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民政局婚姻登记所2015年春节什么时候放假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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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8月1日起,我登记处将全面推行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服务。此服务将比传统登记节省至少一半的时间。
据巴南区婚姻登记处负责人介绍,与以往登记排队相比,实行网上预约更大的好处便是节省时间。一般来说,像8月8日,9月9日等类似的日子,要办理结婚登记的人数较多,许多新人往往是一大早便开始来排队,既耗时,又伤神。同时,有些新人由于证件没有带齐,或不清楚条件等原因,在排了很久队后却不能办理,难免有些遗憾。
在推行网上预约后,新人们就可以提前通过网络预约,不用排队耗时耗神。同时,新人们还可以通过网上的相关提醒,对办理证件所需条件、证件等进行了解,一次性带齐相关证件材料,不会因为没有带齐证件白跑一趟。这样一来,将大大提高办理证件的效率,为新人节省一半以上的时间。
据介绍,新人进行网上预约,需要提前两个工作日进行。预约成功后,男女双方当事人需持预约单号,带上相关证件,准时到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因故不能按时登记的,也要提前两天取消预约。
具体网上预约程序:准新人可登录网页,进入“预约登记”后,根据提示,先阅读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协议,并填写双方个人信息,然后选择相应的登记机关、预约日期,打印(保留)预约单后完成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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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2015年二季度地名命名更名公告
[ 信息来源:社会组织和区划地名科 | 发表时间: 10:13:37 | 浏览:261 ]
重庆市巴南区2015年二季度地名命名更名公告
所在乡镇(街道)
呈北南走向,北起于接龙镇金桥街14号附1号,南止于木隆路,全长340米,道路宽18米,两旁人行道各3米,道路东侧是规划内商业用地和社区公园用地,西侧是规划内的居住用地拟命名的广石路。寓意是方便群众出行、连通接龙镇金桥街广场到塘边村石柱社之间的道路,故取名为广石路。
巴南区 人民政府
&李家沱街道
呈东西走向,东起于李家沱正街及“政府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西止于李家沱光明村3、4社农用地。全长316米,道路宽16米,两旁人行道各4米,道路南侧以居住用地、商业用地为主,北侧以居住用地、商业用地为主。拟命名的凯德路寓意凯有凯旋、柔和之意;德取自《易&#8226;剥》中“君子德车”,有感激之意,又有道德、德行之意。
重庆市 人民政府
呈北南走向,北起红光大道(巴南区清华中学人行天桥)处,南止理工大学后门。全长1160米,标准路幅44米,双向6车道,左侧是重庆武警总队后勤基地和重庆理工大学,右侧是花溪河。拟命名的“德润大道”寓:德以明理,是指道德高尚,达到以探索客观真理作为己任之境界;意:学以精工,是指治学严谨,实现以掌握精深学术造福人类之理想,不断的明德修身,完善自我。
重庆市 人民政府
呈西东走向,西起理工大学后门,东止王家坝小学(原304厂家属区)。全长823米,标准路幅44米,双向6车道,左侧为在建的花溪半岛别墅区,右侧为在建的花溪半岛花园洋房区。“拟命名的“柏君大道”,“柏君”出自《荀子&#8226;大略》“岁不寒无以知松柏,事不难无以知君子”寓意:不畏艰难困苦,有松柏一样坚定的信念抵御风霜雨雪。
重庆市 人民政府
拟命名金色时代小区位于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地块编号为B5-3-1/04,占地面积约1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7.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21.7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地下车库约9.4万平方米,停车位2622个,规划建设4栋高层住宅,2栋办公楼,21栋洋房住宅,1栋独立商业,1栋幼儿园和地下车库,总户数2606户,绿化用地约30803.86平方米,绿地率≥25%。金色时代其寓意:“金色”象征着权力与霸气,又寓意着富贵与吉祥。“时代”寓指某一段时光。“金色时代”自建设之初就希望居住在这里的人们能够生活美满,共享巴南美好的金色时代。故拟命名:“金色时代”小区。
重庆市 人民政府
是由重庆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巴南区岔路口村安置房工程。小区占地面积21243㎡,建筑面积56399㎡,容积率2.5,绿化率35%,户数584户;共有5栋高层住宅楼。小区配套设施齐全,配有商业网点、地下车库,公益性设施由物管用房、社区用房、公共绿化等组成,市政设施完善。拟命名的“宏成小区”,紧靠红光大道,是巴南区岔路口安置房民生工程,宏意味广大,是希望广大老百姓能够在此安家定居,享受幸福生活,故命名为“宏成小区”。
重庆市民政局
李家沱街道
是由重庆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巴南区其龙三社安置房工程。小区占地面积17371㎡,建筑面积49268.8㎡,容积率2.6,绿化率31%,户数641户,共有4栋高层住宅楼。小区配套设施齐全,配有商业网点、地下车库,公益性设施由物管用房、社区用房、体育设施、公共绿化等组成,市政设施完善。拟命名的“龙成小区”,是巴南区其龙三社安置房民生工程,龙成二字象征吉祥成功,朗朗上口,好听易记,故命名为“龙成小区”。
重庆市民政局
龙洲湾街道
是巴南区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占地面积5201㎡,建筑面积8327.64㎡,容积率1。6,绿化率35%,户数96户,共4栋住宅。小区设施齐全,配备停车位、物管用房、社区用房、老年活动站、公共绿化等,市政设施齐全。拟命名的“龙邻雅苑”,是巴南区解放村安置房民生工程,因其紧邻龙井路,交通便利、环境优雅,正所谓君子安雅,正而有美德者谓之雅,故命名为“龙邻雅苑”。
重庆市民政局
龙洲湾街道
是巴南区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占地面积52194㎡,建筑面积91367.87㎡,容积率1.5,绿化率33%,户数938户,共16栋住宅。小区设施齐全,配备商业、车库、物管用房、社区用房、体育设施、幼儿园、公共绿化等,市政设施齐全。拟命名的“新成佳苑”是巴南区道角片区的经济适用房(农转非安置房)民生工程,意为道角人民的幸福新家园,百姓安居乐业,居住于此的群众能够安享新的小康生活。故命名为“新成佳苑”。
重庆市民政局
