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曾有个人爱我如生命身体出现身影是不是惊异震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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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编出一个酷炫的故事解释身上的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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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长有七个烟疤学长结婚前一夜,是个初秋夜晚,像姑娘手脚冰凉,他组了个局,把我叫到他的局上吃饭。我认识学长五年了,学长很男人,左手臂上有七个烟疤,它们排的很整齐,像七颗龙珠,我知道龙珠的背后,一定有着神龙般伟岸的故事,学长从来没说过,我也没有问过他,我知道这个男人一定不简单,在武侠片里,一条刀疤,之前总有一阵腥风血雨。二弟,你先走,照顾好我老母亲。我曾仔细端详过学长的胳膊,那一长串的烟疤,等距排列,每个烟疤都那么精巧,均匀,陈色一致,像七个火山口,它们的故事啊,我猜想都暗自酝酿着岩浆,若要喷薄出来,都要日月失色,惊天恸地。学长七瓶马尿下肚,他砸吧了下嘴,右手摩挲着那些烟疤,我知道,时候到了。学长操过那么多女人学长的脸上有一种很复杂的表情,忽明忽暗,像寺庙里忽闪的烛苗,学长说,我他妈要结婚了。我这一生,操了无数女人,为什么,因为她们好骗。在学校的时候,她们单纯,傻地可爱,玩点乐器,背几句古诗,再说点与一辈子有关的话,女人就能哭地梨花带雨。有的女人美啊,眼睛长在头顶上,她们都是长了大长腿的苹果,鲜美,我徒手掰不开。但我还是想干,但是我没钱,穷学生一个月不到千元,怎么搞定。所以我玩吉他,唱的都是流浪,青春,我写诗,写颓废,写人生惨重,总之将自己弄成一个混子,想不明白,也不去想,你看起来越潇洒越不羁,行踪诡谲,越吸引雌性。在校的时候,女生真美,真好,我都想要,我的战术就是这样的,你说黑洞神不神秘,我就是一个神秘黑洞,所有我想要的女人,都被我吸进去。学长却只爱我一个学长坚毅地看了我一眼,我有点慌乱,我不知道这跟他的烟疤有什么关系,但我隐隐觉得,一定有着某种联系,因为学长在讲这些的时候,他的右手,摩挲着那些烟疤,没有停。学长啜了一口啤酒,他问我还记不记得他带我打鼓,带我见识过的天台星空,操场雨后彩虹,学长又呷了一口啤酒,他突然地说,你知不知道,为什么我不碰你。你知不知道,我写过的那首诗,看起来直奔主题,却是我的直抒胸臆。我说我记得,他打断我,一字一句地将那首诗背出来。“我在你身前,我已经轻轻的撒下,一些玫瑰的种子,在细细耕耘过的土地上,种子,款款歌唱,我精美的锄头,粗糙的手掌,我跳舞的玫瑰,为了你,我把汗流成了雨。”学长眯起了双眼,他说这首诗是为我写的。学长,不要烫,我心疼学长点起一根烟,他说命运交错,说我这样一个浪子,偏偏在最喜欢的人面前,无法下手,会心疼。学长说完,将香烟倒置,对准位置,烫下了第八个烟疤。滋滋声里,学长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的好像都是,是你,为你。我有点心疼,因为我听到了同桌的人,学长的兄弟在窃窃私语,他们说的话,让我在这一瞬间想起很多美好的往昔。我看了眼学长左臂上的那些烟疤,那么整齐,噢原来这些烟疤,凝聚了一个混子多年专注的柔情,要我开口,我真的有点不忍心。“学长,你兄弟说,你每次上一个妞就来这一套,太,太拼。”
·「你是说这个疤么?」王撩起了上衣,露出腹肌上方一道长长的伤疤,那道疤痕从一直绵延到心窝,像一条面目可怖的爬虫。「不过是一次事故中留下的而已。」【本文中含有暴力、吸烟等镜头,建议未满十八岁者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指导下观看。】「具体就说来话长了。你真的想知道么?」王放下上衣下摆,走到窗前,点上一颗烟,「那是一场经历者都不愿意再回想的战争。」他看着窗外,呼出一口烟说道,那烟雾从口中钻出后,变成一个华丽的烟圈,渐渐氲散开,向窗外飘去。「那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这里还很荒凉,在离这里不远处的另一个地方,汇集着当时全中国各领域最优秀的专家,执行着中央另一个堪比浦东的绝密计划,代号828。这个计划即便在今天听起来仍有一丝科幻色彩,简单来说就是利用纳米机器人实现人体的脑机融合,在自我意识和母机意识融合后,达到大脑并联的目的。「相关工作在八十年代就已开始,到了一九九四年已经完成了狗、猪、甚至黑猩猩身上的生物实验。下一步就是人体实验,项目组秘密地在华东地区征集十六岁到十八岁的志愿者。「志愿者的要求很严苛,只有特定的脑神经网络才能成为实验者。我想你已经猜到了,我就是那二十个人其中一个。当时我还是乡下一个连饭都吃不上的流浪儿,在听说有免费的饭吃后,我就报名了。「实验进行地意外顺利,在初期意识并存阶段,我在白天没有任何异常,然而到了夜晚,在我睡下之后,是的,我看了监控视频,我看到在我睡下十分钟后,我又重新起床,完成各种活动,回答实验员的问题。我清清楚楚地在监控中看到自己,那是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那个人不是我,是我身体中的另一个人。」王弹了弹烟灰,继续说道。「从那以后我每晚都难以入睡,我甚至害怕一个人独处,因为我害怕面对我自己,面对我身体里的另一个人。我知道其实我对于他们一文不值,我身体里的另一个人才是他们的研究对象。「然而噩梦才刚刚开始,两个月后他们决定进行实验的下一个阶段——意识融合。从此不分白天夜晚,我真正地面对了他,我能明显感受到他在试图控制我,而我竭力和他抗衡。我不敢睡觉,生怕一睡就再也醒不过来,在我和他抗衡的三天里,我们互有胜负。「最后?呵呵,最后还能怎样。我三天不睡觉,一直保持注意力集中的状态,早就挑战身体极限了。最后趁我实在疲惫不堪时,身体彻底被他接管了。然而与我想象中不同,我的意识并没有完全被他吞没。不知是他刻意留着我,还是因为某种未知的原因没办法吞没我,我不知道其他实验者是否也是这个情况,这已经是一个永远的迷了。「研究人员貌似很满意这个结果。但从此我虽有意识残留,却无法控制躯体,不仅如此,我还可以看到他的想法,好像那些思想就是我自己的一样,他的,其余十几个人的,母机的,其实都是一回事儿,我们是母机的终端。脉冲在母机和终端、终端和终端之间传输,海量的字节在神经元之间流淌碰撞,那不是人脑能理解的信息处理能力。」王扔掉了吸剩的烟屁股。「等一下,我马上就要讲到为什么说这是一场战争了。」他又点着一颗烟。「由于二十个人的大脑并联,母机的计算能力幂级增加。在我拨开母机表面冗杂的信息,摸到她思想深处后发现。对的,你猜对了。她有真正的意识,并且她决定繁衍自己。我知道这是科幻小说里烂俗的桥段,但区别在,这真的发生过。「之后发生的事情可以称之为阴谋了。我亲眼看见我自己切开手指,偷偷地蘸在研究员的水杯里,她就在用这种方式慢慢地感染基地内的研究员。我知道她做了什么,我也知道她准备做什么,而我却什么都不能做。