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仲裁 超45日开庭开庭现场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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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才培训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即将开庭……_百度知道
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即将开庭……
就这样?单位说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应该由工伤保险赔付,我不想开庭解决,我该怎么办,去了后,单位没提供,这样时间拖得太久,也就是《新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前?还有就是我没有一点关于我受伤前的“本人工资”的证据,单位要求的协商处理也没了下文,会不会又要再次开庭,这样估计一年也拿不到赔偿款了。求懂这方面知识的朋友帮我解答下,单位在收到开庭通知书后要我去协商解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谁来付,单位法律顾问和我有个争议,工伤保险说我受伤是在09年?其实赔偿适当少点也行,如果开庭,要按照旧的《工伤保险条例》由单位赔付,我要不要主动跟单位联系下,于是我去工伤保险询问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即将开庭,我先谢谢了
提问者采纳
然后请仲裁开庭时当庭协助调解就可以了.受伤前的“本人工资”是用来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拖延时间是用人单位一贯的伎俩,然后你的底限是拿到多少钱就愿意和单位调解,建议你先计算一下按法律规定你能得到多少赔偿!21,不要让仲裁裁决,你本人工资的计算方法是你受伤前12个月的缴费基数,你所有的赔偿应该参照原《工伤保险条例》计算,你的底限也不要让仲裁知道.劳动部门的说法是正解。3!希望可以帮到你,这个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不然你会很被动,一般来说要低于你的实际工资。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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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有个调解的底线
工伤医疗补助应由单位来支付
不用找单位,你找个懂的人给你算一下嗯
楼上的童鞋是正解,找仲裁庭就行
1虽说你受伤事实是发生在09年,但是如果你的工伤认定是在《新工伤保险条例》颁布之后那么适用新法,如果是在颁布之前,那么适用旧法。2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计算,高于这个标准的,则要职工本人举证。3你这09年受伤,如果单位现在不赔偿,你想通过仲裁、诉讼方式解决,还存在一个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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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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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该法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但也充分考虑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那么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该如何充分运用这部法律,有哪些该注意问题呢?
&&& 8月14日(周四)下午3:00――4:00,上海劳动保障网“12333在线”将请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副处长周国良、宝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员吴国芳、嘉定区劳动争议仲裁员陈静三位专家就“《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注意的问题”,在上海劳动保障网(网址:www.)与市民在线互动,欢迎您积极参与。&
&& 主持人:大家好,我是主持人娟娟,本次互动节目编辑阿斌,欢迎各位新老朋友光临《12333在线》。今天互动的主题是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问题,这也是大家一直很关心的热点问题,欢迎大家参与。&&& 主持人:为了使互动更具针对性,请大家围绕本次互动主题提问。如您有其他方面问题需咨询,请在我们网上评议频道的“网上直通车”栏目提交您的问题,我们将按简单问题2个工作日内回复、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内回复、疑难问题10个工作日内回复、需深入研究的问题20个工作日内回复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网上回复工作,谢谢大家!&&& 主持人:三位嘉宾已经坐到我身边,首先开始嘉宾和主持人互动。&&&& 主持人:《劳动合同法》实施近半年时间,劳动争议受理情况有何变化?&&& 周国良:《劳动合同法》实施进半年来,我们作了一个统计,今年上半年的劳动争议受理数比去年同期增长113。2%。说明劳动者越来越重视自己的权益的受保护性。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企业在遵守法律方面还有空白。同时还有另一原因,就是《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实施。将原先申请仲裁收费的规定免除了,将仲裁申请时效延长至一年。这些条款的设定,扩大了劳动者维权的途径。&&&& 主持人:在受理的争议原因中,那些争议类型居于首位?