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卖儿童的惨状案件从那一年开始接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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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方今年共破获各类拐卖妇女儿童案件2746起
新华网合肥12月10日电(记者陈诺)记者日前从安徽省公安厅了解到,今年1月至11月底,安徽警方共破获各类拐卖妇女儿童案件2746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2049名,解救被拐儿童890名、被拐妇女2479名。
警方介绍,近年来,拐卖犯罪呈现出边打边发的情况,犯罪手段升级,针对的人群和犯罪区域日渐扩大,危害日益严重。
盗窃、抢夺、强迫卖淫、暴力拐卖频现。2009年至今,安徽发生多起犯罪嫌疑人在医院偷盗或直接从家人手中骗走刚出生婴儿的案件。同时一些犯罪团伙以谈恋爱、交朋友、网络聊天、相约游玩为名,拐卖、拐骗妇女儿童后采用诱骗、殴打、强奸、非法拘禁等手段,强迫卖淫。
犯罪“黑手”伸向特殊人群。近年来,针对在校聋哑学生、精神障碍人群等的犯罪屡见不鲜。今年3月,安徽警方破获了以全洪伟、王华岭、李庆兴为首的拐骗操纵聋哑人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0名,破获案件860余起,解救聋哑受害人41名,其中包括6名未成年人。11月,安徽定远破获一起拐卖多名精神障碍妇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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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978件
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记者罗沙)记者27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014年全国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978件,与2012年审结1918件、2013年审结1313件相比下降幅度明显。
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严重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造成许多家庭骨肉分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人民法院一直坚持依法从严惩治。2010年至2014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7719件,对12963名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7336人,重刑率达56.59%。在持续高压严惩态势下,此类犯罪案件数量自2012年起呈逐年下降趋势。
[责任编辑:处死更多人贩,就无儿童拐卖?
近日,有不少明星、媒体、警界人士都在转发一个“你是否支持对罪行严重的人贩子判处死刑”的调查,结果自然是支持者占多数,更引发了大量“拐卖儿童哪有不严重的?应该一律判死”的不理性声音。随着近段时间来,《失孤》、《亲爱的》等电影的上映,要求对人贩处以死刑的呼声已经持续一段时间,现在有必要冷静下来,理性地思考这一问题。
电影题材持续关注拐卖儿童,也让人们对人贩子更加深恶痛绝 拐卖儿童罪,本身并没有回避死刑、重刑 刑法中明确规定拐卖儿童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死,司法实践中也不乏判死案例即使没有亲身经历过失子之痛,也可以人同此心地体会到被拐家庭一生不安、一世滴血的悲惨,也能预料人贩子(若严谨表述,应称“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犯罪嫌疑人”,但为阅读顺畅计,以下皆称“人贩子”)必然为千夫所指、万人痛恨的局面。但法律问题,不是江湖上的快意恩仇。很多网友至今不知,人贩子在我国,是可以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根据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起刑点是5年,如果有加重情节,可判10年以上至无期。关于加重情节,刑法中给出了8种情形,比如拐卖三人以上、有奸淫行为、使用暴力手段等。