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上诉期限,以同一事实,不周案由,诉求重新起诉吗?

【前判决早已生效(原告败诉),现又以同一诉求向同一法院的另一法庭起诉,是否程序违法?我该怎么办?】-突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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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1: 可以向法院出示判决书,表明已审理过了,一事不再理。法院会驳回起诉。 追问: 我已提前十日在答辩状中做了说明而且附了判决书,也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法院不但不对异议进行裁定,还要开庭审理,我该咋办? 回答: 委托律师代理。 追问: 明天 开庭,已经来不及了,我打算向检察院控告,可以吗? 解决方案2: 违法,违反了民诉法相关规定,您可依法提出异议。
================可能对您有帮助================
可以向法院出示判决书,表明已审理过了,一事不再理。法院会驳回起诉。===========================================是生效判决!律师就是代理原告的。超过上诉期限未上诉的视为生效判决!===========================================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关于两审终审制规定的精神,一审法院判决后,原(被)告提出上诉, 在二审法院未作出审理决定之前,一审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待二审法院审理,作出判决...===========================================生效,一般就算原告不去领判决书,法院也会邮寄到他单位或者是家里。只要他家里人或者单位给他签收了,就算已经送达并开始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实施《关于以法院专递方...===========================================二审法院如果认定原告的证据,有可能直接改判。如果现在证据无法说明事实,原告又没有新证据提交,也有发回重审的可能。===========================================原告证据不足=========================================== 一审书记员回答是实话,法院就是这样做的。现在法院不按照程序办理案件的事情多了,出现违法情况,回答就是人手少,编制不够,这都是上个世纪的编制,处理不了这么多的案件...===========================================不需要给的,因为律师发票是提供给原告的。被告只需要拿判决书就可以入账了。===========================================只能简单说一下。案由由法院确定,当事人对案由的认识错误,不影响法院对原告诉讼请求与事由的审理。原告诉讼风险就是败诉并承担诉讼费,没有其他补偿,若你以恶意诉讼为...===========================================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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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诉讼状的资料与介绍
请不要给我诉讼状范例
呜呜呜~跟同学找怎么样就是找不到
论坛元老, 积分 12401, 距离下一级还需 9987598 积分
诉讼状就是原告或被告与法院沟通的文书。
原告的诉讼状就是请求法院,对其作如何判决的说明。
被告的诉讼状(答辩声明),是被告对原告起诉所请求之事项,要求法院对被告为如何判决的说明。
诉状之种类与内容:
1、 诉状,约略可分为民事诉状、刑事诉状及行政诉状等三种。民事诉状,例如民事起诉状、民事答辩状、民事声请状、民事准备书状、民事上诉状、民事抗告状˙˙˙˙等等。刑事诉状,例如刑事告诉状、刑事告发状、刑事答辩状、刑事声请状、刑事上诉状、刑事声请非常上诉状˙˙˙等等。 行政诉讼状,例如声请复查状、异议状、诉愿状、再诉愿状、行政诉讼起诉状、行政诉讼答辩状˙ ˙˙等等。写状人自须依其所要提出诉讼阶段之种类及性质,择适当之类型为之。
2、 诉状之内容:有关诉状之内容,除诉讼事实之内容外,尚有书状格式之一定内容,如下:
(1)、案号及股别:案号即有关诉讼事件受理法院所编制之年度件数号码。股别,是法院经受理,分案后由一定之民刑庭承办之组别,例如:金、木、水、火、土等股。案号及股别,于法院未受理或未分案前,是无谓案号及股别,故写状人于写起诉状时,因法院尚未受理,既无案号及股别,即无须填写。