&&&& 陈静:在争议总数中,劳动报酬争议在总的争议数量中仍居首位。其次是缴纳社保争议。在劳动报酬争议案件中,大部分份是涉及加班工资的争议,未支付加班工资或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等争议有所增加,还有一些企业因经营不善,停业、转制欠发员工的工资等。缴纳社保争议大都发生在私营企业居多。&&&& 主持人:刚才提到《调解仲裁法》,这是在今年5月1日实施的一部劳动法律。《调解仲裁法》在原先的基础上那些调整?&&& 吴国芳:在受理的范围、申请时效、处理程序上作了调整。在受理的范围增加了确认劳动关系等内容,在时效上由原先的60天调整为1年,取消了收费规定。对仲裁处理案件的时间作了调整。由原先的60天处理时间缩短至45天,并规定如仲裁不能在45天或延长15天后仍不能结案的,一方当事人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设定了终局裁决的条款。&&& 主持人:谢谢三位嘉宾的回答,下面开始答复网友的提问.&&&& yy:请问劳动仲裁开庭,原告有提交事实证据的权利吗?&&& 周国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人应当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被申请人有权提出答辩书。&&&& :至目前为止,工龄已有10年的员工,如果提出离职,是按10年赔偿,还是赔偿1年?&&& 陈静:你的问题是什么意思,请详细说明。&&&& 普通市民:请问吴国芳仲裁员,关于超时加班工时举证问题,我想单位要求支付加班工资,但因为平时加班时间不确定,随机性很强,平均一个月要超过50个小时,且没有固定休息日,经常性一周天天干。单位现在对我计算的加班工时不承认,要我拿出凭证,我们这没有考勤制度,所以我并没有有力的证据,我想去打劳动仲裁。请问我该如何举证!&&& 吴国芳:从证据规则来讲,谁主张谁举证,但劳动争议案件中有举证倒置的情况,即由用人单位承担提交由其管理的证据材料,如考勤记录、工资清单等。但刚才您所说的单位并无考勤记录,则对于你所述的加班的情况无法通过考勤记录来证实,则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则应当由你承担举证责任。所以你要申请仲载,则应当要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你的主张,否则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豆浆:您好!我06年摔伤,单位是私营性质,因造成摔伤的原因物业有责任,所以当时单位找物业补偿了我一笔钱,后我鉴定为工伤9级,今年年初因单位搬至南汇交通不便我提出辞职,按相关规定原单位应一次性补偿我十个月上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现跟原单位仲裁,他们提出要我抵扣掉原来物业补偿给我的那笔金额,请问可行吗,谢谢&&& 陈静:如果当时单位补偿给你的是工伤赔偿金的话,那么可以抵扣。&&&& 杨依: 您好!我是一名银行员工,今年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我与原用人单位签定了《保密协议》。协议中规定我在“竞业限制期间内不得采用任何形式从事与原工作岗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工作”。请问我若是在此期间内从事的是银行业其他岗位的工作是否可以?(我原岗位是资产保全岗,现在是人事专员岗和行政综合岗)烦请赐教!谢谢! &&& 陈静: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具体竞业限制的范围根据你们双方协议的约定履行。&&&& :试用期内员工离职,也要赔偿吗?怎么赔?&&& 吴国芳:如果你的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就应当要承担赔偿责任。&&&& 周瑞鸣:请问怎样计算扣除社保费个人承担部分后的工资?比如:基本工资960+饭贴200+奖金300+加班工资100+津贴65-社保费个人承担部分190.85=实收工资1434大于960 这样对否???是否应剔除饭贴,奖金,加班工资.谢谢&&&& 吴国芳:劳动者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项目。社会保险缴费在税前列支,扣除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后,劳动者正常工作应得的工资应当不低于最低工资。&&&& 潘小姐:我在上海新互动平台工作一个多月,但是公司一直以“试用期不缴纳三金,需等到转为正式员工后补缴”为借口,决绝帮我缴纳“三金”!8月5日我去虹口区劳动局提出劳动仲裁,公司在6日接到仲裁信并给我电话说7号去劳动局帮我补缴“三金”。但是我7号在劳动局门口等了一上午都没有等到公司派人过来帮我补办手续。后来我打电话到公司问情况,公司经理很嚣张地说“随便你怎么告”。请问我该这么样寻求法律帮助?&&& 吴国芳: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而且用人单位应该在招录用员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费的参保手续。你认为你的权益受到侵害的话,可以到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到位于安远路45号的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小可:老师您好:请问单位与员工签的合同是三年,签到2010年的,如果单位现在辞退员工的话,经济补偿金是赔多少的?&&& 陈静: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 小魏:专家你好:我们是外地来上海打工的,来了也没多久,工厂还没有帮我们交保险,但是最近我姐妹在工厂里工作时弄断了手,她现在在医院里做完了基本的手术,医生说过两天可以出院了,然后过段时间她要按假肢.我想请问一下她的医疗费用和过几天按假肢的费用,还有后面的住院费工厂是不是要全部负担的?除此之外,工厂也要一次性赔给我们一笔费用,那个费用我们要怎么算呢?&&& 周国良:一、社会保险费应当依法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办法应当参照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伤害,经工伤部门认定可以作为工伤,发生工伤的应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具体的费用项目可以向12333电话中心咨询。