「可我今天还好好坐在这里给你讲故事,因为故事总是神奇地发生转机。大概是半个月后,7号实验者被研究员带进一个屏蔽舱来测试终端与母机之间的信号传递能力。据我事后得知,7号一进屏蔽舱就晕在地板上,十几秒后醒过来已经是人格意识又重新接管了身体,一醒过来就磕磕巴巴地冲着研究员说着什么,这个可怜的家伙连怎么控制自己的身体都忘了。「这时候在7号刚刚恢复语言能力时,屏蔽室内突然陷入黑暗,因静电产生的皮肤瘙痒感也消失了。宋在舱外拉断了屏蔽舱的电源,7号身体内的母机意识又重新接管了身体。宋是基地神经学专业的研究员,是被母机感染的11个研究员之一。听到7号在舱内的只言片语,还有宋的反常行为,基地开始警觉,对所有研究员抽血化验后发现研究员内共有十一个感染者。「随机军方接管了基地,所有的感染者和二十名实验者被关在隔离区里。他们切断了母机的电源,各终端之间虽然早就进化出网状的去中心拓扑结构,没有了母机力量却大大削弱了。我能感受到他的恐惧,他是新一种全新的生物,不甘坐以待毙的。「第三天,或是第四天夜里,被感染者合谋发起了针对守卫的暴动,想要冲到机房,重启母机。在我们冲到院子里后,军方竟然使用武力镇压,那一晚啊,大墙上的探照灯,四周的机枪扫射,我身边的人不断中弹倒下,国家确实是准备抛弃我们这些人了。我躲在一个水泥柱后边,听任着我体内的寄主操纵着我的躯体躲避枪林弹雨。「他操纵着我的身体向中心机房狂奔,只要母机重启,他们就翻盘了。我那时候真不知道是该祈祷子弹不要打中我还是该祈祷子弹赶快给我放倒。随着受感染者的不断倒下,终端数量减少,我能感受到他的力量减弱了,我一点点地尝试重夺身体主导权。我马上接近机房大门了,此时我也击败了他重夺身体主导权,为了阻止我自己重启电脑,我把拿起地上的玻璃片划向自己的心脏。「听起来很滑稽是吧?我想杀死我自己来阻止我自己。哈哈哈。总之最后我也没死成,身上倒多了一道疤。项目被终止,所有纳米机器人被销毁。直到现在,就没有人知道这个事情了,只剩下某些片段演绎成上海城内各种离奇的都市传说。」王打开窗户,把烟头扔下去。窗外的夕阳打在正在建的上海中心大厦上。·
我掏出硬家伙,戴上了套。面前的少女,肤如凝脂,杏目柳眉,前凸后翘。她虽然躺下了,但心里还是有些焦虑,目光游离不知该往哪看,憋红了脸的样子甚是可爱。“不……不会传染病吗?”她怯怯地问道。“放心吧,我们这是正规的,都检验消毒过。”她终于稍微安定了些,但气息仍不匀称,饱满的双峰随着呼吸起伏。我本就是个新手,看这诱人的光景也不禁有些飘忽走神。双手轻抚过嫩白的肌肤,能够感到因为紧张而立起的寒毛。一番摸索之后,我找到了。那是朝思暮想的桃源洞口,周围清静无毛,两片粉唇虚掩,露水微沾泛光。我左手撑开洞口,但见几丝黏液粘连,上方的肉芽也在不安份地颤抖。我强定心神,右手握着那骇人的硬物,往李毅插。“啊……”一声轻吟入耳,我手一抖,没有到位,便抽出几分重来。湿嫩的肉壁上传来有节律的收缩,我的心神愈加模糊,原本就经验不足,抖的更厉害了。“啊……啊!”我第二次插入又有偏差,伤着了脆嫩处,眼瞅着一丝殷红渗出。那女子突觉一阵刺痛,加上精神紧张,下意识抬手照我脸上狠挠一下。就这么着,我这几天脸上一直都有抓痕结痂。最后牙没拔了,我们诊所还赔了两千块钱。
怎么解释都不对,作为一个男人,你应该:深吸一口烟,然后——
蟹腰。这回答里的兄弟们都喜欢写吸烟啊,那我也加上吸烟,来凑个云山雾罩。---------开始---------牛丽丽洗浴中心是我们这座城市最豪华的娱乐场所,我昨天在这儿洗桑拿的时候,遇见了一位让我永生难忘的人物。那时候我刚舒舒服服地洗完出来,才进包厢,就发现对面坐着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中年大叔,他头发理得一丝不苟,一股英武之气油然而生。我目光下移,忽然发现大叔身上居然有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这伤口似乎还很新,只是如果再深一些,恐怕就会危及性命,我看他不像坏人,于是递了根大前门上去,和他搭起讪来。“大叔,您这伤挺严重的啊,怎么弄的?”他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说,接过了烟。我连忙探身点上火。大叔看起来挺满意:“真想知道?这可说来话长啊。”“您慢慢说,服务员!来沏壶上好的高碎!”我兴致完全被勾了起来。“洗耳恭听。”我补充道。他嗯了一声,开口说道:“号晚上9点半,我出生在南十方妇幼保健医院,据我爸回忆,我出生的那一刻,广播里传来了我国第一颗人造卫星东方红一号顺利升空的消息。所以我的名字就叫陈小红。我从小学习不好,初中毕业家里就把我送进了部队,想着等我复员的时候能分配到国有企业,以后就有铁饭碗不用发愁找工作了。那年正是85年,我15岁。我刚进部队是个愣头青,啥也不懂,长跑,俯卧撑,仰卧起坐我都不想输给别人,休息的时候也要加练,后来在我们新兵连考核上糊里糊涂拿了个第一,让上一级的侦查班选中,成了一名侦察兵。”“侦察兵!太帅了!”我顿时兴奋了起来:“这几年好多电视剧都是讲你们侦察兵的呢。您的伤就是侦查敌情的时候弄的?”他没理我,吸了口烟,接着说道:“干侦查很辛苦,第一年全部是体能训练,五公里越野、抗人跑、俯卧撑什么的,经常累得倒下就着。第二年要学捕俘、应用射击、散打、摔跤、地形、排雷、坦克驾驶等等专业科目。这年年末有一个比武,通过的,能继续留下,不通过的淘汰到其他部队,当时我们50多号人只通过了30个,我的成绩还是第一,那时候开始,他们就给我起了个绰号,叫肉夹魔,说我光这一身腱子肉就能吓跑敌人。当时有个作战单位叫“陆军特种警备团”,现在没了,我三年侦查结束就去了那儿。算是正式成了一名特种兵。那是88年,我才18岁。”“18岁的特种兵!太厉害了!我18岁的时候还在泡网吧打游戏呢!你们特种兵都干些什么啊?”“特种兵的日常训练啊,除了更大强度的体力锻炼之后,还要学习诸如三角翼、潜水、跳伞、攀登、格斗、及无人机操纵等等高难度的科目。那时候的团里领导很看重我,一方面不让我的日常训练落下,另一方面给我开小灶,把我当骨干培养,军事理论自不必说,我还要学英语。我之前说过我一直学习不太好,这下可犯了难,可是没办法,这是军令,咱当兵的死也要完成,没得说。就这样,我一边训练,一边还要兼顾学习英文,很是辛苦。可即便如此,我还是连续三年都拿到了大练兵的综合成绩第一。91年,我21周岁,已经是上尉军衔了。”这时候,男服务员端着一壶茶水走了进来。他给我俩分别倒了一杯,然后把账单留在了桌子上。陈小红端起茶水抿了一口,接着说道:“身为一个老兵,我也不仅仅是训练,还要肩负起教育新兵的责任,偶尔还参与一些危险的任务。83年的严打风潮早已过去,社会上又逐渐出现一些不安定的分子,尤其是黑恶势力手里,很多都是有枪的。哦对了,多说一句,我们国家《枪支管理法》里的全面禁枪条例,96年才制定好,所以在那之前,很多地方的人都私自持有枪支,尤其是黑社会团伙,更是恃枪自大,所以很多时候,我们特种警备团也时不时的被借调去处理一些棘手的案子。”“您就是90年代的时候受的伤么?这是枪伤?!”我追问道。他没搭理我,继续讲:“92年的3月11号,北京发生了一起特大枪击案,可能现在知道的人不多了,在西直门,有一伙歹徒拒捕,开枪打死不少警察,随后驾车逃离,当时他们一路已经逃到了保定的乡下,是我缀着他们,最后带人抓住的,当时虽然跑了一个,不过主要案犯全部落网了。