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诉1876209891,此帐号请侵犯我的妻子系列了我的人权

诉武汉市沿江一号二期房屋征收办公室暴力拆迁,侵犯人权
投诉人:张丽华,女,日生,住武汉市江汉区大兴路34号5楼3号,电话:被投诉人:沿江一号二期房屋征收办公室,责任人:王主任,电话:
投诉事项:暴力拆迁,侵犯人权 我是武汉市江汉区大兴路34号5楼3号居民,该房产也是本人合法房产,建筑面积43.24平方米。因旧城改造,从今年9月开始该地区拆迁。作为居民理应配合、支持拆迁。几次协商,双方达成初步意向。但是期间本人姐弟想从拆迁中获得拆迁款,不允许拆迁办与本人办理拆迁事项。该房虽然原是父母房产,在2007年房改时是本人出钱,其他姐弟都书面办理了放弃手续,因此房产证办理到本人名下。姐弟多次跑本人家中吵闹还跑到本人前夫家闹,且动手打了本人和前夫,本人报警几次,派出所以家庭问题为由不予处理。其中有次表哥尹宝华到本人家里来谈,明确表示是大姐答应给他5万元让他参与此事。 11月25日上午10点左右拆迁办王主任打电话给我按70万左右拆迁补偿,下午到拆迁办办理手续。12点我前夫打电话向王主任核实情况,再次表明确实是70万,本次通话本人有录音。下午4时许,本人到达拆迁办,打电话给王经理被告知让我到第四间办公室,本人还问为什么到这偏的办公室,王经理说这个办公室安静没人吵。然而当本人见到王经理时他改口说按64万签署协议。本人当即表示与之前谈好的差距太大,准备离开时被王经理拦住说:“你今天既然来了就走不了,办也得办,不办也得办”。然后王经理指使4名年青人进来将门反锁,对本人开始拳打脚踢,强迫本人签字。期间本人打电话给前夫让他报警,结果他们把我电话抢走。再次暴打本人一顿。强拉着我的手在拆迁补偿协议清单上按下手印。晚上6点多时本人大姐张艳萍、舅舅金向东、表哥尹宝华、大侄子胡龙、小侄子陈星晨、弟弟张涛来到拆迁办,要求本人分大姐、小姐姐和弟弟每人11万5。本人不同意,他们继续对本人拳打脚踢。并且抢走本人的包将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抢走。还威胁要打断我的腿。期间我前夫反复拨打110,民警来了之后说是家庭矛盾不予管理就走了。警察走后他们继续对本人施暴。晚上10点多时我前夫到了后,拆迁办一群人将我前夫双手捆住押到我在的办公室暴打一顿。然后拆迁办王经理拿来四张空白单子强行让我签字画押。然后进来40多号人强行将我拖出去押进车里威胁拿房产证,如果不拿就把我丢到长江里。被逼无奈后本人让前夫去拿房产证。20多人把我押回办公室,派20多人押着我前夫去拿房产证。一直到凌晨1点多我与前夫才获得自由。再次拨打110,110让打120,120来后把我送到汉阳医院住院治疗。第二天本人想到拆迁办收走所有相关证据然而没有给我任何书面证明。再次耐着疼痛来到拆迁办,见到王经理表明来意后,王经理让办事员在便条上手写了一份证明。 在依法拆迁的今天居然光天化日之下暴力拆迁,把本人非法拘禁长达8小时之久。哪有人权?哪有财权?天理法理何在?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严惩违法者,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我将用鲜血和生命捍卫我的合法权益!
投诉人:张丽华人权杂谈之7《公民的基本自由和权利》,因有敏感字符,正在审查中,就让8先出来吧。    人权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名誉权,网络里最普遍发生的问题就是侮辱和谩骂网友,侵犯网友的名誉权,分析一下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实质,其实他们是在侵犯自己的名誉权。    我们经常看到有的ID侮辱他人人格,说他人的帖子是“放屁”。这样说话的ID是告诉人们,他是先进技术的掌握者,是科技领先的带头人,因为他自己懂屁话,才发现他人是放屁。否则,不懂屁话的人,只知道人说的话就是人话,而绝不是什么屁话。只要研究屁话,深谐屁话之理的人,才会说出他人是放屁,这岂不是把自己放到了不说人话的一群人里,这样就是侵犯了他自己的人格,这是毫无疑义的。    侮辱他人是畜生的ID,都是与“畜生”对话的人。大家知道人与畜生是不可能对话的,就是再通人性的狗,也只是顺从主人的指挥,而无法和主人进行对话的。而能与畜生对话的,只能是畜生。凡是辱骂他人是畜生的人,其实都在和他人进行对话,说对方是畜生并没有得到承认,相反是把自己首先列入畜生一类,因为只有畜生和畜生对话,人与畜生是不会对话的。    骂出“TMD”的ID更是介绍自己是位禽兽不如的人。母亲是最伟大的称呼,我们每个人都是母亲养育的,骂他人的母亲就是对自己母亲的亵渎。有些动物都知道反哺,而我们有的人却亵渎母亲,真的不知廉耻。有的ID说“TMD”是句俗语,可见这样的ID经常对自己的父母、同事、朋友等也是经常这样说俗语的。这岂不是把自己的人格尊严降到了不可能再降的地步。    因此侵犯他人人权就是侵犯了自己的人权,就是自己把自己置于不伦不类的境地。乐趣老人十分赞同这样的话:“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同理,侮辱他人就是侮辱自己,相信广大杂谈ID会好自为之,不会以骂人为荣,而是以骂人为耻,越是骂的欢,越是让自己不耻于杂谈,无颜再见江东父老。    尊重他人和自己的人权也需要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及时克服骂人的陋习,杂谈还是欢迎你的。如果继续执迷不悟,那么出现任何悲惨结局,都是咎由自取。    现在的“小皇帝”很多,父母赋予“小皇帝”的权利越来越不贴谱。当有些“小皇帝”“退位”后,还以为自己是“皇帝”,骂人、伤人,甚至致死人命,这是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痛定思痛,无论如何也不能为侵犯他人人权的任何行为唱赞歌。当然骂人都不允许,伤人更是无法无天,杀人就是罪大恶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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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fa!
  沙发自己坐。看来一些骂人的ID也知道无颜再见乐趣老人了。
  看看乐老师说得多好!  大家都要认真做笔记,我也准备做一篇。  
  问一下楼主,说一个人&死有余辜&是不是侵犯人权?
  陈述事实不算骂人 好比对着猪说;"你是猪"肯定没有人说你骂人.        所以楼主TMD是个蠢货
  乐趣《人权杂谈之6:人权包括什么?》文中自称的“乐老初步说出十条与读者商榷”,该十条系 抄袭 自其他同类型文章,该部分占全文的65%以上,不但句句相同,词序和语序完全一致,就连用字和标点也达到99.5%以上的高度密合。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    解释一下这个先,别避重就轻,高举人权大旗。  链接我都搬过来了  /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0&Key=0&strItem=free&idArticle=360591&flag=1
  我来替老师解答一下。  那女孩才13岁,不够18岁就不算成人,所以不是侵犯人权。  这只能算是批评教育。    嗯,乐老师在家一般也是这样教育下一代的,要一视同仁嘛。  
  作者:白水之城——“看看乐老师说得多好!大家都要认真做笔记,我也准备做一篇。”谢谢鼓励和支持。      作者:胡子牛三——“问一下楼主,说一个人&死有余辜&是不是侵犯人权?”人死了,就没有人权了。     作者:ASSASSIN_ROGER——“陈述事实不算骂人 好比对着猪说;"你是猪"肯定没有人说你骂人.”哈哈~~~~~没有看见过你这样对猪亲切称呼过。把猪称为“你”的人,一定是脑袋进水了。                  
  作者:踏月回来 回复日期: 13:11:18 
    乐趣《人权杂谈之6:人权包括什么?》文中自称的“乐老初步说出十条与读者商榷”,该十条系 抄袭 自其他同类型文章,该部分占全文的65%以上,不但句句相同,词序和语序完全一致,就连用字和标点也达到99.5%以上的高度密合。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        解释一下这个先,别避重就轻,高举人权大旗。    链接我都搬过来了    /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0&Key=0&strItem=free&idArticle=360591&flag=1  ————————————————  那“十个人权”是乐趣老人早年以“笑看人生”的ID发表的《人生的十个数字》节选。以后其它同内容的帖子都是转载乐趣老人的原帖。
  楼主你歧视猪权了 "你"乃第二人称,和亲切有啥关系?  在说我能用它称呼你,就不能用它称呼猪?