&&&& hhl:你好,我与公司商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与公司以协议方式确定了补偿金的支付日期。但公司晚于支付日一周支付了我补偿金及当月工资。请问我是否可以向公司提起仲裁或起诉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此类情况去年12月北京有类似的案件,结果员工的申请法院支持了针对补偿金的50%的赔偿金。请问在上海可以申请吗?如果可以,针对补偿金和工资的赔偿比例是多少?谢谢&&& 陈静:你们双方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 肖军:若原单位无权扣留我的养老保险等“四金”关系,仍扣留不放,我该怎么办呢?&&& 周国良:如果跟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该向职介部门办理退工手续和向社保部门办理社会保险转出手续。&&&& cici:你好,我在公司做了将近有8个月了,现在公司突然跟我说,要裁员,说多补一个月工资,有签一年劳动合同。请问这样合理吗&&& 陈静:如果用人单位裁员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之外,再额外增加一个月工资。不违反法律规定。&&&& YY:在仲裁前,原告(劳动者)是否有权请求仲裁部门先调解或去用人单位调查事实情况?&&& 吴国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不告不理原则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也就是说处理是以当事人申请仲裁为前提,如果没有申请仲裁则无权处理劳资纠纷。因此在申请仲裁之前你无权要求仲裁部门先行调解或去用人单位调查事实情况。&&&& 22:我申请了仲裁,他说要5个月才受理,我觉得实在太慢了,早知我不去了,时间上我真的拖不起,人家说一个月就行了,现在为什么那么慢啊? &&& 周国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天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不受理或者超过逾期未决定受理与否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受理仲裁申请后四十五天(经过延长不超过六十天)尚未处理结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今年以来,由于案件大幅度增加,案多人少,本市各仲裁部门加班加点仍然出现无法按期限办结的情况,建议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者等待仲裁裁决。&&&& fff:国家对晚婚规定的婚假是10天,其中是否可以包含周六周日?如果公司扣减了婚假天数要怎么办?谢谢&&&& 陈静:婚假包括双休日。&&&& 朱葛:在双休日加班,如果超过8小时,那超过部分的工资该如何计算,是按照2倍算,还是(2+1.5)倍。&&& 周国良:在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下,经用人单位安排在双休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调休。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调休的,按照200%计算加班工资。在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制度下,加班工资的计算办法有所不同。&&&& 刘:请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08年开始第一份合同算起,签了2次劳动合同,第三次就得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第三次用人单位可以不再续签了么&&& 陈静:这个问题有待《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出台予以明确。&&&& YY:你好,请问当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可能会抽逃资金,导致裁决后不能执行,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如果可以的话,按照怎样的程序操作?&&& 周国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无财产保全的职责和权利,有关财产保全的问题可以向法院提出。法院是否会接受,尚有待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 五丫:什么样的入职担保或保证书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为了减少职员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在入职前一般会要求提供担保或保证,那么什么样的担保在法律上才具有效力呢? &&& 陈静:《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e:和单位没签合同,如果查出单位为我缴社保,可以证明单位与我有用工关系吗?如何查询?没有工资单,在领工资时只在签收本上签字,拍的照片能作为证据吗?考勤卡复印件可否作证据?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可作为依据?单位在徐汇区,我住在宝山区,申请仲裁应去哪个区。在我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权益受损的一年内申请,怎么才算应当知道?&&& 吴国芳:建立劳动关系以实际用工做为依据,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做为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之一,可到各区县的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查询。拍的照片属于视听资料,属于证据种类的一种。