是巴南区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占地面积19906㎡,建筑面积41905.89㎡,容积率1.9,绿化率31%,户数434户,共5栋住宅。小区配套设施齐全,配有商业门面、停车位、物管用房、社区用房、体育设施、公共绿化等,市政设施完善。拟命名的“新成雅舍”是巴南区建新村安置房民生工程,意为惠及巴南人民,百姓安居乐业,新居新气象,小区环境优雅,适宜居住。故命名为“新成雅舍”
重庆市民政局
CopyRight & 2011 www.,All Rights Reserved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化龙路156号 电话:023- 传真:023-版权所有:重庆巴南区民政局 备案号:渝ICP备号-1巴南:民政局打造“和谐婚姻”服务品牌 | 新华网重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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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民政局打造“和谐婚姻”服务品牌
日 15:25:47  来源:
新华网重庆频道7月17日电(汪职坤)“婚姻登记服务很周到,让人感觉很温馨。”今天上午,一对刚刚办理完结婚登记手续的年轻夫妻高兴地说。
继去年获得“国家4A级婚姻登记机关”的殊荣之后,巴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又以争创全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为契机,努力打造“和谐婚姻”服务品牌。
巴南区婚姻登记大厅里,洁净、明亮、温馨,1050平方米的办公区域内按照国家婚姻登记机关4A级等级评定要求,设置了候登区、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婚姻家庭辅导室,照相摄影室,卫生间,档案室,颁证大厅等9大区域,排队叫号系统、身份证识别器、LED电子滚动显示屏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实现了办公现代化和信息化。大厅还提供休息座椅、工作桌、椅、板凳、钢笔、老花眼镜、饮水机、书报架、电视机等设备,供婚姻当事人填写表格和排队等候,充分体现了婚姻登记机关为民服务的大人文关怀。
据巴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介绍,登记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把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所有注意事项、所需补充的材料等全部写在“明白纸”上,己方便了群众,又减轻了工作人员的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此外,该婚姻登记处还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三免”服务,即免费举行结婚颁证仪式、免费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免费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今年1至6月,巴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登记5387对、离婚登记2438对、补发婚姻证件2141对、出具婚姻证明6417份,合格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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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委办z2013{53号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南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属国有公司:
&&&&《巴南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巴南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
我区已连续五届荣获“重庆市双拥模范城”称号。2015年是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的考评验收年,为确保我区首次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获得成功,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发展抓双拥、抓好双拥促发展”的原则,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按照“抓重点,促规范,求实效,全覆盖”的工作思路,集中力量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夯实双拥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确保我区首次“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成功,为加快推进美好新巴南和驻区部队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地运行,成立巴南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
组&&长:李建春&&区委书记
段成刚&&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钱建超&&区委副书记
&&&&&&&&杨钟馗&&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宋&&葵&&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何&&平&&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范&&勤&&区政府副区长(负责日常工作)
梁江波&&区人武部政委
林&&政&&后勤保障旅政委
成&&员:&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发改委、区城乡建委、区教委、区科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交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农委、区商务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旅游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工商联、区广播电视台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街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驻区各部队主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由王会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周琼、李有信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开展创建工作。
