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调解案例所长在调解工地事故不讲清责任陪尝把责任都给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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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有细活
心中存大爱——记 “全国人民调解能手” 庐江县司法局罗河司法所所长马桂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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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有细活&&心中存大爱
——记&“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庐江县司法局罗河司法所所长马桂俊
说到马桂俊同志,不得不从他担任庐江县司法局乐桥司法所所长时谈起。因为&根据《庐江县县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和《庐江县2012年县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2012年6月马桂俊转任罗河司法所所长。马所长虽然不在乐桥所工作了,但他的事迹依然为乐桥人民津津乐道。
“老马,这是到哪去的?”“马所长,吃了吗?”每当马所长走在乐桥街头时,总是会遇到熟悉或不熟悉的人和他打招呼。翻开一份庐江县乐桥镇大化中学2012年春安全工作计划,在其中第三项主要工作中的第一条这样写道:(一)大力加强安全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科任教师的作用,计划于2月中下旬请法制副校长马桂俊等到校进行一次遵纪守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主题法制安全常识教育。当我问学校的同志为什么把马所长的名字写在工作计划中?他是这样回答的:“马所长在乐桥干了二十多年,他是我们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课基本上是他来上,这名字不是今年才加进去的,把他放在工作计划中我们都习惯了。今年得知马所长调到罗河去了,我们还有点舍不得呢。”
马桂俊同志自1995年6月开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的岗位上一干就是18个年头。当年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如今已变成了鬓角染霜的“小老头”,可他依然保持着年轻时的帅气,保持着为司法行政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痴心不改,无怨无悔。&&&&作为农民的儿子,马桂俊在工作之初牢记父母的教诲:要给群众办实事,不要做对不起群众的事,踏踏实实,好好地把工作干好。日,庐江县原大化乡一位年近六十的鲁老汉向时任大化乡司法所所长的马桂俊哭诉:“我唯一的儿子在江苏被车撞死了,你要为我做主啊。”马桂俊当即安慰这位悲伤的父亲:“人死不能复生,但我一定会为您讨回公道。”当天下午他便同鲁老汉赶到江苏,了解到鲁老汉年仅30岁的儿子在骑摩托车时不慎被李某驾驶的大货车撞死,由于肇事车主李某经济条件不好,加之持有消极回避的态度,给事故处理增添了很大的难度。在随后的几次协商处理中,李某经常避而不见,见而不谈,谈无诚意,甚至不辞而别。面对调解困境,为不辜负鲁老汉的期望,马桂俊先后四下南京江浦,往返在事故发生地和肇事方李某居住地溧水县永阳镇之间,在事发地交警部门和李某所在镇的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多次调查取证,经历数轮艰难曲折、迂回协商谈判过程,最终于3月26日达成了调解协议。当马桂俊将8万元交通事故赔偿款交到鲁老汉手中时,这位老人噙着激动的泪花,连声感谢马所长为他们家追回了活命钱。