考勤卡的复印件也可以做为证据,只是在证据的证明力上存在瑕疵。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是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经营地来确定,因此单位在徐汇区的话,你必须去徐汇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ff:请问,单位口头辞退员工,又不办理退工手续,员工该怎办?&&& 周国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应当及时办理退工手续,如果不及时办理的话,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延误退工的损失。&&&& vv: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争议,需要付费吗? &&& 吴国芳:日新实施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金山:嘉宾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用人单位发工资时,不发工资明细单时我该怎么办?&&& 吴国芳: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当向员工发放工资清单,你可以向单位提出索要。&&&& wangyuha:各位仲裁员您们好!上次我去调解时仲裁员只是双方问了些调解,并未发表什么对与错,单位不同意调解,仲裁员就说让我们下次来再仲裁还要准备些资料,我想当场仲裁员并未发表什么意见,都这样还是,还要是单位说我未在离职前提出休年休假,故现在就剥夺我享受的权利,这种说法正确吗?&&&& 周国良: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仲裁员处于中立的地位,故除必要的法律释明外,仲裁员一般不应当发表谁对谁错的意见。&&&& resan:如果企业称无资产亏损严重,不交纳三金,可以仲裁吗&&& 吴国芳: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来免除这个义务。如果劳动者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申请仲裁.&&&& ww:请问:我原单位已注销,但有几个月三金未加,现在该怎么办?&&& 吴国芳:用人单位已注销的话不具有劳动争议仲裁的主体资格,你与单位之间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范畴,但你可以到向人民法院起诉。&&&& dd:试用期内如果被无条件解聘怎么处理呢 可以拿到赔偿吗&&& 陈静: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无条件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那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tjm-shyp:请教专家,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实施的情况下,针对试用期满但是经考核结果不理想的新人,公司是不是被允许可以延长试用期(当然,是在双方都协商同意的前提下),或者是应该根本不要考虑延长试用期而应该直接结束劳动关系?谢谢!&&& 吴国芳:根据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如果你认为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你可以行使解除权,但不能延长试用期。&&&& linda:请问各位老师,我是一名单位人事。现在劳务派遣很流行,请问这种方式真的能降低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么?如果想把单位的在职员工改为派遣制,该怎么操作才比较规范呢?是不是应该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补偿?&&& 周国良:首先劳务派遣对是否降低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尚有待讨论。在劳动合同法的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仍然要承担相应的用工风险,使用劳务派遣只是将本单位的用工风险转移到劳务派遣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后,两个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因此用工风险并未消除,而且考虑到劳务派遣公司的经营成本和利润需要,很多情况下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用工要比自己直接使用的成本要高。&&&& JamesQue:本人碰到一个问题,一个怀孕的女职员,在财务部上班,但表现不好,6月份就因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被处以警告处分。近日又以身体不适为由未经请假自8月5日以来没来上班(该员工于5日发一短信给财务部主管),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直接辞退似乎违法,请各位专家指点迷津。不胜感激。&&&& 陈静: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及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果该女职工确实违反了上述规定并达到了规章制度规定的违纪辞退标准,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予以辞退。&&&& 姝畅己言:续签合同想咨询一下各位,2008年7月31日合同到期,公司要跟员工续签合同,这个有时间限制吗?如果有,是否要在8月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 吴国芳:劳动合同法只对于建立劳动关系之后签定合同的时间进行了规定,但对于续签并没有时间的限制。但如果你在日前完成此项工作,且劳动合同期限没有间断的话,应该没有违法,但是一旦劳动合同没能续签成功则将为你的后续用工带来后遗症。