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公司6年多未进行职业病体检规定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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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入职体检或为员工旧伤买单 单位录用员工前不做体检风险重重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分享到:  ■员工被查出患尘肺病 单位未做入职体检付赔偿
  ■单位未来得及办社保 对新员工工伤应依法担责
  ■新员工工伤等级加重 新东家险为“旧伤”付买单
  最高法8月20日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后,关于工伤的争议一直没有降温。近日,有关职工跳槽与工伤待遇的关系问题逐渐成为热点。不可否认,因企业工资待遇、工作环境、人文环境乃至发展空间的不同,劳动者跳槽早已成常态。那么,员工跳槽后发现患有职业病或者工伤的,该如何维权?相关责任,新老企业由谁承担?如何承担……为此,笔者拟结合具体案例,就此类争议做一简要分析。
  案例一
  员工被查出患尘肺病
  单位未做入职体检付赔偿
  农民工周某从事煤矿掘进工作20多年,先后在多个个体小煤矿作业。上岗、下岗均没进行过体检。他在最后的这个单位,工作已达5年,最近有关部门强制要求煤矿组织在岗人员进行体检,周某被检查出尘肺病二期。因为没上工伤保险,周某向单位开出了巨额工伤待遇索赔单。单位则以周某以前在多个煤矿从事煤矿掘进工作,可能早在其他煤矿就患病了,虽然,单位提供不出相关证据,却坚决拒绝承担相应费用。后该案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说法:
  尘肺病是一种职业病。职业病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在事涉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仲裁、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本案中,周某最后工作的这家单位,没有为其上工伤保险。上岗前没有组织周某进行体检。出事后又拿不出周某在其他矿患有职业病的证据。依《工伤保险条例》关于“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的规定,其必须承担周某患尘肺病所需的相关巨额费用。
编辑:王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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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未受到职业病检查,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时间:日&&|&&作者:刘安财律师&&|&&关键词:解除劳动关系,职业病&&|&&浏览:2938
单位解除马玉劳动合同的作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应承担相应责任。
本案中,马玉虽然提出了要长工资的要求,但在单位没有允许的情况下,并没有主动要求离职,因为马玉长期在单位处树脂车间从事热炼岗位工作,长期接触化学物品,因此对自己是否有职业病,一直心里没底,所以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前,是不可能主动要求离职的
职工未受到职业病检查,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马玉是人,受哥哥的介绍从18岁开始就在的一家油漆厂工作,十几年后,马玉三十多岁,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外表憨厚老实的他一直勤勤恳恳地在这家单位从事化工油漆的生产工作,每月工资为1400多元。但是这家单位在十几年中已经两易其名,从原来的飞跃油漆厂,变成了现在的飞跃制漆公司了。马玉本来干的好好的,不想却被单位炒了鱿鱼,原因是在2008年12月时单位的主管要给他调换工作,让他去烧锅炉,他认为新工作与原来的工作相比,劳动强度变大了,因此提出要增加工资的请求,单位没有同意,马玉没办法,只能从命先干着,不想单位却开出一纸《员工离岗通知书》,让马玉离开单位,毕竟在这干了15年时间,对单位有一定的感情,马玉找到单位老总要求给些经济补偿,但老总却不同意,只让他快点走人。万般无奈的马玉向沈阳经济开发区的委员会提出仲裁,接到仲裁裁决后,2009年6月马玉委托申扬的律师刘安财,向沈阳市经济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提出8项诉讼请求,分别是1、给付因不签书面的日----12月9日的工资14847.7元。2、告支付因解除劳动关系的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7150元。3、补交5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4、支付因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的代通知金1个月工资1430元。
5、支付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10个月工资的赔偿金14300元。6、支付所欠工资720元。7、开具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8、出具职业病鉴定手续及承担鉴定费用。
2009年8月本案开庭,针对单位提出的马玉是农民工,临时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主张,马玉没有身份证,也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刘律师提出:马玉本人早在自1991年就进入单位前身工作,1996年这个单位更名,2004年又更名为飞跃制漆有限公司。就是说马玉一直在这个单位工作,双方早就明确了双方正式的劳动关系,却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其过错完全在单位,单位所陈述的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理由(没有提供身份证)根本就不能成立,更何况单位并没证据来证明马玉不提供身份证的证据,并且从新的实施之后,也没有积极地与马玉签订劳动合同来看,也是单位恶意的不与马玉签订劳动合同的。再有从劳动仲裁裁决上认定的事实来看马玉确实是在单位成立之初就在此长期工作,不存在外地农民工的问题,因此双方的劳动关系始于上诉人成立之时----2004年。并且马玉已经在沈阳市住了十几年,有了两个孩子,大孩子已经14岁,上初中了,这个孩子小学和中学都是在沈阳市读的,有学生证为证。小孩子也是在沈阳出生的,有出生证明为证。以上都可以说明马玉不是临时工,也不是农民工。本案中单位应承担下列责任。
1、 单位为马玉补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2、单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与马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劳动》等,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单位给付马玉因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的工资。
3、、单位解除马玉劳动合同的作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应承担相应责任。
本案中,马玉虽然提出了要长工资的要求,但在单位没有允许的情况下,并没有主动要求离职,因为马玉长期在单位处树脂车间从事热炼岗位工作,长期接触化学物品,因此对自己是否有职业病,一直心里没底,所以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前,是不可能主动要求离职的,并且劳动仲裁时也提出了这种仲裁请求的,因此马玉是不可能主动要求离职的而是单位方单方面解除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第一单位并没有证据证明事先将解解聘马玉的理由通知工会,也没有在即时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代通知金一个月的工资;第二其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并没有开据正式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书》(这种证明书可以保证马玉可以办理失业保险的登记和领取的),而是出具的自己制作的员工离岗通知书;也没有在15日内为马玉办理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也并未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向马玉支付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后是目前为止,单位还无正当理由扣发马玉的剩余工资,故从以上四点来看,单位解除马玉劳动合同的作法是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职工未受到职业病检查,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离岗前没有对马玉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的42条第一款“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
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二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现在马玉由于单位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其支付马玉的赔偿金为两倍的月工资为4610元。
2008年12月法院的判决支持了马玉的大部分诉讼请求。
作者: [辽宁-沈阳]专长:债务债权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人身损害 律所: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QQ:9895积分 | 帮助3925人 | 18个好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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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外企工作了将近5年,长期接触噪声,去年发现听力有明显的下降,在跟经理聊天的时候有提起过,但是没有正式的像公司申明。去年公司安排一年一度的职业病体检,那个医院医生很不负责任,都跟她说了听不见,她在报告上还给我写正常。现在跟公司提出离岗体检,去了两次都发现有问题,但是没有具体的解决方式,就是无休止的复查。真的很郁闷,手头上有两份今年1月份的体检结果报告,已经注明有异常,有问题,但是公司就是不正面接受我向公司提的赔偿要求,说我没达到职业病标准什么的,就是让我一直复查,又没给我具体确定结果的时间。我想找个法律援助,帮我看看,我的体检结果是否能达到职业病标准,是否能向公司提赔偿要求,接下来我还需要做些什么?谢谢
问题类型: 问题来自:上海 - 上海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4:55 咨询人:dvup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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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7条回复
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职业病鉴定,如果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享受 工伤待遇 。
回复时间: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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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职业病鉴定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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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前往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职业病鉴定,如果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同时享有工伤待遇。
回复时间: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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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职业病鉴定,
回复时间: 17:12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先到职业病医院诊断是否属于职业病,属于职业病可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18:01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先到职业病医院诊断是否属于职业病,属于职业病可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17:45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看具体复查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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