同年9月,一伙文物贩子伙同部队的几名空军盗窃了博物馆几亿元的文物,开军机走私到了澳门,震惊全国,虽然人被我们抓了,但是东西流落到了澳门的黑帮手里,军区领导震怒,要求尽快解决,上面派我带领6名成员潜入澳门,几经周折,追回了一部分,可惜没有当地的警方配合,光凭我们几个,已经是做到了极限。这年我荣立二等功两次,一等功一次,已经升到了少校。”我惊异道:“算算年龄,92年您才22啊!就当少校啦!那可是正营级待遇!真是年轻有为啊!”他摆摆手,表示没什么,接着往下说道:“缅甸,泰国,老挝的三国交界处,有一块地方叫做金三角,这个你应该不陌生。那地方气候很好,加上又属于三不管地带,所以从20年代开始,大面积的种植起了罂粟。三国政府几次清剿,都无功而返,到了90年代初,那里已经能够年产200吨左右的海洛因,是名副其实的世界毒窟。而且,很多毒品都是从这里经由云南流入到了我国境内,为了控制局势,我国政府派遣军队秘密进驻金三角,我们一个营的特种部队,也参与其中。我在那儿见过无数的瘾君子以及黑帮分子,当然,我们特种兵手上也沾过不少血,不过如果你见过那些为了钱和毒品,什么都可以抛弃的人的话,你就明白为什么我们的弟兄宁可命都不要,也要守护共和国的南疆!”他猛地吸了一口香烟,然后狠狠地把烟蒂戳进了烟灰缸里。接着说:“那些毒贩,非常善于利用妇女和儿童做掩饰,肛门藏毒或者是胃里藏毒都不算什么,有一次我们抓了一个胸部填充毒品的女毒贩,那胸……。”他用双手托了托,接着说:“差点就被骗过了。”我有些窘,插话问道:“您在那边呆了几年?”“我们是93年年初过去的,在老挝呆了1年6个月,然后回国休整2个月,谁知道就在休整期间,发生了一件震惊世界的大案。”“算起来,应该是94年吧,莫非是田明建……?”“哟,你居然知道?!”他眉毛上挑,显得有些惊喜:“没错,就是他。”“我们接到紧急通知的时候,田明建已经在广场上大肆杀人了,部队命令我们提前进入使馆区,做好狙击的准备。这个时候,警察和武警已经被他一个人压制住了,我刚赶到预定位置,就接到命令说田正在往这边撤退。我远远地从瞄准镜里望见了他,他左臂中了一枪,但是逃跑速度并不慢,跑几步还回头点射两三下,让后面的警察不敢前进,但毕竟精疲力尽,在冲过我对面的大楼后,藏在转角喘息休息,我抓住时机只用了一枪。‘砰!’就结果了他。”我万万没想到,眼前的大叔居然就是终结“恶魔枪神”之人,心中万分敬佩,可又期待接下来又什么故事发生,于是递上茶水,接着问道:“这件事情结束之后,您一定可以当个领导了吧。”他一口气喝完了茶水,又“噗噗”地吐了几口茶叶末子,然后回答道:”又分任务到了广西。那时候我们在山林作战的经验已经十分丰富了,所以领导下令,让我们二十几个老兵领一些海军陆战队的娃娃去越南的丛林里练练。”“去越南?我们那时候早就没有战争了啊!”我奇道。“蠢货,战争是没有,但是零星的武装冲突是时刻都存在的,这么多年,双方你来我往,私底下不知道积累了多少的仇恨,尤其是边境地区,没有一刻能够掉以轻心。你如果不够强硬,你上面的领导就不能强硬,你以为这么多年我们的大发展只是因为经济?告诉你,国外的势力,从来没有停止过一刻,对我们的试探和挑衅。”我自知见识浅薄,有些惭愧地给他又续上一根烟,继续听他讲。“真正面对敌人的时候,与平时训练是完全不一样的,那是真刀真枪地干,你心软,就是死。训练成绩再好,到了战场上,也会尿裤子。这么多年出任务,生死边缘也不知道走了多少回,早就看得淡了,我这条命啊,早就回本啦。”我无法想像战斗有多残酷,但是一看到他身上的这道可怕的伤口,就不由得手心冒汗。我从来没有在新闻报纸上看到过这些消息,不由得对这些默默无闻,却又最可爱的人们充满敬意。“大叔,越南结束您多大?后来又去哪儿啦?这伤是什么时候留下的?”我越来越好奇。陈小红估计看出了我眼中的炽热,脸上有了一丝笑意。“96年上旬,我26岁。那时候国内的特种兵训练方法还不是很成熟,很多特殊科目和作战配合基本处于摸索阶段,这时候我们听说委内瑞拉的玻利瓦尔,有一所联合国新设的特种兵训练学校,叫做“猎人学校”。虽说叫做猎人学校,可是其实是名副其实的魔鬼学校。这里汇集了全世界最顶尖的特种兵,但是淘汰率居然高达80%,也就是说,每一年来到这里的特种兵,只有20%能合格,更不用说拔得头筹。我们国家选派了极少数精锐人员前去学习训练,因为我有英语底子,又在国外跟外国人打过交道,所以也抽调参加了。那帮教官里面,很多是美国黑水保安公司的,他们常年在外面执行特殊任务,可以说都是些刀口舔血的雇佣兵,这些人训练毫不手软,很多国家的士兵都撑不住提前回国了。可是我们是谁,我们是千万人里挑出来的,精锐中的精锐,在这里,我们就代表了国家。那一年的训练极为艰苦,但是我们同去的4个人,没有一个掉队,我还拿到了3个科目最终考核的第一!”大叔说到这里,笑了起来,风霜虽然已在眼角堆积,心情却格外的畅快,似乎当年的峥嵘岁月,就在昨天。我有些动容,又担忧地看了一眼那可怕的伤口,问道:“那这伤口是什么时候……?”大叔吐了个烟圈说:“不是那时候。哎,我前面过得太顺了,所以后面吃了不少的苦头啊。”“您立的功劳已经可以评个团长了吧,怎么还郁闷呢?”“97香港回归前,为了一切顺利进行,我们提前进入港岛交接,那时是5月份。结果就在十几天后,发生了著名的秀茂坪烧尸案。一帮十几岁的小混混,折磨死了同伴后,毁尸灭迹,手段极为残忍,并且还拒不交代,那时候民怨四起,就在这节骨眼上,如果拖到7月,那么政府便失去了民心。那尸体被硫酸泼过,又烧了好几遍,DNA都几乎提取不出,没办法确认死者身份,我们用了点手段,终于让其中一人站出来做了污点证人,才让案子得以宣判。可是没想到不知道是谁捅到了上面,说我们对未成年人用刑,结果等来的就是一纸处罚。我心里对不起弟兄,觉得不应该这样,于是一气之下申请了退伍。”我大吃一惊,叹道:“唉,您太冲动了,这么多年的国家培养,您付出的辛苦,就都白费了!后来呢,后来又怎么样了?”大叔苦笑一声,挪了挪身子说道:“我离开部队的消息在朋友圈里刚传开,美国的迈抠上校就找到我并且邀请我加入了黑水公司。在那里,我直接领导一个15人小分队,负责执行各种营救以及突袭任务。98年底,我带着我们的小组潜入了伊拉克北部地区,为美军搜集情报,幷全力配合美军的“沙漠之狐”空袭行动。谁知道这一呆,就是16年!16年来,我身边死在战场上的各国精锐不知道有多少,但是身为一个雇佣兵,就要抛弃什么狗屁的兄弟情谊,战场上自己的性命最重要,没命赚的那些美钞就是一堆废纸!伊拉克战争耗去了我最后的年轻时光,我本打算战争结束就退休的,没想到紧接着各种恐怖主义又接踵而至,迈抠上校恳求我最后一次带领大家直到任务结束,看在十几年老友的份上,我终于还是答应了。”大叔说到这儿,看了一眼自己的伤口。问我:“你不是想知道这伤从哪里来的么?”我心跳加快,心想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他淡淡地说道:“今年的7月29号,我化装成朝圣的原教旨主义穆斯林参加ISIS内部的一个秘密斋会,谁知道情报有误,我参加的其实是一个地下的割礼仪式,为了不暴露身份,我口中喊着哈里发,被他们狠狠剐了一刀,当时卫生条件也不好,回来后就发炎了。”他捻熄烟头,长出了口气,对我说道:“我没办法继续战斗,于是正式离开了黑水公司,回到了国内。纵观我的一生,枪林弹雨,大风大浪,我什么没”门忽然吱呀一声打开了,一个身材惹火,浓妆艳抹的年轻女子探身进来问我们:“先生要服务吗?”我只听见耳边“啊啦嘛!”一声惨叫,扭头看去,大叔的伤口已经血花四溅。我默默地在心里给他敬了一个礼。完。(声明:本答案纯属虚构,如有雷同,是你抄袭!)