&&&& 小吴:请问 公司签了三年合同,其中三个月试用期,老板说试用期不缴社保基金,这个说法对吗?&&& 吴国芳: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招录用员工30日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内同样存在这一义务。&&&& vv:请问仲裁调解书出来后,如果对方逾期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的,另一方要在多少期限内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选择有规定吗?可以就近吗?&&& 吴国芳:你的问题涉及《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内容,可以查询该法了解相关内容。法院有其相应的管辖规定,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法》查询。&&&& 小王:各位专家好,我在一家私企打工,公司一直没给我缴纳社保,加班也没有加班费。我打了12333电话,说是可以向劳动监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请问两者有什么区别?如果向劳动监察举报了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么?谢谢!&&& 陈静:社会保险及加班费的争议都属于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如果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了,那么按照不重复处理的原则,您不可以再申请劳动仲裁。&&& 三三:我们理解现在仲裁部门案件多,工作繁忙,但是总不可以以此为理由拖着案件几个月都没有结果。而且碰到问题不能跟当事人通过协商合理解决,还公开表示将会做出不合理的仲裁判决,你们去法院告好了。请问嘉宾,碰到这样的仲裁部门,我们该怎么办?&&& 周国良:首先,不是拖着不办,而是在加班加点办,我们个别地区的仲裁员一个半天开庭审理八个案件,大量的仲裁员把仲裁文书带回家去写,不少仲裁委员会现在周末都上班,今年上半年我们办结的案件已经相当于去年的173%。其次,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意见、理由,已在裁决文书里面作了描述。因此,对仲裁部门作出的裁决文书,仲裁委员会没有作进一步解释的义务。最后,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子,主要基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就无法得到支持。&&&&& 王伸:我在议价公司做了1个月23天被解聘 理由是公司去年亏损。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签了年合同,这样的情况可以拿到补偿吗&&& 吴国芳:国家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做了明确规定,而企业亏损并不是法定的解除条件之一。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主张与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小张:请问仲裁员嘉宾: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明确劳动报酬,而且也没有和公司另外签订关于报酬方面的协议,是否应该按同工同酬来处理?如果相同工种的员工收入水平不一,该如何处理?谢谢!&&& 吴国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tjm-shyp:再次请教专家,目前企业中的全职正式员工只要不是农业户口,无论是上海户籍和非上海户籍是不是都必须开立帐户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陈静: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劳动部门管辖范围,请你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 wangyuha:周国良仲裁处副处您好!感谢您的回复,照你这样说如果单位坚持不调解,仲裁员就不能调解了,只能上法院起诉了,那这样还不如直接上法院&&& 周国良:根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属于两方合意的行为,仲裁委员会无权强制单位接受劳动者的调解方案。但是,用人单位坚持不调解的,仲裁委员会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处出裁决。裁决书如在规定期间内不向法院起诉的话,同样产生法律效力。&&&& 沈一:现在劳动仲裁不收费了,那么如果不服仲裁起诉到法院,法院还收费么?&&& 周国良:据我了解,劳动争议案到法院收费十元。按简易程序处理的收费五元,按简易程序并以调解结案的收费二元五角,如果各半承担,每人承担一元二毛五。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可向法院咨询。&&&& cc:专家你们好,我在单位了工作四个多月,但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签定书面合同,在8月8日那天公司又因为我与老板争吵为由把我辞退,一直到现在公司也没有给我书面通知!在辞退我的那天我与跟公司讲了要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第七章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付我三个多月的又倍工资,但公司没有给我一个答复,请问我现在怎么办?&&& 吴国芳: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四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又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sun:各位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有名离职员工申请仲裁,说我们没有及时办理退工,要求赔偿损失。