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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中小写:100000元,大写正确书写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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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朋友找我借钱,我愿意帮助他,但是金额比较大,请问写借条的时候,该怎么写才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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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对方借款的数额。这是最基本的,由借款人亲笔签字。其它的如借款用途,应该由对方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才好。最好让他全文书写、利息是否写。再想安全些,你们自定内容清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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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请问现金支票金额15万元的大写是不是壹拾伍万元整?有没有写错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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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第三章&威胁利诱
第三章&威胁利诱
10、强令撤诉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日清晨,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将我从睡梦中惊醒,我一骨碌爬起来拿起话筒一听,一个操浓重的“马普”(昆明马街普通话的简称)口音的女人。
陌生女人:“喂——!喂,你家格是拉玛广漠?”&拉玛广漠:“我就是拉玛广漠,请问你有什么事?”
陌生女人:“啊呀,拉玛广漠!我是周晓妹,我给你家说,你这个案子我们现在办不了啦!原来嘛,听你说是一桩普通的知识产权案子,我们就接了,哪晓得你走了之后,上上下下都有人不断打电话来打听这个案子。看来你这个案子涉及面大、范围广,案情又复杂,我们实在无法办理你这桩案子,请您家速来昆明撤诉算了。只要你写一个撤诉申请寄来,我们就以自动撤诉处理。撤诉后我把你的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资料都寄还给你。”
拉玛广漠:“哦,原来你就是西山区法院周小妹法官。你刚才说什么撤诉?是不是我听错了?我这案子,你们被告所在地法院都已经依法受理了,现在怎么听你说要我撤诉,这不是把法律当儿戏——开玩笑吧?我的著作权受到了侵犯,我依法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这有什么错的?不,我绝不会撤诉的,再说一遍,我绝不撤诉!”
周晓妹:“啊呀!你这个人怎么这样难得说!我跟你说,你这案子我们办不了就办不了。你如果不撤诉,那我们就只好把它放在这里,拖它个十年八年的,你等得起吗?我是为你好,才叫你来撤诉的。喂!我跟你说,这不是我个人的意思,这是院领导的决定,我只是代表院领导通知你,你的案子我们办不了,你必须速来我院撤诉!要么你写一份撤诉申请寄过来也行,好了,我不跟你罗嗦了!”说完,她气乎乎地挂断了电话。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接到一位女法官打来的电话。没想到此后她又接二连三地给我打来了电话(有时一天打三次),而且口气一次比一次强硬,都是催促我“赶快无条件撤诉”!而我的态度也很坚决:“我再说一遍,我绝不撤诉!请问你们为何出尔反尔?”
最后一次,女法官周晓妹竟威胁我说:“好了拉玛,你不撤诉,那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你自己负责!”
“我自己做的事,我当然负责,我决不撤诉!”说完我也把电话挂断了。西山区法院立案受理本案还不到十天,这中间发生了什么变故?为何法院法官如此害怕接这个案子?……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虑之中。
我当时还不清楚法官要我撤诉的具体原因是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法院方面一定受到了来自上边某些权势人物的压力,而某些权势人物与被告方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因此他们利用权势,威胁西山区法院作出要原告人撤诉的决定。
但我心里清楚,如果听从了周法官的话,答应了他们“无条件撤诉”的要求,那么本案将因此失去再次立案审理的机会;那么这桩官司就意味着我还没有开打就告输了,因此我绝不能撤诉。
后来我才知道“无条件撤诉”的来由:原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受理了《彝海结盟》案(97年1月14日)后,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法院就把原告的《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云南电影制片厂。该厂领导觉得事关重大,立即向省委副书记、宣传部长王天玺作了汇报。
王天玺一听,大惊失色:“什么?他真的告啦?他告的理由是涉嫌剽窃。是哪家法院受理的?是西山区法院,简直反了!我早就打过招呼,我省所有法院都不准受理这个案子。他们怎么不听招呼?真是狗胆包天了!……这样,你们下午带着原告诉状副本来见我。还有,把受理此案的法官姓名、电话号码打听清楚,给我带来。这两天我还在忙着筹集《彝海结盟》后期制作费的的事呢。”
这天下午,在一间清静的办公室内,王部长秘密会见云影厂领导及电影《彝海结盟》(这时换名为《神兵过彝海》)编剧、导演三人。
其中有因办事得力(骗取拉玛广漠剧本有功)而刚被提拔为副厂长的伍匡文,有《彝海结盟》“执笔”编剧甘昭沛等。
三点过一刻,当王部长面带笑容走进办公室时,三人刷地站起来,笑着一一同王部长握手:“王部长好!”