  乐老师有最新指示了!  人死了,就没有人权了。  所以大家要准备好赞歌,等乐老师百年之后好好唱唱。  怎么唱都没关系。  因为那时候乐老师已经不算人了,没人权了。  
  [半卷香帘]随便封帖,随便删帖,随便封ID!!      我发现一个奇怪现象,投诉她的帖子有五,六个之多却 无一受理,另外她发的帖子没什么价值且还在其他帖子里有过骂人的先例!可不知道为什么她还当上了斑竹??!!      大家都心照不宣,富有理想的猪由于受当斑前骂街历史的牵扯,被杂谈许多网友质疑,而最终被撤下斑竹岗位。对于这一点,网友们兴慰社区的明智。                但令人不解的是富猪因为当斑前的不检点可以被撤换下台,而我们的半卷乡帘斑竹死灰复燃后却依然我行我素,毫无故忌,也不见有社区管理员对其在意见版的谩骂行为加以制止和处罚,这到底是为什么?     这个世界究竟怎么了??!!她到底有什么来历??有什么背景???!!        以下是她骂人证据:        。。。。。。。。。。。。。。。。。。。。。。。。。。。。。。    作者:半卷香帘 回复日期: 20:53:30            bye~~您自个儿保重,遭天谴的,不要脸的×××!!!    作者:飞过的痕迹 回复日期: 09:13:48        半卷香帘 因罵人封本版發言權三天        (注:飞过的痕迹是投诉版斑竹)      
  放屁  畜生  TMD  蠢货  
  那篇怎么不见了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3:17:17 
    作者:胡子牛三——“问一下楼主,说一个人&死有余辜&是不是侵犯人权?”人死了,就没有人权了。  =============================  靠!照阁下的说法,死人就可以肆意侮辱了?  
  把楼上的拉出去!  三番四次的顶撞我老师。  都逼的乐老师开始说胡话了,你还要怎么样?  
  作者:胡子牛三 回复日期: 13:29:44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3:17:17        作者:胡子牛三——“问一下楼主,说一个人&死有余辜&是不是侵犯人权?”人死了,就没有人权了。    =============================     另外,楼主的祖宗十八代大部分都已经死了吧?根据阁下的逻辑,我说他们死有余辜、死得活该也是应该的?如果大骂阁下的祖宗,阁下也不认为是辱骂?也不认为是侵犯?而翘起大拇指赞道:说得好!
  作者:胡子牛三——“靠!照阁下的说法,死人就可以肆意侮辱了?”别靠了,因为过去的黑社会叫“胡子”,再牛三把也是胡子。死人的“人权”不是这里讨论的内容。扯的太远了,因为,太空人还有人权的。      
  乐老师,有学生在,别怕他们!  你继续说。  你说的再离谱学生都能帮你圆上。    
  白水兄,冤枉啊!俺认为楼主说胡话那是天生的,不是被俺逼的,俺没问他之前他就满篇胡言乱语了,不过我也有错,不该跟他较真,导致他病情加重,
  牛三!  那什么。。。。。。我老师根本没祖宗,我老师是自力更生,自己把自己弄出来的。  你管得着吗?  讨厌!  
  作者:白水之城 回复日期: 13:22:50 
    乐老师有最新指示了!    人死了,就没有人权了。    所以大家要准备好赞歌,等乐老师百年之后好好唱唱。    怎么唱都没关系。    因为那时候乐老师已经不算人了,没人权了。    ————————————  到那时候,大家随便说什么都可以的。因为人权是指活人的权利。死人的权利不在这里讨论。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3:34:35 
    作者:胡子牛三——“靠!照阁下的说法,死人就可以肆意侮辱了?”别靠了,因为过去的黑社会叫“胡子”,再牛三把也是胡子。死人的“人权”不是这里讨论的内容。扯的太远了,因为,太空人还有人权的。  =======================  阁下说法非常之正确,俺就是个胡子,不过纠正一下,东北的占山为王的才叫胡子,不是马路上收保护费的小贼,你老年纪一把,说胡话不要紧,不过基本逻辑错了还是需要纠正的。  阁下从小姑娘的一句牢骚扯到人权,连扯七八篇,在俺看来,这都扯到那美克星了,怎么还嫌某的一句问话扯远了?不解  另外,阁下侮辱了死者,还是认真道歉的好!    
  那“十个人权”是乐趣老人早年以“笑看人生”的ID发表的《人生的十个数字》节选。以后其它同内容的帖子都是转载乐趣老人的原帖。  ----------------------------------  何时,发表在什么地方,请提供证据,以供核实。
  作者:白水之城 回复日期: 13:36:39 
    牛三!    那什么。。。。。。我老师根本没祖宗,我老师是自力更生,自己把自己弄出来的。    你管得着吗?    讨厌!   ——————————————  牛三:看看白水之城多有出息,知道欺师灭祖了。他的小学、中学和大学老师都是他的老师,如果他们看见了,一定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的。   
  同样的,小女孩说售票员"什么玩意儿"也是陈述事实,那丫本来就不是东西.小女孩最多是个不礼貌,不礼貌就要被掐死?    所以楼主是蠢货.
  老师,学生一片赤胆忠心,全是为了老师。您老不可不查啊。    您老要有祖宗,您还鼓励别人去骂,那不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吗?
  作者:踏月胡来 回复日期: 13:43:37 
    何时,发表在什么地方,请提供证据,以供核实。  ——————————————————  在乐趣老人的论坛里,保留在《笑看人生文集》第七页《对人生十个数字的感悟》,请查找连接地址:  /eden/bbs/1347/html/tree_43311.html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3:44:44 
     牛三:看看白水之城多有出息,知道欺师灭祖了。他的小学、中学和大学老师都是他的老师,如果他们看见了,一定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的。   ============================  是啊,真是你的好徒弟啊,你不是一直在淳淳教导:死人是没人权的,说什么都是可以的,打骂都不要紧,都是道德标兵,阁下祖宗反正大部分都死人,让你徒弟灭一灭也没什么关系么,就当作课后实践么!  
  作者:白水之城 回复日期: 13:45:34 
    老师,学生一片赤胆忠心,全是为了老师。您老不可不查啊。    您老要有祖宗,您还鼓励别人去骂,那不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吗?  ——————————————  什么时候鼓励去骂死人了?这不是栽赃陷害吗?死人的“人权”不是这里讨论的内容,并没有让你去骂你的祖宗呀。  
  作者:胡子牛三 回复日期: 13:49:39   是啊,真是你的好徒弟啊,你不是一直在淳淳教导:死人是没人权的,说什么都是可以的,打骂都不要紧,都是道德标兵,阁下祖宗反正大部分都死人,让你徒弟灭一灭也没什么关系么,就当作课后实践么!  ——————————————  宪法没有规定保护死人的人权,而是保护公民的人权。你很会引申,知道杂谈流行一种逻辑,那就是如果死人不享受公民待遇,那就可以胡作非为。这只能是胡子牛三自己的逻辑。    
  您老连示范都做了,还不算鼓励啊?  骂那个小女孩死有余辜,然后说死人没人权,这不算鼓励吗?  
  天哪~!!!
