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非法放贷罪的处罚标准?非法放贷罪和违法放贷的区别?

欢迎光临网贷领投!
> 非法放贷2亿 温州开首张P2P违法放贷罚单
非法放贷2亿 温州开首张P2P违法放贷罚单
作者:浮生若梦
& & & 温州市金融办昨天透露,鹿城区金融办4日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辖区内的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责令该P2P网贷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按规定处以罚款5万元。这是目前我市对P2P网络借贷平台&违法放贷&开出的首份罚单。
& & &&没有获得相关金融业务许可 却吸收公众资金并放贷2亿元
& & &&借&金改&相应政策,P2P网贷企业在我市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目前该类机构超过50家。这家受罚的P2P网贷企业并没有获得相关金融业务许可,但在2013年12月份开始吸收公众资金,然后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放贷,从中赚取利差。去年12月,鹿城区金融办对相关P2P网贷企业进行排查整治时发现其&违法放贷&行为,并查明其一年间已累计放贷2亿元左右。
& & &&按规定,没有获得相关金融业务许可的P2P网贷企业只能从事民间借贷撮合、民间借贷信息发布等业务。上述这家P2P网贷企业吸收公众资金再进行放贷,已违反《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和违法放贷的违法行为。
& & &&鹿城区金融办相关人士透露,按照《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这家违法放贷的企业可处以5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但因其违法情节尚属不严重,而且所产生的影响范围也不是很大,才处以5万元的罚款。
& & &&发现3家P2P网贷企业风险隐患较大 已向有关部门通报
& & &&在此次排查中,鹿城区金融办还发现另一家P2P网贷企业也存在违法放贷的情况,目前已立案调查;同时还发现3家P2P网贷企业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目前已将情况向公安、人行和银监部门通报。
& & &&温州市金融办相关人士表示,《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民间融资当事人和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等机构,不得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资金,不得违法发放贷款。同时,于近日出台的《浙江省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暂行办法》也规定P2P网贷企业不得触碰法律红线,不得从事贷款或受托投资业务,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不得接受、归集和管理投资者资金,不得建立资金池。
& & &&来自市金融办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P2P网贷平台已达1800余家,鹿城区有18家。但是与P2P网贷平台的爆发式增长相比,我国相应的监管架构和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导致行业风险凸显,仅2014年全国就有367家平台倒闭。
& & &&新闻链接
& & &&据市金融办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仅去年10月份前半月,温州P2P平台就有三家出现问题:
& & &&去年10月3日融益财富老板失联,总损失达3000万元。
& & &&去年10月8日如通金官网公布停止提现,总待收2686万元(借款人还没还钱给投资人)。
& & &&去年10月15日万通财富出现提现困难,老板失联,总待收2750万元。
& & &&哪些P2P千万不能碰?
& & &&综合多位业内人士意见认为&四不碰&为佳:年化收益率太高的P2P不能碰、秒标不能碰、有自融嫌疑的平台不能碰、自营项目过多的平台不能碰。
& & &&据介绍,P2P网贷利率一般不能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若P2P年化利率超过20%就会有问题。因为借款人出的利率越高,还款的意愿和能力就越低。
& & &&&秒标&是P2P网贷平台为招揽人气发放的高收益、超短期限的借款标的,通常是网站虚构一笔借款,由投资者竞标并打款,网站在满标后很快就连本带息还款。网络上由此聚集了一批专门投资秒标的投资者,号称&秒客&。某些P2P网贷平台的&秒标&可能就是给投资者以诱饵,利用新投资者的钱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投资。
& & &&据悉,温州出现问题的P2P平台中以自融居多,因此业内人士提醒,临近年底平台风险集中爆发期,投资人策略宜以稳健为主。
郑重声明:网贷领投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网贷领投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扫描下载点筹金融APP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平台
网贷领投投资群:
网贷领投资源群:
网贷领投合作群:
(工作时间:9:00-20:00)
友情链接:&& && && && && &&
400-669-8559城市晚报 - 多媒体数字报
第A02版:要闻
&&&&&&&&&&
小额贷款公司6种违法行为将被从严处罚
  城市晚报讯 9月16日,省金融办联合9部门出台了《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根据该办法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以非法手段追偿债务;存在账外经营;违反规定利率发放贷款;违反规定融入及运用资金;违法提供或出售信息等6种违法行为将被从严处罚。  据了解,目前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已有近500家,为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活动加强监管,省金融办联合吉林银监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审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部门出台该监管办法。其监管重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严禁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或方式向内部或外部集资,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是严格监管贷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按规定融入资金,不得抽逃资本金。三是严格监管贷款利率。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不准放高利贷。四是严格按规定办理贷款业务,不准账外经营。五是不得使用非法手段催收贷款。除上述重点内容外,监管的主要内容还有,小额贷款公司要按规定开展业务,未经批准不得开展新业务或跨区域经营;按规定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信息;按规定向公众公告和承诺相关事项等。  据介绍,监管部门将主要采取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以及外部审计、监管评级、社会监督等方式,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全程跟踪,全方位监管。对6种违法行为,除取消试点资格外,视情况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记者&温羽佳/报道)
城 市 晚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6426号 邮政编码:130033
电话:(7&&(7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我的位置:
问题编号:2619840
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
我公司刚刚起步,规模不大,资金不足,许多大生意都无法承担,所以想扩大资金规模,就向亲戚们朋友们借钱。可是现在被告非法集资。这算吗?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提问者:上海-浦东新区债权债务浏览188次 11:04:43
无需注册、快速提问 全国专业在线律师快速为您解答!
