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轻微伤鉴定标准及量刑公安调解是面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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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被打了,但是法医鉴定不构成打架轻微伤怎么判,那么公安部门会怎么解决她们双方的问题呢?
我母亲被打后,经过鉴定为轻微伤,派出所会怎么处理行为人?_百度知道
我母亲被打后,经过鉴定为轻微伤,派出所会怎么处理行为人?
因土地纠纷,我母亲(五十几岁)被邻居两个(三十来岁)儿媳妇打成轻微伤,那时打架后也打110报警,第二天去医院看病,公安机关鉴定为轻微伤,派出所录了口供,也有叫证人举证,现在是我们在理,派出所说要调整,想问下调整双方有谁可以参与,调整达成了要怎么赔偿|?赔范围有哪些|?如果调解不成,行为人会被怎么处理\?派出所有权力治安拘留吗\?我方受害人医药费要怎么让行为人陪偿\?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和怎么处理都可以说说,非常感谢(插一句,因为对方以前很蛮横霸道,老是欺负我家,现在我想给对方一个教训,让他们以后不要太欺负人)
1.我方受害人医药费要怎么让行为人陪偿?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和怎么处理都可以说说?如果对方行为人不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行为人,要请律师吗?处理时间是多久?
2.谢谢同胞们回答和关心,星期三调解,希望结果往好的方向3.那么多人关系,太感谢,调解不下来,我现在用的医药费就有1000块,车费花了400多块,对方只愿意道歉及赔偿300左右,派出所干警说:下周在进行一次调解,调解不成,就进行处罚。但听派出所意思是不会拘留,只会罚款。我想问下大家,如果派出所就这样处理,要去哪部门找公正投诉?有哪位处理过此类案件,有图片等详细资料,能否一起协助我.
4.想问下各大律师,行为人对受害人造成轻微伤的(有法医鉴定报告为轻微伤,对方两位行为人都无事),而受害人又没有动手,按照正常程序办案的话,行为人是否达到被拘留的条件,现在派出所不进行治安拘留只说调解不成,就治安处罚而已,派出所是否有包庇行为人的行为?我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的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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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不请律师的,因为轻微伤的话,赔偿的费用不是很多的,主要是医疗费,尽量与对方协商吧!希望能协商好!你可以咨询律师怎么起诉就可以了,也可以咨询12348 法律援助热线。希望能帮助你1、你母亲被打成轻微伤,那么这是治安案件,派出所可以处15日以下的拘留的。2、调解的话,双方当事人和亲属都是可以参与调解的。3、赔偿范围:医疗费(这是最主要的),如果你母亲有工作的话,则有误工费,交通费、如果有出血的话,有一点营养费,主要是这么多了。4、你可以适当要求对方稍多一点赔偿,否则要求派出所对对方处以拘留的。5、要注意的就是很多的费用需要票据或证明的,你准备一下,这样更有说服力的!希望能帮助你
【想问下调整(调解)双方有谁可以参与】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参与调解。【调整(调解)达成了要怎么赔偿|?】按照双方调解结果赔偿。【赔范围有哪些|?】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如果调解不成,行为人会被怎么处理\?】罚款、治安拘留。【派出所有权力治安拘留吗\?】无权。必须由公安局作出治安拘留决定。【我方受害人医药费要怎么让行为人陪偿\?】向法院起诉对方行为人。提醒:一般调解赔偿数额比法院判的法定赔偿数额要大。和为贵。【我方受害人医药费要怎么让行为人陪偿?】1.双方协商解决;2.向派出所施压;3.向对方工作单位施压;4.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和怎么处理都可以说说】因为:“以前很蛮横霸道,老是欺负我家”,对方已经习惯于霸道,估计这次仍然是“习惯”:拒不认错、拒不赔礼道歉、拒不赔偿。【如果对方行为人不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行为人,要请律师吗】如果对自己的法律知识有信心,可以不请律师。反之,请律师协助你解决。建议:如果决心不计诉讼成本,“想给对方一个教训,让他们以后不要太欺负人”,请律师协助。【处理时间是多久?】一般(无中止情形)快则3个月以内,慢则1年。 【星期三调解,希望结果往好的方向】为老人祈祷!为胜诉干杯! 补充回答【派出所就这样处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要去哪部门找公正投诉?】“或者”择其一处罚或者双选都合法,属于警察的【自由裁量权】。“要去哪部门找公正投诉?”,警察合法,无法投诉。不会受理。 【现在我想给对方一个教训,让他们以后不要太欺负人】建议:到法院起诉对方。对方既输里子,还输面子。【到时我请吃海鲜】这个就免了吧。 【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下周在(再)进行一次调解”时,用得上。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 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如下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二条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第三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四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第八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赔偿法》赔偿事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三条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第十五条 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一)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二)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三)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前款第(一)项情形,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三十二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第三十三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第三十五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第三十六条 本解释自日起施行。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在本解释公布施行之前已经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释,其内容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不调解,让他们进去住几天,再赔点钱
不调解就能让对方进去住几天|?|???