这8种情形基本上涵盖了在拐卖行为中出现的所有恶劣情况。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可判死刑。实际上, 在审理拐卖儿童犯罪的司法实践中,最高法一直秉持着“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死”的态度。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从去年至今,已经宣判的因拐卖儿童而被判死的就有7人,这些人之所以被判死,原因几乎一致:拐卖儿童数量多。比如蓝树山拐卖儿童34人判死、马守庆拐卖儿童37人判死。除了不避讳判死,其重刑率也远高于全部刑事案件均值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公安部曾先后在全国开展了多次打拐专项行动。在我国,只要是“专项行动”,往往意味着从重、从严、从快处罚。根据最高法公布的数据,从2008年到2009年年末,人民法院判决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重刑率(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叫“重刑”)均在60%以上,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45个百分点以上。再严一点:降低门槛,更多适用死刑?刑法的惩罚,必须讲求梯度性,否则会产生更大的恶果“拐卖儿童哪有不严重的?应该一律判死”,这种论调如果不是一时气话,则未免太失理性。可怕的是,这种不理性的状态不仅来自民众,也来自一部分媒体。比如某报纸认为“只要是参与了贩卖人口,情节严重程度均是无差别的。”要知道,即使是涉嫌故意杀人罪,也不是全都要判死的。近日,某人贩指认现场,被群众包围。那么,稍微理性一点的说法,比如“降低此罪判死的门槛”呢?这显然也是错的。如果把此罪死刑的适用面扩大,必然造成惩罚结果梯度性失衡,若拐1人和拐3人以上、有无涉及暴力犯罪,都是同一个惩罚结果,则违背了罪刑相适应原则。因此,既然法律条款中已经明确规定,拐卖儿童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那么,是否适应死刑,理当遵循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是否符合死刑判决的条件。降低死刑门槛,最大的恶果还不仅仅是违背了刑法的原则,而且会带来大家都不愿意看见的结果。几乎所有的涉拐案件,其背后的犯罪动机都是牟利。如果拐1人是死,拐100人也是死,既然已经走上了必死之路,你说他是会多拐点还是少拐点?另外,对于人贩子而言,最理想的结果是“钱货两清”,最不理想的结果是,在犯罪过程中被发现。如果一旦涉案就可能面临死刑,在面对暴露危机时,其铤而走险杀掉被拐者的概率一定会增大。这就是为什么贩毒者,往往要装备武装、暴力抗法的原因。震慑拐卖儿童类犯罪,不要神话严刑峻法
我国拐卖儿童犯罪有三个特点,这三个特点无法匹配上对拐卖者的震慑之所以很多人呼吁让更多的人贩子被处以极刑,是认为重刑的威慑力能减少相关犯罪。对于重刑能否减少犯罪,这个议题过于宏大、复杂,学界也多有争议。不妨抛下这个大话题,仅仅聚焦在拐卖儿童犯罪中,考查一下严刑峻法对拐卖者的震慑,有多大作用。我国的拐卖儿童犯罪有三个特点。其一,亲生父母贩卖儿童的情况严重。今年1月,山东警方破获一起贩婴大案,解救了37名婴孩。谁也想不到的是,这些婴儿大多是被亲生父母自愿卖掉。学者李春雷对2000年以来媒体公开报道的133个拐卖儿童案例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发现,不论是团伙勾结还是单独作案,有67起案件都是亲生父母所为。那么问题就来了:亲生父母是“卖”自己的子女,却谈不上“拐”。虽然有一些地方是按照拐卖儿童罪论处这些父母,但更多的是面临这样一种困境:在拐卖儿童罪与遗弃罪之间游移不定。亲生父母贩卖自己的孩子,是不是会被处以拐卖儿童罪都不一定,加重拐卖儿童罪的量刑有何用?谁也想不到,在地下产房里贩卖孩子的,竟然是他们的亲生父母。其二,我国的拐卖儿童类犯罪中,破案率低。虽然有些地方声称在拐卖妇女儿童类犯罪中,破案率能达到80%,但从全国范围来看,情况很可能不是这样。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立案数超过18000件,但是被侦破的案件不足4000起,破案率不到22%。这一数据,低于国内年均40%左右的刑事案件破案率。我们所说的严刑峻法的威慑,要建立在相对较高的破案率基础上,如果80%的案件无法侦破,只会增加惯犯的侥幸心理。其三,买方难入刑,需求庞大。我国拐卖儿童犯罪之所以高发,原因在于拥有巨大的买方市场。