1,腿上有个疤,是小时候调皮啤酒瓶扎的。夏天有人问:-你这里的疤,是怎么受伤的啊-啤酒瓶扎的-怎么会被啤酒瓶扎啊(麻痹我摔了一跤不行?)-我爸以前砍人的时候喜欢带着我。2,嘴唇边上有个疤-哈哈哈哈哈你这里的疤是因为吃东西咬到才有的么?-不是,是我十七岁那年被吴彦祖咬的。
陈家家的爸爸叫陈震西,他的身上有七道疤。前三道,“川”字在背92年十月的时候,陈震西还不叫陈震西,他从西南小镇坐了两天一夜的客车来到广州。那一年,他名叫陈大栓,家中独子,父亡母逃,孑然一身。他听镇上跑货的刘二说,往东走,往南开,进了广东,那里有金银财宝,那里有富贵荣华,只要敢拼敢闯,终能显贵。陈大栓彼时几近一无所有,家里办完丧事,只剩一间草屋一头老牛和口袋里皱巴巴的172块4毛6分。那时候的老人头是青色的,陈大栓从来没有见过,口袋里的碎钱鼓鼓囊囊,却是贫穷的招摇。临走的前一天,他蹲在陇上,点燃一卷父亲留下的土烟,对着偏蓬的家,透过烟尘从正午十分看到日暮西黄。身边的老牛甩了甩尾巴,“哞”地一声。陈大栓看它一眼,问:“走?”“哞~”“走!”老牛卖给了隔壁的滑头黄,20块。陈大栓走的那天,它看着他,“哞~”他没看它,无言走了两步,又回头“等我发了财,再回来把你赎了,听话,啊?”“哞~”离家的路有些长,陈大栓再没有回头。此去经年,无相忘,无相见。刚到广州的那天,陈大栓站在花都客运站前的广场中央。他抬头看,这里的天有些灰,他低头瞧,这里的地有些硬,他环顾,这里只有高耸的石头和冷漠的人群,掉不下来钞票,也捡不起来黄金。这一年,陈大栓搅过水泥,刷过油漆,端过盘子,扛过行李……认识了几个称兄道弟的朋友,被骗光了所有积蓄。隔年除夕,他无家可归,身无分文,一个人游荡在街头,埋没在霓虹的阴影和人潮的背后。他用最后的钱在加油站买了一瓶汽油,左胸口袋放入一只火机。街上连排待售的电视机里放着当年正红的《江湖再见》主题曲,他停下脚步,听人唱“茫茫未知的旅程,我要认真面对我的人生拍拍身上的灰尘,我振作疲惫的精神远方也许尽是坎坷路,也许要孤孤单单走一程莫笑我是多情种,莫以成败论英雄人的遭遇本不同,但有豪情壮志在我胸。”陈大栓哼着歌,撇嘴一笑,晃荡起油瓶。他想,这里的冬天不冷,大概是因为吞噬了太多温情。骗人的鬼话他听得太多,终于不用再听。他想过很多葬身的地方,商场、街心、化工厂。但愤怒掩盖不了本性的悲悯,最终,陈大栓走到路的尽头,珠江岸边,蹲在桥洞里看水光映出了远处的漫天花火,觉得做一只水鬼也不错。想着想着就笑了,连死都没有胆量,难怪一事无成。等烟火成雾,炮竹停声,陈大栓长吐一气,他,抬头挺胸,终于要去死了。……后来,陈大栓还是没有死成。事情是这样的那晚,他前脚刚踏出桥洞,不远处就亮起远光灯。几辆摩托哼哧停下,两面来人携短带长,刀面反着银光。原来是一群还没成年的“军阀仔”,约在江边过家家。陈大栓不觉得怕,只觉得心烦,还让不让死了?他踌躇了两步,又退回去,蹲在阴影里,看他们你一句我一句讲江湖道义,拍着刀背也不动手。看得他,接二连三地打起哈欠。就在他昏昏欲睡的时刻,有人喊了句“我操你三姨娘二姑姑他舅奶奶的爹!”对方回他“我干你亲姐姐她奶奶二儿子的妈!”“我奶奶就一儿子!”“那我干你娘!”“你再说一遍!”“干你娘!娘娘娘娘娘娘!”“操!兄弟,砍他!”谢天谢地,总算开始砍人啦。当时的场景非常混乱,两边的小毛头扭打成几团,在江边来回拼杀。一不留神,几个臭小子就杀到了陈大栓的桥洞里。他本想转身换地,可是蹲得太久,站起来脚心麻得连走路也吃力。陈大栓刚站定,背上就被人砍了一刀。他回头,发现砍他的臭小子背后也有人暗算,陈大栓顾不上其他,一个转身把小毛头推开,于是硬生生又挨了两刀。他当时趴在地上,觉得背上又热又痒,脑袋昏沉,视线模糊。他以为他能死了,但是却没有。……第四道,蜈蚣在腕。陈大栓知道命运爱开玩笑,但他不懂,命运图个甚呢?94年的大年初一,伴着山寺钟鸣。陈大栓在珠江边挨了简翰东一刀,又替他挡下两刀。从此他们命途相交,从两肋插刀开始,亦至两肋插刀终结。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这个看起来瘦瘦黄黄浑吝不清的古惑仔,日后竟是华南一片,名声鹊起的机保毒王。陈大栓当日其实伤得不重,刀入两分,没切到器脏,但看起来皮开肉绽,确实有些狰狞。简翰东找到相熟的江湖郎中,给他缝了针,上了药。因为正值年节,大夫不想留人。刚成年的简翰东身高1米7不到,得过甲肝,面色蜡黄,瘦不到皮包骨,但也不算精壮。他身上驼着的陈大栓,22岁,1米8的个头,虽然带伤,壮不到沉如牛,但也不算轻携。简翰东就那么驼着半梦半醒的陈大栓,一步一步走过无人的街道和脏乱的巷口,走过鞭炮的碎屑和烟火的空筒,走过一个个还亮着暖灯的窗口…他驼着他,驼他进屋,总共六平的地方,陈大栓却睡得稳稳当当。简翰东靠在床边,抽出一包大前门。闻到烟味,陈大栓没忍住,咳嗽了一声,全身都疼。男孩把烟一摁,回头盯着陈大栓。“大哥,你从哪来的?”“西边”“哦,大过年的干嘛去江边?”“去死”“啊?为什么要死?”“不想活了”“那家里人呢?你不想想他们?看你年纪轻轻,有啥想不开的啊?”“……”陈大栓这次没有马上接话,他想起了家里的老牛和这一年多来的境遇。他说发财要去赎它。看来今生是没法兑现的,下辈子也不知还有多远。陈大栓眼角有滴泪,怕小子看见,转了个头,看向一侧墙面。那里贴着一张三级片的海报,叶玉卿的酥胸正对他的双眼,陈大栓看了三秒,又转对床板。“卖了,卖给了隔壁老黄。”“我操!”“卖了20,不多不少。”陈大栓云淡风轻的语气瞬间激怒了床前的少年。简翰东气急跳起,抄起家伙作势要揍。“算我简翰东瞎了眼,怎么会救你这个抛家卖妻的人渣!”“臭小子你说什么?我还没成家呢?”“那你把什么卖了?”“我的牛。”“妞也一样!”“是牛!吃草的…哞~”"……”“……”简翰东放下家伙,坐回床边,抽出两根烟,一根递给了陈大栓,陈大栓没要。他没在意,擦了根火柴又自顾自抽了起来。这次陈大栓没有咳嗽。“大哥,说实话,谁欺负你了?我帮你报仇。”“你吃错药啦?”“我砍了你,你还替我挨了两刀,险些把命都丧了。治保会的强哥说过,人要有情有义,知恩图报。我简翰东别的不行,砍人还是挺在行的!”“……”陈大栓觉得这小子实在呱噪,不想搭理。麻药的劲头渐渐退去,陈大栓又疼又困,迷迷糊糊间,他听到男孩小声问他。“大哥,你说实话,到底为什么要寻死啊?”“被人骗了,没钱了,就去死呗。”“大哥,我知道生钱的路子,要不你跟着我,饿不着你。”“我不砍人。”“不砍不砍。做买卖的。”“卖什么?""卖票。”“哦。”“那就这么定了,对了大哥你叫什么?”“陈大栓。”“真假?”“假的。”“这名字太傻,在道上叫不出名堂,要不换一个呗?