乌兰木伦遗址群、三套石圈遗址等39处文物遗址点被列入自治区第五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是组织开展了全市文物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排查了文物安全隐患。五是配合基本建设,完成34家施工单位文物调查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市打击盗掘古墓葬及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动。六是配合恩格贝生态示范区管委会举办了2014全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会议暨文物保护管理培训班,全市7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七是启动了全市寺院敖包普调查项目室内资料整理工作;完成了全市25处涉及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和近现代人物纪念设施摸底调查工作;开展了清理整治利用国有文物保护单位设立私人会所和高档餐馆等专项工作;完成了《内蒙古文化遗产丛书——鄂尔多斯文化遗产》、《鄂尔多斯历代古城历史沿革与环境变迁》、《乌兰木伦流域石制品调查报告》和《鄂尔多斯蒙古族历史文化展》等文物保护资料的编撰工作。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是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国家级非遗名录和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我市申报的“查干苏力德祭”被列入国家级名录;20人被列入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又有53人被评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完成了向自治区申报“成吉思汗祭奠”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相关工作。二是根据文化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完成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的申报工作。三是组织起草了《鄂尔多斯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已报市人民政府,待印发后组织实施。四是完成了向文化部推荐上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典型社区、项目、人物,协助市非遗保护中心完成鄂尔多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示范基地启动挂牌工作。(四)文化产业发展一是按照《关于举办自治区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主题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精选工艺美术品、文物复仿品、动漫产品等11家企事业单位代表我市参加了首届自治区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主题活动。同时选送了鄂尔多斯民族歌舞剧院、乌审旗马头琴艺术团等10家文艺团体排演的精品剧目剧照参展。二是按照《自治区文化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推荐上报了市高艺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云中艺城”和准旗国礼陶瓷有限公司“用科技手段将陶瓷与民族文化完美结合”2个项目。按照《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征集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通知》,组织上报了蒙古源流影视主题公园建设项目、九城宫旅游区扩建建设等8个项目。按照《自治区文化厅关于第二届动漫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组织东联影视动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驰影视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天风动漫影视有限公司参加全国第二届动漫奖。按照《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开展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推荐上报了6家文化企业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1家文化企业申报国家级示范园区。组织旗区文化局推荐上报了15家文化企业申报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4家文化企业申报自治区级示范园区。完成了组织推荐全区“文化企业20强”工作。(五)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管理1.文化市场管理。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了文化市场平安有序。联合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积极开展了元旦、春节、国庆节等节假日和“两会”期间的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文化市场集中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检查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7595人(次),检查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31538家(次),责令改正326家(次),警告315家(次),责令停业整顿3家(次)。二是大力推进了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工作。4月份,共派出22名文化市场管理及综合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区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基础数据采集培训班。举办了全市“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及文化市场业务培训班。5月份,完成全市文化类经营单位主体信息录入工作。7月份,我市被自治区文化厅确定为“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区第一批次上线应用地区。三是继续开展了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工作。我局取消了2项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移交康巴什新区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许可项目6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做好下放文化市场行政审批项目衔接工作的通知》精神,完成了8项文化市场行政许可项目的衔接工作。四是承办了全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研讨培训班。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及部分地级市的70余人赴我市参加了研讨培训。五是利用“3.18”、“4.26”、“6.26”等法制宣传日和艺术品市场法制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精心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2.新闻出版(版权)管理。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扫黄打非”各阶段工作。筹备召开了2014年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开展了查堵反制港台反动出版物专项治理“清源2014”行动、边疆民族地区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封堵“固边2014”行动、全市扫黄打非“秋风2014”、“净网2014”行动以及“打击假媒体、假媒体机构、假记者”、“剑网”等专项行动。被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挂牌督办的假冒记者敲诈案,已进入公诉阶段。截止到目前,全市在“扫黄打非”集中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5817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店档摊点5859家(次)、检查印刷复制企业1550家(次),依法收缴非法出版物32133件。二是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开展了2014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全市共销毁了盗版软件及音像制品有147121件,盗版及非法书报刊有27564册,赌博性功能电子游戏机32台,电子游戏电路板有65块。三是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和自治区检查验收组验收。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同时也在积极推进中,已有17家企业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四是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内部刊物简报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集中开展了内刊清理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开展了新闻记者证申领核发工作的检查工作。2014年,我市有1名个人被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评为2013年度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六)广播电影电视1.部署实施村村通广播电视通讯工程。