  作者:白水之城 回复日期: 13:52:03 
    您老连示范都做了,还不算鼓励啊?    骂那个小女孩死有余辜,然后说死人没人权,这不算鼓励吗?    ————————————————  “死有余辜”在网络里是死有余训的意思,没有必要咬文嚼字,知道一句成语就一成不变了?那怎么能行,要与时俱进嘛。  
  呵呵,乐趣老人年龄应该跟无名老人差不多了,支持一下,尊重对方就是尊重自己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3:54:30 
      宪法没有规定保护死人的人权,而是保护公民的人权。你很会引申,知道杂谈流行一种逻辑,那就是如果死人不享受公民待遇,那就可以胡作非为。这只能是胡子牛三自己的逻辑。    =================================  阁下对一尸骨未寒的小女孩说死有余辜、咎由自取,还不是胡作非为?某对此有疑问,问了阁下,阁下的答案是死人没人权,这可全都是阁下在此反复强调的逻辑啊,俺虽然很仰慕,但也不能抢过来据为己有啊!  
  啊~天哪!
  哎呀,跟着老师就是长学问。  原来死有余辜在网络上的意思这么好啊。  那乐老师,我要恭敬的称呼您一声:  乐老,您死有余辜!    记着了,以后大家也都要这么叫!
  作者:白水之城 回复日期: 13:57:49 
    哎呀,跟着老师就是长学问。    原来死有余辜在网络上的意思这么好啊。    那乐老师,我要恭敬的称呼您一声:    乐老,您死有余辜!    记着了,以后大家也都要这么叫!  ——————————————  衷心感谢你!在乐趣老人死后,还有你这样怀念他!乐趣老人就是担心死后无人会记得乐趣老人了。现在放心了,起码有你知道乐趣老人是死有余辜的。    
  乐老师,您怎么了?  您怎么不说话啦?  赶紧的!  谁有速效揪心丸给两粒使使。
  吓我一跳。  终于还是说话了。  老师,您老可要保重身体,杂谈就靠您了。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3:39:24 
    作者:白水之城 回复日期: 13:22:50        乐老师有最新指示了!      人死了,就没有人权了。      所以大家要准备好赞歌,等乐老师百年之后好好唱唱。      怎么唱都没关系。      因为那时候乐老师已经不算人了,没人权了。      ————————————    到那时候,大家随便说什么都可以的。因为人权是指活人的权利。死人的权利不在这里讨论。      -----------------    冒昧的问一句,令堂,令尊大人健在否?
  “老不死的”就是万寿无疆的意思,因为万寿无疆才老而不死嘛。    “罪该万死”更是祝福语,因为人若能死上一万次,那真是奇迹。因为有死必有生,罪该万死就是应当生一万次的,这岂不是莫大的祝福嘛。    “死有余辜”当然是有死后让人怀念或记得的意思喽,不然,人死如灯灭,死后就杳无音信了。
  不许问!  这个问题我刚才已经替老师解答过了。  下一位!  
  恬不知耻!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4:05:33 
    衷心感谢你!在乐趣老人死后,还有你这样怀念他!乐趣老人就是担心死后无人会记得乐趣老人了。现在放心了,起码有你知道乐趣老人是死有余辜的。  =========================  阁下真是死不认错的主,向被你侮辱了的老人和孩子道个歉就那么难么?以至于你宁愿承认自己死有余辜也不肯?  
  冒昧的问一句,令堂,令尊大人健在否?  ——————————  杂谈不牵扯亲属,更与父母无关,恕无可奉告。
楼猪的一系列帖子,还真是生动形象的向大家解释了“恬不知耻”“老而不死是为贼”等等词语,能在被众人把脸抽肿了还屹立不倒,脸皮之厚,真令人叹为观止!  
看楼猪的帖子越多,偶到是越来越觉得楼猪的是如此的可怜,要知道,一个人格健全心理健康且具有一定的道德观念的人,是断然不会发这种臭气熏天的文章,只有像楼猪这种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任何朋友,处处受人白眼,年纪一大把了,却还无所作为的自卑的小人,才会依靠在网络写一些自以为另类,实则狗屁不同的文章上的来到引人注目,以获取一点小小的满足感!楼猪真是很可怜的,连尊严都没有了(一个有点自尊懂得尊重自己的人断不会有脸发那些话语的),人格也不太健全,唉。。楼猪真是可怜,可悲,可叹,可耻!  
  作者:游在深海的鱼 回复日期: 14:10:30 
    恬不知耻!  ————————————  看来游在深海的鱼是知道羞耻的,就是不肯上岸呀。
  来人呀!  把这条鱼也给我拉出去!  老师,咱得多雇几个打手才行。  工作量太大。
  啊~天哪 不会吧~!
  作者:白水之城 回复日期: 14:12:01 
    来人呀!    把这条鱼也给我拉出去!    老师,咱得多雇几个打手才行。    工作量太大。  ——————————————  区区小鱼,何足挂齿。估计塞你牙缝还勉强吧。      
  “恬不知耻(齿)”更是乐趣的代名词!因为一笑起来就不在乎,更才知道露不露出牙齿的。  
  又长学问了!  原来恬不知耻的意思也这么好啊?    好一个恬不知耻,死有余辜的乐趣老人!  
  怎么,楼上的几位ID也需要去吃什么救心丸吗?  乐趣老人这里还有三粒,按顺序拍队,来晚的就没有了。
  “死有余辜”在网络里是死有余训的意思,没有必要咬文嚼字,知道一句成语就一成不变了?那怎么能行,要与时俱进嘛。    “老不死的”就是万寿无疆的意思,因为万寿无疆才老而不死嘛。        “罪该万死”更是祝福语,因为人若能死上一万次,那真是奇迹。因为有死必有生,罪该万死就是应当生一万次的,这岂不是莫大的祝福嘛。        “死有余辜”当然是有死后让人怀念或记得的意思喽,不然,人死如灯灭,死后就杳无音信了。    “恬不知耻(齿)”更是乐趣的代名词!因为一笑起来就不在乎,更才知道露不露出牙齿的。  /////////////////////  乐趣,赶紧去申请专利把,太强了!  
  作者:白水之城 回复日期: 14:21:41 
    又长学问了!    原来恬不知耻的意思也这么好啊?    好一个恬不知耻,死有余辜的乐趣老人!  ————————————  谢谢夸奖,乐趣老人从来不认为成语是骂人话。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4:21:44 
    “恬不知耻(齿)”更是乐趣的代名词!因为一笑起来就不在乎,更才知道露不露出牙齿的。  。。。。。。。。。。。。。。。。。  问句老韧,你还有齿吗?
  再补充几条:  ///////////////////////////  要知道中国话的含义很多,乐趣的“咎由自取”是指发生事故的自身原因,飞机失事,乘客的死亡也是“咎由自取”,因为乘做飞机有其不安全性,所以有许多人不愿乘飞机。            乐趣的“死有余辜” 是指虽然人死了,但是还可以留下教训,这里的“辜”,绝不是讨伐的意思。            “罄竹难书,罪该万死 ”更是形容词,因为,罄不了竹,人有一死足矣,谁也不会万死 。  
  乐老呀乐老,你不但是个没文化的,果然还是个不懂法的。  谁告诉你人死了就能对他大肆诬蔑了?  早在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亡人的名誉权应受法律保护的函》就确立了公民死亡后其名誉权应依法保护的原则。“死者的名誉,是指社会对其生前思想品德、信誉、才干等方面的公正、客观评价,这一评价是死者特定享有的名誉权利,该权利虽不能像财产权一样具有继承性,但该权利中所包含的社会利益却不能也不应当随权利主体的死亡而丧失。法律保护公民与法人合法权益的实质,并不仅仅为了保护其纯个体利益,而在于保护其所依法享有的社会利益与个体利益的结合。虽然按照名誉权的特点分析,名誉权并不具有继承性,不能像财产权一样为继承人所继承,但这仅指公民死亡后其名誉权所包含的个体利益,而该名誉权中所包含的社会利益,却不能也不应当随权利主体的死亡而失去意义,法律仍有加以保护的必要,因为这种保护不仅仅为了保护死者名誉,更在于维护社会正义。正因为如此,当死者名誉权确已遭受不法侵害时,任何人(包括死者亲属、生前好友、工作单位等)均有权制止并请求法院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这样做,不仅符合中外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也符合中华民族“死者已矣,勿抨其非”的传统美德。 ”  楼主,话说活到老学到老,别的不多说了,赶紧学习体会去吧。  
  他人皆地狱啊~
  作者:竹海兰花 回复日期: 14:24:38 
    乐趣,赶紧去申请专利把,太强了!  ————————————  不必的,乐趣老人死有余辜,后继有人,白水之城等会去替乐趣老人办理专利权的。  
  作者:忍不就开说了 回复日期: 14:27:05   谁告诉你人死了就能对他大肆诬蔑了?  ——————————————  是呀,谁告诉你人死了就能对他大肆诬蔑了?找出那个人来,乐趣老人教育他。    
  您可别上了白水的当了!  他骗您去死 然后一定会鞭尸的~
  楼主真是只要脸皮,不要廉耻,活脱脱一小丑,某就不明白,这世上为何竟然有这种人,为了网络上一点点虚无缥缈的人气,就可以在众人面前将自己作贱到如此地步,看一看众人对你的回贴!阁下难道很满足么?  阁下对自己如此残忍,却也难怪对他人的不幸表现得那般冷血了
    对,死了乐老qu,还有后来人。    我一定会继承乐老的遗志,把乐老思想发扬光大!  