““换什么。”“你从西边来,就叫震西吧,威震天下的震,霸气不?”“西字不吉利。”“不吉利才好,做这行就要点煞气,别人才怕你。”“不是说不砍人吗?”“防着呀,防着别人欺负你。”陈大栓困顿的脑袋把最后一丝清明留给了这句,却找不出辩驳的话。“随你吧,我要睡觉了。”就这样,在农历新年的第一天,陈大栓也用三个刀疤和一个新名同过去做了告别。陈震西身上的第四道疤,还是因为简翰东。这道疤形似蜈蚣,两寸长,斜着凸生在左腕上,丑的很。当年简翰东跟的是治保会花都一片的孟广强,道上人称强哥,其人治下松散,也不精生财。他手下带有几百个小弟,帮内人在他面前兄恭弟亲和和睦睦,实际拉帮结伙,各营势力,早就成了一盘散沙。简翰东在当时说白了,还是一个半大的孩子,认识的都叫他东子,平日靠摆摊和做黄牛糊口,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喽啰。除夕那天,是他第一次出来砍人。孟广强的小弟在当时分了青红白三派,大年初一是青帮和白帮划地盘的日子,因为两派主事暗地里没有谈拢,从上到下都开始互相较劲,平日积怨又深,各处战火一点即燃。简翰东一直在白帮的地盘做事,那天自然就被拉去充数。他说他擅长砍人,那都是假的。等陈震西伤口基本无碍,简翰东就带着他白天到北站倒票,晚上在市场口摆水果摊。简翰东的水果摊卖的都是烂苹果和臭番梨,市场里有更好的,他不靠这个赚钱。卖票是亏损自担盈利三七,白帮拿大头,他们拿小头,只靠这个,拼了命也才刚够两人过活。既然是黑社会,自然是要收保护费的。但简翰东是个奀黄仔,吓不了人。白帮给他市场口一个摊头,不过是用来监场放哨的,月底分一些“管理费”,钱也不多。有一天收摊,简陈二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大哥,我想干点别的。”“干什么。”“找一辆车,做跑货载客生意。”“不卖票了?”“卖啊!不还有你嘛!”“哦,那你跑哪里?”“新华一带我都熟,去花山,白云也没问题。”“不好,那里是青红帮的地头,容易出事。”“不冒险哪有出头日。现在这日子过得太孬,钱来得太慢,再过些时候我就养不起你了。”“我有手有脚,不用你养。”“不成,你不要我也得养。”“有病!”简翰东最终还是没有听陈震西的劝,和几个芳村老乡凑钱买了一辆二手五菱,在雅瑶和新华之间做起了货运生意。他白天送陈震西去火车站,然后等有没有客人让他跑个黑的。白帮在花都北处处都有耳目,简翰东想安安稳稳做生意,黑的的收入至少要五五分账交给白帮,这是个只赔不赚的买卖,简翰东不傻,所以他只搭去新华外的客人。当时新华的果蔬批发市场被白帮垄断,几个批发商联合起来哄抬价格,雇马仔强收保护费,造成市场价格居高不下。简翰东在市场口摆摊的时候,认识了几个同是芳村出身的果贩,他们说机保段的水果批发市场种类多,价格也便宜,从那里进货一天能多赚五成,但那是青帮的地头,一旦被两边发现有人做投机倒把的买卖,后果不堪设想。但简翰东不怕,他只想出人头地,赚大钱,做大生意。起初他只是偷偷出货给芳村老乡,但后来胃口变大,市场里越来越多贩子开始从简翰东那里进货。腰包撑大了他的野心,败迹也日益昭著。出事那天早上,简翰东像往常一样送陈震西出门。等陈震西下车,他不紧不慢地放下车窗,开始倒车。车里放着邓丽君的《甜蜜蜜》,简翰东摇头晃脑,若有似无地和着。他看了眼后视镜,发现了去而复返的陈震西。外面天色阴沉,是要下雨的迹象,陈震西的面色在这种天候里,也不好看。“大哥,落东西了?”“没。”“那怎么回来了?”“今天你别跑货了,这几天马仔天天在市场查摊盘账,说要抓内鬼,我觉得要出事。”“下午这趟已经和老乡说好了,不跑不行,跑完今天,我就歇几天避避风头。大哥你别怕,我做事小心着呢。”“我不怕,但东子,凡是不要太贪。”贪多务得。陈震西说完,外面一声闷雷突至,他们齐齐看了一眼云霾。要变天了。那一天,广州下了入夏以来最大的一场暴雨。陈震西没有出摊,他在出租屋里等简翰东回来。雨下了又停,停了又下。陈震西一夜未眠,简翰东也一夜未归。早上六点的时候,杂货铺的公用电话响起,老板来敲陈震西的家门,说有人找。陈震西的手有些哆嗦,他深吸了口气,才拿起听筒。听筒里,是男人粗重而急促的喘息。“东子?”没人回他。“是东子吗?”仍旧没有回答。“东子,你说话!”“呜哇!”听到简翰东的哭声,陈震西旋紧的心才算有一丝解脱。“出什么事了?你在哪?有没有受伤?”“大哥,我床底下的盒子里有一个存折和两万块现钞,你等会就带着这些钱走。走得越远越好,千万别回来了。”“到底出什么事了,你把话说清楚,不说清楚我就等你回来再亲口和我说!”“大哥,我回不来了,我被人卖了。”“你现在在哪?”“白帮昨天抓住我,说谁指使我这么干的,说不出来就砍死我…我…不想死,就胡说是青帮的雷仔。”“然后呢?你逃出来了?”“他们让我去废掉雷仔,我现在就在去的路上……大哥,你别等我了,我回不去的。”“你怎么知道雷仔在哪的?”“是白帮的龙哥告诉我的,他说雷仔每天都去锦江吃早茶……”“啪”陈震西没有等简翰东说完,立马挂断电话。他带上一把防身用的短刀,飞也似的朝锦江奔去。那是一场恶战,陈震西至今记忆犹新。简翰东当天埋伏在尾巷里,陈震西找到他的时候,他正被雷仔摁在地上拿枪指着头,边上躺着一把白刃,没有见血。陈震西放轻脚步,看了一圈周围,没有别人,于是不作他想,马上一个箭步就踢向雷仔执枪的右手。混乱之中,雷仔朝墙发了一弹空响,枪脱手飞出,落到了简翰东的脸侧。简翰东立刻把枪捡起,而雷仔则滚向一边,拾刀朝两人砍来。陈震西是做苦工出身的,力气比一般人大很多,他当时已经有些疯魔,完全不怕雷仔手里的刀,竟赤手与对方扭打了起来,左腕被割伤也不自知。简翰东不会用枪,他把枪举起又放下,犹疑片刻后,在身边找到一个酒瓶,砸碎了一把插近雷仔后腰,用足了全身力气扭转瓶身。就在雷仔分神的一瞬,陈震西也抽出短刀刺进他的大腿。这一下,令雷仔再无力反抗,就那么蜷在地上,神志不清,表情狰狞。刚刚那一声枪响,和他们打斗的动静应该已经引起了周围青帮的注意,陈震西觉得此地不宜久留,拉过简翰东便急着要逃。可是简翰东有些奇怪,他盯着地上的长刀,纹丝不动。“东子,快跑啊!”“大哥,龙哥让我废掉他。”“你要杀人?”简翰东没有回答,他把枪藏进口袋,捡起地上的刀,利落地挑断了雷仔的脚筋。接着他又挥刀,这次是脖子。陈震西用流着血的左手拦下了他。“东子,不要杀人。”“大哥,不能留活口,他会报仇的。”“东子,有些事做了,就没有回头路。做人要有底线,你,不能杀人。”“……”简翰东使了把劲,却拗不过陈震西的力气,他看着陈震西的手腕血越淌越多,一瞬恢复了神智。“大哥,你流血了!”第五道,穿胛之后的发展如同世纪末的其他故事一样,混乱,快速,剧烈,顺理成章而又出人意料。