三、主要任务
根据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新修订颁布的《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照《重庆市双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实施办法》和《重庆市双拥创建考评标准》,逐项落实。
(一)加强领导,营造氛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抓好思想发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调动广大军民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双拥创建氛围。
(二)对照标准,制定措施。认真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城“八条基本标准”,即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拥政爱民成果显著、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全面做好2011年至2015年我区双拥创建工作,制定创建考评的具体工作措施。
(三)查漏补缺,整改完善。按照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具体指标,认真查漏补缺、整改完善,切实把拥军、优抚、安置政策法规以及拥政爱民的要求和部队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严防“五个一票否决”,确保创建考评“硬件不失分,软件得高分”。
(四)收集整理,资料齐备。协调和组织力量,认真完成2011年至2015年双拥工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编制任务,高质量、高标准地抓好军地示范单位的迎检工作。
  (五)加强督查,巩固成果。加强对军地基层单位的工作指导,加大督办督查与追踪跟进力度,进一步巩固我区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成果。
 &&四、工作措施
 &&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较创建“市级双拥模范城”内容更多、范围更广、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任务更加艰巨。为此,特提出以下五条措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一)依据标准,周密部署。军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调整完善双拥工作领导机构,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充实双拥办力量,落实创建活动经费。同时,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各自的工作职责及目标任务,对职责范围内的双拥创建工作现状进行全面清查,找准自身的问题和差距,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和驻区各部队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
(二)打造亮点,彰显优势
1.&由区滨江管委会牵头,区市政园林局、区民政局、区人武部配合,建设巴南区双拥大道。
2.&由区市政园林局牵头,区人武部、区民政局配合,建设巴南区国防教育主题公园。
3.&由区市政园林局牵头,区人武部、区民政局配合,结合市政设施建设创建一条双拥街。
4.&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旅游局、南泉街道配合,南泉风景管理处负责实施,改扩建重庆市南泉烈士陵园和建文峰解放重庆主战场遗址,建好后移交南泉风管处具体管理。
5.&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民政局配合,按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发〔2011〕第608号令)规定,将我区退役士兵中的符合安置条件的“四类人员”(即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择优安置到区属事业单位工作。
(三)突出重点,查漏补缺。双拥政策法规的落实历来是上级检查考评的重点项目,是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军地各级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认真真检查分析,实实在在总结评估,逐条逐项兑现落实。
&&&&1.&由区双拥办牵头,各镇街和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切实按照“落实已有的、完善不足的、填补空缺的”原则,对涉及自身工作职责范围的相关双拥政策法规进行一次全面对照检查,凡未达到考评标准的,迅速组织修订、完善和充实。
2.&由区民政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等部门配合,进一步落实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医疗保障及立功奖励等政策,实施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坚持重大节日慰问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常态机制,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在生产生活、看病就医、住房上的实际困难。
3.&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牵头,区财政局、区教委等部门配合,认真做好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军休干部、伤病残退役军人的接收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下岗失业复员退伍军人的解困工作。尤其是退役士兵安置,要落实城乡退役士兵自主择业等相关政策规定,认真组织城乡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效开展就业指导,特别是想方设法彻底解决历年安置遗留问题,杜绝引发群体性事件。
&&&&4.&由区人武部、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财政局、区教委等部门配合,整合军地优势教育资源,建立健全军地人才双向培养机制。进一步做好驻区部队随军家属就业、技能培训和子女入学入托等工作。