做人民调解工作,天天都要面对和调处大大小小的矛盾纠纷,许多看似细小的鸡毛蒜皮的纠纷,一旦调解不及时或处理不好,都有可引发矛盾激化,甚至造成严重后果。因此,马所长在工作中不仅重视重大矛盾的调处,更重视邻里、夫妻、朋友之间芝麻绿豆大的纠纷化解。日,农历正月初三,当时马桂俊正在老家过年,村里一对年轻小夫妻在家因生活琐事闹得不可开交,双方情绪都十分激动,叫嚷着要离婚,马桂俊赶紧来到现场,稳控局面。进一步了解情况得知,女方不满男方打麻将,抱怨了几句,结果男方当着亲友的面打了女方一耳光,女方一时接受不了,嚷着要离婚,男方“顾忌面子”也说同意离婚。马桂俊一眼看出两人都堵着一口气,于是分头给两人做思想工作,待两人情绪平和后,又教育两年轻人今后不要把“离婚”挂在嘴边,马桂俊不仅给他们上了一堂“调解课”,还给他们上了一堂“家庭生活课”。事后两人来到司法所承认自己的错误,更是感谢马所长及时制止了他们冲动离婚的发生。日上午,家住庐江县乐桥镇老院社区的李加明(化名)带着女儿李圆(化名),来到乐桥司法所称要让女儿与女婿离婚,司法所长马桂俊见状急忙端来两杯热茶安抚他们的情绪,然后了解情况得知:日,李加明之女李圆与女婿张大华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李圆一时赌气跑回娘家,本来是一场很正常的夫妻吵架,李加明见到自己女儿受气之状,二话没说便到张大华住处对张大华大打出手,在气头上的张大华,便吵着要离婚,见张大华说要与女儿离婚,李加明也就擅自做主让女儿与女婿离婚。情况了解清楚后的马所长及时通知另一当事人张大华到场共同协商解决此事。&作为此纠纷的调解员马桂俊同志凭多年经验得知这是一场因父母过度干涉子女家庭生活造成的纠纷。马所长通过对到场的张大华询问了解得知,女婿张大华与岳父李加明关系向来不好,就是因为他经常干涉女儿的家庭生活之事造成的,并且张大华与李圆夫妻两人感情没有问题,就是因为岳父在家庭纠纷中处理不妥,所以才走到离婚的边缘。事已至此,矛盾的焦点由婚姻纠纷变成岳父与女婿的之间的矛盾,马所长对李加明说法明理,“打人是违法的,过度干涉子女家庭矛盾是没有必要的······&”,劝其今后遇到此类事多在中间充当“和事佬”的角色。李加明听后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态今后不会再过度干涉子女的家庭矛盾,并示意女儿李圆与女婿张大华和好。就这样一场极有可能走向离婚地步的家庭纠纷在乐桥司法所调解员马桂俊的努力下成功调和。
在调任罗河司法所所长后,马桂俊同志积极适应新环境,很快就和镇村干部熟络起来,和群众打成一片。镇里领导看中他的特长,让他挑起了店桥社区党总支书记的重担,同时他还是镇重点工程矿山协调服务指挥部成员。手头上要干的事多了,工作的压力大了,但对于调解工作他依然没有放松。
2012年11月初,庐江县罗河镇东风村村民宋某经其妹夫张某介绍到苏某承包的工地从事油漆粉刷工作。11月29日,宋某因不慎从脚手架上跌下受伤。住院期间所支出的医疗费均由张某和苏某承担,其中苏某承担2500元,张某承担6100元,但在后续治疗、伤残赔偿、交通等费用承担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马桂俊在接到宋某申请后,立即开展调解工作。他通过走访双方当事人和事故发生时在场的工人,详细了解宋某受伤的经过。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于12月26日在司法所进行了调解。调解开始后,双方当事人在事故责任的划分上产生了较大的分歧:张某认为自己只是介绍宋某去苏某的工地干活,工资结算都和自己无关,他不应当承担责任;苏某认为自己是从别人手中承包的活,自己不是雇主,因此自己没有责任。针对上述分歧,马桂俊首先给双方当事人宣讲了《侵权责任法》中有关规定,理清各方的法律关系,使双方都对自己的责任有了重新的认识。然后通过打感情牌,耐心疏导,进一步做思想工作,最后苏某同意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承担一定损失,宋某也适当降低赔偿数额,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宋某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及后续治疗费共计人民币38000元整。(其中苏某承担25000元,张某承担13000万元)各方在调解过后都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一场可能激化的矛盾顺利得到化解。