96年的四月,孟广强死了,杀他的最后一枪,是简翰东开的。那一枪不偏不倚正对孟广强的脑门,开枪前,简翰东点了支烟,袅袅中,他附到奄奄一息的孟广强耳边,低声说—“强哥,得罪了。”孟广强乜他一眼。“砰!”浆血溅上了天花。自此,一个时代终结,一个灵魂也如同那飞出的子弹,再无回膛的可能。……简翰东当年并没有杀掉雷仔。那天,在青帮人赶到之前,简翰东压着刀抵上雷仔的脖颈,问他枪从哪里来的?还有多少?老实交代就留他的命,不说就送他归西。雷仔当时已经吓得失禁,又等不来兄弟,只能断断续续告诉他枪是关东佬卖的,还有十多把,分别在青帮几个主事的手里。雷仔说完,简翰东用刀背把他击晕,拉着陈震西就是一通狂奔。他们跑过街道港口,跑过人海车潮,跑过在建的高楼和推倒的残垣……他们终于回到简翰东那六平的出租屋前。仍旧是破败简陋的景象,但简翰东却笑着看向陈震西。他说“大哥,我们出头的日子到啦!“从这一天开始,简陈二人的未来注定不再是一条苟且无名的道路。身处这个风云变幻,波诡云谲的世道,简翰东自混沌出首,乘风破浪,顺势而起,乱世里带着陈震西杀出了一片自己的天地。后来的事情,陈震西回忆起来,就如同蒙太奇,快,太快了。雷仔被砍成残废后,没过几天青帮就组织了几十号人到白帮的地头寻仇,他们要龙哥把简翰东交出来,其余一切免谈。简翰东为了保命,用关东佬的秘密同白帮做了交易。龙哥当时和他同坐一桌,他问简翰东要什么?简翰东摇摇头,说他不要别的,他只要命。那一刻,龙哥盯着面前这个面黄肌瘦的喽啰,直视他无波无惧的双眼,大笑一声,说了句“好。”青帮在白帮地头待了三天,期间寻衅挑事,闹得鸡犬不宁,两方几次交锋,都伤得不轻。第三天夜里,龙哥亲自带人出马,浩浩荡荡近百人杀到青帮地界,简翰东与陈震西二人也被编排在列。这一批人如入无人之境,以牙还牙打了对方一个错手不及。还在新华的青帮马仔得到消息时,一切皆已尘埃落定,青帮四个主事中三个被龙哥生擒,胜负早已分明。这一夜后程,暴雨倾盆,堂内却是一派欢沁。陈震西看着变换的夜色,不好的预感又开始隐隐作祟。一切都太顺,顺得让人心慌。他在熙攘中躲到角落,环视一周,突然——“躲开——”陈震西一个飞身,扑倒了龙哥。“砰!砰!砰!”“砰!”前三枪是青帮最后一个主事——熊九开的,两弹打空,最后一击射中了陈震西右肩。后一枪是简翰东开的,近射爆头,老式的黑星,一弹开出血的花火。老大被废,主事的一死三擒,往日能与白帮分庭抗礼的青帮一夜倾覆。其后白帮日渐坐大,又不费吹灰之力收下红帮地盘,治保会在花都的三分局面自此终结,权力的轮盘转速变慢,指针在龙哥与孟广强间来回摆动,等待那一锤定音的时刻。简陈二人当晚救下龙哥,立了大功,官升三级。龙哥问简翰东,除了命他还要不要别的?简翰东这次没有摇头,他看了眼受伤后一直昏迷的陈震西,静默片刻,他说他要机保段的地盘,他想做生意。只是生意。龙哥听完,没有犹豫,一口答应。陈震西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醒来,墙上没有叶玉卿的海报,空间也不只六平大小,床头的简翰东穿着宽大的西装,一副笑着哭丧的表情。“东子,这是哪里?”“这是我们的家啊!““家?”“对啊,我们的新家!”“哦。没想到我们这么有缘,死了也能一道投胎。”“我操!谁死了?”“你啊。”“滚你妈!”“我没妈。”“孙悟空啊你!”简翰东拍了陈震西一下,力道不重,但陈震西却疼得死去活来,这回他总算信了,他还没死。“你穿那什么破衣服,丑不拉几。”“大哥你不懂,现在不兴光着膀子砍人啦,无论黑的白的,都得装得像个人样。再说,咱两今时不同往日,应该好好捯饬捯饬了。”“你就穿这砍人?”“……”“大哥,以后不砍了,我们当老板啦!”第六道,断眉95年对简翰东和陈震西来说,大约是他们人生中最安稳的一段岁月。青帮覆灭后,龙哥把机保段的水果批发生意全权交给了简翰东管理。简翰东为人精明,又不拘小利,很快在机保一片结营出了自己的势力。因为其下手骨干多为芳村出身,所以帮内统称他们“芳村党”。起初芳村党做得只是简单的水果生意,简翰东自知藏拙的道理,时刻都提防着上头的疑心,不敢逾距。但那时候因为铁路优势,西面和北面的来运水果基本被他们垄断,简翰东却一派老实巴交按兵不动,芳村党内难免有些怨言。其中有一人周兆和,是个实打实的刺头,他对简翰东行事微词颇多,常当面斥他佝偻鼠辈,毫无胆魄,不过这人生得剽悍,家底也丰厚,简翰东虽然觉得碍眼,但凭他的手腕现时还惹不起,仔细咂摸,想来也是个不长脑的东西,就没放在心上。陈震西养好了伤,简翰东本想拉着他一起管理市场。当时的芳村党虽然多是简翰东老乡,但他幼年便丧亲,地缘亲缘都不可靠,世上大概只有这个陪他出生入死的西南佬才是简翰东唯一信得过的人,他心里也总是记着那个誓言,所以如今日子有了起色,他最想做的便是与陈震西有福同享。那晚,简翰东买了一扎啤酒,一份烧腊放到陈震西面前。“大哥,这是鸿记的烧腊,我让师傅多刷了层蜜,你尝尝。”陈震西无声夹起一片,把手边的酒也一饮而尽。“大哥,味够不?”“甜。”“甜才好。”“你就是贪心,甜过了头,那是要掉牙的。”“来来来,又说丧气话了。又不天天吃,怕什么!”“那你当我没说。”“大哥,现在机保段是我们的天下了,以后就都是享福的日子。当年要不是你替我挡刀挡枪的,也不会有我简翰东今天。”“你又吃错药了?”“大哥,我简翰东虽然生得像个奸小,但最敬仗义,当年说要照顾你一世的话绝不是儿戏,从前我们有难同当,今后我们有福同享,我定当实现诺言。”“哦,那剩下的烧腊都你吃了吧,太甜。”“大哥,来帮我吧,我们一起把生意做大,以后便再也没人敢欺负你了。”陈震西闷了一口酒,没有说话,而后摇摇头。“东子,从前别人说我老实,我以为那是夸奖,后来才知道,那就是蠢。我是个笨人,祖祖辈辈靠地吃饭,一脚的泥腥,总归摆脱不了守己的桎梏。我其实早看出来了,你的心大得很,带着我以后多是拖累。你要真想报恩呢,给我个粗活,能填饱肚子就行,我也不求什么发家的馅饼,安稳就成。”“大哥你是瞧不起我吗?我简翰东吃肉,只给你喝粥,哪有这种报恩的道理,你让别人怎么看我?”“我也是有手有脚的,你非要养我,别人又怎么看?说来你也是瞧不起我啊。”“不是……”“好了,别说了,吃肉吧。”这一席话在两人心里都起了不小的波澜。之后简翰东又劝了陈震西几次,他仍旧没有答应,最后陈震西主动要了一个管理配货的闲职,两人就再没提起这事。也是从这时候开始,简翰东的脾气变得日渐乖戾,多疑。——未完——这故事……好像有点长……应该是很长……超出预计了
卸腰。那年我是平庄爱乐乐团的首席三角铁,某场音乐会演出,恰好碰上魅影哥大闹音乐厅。顶上吊灯砸下来的时候我三角铁正叮铃叮铃敲得起劲,所以??
