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量刑标准可以跟被盗窃调节

盗窃罪 以前与别人参加过盗窃活动但是没有被发现,后面我到异地去了他们继续盗窃被抓_百度知道
盗窃罪 以前与别人参加过盗窃活动但是没有被发现,后面我到异地去了他们继续盗窃被抓
现在担心他们会把我供出来,他们是后面行窃被抓的,还有如何才可以避免受处罚,如果他们供出我来了我会遭殃嘛现在被关了几个月了指认现场了可是就是没有结案,忘专业人士分析分析
提问者采纳
等诉讼时效期过去!只有等、假释的,早些自首去吧!但是!判个三年两年的(当然要看你情节了,可以宽大处理!十年以下等十五年!所以!好长的,十年以上等二十年!五年一下等十年,而且数额必需达到2千以上才算盗窃罪成立),争取宽大处理,只要被供出来司法机关立案了那个诉讼时效就没用了,如果表现好还可能缓刑,不去自首的话风险大,建议去自首自首去吧,随时可以抓捕你
关键是我自首的话估计最起码也是个3.5两年的啊现在就是不知道供出我了没有,如果没有供出我的话我自首不是很白痴噢,因为他们被关了几个月了我查过没有通缉我的啊,还有就是我现在在医院右手前臂骨头断了,如果自首有没有可能缓刑或者保外就医的可能
抱歉 , 上面的时效记错了,5年以下是五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是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和无期是二十年。首先看你的盗窃的情节轻重,数额大小有没有其他情节,如果数额较小的话去自首的可以减轻处罚。当然你自身有伤,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保外就医。还有,如果只是单纯的盗窃的话,返还赃物或赔偿损失加上自首的话判决不会很重的。如果是三年以下的话,积极悔罪,没有再犯可能性,缓刑对你居住区没有较大不良影响的话就能缓刑了。
刑法的限制自由刑目的并不是故意惩罚犯罪的,只有有必要的情况下才会使用限制人生自由刑,当然还有罚款。缓刑就是对情节轻且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嫌疑人准备的。至于你的手伤,有必要的话可以使用保外就医(基于人道主义),保外就医是说患有疾病可能造成伤亡的实行监外执行,你已经有伤了,就看你伤势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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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会涉及到你盗窃的行为,那你就得受到刑事处罚。除非他们都没把你供出来
你的同伙供出你可能不能避免!视你们共同参与的盗窃的数额与其他情节,是受治安处罚还是刑事处罚,如果想得到从轻处理,最好还是自首!
就是不想受到处罚噢,,,关了几个月了我也查过没有通缉我,你说为什么还没有结案呢按理说几个月了案件应该也清楚了啊,主要是当时他们就抓到一个人其他的都跑了,他们偷的东西大概值100多万我以前跟他们都是弄个千把块钱啊什么的,弄了几次我就没有弄了,就是怕那些家伙说漏嘴把我说出来,我现在骨折右小臂骨头断了在医院,自首有可能保外就医嘛???
你的同伙案子大了!把你供出的可能性大!你现在住院,自首后公安不会把你拘留起来,保外就医是服刑阶段的事。
他们都是在我离开半年后被抓的了,应该不会说以前的吧,越说多越严重的嘛,如何才可以保外就医呢
公安阶段没有保外就医。
建议去自首,争取从轻处罚。纵横法律网 黄谋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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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姑侄回收香烟设调包计涉嫌盗窃罪被起诉【】【字体: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 19:16:51  法制网记者郭宏鹏 黄辉
通讯员王鹏飞
  以高价回收香烟为幌子,暗地里却用假烟调换顾客的真烟。近日,江西省南昌县检察院受理了这起特别的案件,并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方某、丁某提起公诉。
  2013年下半年,24岁的方某和姑姑丁某来到南昌县,并在当地开店高价回收香烟。开店之前,姑侄俩就商量好,开店的目的就是通过用假烟调换真烟获利,并事先准备了假硬软中华烟各17条和假九五之尊烟2条。
  10月中旬的一天下午,方某接到开店的第一单生意,受害人李某通过路边的广告打电话给方某,说有20条三字头中华香烟想卖掉,最终二人以每条630元的价格谈好。挂掉电话后,方某赶紧给姑姑丁某打电话,用“生意来了”暗示其准备好相应的假香烟来调包。