调解员是基层的“稳压器”,基层大小纠纷的化解,都少不了调解员的调解、撮合,而怎样使一起起“剑拔弩张”的纠纷化为“风平浪静”正是马桂俊始终不渝的追求。马桂俊说:“人的一生有两份答卷,一份交给自己,让自己回首往事时,会有那么一丝丝骄傲;一份交给社会,让群众品评后,认同为他们值得信赖的人。”马桂俊正是以一颗诚挚的爱民之心,为一方百姓的幸福安康奉献着无悔的青春。(合肥市庐江县司法局&&王正茂&孙型北)患癌四年仍奋力工作的承德县八家乡司法所所长李兴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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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责任编辑:蔡楚培
乐将生命化民安
——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患癌四年仍奋力工作的承德县八家乡司法所所长李兴志
2010 年10 月21 日上午,正在八家乡司法所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纠纷的李兴志突然感到右手发麻,胸部疼痛,手里的笔“吧嗒”掉在了地上。此时双方当事人都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没有人注意到他。就这样,他一直坚持到下午4 点顺利完成调解。
没想到,第二天就被确诊为肝癌晚期,生命时间只有三到六个月。病魔面前,他没有被吓倒,而是想着“能为老百姓多办一件事是一件事”。直到2011 年7 月8 日,当事人金
海(化名)找李兴志来了。金海的妻子患白血病,妻妹捐献造血干细胞用于治疗,一个月后其妻不治而亡。妻妹在姐姐去世后,以捐献造血干细胞后,身体抵抗力下降为由,要求金海给予100 万元补偿。李兴志接手后, 经数次分别谈话,掌握了情况,依据法理,两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由于各执己见,均未达成协议。矛盾不解决, 李兴志心里不踏实, 他就登门拜访双方的亲朋好友,恳请亲属出面做工作。8 月30 日,第三次召集了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参加的调解会,从上午9 点到下午3 点多,连续6 个多小时的亲情打动、真情感
动及法律运用,达成了调解协议。“我当时看到李兴志脸色苍白,嘴唇青紫, 头上冒出了滴滴汗珠,才知道他是带重病为我们调解,我特感动,现在想来,多亏兴志帮我把这个事做了了断,不然这辈子也还不完人情债啊! ”今年4 月19 日,现年64 岁的金海向记者回忆说。
李兴志得病的消息在乡亲们中传开了。听说偏方管用,桲椤台村村民于希云两口子到河套抓了20 只蟾蜍,在锅里放上鸡蛋用凉水煮,把发麻的鸡蛋给李兴志送去;桑园村75 岁的吴俊义老汉送去了家里黄澄澄的小米;八家村68 岁的宋文荣老人开春自己上山挖来野菜,说败火;……
李兴志病了, 可他没有倒下,他还像以前一样, 心系着当地老百姓,老百姓也把他当做贴心人。“乡亲们特有的问候和表达方式, 让我想着将来怎么回报人家啊!当事人感谢我,经常说哪哪个事是我给解决的,要不忒受气了,说着说着眼圈就红了。”李兴志说。
2003 年秋季的一天, 于杖子村几十名群众来到乡政府, 进院就喊:“李所长,你不给解决问题,钱我们不要了,把他的腿打断! ”李兴志马上将他们让到调解室,稳住情绪,询问原因。原来是村民在承秦公路郭某承包段干活,郭某因工程亏损,没有支付工钱,准备偷偷跑掉时,被村民发现将人扣住。
在李兴志耐心说服下,群众将郭某送到司法所。
面对郭某, 李兴志从法理到情理,苦口劝说, 郭某最终答应筹款支付工钱。可郭某是外省人,工程又赔了钱,协议履行困难。李兴志再次与修路指挥部协商, 促成了指挥部先借钱给郭某,当场将拖欠工资全额发到了民工手里。
“大事不放过,小事不耽搁。”对于群众中的各种矛盾小事,李兴志也总是用心对待,认真解决。
彭杖子村70 多岁的村民王某,身患多种疾病,老伴早年去世,与同样身患疾病的三儿子一起生活,由于没有生活来源,娘儿俩衣食无着,另外两个儿子又不管,伤透了老人的心。
李兴志听说后,马上与村调解员一起介入此案。经过一天几个回合找王某的两个大儿子及媳妇讲法律、讲案例、摆道理,终于打动了两兄弟,达成了赡养协议。