  啊~天哪~!
  作者:紫色的花 回复日期: 14:23:03 
    问句老韧,你还有齿吗?  ————————————  实在对不起,乐趣老人恬不知耻(齿),记不得有没有了。  
  乐老的心态真不错,仰慕并学习中。。。。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4:23:47 
    怎么,楼上的几位ID也需要去吃什么救心丸吗?    乐趣老人这里还有三粒,按顺序拍队,来晚的就没有了。  ==========================  看了你的这段话,我真吐了!
  我以后也准备天天学习。  只要乐老发贴我就要跟上来学习。  
  心脏病犯了 老不死的 有药没?~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4:29:01 
    作者:忍不就开说了 回复日期: 14:27:05     谁告诉你人死了就能对他大肆诬蔑了?    ——————————————    是呀,谁告诉你人死了就能对他大肆诬蔑了?找出那个人来,乐趣老人教育他  ————————————————————  哪能呢,我哪能指着您老人家濯濯童山骂秃驴呢?这是不道德的,阿弥陀佛。。。。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4:09:53 
    “老不死的”就是万寿无疆的意思,因为万寿无疆才老而不死嘛。        “罪该万死”更是祝福语,因为人若能死上一万次,那真是奇迹。因为有死必有生,罪该万死就是应当生一万次的,这岂不是莫大的祝福嘛。        “死有余辜”当然是有死后让人怀念或记得的意思喽,不然,人死如灯灭,死后就杳无音信了。  ------------  楼主你又不是什么权威人仕,这些成语的意思早有定论,不是你想说成什么意思就什么意思的。不过你脑子是歪的,总是喜欢歪解,硬要将黑的也说成白的,那我就当祝福语送给你了  你这老不死真是罪该万死,死有余辜。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4:09:53 
    “老不死的”就是万寿无疆的意思,因为万寿无疆才老而不死嘛。        “罪该万死”更是祝福语,因为人若能死上一万次,那真是奇迹。因为有死必有生,罪该万死就是应当生一万次的,这岂不是莫大的祝福嘛。        “死有余辜”当然是有死后让人怀念或记得的意思喽,不然,人死如灯灭,死后就杳无音信了。  ----------------------    这话用在你的父母身上,您觉得合适吗?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4:29:01 
    作者:忍不就开说了 回复日期: 14:27:05     谁告诉你人死了就能对他大肆诬蔑了?    ——————————————    是呀,谁告诉你人死了就能对他大肆诬蔑了?找出那个人来,乐趣老人教育他。  。。。。。。。。。。。  哎 年纪一把了,还这麽犟,怎么没完没了啊,鉴定完毕,这老货是没事找抽型,建议赶快吃块窝头挂掉算了,省得引起公愤~!
  天涯自从来了很多年龄不足的小青年就混乱了,发言不理智。条理很差,语言组织能力也不行。个人观点没有。只是在这里漫骂找个痛快。
  作者:白水之城 回复日期: 14:28:23 
    对,死了乐老qu,还有后来人。    我一定会继承乐老的遗志,把乐老思想发扬光大!  ——————————————  这样尊重和敬仰乐趣老人,真是太抬举他了。谢谢!      
  再不道德地揣测一下,楼主应该很喜欢玩SM的,哈哈哈哈。
  作者:flyboy1980 回复日期: 14:35:09 
    天涯自从来了很多年龄不足的小青年就混乱了,发言不理智。条理很差,语言组织能力也不行。个人观点没有。只是在这里漫骂找个痛快。  ——————————  陪他们玩玩就是乐趣的乐趣。
  各位 对不起 我没忍住......  我吐了......
  陪乐老师玩玩就是学生的乐趣。  
  作者:忍不就开说了 回复日期: 14:36:19 
    再不道德地揣测一下,楼主应该很喜欢玩SM的,哈哈哈哈。  ————————————  不知道SM是什么意思?你不好意思说?SM是算命吗?
  在乐趣老人的论坛里,保留在《笑看人生文集》第七页《对人生十个数字的感悟》  -------------------------------------  怎么证明你就是小看人生啊??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4:38:35 
    作者:忍不就开说了 回复日期: 14:36:19        再不道德地揣测一下,楼主应该很喜欢玩SM的,哈哈哈哈。    ————————————    不知道SM是什么意思?你不好意思说?SM是算命吗?    ——————————————————————————  哦,你不懂啊?不懂没关系,别人懂就行了,大伙儿看了一乐就够了。
  作者:紫色的花 回复日期: 14:32:43 
    哎 年纪一把了,还这麽犟,怎么没完没了啊,鉴定完毕,这老货是没事找抽型,建议赶快吃块窝头挂掉算了,省得引起公愤~!  ===============  报告阿花,这老头已经引起公愤好几天了,脸都被抽成喜玛拉雅山了,这老头还乐不可支地站在台上,笑呵呵地说,谢谢大家的光临和爱护,我不认为大家的运动是抽我,而是大家为我义务美容,请各位继续,千万别走啊。。。。  
  作者:白水之城 回复日期: 14:35:58 
    陪乐老师玩玩就是学生的乐趣。    ————————  很好!知道你是有涵养的朋友,让我们同喜同乐。  
  作者:flyboy1980 回复日期: 14:35:09 
    天涯自从来了很多年龄不足的小青年就混乱了,发言不理智。条理很差,语言组织能力也不行。个人观点没有。只是在这里漫骂找个痛快。  。。。。。。。。。。。。。。  哦 你老也达到无齿的高龄了,你认为这样的帖子有什么意义?你的语言组织能力好啊~!你看你把乐趣拍的呵呵直笑还是你强哦~!哦原来乐趣是你父辈啊,真懂得尊重老龄人滴。
  丁春秋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4:38:35 
    作者:忍不就开说了 回复日期: 14:36:19        再不道德地揣测一下,楼主应该很喜欢玩SM的,哈哈哈哈。    ————————————    不知道SM是什么意思?你不好意思说?SM是算命吗?  。。。。。。。。。。。  ^_^ 花季少男~!
  作者:胡子牛三 回复日期: 14:41:44 
    报告阿花,这老头已经引起公愤好几天了,脸都被抽成喜玛拉雅山了,这老头还乐不可支地站在台上,笑呵呵地说,谢谢大家的光临和爱护,我不认为大家的运动是抽我,而是大家为我义务美容,请各位继续,千万别走啊。。。。  ——————————  知我者,胡子牛三也。不过你把乐趣老人的脸说小了,因为乐趣老人的脸比天大,“神六”上去转了五天,两位宇航员都没有摸到乐趣老人的头,你那喜玛拉雅山也太渺小了。      
  顶楼上的 哈
        不屈不挠的老乐,  打不倒、压不扁的老乐。  !!!!!      