  半个小时后,李某带着20条香烟来到丁某所在的店里来交易。丁某以检查香烟是否是正品为由,假装对送来的香烟一条条进行检查,同时让李某把店门关上。
  就在李某转身去关门的时候,丁某将放在柜子下面的10条假香烟与李某的10条真香烟“调包”。然后,丁某告诉李某20条香烟中有10条是高仿烟,他们不收,并最终用6300元收下了李某没有调换的10条香烟,被调包的烟则退给了李某。
  到家后,李某越想越不对劲,觉得自己的烟被别人做了手脚。于是,他与妻子万某一起检查拿回来的烟,发现烟的盒子外包装上均没有编号条码,二人更加怀疑被对方“调包”了。
  之后,李某又找来10条软中华香烟,同时在每条香烟上都作了相应的记号。当日下午5时许,李某让妻子万某带着作有记号的中华烟来到丁某的店里。
  和上次一样,丁某和方某不停地翻摸着万某的烟,最后认定只有3条是真烟,其它7条为高仿烟。万某注意到,被退回来的7条香烟均没有事先作的记号,于是报警。出警民警当场在柜子下面搜出李某作了记号的7条烟。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市民,对一些所谓的礼品回收店家要提高警惕,以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此外,市民一旦发现购买到假烟,也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责任编辑:葛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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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林业警察被控伤害盗窃案再起波澜
&&&&&& 本刊记者 盛学友
  一起看似普通的刑事案件,被指先定伤害罪后鉴定;成立声势浩大的专案组;先定盗窃罪后报案;被告人称受到刑讯逼供、威胁、恐吓、引诱;庭审休庭时公诉方提审被告人&不能翻供&;搜查扣押与案件无关的举报材料;一场特大火灾14辆救火车11个小时才扑灭损失却仅27.7万元。黑龙江林业警察张国峰被以伤害罪、盗窃罪判刑入狱。
  如今,在该案进入再审程序之时,张国峰的父亲向检察机关递交控告书,控告当年专案组组长扣押非涉案物品行为违法,请求返还非法扣押的非涉案物品,并请求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日下午,原黑龙江省八面通林业公安局副局长、现已退休在家的65岁的张海老人,将一纸控告书递到了牡丹江穆棱林业检察院。
  张海向穆棱林业检察院控告了牡丹江林业地区公安局陈刚非法扣押张国峰的非涉案材料拒不归还的违法行为: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0月28日,我儿子张国峰(系穆陵林业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队长),因一起民事纠纷如何解决而与穆陵公安局(穆棱林业公安局&&记者注)治安大队大队长王天奎发生争吵,王天奎自行摔倒受伤。然而,穆陵公安局竟在没有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即认定是我儿子将王天奎打伤,并组织了专案组,于当天晚上10点多,由专案组的组长陈刚到我儿子家将我儿子抓走。同时对我儿子家进行搜查,扣押了关于日,黑龙江省穆棱林业局杨子江木业公司发生的特大火灾现场勘察的有关资料等共44页搜走。这些材料均与其认定的故意伤害案件无关。陈刚将这些材料扣押,原因是这些材料可以证明公安局的有关领导曾将日发生的杨子江木业公司特大火灾所造成的1300多万元损失改写为不到30万元的事实。
  陈刚将这些材料拿走后,并未附卷交给检察机关和法院,在此期间,我及张国峰的妻子徐兆杰曾多次索要,并要求检察机关和法院调取该证据,但是陈刚一直拒绝返还。直到张国峰被法院枉法判决后,在我们多次索要的情况下,其极不情愿的将其中的42张材料返还给了我们(返还时间是日&&记者注)。但是,对于证明公安机关涉嫌伪造当事人笔录的两张有当事人签名却没有内容的空白笔录原件拒不返还。
  张海认为,陈刚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和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的规定。
  张海向记者介绍,在多次向穆陵林业公安局、牡丹江林业地区公安局控告没有结果的情况下,特依法向穆棱林业检察院提出控告,要求责令穆陵林业公安局指令陈刚立即返还所扣押的非涉案文件材料。同时,为了严肃法纪,请求检察机关追究陈刚滥用职权、邈视法律的相关责任。
  日,张海再次找到陈刚,向其索要扣押的张国峰的手机以及空白笔录(赵春艳签名)。在陈刚办公室,双方发生了争执,张海没有拿回空白笔录。陈刚9月4日对记者解释说,空白笔录没有返还,&是因为正在调查这份笔录的来源&。