王部长西装革履,笑容可掬,刚一落坐便问:“原告的诉状副本带来了吗?”“带来了,带来了。”伍匡文立即从公文包内抽出,上前递给了王部长。王部长拿起原告人的《民事起诉状》,细细阅读起来。
伍匡文、甘昭沛等三人,大气不敢出,静悄悄地盯着王部长的脸色。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们脸色也随着王部长脸上的表情由白变红,由红变黑,由黑变青……是的,此时此刻,他们如坐针毡,度时如年,恨不能地下生一条裂缝出来,好让他们争先恐后地钻进去,躲起来。
“啪!”地一声,脸色铁青的王部长把原告人拉玛广漠的《民事起诉状》副本砸在桌面上,然后站起来,叉起腰在办公室内踱来踱去。吓得伍匡文、甘昭沛等人面面相觑。
继而王部长雷庭大作,朝他们发起火来:“蠢猪!蠢猪!谁叫你们给他写信的?这下好了,让人家抓住把柄了。还有你们信中是怎么写的?把责任都揽在了伍主任和我的头上,你们这不是狗咬吕洞宾不识抬举吗?你们太让我失望了!这部电影得利的是你们!你们不要把什么事情都往伍主任和我上推!原以为人家告你们是空口无凭,原来是你们自己把证据送到人家手里,这下好了,人家告你们是剽窃,就是有根有据的了!现在人家已经告上法庭,如果法官真的较起真来,我看这场官司非输不可,你们太让我失望了。蠢猪,你们就是一帮蠢猪!”
厂长伍匡文、编剧甘昭沛等人被王部长骂得狗血喷头,抬不起头来。然而王天玺还余怒未消,他又冷冷地开口了:“哦,西山区法院的电话号码你们带来了吗?还有,你们问过法院方面没有,原告人还向法庭提交了哪些有价值的证据?”
“听法官说原告还向法庭提交了我们写的剧本。”伍匡文忙着回答。
“什么?我们编写的剧本!我们哪个剧本?”王天玺大吃一惊,怒问道。伍匡文:“就是我们正在拍摄的《神兵过彝海》剧本。”
王天玺大惊失色:“啊哇!我们的剧本怎么会落在他的手里?肯定是你们保管得不严,肯定是从你们电影厂被人偷走了的。”
伍匡文等人交换了一下眼色,说:“这个绝对不可能。我们厂的大门一天24小时都有门卫把守,除了厂领导和本厂职工,那个都不许进入的。况且所有《神兵过彝海》本子,全部都拿到省委宣传部去了,厂里连一本也没留下嘛!”
王部长勃然大怒:“伍导演,都什么时候了,你们还在这儿推脱责任!”&
伍匡文和甘昭沛强装笑容站了起来:“王部长息怒,我们绝对没有推脱责任的意思。人家告的第一被告就是我们厂嘛!为了弘扬民族文化,繁荣云南的影视文化事业,王部长为这部影片日夜操劳,劳苦功高,太辛苦了!今晚,我们在南疆宾馆微备薄酒,请王部长赏光。至于工作上遇到的一点小麻烦,还请王部长多多指教才是。”
当晚12点,一支浩浩荡荡的轿车队,第一次光临一个偏僻的基层法院(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在法官们的陪同下,从该院民庭档案柜中,提走了《彝海结盟》案原告人拉玛广漠提供给法庭的全部证据。
第二天早上8点刚上班,周晓妹(西山区法院法官),就接到了第一个来自“上边”的电话:“你们要做原告人的工作,叫他无条件撤诉!”
早上九点,周法官一接电话就听到:“喂,我是王天玺!我知道你们现在的处境比较特殊,不过是谁让你们受理的这桩案子?既然你们不了解案情就接收了这个案子,那么解铃还得系铃人,就由你来做原告人拉玛广漠的工作,你就说此案关系重大,迁涉面广,你们一个小小的地方法院办不了这个案,你叫他无条件撤诉。”
直到这时,周晓妹才知道与她通话的就是昆明人目前怕得要死的云南一只虎王天玺!王目前的排位仅次于省委书记令狐安,据说是某大人物的女婿,说不定他就是未来云南省委书记的接班人,他是目前云南咳一声也要打雷的人,哪敢得罪?
数天后,法官周晓妹以王天玺同样的口气,把电话打到远在滇西北高原小县城的原告人拉玛广漠:“你是拉玛咯?叫你赶快无条件撤诉,不然一切后果你自己负责!”
