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构成犯罪唆使人要不要不要承担责任

论醉酒驾驶的犯罪构成及其认定--《企业研究》2012年06期
论醉酒驾驶的犯罪构成及其认定
【摘要】:正随着近年来酒后驾车现象严重,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和安全。为此,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①(以下简称《刑修八》),将醉酒驾车犯罪正式写入刑法。在此前后,关于醉驾是否应当入刑的争论也颇为激烈,笔者认为,既然醉驾已经写入刑法,目前最重要的是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醉酒驾驶犯罪。
【作者单位】:
【关键词】:
【分类号】:D924.3【正文快照】:
随着近年来酒后驾车现象严重,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和安全。为此,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①(以下简称《刑修八》),将醉酒驾车犯罪正式写入刑法。在此前后,关于醉驾是否应当入刑的争论也颇为激烈,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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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74号醉酒后在小区内驾驶车辆也构成犯罪·韶关日报 - 数字报
A5版:法制
01版 封面与导读
02版 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醉酒后在小区内驾驶车辆也构成犯罪
编辑同志:
四个月前,我弟弟因醉酒在家睡觉时,突然接到小区保安的电话,说我弟停放在道路旁的小车占用了路面,影响通行,要求其将小车挪开。我弟觉得自己神智尚清醒,便自己前往驾车。不料,将一名儿童撞成五级伤残。经交警用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再经抽血检测,确定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7mg/100ml。近日,我弟弟已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我对此不解,只是在小区内驾车且到停车场不过五、六十米,怎么也会构成犯罪?&&读者:郭姗郭姗读者:
你弟弟确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鉴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将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表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也就意味着醉驾导致危险驾驶罪的构成具有三个基本要件或本质属性:一是在道路上;二是醉酒;三是驾驶机动车。本案中,你弟弟的行为完全与之吻合:一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关于交通方面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然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小区虽然具有一定的封闭性,但因小区内的道路不仅仅限于本小区车辆和行人通行,来自社会的车辆和行人同样可以通行,事实上也确实经常有来自不同方面的车辆和行人通行,这就决定了在此的醉酒驾驶行为同样具有侵犯小区内不特定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公共危险,决定小区内的道路同样属于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的“公众通行的场所”。即你弟弟的驾驶行为属于发生在“道路”上。另一方面,《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1的,属于酒驾;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1的,属醉驾。而你弟弟血液酒精含量达147mg/100ml,已大大超过了80mg/100m1的底线,无疑属于醉驾。你弟弟将占道停放的小车开至停车场,虽然距离不过五、六十米,但并不能否定其已经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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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我们的车向前开,右侧一车从右往左超速行驶,我们当时刹车来不及(当时刹车必定头撞头),于是加速,对方就撞到我们车的侧身,现场没有刹车痕迹,没有人员伤亡,双方司机没有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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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热线:400- 传真:028- 四川?成都市高新西区天辰路88号(电子科技大学西区科技园内)醉酒驾车连撞3车八人,致三人轻伤,请问对方是否构成犯罪,应负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_百度知道
醉酒驾车连撞3车八人,致三人轻伤,请问对方是否构成犯罪,应负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申某被当地群众和110警车及赶来的受害人亲属扭送归案,申某在造成第三次交通事故后。紧接着。谁知,自知第二次肇事后的申某如发炮制继续驾车向北狂奔。然而,申某同样仍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致二人轻伤。事故发生后;小时以上的车速疯狂逃离现场。现场痕迹显示,其中致一人轻伤日晚22时许、女儿三人撞伤倒地,相反却加足油门以100公里&#47,当场将刘晓东和乘车人刘帅朋撞倒在地。当晚,当醉酒驾车狂奔的申某行至汝州市亚星钢厂北门附近路段时又将骑电动车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的李某及儿子,造成了第三起事故,行驶至陵头乡养田村南头急转弯处时。同样,造成了第二起事故,他又将骑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的薛某姐妹二人撞倒在地。 对方是否构成犯罪,无法行驶而被迫停下,申某为逃避法律追究不仅没有立即停车实施抢救,当时被控告人仍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自知醉酒肇事的申某惧怕被人追上便拼命沿赵庄路口继续向北逃蹿,由于车速过高致使其轮胎暴裂,更多的无辜路人才幸免于难。事故现场痕迹显示,仍狂奔不止,突然追尾撞在刘晓东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上,沿汝州市北环路自东向西飞速行驶至食品厂大门东侧附近路段时,醉酒后的申某驾驶车号小型轿车
如果判刑的话能判多少年 重申,对方的形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对方构成犯罪,就负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如果判刑的话能判多少年我不管他的驾驶证问题 回答让我满意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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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律师答复如下。
祝福,精神损害赔偿等。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后确认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你好。
第四,护理费:
首先。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可以聘请律师。
其次,住院费。
第三,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营养费,就你描述的问题,以及受害人的年龄,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法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指导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例的通知》法发[2009]47号,
