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如何申请低保在赌钱被公安抓获低保会被取消吗

享受城镇低保,如果缴纳了社保,低保资格会被取消吗,还是等到社保开工资了才会取消?-中国学网-中国IT综合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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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城镇低保,如果缴纳了社保,低保资格会被取消吗,还是等到社保开工资了才会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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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帮助一级残疾人今年的低保为什么会被强行取消_百度知道
一级残疾人今年的低保为什么会被强行取消
提问者采纳
你如果真是丧失劳动力才导致没工作不会取消你如果真的没房产或不动产也不会取消所以从这几点看基本和一级残疾或不是残疾人没多大关系哦
他们是说家里有打工的成员就要强行取消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解决了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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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当地政府,要个说法~
是村里决定的,到底现在政策是不是这样的我们不清楚
村干部换了呗
家境不错,有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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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是二级重度残疾人享有低保金,参加了福建宁德古田县企业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后,低保会被取消吗?_百度知道
我是二级重度残疾人享有低保金,参加了福建宁德古田县企业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后,低保会被取消吗?
今年30岁,但现还未参保,无业,怕参保了低保会被取消,非农业户口,是父母担忧我的晚年生活,所以想先咨询下政策再最后决定是不是参保,承国家政策的照顾已领了5年低保金,想帮我出资以个人名义去参加企业职工基础养老保险,二级重度残疾人
再公示无异议的,然后经过村(居)委会调查核实收入状况领取养老保险金计入家庭收入,如果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报县民政局审核。评上低保的家庭中的重残人员可以享受分类救助、二级都算,则可以向户籍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申请低保,重残的界定是指一级还是二级或者一,分类救助的标准各地规定也不一样,此时才算是低保户,村(居)委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进行公示申请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审批,居民代表评议并公示无异议的报往乡镇人民政策复核,这个要看各地方如何规定的。低保的评定跟残疾无关系,只跟你的家庭收入有关系,你领取的养老保险金是计入家庭收入的一部份,核算家庭的月人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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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首先对你表示慰问,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这是国家的政策,不和家庭收入有关 也不和父母收入有关 如果你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即使他们是退休人员你也能享受低保 但是你说参加了企业职工基础养老保险,低保也不会取消的 但是当你到了年龄退休以后 低保会有可能被取消的
参保之后暂时是不会取消的,需要等到你退休,有了退休金之后才会取消。但那是很多年以后的事了,建议你去参保,毕竟退休金会比低保金要多得多。
养老保险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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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成年重度残疾人可单独申请低保
& | &点击量:410 & | &来源:燕赵都市报
有私家车或有二套以上住房的家庭没有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资格,申请社会救助要先经过家庭经济状况核
有私家车或有二套以上住房的家庭没有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资格,申请社会救助要先经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评估——日前,石家庄市出台了《石家庄市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范、细化了对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该《办法》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目的是把真正符合救助条件、真正需要救助的城乡低收入家庭纳入到救助体系中。
须进行经济核评的家庭成员对象看清楚
记者了解到,石家庄市的城乡居民家庭在申请社会救助和对社会救助家庭进行复核时,要适用该《办法》,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评。《办法》所称申请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按照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社会救助家庭认定标准,提出低保认定、低收入家庭认定、及其他社会救助认定申请的家庭。
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对象包括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主要包括:
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与兄、姐共同生活的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除了家庭成员,还有相关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为确定核评对象相关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否具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民政部门可对申请家庭成员之外的相关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和评估。在这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指《婚姻法》规定的相关人员。
在申请城乡低保时,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离家出走,失踪一年以上人员。现役义务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人员。
成年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申请
在申请城乡低保时,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靠父母或者其他亲属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户口所在地址相同,与户主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且不共同生活的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人员。
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要一致
在申请城乡低保时,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办理:
在石家庄市范围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将户口迁移到经常居住地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申请人凭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调查审核意见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在石家庄市范围内,户籍类别相同但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起的家庭,应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可选择在户主或者其主要家庭成员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户籍不在申请地的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各自收入证明材料和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低保的证明。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居住超过一年、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可申请城市低保。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别持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一般按户籍类别分别申请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
家庭收入需核评家庭成员1年内的全部收入
申请家庭核评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两项指标。家庭收入按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核评。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收入。详细划分为:
○工资性收入是指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
○家庭经营净(纯)收入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得。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债权、房产、机动车辆、机械设备、有价证券等财产。包括动产收入和不动产收入:
○动产收入是指出让无形资产、特许权等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等。不动产收入是指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
○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遗属生活补助、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偶然性所得,精简退职职工定期救助和人身伤害中的生活补助等。
此外,还包括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应计入的其他家庭收入和财产。
家庭收入申请人要诚信申报
按照该《办法》的规定,家庭收入核评指标的具体核算应该为:
○工资性收入需在职职工收入由职工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出具职工收入情况证明,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确定;在私营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务工的,出具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用工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不能提供收入证明的,参照务工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或户籍所在地农民人均收入计算。
○家庭经营净(纯)收入则由个体经营、私营企业者按照收入扣除相应成本后诚信申报,并与工商、税务、农业、统计等部门相关信息核对确定。
○财产性收入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有价证券股息红利收入、保险收益和其他投资收益,由申请家庭成员诚信申报,通过金融证券及商业保险等部门查询信息确定;知识产权收入按照合同确定;出租(出售)房屋的收入按照出租(出售)合同核定计算。出租(出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无出租(出售)合同的,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部门,参照相同区域的市场平均价格核定计算。
○转移性收入按照下列规定认定:
离退休金、养老金、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照本人离(退)休金、养老金、失业金领取存折或领取证,结合发放单位或社保部门相关信息确定;
遗属补助费,按照盖有发放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的遗属补助费证明确定;
赔偿收入,按照人民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机构的合法有效证明文件确定;
经济补偿金,按照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文件以及发放证明材料等确定;
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照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无协议、裁决或判决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人均月收入超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0%的,视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并把被赡养、抚养、扶养人计算为家庭人口,按照超出部分的总和除以家庭总人口数,计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实际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高于上述规定的,按实际给付额计算;
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证明;
接受馈赠收入和继承收入,由申请家庭成员诚信申报。
○借贷收入则由申请家庭成员诚信申报。
家里有车、两套以上住房的不能申请低保
在申请城乡低保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家庭,不纳入城乡低保范围:
家庭成员名下拥有机动车辆(家庭成员中残疾人使用的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大型机械设备、船舶、大型农机具的。
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私有住房总计达到两套及以上的。
提出申请前三年内非土地房屋征收原因购买商品住房(含签订预售合同),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2倍的。
拥有商业用房的。
家庭金融性资产,包括现金、存款以及有价证券总值人均超过当地居民人均年度可支配收入的。
申请家庭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财产以及家庭成员情况的。
申请家庭提供伪造证件或虚假证明的。
拒绝配合核评机构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评的。
自费安排子女出国留学的。
自费择校,就读(就托)高收费学校(幼儿园)的。
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三次拒绝就业介绍或不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劳动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况。
申请低保义务兵优待金、独生子女费不计入家庭收入
在申请城乡低保时,下列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国家给予优抚对象和其他人员的特殊照顾待遇。包括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贫困残疾人的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高龄老人津贴;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的定期补助等。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
独生子女费、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
国家、社会及有关单位给予工伤人员的有特定用途的补助资金,包括工伤人员的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抚恤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
见义勇为奖励金以及政府对特别贡献人员颁发的奖励金、补贴金。
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享受的荣誉津贴。
政府府和社会给予贫困在校生的教育奖学金、救助金、生活补助费、助学贷款等。
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障性支出。
国家、社会及有关单位给予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资金,包括住房、医疗、教育、司法、养老、康复、托养、临时性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救助金。
低保对象实现就业必要的就业成本、残疾人的康复成本。
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十二五”时期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水库移民生活补助金。
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费中用于购买(重建)住房、按规定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的部分。
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应当计入的家庭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直接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评估。
申请城乡低保,提交哪些材料看清楚
低保经办人和申请人为近亲属需单独登记
记者了解到,城市低保按月申请审批,农村低保按季申请审批。
申请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应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3、《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社会救助诚信承诺书、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查询授权书(以下称授权书);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含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5、家庭成员残疾的提供残疾证及复印件;6、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7、县级民政部门根据申请人家庭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特别强调的是,申请低保时,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对已受理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进行单独登记。
这里的“低保经办人员”是指涉及具体办理和分管低保受理、审核(包括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批等事项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近亲属”则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核对和评估要经申请人同意
石家庄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和评估要经过申请人的授权和同意,对核对、评估获得的具体信息会进行保密。
该《办法》的出台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对低保、低收入家庭等社会救助家庭审核、审批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高对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做到公正、公平。减少和避免错保、漏保情况的发生,从而把真正需要救助、真正困难的城乡低收入家庭纳入到救助体系中来。
《办法》的实施也将充分发挥公安、房管、工商、金融、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多部门联查机制的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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