11、威胁原告——放下法律武器
一九九七年二月的一天,时任丽江地委副书记的阿苏大岭,带着架秀珍收音机(据他说是“随时收听国家大事”),神秘地出现在宁蒗县战河乡,过了两天,他才慢慢来到县城,悄然住进了全县设施最高档的小凉山宾馆(201房间)。
阿苏大岭一到宁蒗,首先就去找他的老表罗学军(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宁蒗县县长),还找了些老干部来“聊天”,想了解最近一段时间拉玛广漠(《彝》案原告人)在干什么等等。与此同时,社会上也流传说“这次阿苏大岭是奉伍精华、王天玺之命,到宁蒗来找拉玛广漠谈判的,他们这么心急火燎地来找拉玛广漠干什么?肯定不会是请他来做客吃饭的吧?!”
听到这些流传在社会上的不祥之音,我就想起彝谚所说的“豺狼想吃羊,就在羊群旁边转来转去”、“苏业(巫师)想吃肉,就跟病人家属说东道西”……于是我的神经就开始崩紧起来。
果不其然,大年初一(2月6日),我刚刚吃了早点,县政府办公室的人就打电话到我家里来了,&叫我到小凉山宾馆201房间,说是有领导要亲自找我谈话。才过了十多分钟,县政府的几架三菱小车就来到了家门口,叫我一上车后,直奔座落在县城北郊山坡上的小凉山宾馆而去。我人在车上,心里暗嘀咕:“他们到底叫我去干什么?……除了那桩著作权官司外,目前我与他们没有什么直接冲突。如果他们是叫我来谈那桩官司的,那根本没有谈(谈判)的必要。案件已诉诸法律并进入了法律程序,怎么能跟他们谈私了?”
三菱车一到小凉山宾馆,就有人把我引进了201房间。只见阿苏大岭大人和罗学军县长正在机密地研究着什么国家大事,见我进来,他们马上正襟危坐,我在他们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他们先是用揶揄的目光看了我一眼。过了一会儿,阿苏大岭才开口说话:“听伍精华主任说,四川大凉山冕宁县一批有关当年红军长征过彝区的资料在你的手头,有没有这回事?”
我回答说是的。阿苏大岭接着说:“伍主任这次委托我亲自到宁蒗来,是叫你赶紧把这批历史资料用快件寄给他。”
我说“好嘛”。第二天,我就把这些历史资料,除复印了一份目录留下外,全部都邮寄给了伍精华。
然后阿苏大人继续说:“我这次来,主要是受伍主任的委托,来跟你谈谈……”正在这时,听说有人进来拜见阿木夸阿苏大岭,谈话到此中断了。
此时我想起古人说的一句话“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于是我趁出来解手之际,悄悄溜出了宾馆,在街上逛了一圈才回到民族中学家中。
2月8日,阿苏大岭派县教育局局长金克鲁史到我家中(民族中学)来,说是给我“做工作”,要我“看在在中央的彝族阿木夸(当大官的)面子上,不要再打官司了,赶紧撤回在昆明的诉状。
金克鲁史局长是位有正义感的彝族干部,我向他祥细反映了自己的著作权被人抢夺的经过。他很同情本民族作家的遭遇,支持我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著作权,他回去跟阿苏大岭作了如实汇报。
没想到阿苏大岭大发雷霆:“我叫你去跟拉玛广漠做工作,你倒回来跟我做工作,你这是人是个吃里扒外的家伙嘛!”
金克局长回到家中,马上给我打来了电话:“拉玛老表,为了你的事情,我今天差一点被阿苏大岭吃了!”这件事真是为难他了。
阿苏大岭一计不成,又生一计。2月9日,他亲自找到本县德高望重的老干部、县委调研员沙马阿嘎同志,让他来给我做工作,因为老沙和我有一层亲戚关系。老沙同志于是给我打来电话,劝说“麻绳磨铁链,麻绳首先断”(胳膊拧不过大腿之意),看在上边阿木夸(当大官的)的面子上,要我撤回给党中央领导同志、全国人大委员长的信。我婉言拒绝了他。我知道他是受人之托,出于无奈。
没想到2月10日一早,老沙又亲自坐车来到我家,说是把我接到他家去“叙谈叙谈”。
到了他家我发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光明也在他家,我想这一切肯定是有人在背后操作的。
果不其然,何光明和老沙都说他们是接到了在中央的伍精华打来的电话,他们是受命来给我做工作的。他们希望我“看在上边阿木夸的面子上”,撤回给党中央、全国人大的反映信,但都被我婉言回绝了。
2月23日,受县长罗学军的指派,县教育局副局长胡志海来到我家中,叫我同他一块儿去见县长,但被我拒绝了。后来听说罗县长是接到了省委副书记王天玺的电话,才来给我“做工作”的。
就这样,从97年2月6日到3月6日,阿苏大岭亲自坐镇宁蒗县城,亲自组织指挥一拨又一拨的老干部们,向《彝》案原告人拉玛广漠轮番“做工作”(围攻),长达一个月之久。
最后,阿苏大岭不但没有攻下这一“钉子户”,反而碰了一鼻子灰,灰溜溜地回到丽江(时任丽江地委副书记)。但他是自告奋勇地在伍精华、王天玺面前夸下海口,说一定会压服《彝》案原告人拉玛广漠的,他是接了军令状的。
此时他最怕的是来自上边的电话铃声,因为他无法向他们交待,他还要向上爬,没有伍、王的支持怎么行呢?他是不会放弃任何一线升官发财的机会的,他不甘心收兵回营到此罢手的。
3月8日,正在为此事愁眉不展的阿苏大岭,突然在丽江街上碰到了来丽江开会的拉玛广漠侄儿子马某,马某当即向阿苏大岭作出担保,答应一定能说服其叔叔(拉玛广漠)撤诉。
于是阿苏大岭就以“事成后给你当县教育局局长”为条件(诱饵),指派马某到我家中,劝我放弃诉讼。实际上这是阿苏大岭给本案原告人下的最后通谍:“你回去后跟他说,如果此事不私了,那对他和他的子女都不利,后果是严重的,叫他自己好好考虑!”