一个被医生宣判还有半年生命的肝癌晚期病人,4年之后竟然奇迹般地活着;没人能相信,一个做过13 次化疗、身体两个部位做过伽玛刀、右肺有6个黑点、咳嗽一下就可能发生病理性骨折的50 岁的病人,依然坚持在基层一线,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八家乡主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刘瑞祥印象最深的是,每次李兴志住院化疗期间或刚一回到家里,就会给他打电话,问问乡里忙不忙,哪个村还有需要调解的案子。
他每次治疗后身体稍有好转就立即回到工作岗位,早上从家里带上煎好的中药上班,中午时喝。领导和同事看在眼里、疼在心上,劝他回家休息好好养病,他总是微笑着说:“我离不开司法所,群众需要我,我更放不下群众”。
“4月15日,当他听说八家村和深水河村还有4 起土地边界纠纷案子没有得到解决,综治员力不从心的时候,主动要求跟我一起到村里, 从上午9点一直调解到下午3 点, 最终都拿出了调解意见。我看着兴志累得说话都气短了。”刘瑞祥说,“兴志那种乐观向上、笑对人生的精神深深感染着我。”
李兴志则说:“解决事的时候,分散了注意力,累了吃点止痛药,睡个好觉,心里挺痛快! ”
承德县海源萤石矿坐落在八家乡桲椤台村五组深山区, 该矿爆破施工时, 村民关某说自己的老房子被震坏了,要求赔偿,并和妻子几次去施工井口阻工,矛盾随时都有激化的可能。
为了把矛盾纠纷及早化解、调处在基层, 去年李兴志带领全所人员先后四次到企业和当事人家中座谈了解情况, 找准纠纷切入点, 反复沟通调解。日,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协议, 这起疑难纠纷圆满画上了句号。矿方负责人张大伟感激地对记者说:“李所长为我们矿上的事没少操心,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百姓心里有杆秤, 在每一次的调解中,他们都会称一称公正公平的分量究竟有多重。因此,李兴志牢记着“群众利益无小事”这句诤言。
每次调解完一个案子后,李兴志都会在调解室坐上一会儿, 回味一下。“我感觉就像自己的事解决完了,心里特别轻松、敞亮,一块石头落地了。老百姓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有数,有时需要给个面子或台阶。当事人就像挂在杆子上, 落地下来就好了,我就是那块垫脚石。”
[责任编辑:蔡楚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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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7月8日,该县五龙洞镇马莲坪村村民任某霞来到五龙洞司法所向所长刘瑞毅反映,在日10时许,其堂弟郑某开三轮摩托车带其公公王某忠去九股树村途中,操作不慎撞到山根,造成王某忠受伤,当天由郑某送到略阳县人民医院略阳县天津中医医院接受治疗,经
7月8日,该县五龙洞镇马莲坪村村民任某霞来到五龙洞司法所向所长刘瑞毅反映,在日10时许,其堂弟郑某开三轮摩托车带其公公王某忠去九股树村途中,操作不慎撞到山根,造成王某忠受伤,当天由郑某送到略阳县人民医院略阳县天津中医医院接受治疗,经医院诊断:王某忠右侧肱骨骨干骨折并桡神经损伤。共住院34天,住院期间,共发生费用28849元,其中符合农村合疗规定报销10262.7元,自付金额18586.3元,叶某(系郑某之妻)支付医药费2000元,其余费用均由王某国(系王某忠之子、任某霞之夫)支付。因计划今年10月份给王某忠做二次手术,而现在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全部费用,请司法所协调郑某赔偿王某忠的部分手术费用。司法所在对案情进行初步了解的基础上,通知双方当事人来司法所调解此事。