5.&由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商务局牵头,各镇街和区财政局、区国土局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加强“军粮配送”服务,做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保护,加强区军休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各镇街要按照有关要求对各级命名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现状进行一次检查清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由区交委、区卫生局、区旅游局等部门牵头,各镇街和区级相关成员单位配合,认真落实军人优先优惠政策规定。各牵头部门要制作一批“军人优先”标牌,投放到区内各大商场、车站码头、宾馆酒店、行政服务大厅、婚姻(收养)登记、医疗及金融机构等服务窗口,为现役军人和特定优抚对象提供优先待遇。交通部门要督促经营业主落实残疾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残疾军人乘坐交通工具购票优惠减免、军车免费通行和停放等政策规定;卫生部门要督促相关医疗机构落实对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优惠减免政策,并做好登记;旅游部门要切实落实好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参观旅游景点等规定,充分体现社会各行各业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尊重。
7.&由区委办、区政府办牵头,组织全区双拥成员单位、各镇街、驻区有关企业召开巴南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动员大会。
(四)强化基础,健全机制。军地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要求,完善档案资料,落实军民共建共创制度,抓好规范化建设。要加强基层双拥组织建设,全面建立联络员制度,切实做到“十有”,即有主管领导,有专人负责,有办公地点(硬件设施),有双拥公约,有经费保障,有活动计划,有实施细则,有工作制度,有档案资料,有检查评比。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从2011年至2015年,每年认真组织开展十大“双拥专题活动月”,各牵头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活动信息资料及图片资料,报双拥办备案。
1.&每年三月由区林业局、区人武部牵头,与驻区部队共同组织一次大规模的军民植树造林活动,一次学雷锋活动。
2.&每年四月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武部牵头,组织军地领导、学校师生到南泉烈士墓前举行清明追思活动。
3.&每年五月由区委办牵头,召开一次区委专题议军会,研究解决部队实际困难。
4.&每年六月至七月,由区人武部、区卫生局、区双拥办共同组织一次针对驻区部队的巡回义诊和免费送医送药服务活动。
5.&每年八月,由区委办、区政府办牵头,组织慰问驻区部队官兵。
6.&每年九月开始,由区教委牵头,开展以组织学生军训,进行革命传统和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国防教育进校园活动。
7.&每年十月,由区人武部、区直机关党工委牵头,开展地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过“军事日”活动。
8.&每年十一月,由区双拥办、区人武部、区教委牵头,开展以驻军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六个一”活动,即:驻区部队团级以上单位与一个镇(街)结对共建平安镇街,结对帮扶一个贫困村,结对帮扶一所农村学校;每名团以上干部结对资助一名贫困学生;每个营连级单位结对帮扶一户贫困户,结对共建一个健康敬老院。
9.&每年十二月,由人力社保局牵头,工商联协助,在老兵退伍之前,组织企业到营区开展一次定向订单招聘现场会。
10.&每年“八一”、“元旦、春节”期间,由区委宣传部、区广播电视台、巴南报牵头,分别组织开展双拥宣传月活动,做到报上有图文,电视有声影。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的宣传,使双拥观念深入人心、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激发全社会广泛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区委宣传部、区双拥办要根据创建工作要求,牵头制定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及时宣传报道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1.&抓好一批环境宣传。在主城区进出通道的显要位置,新建2-3块大型双拥公益广告牌;在巴滨路和渝南分流道打造双拥大道;城区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双拥宣传标语;每个镇(街)有2―3幅永久性固定宣传标语,每个村(社区)有1块双拥宣传栏。
&&&&2.&搞好一组系列报道。在区级新闻媒体上开辟双拥专栏,全面系统报道我区的双拥工作成果和创建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做到报纸(网络)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在全国双拥办、市军地联合考察组检查考评前,进行一次有深度、有影响、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巴南电视台要滚动播出双拥公益广告。军地相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联手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尽可能通过各种途径在中央、市级新闻媒体上推出一批有影响的报道。区政府网站开设双拥民意调查问卷,增设双拥滚动标语。
&&&&3.&制作一部电视专题片。全面反映我区2011年至2015年双拥工作的成果,作为2015年检查考评时的资料汇报片和向全区军民播放的双拥宣传片。
4.&组织“领导干部话双拥”活动。以报纸、广播、电视为载体,组织“领导干部话双拥”活动,总结本地、本单位创建活动经验,探讨双拥创新发展理论,研究破解双拥热点难点问题对策,通过集思广益、交流借鉴,推动双拥工作持续深入发展。