这是阿苏大岭利用职权对我的威胁和利诱,我理所当然地拒绝了他们的无理要求。
至此,伍精华、王天玺、阿苏大岭等“民族精英”们,为了压服一个坚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彝族作家,采用种种卑劣的手段,真的是绞尽了脑汁、机关算尽了。
我知道他们要我无条件撤诉的意思,就是剥夺国家宪法赋予我的公民诉讼权。也就是就是说,要我把《彝海结盟》、《红军长征过凉山》、《大渡河畔的历史足迹》的著作权,在不付给我分文稿酬的条件下拱手让给他们!让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用我的作品(拍成电影)赚大钱,来换取他们的高官厚禄、荣华富贵。而作为作者本人的我只能保持沉默,不许说半个不字!请问世上哪有如此霸道之理?!&
&这种野蛮行径,与旧社会大小凉山那些赤裸裸的公开拦路抢劫有何区别?由此可见我们某些彝族头人的思维方式仍然停留在奴隶社会,他们以为只要当了大官就可以为所欲为。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我想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才能讨回我的著作权。所以我拒绝了他们的撤诉要求,我绝不能放下手中的法律武器。
12、一意孤行——王部长亡命滇西
正当阿苏大岭在宁蒗组织起一拨又一拨的人马,对《彝》案原告人拉玛广漠进行轮番进攻而久攻不下的时候,在省城昆明等待好消息的幕后总指挥王天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此时他正在办公室里踱步,心里正寻思着:“电影《彝海结盟》从96年10月开始拍摄,到97年2月底就要封镜了,众媒体已作好了全方位报导宣传的准备,3月份就要拿到北京去做后期制作,4月份就要作为云南的第一部重点影片拿到北京,参加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和国家电影最高奖(华表奖)评奖……”
“但若&彝&案原告人拉玛广漠到现在还不撤诉的话,那么这一切美好前景都将泡汤!如果是那样的话,本人的辉煌政绩,还有那数不清的金钱、荣誉都将付之东流!更有甚者,还会直接影响我今后在十六大、十七大上不可限量的政治前程!”
想到这里,他把牙咬得格格响,恶狠狠地道:“我才不相信我一个堂堂省委副书记、省委宣传部部长的铁拳(权),砸不扁他一个无权无势的小刁民!”
于是他抓起话筒,以官大一级压死人的口气,层层往下打电话,多管齐下,上下夹击,配合阿苏大岭的正面进攻,不达到目的,誓不罢休。3月8日,王天玺把威胁电话打到了丽江地委宣传部,地委宣传部又打到了宁蒗县委宣传部,命令县委宣传部长浦永宽同志转告原告人:“拉玛,上边来电话了,请你不要再告了,听说人家并没有抄袭你的作品……”
3月9日,正在昆明开会的宁蒗县委书记加角阿三,奉省委宣传部部长王天玺之命,打电话给宁蒗县老干部沙玛阿嘎同志,让他转告(威胁)原告人拉玛广漠:“你这边的形势目前很严重”!想迫使原告人放下手中的法律武器。
而就在这天晚上,王天玺还在为这部草草拍完的电影(《彝海结盟》又名《神兵过彝海》)如何才能摆脱恢恢法网心急如焚。
他反复在想,这是一部与自己的前途命运生死攸关的电影,成功了就是名利双收,辉煌政绩,永载史册!而失败了呢?……将会导致身败名裂、遗臭万年!
