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2015年农机补贴目录如何给落实天保工程一次性解除人员的生活补贴问题,内蒙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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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一次性安置人员社保补贴工作会议召开
赵宝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 本网讯(记者 赵佳佳)5月16日上午,林区一次性安置人员社保补贴工作会议在牙克石宾馆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就如何做好林区一次性安置人员社保补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 森工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赵宝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 赵宝军指出,一次性安置人员社保补贴发放工作是政策性非常强的一项工作,关系到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森工集团(林管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方面全力争取国家配套资金,一方面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专项出资为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进行补贴,努力为林区一次性安置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 赵宝军强调,要准确把握一次性安置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认真学习领会政策精髓,严格按照政策操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政策的公平性放在第一位,坚持让安置职工得到最大实惠,力争使政策照顾到每一个安置职工,确保困难职工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得到妥善解决。
& 赵宝军要求,林区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安置职工社保补贴发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加强协调与沟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化解矛盾,防范风险;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抽调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情况的人员投入到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中,有效地推进工作进程;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广泛利用多种宣传媒介,确保政策的公开透明和准确传播;认真负责地落实兑现补贴,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必须严格坚持办理程序、安置职工名单、补贴金额全公开,把好事办好,让安置职工满意;加强监督检查和资金管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将这项惠民政策贯彻好、落实好,确保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目标,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 森工集团(林管局)相关处室、各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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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相关内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认真落实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文章来源:
这次全区林业局长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分析总结2012年全区上半年林业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会上,呼群副厅长传达了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赵树丛局长在讲话中对现代林业发展以及生态与民生的关系提出了新的思路,大家要认真学习和思考。各盟市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了下半年的主要工作。总的看,各地在当地盟委、行署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林业建设中不断创新,都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值得借鉴。赤峰市副市长乌力吉同志百忙之中参加我们的会议,充分体现了赤峰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的高度重视和关注,赤峰市林业局为开好这次会议做了大量的工作,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赤峰市委、市政府及赤峰市林业局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上半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区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各项林业工作进展顺利,继续保持平稳的发展态势,为全年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造林绿化顺利开展。全区共完成造林绿化任务666.6万亩,占全年计划的55.6%,其中人工造林392.95万亩,飞播造林24万亩,封山(沙)育林249.65万亩;新育苗9万亩,四旁植树3150.95万株,补植补造121.93万亩。全面完成2011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172.9万亩,造林补贴试点任务37.25万亩。开展了自治区党政领导义务植树活动,全区800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7000余万株。北京军区在商都县的义务植树活动圆满结束,在红山军马场的植树造林活动顺利进行。国家七部委代表国务院对13个省区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进行了考核,我区被确定为工作突出省区。编制了天保工程二期年度实施方案,社会保险统缴工作有序推进,开展了天保工程三级核查。三北五期工程进展顺利。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二期规划已报国家林业局。开展了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和阶段验收工作。日元贷款植树造林、中韩合作巴彦淖尔市乌兰布和沙漠治理、中德合作造林等对外合作项目竣工完成,欧洲投资银行碳汇造林、盛乐国际生态示范项目进展顺利。