制定了我市《“十个全覆盖”广播电视户户通2014年实施编制方案》、《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维护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标准》和《2014—2016年“十个全覆盖”广播电视户户通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十个全覆盖”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实施。为泊江海子镇11个行政村的2443户安装调试地面数字电视接收设备,让农牧民看上了52套高清数字电视节目。全市共建设地面数字电视基站26个,安装地面数字电视89780户、户户通直播卫星25000户,全面超额完成2014年“十个全覆盖”广播电视户户通计划任务。2.进一步强化广播影视行业管理。贯彻落实自治区广电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体系建设方案》,修改完善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继续做好技术维护及标准化台站考核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重大活动、重要会议、节日期间系统安全稳定和广播电视安全传输与播出。针对鄂前旗发射塔存在严重隐患,多次联系督促,强化管理。年初,组织全市新闻采编人员共830人进行岗位培训,全市参加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356人,换发新记者证400多人。承接自治区广电局下放我市4项广播电视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广播、电视广告的监听监看力度,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类违规播出行为,查处了“鄂尔多斯前进网”站违规开办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完成影视剧监管工作,强化宣传,杜绝了侵权盗播。3.启动神山发射台机房维修改造工程。根据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加紧实施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启动实施神山749发射台和鄂前旗广播电视发射台机房改造建设工程,已进入招标施工阶段。 4.实施“家门口”万场电影惠民工程,全市累计放映公益电影12205场,观影人数达148万人次。特别是,为更好配合全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满足市直各单位学习需求,经市实践办批准,专门组建3支放映队,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免费放映《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焦裕禄》、《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等18部群众路线主题影片,累计放映860场。 四、其他工作一是7月份,2014年全国文化厅局长座谈会、全国文化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推进会在鄂尔多斯市召开。市文化局配合完成了会议相关会务、接待工作,保障了会议圆满顺利召开。二是推进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小组各专项小组及有关部门改革分工方案》和《2014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10项涉及文化部门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完成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三局合一”初步整合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一把手”抓人才工作机制,推荐市直文化系统2名同志申报“草原英才”、1名同志申报“鄂尔多斯英才”;组织开展了“三区”文化人才支援服务工作,从市直文化系统选派10名优秀文化工作者到杭锦旗支援服务,从杭锦旗选拔2名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工作者到市直文化单位挂职锻炼;认真做好公务员网络在线学习、领导干部“双休日大讲堂”及主体班次等教育培训工作;完成了2013年度劳资统计、公务员统计、财政人员供养统计等各类统计工作。四是将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实绩目标考核,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五是积极发挥文化部门职能作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修订完善了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文化系统安全稳定。六是完成政府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共梳理458条。七是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国际健康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迎检测评相关工作,完成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关工作,完成义务植树各阶段工作任务,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9%。&&&&&&鄂尔多斯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5年工作计划&<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市委三届五次全委会的总体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强化转型意识、拓展发展空间、建立多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全力打造全市文化转型发展的亮丽风景线。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一)根据《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规划(2014—2016)》,落实完成各项年度任务。(二)完成2015年“十个全覆盖”嘎查村文化室建设工程,新建改扩建131个嘎查村文化室;完成“十个全覆盖”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安装地面数字电视43800户、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21100户,建设自治区级地面数字电视基站6个、市级7个、旗级42个。在全市372个嘎查村实施村村响广播工程和应急广播工程,实现市、旗区、乡级和村级的分级响应功能。(三)文化产品供给。一是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文化站(室)要继续做好免费开放。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文化站要打造1—2个阵地活动品牌项目,吸引更多的群众到各级文化阵地参与活动。二是加强群众文艺创作,全市每个文化馆(群艺馆)组织群众文艺创作人员创作文艺晚会不少于1台,文艺作品不少于100件。三是积极开展送文化下乡和流动文化服务。市、旗区文化部门要组织文化艺术单位和社会文化艺术组织、社会文化名人组成文化工作团队或志愿者服务团队,深入旗区、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开展送图书、送演出、送展览、送讲座等活动。各旗区文化部门要积极开展跨区域流动文化互动活动,促进相互交流。四是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市、旗区公共文化服务单位重点抓好第二届“爱我鄂尔多斯”乡村文化节(那达慕)、全市性的老年文化活动周、少儿艺术大赛等导向性群众文化活动。各旗区要结合实际,组织2—3个带有示范性、导向性的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五是组织好“我们的节日”各类民俗文化活动。六是年内市图书馆的地方文献实现数字服务,并结合试点工作加快城市核心区总分馆建设。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各基层点的服务要形成经常化、制度化。七是实施“家门口”万场电影惠民工程,依托各旗区嘎查村(社区)文化广场、文化活动室、室内影院等场所,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放映活动,完成12000场公益电影放映任务。(四)建立和完善鄂尔多斯市文化荣誉制度,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创作热情,进一步繁荣群众文化艺术。二、艺术精品创作和演出工作(一)剧目创作。完成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年度工作任务,创作完成原创民族歌剧《草原琴魂》;进一步完善由东胜区演艺集团创作排演的民族舞剧《不落的太阳》、准格尔旗漫瀚调展演中心创作排演的漫瀚调音乐剧《海红酸·海红甜》。拟复排部分经典剧(节)目。(二)创作采风与研究。开展以“情系家乡故土、爱我鄂尔多斯”为主题的创作采风活动;发挥“鄂尔多斯艺术研究学会”职能,借助内蒙古自治区西部舞台艺术作品创作协作机制,加强与周边地区的艺术协作交流;建立剧(节)目库并制定创作规划,同时加大对优秀剧目的扶持力度,加强适宜本地区演出的优秀作品移植、推广工作。(三)精品剧目展演。结合文化部“大地情深”国家院团走基层活动和自治区草原文化节优秀剧目展演活动,在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期间精选精品剧目在城市核心区展演。(四)驻场演出。为配合我市大文化大旅游建设,加强文化产品市场化运作,展示和传播优秀民族文化,计划组织优秀剧目进行驻场演出,提高演出场地利用率;鄂尔多斯大剧院以“有音悦的城市”为主题,引进多场国内外音乐会及高端音乐类演出,同时拟举办儿童艺术节。三、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完成全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各项工作任务,全力做好迎检验收工作。(二)组织完成鄂尔多斯青铜器博物馆新馆和鄂尔多斯革命历史博物馆展陈布展等相关工作。继续推进完善馆藏文物数据库建设,开展数字博物馆建设工作。(三)组织开展打击盗掘古遗址、古墓葬和倒卖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文物保护单位、田野文物的巡查和督查力度。(四)完善新核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建设工作;开展鄂尔多斯市境内长城调查和保护工作,做好重要地段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做好乌兰木伦遗址群的考古发掘、资料整理及研究、展示工作。