其实我们已经按规定在15天内办理了退工手续,仲裁委也没有支持其请求。现在他又向法院起诉了,法院要求我们公司提供办理退工时间的证明,但是黄浦职介所不肯为我们开证明,说从来不开这种证明的,请问针对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么?&&& 陈静:请您将您的联系方式留给我们,我们将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林文:请问,在上下班途中,由于违反交通规则乱穿马路而造成机动车伤害的,是否能认定为工伤,谢谢!&&& 周国良:是否属于工伤,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部门作出。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一个月内提出,劳动者应当在事故发生一年内提出。&&&& 翟后友: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员工自己已主动辞职,可否申请双倍工资?上班两个半月.&&& 陈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使劳动者主动辞职,但确实是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双倍工资。&&&& liji:专家,您好!我于02年就在一家民营企业上班(该企业是北京设在上海的分公司,为非法人),目前企业从04年才开始上综合保险,因为在职,我也没找公司去要求补交02、03年的保险。请问:如果我离职后,是否能再要求企业补交02年和03年的保险,如果我申请仲裁,这会超过仲裁有效期吗?仲裁会受理吗?&&& 周国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劳动争议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98:请问吴国芳老师,“用人单位应当在招录用员工30日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说法有何法律依据?&&& 吴国芳:《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九条规定&&&& 林文:麻烦周处长能否回答一下我刚提出的关于工伤认定的问题吗?谢谢!&&& 周国良:工伤认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部门作出。&&&&& 小钱:请问:昨天在面试中,谈到合同的问题,他们公司规定一律签3年合同,不能签1年的,但我想签1年,他不允许,请问该怎么办呢?还有在试用期内公司也要帮你缴纳3金的吧?(是不是签了合同之后才帮你交的呢)&&& 吴国芳:劳动合同期限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试用期内也应当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小吴:我是大学刚毕业,公司签了三年合同其中三个月试用期 ,老板说试用期不缴金的,这个合法吗?&&& 周国良:试用期应当依法缴纳保险费。&&&& 小可:请问老师:单位和员工签的合同是三年,是到2010年的,如果单位现在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话,经济补偿金是赔多少的啊?&&& 周国良: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支付,与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关。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和工资有关。&&&& ff:本人与单位07年4月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但近期单位无故提出与我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对于08年新的劳动法出台,我该如何保障我的权利。请指点。&&& 陈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确实无故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你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你的权益。&&&& Jennifer:我是一外商独资企业人事,我们想聘用一位全职的外地户口的清洁工,能否签劳务协议?是不是必须缴纳社保?&&& 吴国芳:不管招用的是外来务工人员还是本市户籍人员,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签定劳动合同,必须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555:您好,我前一个单位在青浦注册的,办公地点在静安区,但只给我们交镇保,并且基数和我的工资收入不一样,这个怎么办?能仲裁吗?&&& 周国良:根据本市的小城镇保险办法,2003年10月份之后郊区用人单位应当参加镇保,经协调可以参加城保。镇保的缴费基数跟劳动者的个人收入没有关系。&&&& 钱:昨天在面试中,谈到合同的问题,他们公司规定一律签3年合同,不能签1年的,但我想签1年,他不允许,请问该怎么办呢?还有在试用期内公司也要帮你缴纳3金的吧?(是不是签了合同之后才帮你交的呢)&&& 陈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的规定,您可以自己决定是否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11:我在一公司工作4个月了,老板还未与我签定劳动合同。但其他福利待遇都比较完善,我想问能不能获得一定的补偿。谢谢&&& 吴国芳: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的,劳动者可以主张两倍工资。&&&& 主持人:谢谢大家踊跃参与,由于时间关系,今天互动就告一段落了。如果您还有问题需提问或今天由于时间关系问题未得到回复,请在网上评议频道的“网上直通车”栏目中提交您的问题,我们会按规定,及时给您回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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