(二)资源保护和管理得到加强。自治区级和109个旗县级单位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全区林地“一张图”编制完成。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及定额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共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144项,面积2707公顷;督办查处各类违法占用林地案件388起。开展了扎兰屯市、阿荣旗等6个单位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营造林综合核查工作。完成了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兴安盟3个盟市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培训和锡林郭勒、阿拉善、鄂尔多斯的二类调查数据入库工作。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57起,受害森林面积649.72公顷,受害率0.017‰;共发生草原火灾29起,其中特大火灾2起,受害草原面积12万公顷,受害率0.09‰;所有火灾均在最短时间内被成功扑灭,当日灭火率达到98.8%。6月29日,自治区政府隆重表彰了在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20个先进集体和70名先进个人。开展了“保护过境候鸟专项行动”、“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等,共查处涉林案件15053起,综合查处率98.9%,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787.65万元。全区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1179.35万亩,其中轻度640.34万亩、中度269.19万亩、重度134.64万亩,实现有效防治421.07万亩。开展了全区重点湿地日常监测、湿地保护督查调研,制定了第二次全区 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方案,完成内蒙古青山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考察和专家评审,大兴安岭森工集团阿鲁和毕拉河自然保护区晋升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无重大疫情发生。
(三)产业发展步伐加快。组织开展了第一批自治区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评选出第二批重点龙头企业33家。积极推进产业化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加强对产业化建设的引导和扶持。开展了内蒙古肉苁蓉申报地理标志认证工作。组织召开了公私伙伴关系企业沟通对话会议。参与了国家和自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对林产品加工企业的产品品牌、注册商标、产品质量等加强监管。
(四)林业改革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果,全区按时完成集体林地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任务,共确权3.25亿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3.27亿亩的99.39%;完成登记发证面积3.01亿亩,占确权面积的92.62%;发放林权证185万本,180.19万农户拿到林权证。配套改革有序推进,已成立旗县级林权管理服务机构39个,成立农牧民林业专业合作社150个,入社农牧户达2.16万户,累计办理林权抵押28.67万亩,贷款3.27亿元。此外,国有林场改革有序推进,岭南八局社会职能剥离工作正在修改方案。
(五)生态文化建设进展顺利。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针对林业重点工作、领导关注焦点、社会关心热点等制定宣传方案,围绕植树节、湿地日、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爱鸟周等纪念日开展了集中宣传报道。在权威媒体上推出了植树造林、森林草原防火等专题报道,积极参加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全国生态文化村、全国生态文化示范企业遴选活动以及第九届中国森林城市论坛。呼伦贝尔市成功当选国家森林城市。在全国森林公安第一届“森林卫士杯”演讲比赛中,我区荣获最佳组织奖和个人三等奖一名。
(六)保障能力得到加强。经过积极主动争取,目前国家已下达我区项目建设资金98.83亿元。全区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林业建设资金182.81亿元。开展了2011年度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我区承担的4项948项目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组织评选了“内蒙古林业‘十一五’科技贡献奖”,有19个项目获奖;加强林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有1项林业行业标准通过国家林业局审定,2项林业地方标准编制完成;编发了《内蒙古抗旱造林技术要点》,组织广大科技人员深入一线,有针对性地对抗旱造林技术各个环节进行现场指导。自治区主席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全面启动了“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了林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改版升级了厅门户网站。国有林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顺利,截止7月15日,累计开工户数3.98万户,开工率85.27%;累计竣工户数2.2万户,占计划的55.8%;累计完成投资21.41亿元,占计划的61.7%。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林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林业创新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林业的资源配置方式、投资建设主体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工作平台和发展载体等,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据对32个旗县督查,部分地区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工程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在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使用上表现更为突出。三是一些地区未批先占、少批多占,违法滥占林地问题依然突出。四是在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核查中发现,一些地区存在按营造林计划上报完成数据、作业设计粗放、抚育管护不到位、营造林质量和成效连续下降的问题。这些问题务必引起各地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林业改革发展的新特征
近年来,我区林业建设紧紧围绕维护祖国生态安全、应对气候变化、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绿色增长、解决“三农三牧”问题等国家战略大局,抓住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大力建设现代林业,在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工作平台和发展载体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呈现出新的亮点和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林业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建设模式更为科学。
经过多年努力,我区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整体恶化趋势趋缓,局部地区明显改善”的良好效果,特别是森林面积和蓄积持续实现“双增长”,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实现“双减少”,但总体上看,全区生态状况仍然十分脆弱。为切实提高建设成效,近年来,我区按照突出重点,分区施策的原则,进一步调整生态建设布局,在呼伦贝尔、科尔沁、毛乌素沙地和适宜地区突出樟子松基地建设,建设规模500万亩;在浑善达克沙地突出沙地榆围封复壮;以水资源较好地区为主,强化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在沙漠周边突出锁边防护林建设;在河套平原、土默川平原突出农田林网建设;在阴山北麓严重风蚀沙化区突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在黄土丘陵区突出水土保持林建设。