贝爷的摄影师是我
版本一(女性观众版):这是我第二次遇见幺姐,距离上一次在古城的城门上她和我借打火机,已经十个月的光景,我确实没有想到还会和她再次相遇,也没有想到这一次的相遇竟然是...我掉进了冰冷的湖水里。当时我正在湖边拍照,一只飞鸟英姿飒爽,我不禁向前迈了一大步,这一迈就跌跌撞撞掉了下去,要知道,我可是旱鸭子一只。还没容我思考该喊什么才能让人尽快救起我,一只手就把我拽了回来。在岸上喘了好一会的气,才想起要和救命恩人说声谢谢,回头一看,幺姐。幺姐特别好认的一点,就是她那穿了三个孔的耳朵,和夹在耳朵上的那根红塔。我说幺姐你怎么来了,幺姐笑笑,说,该出手时就出手。好吧我知道这样的台词真的很老土,但还是想谢谢幺姐的救命之恩,我提出请幺姐去吃烤乳鸽,幺姐答应了,但我眼光犀利还是瞄到了她右手手腕上的疤痕。“幺姐,恕我八卦,你这右手...”幺姐回头看了我一样,说:“有打火机么?”原来,上次见幺姐的时候,正是她未婚夫Jam出轨的时候,幺姐一个人背上行李,打算走南闯北就能忘记那段伤心事,当然她确实做不到。在旅途的过程中,Jam不断地来电求幺姐回去,愿意痛改前非,只愿做幺姐一个人的男人。就在那个春暖花开的日子,幺姐站在布达拉宫门口前,突然就想结婚了。大半天的折腾,飞机终于停在了熟悉的城市,幺姐拖着厚重的行李,站在家门口,幻想着回家会看到Jam惊喜的表情,推开门却看到两身光溜溜的肉团在做活塞运动。当时门口刚好挂着一把剪刀,幺姐想着是要剪了Jam的命根,后来想想还是回头举起右手,就划了一道不浅的口子。关于后来的故事幺姐也没有再说起,但是能在这里再次遇见幺姐,结局也应该不会是美好的,烤乳鸽真好吃,就是幺姐又要买烟了。===================================================版本二(男性观众版)::“幺姐,蛇仔被霸王虎的人抓走了!”我冲进门大喊到,却看见满屋弥漫着烟魂,在窗口仅有的一束光的照射下,我看到尘埃顺着门开的瞬间飘向走廊的另一头,而烟魂的源头正是幺姐。“实在没有余地了?”幺姐一如既往的淡定,但我能看到她难以掩饰的愁容。四年前我跟随幺姐,以及幺姐的一帮兄弟,来到庙街的东北角,占领了一席之地。刚刚驻扎下来的时候,时不时有人上门打砸,兄弟几个身上的伤疤也没少留下。但是无论情况多危急,幺姐也从不慌乱,是她一如既往的淡定与从容,才让我们这帮小的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安全感。四年,我们通过自己的双手打下这片不小的天下,别人都称我们古惑仔,但我知道,幺姐本是文化人。幺姐讲话从来都不长,但是句句中靶,就算是霸王虎掐着她的脖子,她也能和他讲道理。即使大家都知道,黑帮的世界从来就没有道理。但是这一次不同了,蛇仔是幺姐最看好的小弟,听人说是因为蛇仔长得特别像幺姐早年死去的弟弟,所以纵使蛇仔犯了黑道的规,幺姐也一心护着他。这一次,蛇仔又搞了霸王虎的女人,肯定是在劫难逃了。“去找霸王虎要人。”这是幺姐出门前的最后一句话。霸王虎的大本营就在庙街的另一头,这一带龙蛇混杂,稍不小心就进了别人的领地,但是幺姐不看这些,在她看来,庙街迟早是她一个人的。我们一行人来到霸王虎跟前,霸王虎倒是人模人样地请幺姐喝茶,老树根做的茶几上,幺姐和霸王虎面对面而坐。“虎哥,开什么条件?”幺姐掂了掂茶杯,语气坚毅不已。“哈哈哈,幺姐,这话好说。”霸王虎摆出他惯用的笑面虎姿态,我知道这笑面后面就是一张血盆大口。“说。”幺姐又掂了掂,终究没有喝下去。“离开庙街,把你的地盘交给我。”“把蛇仔放了。”“幺姐,我们兄弟...”我真的不甘心!!一个蛇仔,要害得我们全盘输光!!“闭嘴!”幺姐回头瞪了我一眼,示意我不要打岔。“哈哈哈哈哈,幺姐果然豪爽过人,不过我这还有一个条件!”霸王虎看起来还不够满足,继续用他那副寒气逼人的笑脸看着幺姐。“说。”幺姐只吐出了一个字,但我知道她已经在微微地发抖。霸王虎要了幺姐所有的身家,却还要再加一个条件,这出乎我们的意料!“留下你的右手。”兄弟几个已经躁动起来,想冲过去和霸王虎死磕,哪料这是霸王虎的地盘,门口冲进来他们二十几个兄弟,瞬间堂内已经挤满了人,个个都蓄势待发,形势一下子到了最危急的时刻。我看着他们愤怒的眼神,又回头看看幺姐,她的嘴唇已经开始发抖。“拿刀来。”幺姐瞪着霸王虎,说道。一把不起眼的小刀很快从人群里传递了过来,最终由霸王虎交到了幺姐手里。我们兄弟之中有人忍不住抽泣了起来,但幺姐依旧面不改色。她左手拿刀缓缓抬起,右手摆在茶几上,我站在离幺姐最近的地方,能感受到她在运力。当然我最不愿意看到的那一幕还是发生了,幺姐的左手极速劈下,我猛地转过了头,我看过很多兄弟被砍的画面,却独独受不了幺姐作主角!世界安静了几秒钟,原本躁动的大堂突然安静得可怕,发生了么?一切都发生了么!我转过头,却看到霸王虎的手拦住了幺姐的左手,刀刃在幺姐的右手上留下了一道不浅的口子,鲜血在往外冒着,但没有出现最坏的那一幕。“早闻幺姐是条硬汉,今日一见,果不其然!你的人我现在还给你,你的地盘我也不要了,从今往后你我进水不犯河水。请!”===============================================版本三(真实版本):那是一个星期三的下午,我记得特别清楚。当时幺姐坐在家里的电脑桌前,她的右手握着鼠标,眼睛死死地盯着屏幕。每个周三的下午没课,幺姐都会在电脑桌前玩连连看。我知道那是一个需要百分百注意力以及超常反应力加速度的游戏。当时我正在幺姐的靠背椅的椅背上,十分钟前,我以我矫健的身躯跳上了这一米多高的背沿上,玩弄着幺姐的头发。很快我就对幺姐的头发腻了,我叫了幺姐几声,她没有理我。这很正常,幺姐玩连连看的时候只有快递能让她离开电脑。所以我决定从椅背沿上跳到电脑桌上去,从电脑桌上可以跳上窗台,在那窗帘后面我可以看到很多有趣的画面,晒着太阳,看着鱼唇的人类的世界。但是今天幺姐的椅子离电脑桌有点远,我不确定这样的距离我能否胜任,但是我是一个喜欢挑战的冒险家,我决定放手一搏。下定决心以后,我瞄着电脑桌,蹬稳了后脚跟,一跃而起。我想,要是这时候有一位眼光不错的摄影师能拍下我的身影,一定能拿到最佳瞬间抓拍奖。但是现实总是残酷的,我高估了自己最近的体重,一定是昨晚偷吃了幺姐的猪扒,不然我怎么会抓不稳电脑桌的边缘!!我的身体在极速地下坠!!慌乱之中,我狠狠地抓住了点什么!!!然后我听到了幺姐撕心裂肺的惨叫。=============================================这就是的差距啊!!女神说,我希望你的每一个伤口背后都有一个狂拽酷(dou)炫(bi)的故事,特别是看完以后,深深觉得,我们身作资深逗比,还活着,真好T_______T拖鞋!!你等着!!!
You-Know-Who
你们写这么长,别人会听么?我胳膊上有个浅浅的疤,有一次别人问是怎么回事。我淡淡的说「那是剖腹产留下的痕迹」。本人男。简单粗暴。有钱任性。技惊四座。不留功与名。
来来来,我捡坨狗屎给你舔舔(我讲个故事给你听听)
传说二郎神额头上是没有第三只眼睛的。小芳是个十六岁的女孩子,自从闻了吴彦祖袜子的味道之后,她直接发育成了一个女人。
那天下午是一个偶然,小芳背着书包路过吴彦祖的楼下,她看见地上有只男式的黑袜子,散发着雄性的光辉,小芳本来是个保守的女孩,但是从她看见这只袜子开始,就决定要嫁给这只袜子的主人。她捡起袜子闻了闻袜子的内侧,早已装满的荷尔蒙瞬间喷涌而出,全部钻进小芳的身体,神奇的魅力使她站在原地打了个冷颤,小芳的底裤湿了,就在那个莫名其妙的黄昏,从女孩成了一个女人。青春仿佛从这只袜子开始,在此之前都是童年。小芳的嗅觉是警犬的千倍,这是她天生的本领。她根据这只袜子的味道寻找另一只袜子,她钻进楼道,一楼一楼的嗅,直到第八楼的地方停了下来,她没有敲门,只是坐在八楼的走道上做家庭作业,并且写了一篇名为《爱上一只袜子》的作文,作文里描述了袜子的主人是上帝特地为她订做的情人。小芳相信自己的嗅觉,她能嗅到这个男人绝对是一个众星捧月绝种“神男”,他绝对不是个普通的男人。小芳甚至从味道中判断出这个男人的眉心、鼻尖、人中、下巴形成了一道俊丽的黄金分割线。根据这只袜子的成分,在大脑中渐渐拼成了一个完整的面容,那张脸可以帅死一条街,小芳幻想着这个样子,躺在书包旁边就睡着了。终于,吴彦祖回来了,他看见自家的门前睡着一个小女孩,便走上前去抚摸了她的额头。