轻微伤害是自诉案件,可以到法院报案。一般就是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很少有判刑的,就算判刑也住不了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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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打人,经法医鉴定是轻微伤,我想咨询一下能不能构成犯罪
能不能构成拘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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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不能构成犯罪,只是人身损害的民事纠纷,只有造成轻伤以上的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详情可来电。
回复时间: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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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
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但有可能拘留打人者。建议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积极协商。
回复时间: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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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版主]
不构成刑事犯罪,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14:15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如果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是寻衅滋事罪,你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17:08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轻微伤不构成犯罪,只能要求民事赔偿或行政处理。可来电
回复时间: 09:03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河北-石家庄
不构成刑事犯罪,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13:04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河北-石家庄
如果未经允许进入住宅,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回复时间: 14:14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不构成犯罪,可以请求民事赔偿。最多能对其行政处罚。
回复时间: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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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流量统计手机咨询更方便⊙▽⊙我弟弟和人打架,经过法医鉴定,双方都是轻微伤,应该怎样处理比较好?这个问题很急,在线等!!д^╞д飠
我弟弟和人打架,经过法医鉴定,双方都是轻微伤,但是那个人打完架之后马上就住院了,我的弟弟只是脸部擦伤,进行了简单的包扎之后,没有住院。对方的头部缝了几针,也是轻微伤。但是对方却一直赖在医院里不走,已经住了20多天了,光医疗费就花了将近12000多。现在还在医院里。打完架是他先报的警,到现在警察也不给处理。警察也录了双方的口供,起因是因为发生口角,对方先打的我弟弟,我弟弟才还手的。在打架的过程中,双方都动了手。我们现在有一个证人能证明当时是对方先打我弟弟的。问问大家:1.我们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2.对方如果老赖在医院里不出院,对方的医疗费用是不是都得我们出?有没有合适的对策来把赔偿医疗费问题降到最低?
3.这件事怎样处理才最好呢?如果警察调解对方不同意的话。请大家帮帮忙,这个问题很急,在线等!!如果能给出可行方案,我将把我的分数都奉献出去!!!
1、“双方都是轻微伤”:那么只是治安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 2、“我们下一步应该怎么办?”:请警察调解赔偿,或者是不理他,等警察找你们或是等他们到法院起诉你们,只要不构成轻伤就没什么大事。 3、“对方如果老赖在医院里不出院,对方的医疗费用是不是都得我们出?有没有合适的对策来把赔偿医疗费问题降到最低? ”: (1)对方的费用,必须有证据证明是治疗因打架所受的伤的才会由你们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至于治疗结束后赖在医院里、不是治疗所受伤害的多余费用,法院不会支持的。 (2)赔偿医疗费降低?那就找出对方先动手挑衅、你弟弟是正当防卫的证据,这样可以减轻你弟弟的赔偿责任。但仅有一个证人很难认定,如果这个证人又和你弟弟关系比较好的话,其证言的证明力就会更低。 4、“这件事怎样处理才最好呢?如果警察调解对方不同意的话”:警察调解对方不同意的话,就只能上法院起诉了。其实看情形对方很难缠,警察调解也可能不会对你们有利。 5、“到现在警察也不给处理”:警察的处理就是给予双方治安处罚,罚款或是拘留,他不处理就处理呗,如果最后警察不给予你弟弟治安处罚,你弟弟仅是承担一些民事赔偿责任不是更好吗?补充:1、“我们就担心对方老住在医院里,他的赔偿费和误工费什么的我们付不起啊”:如果能证明对方伤已经好了还赖在医院里:多出的费用你们不用赔偿的。在法庭上你们可以对方必须的治疗期限、治疗费用提出异议的,异议后可以申请有关机构进行鉴定。2、“轻微伤有没有赔偿的最高上限啊,他这样老住在医院里,听说总数就要突破16000元了。我们该怎么办”:(1)谁说轻微伤的赔偿没有上限呀?他在治疗基本结束后、赖在医院里产生的费用,你们不用管的。(2)“胸骨可疑性骨折,我们知道他是装的,他也不去做法医鉴定,只是天天赖在医院里”:将来起诉到法院后,可疑性骨折可以拍照检查,他不检查就是无理:将来即使是到了法院,他不去检查、也不鉴定多住院的费用,你们也可以不承担。(3)怎么办?你们现在就到医院去,和对方说领他们去拍片检查胸骨(最好同时录音、把公安的也一起叫去、还可以再找几个证人作证),如果他们就是不去,你们将来到法院就可以不再承担之后的费用。(4)到公安请求给对方作法医鉴定:是否已经鉴定?如果没鉴定你怎么就确定是轻微伤?