(2)、诉讼标的金额或价额:因打民事官司,需付费,采有偿主义,故每件民事事件无论是诉讼事件或非讼事件,均须依民事诉讼费用法及非讼事件法第一百0 二条以下之规定,缴纳一定之裁判费或声请规费。至于如何计算及应缴多少之裁判费等问题,容以后再详述。民事诉讼事件依法若须缴纳一定之裁判费,而未予缴纳,经命补缴而未缴时,法院即以原告或声请人之诉或请求为不合法,以裁定驳回之。故有无缴纳裁判费,为诉讼要件之一.但因经济非常困难,若符合所谓「诉讼救助」之法律要件者,则可先声请诉讼救助后,再起诉时即可暂免缴纳该应缴之裁判费。
(3)、当事人之称谓用语:按诉讼,是两方对簿公堂之事。所谓「两方」,在诉讼实务上,也有称呼为「两造」,即原告与被告之称呼。又在声请事件中之两造,是指声请人与相对人而言,且声请人常是债权人,相对人则是债务人。在上诉事件之当事人,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抗告事件之当事人,为「抗告人」与「相对人」。于刑事事件之当事人,原告方面有法院检 察官、自诉人、告诉人,与被告。
(4)、诉之声明、答辩声明、上诉声明之用语:写诉状时,最感困难者,莫过于「诉之声明」、「上诉声明」之表明,非经相当时日之训练,要写出非常好之声明,诚不容易!在此先就何谓诉之声明,作一些观念上简单介绍。
所谓「诉之声明」,即是指原告所起诉请求法院,对其作如何判决之内容;例如原告因被告借款届期未还,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应对其清偿该借款,其诉之声明即可写:「一、请求判令被告应给付原告新台币00万元,及自00年00月00日起,按年息百分之00计算利息。二、原告愿供担保,请准予宣告假执行。三、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所谓答辩声明,是被告对原告起诉所请求之事项,要求法院对被告为如何之判决。
以上例言,被告即债务人,其答辩声明为:
「一、请求判决驳回原告之诉。二、若受不利判决,被告愿供担保,请宣告准免予假执行。三、诉讼费用由原告负担。」
至于上诉声明,系上诉人于上诉状表明,请求上级审(第二审、第三审)法院,对原审(第一审、第二审)法院所为不利于上诉人之判决部分予以废弃,另为有利于上诉人之判决,请参照书状范例中之上诉状所载「上诉声明」。
在刑事状,因刑事案件,除自诉案件外,皆为告诉案件。又因告诉案件须向地方法院检察署提出「告诉状」(或按铃申告),而告诉状只要记载被告所涉犯之犯罪事实及证据即可,无须记载被告所犯之法条为何,故告诉状中并无所谓「诉之声明」,且告诉人纵记载被告系犯00罪名及法条,若检察官经侦查结果,认系成立其他罪名时,亦得不受告诉人于告诉状中所指罪名等之,可以直接迳行以其他罪名起诉被告。
(5)、案由及状由:「案由」系法院于受理分院后,将诉讼案件之讼因(诉讼原因)予以简化之称谓,日后亦成为诉讼之类型,例如给付价金事件、拆屋还地事件、损害赔偿事件、分割遗产事件、离婚事件˙˙˙等等。「状由」是在诉状中记载为何事或为何权利争讼之因由(原因理由),使法院便于分案处理。
在首次写状子时,为免挂一漏万,建议你最好先找出书状或诉状范例中之一些案例参照,即可得心应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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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写诉状时,须先弄清楚几个问题:
  1、 告何人、告何事?
  2、 告刑事或告民事?
  3、 凭何权利告、有何证据?
  4、 向那一个法院提出诉状?
  (一)、对第一点即(告何人、告何事?)言,原则上一般人应该皆不会有多大的问题。举例来说:别人借钱不还、被人开车撞到、被倒会、被骗买到泡水车˙˙˙等等。但有时候,案情较为复杂,所告之人与事有数个时,稍有难度之存在,容后再详述。
 (二)、写状人于确定告何人与何事后,接着必先分出所告之事,系民事或刑事,若弄错将造成一定之不便及不利之损失(有关此点容后再详述)。一般而言,提出刑事告诉,系以告诉人或被害人所受之损害,是被告以非法之方法所造成,而向法院要求判决被告「有罪」。提出民事诉讼,大都以因契约或侵权行为、清偿债务等为诉求,而向法院请求判决令被告给付多少金额之诉讼。简单一点,「刑事」是以被告「犯罪」,须接受法律治裁,要进牢服役。而民事则以要求被告须付赔偿损害金、还返借钱、移转不动产所有权、迁让房屋等为诉讼标的、两者应不难分别。另刑事可附带请求民事赔偿,以节省原告于第一审起诉时所必须先负担之民事裁判费(有关刑事附带民事,容后有机会予以详加介绍)。
 (三)、无论提出民事或刑事之诉讼,凭何权利告、有何证据?是诉讼时无法避免的课题,也是日后诉讼成败之最重要关键。若原告无可主张之权利,或所主张之受害事实或损失金额,在法庭上无法举证时,终将遭到败诉之命运,甚至于刑事上有可能构成所谓诬告罪之刑责,不可不注意。故有关原告究主张如何之权利被侵害及有无充足证据以支持该项权利主张,应是诉讼之重点,在写诉状时依法皆须适当的表明及记载清楚,以免遭受不利之判决。
