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否随意安排待岗,工厂放假 待岗工资资有何法律标准?

有关待岗及待岗工资发放问题_百度知道
有关待岗及待岗工资发放问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在日发布,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各省分别出台了政策对待岗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进行了规定: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多地地方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支付标准如下:  北京  提供劳动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未提供劳动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  法律依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  上海  提供劳动按与劳动者新约定的标准支付,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未提供劳动按与劳动者新约定的标准支付,无最低标准限制  法律依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二条  江苏  提供劳动按与劳动者新约定的标准支付,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未提供劳动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法律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  对一个支付周期的理解,举例如下:如果公司每个支付周期是每个月1号到31号,但公司自本月15号即停产停业开始放无薪假,则在本月月底前的工资按照员工正常上班的标准照发,自下个月1号起的工资,按以上各地不同的最低标准支付。  对于以上劳动者提供了部分劳动的,法律只明确规定了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未明确规定对于工作期间工资的计算方法。在实践中,苏州的标准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按工作天数×原日工资+放假天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且无论如何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其他各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未明确其实践过程中有关提供部分劳动的工资的计算方法,但根据我们的理解,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考虑,如劳动者提供劳动的,与劳动者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按工作天数×原日工资+放假天数×最低工资标准的【X】%,前提是不能违反以上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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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岗工资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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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企业单位单方面要员工待岗的工资应怎样发放?_百度知道
企业单位单方面要员工待岗的工资应怎样发放?
1、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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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采纳
按照劳动法是应该每月都有保底(就是进入公司时,公司答应工资的最低标准)!而且不能底于公司所在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
提问者评价
忘记多谢各位了!工作太忙,真是对不住大家了!请原谅!
待岗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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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所为的待岗工资标准是多少?_百度知道
所为的待岗工资标准是多少?
我有更好的答案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我已经待岗十年了,每个月拿500多,最早的时候300多,感觉哪里出了问题,但又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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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待岗怎么算工资,单位这样做违法吗_百度知道
待岗怎么算工资,单位这样做违法吗
公司在09年1月,出台了一份待岗制度,全文如下:根据目前情况,公司将作全面疏理调整,从2009年1月份起,因部分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受限,公司在特殊阶段无法安排工作,特制定待岗制度,决定如下: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是依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待岗人员管理办法。第二条 待岗期限:自待岗人员第一天起2个月为待岗期,2个月满后公司解除与待岗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按辞退、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第三条 待岗期内公司为待岗人员发放待岗工资,待岗工资标准为:(一) 从待岗期开始的1个月内,每月发放原工资标准的20%;(二) 从第2个月开始到待岗期结束,每月发放原工资标准的15%;(三) 2个月开始停发待岗工资,并解除与待岗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四) 原工资标准为待岗人员待岗时前工资总和;(五) 待岗工资不得低于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收入水平。(目前355元/月)第四条 在待岗期间,员工已经自谋职业的,按自动离职办理,待岗工资停发。第五条 待岗期内,公司按杭州市有关规定为待岗人员缴纳社会统筹保险。第六条 待岗人员的待岗时间可以在今后工作以加班弥补的,工资在加班时间补回。第七条 待岗人员的待岗时间无法在今后的工作以加班弥补的,就按待岗工资发放。第八条 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如符合规定,可申请办理辞职。第九条 待岗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管理,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业务学培训及其他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第十条 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公司2次联系不上的,或拒绝来公司上班,公司不再负责安排工作,将作辞退处理。第十一条 待岗人员每周应到公司签到一次,连续2周没有签到的,公司解除其劳动(人事)合同。第十二条 发生以下情况,公司有权随时解除与待岗人员劳动关系 (辞退、自动离职、解除合同等):(一) 无正当理拒绝来公司定期签到的;(二) 在外找到新工作,未及时按规定和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的;(三) 在外待岗期间,损害公司利益,造成严重后果或给公司造成极坏影响的;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本公司负责解释。我的情况:我在该公司上班已满1年,工资2500(基本工资1300,绩效300,岗位津贴200,住房补贴200,全勤奖100,考勤奖200,报销200),试用期3个月未帮我交5险我想知道:1.假如我2月提出辞职,我一月的工资应该有多少?按公司制度拿原工资的20%还是多少?法律依据说什么?2.我是否可以按劳动法第38条第1款:“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理由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补偿我一个月的工资?3.我可以要求单位补交我试用期的保险吗?法律依据是什么?4.单位有部分同事1月上了10天班,他们的工资如何计算?(是按:日工资×10天,还是:月工资-日工资×6天?还是怎么算?因为1月只有16个工作日)盼法律高手答复!
公司自定条款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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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不要管它,不给你们发全额的工资就到劳动局去申请劳动仲裁!浙江很多的企业都是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他们是敢跟中国的法律对着干的!
一、公司订立的办法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执行时你可以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并要求依法补偿,公司如不给可申请劳动仲裁;不符合劳动的规定的条款有下:
1、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停薪或扣薪待岗的规定,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令员工待岗而未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薪资标准发放月工资;
2、因员工在试用期后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按工龄支付员工补偿,你可以在办理手续交接时领取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和剩余工资。单位不支付可以申请仲裁。
二、自用工之日起企业应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前提不是实习生),如果企业未缴纳,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一般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执行,因为单位可能将你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写成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建议取消该要求);你还可以以此为由书面提出...
1、主动提辞是没有补偿金的。2、试用期满后不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员工补偿。单位不支付的话,你可以申请仲裁。 3、试用期间的保险可申请让公司补上。4、工资的计算,要看你们公司是怎么做的了...现在还有些公司是一周六天工作日。所以不好说
如单位要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有经济补偿金的,为前一个月所得的劳动报酬即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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