因此无论如何必须让《彝》案原告人撤诉。但从阿苏大岭(时任丽江地委副书记)那里传的却是令人沮丧的坏信息:原告人拉玛广漠拒不撤诉。他如果不撤诉,那就是说这部电影的前程未卜,怎么办呢?……”
王天玺还在暝思苦想:“既然他不同意无条件撤诉,那他是不是同意有条件的撤诉呢?……如果他同意有条件的撤诉,那他需要的是什么条件呢?是乌纱帽吗?据阿苏大岭说此人从来不想当官。他要美女?据说他已有妻室儿女,肯定他不会要。那么他是要金钱吗?哦,对头,是金钱!你想想,如今这世上哪个不爱金钱的?听说他是一个穷中学教师,那他所需要的正是金钱。那给他多少,他才同意撤诉呢?是10万?20万?还是30万?但若是真的给了他那么多钱,那不就证明我们真的剽了他的作品?那我这个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的这面子往哪里搁呀?不,绝不能给他,一分钱都不能给!但不给他一笔巨款作为诱饵,他会轻易上吗?……”&
想到这儿,王部长突然来了灵感,一条置原告于死地的锦囊妙计在他头脑里诞生了。
他很欣赏自己的“神来之笔”,兴奋得笑出声来,立即拨通了被告云南电影制片厂的电话:“喂!是云影厂吗?……马上叫伍厂长和甘昭沛到我这儿来一趟!……哦,对,我有要事交待。”&
1997年3月10日,对王部长来说是一个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多少年过后,他一定还会记得那次让他刻骨铭心的亡命滇西之旅。从省城昆明早上8点驱车上路,直到下午夕阳西下,小车还奔驰在滇西北高原的大山峡谷之间。
王部长无意欣赏窗外如画的美景,顾不上一路的颠簸困顿,疲惫不堪!他表面上似乎是在闭目养神,其实内心里在反复琢磨着那条置原告于死地的“锦囊妙计”呢!
直到黄昏时分,灰头土脸的车队人马才抵达躲藏在山沟沟里的宁蒗小县城。王部长一行神秘兮兮地住进了全县最高级的宾馆——小凉山宾馆。
其实,在他们还没到来之前,“省委副书记、省委宣传部长王天玺大驾光临我县”的消息已不胫而走,即刻传遍了全县乃至丽江地区。只是人们还不清楚这位被称为“云南一只虎”的大人物,此行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他到宁蒗来干什么?”、“他急匆匆从省城赶到一个穷乡僻壤的国家级贫困县来干什么?……”人们纷纷议论着、猜测着。
而此时只有一个人对这位大人物的此行目的了若指掌,当王天玺还没有到达宁蒗之前,他就悄悄地对他的一位朋友说“王部长是来找我的。”这个人就是本案原人拉玛广漠。
果不其然,第二天(3月11日)中午,(奉王天玺之命)政府办主任杨明武就到了拉玛广漠家,说:“罗学军县长请你去,他在宾馆里等着你。”&
&是的,我也知道了这个时候,王部长、罗县长等人正在小凉山宾馆(政府招待所)设下鸿门宴,待着我去赴宴哩!但我婉言谢绝他:“实在对不起,我今天点事,没有空。”杨主任恳求我说:“马老师,人家罗县长在下边等着你,这个面子你不得不给人家吧!”可我还是那句话:“对不起,我今天实在没时间。”杨主任见请不动我,失望地坐上他的小车走了。
下午4时左右,伴随着一阵喧啸声和汽车喇叭声,本县大人物罗县长和杨主任坐着贼亮贼亮的三菱车,突然出现在我家大门前。
罗县长一进门就大声道:“啊呀,马老师,你家实在难找,你也实在难得请!中午的时候我叫老杨主任他们来请你,听说你没有空。说句老实话吧,今天不是我来请你,而是省里的“阿木夸”王部长、王天玺同志这次下乡来我县,他问起你,我向他介绍了你的情况,他说他要请你到下边宾馆里去谈谈。我这是奉王书记、王部长之命,才来请你的。怎么样?快点走吧!人家王部长还在下边等着你呢。”
我把罗县长他们一行请进屋里,坐在客厅沙发上,每人沏了杯茶,才慢慢地说:“罗县长,请你转告王部长,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中学教师,身无一官半职,我与他之间,一来没有直接的上下级关系;二来我们从来不认识;三来我们没有利害冲突,我告的是云南电影制片厂而不是他。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他要请我去谈,谈什么呢?没有谈的必要嘛!所以我考虑了半天,最后决定还是不要去见他的好,免得白白浪费了人家日理万机的宝贵时间。”
罗县长坐在我家沙发上,一边喝着茶,一边听我说,但慢慢地,他听着听着就涨红了脸,越听越冒火,但又发不出来,最后只说了那么一句:“啊呀,马老师!你这个人,真……真的是……唉——!”