“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解释==================你原帖中并没说明几人死亡几人重伤,只有三个轻伤是不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按照原帖的内容,交通肇事罪也够不上。只能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
醉驾,是行政范围内处罚,和判不判刑没有关系。交通肇事逃逸罪(本案完全可以适用),可判3至7年;情节严重的,可判7到15年还有就是楼上朋友说的:可以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适合本案);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两种罪,要看辩护律师如何来辩护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若按楼主所说,对方在醉酒状态下连撞3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涉嫌两种罪名且二罪均已成立。1、交通肇事逃逸罪,可判3至7年。该罪在第一次发生交通事故后,未采取相应措施,符合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成立犯罪;2、后二次事故的发生,是典型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表现。3年以上10年以下,造成严重后果……处十至死刑。该罪名成立。楼上说因酒精作用一说自认不如成立,我国刑法规定,酒后犯罪,追究责任。综上,本案行为人触两罪一并追究。定然从重!再次来到你的问题,并对所有答复看了一遍,又有一些东西想表达:有人说未造成重任或死亡结果,不能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理由不能成立:看一行为是否犯罪,其中有一条即社会危害性大不大。不能说没有结果就不是犯罪,此其一;二是违法同犯罪在很多情况下是由量变到质变,或者说由量变导致质变。本案肇事者一连撞出了三个轻伤,后果已经不小,而且他撞了三个轻伤,一来是自己运气不错,再者被撞者运气不错,但在这个运气的后面,隐含着一个可怕的现实的社会危险性:即:他完全用同样的方式造成不同样的结果。有人说构不成交通肇事逃逸,此观点本人同样不予以苟同。本罪的客观表现是发生交通事故,为了逃避责任而逃离犯罪现场,这些要件行为人在本案中已全部落实。从逃离现场起,本罪已实施完毕,已经既遂。本罪同后面的危罪,不存在连续或者继续一说,二罪侵犯的客体各不相同。本案在量刑上有个用刑原则即:二罪均成立,则应判刑年数为小于二罪应判刑数之和,大于判刑较高数。即:如交罪应判三年,危罪应判十年,则其实际判刑数应为:三加十年以下,在十年以上。此复并颂如意!
就看检查机关怎么起诉.如起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那就是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到死刑.如用交通造势罪进行起诉.罚款是难免的.还有受害者的赔偿.最重也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大部分都是缓期执行.
可以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适合本案);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按交通肇事罪不会判刑,因为后果没有死人;按危害公共安全罪也难判刑,还是后果不太严重。
醉酒驾车本身就是违法的若其为了逃脱故意撞人而伪造醉酒撞人,那可是罪大了..但没有死人的话,判得也不是很重
当然有罪,不过得看肇事者的关系和财力‘你懂的:中国的事情,人情大于法律!
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适合本案);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是不喝久的情况下,我看最少都是5年以上的,!喝了酒,双倍以上了,!
绝对犯罪。而且醉酒驾驶。罪加一等。判多少年不好说,看法官了
对于肇事司机的定罪,两位在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工作多年的检察官均称要看司机当时的情况:如果因酒精作用,他从头到尾确实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那就只会涉嫌交通肇事罪,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在撞到第一人后,为了逃跑,继续驾驶车辆,导致连续撞人,那他的行为就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肯定是犯罪啦:交通肇事逃逸罪.估计也就3年左右不会太高
顶LS所有~~~~酒驾~~已经是犯罪了~~
第一酒后驾驶 现在是严打酒驾啊?你的这个是 情节严重?交通肇事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交通肇事醉情节严重是 3年以上7年以下啊?还要赔偿?赔偿可能会判轻点?
小子还不跑,等最佳答案吗?(进去了就有了)
犯罪,7年以上
醉酒驾车本身就是犯罪
构成犯罪的
现在交法醉驾就是犯罪,还撞车伤人,这个很严重的。
构成。10年
是犯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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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醉酒驾驶摩托车也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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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福州8月24日专电(记者郑良、夏晓)福建省建宁县法院日前对一起摩托车醉驾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建宁县法院法官提醒说,摩托车在一些地方是人们出行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然而,由于部分驾驶人员对“摩托车醉驾也入刑”的观念认识不足,因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情时有发生。对此,法官提醒广大民众,“醉驾”并非只针对汽车,醉酒驾驶摩托车也构成犯罪。  8月16日,建宁县法院开庭审理一例摩托车醉驾案。经审理查明,今年5月20日20时许,被告人袁某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沿建宁县城关往里心方向行驶,行至建宁县中山北路路段时,因驾驶不慎引起车辆侧翻,导致自己重度颅脑损伤。经群众报警后,交警赶到事故现场勘查,并将袁某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医务人员随即对袁某进行采血。经鉴定,袁某的全血样检出乙醇含量为336.07mg/100ml,属醉酒驾驶。  法庭经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某违反道路运输安全法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造成自己受伤的经过,客观上侵害了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和公共交通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袁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建宁县法院法官提醒公众说,摩托车、汽车以及经鉴定符合机动车标准的电动车均属于机动车范畴,不少群众不了解摩托车也在醉酒驾车处罚范围内,从而怀有侥幸心理,忽视他人和自身的安危。近年来,摩托车事故多发,民众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养成良好的交通意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新华社& 作者:郑良 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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