 (四)、管辖法院:向那一个法院提出诉状?此即涉及管辖法院之问题。民事诉讼之管辖法院,依「以原就被」原则(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条第一项: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辖),提出民事诉讼,原则上自应向被告住所地之法院为之。因侵权行为涉讼者,得由行为地之法院管辖(参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故原告因侵权行为事件提起诉讼时,除依「以原就被」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之法院提出,亦得向侵权行为地之法院提出,任由原告选择之。有关管辖法院之相关问题,请自行令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条至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至于刑事诉讼之案件,其管辖法院依刑事诉讼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案件系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辖。故假设甲被乙倒会,想告乙诈欺,如乙住台北市士林天母,则甲应向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提出告诉。
A、诉状之种类与内容:
  1、 诉状,约略可分为民事诉状、刑事诉状及行政诉状等三种。民事诉状,例如民事起诉状、民事答辩状、民事声请状、民事准备书状、民事上诉状、民事抗告状˙˙˙˙等等。刑事诉状,例如刑
事告诉状、刑事告发状、刑事答辩状、刑事声请状、刑事上诉状、刑事声请非常上诉状˙˙˙等等。 行政诉讼状,例如声请复查状、异议状、诉愿状、再诉愿状、行政诉讼起诉状、行政诉讼答辩状˙ ˙˙等等。写状人自须依其所要提出诉讼阶段之种类及性质,择适当之类型为之。
  2、 诉状之内容:有关诉状之内容,除诉讼事实之内容外,尚有书状格式之一定内容,如下:
 (1)、案号及股别:案号即有关诉讼事件受理法院所编制之年度件数号码。股别,是法院经受理,分案后由一定之民刑庭承办之组别,例如:金、木、水、火、土等股。案号及股别,于法院未受理或未分案前,是无谓案号及股别,故写状人于写起诉状时,因法院尚未受理,既无案号及股别,即无须填写。
 (2)、诉讼标的金额或价额:因打民事官司,需付费,采有偿主义,故每件民事事件无论是诉讼事件或非讼事件,均须依民事诉讼费用法及非讼事件法第一百0二条以下之规定,缴纳一定之裁判费或声请规费。至于如何计算及应缴多少之裁判费等问题,容以后再详述。民事诉讼事件依法若须缴纳一定之裁判费,而未予缴纳,经命补缴而未缴时,法院即以原告或声请人之诉或请求为不合法,以裁定驳回之。故有无缴纳裁判费,为诉讼要件之一.但因经济非常困难,若符合所谓「诉讼救助」之法律要件者,则可先声请诉讼救助后,再起诉时即可暂免缴纳该应缴之裁判费。
 (3)、当事人之称谓用语:按诉讼,是两方对簿公堂之事。所谓「两方」,在诉讼实务上,也有称呼为「两造」,即原告与被告之称呼。又在声请事件中之两造,是指声请人与相对人而言,且声请人常是债权人,相对人则是债务人。在上诉事件之当事人,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抗告事件之当事人,为「抗告人」与「相对人」。于刑事事件之当事人,原告方面有法院检 察官、自诉人、告诉人,与被告。
 (4)、诉之声明、答辩声明、上诉声明之用语:写诉状时,最感困难者,莫过于「诉之声明」、「上诉声明」之表明,非经相当时日之训练,要写出非常好之声明,诚不容易!在此先就何谓诉之声明,作一些观念上简单介绍。所谓「诉之声明」,即是指原告所起诉请求法院,对其作如何判决之内容;例如原告因被告借款届期未还,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应对其清偿该借款,其诉之声明即可写:「一、请求判令被告应给付原告新台币00万元,及自00年00月00日起,按年息百分之00计算利息。二、原告愿供担保,请准予宣告假执行。三、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所谓答辩声明,是被告对原告起诉所请求之事项,要求法院对被告为如何之判决。
  以上例言,被告即债务人,其答辩声明为:「一、请求判决驳回原告之诉。二、若受不利判决,被告愿供担保,请宣告准免予假执行。三、诉讼费用由原告负担。」至于上诉声明,系上诉人于上诉状表明,请求上级审(第二审、第三审)法院,对原审(第一审、第二审)法院所为不利于上诉人之判决部分予以废弃,另为有利于上诉人之判决,请参照书状范例中之上诉状所载「上诉声明」。在刑事状,因刑事案件,除自诉案件外,皆为告诉案件。又因告诉案件须向地方法院检察署提出「告诉状」(或按铃申告),而告诉状只要记载被告所涉犯之犯罪事实及证据即可,无须记载被告所犯之法条为何,故告诉状中并无所谓「诉之声明」,且告诉人纵记载被告系犯00罪名及法条,若检察官经侦查结果,认系成立其他罪名时,亦得不受告诉人于告诉状中所指罪名等之,可以直接迳行以其他罪名起诉被告。
 (5)、案由及状由:「案由」系法院于受理分院后,将诉讼案件之讼因(诉讼原因)予以简化之称谓,日后亦成为诉讼之类型,例如给付价金事件、拆屋还地事件、损害赔偿事件、分割遗产事件、离婚事件˙˙˙等等。「状由」是在诉状中记载为何事或为何权利争讼之因由(原因理由),使法院便于分案处理。
 (6)、参考书状或诉状范例:在首次写状子时,为免挂一漏万,建议你最好先找出书状或诉状范例中之一些案例参照,即可得心应手。
 三、 诉讼程序之始末:
  1、 一件官司要打多久?
