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离异了,可以申请想在苏州抱养个小孩小孩吗

您的位置: &
离婚如何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离婚如何获得子女的抚养权?外国家庭收养中国孩子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收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收养孩子的程序是怎样的?父亲拒付孩子大学费用怎办,孩子大学费用如何承担?
1 一、收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一)作为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7、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8、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2 一、外国家庭可以收养中国孩子吗?涉外收养法是如何规定的? (一)外国家庭可以收养中国孩子吗?涉外收养法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外国人是可以收养中国孩子的,但是要依据中国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外国人依据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境内收养中国子女。 涉外收养法的实质要件是指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收养中国儿童锁具备的条件。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收养中国儿童,应适用中国法律。具备收养法成立的一般收养关系实质要件,与国内收养无异议。 (二)涉外收养形式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21条及《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4条至第21条规定了涉外收养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即涉外收养关系成立的形式要件
无需注册、快速提问 全国专业在线律师快速为您解答!
这样的情况女方是否获得抚养权&&&&要看具体情况,一是孩子年龄,2周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归母亲;二是看你们双方的经济状况,比如是否有稳定住所、收入;三是要看是否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现状。总体的原则是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离婚,女方怎么才能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协议抚养权离婚后,男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女方需要付抚养费吗&&&&女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因为父母离婚并不导致父母与子女之间亲子关系的丧失,子女仍为父母双方的子女,故必须负担该子女的抚养费。
用法律守护您的人生
您出生日期:
猜您需要:
您的邮箱:
感谢您选择用法律守护人生,为您精心推荐,我们一直陪伴着您!
大家都在看
1办理离婚证需要多少钱?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 1 2法定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另... 2 3结婚证是夫妻关系成立的一项重要标志,结婚... 3 4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 4 5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是指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所... 5
您可能感兴趣的您还未登陆,请登录后操作!
怎样收养父母离异的孩子?
均无工作,现闹离婚。我提出收养侄子,遭其母拒绝,真实意图不明。孩子从小由奶奶爷爷照看并抚养,现7岁,所有亲属中最喜欢我,我对他付出的爱心与支助也最多,孩子一直叫我大妈妈而不是姑妈。如果他父母离婚,孩子归男方,实际由奶奶抚养。在其父母离异,其母不承担抚养义务的情况下,我还可以收养这个孩子吗?我个人情况符合《收养法》中收养人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条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第十一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你提出的情况,孩子的母亲不同意送养,不满足第十条的规定,也不符合第十一条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七条虽然有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但是并没有排除十和十一条的施用,因此,尚需要进一步的协商。
部门办理手续就可以的。
其母既不同意离婚又不同意我来监护这个孩子,而她今天又打了这个孩子,原因是孩子要她做中午饭给他吃(平日孩子在奶奶家吃,他父母租的房子离爷爷奶奶家50米),她要他到奶奶家吃,他不肯,就打了他!!!
您的举报已经提交成功,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
大家还关注年轻时候没结婚,50岁嫁给离异的老公,我们想抱养个孩子,需要什么手续?_百度知道
年轻时候没结婚,50岁嫁给离异的老公,我们想抱养个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还有医院要证明你们不能生育了,去村委或居委会开证明,然后去民政局申请办理手续抱养必须你们没有自己生的孩子才行。然后条件符合的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其他2条回答
去民政局申请
这个地球人都知道哈。。。落户口不找民政局找别的也不合适哈。。。关键是语言什么手续和文件,还有就是怎样获得这些文件和通过这些手续。。。亲,咱敬业点呗,知道就告诉我,我定会回报。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有谁告诉我,离异后的女人可以领养个孩子吗?谢谢_百度知道
有谁告诉我,离异后的女人可以领养个孩子吗?谢谢
我是个离婚的女人,孩子抚养权规前夫,现在孩子已经参加工作了,我缉姬光肯叱厩癸询含墨朋友有两个女孩,她生活条件不好,有没正式工作,而且两个孩子都在读高中,我先替她分担生活压力,想领养她一个女儿,我们双方都同意,不知道该怎么办理手续算合法?有谁能告诉我?谢谢
女士 你自己看看满不满足条件吧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其他3条回答
我国法律规定收养人必须是无子女的,才能收养的。
好像你要先去民政办问下吧
不可以~~要很多手续,还要很多条件的~~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您当前位置:
法律咨询热线:400-676-8333
离婚后收养的孩子怎么办?
  当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成立后不得解除收养关系,除非收养人与送养人协议解除以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收养孩子,就形成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夫妻离婚,...
  当人与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成立后不得解除收养关系,除非收养人与送养人协议解除以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收养孩子,就形成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婚姻法规定父母有子女的义务,即使夫妻离婚,不直接抚养继子女的一方也有必须支付继子女的。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以夫妻离婚而消除
  被告李某与前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收养了一个不满周岁的小男孩。后来因为二人感情破裂于2005年协议离婚,并约定孩子随张某生活,李某每月给孩子生活费500元。开始,李某还能够按月履行约定,但在2006年底张某再婚后,李某就开始拒绝给孩子抚养费。近日,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按约定每月给付抚养金500元。
  被告辩称,孩子不是我亲生的,我和他没有血缘关系;我与原告已经离婚,现在原告又再婚,况且我已经给了一年多的钱,也算是仁至义尽了。孩子以后应该由他们夫妻俩来抚养了。我跟他们之间再没有任何关系了。因此,拒绝继续支付抚养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原被告之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收养了男婴,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就已经与该男孩形成了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即婚姻法当中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被告李某既然已经合法地收养了该男孩,就与他形成了父母和子女关系,此种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法院判决被告李某继续按月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子女抚养费标准因社会分工及当事人的工作情况的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如果您想阅读更多关于婚姻法案例,找法小编推荐:
  如何拟写收养协议书?
  解除收养关系条件有哪些?
  抱养孤儿的手续
关联文章推荐阅读:
如果尚未能解答您的疑问,还可以直接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font color="#ff6-8333,专业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杰出律师推荐
婚姻法频道
(人)|(个)|(条)
共有个相关咨询,
下一步您可以:
热门搜索:
免责声明:找法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法律相关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予处理。
专家面对面
专业律师推荐
精彩内容推荐
按地区找婚姻法律师
:人 :个 :条
Copyright@2003- 找法网() 版权所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5抱养小孩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