  作者:紫色的花 回复日期: 14:43:23 
    哦 你老也达到无齿的高龄了,你认为这样的帖子有什么意义?你的语言组织能力好啊~!你看你把乐趣拍的呵呵直笑还是你强哦~!哦原来乐趣是你父辈啊,真懂得尊重老龄人滴。  ——————————————  别嫉妒嘛,你也红的都紫了,乐趣老人一样喜欢的。  
  乐老虽然现在脸上还跟没事一样的笑嘻嘻的,其实心里面早就已经恨的牙痒痒了。。。。。只是不好意思撕下脸来破口大骂,怕对他老人家仙风道骨的形象有影响,唉,不容易啊。。。。。。。
  作者:胡子牛三 回复日期: 14:41:44 
    作者:紫色的花 回复日期: 14:32:43        哎 年纪一把了,还这麽犟,怎么没完没了啊,鉴定完毕,这老货是没事找抽型,建议赶快吃块窝头挂掉算了,省得引起公愤~!    ===============    报告阿花,这老头已经引起公愤好几天了,脸都被抽成喜玛拉雅山了,这老头还乐不可支地站在台上,笑呵呵地说,谢谢大家的光临和爱护,我不认为大家的运动是抽我,而是大家为我义务美容,请各位继续,千万别走啊。。。。  。。。。。。。。。。。。。。。。。  ^_^ 这才体现出乐趣的涵养哦~!有句话怎么说的来,什么牛。。什么牛气冲天。。。。。。
  尊重老人~~
       作者:忍不就开说了 回复日期: 14:27:05 
    乐老呀乐老,你不但是个没文化的,果然还是个不懂法的。    谁告诉你人死了就能对他大肆诬蔑了?    早在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亡人的名誉权应受法律保护的函》就确立了公民死亡后其名誉权应依法保护的原则。“死者的名誉,是指社会对其生前思想品德、信誉、才干等方面的公正、客观评价,这一评价是死者特定享有的名誉权利,该权利虽不能像财产权一样具有继承性,但该权利中所包含的社会利益却不能也不应当随权利主体的死亡而丧失。法律保护公民与法人合法权益的实质,并不仅仅为了保护其纯个体利益,而在于保护其所依法享有的社会利益与个体利益的结合。虽然按照名誉权的特点分析,名誉权并不具有继承性,不能像财产权一样为继承人所继承,但这仅指公民死亡后其名誉权所包含的个体利益,而该名誉权中所包含的社会利益,却不能也不应当随权利主体的死亡而失去意义,法律仍有加以保护的必要,因为这种保护不仅仅为了保护死者名誉,更在于维护社会正义。正因为如此,当死者名誉权确已遭受不法侵害时,任何人(包括死者亲属、生前好友、工作单位等)均有权制止并请求法院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这样做,不仅符合中外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也符合中华民族“死者已矣,勿抨其非”的传统美德。 ”    楼主,话说活到老学到老,别的不多说了,赶紧学习体会去吧。      --------------------    呵呵,乐趣就是一法盲,这么大的人,跑到这儿闹什么.
  作者:Jovesky——“顶楼上的 哈”,欢迎你!     作者:三歪和根号三——“不屈不挠的老乐,打不倒、压不扁的老乐。”打倒了,压扁了,还有什么乐趣呢?    
  是啊,断翅膀这位网友说的对。  不过今天乐老师被大家逗得很开心,这就是对乐老师最大的尊重。
  首先,骂人跟侵犯人权有着本质的不同  乐老应该先补下课,对人权的认识深入了后,再来讨论两者的联系,懒得跟乐老就这两者争论  对很多人来说,TMD,或,SB,并不代表多大的事情,更加跟骂人没有任何关系  得出,第二点,乐老真的老了,您不要进行概念偷换,把你所认为的骂人的语言强加到别人身上,正如很多时候,我也看不惯如同您老般老用佛主引导众生向善的假惺惺的语调来教育小孩子的老师,按照我的理解,这同虚伪没什么区别,那我是不是也该开个帖子来教育一下您老人家,不要带着成人虚伪的面纱来荼毒祖国的小幼苗?!  现在的小孩子的确娇生惯养人性了点,可并不代表他们不懂得尊重他人和自己,三年一代沟,鉴于你跟他们之间的代沟,你是无法了解他们的表达方式的
  呵呵  我断了翅膀还还能飞~~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4:49:27 
    作者:紫色的花 回复日期: 14:43:23        哦 你老也达到无齿的高龄了,你认为这样的帖子有什么意义?你的语言组织能力好啊~!你看你把乐趣拍的呵呵直笑还是你强哦~!哦原来乐趣是你父辈啊,真懂得尊重老龄人滴。    ——————————————    别嫉妒嘛,你也红的都紫了,乐趣老人一样喜欢的。  。。。。。。。。。。。。。。  你别吓我啊,小女子那能和你老人比,我可不敢让你喜欢,你还是喜欢你家乐趣老妇吧。
  作者:断翅飞非——“尊重老人~~”哈哈~~现在很好,ID们都是异曲同工,大力再顶乐趣老人的帖子。     作者:思想家虾笑虾——谢谢指教。             
  还有,只要不是法律禁止的事情,都是可以做的,比如您所谓的不被允许的骂人,只要不构成犯罪,发泄下情绪没什么不对,再说,有些人也的确是欠骂,不骂还不知道自己犯错的那种人!
  作者:猪玛丽 回复日期: 14:53:23 
    首先,骂人跟侵犯人权有着本质的不同    乐老应该先补下课,对人权的认识深入了后,再来讨论两者的联系,懒得跟乐老就这两者争论    对很多人来说,TMD,或,SB,并不代表多大的事情,更加跟骂人没有任何关系    ——————————  不要小看呀,女孩之死无论如何是与那一句:“什么玩意”有着直接联系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作者:飞天舞之翼 回复日期: 14:50:07 
    乐老虽然现在脸上还跟没事一样的笑嘻嘻的,其实心里面早就已经恨的牙痒痒了。。。。。只是不好意思撕下脸来破口大骂,怕对他老人家仙风道骨的形象有影响,唉,不容易啊。。。。。。。  。。。。。。。。。。。。。。  不会是真的吧,人家乐趣可是有涵养的人,那会因为这样的小事大发雷霆哦,是吧乐趣老淫。。。。。。
  作者:猪玛丽 回复日期: 14:55:51 
    还有,只要不是法律禁止的事情,都是可以做的,比如您所谓的不被允许的骂人,只要不构成犯罪,发泄下情绪没什么不对,再说,有些人也的确是欠骂,不骂还不知道自己犯错的那种人!  ——————————————  现在的问题是宪法禁止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所以骂人就是不对。
  ^_^ 是“人”不是“淫”,不好意思,乐趣老人你表生气呀。。。。。
  作者:紫色的花 回复日期: 14:54:36 
   不会是真的吧,人家乐趣可是有涵养的人,那会因为这样的小事大发雷霆哦,是吧乐趣老淫。。。。。。  ——————————  哈哈~~小女子也认识乐趣老淫?看来是深有体会的。不要介意什么,玩笑而已。  
  对老淫是没有体会滴~~
  作者:断翅飞非 回复日期: 14:58:46 
    淫~~  ——————  万恶淫为首嘛。       作者:紫色的花 回复日期: 14:56:51 
    ^_^ 是“人”不是“淫”,不好意思,乐趣老人你表生气  呀。。。。。  ————————  哈哈~~没有什么,更让人喜欢的。  
  其实呢,楼主年纪大了,就算用了一卡车蚁力神可能也没效果了,转而沉迷于SM而不可自拔,也是情有可原滴。。。。阿弥陀佛。。。。。。。。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4:56:01 
    作者:猪玛丽 回复日期: 14:53:23        首先,骂人跟侵犯人权有着本质的不同      乐老应该先补下课,对人权的认识深入了后,再来讨论两者的联系,懒得跟乐老就这两者争论      对很多人来说,TMD,或,SB,并不代表多大的事情,更加跟骂人没有任何关系      ——————————    不要小看呀,女孩之死无论如何是与那一句:“什么玩意”有着直接联系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心理素质的问题别拿来当典型!