(六)密切配合,完善资料。资料准备是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军地各级各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区双拥办要做好全区创建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编工作,确保资料无缺失错漏。2015年,将由区双拥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汇编印制一套反映我区双拥工作新成果的系列资料――《巴渝双拥情》系列成果展示资料,即一套政策法规汇编、一本双拥工作大事记、一本双拥活动报道集锦、一套双拥活动图片影集、一本双拥工作简报汇编,一部双拥创建专题片、一份申报材料、一份汇报材料、一份先进事迹材料、一个PPT幻灯片、一个创建现场(点)、一套宣传广告、一个创建方案、一项社会公众网络调查、一套原始资料装订册、一套电子文本资料、一套双拥专题展板、一个系列宣传方案等“十八个一”。资料印制做到图文并茂,排列有序。各镇街和区成员单位、驻区部队要及时、准确提供2011年至2015年双拥工作的有关文字、图片、影像资料并形成本单位的双拥迎检资料。
附件:巴南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任务分解表(2011年-2015年)
重庆市巴南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任务分解表(2011年―2015年)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具体需要的资料
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党政军领导政绩考核范围;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军分区(警备区)或人民武装部党委工作报告有双拥工作内容。
每做到一项得0.5分。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人武部、区发改委
政府工作报告、人武部党委工作要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计划草案的报告等。
党委议军会议、军地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会议制度落实的得0.5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的得0.5分。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武部、区双拥办
议军会议的相关资料、双拥领导小组会议资料等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每年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进行工作述职(或书面述职)。
成员单位职责明确的得0.25分,有工作计划和总结的得0.25分,进行工作述职(或书面述职)的得0.5分。
区委组织部
所有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领导述职报告等
地级以上市双拥办实行军地合署办公,县级双拥办有相对固定的部队人员参与工作。
达到要求的得1分。
驻区各部队
军地合署办公资料
慰问部队、重点优抚对象等双拥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列入预算且有经费下拨凭证的得1分。
经费下拨凭证
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宣传、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
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的得0.5分,列入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的得0.5分。
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文广新局、驻区各部队
相关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
有国防和双拥教育阵地或教育基地,每年集中组织开展1次以上教育活动。
有教育阵地或教育基地的得0.5分,国防教育日组织活动的得0.5分。
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教委、区电视台
开展国防和双拥教育活动的资料
当地主要媒体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城区主要公共场所有永久性双拥标志或宣传牌。
开辟专栏的得0.5分,有双拥标志或宣传牌的得0.5分。
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规划局、区电视台、区双拥办、
开辟专栏的相关资料、双拥标准和双拥牌的图片等
军烈属家庭挂光荣牌;官兵立功受奖喜报及时送达并予以宣扬。
挂光荣牌的得0.5分,喜报及时送达并予以宣扬的得0.5分。
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各镇街
各相关单位挂光荣牌的资料,喜报及时送达并宣扬的资料
编印工作刊物,交流双拥工作经验做法,反映双拥工作动态,宣传双拥先进典型。
有工作刊物的得1分。
区委宣传部、区双拥办、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各相关单位的双拥简报等
重庆市巴南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任务分解表(2011年―2015年)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具体需要的资料
积极支持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科研试验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
有计划和措施的得1分,部队执行任务中需要地方支持的合理化需求得到及时解决的得1分,训练演习群众损失得到妥善解决的得1分。
区人武部、区科委、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委
相关单位的计划和措施等
组织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拥军活动,支持部队信息化建设和实施人才战略工程成效明显。
有科技、教育、文化拥军活动计划的得1分,部队建设需求得到及时解决的得1分。
区科委、区教委、区文广新局、区人力社保局、电信公司等
相关单位的计划和解决问题的资料
大力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及时优质供应粮、油、水、电、气、暖等。
达到规定标准的得1分。
区商务局、区自来水公司、区电力局、燃气公司等
相关单位达到规定标准的资料
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兼顾到军事需求。
制定并落实优先优惠政策的得1分,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按规定落实军事需求的得1分。
区规划局、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