坐在旁边的政府办杨主任涨红这脸:“嘿嘿!马老师,想不到你还真会说话。不过,我还得劝你……你还是看在我们罗县长亲自到你家里来请你的面子上去一趟吧!人家从那么老远的地方来,我们来找你也不容易。”
罗县长瞟了杨主任一眼,回头对我说:“其实,王部长你们俩个见不见面与我有何相干?对我有何好处和坏处?老实说我头上一颗“三迪码码”(籼米籽籽)都没有!只是人家一位省副书记老远地跑来找你,你就看在我这个当县长的面子上,还是去见见他吧!”
我说:“我确实弄不明白,王部长他当那么大的官,为何来找我这么一个小小的人物,真是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还是请罗县长转告王部长,如果是找我有公事,就先去找县教育局局长,因为我是他属下的一个教师;如果找的是私事,那先去找我们阿曲拉玛家族的族长,因为我是阿曲拉玛家族一成员,家族内的事,先得问问族长。”
罗县长不耐烦地看了看表,说:“好吧,那就随你的便,我们告辞了!”
我爱人杨群赶紧出来留客:“请罗县长杨主任您们留步,我已经杀了只鸡,做好了晚饭,请你们吃了晚饭再走!”
客人们一边说着“不了不了”,一边快步走出大门,钻进黑色三凌车,放了两个黑屁,就扬长而去了。
此事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不知为什么,还经常有人专程到我家来问:“你家里到底藏着什么稀世宝贝?让上上下下的官员们来了一拨又一拨,恐怕你家的门槛都被他们踏破了吧!”我只是回答他们说:“稀世宝贝倒是没有,只是我的运气不好,‘人不吉利,路遇虎豹’罢了。”
第二天(3月12日)早上,听说王部长一行灰溜溜地离开了县城,返回昆明去了。临走之前,为了掩盖此行目的,王部长慷慨激昂地在政府小礼堂作了一场不到30分钟的“关于扶贫工作的报告”(据有听众说王的报告是语无伦次的),就溜之大吉。
是的,王某人之心,早已路人皆知。他这次千里迢迢从昆明跑到宁蒗来,原想以30万元“私了”作诱饵,设下圈套,让《彝》案原告人自投罗网(陷阱),但他万万没想到,原告人不为所动,结果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王部长一行走后,“省里阿木夸(当大官的)拿30万元收买拉玛广漠,结果被拒绝,吃了闭门羹!”的神奇传说不翼而飞,迅速传遍了大小凉山彝区,而《彝海结盟》原作者拉玛广漠就这样成了彝族的“民间英雄”。
13、三十万元“私了”陷阱
还记得那天中午,我来到县城大街上,遇到一帮老朋友,硬把我拖到他们家中做客,吃饭时他们把洒杯举到空中向我祝贺:“拉玛,你老兄胜利了。”
在回家的路上,有位精神矍铄的彝族老人见了我,就故意神兮兮地把我拉到一边,像是很惋惜样子对我说:“啊啵啵!拉玛老师,人家王部长拿了30万块钱在小凉山宾馆102号房等你“私了”,你怎么拒绝了?30万啊,够你后半辈子&吃不完用不完的了。你说说,这样的好事,你为何不干?”&
“不会吧?我和他从来不认识,他哪舍得拿出30万来给我?他哪来的这么多钱?我看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拿了他的30万,恐怕凶多吉少吧!”
彝老瞟了我一眼,说:“给你说实话你还不相信?有人亲眼见王部长叫某副县长到银行提取了30现金,用一个塑料袋装着,用小车拉进政府招待所里去了,这还有假吗?但话又说回来,天上不会掉馅饼,到底是祸是福,在这个年代,谁也说不准哩!”说完,他向我伸出大拇指,慢悠悠地走了。
而就在这天(3月12日)晚上,我做了一场令人恐怖的噩梦,噩梦里的故事与那彝老所说基本相吻合——
在迷迷糊糊的睡梦之中,我被王部长请走进了小凉山宾馆102房间。房内的皮沙发上并排坐着王天玺、阿苏大岭、罗学军三位在云南能叫地球抖三抖的人物,他们都西装革履,表情严肃。当我一走进房间时,他们用异样的目光扫了我一眼。罗学军示意我在对面一张空沙发上坐,我很拘谨地在坐了下来。这时我见靠近我的茶几上,放着一摞人民币,面值都是100元一张的。
双方默默对峙了几分钟,最后罗学军说话了:“我来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拉玛广漠先生,就是写了《彝海结盟》的作者。”然后,他又指着王天玺向我介绍道:“这位是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省委宣传部部长王天玺同志。”我点了点头,王天玺不屑一顾地瞟了我一眼。这回该轮到阿苏大岭说话了。
阿苏大岭:“拉玛老师,今天请你来,主要是当着省委领导的面,问你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你说云南民族电影制片厂最近拍摄的电影《彝海结盟》剧本剽窃了你的作品,而且你还以此为由,把云南民族电影制片厂告上了法庭,请你说说有这回事吗?”