但由于刑法对买孩子的行为网开一面(“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注:拐卖儿童“买方入刑”草案正在审议),这等于是在纵容买儿童的行为。一方面纵容买家,一方面打击卖家? 政府适当放权,反而有利于打拐政府打拐既然人力、财力跟不上,不如更多发挥公民社会自治的作用据一线民警介绍,人贩子几乎都是兔子不吃窝边草,大多跨省跨市流窜作案,点多、面广、线长。这既造成了人手上的捉襟见肘,也要面临不小的经济负担,“跨地区救出一个孩子通常得三五万,而一个派出所每年的办公经费只有七八十万。”在这种情况下,不妨给社会自治组织放出一个小小的透气口,比如从法律上赋予民间打拐组织以合法身份,减少对它们活动的限制。也要对这些组织减免税收,此前,公益类民间非营利组织免税申请成功率不足7%。用自由收养制度,来解决拐卖市场中的买方需求有一点可以肯定,只要想通过非己生的方式拥有孩子的人群依然庞大(原因复杂,如不孕不育、重男轻女、错失生育年龄等),就一定有供给方。因为刀头舔血的营生总会有人做,其危险性转化成了每个被拐儿童“出售价格”的增加。但是生不出孩子却想有孩子的人,全世界都存在,却不一定会造成拐卖儿童这种严重的问题。这背后很重要的一点是,这个国家有没有自由的收养制度,因为自由的收养制度,能够有效地把供需双方匹配。即使我们不愿意承认,也无可否认总有些人因为各种原因生下孩子后不想养、不能养,对他们进行道德指责和说教,无益于解决问题。目前我国的收养儿童体制,被官方垄断,儿童福利院垄断了合法收养几乎所有的供给。这等于把相当一部分收养方式宣布为非法,这必然造成地下市场的繁荣。有人说,你这不是鼓吹合法买卖婴儿吗?实际上,这是两码事。其一,不一定要收钱,中国传统的过继式收养,就是不给钱的;其二,收钱不一定是坏事,国外很多收养家庭对生父母愿意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只需要判断生父母是否以此为“事业”即可。
对于所有复杂的问题,都有一种简单、明显但却错误的解决方法。在治理拐卖儿童犯罪中,呼吁对所有人贩子处以极刑,就是这样的解决办法。
拐卖儿童犯罪案中超过一半是“亲子亲卖”
与大量孤儿急需被收养矛盾的是在中国收养困难重重
在抗战中,桂系实力非但未曾受损,反而越打越
国民党败退台湾后,利用一切机会巩固其在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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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福州,阿香(化名)抱着两个月大的宝宝悔恨交加。阿香今年28岁,她和丈夫自称&实在养不起&,把孩子以4万元的价格&送养&给别人。在交易现场被警方拦下。 (柳涛/图)
日,福州,28岁的阿香(化名)抱着两个月大的宝宝在接受警察讯问。这是他们夫妇俩的第三个孩子。当日上午,阿香和丈夫自称&实在养不起&,将孩子以4万元的价格&送养&他人。结果在交易时,当场被得到线报的警方及时解救,这场贩卖亲生骨肉的悲剧才没有成为不可挽回的惨剧。
11月15日,我接到广东一位长期协助公安部门打击拐卖儿童的志愿者仔仔的短信,他接到举报:有人在一个QQ群内发布卖孩子的信息。通过聊天,仔仔得知卖孩子的人就在福州,要&送养&一名只有一个多月大的男婴。对方说话非常直接,要价4万,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仔仔便与对方约好16日上午见面,地点选在福州市鼓楼区西里市场附近。他希望我能联系当地警方,实施解救。出于安全考虑,后来警方把交易地点改到了福建省儿童医院门口,并成功抓捕了卖婴者&&孩子的亲生父母阿香夫妇。
&如果真的是孩子亲生父母,这种案件还真不好办,&一位参与办案的民警说,&孩子太小,正需要人照顾,但除了亲生父母谁都没有这个监护权。最终批评教育后,孩子还得还给他们。&
日,在福清警方的安排下,来自安徽的王某锋夫妇与被拐失散15年的儿子王小雷抱成一团痛哭。15年来,福清警方多次组织专案组展开调查,但由于线索模糊均未能找到王小雷。今年2月26日,警方在摸排走访时,一名许姓男子无法承受心理压力,承认买下王小雷,来顶替夭折的亲生儿子。 (柳涛/图)
日,来自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的黄某平带着全家来到福清市公安局参加&认亲会&。黄某平捧着离散了19年的儿子小吉的脸,久久不肯松手&&1994年8月,他刚满两周岁的儿子小吉在出租屋内玩耍时,被人偷偷地抱走。2009年,小吉的爷爷在自责中抱憾过世,临终前,老人唯一的心愿就是一定要找回孙子。 (柳涛/图)