制定的优惠政策和具体落实的资料等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机制健全,依法优先、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有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政策规定的得1分,涉军案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无涉军案件)的得1分。
区人武部、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文件、涉军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的资料等
军供站人员、经费按规定落实,设施、设备完善,保障能力强,为过往部队提供优质服务。
军供站编制、经费落实的得1分;设施、设备完善,过往部队对其所提供服务满意的得1分。
区商务局、区财政局等
军供站的编制、经费落实的相关资料、提供满意服务的资料等
车站、码头、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设有残疾退役军人、烈属和现役军人等优先优惠服务的标志,积极主动提供服务。
设有优先优惠服务标志的得1分,优先优惠服务对象满意的得1分。
区交委、区卫生局、区规划局、区旅游局
相关单位设有相关标志的图片、服务对象调查满意的资料
积极扶持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年度安置率(含货币化安置)达到90%。
安置率达到要求的得2分。
区人力社保局
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的相关资料
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入托按政策享受优待。
出台地方性优待办法的得1分,政策落实到位的得1分。
相关政策优待办法的文件、政策落实的相关资料等
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所设有军车免费停放标志。
免收军车通行费用的得1分,有军车免费停放标志的得1分。
区交委、区规划局、
区公安分局
免收通行费、军车免费停放标志的相关资料等
重庆市巴南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任务分解表(2011年―2015年)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具体需要的资料
驻军部队每年有拥政爱民工作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有工作计划的得0.5分,有检查和工作总结的得0.5分。
驻区各部队
相关单位的计划、检查、总结
积极参加和支援驻地经济社会建设,有规划措施,有援建成效。
有规划措施的得1分,规划落实的得1分。
驻区各部队
相关单位的规划措施、规划落实的资料等
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预案健全,准备充分,完成任务圆满。
有预案的得1分,圆满完成任务的得1分。
驻区各部队
相关单位的预案、圆满完成任务的资料等
从实际出发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工作,积极参加驻地新农村建设或城市社区建设,有扶贫联系点和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援建点,每年援建有计划、有项目、有成效。
有扶贫联系点的得0.5分,援建计划落实的得0.5分。
驻区各部队
相关单位的扶贫联系点、原件计划以及计划落实的资料等
大力开展助学兴教,组织团以上领导干部与贫困学生结对助学。
援建贫困学校的得0.5分,开展结对助学的得0.5分。
驻区各部队
相关单位的援建和结对的资料等
参加军地统一组织的捐赠活动,为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
参加捐赠活动的得1分。
驻区各部队
相关单位参加捐赠活动的资料
参加驻地绿化美化建设,在植树造林、环境整治等方面成效明显。
圆满完成地方赋予的植树造林、环境整治等任务的得1分。
驻区各部队
相关单位圆满完成植树造林、环境整治的资料
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每年为驻地少数民族群众办一至两件有影响的实事好事。
达到要求的得1分。
驻区各部队
相关单位办好事的资料
广泛参与平安建设,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治,协助地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有效。
组织部队参加平安建设的得0.5分,有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预案的得0.5分。
驻区各部队
相关单位参加平安建设、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等
重庆市巴南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任务分解表(2011年―2015年)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具体需要的资料
结合本地区和驻军部队实际,出台综合性双拥政策规定。
有综合性双拥政策规定的得2分。
综合性的双拥政策规定
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明确奖励办法。
有奖励办法的得2分。
区人力社保局
奖励办法的文件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事设施得到有效保护。
把军事设施保护列入全民国防教育、普法教育计划的得0.5分,辖区内军事设施保护完好的得0.5分,地方建设没有影响军事设施安全或部队正常训练、工作和生活的得1分。
区人武部、区规划局、区教委等
严格落实征兵有关政策规定,保证兵员质量。
没有违纪问题的得0.5分,没有责任退兵的得0.5分。
受到征兵表彰、无责任退兵的资料
现役军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残疾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现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参观游览当地公园、博物馆、风景名胜区享受优待。
现役军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参观游览享受优待的各得0.5分,残疾退役军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的得0.5分、参观游览享受优待的得0.5分。
区规划分局
相关政策文件等资料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退役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按要求落实的得1分。
区人力社保局
相关政策文件等资料
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不低于国家和省(区、市)规定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
