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和洛阳刑警大队队是一个地方吗

大兴区看守所、大兴刑警队地址及乘车路线
大兴看守所也叫大洼看守所,看守所位于宋庄和大洼之间,大兴刑警队和看守所在一个院内办公。
具体地址:大兴区黄村西大街
11841045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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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11发生在看守所里的强奸案(小说)
  发生在看守所里的“强奸案”一个在“高墙”内的弱女子,含泪控诉她在和湖县公安局看守所里被人强奸,引起了东升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根据领导的批示精神,市委政法委组成了政法部门联合调查组,前往和湖县进行检查督导。调查中,和湖县公安机关却认为是“通奸”,而不是“强奸”……[疑案追踪]“高墙”内弱女子的“强奸”案,引起了老枪lq的高度关注,他于日第十一次采访了施振发。大凡到过看守所的人都清楚,看守所给人的印象,是高墙、森严,是牢笼,是一个到处布满铁丝网、令人恐惧、让人生畏的地方。若是有人说在这么个特殊的地方发生了强奸案,你肯定直摇头,怎么也不信。然而,这大千世界就是无奇不有!日上午,这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东升市市委政法委执法协调监督处接到一份特殊的信访件,信中诉说她在和湖县看守所关押期间被人强奸了。白纸黑字,名为《一个弱女子的血泪控诉》的来信就摆在东升市委政法委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王鹏的面前,你信,还是不信?不由你不信!来信的是一位年龄38岁的农村中年妇女,名叫高玉莹,曾因与人合伙生产、销售开采矿石用的炸药,于日被和湖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5日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29日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来信反映她在县看守所关押期间,曾被在看守所服刑的外牢人员吴道三强奸,并导致其怀孕。看守所里发生了强奸案,这在东升市解放后的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事,是闻所未闻的。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王鹏是从部队正团职岗位转业到市委政法委工作的,由于在部队较长时间从事政治工作,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他感到此事非常重大,不可小视,立即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万文兵和分管副书记施振发作了汇报。万文兵书记看后,感到非常震惊,非常气愤,当即作出批示:“请振发同志牵头,市检察院、公安局纪检组长参与,组成联合调查组,立即对此案进行彻底调查。查清案情,依法严办,决不护短!”根据万文兵书记的批示精神,当天下午,施振发召开由上述人员参加的专门会议,传达万书记的批示精神,研究工作意见,进行专项部署。会上,市检察院纪检组长程鹏飞一再建议施振发向万书记汇报,市里不要派调查组去和湖县,应责成和湖县依法处理。并悄悄地告诉施振发,如市里介入调查,形成的调查结论若是强奸,和湖县参加调查的同志都要受到处理,打击面可不小;若调查结论是通奸,高玉莹不服,势必到省里、甚至到北京去上访,我们将如何交代?一句话,只要你去了,无论如何做,都会吃力不讨好,里外不是人。弄不好,你还要承担责任,接受处理。程鹏飞从事检察工作已整整30年了,担任东升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也有8个年头了,长时间的检察官生涯,使他养成了谨小慎微的工作作风。施振发清楚这虽然是怕担责任的托辞,却是难以回避的“现实”,从某种意义上说,程鹏飞讲的是大实话,大好话,他的担忧并非毫无道理。但施振发别无选择,他必须担起这个责任,担当这个风险。因为他更清楚万文兵书记的性格和作风,也深知作为共产党的一名市委政法委领导肩负的责任!第二天上午8时30分,他便带领联合调查组的同志奔赴和湖县。看那神情,真有点义无返顾。(一)联合调查组到达和湖县已是上午10时,该县分管政法工作的县委副书记高秉一和县政法部门的领导已在县委会议室里等候了。施振发简单地说明来意后,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周显武对高玉莹反映的问题及县政法部门对此事处理的情况作了汇报,县公安和检察机关的负责同志也谈了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出乎预料的是,他们的汇报、发言近乎一个声音,一种口径,一个“版本”,就如同事先有人编排好了,有人导演似的。