(五)全面实施鄂尔多斯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切实落实各非遗名录的保护单位及其传习场所建设,加强生产性保护的引导。(六)继续完善非遗名录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第四批市级及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继续抓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传承人资料的收集和数据库建设。(七)做好第十个文化遗产日、草原文化遗产日、“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四、文化产业工作(一)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0)》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市建设文化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我市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二)积极推进全市重点规划大型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协助相关文化企业推动产业园区及项目按规划完成并启动运营。(三)进一步加强文化与旅游、科技、金融等相关行业的融合工作,推动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五、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管理工作(一)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电子游戏、营业性演出、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等市场为重点对象,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打击违规违法经营行为。(二)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行政许可工作情况督查。(三)做好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上线应用相关工作。(四)组织业务骨干下基层开展以案代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办案技能。(五)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案卷评选活动,并推荐参加全区评选活动。(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重点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坚决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严厉整治非法报刊和非法网络,全面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七)加大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侵权盗版出版物和网上侵权盗版行为。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六、广播影视工作(一)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完成神山749发射台300平米机房、技术用房建设以及鄂前旗广播电视发射台300平米机房及技术用房、附属设施建设。做好国家地面数字电视建设频率规划和项目建设。 (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1.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播出保障期,认真执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体系建设方案》,做好安全播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检查工作,确保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播出。 2.修改完善《防范邪教组织干扰广播电视正常播出演练方案》。强化全市广播电视技术维护管理,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和《鄂尔多斯市广播电视系统播控中心和传输发射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对全市广播电视发射、传输、播出等部门进行演练,切实做好日常安全播出保障工作。3.对我市广播电视各发射台、广播电视播控中心按三级保障目标管理,对达不到保障要求的台站进行整改。做好反恐应急指挥系统数据库建设。对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基础设施情况进行调查,列出广播电视主要设备设施保护清单。(三)广播影视行业管理1.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广播电视传播秩序治理和接收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和办法。开展网络电视和互联网电视及设备产品治理,对全市互联网违规传输经营电视节目、非法传输电视节目进行整顿。2.做好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频率、频道前置申报、审批和后续监管工作。加强全市地面数字广播电视的管理,对我市地面数字电视统一规划和清理登记。 3.做好广播电视广告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宣传管理制度建设,做好节目、栏目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二是开展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整顿备案工作。三是对我市夜间播出广播电视节目加强管理,坚决纠正影视剧片头、片尾超时插播广告、夸张宣传以及插播游动字幕广告等。四是签订《鄂尔多斯广播电视台频率频道广告播放自律公约》,对频率频道广告播出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七、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继续完善直属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完成《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小组各专项小组及有关部门改革分工方案》等文件中涉及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完成国家、自治区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理事会制度。完成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三局合一”相关改革任务。八、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全力做好文化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举办两期艺术培训班,积极争取在全市范围内选派部分有培养潜力的青年艺术人才到国家级艺术院校代培;举办一期非遗传承人和非遗工作人员培训班或相关讲座;举办两期全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举办一期政府机关、企业软件正版化培训班;举办一期新闻采编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培训班。举办一期全市广播电视新技术培训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培训;举办全市电影放映员业务培训。积极争取推荐申报“宣传文化领军人才”、“草原英才”等各类人才工程。加强各类专业文化人才引进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讲解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继续为全市嘎查村文化室管理员实行财政补贴,加强和完善文化志愿者的注册和管理制度,按照文化部“春雨工程”要求,完成各项任务。九、机关自身建设工作(一)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抓好党员教育,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党组织,严格组织生活,抓好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组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决查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市委的有关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等各项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专项监督检查,切实改变文风、会风,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对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任务,逐项检查、查漏补缺,切实抓好“两方案一计划”各项整改任务,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三)全力做好“三到两强”,“四进三问”基层蹲点调研,扶贫包联和在职党员志愿者进社区工作,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完成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执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举办丰富多彩的各类文化活动,营造浓厚文化氛围;总结“十二五”时期各项文化工作完成情况,草拟“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加强文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完成创建国家智慧城市、植树造林等任务。&
主办:鄂尔多斯市文化局鄂尔多斯市新闻出版(版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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