达到国家和省(区、市)规定标准的得1分,高于国家和省(区、市)规定标准的得2分。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相关政策文件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落实;省(自治区)辖市、直辖市辖区和县级财政预算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并逐步增加。
出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并落实的得0.5分,财政预算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的得0.5分。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
相关政策文件、预算凭证
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已解决的得1分。
区民政局、财政局
已解决的资料,如图片、建房的规划、下拨的专款等
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按时足额发放。
达到或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得1分,按时足额发放的得1分。
区民政局、财政局、各镇街
优待金标准的相关文件、发放花名册等
重庆市巴南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任务分解表(2011年―2015年)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具体需要的资料
县级以上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按规定落实人员、经费,在爱国主义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
人员、经费按规定落实的得0.5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2次以上的得0.5分。
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教委
经费下拨凭证、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
优抚医院、光荣院的人员、经费按规定落实,功能发挥良好;光荣院集中供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标准足额列入财政预算。
人员、经费落实的得1分,集中供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的得1分。
光荣院人员经费按规定落实,发挥功能,供养的优抚对象基本生活费列入财政预算的相关资料等
军队转业干部及时妥善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政策得到落实。
完成年度安置任务的得2分,军队转业干部对安置岗位满意的得1分,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政策落实的得1分。
区委组织部
区人力社保局
妥善安置、服务满意、政策落实的资料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自谋职业生活补助费、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列入财政预算。
年度安置率(含货币化安置)达到90%的得2分,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的得1分。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自谋职业花名册、经费预算凭证
军队离退休干部妥善安置,政治、生活、医疗待遇落实;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附属用房设施落实,补助经费纳入市、县财政预算。
年度安置任务完成,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医疗待遇落实的得1分;编制、经费、附属用房设施落实的得0.5分,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得0.5分。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按政策接收安置,地方补助补贴落实。
按政策接收安置的得0.5分,补助补贴落实的得0.5分。
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相关镇街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部分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等群体性上访事件。
没有因政策不落实引发群体性(50人以上)上访事件的得1分。
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政法委
提供没有相关上访事件的资料
部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执行群众纪律,在驻地群众中形象好。
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得1分,没有违反群众纪律的得1分。
区人武部、驻区各部队
&&重庆市巴南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任务分解表(2011年―2015年)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具体需要的资料
双拥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节日有走访,平时有活动。
年度有计划的得0.5分,季度有安排的得0.5分,节日有走访的得0.5分,平时有活动的得0.5分。
区双拥办、区各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各镇街的年度计划、安排、走访、活动的资料
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办好事实事成效明显。
开展活动的得1分,重点优抚对象对活动满意的得1分。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开展活动、服务对象满意的文件资料等
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走访慰问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驻军部队领导到地方有关部门走访答谢。
每落实一项得0.5分。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民政局、
驻区各部队
当地有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党政军主要领导每年清明节前往祭扫。
