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贾里读后感300字心灵感悟1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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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1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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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_150字
  在狼的世界里,很多身强力壮的公狼都想当狼王,母狼紫岗也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紫岗不惧风险,暗地里塑造狼王形象,想把自己的儿子锻炼成为狼王,可是谁知一只凶悍的金雕让紫岗失去了一个儿子。  后来,紫岗的儿子接连死亡,只剩下一个自卑的儿子双毛,她为了双毛不惜痛失前腿。  紫岗为了使双毛顺利登上狼王的宝座费尽心思,想把狼王的助手赶走。  但是在双毛即将打败狼王时,狼王的一声怒吼引起了双毛的自卑心理,使双毛成为了众狼的晚餐。  紫岗毫不放弃,把希望放在了即将出生的小狼身上。为了保护小狼,与几年前杀死紫岗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在母狼紫岗的身上我看见了一种坚持不懈的品质,做人也应当这样!爱与梦想 _ _《狼王梦》读后感_55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沈石溪先生写的动物故事书&&《狼王梦》。  这个故事讲了有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因为爱与梦想,为了完成她的爱人大公狼黑桑的遗愿,想让自己的儿子们其中一只当上狼王。紫岚为了培养自己的孩子付出了一切。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连续失去了四只小公狼,错过了自己的幸福。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们,跟老雕同归于尽,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为了培养大儿子黑仔&超狼&的高贵品质和野性,她忽略了对其它子女的爱,她为了培养黑仔的狼性,让黑仔抓伤了自己的乳房。  对老二蓝魂儿爱体现在当蓝魂儿被猎人的坚固的捕兽夹夹住腰部的时候,她疯狂的用牙齿去咬铁夹,甚至咬掉了自己的牙齿,也不愿意放弃救儿子的任何希望。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受猎人虐待,她咬断了蓝魂儿的身体,然后埋了起来。  为了培养老三双毛,她用最残酷的特训折磨双毛,双毛终于成为了一只优秀的公狼。在双毛挑战老狼王快要胜利的时候,他身上那种从小被她妈妈紫岚压制所造成的胆小怕事的个性突然显现出来,最终被群狼吃掉。  虽然紫岚的狼王梦破灭了,但她那种为了梦想而奋斗,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永不言败的竞争意识深深地打动了我。  紫岚的狼王梦体现了母爱的伟大,体现了与我们人类一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思想。虽然紫岚表现出的母爱有些残酷,但是这样可以培养自己的孩子的独立自主思想。比如说,自己洗澡,自己洗衣服,上学自己过马路&&在生活中,只要我们自己能做的事就一定要自己完成,不要指望什么事都让爸爸妈妈来帮完成。有许多家长认为什么事都帮孩子去做,什么都满足孩子就是爱孩子,你们应该像狼一样,放手让我们去独自生活、成长,这才是真正的爱。六《狼王梦?牝狼》读后感_600字