  张国峰的辩护律师张毳岚介绍,&从日扣押空白笔录,至今近3年时间了,怎么还在调查笔录来源?如果因为另案需要这一证据,那也要依法调取,而不是采取这种手段强行扣押&。
  张海一直认为,陈刚扣押特大火灾有关的文件材料,&是为了隐匿甚至销毁特大火灾造假证据,发生特大火灾时,陈刚是消防支队支队长,火灾现场他去了,后来,张国峰进京控告火灾损失造假,大火案件复查时陈刚也参与了&。
  日那场特大火灾,消防部门从18时15分接警,18时17分出警,一共出动14台消防车,用了11个小时的时间,一直到次日凌晨5时才将残火全部扑灭。
  特大火灾发生后,中国刑警学院毕业、在穆棱林业公安局刑警大队负责技术勘查的副科级侦查员张国峰,负责大火现场勘查。张国峰至今还保留着完整的火灾现场录像光盘。后来,火灾损失被定为27.7万余元。
  &张国峰没有按照上级领导指示伪造现场勘查记录,没有将1000多万元损失篡改成30万元以下,为此受到报复。张国峰对特大火灾造假问题向有关部门举报,最后却留下了祸根&。张海介绍,正因这个&祸根&,才有了日所谓的伤害案及以后所谓的盗窃案,&以此对张国峰栽赃陷害&。
  张国峰涉嫌伤害和盗窃两个罪名,张国峰及其家人认为&是举报特大火灾损失造假而受到的报复陷害&。
  张国峰的辩护人认为,这起刑案从立案到判决,不论从程序上还是实体上,都暴露了执法和司法机关太多的违法问题。该案是一个典型的错案,尽管一、二审法院极力否认其审判的不公正和错误,但事实就是事实,对张国峰的定罪证据是经不起考验的,特别是认定张国峰有罪的伤害鉴定和木材鉴定&&伤害鉴定中的王天奎伤情与医生的诊断和住院病历中的内容不符;木材鉴定中的木材杨木站干与丢失的木材品种不符等等。&对于张国峰案,公安、检察、法院三个部门之所以敢法外执法、起诉和审判,其原因在于这些机关属于林业系统管理序列,张国峰触犯的不仅是个人的利益,而且是一个权力者和一个权力机关的利益,这就注定了他不会得到公正对待。张国峰案突显了企业管理公检法的极大弊端&。
  2012年9月上半月、10月下半月、2013年3月下半月,《法律与生活》杂志分别以《黑龙江林业警察被控伤害盗窃台前幕后》、《一审判决 五人上诉》、《张国峰针对终审裁定申请再审》为题,对这起案件进行了跟踪报道。
  日,张国峰被苇河林区基层法院一审判决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判刑8年11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万元。张国峰不服,提出上诉,黑龙江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案在黑龙江省高院再审之中。
  张国峰刑案的再审引起了黑龙江省高院有关领导的高度关注。
  9月2日上午,黑龙江省高院审监一庭领导和办案人接待了张国峰的家属,认真听取了家属的声音,接收了家属提供的新的相关证据,表示一定会严格依法按照程序公正审理此案,做出经得起历史和法律考验的裁决。
  张海从高院接谈室出来后,深深地舒了一口气,&省高院会让我们百姓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张国峰的妻子徐兆杰更是感慨万端,&三年来我这是第一次感到心里如此敞亮&。
  张国峰在狱中听到这个消息,激动地在电话中对父亲张海说:&爸爸,黑龙江省高院让我看到了公平与正义的希望!&
  张国峰的辩护人张毳岚表示:&这起刑案中,张国峰不是此罪彼罪问题,也不是罪大罪小问题,而是有罪无罪问题。&
  在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驻黑龙江、念斌投毒案被福建省高院本着疑罪从无原则宣告无罪、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所有关注张国峰案件的人,都在期待着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裁决结果。结果如何,媒体也将继续予以关注。
图片说明:火灾原因认定书(当事人签名:赵春艳)
图片说明:赵春艳签名的空白询问笔录第一页
图片说明:赵春艳签名的空白询问笔录第二页
图片说明:日,陈刚在扣押清单上签字:剩余两张(空白笔录赵春艳签名)未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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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都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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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包银行卡 骗得密码 挥霍别人20余万 是盗窃罪!