  2、 一件官司要打几审?
  3、 起诉前、起诉后判决前、判决后上诉前、上诉后判决确定前、确定后执行前等等情况,你应该 注意哪些事项?
  4、 要否请律师应讼?请怎样的律师比较好?
  5、 司法有无后门?你要相信吗?
 (一)、一件官司要打多久?
  一件官司若拖太久,不仅法院累,诉讼之两造更累。所谓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由于每一地区之法院所受理案件数量多寡之不同,致每地区法官所分配到之案件数不同,分配件数多的法官,每每无法消化,造成积案如山,办案速度牛步化,光在一个审级法院,有时就拖上一年或更久。若再遇到上诉(败诉之一方提出),经第二审、第三审等程序,要打完一件官司的时间,至少(平均上)二年。实在无法估算一件诉讼案子完结之正确时间,若要经济,则要从诉讼资料之准备完足,促使法院完成调查,或注意和解之可能,早日达成双方和解,才能节省诉讼时间。
 (二)、一件官司要打几审?
  这涉及到两点,即第一点:因法律本身之而无法上诉上级审,例如被告遭控告诈欺罪,依法只能上诉到第二审之高等法院,不能上诉到第三审最高  法院;又如民事案件,因所诉请求只诉讼金额未超过一定金额(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六十六,已提高至新台币一百五十万元),依法亦不能上诉到第三审最高法院。第二点:因败诉之一方是否上诉而定,如第一审败诉之被告或原告并未上诉而告确定即是。
  故一件官司要打几审,需依上述两点之不同情形而定。另有时案件经上诉审法院发回(即发回原审级法院)更审,则会增加历审之次数,造成案子一拖就好几年,始能结案。
 (三)、诉讼程序之注意事项:
  1、 起诉前:
  诉讼开始前,原告最重要地,就是写好起诉状或告诉状,并详附证据资料,使法官明白你所告之事实为何及有无理由与证据。相反地,被告应在接到诉状后详读后,及早对原告所述之事实提出反驳或反对证据,以推翻原告起诉之法律依据,而完成答状辩之撰写,并提早送交法院。
  2、 起诉后判决前:
  双方于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及早做好准备有关开庭之相关诉讼资料,最好自己可沙盘推演法官可能会问之问题,你应如何回答?例如:在拆屋还地事件,假如你是被告,法官问你(被告):原告主张他的土地,被你无权占用,你应将所占用之土地上建物拆除后,将土地归还原告。你有何意见?
  此时,你应将占用原告土地之正当理由向法官说明,例如:因原告之前手出租土地给被告,并提出租赁契约。
  又因法院审理案件,常无法一次审结,而必须双方多次到法院开庭问讯。故双方应于开庭后,整理纪录开庭时之讯问重点。若双方有提出书状,应于下次开庭前准备好因应之书状送交法院及对方。当然法官于开庭时,当庭瞩咐之应准备资料或事项,自应及早完成准备,送交法院。 判决之开庭,其重点在于法律意见之攻防及事实所涉证据之举证,双方应花较多时间在这方面,若有困难时,应提早请教律师或代撰书状。
  3、 判决后上诉前:
  诉讼双方经数次开庭辩论,法官做出判决后,其输赢已决定。于接到判决后,败诉之一方若依法可上诉时,应注意遵守上诉期间,必须在不变之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若不小心超过上诉期间,将丧失上诉权利,而使该事件因为上诉而告确定,不可不注意!