  在看《狼王梦&牝狼》这篇时,或许你感觉白莎太过残忍,那么一只爱慕他的帕帕,她却为了所谓培养出&狼&而将那么一只全心全意爱她的,忠诚的狗杀害,当她的孩子出生时,她又因为花花是一只花狗时,为自己生下一只狗崽子而羞耻,恶心,她又是那么三两口的将花花吃掉,&吞&回她的肚子里,她对黑黑和黄黄倾注了所有的母爱,每天清晨,它便到树林里去觅食,专门捕捉活蹦乱跳的麂子,麂子血补奶,麂子肉补神。它的乳汁又白又稠,即使小青蛙喝了也会长出狼的力气。没多久,黑黑和黄黄长出几颗乳牙,两个小家伙贪婪而淘气。吮奶时咬得它乳头滴出血来。它不气也不恼,为了抚养出真正的狼种,它甘愿忍受任何痛苦和牺牲。渐渐的两个月过去了,她开始让黄黄和黑黑开始捕杀小鹿,是的,咬断小马鹿的喉管,喝温热的鹿血;撕开小马鹿的胸膛,吃还在跳动的鹿心。黄黄动了恻隐之心,它害怕,它不愿意伤害小鹿。在一次捕食野猪时,黄黄不忍伤害它,黄黄一个向白莎乞求使劲劲摇尾巴,一个劲汪汪汪学狗叫,她还是那么冷酷的将黄黄的尾巴咬掉&&  是的,白莎她凶残,她冷酷,残忍,可是她是狼啊,她有着狼的尊严,她向往权力,可她同样也爱着她的孩子啊,当黑黑失踪的时候,她慌张,她愤怒,她开始发疯的寻找黑黑,或许她是为了自己的野心,但不可置否,她对黑黑也有着感情,母爱,她恨人类,她伤害不了人类就伤害他们的家畜,猎人开始捕杀她,她被猎人打伤白莎腰椎下陷,本来挺直的脊梁凹得像驼峰,还破了一条后腿。捕食不方便了,它只好靠捉田鼠、青蛙这样的小动物充饥。没多久,也就变成一条形容枯槁举止猥琐的跛腿狼。它失去了昔日的风采和威严,但它昔日的理想并没有泯灭,反而被伤残的身躯和痛苦的经历煽动得更加炽热。它仍然四处流浪,寻找宝贝黑黑,寻找能实现它理想的狼种。最后她又将黑黑亲手杀害,亲手毁掉自己的一切,所有,所有&&  白莎,她是一头狼,她是一种极端,她不善良,她残忍,可她却再用着&狼&的方式去爱她的孩子,用那种极端的方式,残忍的方式培养她的孩子。六关于读后感的作文:读了《狼王梦》有感_650字
  在寒假里,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狼母紫岚&望子成龙&,先后想培养自己的三个狼子成为&狼王&,但最终没有实现。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紫岚太&望子成龙&,过于严厉自己的狼子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她先把黑仔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让他从小享受优厚的待遇,让他在同龄幼狼还在父母身边时,就外出捕猎,结果在还没有能与外界野兽抵抗时,被金雕啄死;接着把蓝魂儿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鼓励他在群狼中表现勇猛,还暗暗称赞,由于蓝魂儿做事鲁莽,结果中了猎人的陷阱,被捕兽夹夹住,当不能救走蓝魂儿时,她的&狼王梦&破灭时,他忍痛割爱,咬断蓝魂儿的喉管,亲手杀了自己的狼子;最后又把从小受两个哥哥欺凌,胆小自卑的双毛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虽然她想方设法改变双毛胆小自卑的性格,但还是没能彻底消除,所以又死于争夺&狼王宝座&的断头台。当狼子都死后,又干涉狼女媚媚的婚姻,让媚媚选择好的对象,这样才会生出优秀的狼种,狼孙才能登上&狼王宝座&,在这样的想法下,狼母紫岚害死媚媚寻找的对象吊吊,使得母女反目成仇,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不忘狼孙们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可见,紫岚不仅希望自己的狼子成为&狼王&,还希望狼孙们成为&狼王&,她的梦想没有实现,她的努力就不会停止。  读了这本书,让我想到有一些父母对自己的孩子要求十分严格,可是孩子的成绩也不是非常好,我听说:一个小区里有一个孩子,因为父母对她非常严格,她心理压力大,成绩总是上不去,父母总要责怪,她整日昏昏沉沉,在一次体育课上晕倒了,她休息了一个月都不想上学,&望子成龙&想法已经害了这个孩子。  同学们,《狼王梦》不愧是老师推荐的一本好书,希望你们也去读一读!《狼王梦》读后感_400字