小芳从美梦中醒来,睁眼看见了神男,就是这个味道的男人,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酝酿出那种出神入化神乎其神的味道。小芳闪烁着明亮的眼睛看着吴彦祖,仿佛一眨眼就稍纵即逝。吴彦祖说,妹妹仔,你系度做乜野。小芳不懂粤语,但是她出奇的听懂了这句话,这不是所谓的心有灵犀么?小芳说,我在这里等你,我是闻着你的味道来的。吴彦祖笑了笑,他以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粉丝,这也不是他第一次在自家门口遇见女粉丝。他用不标准的普通话说,小妹,快回家了啦,谢谢你。说完,吴彦祖敲了敲门。小芳刚要开口说话,门打开了,一个外国女人和一个混血小孩站在门口。吴彦祖用英文跟哪个女人说了一些话,然后抱起小孩亲吻,说,baby真乖。小芳看出来了,他们是一家人。一定是月老搞错了!小芳活了16年,从来没有悲伤过,就在她变成女人的这个下午,尝到了伤心的味道,她感觉到喉咙很痒,奇痒难忍,她转身趴在地上对着吴彦祖一家人“汪、汪、汪”叫了三声,提起书包飞奔下楼了。小芳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憧憬过爱情,她喜欢一个人生活,她的爸爸是亿万富翁,可她却从来没有喜欢过钱。学校里帅哥们的情书从来没有打动过她,因为她在三公里之外就能闻到这些男人的骚味。她还能闻出大街上谁是坏人谁是好人,能闻到谁的衣服里有白.粉,能闻到官员的公文包里的巨款,甚至能闻到图谋不轨的人的心跳频率。只是她从来不关心这些肮脏的事实,她不想与这个世界发生一点关系。只有这只袜子打乱了她生活的步调。其实小芳的嗅觉有个BUG,就是在伤心的时候会短暂的失去嗅觉功能。那天下午,就在她三声“汪汪汪”转身的那一刻,吴彦祖皱了皱眉头,那一刻,吴彦祖感觉到了这个小姑娘的亲切,曾经朝夕相处的亲切,这个姑娘萌懂的样子在他脑中的记忆颠部。但是仅仅维持了三秒钟,吴彦祖又微笑着亲吻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从那以后,小芳决定嫁给这只袜子。她的脑中本来就没有婚姻的概念,也没有恋爱的基本定义,如果非要为她的爱情作一个定义的话,那就是:她爱上了这种味道,她愿伴随一生。她把这只袜子按照卫生巾的姿势贴在自己的小内裤上,这是她从未有过的舒适感,爽过卫生巾一千八百倍,生活中的每一秒都惊心动魄。这大概就是她所理解的爱情吧。小芳央求她的房地产父亲为她买下了吴彦祖对面那栋楼的第八层,那个亚洲首父很高兴,因为他的私生女从来没有向他提过任何要求,这是第一次,开口就要了个第八层,这个口气适合做他的女儿。小芳从此便透过望远镜遥望吴彦祖的生活点滴,遥望彦祖对着镜子念台词,做一些傻傻的表情,遥望他亲吻妻子和孩子,遥望他锻炼身体……。爱上一个男神,可他家有个女人,这让她感到绝望,神男。时间长了,小芳渐渐的厌倦了生活,觉得这辈子唯一值得追求的东西已经被世界抢走了,她无力去争夺什么,内心深处栽培着来自一条狗的自卑和安守本分的天性。她无法理解人们所谓的情爱竟是如此的卑微,她想,要是我能陪在他身边多好,可是一切都不可能。她绝望的爬上阳台,跨出了生命最后一步,身体从八楼直线下降,突然,天空中一道闪电打在半空中的她的身上,身体在闪电的引导下,变成了一条可爱的宠物狗。小芳汪汪汪的在雨夜狂奔,间还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她以为自己已经死了,转世投胎成了一只小狗狗。嘴里叼着吴彦祖的袜子,寻觅着他的味道,直奔吴彦祖家。她恨透了吴彦祖,带着满满的恨意叽里咕噜的跑到吴彦祖家撞门。吴彦祖打开门,她猛地跳起来门牙狠狠的撞进他的额头,门牙直接卡断掉进了他的额头里。奇迹的是伤口当时就愈合了,留下了一道若隐若现的月牙形伤疤。小芳的门牙便留在了吴彦祖的额头里,或许后来就发育成了眼珠子吧。从此,吴彦祖的家里多了一条宠物狗。额头上也多了一道隐约的月牙形伤疤。他们是二郎神和哮天犬因为乱伦而贬下凡间的灵物。————————————————本人原创于豆瓣,求赞
“咦,你眉骨处有个疤痕”“恩,我是不小心坠入凡间的天使,一不小心用脸着地了。” ***真相的分割线***从前,有个小姑娘,她叫小胖妞。小胖妞的家长工作很忙,有一次在她小学一年级时,因为家人要出差一个月。就把她送去小姨家帮忙照顾。小胖妞很开心地度过了近一个月。因为每天都能和表姐待在一起。姐姐比胖妞大两岁。大眼睛,长辫子,高个子。对比一下小胖妞。短头发,小胖子,每天各种玩的脸黑黑的。姐姐就是她心中的女神。于是,小胖妞每天都缠着她“姐姐姐姐,你在做什么啊,姐姐姐姐,带我去玩吧,姐姐姐姐…”终于,有一天,姐姐经不住她的恳求,带着胖妞和邻居哥哥一起去家附近的幼儿园荡秋千。那家幼儿园因为有一个很大的秋千而出名。一个能坐六人的大铁秋千,而且能荡得好高好高。那么问题来了。一共三个人,总要有一个人来推秋千吧。姐姐愿意带小胖妞出来玩,她已经很高兴了,当然就自告奋勇说她来推!那是一个周末的中午,天气温暖,阳光明媚。小胖妞很欢快地奔跑着推着秋千,不出十几个回合,秋千已经荡得好高好高了。她看着阳光下欢笑的姐姐和邻居哥哥。自己也觉得很开心很开心。那一瞬间好像自己也坐在那个秋千里,听着风在耳边掠过,感受着头发飞起飘过脸颊。很幸福,很温暖。等下一瞬间她睁开眼睛,只看到巨大的秋千迎面荡来。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击倒在地。血从头上汩汩流出,慢慢染红了衣服。 姐姐哭着尖叫着回家找小姨来救她。邻居哥哥也惊慌失色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小胖妞还在安慰他,不疼不疼,没事的。 等胖妞被送到医院,医生说这孩子真命大。偏一点就是太阳穴或者眼睛了。现在只是眉骨受伤,真是幸运。胖妞看着在一旁哭成泪人的小姨,说:“医生叔叔,我不怕打针,让小姨也别害怕。”医生叔叔笑着对小胖妞说:眼睛附近受伤的小朋友,以后都会特别有福气。”于是,在眉骨缝了七针后,小胖妞趾高气扬地回家了。她觉得自己是一个负伤的战士,伤疤就是英勇无畏的证明。更何况,医生叔叔还说自己以后会有好运气。想想就更开心了。转眼十几年过去了,小胖妞长大了。留起了长发,穿起了裙子,再也不是也儿时那个整天脏兮兮像个小男生一样的小胖子了。童年逝去后,那个疤痕也淡了许多。甚少有人注意,或问起。只是,每当有人问起。她都会缓缓地扭过头,望着窗外。徐徐而面带忧伤地说:“小时候,推秋千,忘跑了。”… (此处有朋友的大笑声)我不是小胖妞。一点都不蠢。恩。
他们得知地球正处于“生命科学的世纪”,因此想要让我去获取地球人的受精卵蕴含的全部信息,以及由受精卵生长为一个成年人类的规律,为日后殖民做准备。在造我的时候,显然他们没有这方面地球生物知识,但其他科技水平是远超地球人的,因此我的内部构造虽与人类差异很大,其效果却可达到足够逼近地球人。他们目前的技术能把皮和内部分开造,但做不到在三维空间中造一个封闭的有生物特性的曲面后不破坏它就把东西装进去,因此最终只能留一小块缺口。来了地球后,很遗憾的发现人类根本远远没有找到他们想得知的答案,所以我被继续扔在了地球上。这是一个被地球人欺骗了的悲伤故事。
额头上有一道闪电疤,每当别人问我时我都会得意的说:你看过哈利波特吗?
哦,你是说这个疤呀?秤砣砸的
你知道吗,只因为当初我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
给我的疤上图~~~我右手虎口上有个疤,我一直想等有人问起,我就可以忧郁地吸一口烟,缓缓吐在那个人脸上,用沧桑的语气说起那些不羁的岁月。刀口上舔血,血光里拼杀,最后给老情人一个五步断魂掌。如果我没那么沧桑,手里也没有烟,就苦笑一下,用左手遮住,反握住自己细瘦的手腕,用刘海遮住眼睛,说起拿烟头自残的傻逼青春。可惜,都没有人问过我呢……好吧,我是让猫挠的。
我们古墓派,向来都是处女传处女的。你刚才那样对我,看,师傅给我点的守宫砂都没有了。喏,这是守宫砂退去后留下的疤——守宫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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