提问者评价
别担心,情况对你们是有利的1.你们下一步应该搜集相关对你们有利的证据,证明对方先打的你弟弟,你弟弟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进行自卫,向你们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免费咨询或者到律所咨询都可以,做好诉讼的准备。2.对方如果老赖在医院里不出院,没关系,由他去,如果真的要赔偿,只是必要且合理的开支,除此以外的医疗费免谈。3.这件事怎样处理才最好呢?如果警察调解对方不同意的话。既然对方一心想敲你们医疗费,那你们就让他们打官司,看法院怎么判决,人身伤害案子私了是了不清的。以上供你参考
第一,这种纠纷不涉及到刑事犯罪,最担心的问题就没有了,剩下的就是赔偿多少的问题。第二,这个纠纷术语治安案件,警察可以教育、警告或罚款、拘留(行政性质的,拘留期满就结束了),但是这种处罚不可能是对一方,应该是双方或过错更大的一方,这个具体怎么办,主动权掌握在公安手里,可以处罚也可以不处罚。第三,对方出院谁也不能强迫,也并不是对方的医疗费都需要您的弟弟承担,如果您不赔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有一个认定的过程,如果医疗费这个损失是对方故意造成的,您的弟弟不承担,届时要看病历、用药、诊断证明等。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或启发。
1.既然是对方先动手的,就得让警察先把此案定性,哪方先过错..你弟弟有必要可以说自己正当防卫,,人不可能愿意被挨打...2.再就是医院这块,去医院了解一下,对方受伤的程度,符合出院条件的就该出院,死皮赖脸的话..最好让医院出具他不该住院理由证明..为以后万一打官司做准备..3.看样子可能他受伤严重点,或者是他装的,,毕竟被他钻了空子,,,从人道主义考虑,,适当的赔一点医药费..有时候法律是很矛盾的..即盲目的同情弱者,却又匡服不了绝对的正义.4.如果你在当地,有熟人的话,让他们帮你们去走走场子,帮帮忙,损失会少点,,再就是因为这件事也可以和这帮他们联络下关系,送点礼,也无所谓,就怕生疏了...最好是政府部门的,或者公安局的来的更直接...5.或者找个中间人调和一下,这要越快越好..实在没法子,要不就打官司..多收集人证,和派出所里的口供证据,还有医院里的诊断证据,,证明他人格有问题,且死皮赖脸...我想自己努力了,也就问心无愧了..毕竟人生总是有太多的不如意,吃了一次亏,才会让自己以后不去再吃亏吧.
他要耗就让他耗吧,到时候你依法进行辩护并举证其有错在先,按责任你反过来向他索赔疗疗费用就行了!谁让他恶人先告状呢?!
轻微伤害,属于治安处罚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理.如果需要讨要经济损失就要起诉到人民法院.
问题其实很简单,一个简单的治安案件,现在的问题是对方赖在医院里赖着,使问题复杂化,现在警察也不会有什么好办法,现在两个途径解决问题,一是找个中间人调解解决,找出一个两方都接受的损失承担方案。二是找个律师准备起诉或应诉,让法院来做出判决。不知道对方真实的伤情,尽量采用第一种方法,不得已就采用第二种
你弟弟把对方脑袋都打破了,建议这样的民事纠纷,你们双方私了,不管因为口角也好,性质是斗殴。受伤害小的一方,负担些受伤害大的一方点医药废。像老赖在医院里的是人品问题,错误估计了形式。你可以赔偿他点钱,他也可说是意外伤害,事后得到些保险赔偿,损失也不大。你就当破财免灾,主要是多沟通,必定双方都是受害者。
如果他非说让你赔偿全部的费用,那就让他自己去法院起诉你诉诸法律,司法解决最后结果你大概会赔偿他实际医药废的百分之60左右,如果他花很多钱住院的话,你可以这样跟他说:我用陪给你的钱,可以在让你住一次院!这不是恐吓吧,呵呵。一万块钱雇俩人,在送他进来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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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太好了,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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