  《狼王梦》讲述的是母狼紫岚在一场大暴雨中,与猎狗厮杀搏斗后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完成狼爸爸的遗愿,很想把三匹公狼培育成狼王,结果失败了,三个孩子也都死了,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永远落空了。  于是,紫岚又无奈地把实现梦想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孙子死在金雕的爪下,心中充满了遗憾的离开了世间。  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甚至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狼儿在搏斗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的碎尸万段,也不帮它。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来回报父母,反而要撕咬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对狼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这是多么伟大的爱啊,因为狼的世界竞争是残酷的,只有经过了残酷的锻炼,才能够在狼优胜劣汰的世界里生存下来,狼爸爸狼妈妈为了让孩子增强竞争力,不至于被淘汰,竟然可以收藏起对孩子的爱,展示给孩子残酷的一面,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动物的世界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凶恶的狼。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为了女儿而与狡猾可怕的金雕搏斗,表现出母爱最伟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人类。  华南理工大学附属小学三那终究是一个梦_《狼王梦》读后感_1100字
  梦,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你很可能会对它不屑一顾,也很可能因它而燃烧起熊熊斗志,为它终生热血沸腾,哪怕得付出生命&&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则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在中国西南部的日曲卡雪山的狼群,在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脚下浩瀚的尕玛儿草原上。  紫岚和黑桑有一个狼王梦,打倒洛戛登上王位,可黑桑却死在了野猪的獠牙下,从此,紫岚便把整门心思扑在黑仔、蓝魂儿、双毛身上,期望塑造新一代狼王。  可惜,黑仔被金雕啄去当腹中餐;蓝魂儿被猎人的捕狼夹夹住了&麻杆腰&;双毛从小受虐,自卑。所以,紫岚唯有把狼王梦延续到狼孙身上。  或许紫岚的野心太大,古人云:一心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也不是好士兵。而紫岚便不是一个好士兵,因为它一心想当将军。牺牲了黑仔、蓝魂儿、双毛,最后连媚媚也不认她了。或许,这就是&狼道&。  紫岚其实是为了延续黑桑遗愿而一直坚持不懈,以致蒙蔽了自己的双眼,采用了如此极端的方式,直至连一直追求自己的卡鲁鲁都低吼赶自己离开狼洞时它才知道自己已不再风光。  何必呢?有时安分不代表无能,沉默不代表妥协,给予不一定会获得。  或许紫岚应对所有狼仔一视同仁,不应过分宠溺某一狼仔,让他们去体验弱肉强食的世界,或许,那才有助于攀登上狼王的宝座。  换一个角度想。紫岚的爱同时也是伟大的,她放弃了优秀的卡鲁鲁的追求,一心牵挂着蓝魂儿;她牺牲了4颗门牙,满口狼血,含糊着,为了成就蓝魂儿逃出捕狼夹;她连脚都瘸了,为了唤醒双毛的狼性,浇熄双毛的奴性;她甚至甘愿卑贱到偷洛戛的食物放到古古身上,引洛戛到古古和莎莎偷情的地方,只为了挑拨古古和洛戛,为双毛战胜洛戛减少阻碍;她最后为了她可爱的狼孙们不再重蹈覆辙,走上黑仔的黄泉路,她与金雕同归于尽。  梦,那终究是一个梦,无论多具王者风范,命运之轮一转,造物主一弹指,星位一移,一切重新洗牌,所有天资天赋皆为空谈。  曾经多宏伟的蓝图,曾经多美好的幻想,曾经多精密的计划,一但走错一步棋,一切便成为远离我们而去的梦。  紫岚唯一走错的一步棋是未曾一视同仁,那个梦,是毁在紫岚手下。  紫岚,她确实是一代王者,她是一匹为战斗讴歌的狼,她是一匹孤傲的狼,她是一匹永远虎视眈眈着狼的王位的狼。  一切,都只因她太爱黑桑,不顾一切都只想补足黑桑的遗憾。  