同时,顺应发展方式由数量扩张型向数质并重的转变,建设模式也更加科学,更加切合实际。在治理思路上,坚持适地适树原则,实行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灌结合;在治理方式上,实行建设与保护并重,人工造林、飞机播种造林和封山(沙)育林相结合;在经营方式上,加强了中幼林抚育,不断提高林分质量,提高林地生产力,增加林木蓄积;在树种选择上,遵循水分平衡原理,以营造适合当地生长的优良乡土树种为主;在植被保护上,严格执行“三禁三牧”和“五个严格”等制度,切实加大封禁保护力度,采取抚育、补植补播等人工措施,保护和恢复植被,增强了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全面提高了营造林质量和效益。
(二)林业建设主体发生变化,投入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格局。长期以来,林业建设一直是林业部门的事,基层林业单位既要进行规划设计,又要组织实施,还要监督检查,而广大农牧民群众在造林过程中始终处于参与地位。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集体经济组织的农牧户,农牧民成为林地的主人,各级林业部门的工作职能也转移到为农牧民提供政策引导、行政执法、科技支撑、公共服务上来。相应地,林业建设的投资来源发生了变化,各级政府和社会资金投向造林绿化事业,投入主体逐步由单纯依靠国家投入,向国家、地方和企业以及个体等多方投入转变。2012年,鄂尔多斯市、旗区两级政府投入50多亿元,用于四区(城区、景区、园区、通道区)绿化;乌兰察布市投入绿化资金80多亿元;锡林浩特市政府投入城防林建设工程3.4亿元,多伦县政府贷款8000万元用于百万亩樟子松造林工程;包头市、旗区财政投入大青山前坡绿化约3亿元;呼伦贝尔市政府每年投入5000万元治理呼伦贝尔沙地。另外,鄂尔多斯市煤矿企业每年投入4亿多元,呼伦贝尔市伊敏煤矿按每吨产量0.5元的比例抽取资金,年投入约1100万元,用于区域生态建设。同时,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各地涌现出了“党团员林”、“青少年生态林”、“三八林”、“记者林”、“企业林”等,大力推进了国土绿化进程。2011年,我区完成荒山荒地造林1097万亩,其中国有经济造林270.64万亩,占24.7%;集体经济造林347.34万亩,占31.7%;非公有经济造林479.76万亩,占43.8%。
(三)造林绿化机制灵活多样,林业发展的平台和载体更加丰富。过去一段时间,林业发展仍遗留计划经济的痕迹,造林绿化机制不活、手段较为单一。近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在坚持“谁造谁有,谁经营、谁受益”政策的基础上,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推行了招投标制、报帐制、合同制等管理制度,各种经济成份积极参与,非公有制林业迅速崛起,形成了个体承包、联户承包、股份合作、国有林场造林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造林绿化新格局。如赤峰市推行了工程招投标、合同制和先造后补造林三项建设机制;巴彦淖尔市采取了造林直补的办法;满洲里市和二连浩特市由专业队伍进行设计施工等。与此同时,林业建设不断在广度上拓展,在深度上推进,在内涵上丰富,平台和载体实现了创新。如呼和浩特市的“打造绿色首府”、包头市的“绿水、青山、大草原”、通辽市的“323”林业综合治理工程、兴安盟的“再造兴安”、赤峰市的“生态立市”,锡林郭勒盟的四个“百万亩工程”等,既造福了群众,又为林业建设创造了品牌和优势。
(四)林地保护管理更加关注民生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升。在当前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程项目征占用林地刚性需求大、林地保护管理矛盾日益突出的新形势下,我区立足于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服务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妥善处理工程建设合理使用与严格保护管理林地的关系,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保护管理林地的责任。各级林业部门积极改变管理方式,主动与交通、铁路等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及时掌握项目信息,提前介入、搞好服务,严格限制采矿、商业性项目用地,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面积,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基本满足了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遵循“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原则,开展了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了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公益林采伐更新、灌木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四个规范性文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牧民关心的林木采伐难问题,保护了农牧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
(五)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迅速崛起,带动经济发展作用明显。相对而言,我区林业产业发展滞后,特别是规模较大、效益较好、对经济发展带动作用突出的龙头企业较少,与全区生态建设快速发展的大形势还不相适应。“十一五”以来,为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我区制定出台了林业产业发展规划、《自治区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目前已评选出重点龙头企业61家。按照“扶优、扶强、扶大”和资源、资产、资金相对集中的原则,每年投入1000万元资金,积极落实林业贴息贷款、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扶持重点龙头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收购等方式,建起了一批符合地区资源特点的林产品基地,初步形成“企业加基地,基地加农户,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如毛乌素生物质热电厂、圣鹿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锦秀木业有限公司等。同时,拓展了林业发展领域和空间,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如赤峰市敖汉旗的果品饮料、乌海市的葡萄、锡盟多伦县的山杏、阿拉善盟的肉苁蓉等,都形成了一方产业。2011年,我区林业产业总值达217.84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19亿元,第二产业63.5亿元,第三产业35.33亿元。较之以前第一产业独大的局面,二三产业比重显著提升。
(六)林业改革深入开展,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增强。近年来,按照经济体制转型的要求,我区紧紧围绕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大力推进林业改革,形成全社会推动林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和新的动力。结合“生态受保护、农牧民得实惠”的目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包山包林”到户,进一步明晰了产权,使农牧民成为林地的真正主人,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农牧民通过经营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等,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大大增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国有林场改革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已有80多个国有林场重新核定了事业编制,纳入当地财政预算,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放活经营机制,产业结构趋于合理,林场经济明显好转,职工生活条件改善,森林保护和培育得到加强。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高效平稳地剥离了企业办社会职能,全面理顺了林区社会保障体系。岭南八局剥离社会职能工作顺利推进,其中中小学教育已全部移交地方政府。这些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等,更加顺应市场经济和林业快速发展的需求,为林业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