  作者:断翅飞非 回复日期: 15:01:08 
    对老淫是没有体会滴~~  ————————  人总会老的,体会总会有的嘛。
  乐老辛苦了~~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4:59:20 
    作者:紫色的花 回复日期: 14:54:36       不会是真的吧,人家乐趣可是有涵养的人,那会因为这样的小事大发雷霆哦,是吧乐趣老淫。。。。。。    ——————————    哈哈~~小女子也认识乐趣老淫?看来是深有体会的。不要介意什么,玩笑而已。  。。。。。。。。。。。。。。。。。  哗,一颗心终于放下了。乐趣没生气耶,看看这就是素质,小女子佩服哦~!
  作者:忍不就开说了 回复日期: 15:01:30 
    其实呢,楼主年纪大了,就算用了一卡车蚁力神可能也没效果了,转而沉迷于SM而不可自拔,也是情有可原滴。。。。阿弥陀佛。。。。。。。。  ——————————  哈哈~~我们都是一样滴~~~~~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4:57:41 
    作者:猪玛丽 回复日期: 14:55:51        还有,只要不是法律禁止的事情,都是可以做的,比如您所谓的不被允许的骂人,只要不构成犯罪,发泄下情绪没什么不对,再说,有些人也的确是欠骂,不骂还不知道自己犯错的那种人!    ——————————————    现在的问题是宪法禁止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所以骂人就是不对。  ——————————————————————————————  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敢问,如果有人跟你说了TMD,他就侵犯你的人格尊严了么,那么法院估计要忙死了,对侵犯人格尊严有个判断的度和标准,不要学发盲乱说话,讨厌,老拿法律当回事的老流氓!  不好意思,我突然一下子不小心侵犯了您老的人格尊严!
  讨厌,老拿法律当回事的老流氓!  错了,改为讨厌老拿法律拿来给自己找YY的借口当回事的老男人!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5:01:01 
    作者:断翅飞非 回复日期: 14:58:46        淫~~    ——————    万恶淫为首嘛。             作者:紫色的花 回复日期: 14:56:51        ^_^ 是“人”不是“淫”,不好意思,乐趣老人你表生气    呀。。。。。    ————————    哈哈~~没有什么,更让人喜欢的。  。。。。。。。。。。。。。。  我晕 难道你喜欢这个“淫”字号?不是吧。。。。
  作者:断翅飞非——“乐老辛苦了~~”没有辛苦,只是乐而忘返,时间过的太快了。     作者:紫色的花——“哗,一颗心终于放下了。乐趣没生气耶,看看这就是素质,小女子佩服哦~!”放心好了, 如果乐趣老人生气,立即就让他下课。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5:03:42 
    作者:忍不就开说了 回复日期: 15:01:30        其实呢,楼主年纪大了,就算用了一卡车蚁力神可能也没效果了,转而沉迷于SM而不可自拔,也是情有可原滴。。。。阿弥陀佛。。。。。。。。    ——————————    哈哈~~我们都是一样滴~~~~~    ————————————————————————  什么一样“滴”?楼主有前列腺炎,我可没有,哈哈哈哈。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5:03:42 
    作者:忍不就开说了 回复日期: 15:01:30        其实呢,楼主年纪大了,就算用了一卡车蚁力神可能也没效果了,转而沉迷于SM而不可自拔,也是情有可原滴。。。。阿弥陀佛。。。。。。。。    ——————————    哈哈~~我们都是一样滴~~~~~          。。。。。。。。。。。  哎哟,现在怀疑乐趣的年龄了。。。。
  我晕 难道你喜欢这个“淫”字号?不是吧。。。。  ————————————————  做人谁不喜欢呢?就是不愿意公开承认而已,尤其是女人面子矮。
  哈哈哈 真是笑死了。。。。。。。
  SM就是色魔的意思..就是性虐待...:)  网上知所以比现实中会更多的出现污辱性的言语....不过是在网上不用负责任而已....许多现实中显得温温尔雅的人...也会骂二嗓子....大抵是把现实中的压抑发泄在网上而已....所以...不能强求别人能怎么做...能做的就是...先保证自己不骂人...让骂人者自个骂去....好呆人骂人了...心里也痛快了....能让他人痛快...不是一大功德么...最后说一句.....在网上有闲工夫吵架的...都不是什么好鸟...在现实中更是介样!
  老人要自重。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5:08:01 
    我晕 难道你喜欢这个“淫”字号?不是吧。。。。    ————————————————    做人谁不喜欢呢?就是不愿意公开承认而已,尤其是女人面子矮。  。。。。。。。。。。。。。。。  坦白哦,如果你要不介意的话,那以后我就叫你乐趣老淫了哈~!哈哈哈哈
  作者:忍不就开说了——“什么一样“滴”?楼主有前列腺炎,我可没有,哈哈哈哈。”那你怎么这样敏感?乐趣老人可是一点也没有意思到那里去呀。     作者:紫色的花——“哎哟,现在怀疑乐趣的年龄了。。。。”哈哈~~别的,乐趣老人真的52岁,就是玩心大的很。  
  作者:纯心荡样 回复日期: 15:09:05 
    最后说一句.....在网上有闲工夫吵架的...都不是什么好鸟...在现实中更是介样!  ——————————  谢谢你,劝告的很对,很在理。  
  对,女同学应该多陪乐老师聊聊。  乐老师最平易近人了。  
  作者:纯心荡样 回复日期: 15:09:05 
    SM就是色魔的意思..就是性虐待...:)    网上知所以比现实中会更多的出现污辱性的言语....不过是在网上不用负责任而已....许多现实中显得温温尔雅的人...也会骂二嗓子....大抵是把现实中的压抑发泄在网上而已....所以...不能强求别人能怎么做...能做的就是...先保证自己不骂人...让骂人者自个骂去....好呆人骂人了...心里也痛快了....能让他人痛快...不是一大功德么...最后说一句.....在网上有闲工夫吵架的...都不是什么好鸟...在现实中更是介样!  。。。。。。。。。。  批评与自我批评写的很深刻哦~!
  作者:上书房大臣——没有办法,因为秤杆子在ID手里,乐趣老人有多重,全靠ID们去称的。    作者:紫色的花——“坦白哦,如果你要不介意的话,那以后我就叫你乐趣老淫了哈~!哈哈哈哈”罪该万死,死有余辜都欣然接受,老淫又怕什么,只是担心你的名誉,你毕竟是女子呀。  
  白水之城   本人爱好:
拉架   座 右 铭:
爱好和平   个人描述:
白天瞎球忙,晚上球瞎忙,有求必应。  白天木球事,晚上球木事,无比痛苦。   。。。。。。。。。。。。  。。。。。。。。。。。。。无敌了你。
  翻来覆去的就是这些屁话    东北有句俗语:逮个屁嚼不烂.
  作者:白水之城 回复日期: 15:10:37 
    对,女同学应该多陪乐老师聊聊。    乐老师最平易近人了。    ——————————————  看看,嫉妒了不是?这多不好呀,还是让给白水同学,因为同学更有共同语言的。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5:15:01 
    作者:上书房大臣——没有办法,因为秤杆子在ID手里,乐趣老人有多重,全靠ID们去称的。        作者:紫色的花——“坦白哦,如果你要不介意的话,那以后我就叫你乐趣老淫了哈~!哈哈哈哈”罪该万死,死有余辜都欣然接受,老淫又怕什么,只是担心你的名誉,你毕竟是女子呀。  。。。。。。。。。。。。  我是女人怎么了,我又没说什么,担心我的什么名誉啊,莫名其妙。。。
  作者:白水之城 回复日期: 15:10:37 
    对,女同学应该多陪乐老师聊聊。    乐老师最平易近人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打算看热闹了啊,可这位白水兄台,呃,呃,呃,应该陪乐老聊什么呢,貌似老淫来淫去的东西,不是一般女同学的强项啊
  作者:七大恶人 回复日期: 15:15:20 
    翻来覆去的就是这些屁话    东北有句俗语:逮个屁嚼不烂.  ——————————————  蹬皮去骨还是七大恶人  南方有句俗语:人若恶狗不理    乐趣老人一定要理的。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5:10:32 
    作者:忍不就开说了——“什么一样“滴”?楼主有前列腺炎,我可没有,哈哈哈哈。”那你怎么这样敏感?乐趣老人可是一点也没有意思到那里去呀。  ————————————————————————  不好意思啊,我就是对语言文字特别敏感,举一反三正是我所长也。  今天真有收获,三言两语就得知楼主喜欢玩SM和深受前列腺炎之苦的内幕,真佩服自己呵。。。。呵呵呵呵  
  有病自得知!