猛然觉得紫岚太傻,忍不住仰天长叹,&紫岚,那终究是一个梦啊!&所有的梦都是奢华而美丽的,但也往往是纸上谈兵的。每一个梦都像映在泡泡上的彩虹,泡泡一破,一切回归原来的轨道,历史更不会因此而改写。只有自己会呆站在原地,垂头丧气而已。因为那终究是一个易碎的梦啊!  紫岚,愿你在天国与黑桑可肆无忌惮地奔跑在草原上,追逐你心中的太阳&&狼王梦!  某某中学初二: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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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像汪洋中的一叶舟,  在大海中飘荡,  风儿是我的方向,  指引我来到这个班,  也许这就是我的彼岸。  我很幸运的遇到了你,  当你快乐的时候,  你总是尽量的释放自己的感情,  毫不避讳的哈哈大笑起来,  让人瞬间得到高兴的感受,  当然啦,  看到你开心的模样,  我的心里也有说不出的喜悦。  相逢必有分离,  眨眼间,  岁月的车轮即将驶出。  青春的校园,  甚至来不及去想一想,  我们就要走向生活的前方。  这样的匆匆,  该说些什么呢?  罢了,  就让我们的心间加固童年,  时间加起来的桥梁!  离别时,  你留给的只是美丽的回忆,  你纵使是怀恋少年时的纯真和友谊。  当我捧起记忆中的佳酿,  想请你喝时,  却先醉了自己&&浙江湖州南浔区南浔实验小学六随心 随性 随笔 随感150字
  天气不错,出来逛逛,感受离开多年的故乡的气息,早上雾蒙蒙的,我贪婪的呼吸这这令我怀念的气息,  在小城里逛逛,买上一束栀子花,找一家早餐店,把栀子花放在桌上,让花对着自己,喝这那碗味道依旧的玉米粥,吃着小笼包,这惬意的感觉,哎。  就是如此简单,就可以快快乐乐,小城风光好,山清水秀,我向往的正是这样的地方,城市的喧嚣,嘈杂,是我所厌恶的,但,我却不得不去,这是我的无奈,正因为我的无奈,所以造就了我对小城喜爱,依恋。  但一个学生都有此无奈,那么换作大人呢?他们又有怎样的无奈?所以我认了!!!随笔,随心,随梦450字
  懂与不懂,我无法抉择!这个人生,身边的事物并不是一声&懂&或&不懂&所能阐述的,懂了,我选择掩埋。不懂,我选择抽身离去&  懂,人生字典里的一个跃然纸上的字,因为抽象,所以迷茫&  视线穿梭着,透过窗后小小的过道,透过秋日的暖暖晨曦,来到了那颗树。有幸被调到窗旁学习,小丘上的那片沧桑,我总能在那里寻得最美好的遐想,然后悄然地埋在那课树下!什么树?我不得而知。从夏日的林荫到秋天的萎靡,才发觉时间过得好快,好快&  很早便来到了学校,四下十分安静,这个城市还没有苏醒,只是天有了淡淡蓝灰,飞鸟无比欢悦,清脆悦耳的歌声在歌唱着,令人十分惬意!很久不曾听过这久别而熟悉的声音了。清新的空气随秋风袭来,感到很凉,直透我暖暖的心房,袭人的凉冲击着我朦胧的睡意,一切都醒了&  夜色下,我坐在窗旁,仰望着漫天的星星,月牙儿弯似小船。还依稀记得一个美丽的童话,天上有颗最小最亮的星星,星星上面住着一个王子,这个小王子每天都照顾着他最爱的一朵花&我寻觅着那颗能给我带来美好的小星,也不知它在何时,骤然消失&夜风很冷,我还是爬下了窗边的栏杆,回到了温暖的房间,躺在床上,开始了我的胡思乱想,也不知道想了些什么事了,脑子也开始觉得累了!躺了许久,却又感到了热,口很渴,走出了房间,倒了杯可乐,冰镇可乐冰冻了我整个食道。随意随笔800字
  喜欢细雨间散步的闲适浪漫。  却又厌弃它的冰冷入骨。  喜欢小雪里吟诵的优雅诗意。  偏偏嫌恶它的寒气缠绕。  很多时候。人真的是很矛盾的生物。  你不知道你究竟爱它多一些。还是恨它多一些。你不知道你是喜欢还是讨厌。你不知道那种混杂的情绪里,到底哪一样占据主位。  很多时候。人真的是由于矛盾错过了许多重要的东西。  在冬天吃冷饮,在夏天吃火锅,估计只会被人冠上两个字&&&神经&。  有些习惯,一旦与季节脱轨,就变得莫名其妙。就像你远去天边,我却一如既往等待每日的短暂相遇之时你明朗的一声&Hi&一样,让人完全摸不着头脑。  可是亲爱的你知道吗?我无法适应没有你的每一天。我的心里话要对谁说?我的烦恼我的痛苦还有谁懂?除了你,我还能跟谁一起畅聊无聊的有趣的轻松的深刻的各种话题?  可是亲爱的你知道吗?我是真的想你了,想得不能自已,想得回忆起我们一起手忙脚乱地吃快要融化的冰淇淋时狼狈的快乐的时候,差点落下泪来。  我有一个重大的发现。  大家嘴上说着聪明好啊,实际上真的很厌烦太过聪明的人。  