(七)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实现重大突破,执法权限得到落实。森林公安作为林业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林业建设成果的主要力量。2008年以来,在国家的高度重视和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森林公安全部纳入政法专项编制,民警完成了公务员过渡,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森林公安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机构设置进一步规范,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除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和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职务高配外,全区还有7个盟市森林公安局主要负责人高配为副处级,有52名旗县级主要领导高配为正科级,占总数的44%,其中35人进入同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 占总数的30%。同时,从2004年4月开始,全区涉林案件统一由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受理查处。至此,内蒙古各级森林公安刑事、治安、行政执法权限全部落实,由森林公安统一承担林业行政执法任务改革提前完成,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八)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责任意识得到强化。近年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都把生态建设确定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加快林业发展。主要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听取林业工作汇报,科学谋划林业发展,安排部署林业工作。各地纷纷出台了生态建设的实施意见、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切实把生态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为当地的林业建设指明了方向。同时,各级党委政府严格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将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列入领导班子政绩和林业主管部门领导业绩考核内容,层层签定责任状,有的地区还采取“一票否决制”或“末位淘汰制”,把责任真正落到了各级领导的肩上,增强了领导干部坚持不懈推进林业建设的责任,形成了“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任干给一任看,一张蓝图绘到底”的优良传统。
我区林业改革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这些新特点,有的具有突破性、有的具有改革性、有的具有战略性,是林业建设不断发展壮大的源泉和动力。我们要深入思考、认真总结,努力发扬和创新,推动我区林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三、关于下半年工作安排
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特别是赵树丛局长重点强调的林业发展必须把握的“五个重大问题”和需要研究探索的12个问题,对林业科学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区各级林业部门要把传达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采取多种形式,迅速把会议精神传达到广大干部职工中去。要认真组织学习讨论,牢牢把握赵局长指出的林业战略机遇期所呈现的“五个基本特征”,紧紧抓住林业升级转型最基本、最重要的“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两个核心,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指导实践、创新发展。要按照全国林业工作安排,结合全区林业工作实际,深入谋划当前及今后工作,进一步明确当前及今后工作的重点、目标和思路,制定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要认真分解下半年的各项任务指标,继续深化林业督导,加大检查力度,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年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为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增长、增加百姓福祉做出新的贡献。
(一)着力推进生态建设。要认真落实全国造林绿化纲要,抓好雨秋季造林和补植补播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造林任务。继续抓好碳汇造林、森林抚育补贴和造林补贴试点项目和建设,规范试点管理。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继续组织实施好“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全面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落实好天保工程二期各项政策和旗县级年度实施方案。做好2013年度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前期准备工作,推进工程效益监测,筹备好全国退耕还林现场会。加大中幼林抚育管护和实用技术推广力度,强化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继续抓好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适时启动乌珠穆沁沙地治理,推进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管护制度,加大“三禁三牧”和“五个严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和森林植被恢复工作。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林地用途管制等制度,优先保证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用地,限制采矿、商业性项目用地,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面积。强化对征占用林地全过程的监管,避免发生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法行为发生。要实施好森林植被恢复项目,提高造林标准,建设精品样板工程。要完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审查、修改及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好旗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成果自查和自治区级验收检查工作。各盟市、旗县林业局要高度重视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信息系统的使用,两院要做好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工作。要抓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要重视营造林综合核查工作,抓好旗县全面自查和盟市抽查,确保上报数据准确、真实。坚持严打方针,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违法占用林地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一些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要挂牌督办。