按要求落实的得1分。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武部、区民政局、相关镇街
相关资料,如计划、图片、简报等
地方基层单位与驻军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军地双方有共建公约和共建活动制度。
结成共建对子的得1分,有共建公约和共建活动制度的得1分。
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双拥办、驻区各部队、区各成员单位
结对子的文件、表格、共建公约和活动制度。
共建活动开展经常、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每年开展2次以上不同形式活动的得1分。
区委宣传部、区双拥办、驻区各部队、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各相关单位开展活动的计划、简报、图片等
有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军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
有计划和措施的得1分。
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办、区人武部、驻区各部队
各相关单位的计划、措施
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
参加创建活动的得1分。
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办、
区人武部、驻区各部队
各相关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文件、计划、总结、图片、简报等
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共建(拥军)活动成效明显。
组织开展活动的得1分。
区工商联、区工商局
开展活动的计划、总结、图片等资料
军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办实事。
有互办实事计划的得1分,计划落实的得1分。
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驻区各部队
计划、落实的相关资料
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没有遗留问题的得1分,有遗留问题但得到妥善处理的得1分。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驻区各部队
&&&&&相关资料
有预防和处理军(警)民纠纷的规定措施,当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军地双方及时妥善处理。
有规定措施的得1分;没有军(警)民纠纷的得1分,有军(警)民纠纷但得到妥善处理的得1分。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公安分局、驻区各部队
相关规定措施
重庆市巴南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任务分解表(2011年―2015年)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优抚安置对象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对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采取问卷调查。调查对象随机抽样,样本容量≥100。问卷设计量度: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满意率80%(含)以上的得3分,70―80%的得2分,60―70%的得1分,60%以下的不得分。
各成员单位
驻军部队官兵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对拥军优属工作情况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采取问卷调查。调查对象随机抽样,样本容量≥100。问卷设计量度: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满意率80%(含)以上的得3分,70―80%的得2分,60―70%的得1分,60%以下的不得分。
各成员单位
社会公众网络调查满意度测评,对当地军政军民关系、拥政爱民工作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采取网络调查。问卷设计量度: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满意率80%(含)以上的得3分,70―80%的得2分,60―70%的得1分,60%以下的不得分。
各成员单位
双拥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肯定并作出批示的。
驻区部队及各成员单位
双拥工作成效突出,经验做法对全国双拥工作具有指导意义,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重大典型进行宣传并以文件形式转发的。
驻区部队及各成员单位
双拥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国性双拥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
驻区部队及各成员单位
在重大军事演习、科研试验中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
驻区部队及各成员单位
申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地区,驻军数量居本省(区、市)前三名的。
前3名分别按3、2、1分给予加分。
辖区内优抚安置对象占人口比例高于省(区、市)平均水平的。
1、考评标准总分100分;
2、被考评城(县)没有军供站、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优抚医院等项目的,不考评,不计分;
3、不能参加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申报和推荐的5种情况(即发生重大军民纠纷,在国家和省级双拥机构、公安部门记录在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双拥组织机构无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的;残疾退役军人年度安置任务没有完成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因其他优抚安置政策规定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未列入考评标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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