比如友情,有时候你层层拨开才发觉它的本质只是对方需要一个陪衬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有时候你努力看清才明了它的实质只是对方的一种高傲的怜悯。  所以有的时候真的会觉得近视真好,那些刺眼的光点柔和成温暖的光晕,你看不清楚那些朦胧的事物。如果能连人心一起看不透该多美妙?尽情地享受着美丽的假象,而不接触丑陋的真实,到了分别那一天,回忆起来,感到相处的每一秒都是如此欢乐,未尝不是一种极致的幸福。  远方的朋友,你在做什么?  让我猜猜看,是不是还在对着一大堆习题唉声叹气郁闷的快要撞墙?  还是在父母那里终于争取到了一个完整的周末,心情HIGH到想要跳舞?  哈哈,你问我怎么知道?  废话。我们都这么熟了。  听着,不要跟我讲我们又不是山芋什么熟不熟啊之类的傻话哦。  说真的,白痴君。  你过的好么&&?  我讨厌&&  我讨厌什么呢?  哦,对了,我讨厌你们在我最难过最脆弱的时候的鼓励,我讨厌你们无时不刻无微不至的关心,我讨厌你们那么体贴那么善解人意,我讨厌你们犯错之后诚恳急切的道歉。  看,我这么讨厌你们。  可是为什么,我们偏偏会是最好的朋友呢?  哎,我真不明白。  你说呢?随便的随笔600字
  天气预报说,最近因为西伯里亚的风吹到了我国,会大面持续的降温。可我却想把头发剪短。  在大街上游荡着,考虑着到底把钱砸进哪家店呢?走过许多装修豪华,气派的理发店。那些顾客给我的感觉就是像一件商品,坐在那里,任人宰割。想象自己若是坐在那,肯定难受至极。还有,为什么理发师一眼望过去,全是男的呢?可我偏偏就不喜欢异性动我头发。  就这样,在大街上游荡着,犹豫着,徘徊着。时针从我出家门的12已经指到了3。终于在做过将近半个小时的思想斗争,我终于迈进了一家,名字叫&剪&。这家店装修的不是很豪华,却感觉很温馨,而最遗憾的是,店主是男的。  我推开门,进去,店主放下手上的报纸,站起身来。  &剪头发吗?&问到。  &恩。剪短。&我答。  &那你先躺那去,我给你先洗洗。&  我便顺着他手指的那地方,躺了上去。那沙发躺着很暖和,也许是上一个人的余温吧。  他打开喷头,用手试了试水温,一只手按住我的额头,避免水溅到脸上,然后用水一点点把我头发浸湿,关掉喷头,把洗发水挤在手掌心里,双手先相互揉一下,让两只手的掌心都有洗发水,并开始揉搓头发,再把长发盘起,盘在头顶一起揉搓。  &力度合适吗?&他问。  &恩。&我眯着眼睛打量着周围以及这位店主。  店主,1米78左右的个头,25岁左右,一个很干净的头型,不张扬,却带点帅气。  理发店,颜色搭配的很暖,不夸张,有点家居的味道。  &这些店里的颜色都是你自己弄的?&我好奇的问。  &恩,自己本身就喜欢色彩。没事就吓弄弄,还过的去吧?&他似乎有点担心自己的作品。  &恩,不错,那你为什么没有去从事美术方面的工作呢?&我又问。  &家里的原因,虽然考上了美术学院,但没有去成。&他的语气带着惋惜,&但现在也不错啊,有了自己的店,自己想弄弄就弄弄。&这次,他的言语充满着幸福。  闭上眼,享受着。随笔写作指要意到笔随,轻灵自如
  大凡写作,都是为了表达作者对生活的感悟、体认和理解,传达他们的情感、意志和态度,正所谓“缀文者情动而辞发”。只要不是命题作文或遵命文字,其文章大多都会与生活保持近距离或零距离,它的主观性会更强烈,情感会更真实。随笔作为一种常见的文体,它更接近于原初意义上的写作,因而能充分自由地表达写作者的内心世界,真率清晰地展示为文者的精神境界,机动灵活地彰显执笔者的个性才情。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许多作家都把写随笔作为一种短平快式地训练思维、磨练思想、锤炼文笔的好形式。  关于随笔,下面这段话说得极形象而准确:“如果是冬天,便坐在暖炉旁边的安乐椅子上,倘在夏天,则披浴衣,啜苦茗,随随便便,和好友任心闲谈,将这些话照样地移在纸上,便是随笔。”  随笔之“随”,在于它的随意、随机、随便。随意是指举凡生活中的一景、一事、一人、一理,只要能拨动我们的心弦,触及我们感应的神经的,都可按照自己的意旨、意趣,率性而作,涉笔成趣,加以个性化的再现;随机是指对生活中的某种感受,可以即时把它记录下来,它捕捉的就是那种瞬间的思想火花,抓拍的就是那些一闪而过的场景,如果拉足架势、营造心绪、酝酿感情,那恐怕就不是随笔所要求的了;随便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随随便便,而是指它较少受到作文的条条框框限制,有时甚至竟不拘章法,不讲结构艺术,完全任由情感、心意驱谴笔墨,意到笔随,笔随意走,言尽而止,“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正是这种轻灵随意之美,形成了随笔独特的魅力。  