一个特大犯罪团伙被高新检察院批捕
&&以搭顺风车为由将路人骗上车,调包银行卡并套取密码,随后到银行取现、刷卡购买金银,挥霍20余万。记者昨日获悉,一个特大犯罪团伙被高新检察院批准逮捕,与以往定性为诈骗罪不同的是,检察院此次是以涉嫌盗窃罪进行批捕,这意味着一旦罪名成立,犯罪嫌疑人将面临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据悉,以涉嫌盗窃罪对调包犯罪进行批捕比较罕见。&&调包银行卡&&老伎俩屡次得手&&日,余康、周明、文勇、任健租了一辆白色面包车在双流一大型车站附近转悠着寻找作案目标,30多岁的妇女郭艳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周明随即下车,走到郭艳身边:“大姐,你去哪?”周明开始和郭艳套起近乎,当得知对方的目的地之后他马上表示自己也要到那个地方,并表示可以拼车。于是,毫无防备的郭艳上了这辆“贼船”。&&在车上交谈时,坐在车上的余康称自己会“祈福”,不过必须要拿出些钱,才能表示出心诚,听信此话的郭艳立刻拿出自己的银行卡并说出了密码,边上的文勇随即拿起电话核实了余额,在证实郭艳有钱之后把“卡”还给了她。下车之后郭艳感觉不对劲,打算到银行修改密码,到银行才知道卡已被调包。而余康等人拿到郭艳的银行卡后,立即到ATM机上取现,随后又到附近的金店刷卡消费,将20余万存款全部花光。&&6月10日,警方在新鸿路一茶楼内将周明挡获,随后,顺藤摸瓜挡获了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经调查,这一团伙在骗得郭艳的20余万后,又以相同方式向他人实施犯罪。&&打击犯罪 &&以盗窃罪定性&&“余康等人调包银行卡并取现,其行为既包含诈骗又包含盗窃,不容易界定。如果认定为盗窃,《刑法》规定金额在5万以上即‘数额特别巨大’,量刑在10年以上。但是如果认定为诈骗,根据三月出台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数额特别巨大’的门槛从20万上升至50万,余康等人达不到‘数额特别巨大’,罪名成立只需面临3到10年的有期徒刑。”承办此案的高新检察院检察官吴畏表示。&&“以往类似的案子都是定性为诈骗罪,但这起案件案情有特殊之处且涉案金额很大,从打击犯罪的角度来讲,以盗窃定性能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吴畏告诉记者,“诈骗罪一般有两个特点,一是采取欺骗手段,二是被害人主动交付财产并任由犯罪嫌疑人处置。而郭艳没有这个主观意识,犯罪嫌疑人是以调包的方式把银行卡‘偷’走。”&&最后,高新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诈骗行为只是为秘密盗取财物这一主行为制造机会、创造条件,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处于次要地位,起辅助、准备作用,且被害人不是自愿交付财物,而是在自身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丧失对其财物的所有权,应根据犯罪主行为的性质认定为盗窃罪。(文中人名均为化名)&&高新检&&本报记者 晨迪 实习记者 杜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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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盗窃罪能判刑多久
2014盗窃罪能判刑多久?盗窃数额较大该如何处罚,共同盗窃的被告人如何处理?盗窃罪是怎么回事,盗窃罪与违法行为的界限是啥?盗窃不构成犯罪的条件有哪些,盗窃罪如何判刑?
1 一、盗窃罪是怎么回事 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盗窃罪与他罪和违法行为的界限是啥 l、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本法第l2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2 一、盗窃数额较大该如何处罚 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盗窃罪量刑标准: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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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因盗窃罪,拘留快三个月了,多久才判刑,应该怎么办,&&&&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盗窃罪广西怀孕二十一周孕妇犯盗窃罪涉嫌金额三万元五次作案,这会被判刑多久&&&&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我朋友因贪念动用他一好友的信用卡,把卡里的钱取走了,金额是7800元。他的这位好友立了案,报了警。现在我这个朋友被抓到看守所去了。以盗窃罪起诉拿钱人。请问这样的情节严重吗?一般会被判刑多久?假如当事人现在撤诉的话还会被判刑吗?&&&&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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