7月15日,王某忠的委托人任某霞(王孝忠已75高龄,且行动不便)和郑某的委托人叶某(郑某在外省打工,不便回来)来到五龙洞镇综治维稳大厅向司法所申请调解处理此件纠纷。司法所所长刘瑞毅在向双方委托人详细了解交通事故发生经过的同时,告知她们农村三轮摩托车带人的危害性,讲解了《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就赔偿金额向她们征询意见。双方委托人就赔偿金额发生了激烈争吵,并互相辱骂,场面失控。刘瑞毅及时制止了她们的喧哗,并让她们从亲戚关系、邻里关系的维护、和谐进行换位思考,如果想通过&打官司&解决不仅耗时长而且费用更大。叶某经过考虑后表示答应任某霞的赔偿要求,但现在手头经济拮据暂时无力支付。刘瑞毅又适时给任某霞做思想工作,通过列举案例说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委托人达成共识,形成调解协议,由叶某在日前将10000元交五龙洞司法所,由司法所转交任某霞,现场叶某给任某霞出具了欠条。此件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据悉,类似本案的赔偿纠纷在该镇时有发生,由于该镇辖区内道路弯多量大,个别驾驶员存在安全意识不强,容易出现交通意外。本案经工作人员依照调解原则,详细了解经过,分清责任,就争议焦点通过依法、入情、入理的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双方委托人换位思考,增进共识,顺利达成协议。更重要的是通过此次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调处,给当事人上了一次深刻交通安全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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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42:05&&&编辑:陈芊亦 &&&来源: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
海南网台消息(直播海南)王在欢是&海口东山镇司法所所长,27年来,大至人命事故、村间争斗,小至夫妻感情、邻里关系,他化解了上千起纠纷,可以说是巧化干戈为玉帛。这是王在欢工作的27年间,一次平常的例行回访。可对于陈子平而言,王在欢是家中的贵客。去年年末,他带领十几名农民工在东山镇一个工地干活,辛苦了几个月,工程结束时老板却不辞而别回了福建老家。他们与老板多次电话沟通,老板却一拖再拖,迟迟不发工钱,焦虑万分的陈子平找到了司法所。陈子平介绍,王在欢接到他们的申请后,几乎每天和他们一起吃住在工地,也不停向工地老板宣传法律知识,并对老板直言相告: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将承担法律责任。经过近10天的调解,老板终于当场支付了近20万元工资,并承诺一旦资金宽裕,及时偿还剩下的欠款。如果不是王在欢,可能直到现在大家还什么钱都拿不到。在王在欢看来,这些只是他应该做的。1988年,他从海南大学法律系毕业进入东山镇司法所工作,这一干就是27个年头。从当初年轻的司法助理员“小王”,到如今的司法所所长“老王”,他骑烂了4辆自行车、3辆摩托车,踏遍了东山镇的山山水水。东山上的每个居民,几乎都认识“老王”。王在欢说,司法调解说到底,就是把群众当亲人,陪他聊天、听他倾诉,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在辨法析理、循循善诱中,解恩怨化矛盾,当好群众利益的“代言人”。除此之外,他还总结了一套“七不八要”的工作纪律和原则:“七不”即不私立章法、不徇私舞弊、不接受吃请、不收受礼物、不铺张浪费、不泄露隐私、不计较报酬;“八要”即办事要公道、调解要耐心、作风要严谨、待人要热情、名利要淡泊、事业要忠诚、业务要精通、工作要创新。用这套理论,27年间,他调解了1400多起纠纷,调解的卷宗连书柜都摆放不下。既然选择,就绝不后悔,王在欢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就是这没完没了的村务事、家务事,王在欢一断就是27年。冷嘲热讽没有让他畏惧,委曲求全没有让他止步,甚至受骂挨打也没有让他放弃,他始终坚守在人民调解这个岗位上,“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用执著和奉献维系了一方的和谐与安宁,而他也从中找到了自己的快乐。&(文字编辑:陈芊亦&&视频编辑:龙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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