随笔的特点,可概括为如下四点:  一是写作时态的随机性。它是对生活中的片段见闻、偶尔经历、点滴感悟、瞬时思考的一种同步跟踪和摹写,其文字和思想的关系,有时如前方记者与事件现场的关系,带有第一时间的性质;有时则是长期积累、偶然得之、即时表现出来的东西。它不像作其他文章那样需要进行长时间的准备和反复酝酿。  二是写作内容的真实性。无论是叙述、描写,还是抒情、议论,都要真实地反映自我对事物的认识和评价,真实地表现自己的所思所想,它拒绝矫揉造作,摒弃虚情假意,反对刻意为文,它提倡真实再现、真切反映、真纯表达、真率为文。某种意义上,随笔就是作者与自己心灵的真诚对话,就是真挚地向读者袒露自己的灵魂。  三是表现形式的灵活性。其灵活性主要有两个方面:①表达方式自如,可描述一个牵动情思的小场景,可描写一件情趣盎然的小事情,可描摹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可纵论一个启人心智的道理,也可抒发一段独特别样的感情。②篇幅长短不拘,长的可达千字,短者百字左右,随表意的需要而定,而一般以短章小制为常见。  四是写作心态的散淡性。写随笔,讲究心态的平和,它要求作者须以一个对话者的身份与读者交谈,忌居高临下地说教,忌板着面孔地训诫,更忌不着边际地买弄和正襟危坐地“传经”,写作时不必端架子,不须卖关子,不能耍花子,而应当以一颗诚心、慧心、散淡心,向读者娓娓诉说自己的真感受、真体验、真见解,让人在读你的文章时如同面聆一位温厚长者的叙说,又好像与一位智者在倾心交谈,在轻松愉悦中获得心灵鸡汤、人生智慧和精神上的满足。  由于随笔是一种更随意地表现自我的文体,它所具有的即兴笔墨、闲适情调又极易导致写作中的不良倾向。在此,特提醒同学们注意两忌:一忌立意的粗俗。天下文章意为先。与其他文章一样,随笔的立意(虽然它不刻意为之)也要求纯正,要表现积极健康的情致理趣和高雅脱俗的道德志趣,而不能随心所欲地展览自己的低级情趣、消极情绪,周作人曾说过,随笔当“思想博大,见识明达,趣味渊雅”,这应成为我们学写随笔的努力方向。二忌用笔的粗糙。虽然随笔强调意到笔随,章法也不甚讲究,但这并不意味着写随笔时可以不必斟酌字句草草了事,而应在用语自然的前提下,力求做到准确、生动、活泼、新鲜,充满个性和灵性,这样,既能达到练笔的目的,又能给人以美的享受。  深刻而不沉重,轻灵而不虚浮,自然而有品位,闲适而有雅趣,这是我们写作随笔时应追求的目标。雪下随笔1100字
  下雪了,雪静静的飘着,舞着,带着一丝倔强,几分典雅,几点惆怅。如此的空灵,好像那大山深处,潺潺流着的清泉,升腾到了天空,让我想起,松枝上停留的鸟儿,清脆的鸣啼;还有那一袭素衫的女子,低头莞尔的模样。还未落尽的树叶,在雪冰凉的亲吻下,呢喃着,只有它们才懂得情话。  咯吱,咯吱,靴子踩在雪地上的声音,是谁轻绵的呼喊,那纷纷扬扬的雪,旋转着,旋转着,好像一条朦胧的丝带,舞动着,那是你我无法言说的心情,我伸出手来,在流光婉转间接住这小巧的碎片,未曾看清它姣好的姿容,便已化作水晶不见。我知道,那是天空的眼泪。北风呼啸间。转身看,那被雪染红的梅花,开的正艳。  纷纷扬扬的撒着。这是天上的珍珠,亦或是天使的眼泪。我想,如果它也有样貌的话,它的眸,一定是像天一样澄净的蓝,带着浅浅的哀伤与淡淡的怜悯,凝望着我的眸,我的脸,我疲惫不堪的灵魂。呆呆的望着窗外的雪,将山间的小路凝成白玉道,把山尖镶上银边,就好像一只小鸟儿,展翅欲飞的模样。还有那破碎的,隐隐约约的绿色,与雪缠绵着,听到那纷飞的,白色的落红了吗?那是雪,轻轻低吟的古乐。  下雪了,雪静静的飘着,舞着,带着一丝倔强,几分典雅,几点惆怅。如此的空灵,好像那大山深处,潺潺流着的清泉,升腾到了天空,让我想起,松枝上停留的鸟儿,清脆的鸣啼;还有那一袭素衫的女子,低头莞尔的模样。还未落尽的树叶,在雪冰凉的亲吻下,呢喃着,只有它们才懂得情话。下雪了,雪静静的飘着,舞着,带着一丝倔强,几分典雅,几点惆怅。如此的空灵,好像那大山深处,潺潺流着的清泉,升腾到了天空,让我想起,松枝上停留的鸟儿,清脆的鸣啼;还有那一袭素衫的女子,低头莞尔的模样。还未落尽的树叶,在雪冰凉的亲吻下,呢喃着,只有它们才懂得情话。咯吱,咯吱,靴子踩在雪地上的声音,是谁轻绵的呼喊,那纷纷扬扬的雪,旋转着,旋转着,好像一条朦胧的丝带,舞动着,那是你我无法言说的心情,我伸出手来,在流光婉转间接住这小巧的碎片,未曾看清它姣好的姿容,便已化作水晶不见。