算起来,这是我5年来报道的第7例拐卖儿童案了,阿香的故事让我既同情又愤怒。看得出她不是一个特别有经验的母亲,在接受警察讯问时,她抱着熟睡的宝宝,一直不停地摇晃。我告诉她,宝宝睡着了,就不要再摇晃,这样对他大脑发育不好。但她似乎也不是完全粗心,随行的行李包中,宝宝的衣服、尿布、玩具都准备齐全。面对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的孩子,阿香的眼神里充满了自责与悔恨。而她的丈夫阿斌(化名),则拒人于千里之外。在案件曝光后,我和同事想去他们家看看,并想借助媒体发动社会爱心人士对他们进行帮助。但阿斌拒绝了,他说:&我们不需要你们的帮助,不要再联系了。&便杳无音讯。
我不知道要多大的决心,才能让人卖掉亲生的孩子。我接触的第一个被拐卖儿童,也是这样的悲剧主角。日,这是一个我永远不会忘记的日子。那天正好是感恩节,一个可爱的男孩儿聪聪却凄凉地永远离开了人世。在医院冰冷的铁床上,聪聪穿着一件花格子衬衣和蓝色的牛仔裤,都是志愿者给他买的。聪聪小小的身体上盖着一块红色丝绸,丝绸上放着一个布娃娃。窗外的晨光照在布娃娃上,活灵活现,但聪聪再也不能起来和它玩耍了。站在床边给聪聪送行的,只有我和另两名志愿者。
2010年9月,湖北襄樊人王劲松费尽周折找到女儿,小姑娘在回家的火车上却一直沉默不语。她说,不想和爸爸说话。被拐卖的经历在孩子心中留下了深深的阴影。 (柳涛/图)
日,61岁的安徽老人俞芳兰跪在福州汽车北站售票厅门口,哭求路人提供失踪孙子的下落。俞奶奶和老伴在福州街头苦寻孙子近三个月,仍然没有找到12岁的孩子。 (柳涛/图)
日,福州街头,67岁的郑基顺在雨中寻找失踪的孙子。老人告诉笔者,孩子的父亲因此精神恍惚,无法正常工作,全家人的生活都压在了只有四百多元退休金的老人身上。 (柳涛/图)
国务院办公厅日发布的《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年)》,提出要进一步完善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反拐工作协调、保障机制,细化落实各项措施,依法坚决打击、有效遏制拐卖人口犯罪,确保被拐卖受害人及时得到救助康复和妥善安置。
据中国公安部的统计数据,2009年4月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拐卖犯罪专项行动以来至2012年底,共摧毁约1.1万多个拐卖儿童犯罪团伙,解救5.4万余名被拐儿童。因为农村人口进城务工而形成的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数量庞大且缺乏看护,是被拐卖的高危人群。
据中国最大的寻子网站&宝贝回家&统计,从2007年成立至2013年5月,该网站共收到全国寻子登记5000多条,其中90%是因为监管缺失导致孩子被拐走,一半被拐家庭属于农民工家庭。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害人家属对被买儿童进行解救时,买方只要不阻碍解救或虐待被拐儿童,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聪聪是个苦孩子,他是越南人,爸爸妈妈早早离世,吸毒的奶奶和残疾的弟弟让他的&家&变得极其单薄。为了减轻负担,聪聪的亲叔叔把他从越南卖给了人贩子。2009年3月,福建三明的林华和丈夫为了满足80多岁婆婆想有个孙子的愿望,花了4万元买下了6岁的聪聪。但不久,聪聪就患上了脑膜炎,生命垂危。在社会爱心人士的帮助下,聪聪在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治疗了三个多月后,还是离开了这个没有给他太多幸福童年的世界。而他的养母养父在聪聪住院期间,勉强地照顾他两个月后,神秘地消失了。为了方便照顾聪聪,医院将他的病房调到了护士室对面,许多志愿者开始轮班照顾聪聪。
从那以后,我开始特别关注拐卖儿童案件,并与&宝贝回家&的志愿者们建立了长期联系。2010年9月,我陪同湖北襄樊的公交司机王劲松找到他失踪的女儿后,小姑娘希望我同他们一起坐火车回家。她说,路上不想和爸爸说话。那段路程虽然很遥远,我却感觉很幸福&&因为被人信任;同时,我感觉其实自己很渺小,根本就帮助不了他们,特别是2012年11月,67岁的郑基顺老人在寻找孙子时,我只对他说了一句:&孩子应该是安全的,耐心地找就能找到。&老人便&扑通&一声跪在我面前,吓得我不知所措&&其实他要的仅仅是一句安慰。从那以后,我对自己的宝宝开始变得紧张,常常提醒妻子带宝宝出门时要小心注意;也是从那以后,每次去采访被拐卖儿童时,我都会极其认真地工作拍照,我希望能有更多的人看见这些孩子的面孔,记住他们的面孔,帮助他们早日回到爸爸妈妈的怀抱,让那些原本幸福的家庭不至于永远失去他们的孩子。
日,福州总医,6岁的越南男孩聪聪,被拐卖后患上脑膜炎,于11月26日感恩节早上因医治无效去世。 (柳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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