共有 3 位律师回答该问题
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 (北京-东城区)帮助网友:5527称赞:26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同时,《解释》还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在“四个169817条件”基础上,最高法还列举了10种具体的非法集资形式,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假直接投资项目。比如,在房产界中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以代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例如,之前,营口东华集团以发展养殖蚂蚁为名,承诺高额回报,非法集资近30亿元。
  第二类是假间接投资。比如,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第三类,就是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所以,民间借贷古已有之,向亲戚、朋友借款再多,也只是民间借贷,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金融活动,不需要央行的批准,也就没“非法集资”一说。但是,一旦通过现代媒体广而告之,个人吸收存款的对象超过30人以上,就可视为非法吸收存款。我国刑法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前者的最高刑为10年,后者的最高刑是死刑。二者区别在于,后者不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且是以非法占有(包括卷款潜逃、个人挥霍)集资款为目的。 11:05:43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 (辽宁-大连)帮助网友:5337称赞:26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因此民间借贷不是犯罪行为。
  而非法集资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11:06:44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 (上海-虹口区)帮助网友:5131称赞:231\ 主体所处地位不同,民间借贷的双方的身份地位是平等的。而非法集资的双方地位不平等
2、表现形式不同,前者是基于合理的事实而发生,或者是集资人基于一个虚构的理由吸纳资金
3、利息的利率不同,前者是基于法律所允许合理的范围内双方协商确定,或者的利率是高于银行同期利率而且明显违反金融法的具备规定的
4、受法律保护的程度,前者的借贷协议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而由于或者明显违反法律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 11:08:44
已帮助9人&已帮助13人&已帮助8人&已帮助9人&已帮助4人&已帮助53人&已帮助20人&已帮助24人&
已帮助43人&已帮助45人&已帮助48人&已帮助55人&已帮助51人&已帮助57人&已帮助75人&已帮助62人&
还没有华律网账号?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华律网:
相同经历,我也要问
扫微信,与律师对话
华律网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健康和谐的网络交流平台
您投诉的是 的提问:
投诉类型:
无意义的回复
内容含广告
投诉说明:合法的民间借贷融资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解答:民间借贷融资与非法集资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借贷的目的不同。民间借贷主要是生活原因或是生产经营所需短期的借贷行为;而非法集资是以违法的形式进行的一种资本的运作,目的是逃避法律和金融的有效监管。
借款的对象不同。民间借贷主要为“一对一”的借款模式,行为指向特定的对象。即使在一个借款人向多数人借款的情况下,每一笔借款也都是独立存在的;而非法集资的集资对象却是指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行为人或者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吸收存款的公告,或通过其他的方式使社会不特定对象知道其吸收存款的消息。即使有时只吸收了为数不多的几个对象的存款,但如果主要是针对不特定人的,其吸收的存款数额或造成的危害结果又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犯罪标准,那么也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民间借贷是一种典型的民事行为,债权债务关系受民法、合同法的约束,当事人违反民间借贷合同,将承担民事责任;非法集资是对于我国公法规定的违反,轻者将承担某种行政责任,严重的须承担更为严厉的刑事法律风险。
因此,企业在融资时需准确把握两者的区别,以达到融资的目的。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