我知道,那是天空的眼泪。北风呼啸间。转身看,那被雪染红的梅花,开的正艳。纷纷扬扬的撒着。。这是天上的珍珠,亦或是天使的眼泪。我想,如果它也有样貌的话,它的眸,一定是像天一样澄净的蓝,带着浅浅的哀伤与淡淡的怜悯,凝望着我的眸,我的脸,我疲惫不堪的灵魂。呆呆的望着窗外的雪,将山间的小路凝成白玉道,把山尖镶上银边,就好像一只小鸟儿,展翅欲飞的模样。还有那破碎的,隐隐约约的绿色,与雪缠绵着,听到那纷飞的,白色的落红了吗?那是雪,轻轻低吟的古乐。  我轻轻的接住雪,它瞬间化成了水珠,闪耀着,就像最纯净的水晶,映照出世间的美,我扬起一抹浅笑,想要在它的世界中留下一抹印记。雪纷纷洒洒,犹如白纱笼罩住了天地,也笼罩住了我的身影,笼罩住了我的心。雪,旋转着,旋转着,带着我的心灵旋转到了天上,随着歌声飞翔。新年随笔400字
  时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转眼间又到了2014年,今天已经是今年的第2天了。所有的出发都从这开始,从这里起程。  首先来说说周围的风景吧,那些大树它们又经历了一岁,在此刻它们正在生机勃勃的展现着自己最美的一面。树叶绿绿的,是那么的纯真。远远的望去,它们是那么的精神,好像它们也明白了什么,一个个都是一幅高兴的样子,我知道了,是新的一年里的到来,它们做出欢迎新年的到来的一种方式表达。  那花儿在那属于自己的地方绚放,一摇一摇的,似乎在那唱歌,在那偏偏起跳舞,它们知道,在没过多久它们就要走了,离开这个世界,但它们并不可怕,那没什么的,它们仍在那做它们的事,有的还有的散出芬芬芳香,让人有一种旷神怡的感觉。  那草儿更加的伟大,在这个时候,它们好多的生命都离开了这个世界,是的,但它们留下了下一代,继续为我们添加色彩。让它们的美丽来衬托我们的美丽。  所以我们每个一个都要有一个新的想法,那个想法是我们的愿望,因为在我们的世界里,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愿望,所以我们在2014年,我们会用自己的方式去完成。  当然在我们去完成我们的任务的时候,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在那我们首先要保持好的心态。  为了我们的目标,而努力,而加油。六自捡随笔100字
  问世荒凉,又曾有几人知我心?  我本不如,区区一粟,  又曾有过远心雄志,却问是凡俗。  又有几时恨!似痛心,曾被晦辱过几时,  昏暗之中角落幽,独下无人知己伤心泪。  我心暗淡我自怜,世态苍凉眸已变,却又悲愤心已逝。  问是几时?又问是几事!  无奈触目伤心事!  不堪回首百丈倾。  我本已是无心之人,却硬要去做有心之事。  只是自讨问苦吃,一切又是怨我,我又如何?  呜呼!随笔青春流淌2000字
  风起时,无端飘来一段旋律,勾起了漫天洋洋洒洒的回忆;忽闻见一阵沁人的花香,自然却浓郁,微风徐动,娇柔的花瓣于空中翩舞,纷纷扬扬,思绪乱撒了一地,丢掉,还剩多少?原来这就是你的盛放,那么纯粹又那么孤芳自赏。在漫长的人生中,我记得有一段岁月叫&青春&,那是个唯一可以任性的时光。该怎么描绘它呢?像一首饶舌的歌,轻狂的我们激情开唱;像一杯醉人的酒,青涩的我们沉醉不已;像一场轰轰烈烈的舞台剧,孤独的我们优雅转身。。。那时候,我们热爱做梦却不喜说话,没心没肺的笑着,哭着;我们总爱昂着头不听命运的话,固执倔强却天真烂漫;我们爱在每一个炎热的夏天排队在食堂品尝可口的西瓜;我们会在放学后急忙跑回家打开电脑,开始所谓的&劳逸结合&,男生呢,总喜欢打游戏,通常还热血沸腾;而女生呢,则偏向聊天,看书,购物等等,我们玩得简直不亦乐乎;后来我们一边扛着升学的压力,一边肆意地朝阳光微笑,无知也好,天真也罢,总之,痛并快乐着。时光汹涌,岁月葱茏,这个唯一允许我们任性,轻狂,固执的时光,这个洋溢着生命中所有激情,燃烧着不羁的灵魂,追寻着梦想的翅膀,承载了生命中所有感动的年华,曾那般耀眼地绽放在每一个人的生命中,互相见证成长,途经彼此的盛放。如今,我偶尔尝试着寻找那本已经泛黄的同学录,结果弄得满屋子尘飞扬,乱七八糟的,最后,终于在高大的橡木柜的角落里,发现了它,上面早已灰尘布满,许许多多灰蒙蒙的绒球覆盖在上面,呛得我咳嗽了几声。望着这本早已失去昔日光彩的薄本,那些从前说好的&以后见哦&约定好的&可不要忘了我哦&,嚷嚷着的&记得常联系&等等,忽的一下从脑海深处扑面而来,萦绕耳际,眼眶中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不停地打转。。。