我(拉玛广漠)回答:“是的,有这么回事。的的确确是云影厂及其编剧甘昭沛和加拉伍聂剽窃、抄袭了我的《彝海结盟》和《红军长征过凉山》两个剧本。此外,他们还剽窃、抄袭了我的一篇散文,题目是《大渡河畔的历史足迹》,因此我把他们都告上了法庭。”
沉默了一分钟,王天玺凑近阿苏的耳朵,耳语了几句。
&阿苏大岭:“省委领导要休息了,我们长话短说。拉玛老师,那按你的意思,人家(指云南电影制片厂及其编剧)要赔你多少钱?”
&拉玛广漠:“赔多少钱那倒是小事情,主要是他们太霸道、太欺负人了!我把他们告上法庭,主要是想通过法律途径,讨还一个公道。”&
王天玺:“拉玛广漠,你给我写来的信我收到了。我这次下来就是来调解你跟云南电影制片厂之间的纠纷而来的。我跟他们说定了,他们拿出30万块钱来给你,条件是你必须撤回诉状!你看,我这次把云影厂的30万块钱都给你带来了,现在就放在你面前,请你清点清一下,看够不够数。”
“啊啵啵!拉玛广漠,你发大财罗!”阿苏、罗学军二人都突然惊呼起来,他们还帮着我清点一捆捆的人民币,最后一捆捆的人民币把一个塑料袋装得满满的。当我把它扛上肩时,觉得沉沉的。
这个时候,王部长发话了:“拉玛广漠大作家,你既然收下了人家的30万块钱,那就是答应人家撤诉了。那你现在就打个电话到西山区人民法院,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于是我按他提供的电话号码,给西山区人民法院打电话,以原告人的名义,正式提出诉撤请求。
“哦,最后还有一道程序。”王部长拿出一张早已准备好的云影厂的收据单对我说:“还得请你在这收据单上填写上大写的‘叁拾万元整’,并签上你的尊姓大名。”我按照王部长的要求做了。
这时候,王部长面带笑容说:“好啦!现在你可以带上这三十万回家了。看在都是彝族人的份上,我只能帮得上这些忙了,我保证云南电影制厂再也不会来找你麻烦了。”
阿苏大岭和罗学军瞅瞅我,又看看王天玺,阴阳怪气地道:“拉玛广漠,你还犹豫什么?你一夜暴富成百万富翁罗!得了这么多的钱,今天晚上,你要按照我们彝族家的规距,要出点血(意思是叫我杀猪宰羊,以此表示庆贺)才行哩!”我说“好麻,只要你们敢吃,我就敢杀四只脚的(牛羊)来招待客人。”
&于是我扛着一塑料袋沉沉的人民币,搭上一出租车回到家中。趁着家里无人,我把袋子里的人民币一捆捆钱拿出来,装进一口木箱内(装满了满满一箱子),然后把木箱埋入我家后院的小菜地……而就在这时,我听到远远的传来了一阵阵的警笛声。
还没等我坐下来歇口气,几个警察就闯进门来。他们不由分说,先把我双手铐起来,然后带到菜地里去指认证据。我看着他们把我的木箱挖了出来,从中搜出了一捆捆的人民币,整整30万元,分文未动。
有检察院的人在拍照,有人对我说:“这就是你诈骗、敲诈勒索来的!”数分钟后,他们把我押上了囚车,马上就带到县看守所。数小时后,一支全副武装、威风凛凛的警车车队,在苍茫的暮色中从县城出发了。
前面是摩托车开道,中间是关着我的警车队伍,后面跟着一连串的黑色轿车(据说是王副书记、阿苏罗学军他们坐的车)。
伴随着震耳欲聋的警笛声,车队在黑暗中翻山越岭,穿过一个个村庄,驰过一条条灯火辉煌的街道,最后来到一座非常繁华的城市,拐进一座戒备森严的监狱,把我关进了一间漆黑的牢房……
数天后,似乎是在一个宏大的广场。我双手被铐着,站在被告席上。我扫了一眼审判台上,云南电影制片厂的伍匡文和甘昭沛坐在原告席上,他们在看着我,露出得意的笑容。而王天玺、阿苏大岭、罗学军他们也来了,他们就坐在高高的“主席台”上,他们正在春风得意哩!我转眼看看台下,是一大片黑压压的来看热闹的观众。