  我是女人怎么了,我又没说什么,担心我的什么名誉啊,莫名其妙。。。  ————————  女人应当忌讳“淫”字的,这是普通的道理吧。
  呵呵,怎么会没有话题?  乐老师平日最擅长和女同学搞好关系了。  投身妇女事业是乐老毕生的追求。  
  乐趣老混蛋又出来耍流氓了
  作者:上书房大臣 回复日期: 15:19:15 
    有病自得知!  ——————————  往往也有讳疾忌医的人喽。
  作者:牛半斤 回复日期: 15:21:07 
    乐趣老混蛋又出来耍流氓了  ————————————  牛半斤深受其害,还是觉得很舒服,这不又来找享受来了。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5:23:51 
    作者:上书房大臣 回复日期: 15:19:15        有病自得知!    ——————————    往往也有讳疾忌医的人喽。    ——————————————————————  楼主啊,讳忌疾医不是借口,真的,有病就快去治吧,玩SM是治不了病的。
  作者:十八疯母仪天下 回复日期: 20:15:55 
    人格障碍是指一个人的人格在其发展和结构上明显偏离正常,以致与正常社会生活格格不入。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又称病态人格、悖德性人格等,是在没有认知过程障碍或智力障碍的情况下出现的情绪反应、动机和行为活动的异常,在各种类型的人格障碍中最受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重视。其主要表现为道德意识及道德行为障碍,具有以下特点:情绪反应异常,且自童年或少年时开始;无明显的智力缺损;表现疯狂只是一时性或阵发性的;惩罚无效,不能从既往的经历中吸取教训;缺乏判断力、预见力和应有的谨慎态度;缺乏内疚感,没有同情心;不关心、不信赖他人,却极度需要他人的信赖。          一个人格正常的人在违犯道德原则之后,会感到内疚、痛苦和自责,这种痛苦的情绪体验和罪恶感,会对日后的类似行为产生警示作用并防止其继续发生。而反社会型人格障碍者在道德发育方面处于婴幼儿水平,他们没有道德标准,也不遵守社会道德的约束,没有自省能力,缺乏自责的情绪体验和罪恶感,不能形成自我惩罚的反馈机制。                经鉴定乐趣是反社会人格障碍  
  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人格障碍症!
  自从楼上这批鸟人来到杂谈开始,再看到楼上这批鸟人的名字,我所能联想到的就是这样一些词汇了:草包、废物、窝囊、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眼高手低、夸夸其谈、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成不了大事、嘴上没毛办事不牢、说得比唱得好听、站着说话不腰疼、眼大肚皮小、色厉内荏、纸老虎、猪鼻子插大葱装象、墙头草两边倒、愚不可及、笨、蠢、没脑子、榆木脑袋、没正形、玩世不恭、不可靠、一事无成、烂泥扶不上墙、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没责任心、不负责任、负不起责任、软骨头、出尔反尔、自轻自贱、荒唐淫贱、无德无才、无能、头脑简单、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二百五、十三点、吃饱就睡睡醒就吃、猪、猪头猪脑、呆鹅、阴暗卑鄙、言行不一、两面三刀、吹牛皮不打草稿、满嘴跑火车、平庸、粗俗、见风使舵、不成熟、事前不计划事后不总结、得过且过、市侩、街头混混、地痞无赖、碌碌无为、无事忙有事闲、分不清轻重缓急、信口开河、信口雌黄、没事找抽型、自以为是、好逸恶劳、饱食终日、不思进取、愣头青、混不令、穷显摆、不懂装懂、煮熟的鸭子嘴硬心虚、掩耳盗铃、破铜烂铁、不值一钱、不值一提、麻绳串豆腐——提不起来、无知者无畏、不吓人就恶心人、心胸狭隘、故做镇定、好心只会办坏事、坏心根本不成事、打不疼骂不动、一无是处。再想想还能想出来一些,算了,反正跟楼上的鸟人讲道理是对牛弹琴。          楼上的鸟人们,你是好人?你有哪一条算好?你是坏人?你够格吗?你是小人?你有那智慧吗?拿你怎么办呢?大太阳底下晒晒,揉巴揉巴,洒上粗盐,搁坛子里腌上,过一阵子拿出来喂猪吧。
  楼上说的话,很符合你的ID所蕴涵的深刻含义
  作者:傻子极品 回复日期: 15:32:14        没注意就打了一个病句,算了,不修改了,下面让我总结发言:              自从楼上这批鸟人来到杂谈开始,再看到楼上这批鸟人的名字,我所能联想到的就是这样一些词汇了:草包、废物、窝囊、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眼高手低、夸夸其谈、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成不了大事、嘴上没毛办事不牢、说得比唱得好听、站着说话不腰疼、眼大肚皮小、色厉内荏、纸老虎、猪鼻子插大葱装象、墙头草两边倒、愚不可及、笨、蠢、没脑子、榆木脑袋、没正形、玩世不恭、不可靠、一事无成、烂泥扶不上墙、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没责任心、不负责任、负不起责任、软骨头、出尔反尔、自轻自贱、荒唐淫贱、无德无才、无能、头脑简单、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二百五、十三点、吃饱就睡睡醒就吃、猪、猪头猪脑、呆鹅、阴暗卑鄙、言行不一、两面三刀、吹牛皮不打草稿、满嘴跑火车、平庸、粗俗、见风使舵、不成熟、事前不计划事后不总结、得过且过、市侩、街头混混、地痞无赖、碌碌无为、无事忙有事闲、分不清轻重缓急、信口开河、信口雌黄、没事找抽型、自以为是、好逸恶劳、饱食终日、不思进取、愣头青、混不令、穷显摆、不懂装懂、煮熟的鸭子嘴硬心虚、掩耳盗铃、破铜烂铁、不值一钱、不值一提、麻绳串豆腐——提不起来、无知者无畏、不吓人就恶心人、心胸狭隘、故做镇定、好心只会办坏事、坏心根本不成事、打不疼骂不动、一无是处。再想想还能想出来一些,算了,反正跟楼上的鸟人讲道理是对牛弹琴。                    楼上的鸟人们,你是好人?你有哪一条算好?你是坏人?你够格吗?你是小人?你有那智慧吗?拿你怎么办呢?大太阳底下晒晒,揉巴揉巴,洒上粗盐,搁坛子里腌上,过一阵子拿出来喂猪吧。  。。。。。。。。。。。。。。。。。。。。。。。。。。。。    这是人话吗~!你这样说话连做人都不够,怎么天涯能让你这样的极品**做斑竹。阿弥陀佛幸亏天有眼。。。。。。。
  报告老师。  有头猪拱进来砸场子。  