光阴荏茬,白驹过隙,即使一生也不够回味。曾经的想法,举动,约定,现在看来,是那么幼稚,荒谬,不切实际,我不禁勾起一半的嘴角上扬,眼睛眯缝着。年少时的梦想被现实碰得支离破碎,不知不觉又走过了多少个春夏秋冬。十年变迁,我们被一个名叫&生活&的东西一一磨去棱角,已辨不清轮廓,然而时间,却仁慈地为我们疗伤,终将在时光里淡忘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现在,我有了一份体面又稳当的工作,我每天8点上班,6点回家,从早到晚认真踏实的工作着,我甚至有了自己的家庭,白天在职场上奔波,下午回家做饭,晚上我大概会陪着自己得家人看会儿电视,睡前我还会看一小会书,以迎接黎明的到来。日子简单却充实,每一天都是劳累与开心并重的,这才叫真正的痛并快乐着。其实偶尔看见路边嘻嘻哈哈的青少年们,就会勾起属于我自己的青春记忆。看着现在正在刻苦读书的孩子们,他们脸上映着和我们当时一样的忧愁,困惑,同样死抗着诸多自己所谓的压力,在苦苦针挣扎着,硬着头皮埋于各种纷扬的题海里。当然,现在的他们也是品尝着成长带来的兴喜,激动,热烈与越来越理智,成熟的看法,想法,再经过与蜕茧成蝶的变化,一步一步朝梦想逼近,完成人生的华丽蜕变。这是每一个人都要经历的,而现在的我已经成功告别了那段任性的年华,开始经受生活,现实地锤打,那些曾经的朋友们早已湮没在人海里。或许有一天,多年不见的我们会在街上偶遇,但那时,你还会认出我吗?时间早已改变了我们的摸样,瞳孔中飘荡的是岁月的痕迹,世事的沧桑。时光像琥珀一样将我们封藏。有谁还会想起那么多个昏黄的午后,你的睡颜温婉可爱,;有谁还会记得那些被太阳吃掉的雪糕,藏在绿邮筒里的骄傲;有谁还会在多年后,想起那群偏激,轻狂,内心却脆弱,孤独的我们,勇敢的背负着人生的十字架,不低头,不服输的我们?在那么多个一起奋斗的日子里,苦涩的回忆竟令人难以忘怀,从前的轻易受伤又满是不羁的自己,孤芳自赏又渴望被人认可的自己,以为与别人与众不同,后来才知道不过是个茫茫人海里的普通人。就这样,泪水与汗水最终灌溉了成长,一路上的跌摸滚打,曾以为不能过的坎,现在都已经挺过来了。不经意地回头发现,自己竟度过了一个如此美好的青春年华,疯过,痛过,也笑过,一切都那么自然的走了过来,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可遗憾的。青春如此缤纷又美妙,走过去的人渴望重新来过,还没走过的人渴望跃跃欲试,而正在走的人却是走马观花似的那么一瞧,漫不经心的让时光溜走。多么奇怪啊,每个人都不懂得珍惜现在的光阴,要知道,只有脚下的土地才是坚实的,其余的,一去不返。其实,每一步我们途经的风景,每一个与我们相遇的人,都会将我们刻画,把我们改变,让我们成长。所以,现在正在经历这段无法言喻的青春里的同学们,尽情拥抱黎明的每一天,认真对待的每一件事,感激生活中的每一个人,不会管他们带给你的是什么,都要以同样的热爱去追寻,去绽放。我将感谢青春,在那期间一直陪伴我长大的所有人,谢谢你们的教导与鼓励,让我在以后的时光里不断超越自己,感谢你们忍让,理解了当年那个孤僻,脆弱的我,途经我的盛放。期待有一天,于茫茫人海中与你们相遇,一同追忆那段似水年华。对了,不管现在的你如何,都请不要忘记那首名为&青春&的歌,纵情流淌过。只是随笔300字
    忽然觉得自己越来越不像个孩子了,总是在担心一些与自己无关紧要的问题,其实十四岁的人本不该有四十岁的忧愁。  在学校为他的一句话一个下午没有表情,在食堂要了晚饭直接倒掉大步走出去,擦掉眼角一滴不易察觉的泪珠,立于教学楼前,望着远处的紫色身影。  她一直叫我不要生气,我说我没有生气,她说,眼神出卖了你呢,你的眼神像是一口枯井,绝望中带着悲伤。我答,那是伤心吧。后不语,又望着那抹离近了的紫色身影。  广播响了起来,可以自由活动。向操场走过去,碰上了两个他的好友。他呢?其中一个问。转身离去,原路返回,看着他们欢笑,至他们身旁,抬手便将其中一个推至操场的围栏。  离去。  晚自习总是习惯性地转头看他,他抬头冲我笑的时候,四目相对,我转过头,若无其事,继续写作业。  脸上却是灿烂的笑容。  回宿舍时,她又见我笑容灿烂,知道吗?刚刚是我第一次看到你那么悲伤,你一直是个没心没肺的孩子。  原来他对我而言如此重要。  我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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