继续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做好全区第二次野生动物调查工作,开展全区重点湿地资源监测、湿地保护工程、湿地保护补助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积极做好林业灾害防控工作。要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条例,严厉打击非法用火行为。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应急处置和责任落实,加强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强化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全面提高防扑火能力。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调度体系建设,及时处置各类森林草原火情火警。同时,针对今年全区大部分地区雨水充足,植被生长茂盛,给防火工作带来巨大压力的实际,各地要高度重视,特别是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要提早准备,切实抓好秋冬季防火工作,力争不发生大的人为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强化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测预报工作,严格落实防控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建设,认真开展检疫执法行动,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及时做好突发林业有害生物应急救灾防治工作。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抓好主动预警示点,积极防范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情。
(四)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发展。要认真落实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抓紧制定出台特色经济林、森林旅游等专项产业发展规划,鼓励发展木材加工、林下经济、野生动物驯养繁育等产业。目前,自治区正在组织编制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也请各盟市和旗县组织编制好规划和实施方案。要认真做好2013年林业产业化项目的申报、初审等工作,逐步完善项目库管理。要组织自治区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评选。要进一步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打造名牌产品。要全力做好2014年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参展筹备工作。
(五)继续深化林业改革。目前,虽然我区集体林改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下半年重点完成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全面完成明晰产权和登记发证工作。我区还有200万亩和2600万亩集体林地没有完成明晰产权和登记发证,希望没有完成任务的地区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8月底以前完成。二是认真开展“回头看”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保证林改质量。三是认真调查研究,深化配套改革。重点在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规范林权流转等方面要有所突破。
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步伐。各盟市林业局要深入开展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调研,条件成熟的盟市要积极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要抓住中央财政对天保工程区林业企事业单位剥离办社会职能奖励机制的机遇,尽快完善方案,稳步推进岭南八局剥离办社会职能改革。
(六)努力提升支撑能力建设。要认真执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落实好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林业信贷和财政贴息政策等。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进程。加强科技推广工作,研究制订加快林业成果转化工作的激励政策。加强科技项目管理,完善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成果库和专家库,编制出台推广项目管理办法和档案管理办法,开展在研项目检查工作。加强林业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做好《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继续开展全区林业信息化示范盟市和单位建设,优化整合现有林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强化内网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要严格执行林业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和资金运行的监督与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强化对林业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的检查。特别是对近年来安排使用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要进行全面清理,自查自纠、认真整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七)进一步提高行业队伍素质。一支坚强有力、作风优良的行业队伍是林业建设成功的保障。当前,我们的队伍中还存在着精神懈怠的问题,不仅损害机关的形象,而且影响林业的发展。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要明确改善生态和民生是林业最基本、最重要、最核心的任务和职责,是各级林业部门、所有林业工作者的神圣使命。要牢固树立抓生态就是抓民生,服务民生抓生态、改善生态惠民生的思想,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为林业改革发展贡献力量。二是要强化学习。当前,林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千变万化,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层出不穷,基层的新做法、新经验不断涌现。要通过学习,拓宽思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着力解决林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要认真总结基层经验,积极借鉴国内外做法,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和方法,推动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三要抓好落实。在服务大局上,要紧紧围绕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狠抓落实,努力把战略机遇变成发展成果,把规划蓝图变成美好现实;在岗位尽责上,要把职务当任务、把岗位当责任,牢固树立尽责光荣、失责可耻的思想,自觉履行岗位赋予的使命;在服务基层上,要全力以赴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把人民的期盼、意愿、利益变成现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同志们,做好下半年林业工作,任务仍十分繁重。我们要抓住机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再接再厉,狠抓落实,全面开创现代林业科学发展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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