  上诉期间多久?如何起算?---- 按事件是民事或刑事之不同,民事事件之上诉期间为二十日,刑事事件之上诉期间为十日。无论民事或刑事,其上诉期间之起算日,皆是从你(原告或被告)接到判 决书之翌日起算,算至满二十日或十日为止。上诉期间之届期日(即最后一日),如为国定假日或星期日时,则上诉期间可延长至翌日之上午12时为止。上诉费用之缴纳:民事案件于上诉时,上诉之一方即上诉人依法应缴纳上诉费,若未缴于命补缴时又逾期未缴,法院则会将其上诉以裁定驳回之。至于上诉费如何计算,另文再述。于刑事案件之上诉,并不需缴纳上诉费。
  4、 判决确定后执行前:
  案子一旦判决确定(若合解亦生与判决确定之同样效力),则诉讼程序依法应已告终结。除非败诉之一方,仍对该确定之判决有所不服,认有违法,欲提出特别救济程序。此时,其特别救济程序是「再审」或「非常上诉」;否 则,该案子依法只有如何强制执行(民事)或到监服刑(刑事)。「再审」、「非常上诉」,民事、刑事诉讼法有明文,其提起之要件,在难度上皆较一般之上诉要件为高,不容易成功,另文再详细介绍。一个案件已判决,被告不服,但已过了上诉期,可否另行起诉?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一个案件已判决,被告不服,但已过了上诉期,可否另行起诉?
如果另行起诉,已生效的判决是否会继续执行(甚至申请强制执行)?
----------------------------------------问题补充:--------------------------------------------------
另行起诉 和 申诉 有什么区别 选择哪个好点呢?
关于法院已判决的纠纷,被告不服上诉的问题.
本人2007年共向开发商交60万做为购房预付款,分2次50万和10万支付,签有购房合同.
2010年3月份开发商不愿按当年的价出售于我,于是协议将50万元按2分利息计算,于是同意将10万元按2分利息给我赔偿,在50万元欠条上签了按2分月息计算.
另10万开发商以现在亏本了,很穷,请求我免它算了,所以没有写利息.
一直到7月份都没有还我的钱.
我于8月起诉法院,法院已判决 按欠条约定 50万连本带利2利息+10万本金还款于我.
现在开发商又上诉了说利息...
一个民事案件,二审(地区)已终审,由于原告不服,一年后被告又接到省高院的传票,说到省高院参与调解,这种情况可能吗?
请在此输入您的一审判决下来,被告人不服,最长上诉期限是多长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我的当事人因被判了伪证罪,他对此判决不服,但又过了上诉期要申诉的话要找哪个部门?是递交早诉材料到中级人民法院还是高级人民法院呢?有人知道能告诉我吗?
我的当事人对佛冈县人民法院判决书一审判决不服但又过了上诉期还能再审诉吗?再审诉的话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审诉还是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审诉呢?还需要哪些材料吗?
我是一起维权案,对方未经同意使用了我的作品,一审判我胜诉,但我认为判决被告的赔偿金额太少,所以提起上诉,请问这种情况上诉费应由谁承担?
老人向儿女索要赡养费,向法院申请起诉,法院下传单时还向起诉人索要200元费用 说法院要求要的(不知道是什么费用),最后法院判决完后竟没有法院判决书,只有签字画押 而且字据都不在起诉人手里,请问法院是否有违法行为?老人应该怎么样做?法院说判是赡养费交给法院然后在交给老人手里,是否有这一点说法?
我丈夫3个月时间借款40万,从未与我商量,其中一位借债权人反复3次借给我丈夫30万,都未通知我。我丈夫半年后遇车祸身亡,我因是法定夫妻,被告上了法庭,而所有工程余留款结给债权人还差十几万。后查到我丈夫一天提走17万现金不知用于何处,好心朋友告诉我丈夫外面养了情妇,并带我和债权人一起去了那女的家证实了这一事实,求那女的拿点钱还账,可后面这些这些事实再审都未认定,我特冤,不知还能向哪级法庭说理。
一审判决后 子女 房产分割均无异议,债务方面:对方的债务均不认可,关于财产方面有点出处,婚姻存续期间对方有基金3万,也提供对账单据,对方因说还债务取出了,如果债务不存在算不算转移财产?一审判决书里没明确。如果因此判决书在送达后15日内上转移财产诉,是不是准许离婚那一程序(已经判决离婚,双方都同意)就不能进行?还是等二审后才能继续?同一案件在己发生法律效应时发觉第一审诉求错误,还可变更诉求重新上诉吗?_百度知道
同一案件在己发生法律效应时发觉第一审诉求错误,还可变更诉求重新上诉吗?
可以重新起诉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是根据当事人诉求裁决,如果有新的诉求,即可另行起诉,只要与原诉求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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