“请安静了——!”审判长是个风度蹁蹁的中年男子,他开始宣判了:&“下面公开宣判云南电影制片厂诉拉玛广漠勒索、诈骗一案……根据最近从重从快严肃判处经济违法犯罪分子的有关法律文件精神……经查日下午3点零5分,被告拉玛广漠悄悄窜进宁蒗县小凉山宾馆102室,找到正在这里下乡的省委副书记、省委宣传部部长王天玺同志,以其作品被云南电影制片厂剽窃抄袭为由,向王天玺同志敲诈勒索人民币30万元!王天玺同志被逼无奈,只好向当地人民政府借了30万元给他。这里有证人阿苏大岭、罗学军的证词,有被告人亲笔写的30万现金收据单,还有从被告家里挖出来的30万元赃款……综上所述,被告拉玛广漠犯经济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成立,人证、物证齐全,证据确凿。下面宣判:被告拉玛广漠犯诈骗、敲诈勒索罪,而且诈骗、勒索人民币数目特别巨大,数罪并罚,判被告拉玛广漠无期徒刑,并剥夺其政治权利20年!”在一片肆意的狂笑声中,我竭尽全力挣扎着、呼喊着:“我冤枉,我冤枉,我冤啊!——”
倏然间,我被人推醒,从噩梦中惊醒过来,全身湿透了,吓出了一身冷汗!我回想起白天那位彝老的话,幸亏自己没收下那30万元的巨款,不然的话,掉进“民族精英”们设下的陷阱里,那真是后悔莫及了。
14、“他们太目无法纪了”
一九九七年六月中旬,阿苏大岭(地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因“办事不力”(即未能让《彝》案原人拉玛广漠“无条件撤诉”)而受到伍精华、王天玺的数次电话训斥。正当他为此事大伤脑筋的时候,遇上了来丽江开会的宁蒗县&县委书记加觉阿三和县长罗学军(罗学军还是阿苏的“老表”)。
于是阿苏大岭就把他二人请到自己家中面授机宜:“法律上干不赢他(指《彝》案原告人拉玛广漠),就从行政上整治他,把他撵到偏僻的乡下去教书嘛!”
他们从阿苏大岭口中得知,这实际上是伍精华和省委副书记王天玺的意思(旨意)。如果不按照他们(伍精华、王天玺、阿苏大岭)的意思去整治(打击迫害)原告人拉玛广漠,那么今后将影响到他们的仕途。
数天后,罗县长一回到宁蒗,就打电话把县教育局局长金克鲁史叫到自己的办公室,一见面就“不给一点面子”地劈头盖脸“刮”起来。
罗学军:“金克鲁史,你这个教育局长还想当不想当了?我问你,马泉洪(县进修学校校长)是你手下人,还是你是马泉洪的手下人?怎么能让拉玛广漠(县进修学校教师)这么一个人到处乱跑告领导的状?你们教育局怎么不狠狠收拾收拾他?怎么不把他撵到翠依、拉伯那些偏僻的乡下去?!”
当天晚上,金克局长回到家中还在苦苦思索:怎么办呢,顶头上司的命令到底执行不执行呢?执行吧,拉玛广漠只是一个普通教师,据说他这次外出是向学校请了假的(他们学校这段时间还没有培训任务,他也暂时没有课),无缘无故地叫我怎么“收拾”人家?这真是我们彝谚所说的“拿着没削尖的木头硬往地下戳嘛”!这种无故找茬乱整人的事,我实在干不出来。但不执行吧,罗县长是我的顶头上司,我这教育局长还想不想当了!怎么办呢?……金克局长被迫无奈,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的境地。最后,他只好把电话打到丽江地区杨文彬(时任地委副书记、副专员,现为丽江市政协主席)处,向他作了汇报。
杨文彬副专员在电话中说:“他们这样做也太目无法纪了吧!好,这件事你把它放着几天再说,我给罗学军打电话。”与此同时(六月十九日),县教育局副局长胡某从昆明打电话给县进修学校校长马泉洪:“他们可能就要整你叔叔了,你们可要注意点……”&
但这已经是强弩之末了。就这样,由伍精华、王天玺、阿苏大岭等彝族头人们发动的又一轮对《彝海结盟》案原告人拉玛广漠进行的“围剿”,在有正义感、有良知的个别地方干部的抵制之下,最后不得不以失败而告终。这真应了那句话:“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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