  看看下面的混帐文章,南方周末很真能忽悠放屁。    同时问一下楼猪,小时候你爸妈骂过你没有?  你爷爷骂过你爸没有?  你爷爷的爷爷骂过你爷爷没有?  你们一家都没有人权是不?    ---  -南方周末:罗刚事件不该过度解读       作者:高志虎      据中国《新闻周刊》6月9日一期报道,在罗刚事件中打进电话的日本留学生“小原正太郎”最后证明是由37岁的湖南益阳农民梁少男冒充的,而他作案的动机是为了“出名”和“恶作剧”。这样看来,这件事的本质就是中国人梁少男假装日本人,骗过了“心灵之约”节目的导播和主持人这另外两个中国人,发表了有辱全体中国人的言论。不过,因为梁少男冒充的是日本人,一牵扯到中日之间的民族感情,整个事情的内涵立即被无限扩大了,这件事好像真的成了中国人和日本人之间的事情,网络各个论坛讨论罗刚事件的帖子中不少矛头都是对准日本人的。而罗刚也成了媒体的焦点,专访和评论文章不断。      但是,回归事件的本身,冷静地思考一下,我们更应该关注一下梁少男这个人,分析一下他仅仅为了“出名”和“恶作剧”的目的,何以做出如此令人不可思议的、侮辱全体同胞同时也侮辱他自己的举动,探讨一下他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我们以后如何才能防止此类令人遗憾和愤慨的事情再次发生。      然而,在整个事件中人们除了谈论罗刚的命运之外,更有一些人认为日本国内持有“小原正太郎”这种观点的人大量存在,所以他们不愿意关注事件本身,反而更热衷于利用这个事件来对日本(人)进行批判甚至是咒骂。但是事实毕竟是事实,那就是罗刚是莫名其妙地被中国人梁少男给耍了。关注罗刚这可以理解,因为罗刚为此失去了他喜爱的工作,这对他来说是不公平的,但这与日本人没有任何关系,我们没有必要对此进行过度的解读。      这件事使我想起了以前发生的几个比较“知名”的事件。一个是有人在网上贴了一个“吃婴儿”的男人的照片,说此人是日本人,结果网友的反应可想而知,各种针对日本人的谩骂充斥网站,最后证明此人不是日本人,而是一名中国的行为艺术家。赵薇军旗装事件中,一部分国人对赵薇的谩骂和攻击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真有一种不把她骂死不罢休的态势,在他们看来,赵薇好像已经不是自己的同胞了,他们在心底已经把她开除国籍了。我想,对某些人来说,梁少男演绎的罗刚事件大概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凡事涉及到中日关系,人们就很难平静地思考问题,就连国际关系学者时殷弘教授和人民日报评论员马立诚先生从国家利益最大化和两国关系发展角度所进行的严肃思考和提出的政策建议也被某些人看成是卖国行为,也能被骂成是“汉奸”。这种过于激进和浮躁的心态值得国人反思,第一条教训就是:遇事跳离事实过度解读、随意阐释的行为应该及早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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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赞成全职,也不会成为百万富翁,只是赚点零花钱,但是是实实在在的钱哦  
  作者:白水之城 回复日期: 15:38:44 
    报告老师。    有头猪拱进来砸场子。  更正下是条疯狗。。。。。。。
  杂谈的一切都是杂谈,乐趣的心情总是乐趣。  骂人的终归还是骂人,欢聚的朋友就是欢聚。
  作者:白水之城 回复日期: 15:38:44 
    报告老师。    有头猪拱进来砸场子。   ——————————  不要侮辱猪的人格嘛。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5:45:27 
    杂谈的一切都是杂谈,乐趣的心情总是乐趣。    骂人的终归还是骂人,欢聚的朋友就是欢聚。  。。。。。。。。。。。。。。。。。。。。。。。。。。。。。  难道你不怕疯狗咬你吗~!
  有傻子极品支持乐老,看谁还敢那么放肆?!
  作者:紫色的花 回复日期: 15:44:20 
   难道你不怕疯狗咬你吗~!  ————————  杂谈里没有疯狗,来的都是客,全凭键盘敲。  
  老师,别光顾着演讲,小心被拱到。
  作者:乐趣老人 回复日期: 15:48:02 
    有傻子极品支持乐老,看谁还敢那么放肆?!  。。。。。。。。。。。。。。。。。。。。。。。。。。。。。。    哦 明白了 原来你们是一路货色 你的后台真硬呀 一般人是不敢放肆哦 最起码我是不敢 我怕狂犬啊 
  作者:hd1089 回复日期: 15:42:54 
    同时问一下楼猪,小时候你爸妈骂过你没有?    你爷爷骂过你爸没有?    你爷爷的爷爷骂过你爷爷没有?    你们一家都没有人权是不?  ————————————  哈哈~~无知了,家里的骂不是在公开场合,骂的又不是外人,所以不属于侵犯人格尊严。如果搞对象的骂一句:“傻样!”那就成了。      
  作者:白水之城 回复日期: 15:47:33 
    老师,别光顾着演讲,小心被拱到。  ——————————  谢谢!      作者:紫色的花 回复日期: 15:50:08 
   哦 明白了 原来你们是一路货色 你的后台真硬呀 一般人是不敢放肆哦 最起码我是不敢 我怕狂犬啊  ————————————  网上无一敌,帖中有数友。       
  那我们就欢聚一下。整个社会的普遍道德正在模糊,这个时候最需要兔弟弟来讨论了。在这个问题上我支持你老乐,可是冰冻三尺又岂是你个老家伙能暖过来的?
  死人没有人权    我们找大汉强奸老乐趣的尸体    放在大街上暴尸    
  老师百年之后还可以爽一下。  肯定是生前积德所致。  
  作者:采花花的路人 回复日期: 15:57:56 
    死人没有人权        我们找大汉强奸老乐趣的尸体        放在大街上暴尸        ------------------    晕,兄弟真好骗啊,你难道还看不出来,这正是乐老所希望的,你以为他    这么大岁数,天天泡在这里干什么,哎,免费满足乐老的欲望了.    乐老,你就偷着乐吧!  
  乐老好!要不要帮你忙?昨晚看了你有关近日事件的帖子以及对手的2帖,觉得那个“白水”所谓的“砖”很容易推倒的,我已经看到他帖子中的软肋。
  这女人,乱看什么?  我会脸红的。  老师要为我做主。  
  每个ID都生于天涯,那么天涯就是我们每个ID的母亲    而每ID之间的关系就如同兄弟姐妹    骂来骂去有何意义?最后都落在他自己头上呢!!
  对,我们还都是一个太阳系的。  真是缘分啊。  
       作者:思想家虾笑虾 回复日期: 16:02:44 
  ---------------  说一半留一半最好!  有些话说明白了比脱人家衣服都难堪
  TMD是“甜蜜的”的意思。其他同意乐老。
  真看不过了,有本事就好好砸砖,乱骂人算什么本事。
  作者:小雨哥爱燕子——“在这个问题上我支持你老乐,可是冰冻三尺又岂是你个老家伙能暖过来的?”人人都献出一点热,寒冰就会融化的。     作者:采花花的路人——死人的人权不是我们讨论的内容。    作者:白水之城——“老师百年之后还可以爽一下。肯定是生前积德所致。”死有余辜嘛。      作者:思想家虾笑虾——“晕,兄弟真好骗啊,你难道还看不出来,这正是乐老所希望的,你以为他这么大岁数,天天泡在这里干什么,哎,免费满足乐老的欲望了.乐老,你就偷着乐吧!”是这样的,不然怎么叫乐趣老人呢。      作者:傻冒123——“乐老好!要不要帮你忙?昨晚看了你有关近日事件的帖子以及对手的2帖,觉得那个“白水”所谓的“砖”很容易推倒的,我已经看到他帖子中的软肋。”谢谢你,我说过,你永远可以代表我的观点。     作者:白水之城——“我会脸红的。老师要为我做主。”乐老清楚白水也是一个好学生。      作者:sun721——“骂来骂去有何意义?最后都落在他自己头上呢!!”这才是正义的呼声!     作者:红尘有爱AA)——“!!!”,杂谈有情!!!     作者:白水之城——“对,我们还都是一个太阳系的。真是缘分啊。”所以不该自相残杀!      作者:嘉祥——“乐老”,嘉祥,我们是好朋友!     作者:蕉农——“说一半留一半最好!有些话说明白了比脱人家衣服都难堪。”有些ID就是需要脱了衣服,才知道自己是羞耻的,不然,还以为自己骂的很在行呢。     作者:三十八军到哪了——“TMD是“甜蜜的”的意思。其他同意乐老。”很好,网络可以那样理解的。     作者:蓝习——“真看不过了,有本事就好好砸砖,乱骂人算什么本事。”真是好朋友,就应当这样反对杂谈骂人!    上面的ID都是拥护乐趣老人的好朋友,看来骂人的ID已如过街的老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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