他们说高玉莹信中反映的问题确有此事,县委、县委政法委领导对此非常重视,曾专门组织由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和县政法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调查组,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周显武担任组长,但经过调查,是“通奸”而不是“强奸”。调查组对这一事件的结论为:“发生在看守所里的严重责任事故”。并汇报说,县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当事人,也就是信访举报人高玉莹认为是“强奸”,而和湖县的调查结论却是“通奸”,虽说是一字之差,但事件的性质却完全不同,影响和责任也大不一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到底是什么原因?听完他们的情况汇报,施振发把高玉莹的举报信拿出来掂了又掂,心情显得格外沉重。一个弱女子的血泪控诉我叫高玉莹,女,现年38岁,家住和湖县张平镇吴家坳居民小区,系和湖县纸箱厂下岗工人。因生活所迫,又是法盲,故于2002年下半年与本县公安局东升派出所指导员腾伟平之妻邹桂花合伙生产、销售开采矿石用的炸药,日被和湖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日被和湖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日释放。控告的主要事实如下:和湖县看守所办理了一个灯具厂,该所组织被关押人犯在该厂劳动,日晚9点多钟,我去上厕所,厕所离简易厂房约50余米远,因没有灯光,四周一片漆黑。我正向厕所里面走的时候,突然被人从我的背后将我拦腰抱住,不由分说扒下我的裤子,我大声吼叫“是谁?要干什么?”此人不作任何回答,将我往厕所墙壁上撞,并用一把水果刀逼着我,此时我仍用尽力气进行挣扎,终因害怕被此人杀害,又无力挣扎,被他进行了强奸。我精神上遭到很大打击,在监房里睡了三天未起床,当时想报案,又不知是何人所为,又怕被人打死在看守所里,白白送了一条命,想到女儿无人照顾,心里十分矛盾。大约过了9天,我到车间去劳动,人犯吴道三叫我(此人在看守所买菜、管理小卖部、帮助灯具厂管理人犯,年龄不到40岁,身强力壮,我从不认识此人),他说:“那天晚上你为何喊叫,你未必不想老公。”此时我才知道是被此人强奸了。通过向看守所其他人犯打听,此人名叫吴道三,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关到看守所。此时,我又气又恨,控告他,只因自己没有文化,更重要的是又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万一告不倒对方,说我是诬告,反而会加重自己的徒刑,因而顾虑重重。8月15日中午,吴道三叫我到小卖部结帐、签字,字没签完,他突然起身将小卖部的门关上,双手抱住我,我大叫大喊,因小买部离看守所近,他才松手,我跑了出来。我在看守所关押了5个多月,白天黑夜劳动,人已筋疲力尽,精神十分痛苦,几乎天天在监房里躲着哭。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正当我精神上十分痛苦之时,一个意外的事情发生了,一个多月未来月经,我非常担心自己怀了孕。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于9月30日上午将吴道三强奸我的经过向看守所秦发所长作了报告,秦所长当时不大相信,但感到事关重大,他还是向县公安局刘局长作了报告,并很快叫来一名女警察,作了一份笔录,我如实讲了事情的全部经过。当日上午10点多钟,秦所长、女警察、汪同志等人将我带上手铐,押到和湖县田塍宾馆,大家要我说是通奸,不是强奸,即使是强奸也不能说。同日中午,秦所长、刘峰、张女士将我送到东升市妇幼保健院,经过B超检查,确定我怀了身孕。当日下午,上述三人又将我带回和湖县茶花宾馆二楼等候。看守所秦所长、和湖县检察院的周童、刘局长等人在该宾馆另一餐厅商量了很久,当晚10点钟,秦所长、周童等人找我谈话,要我承认是自愿与吴道三通奸,我不同意,当即反驳说,我从来不认识吴道三,不是通奸而是强奸。11点多钟又将我铐回看守所。10月2日,看守所多名干部轮流到号子里做我的工作,要我承认是通奸。10月3日8点多钟,秦所长、邓同志、刘同志等四人在看守所门口叫了一辆的士将我铐到和湖县茶花宾馆二楼餐厅,秦所长、邓同志、周童、刘同志整整一天,轮番找我谈话,要我承认是通奸,不是强奸,并说,看守所可给我6000元作补偿,叫我不要告,我坚持说不要钱,要告吴道三强奸。这样一直僵持到下午五点多钟。检察员周童气势汹汹地找我谈话,要我按照看守所秦所长等人的意思说是通奸,作笔录,否则看守所的干部、人犯对我怎么样他不管,周童说只要我承认是通奸,看守所可给我1万元作精神补偿费,我被上述人员已逼了三天三晚,精神已经彻底崩溃了。我气愤地跑出门外,被秦所长等人堵在门口不让走,又将我推进房里。他们威胁说,“逼急了大家都没有好下场”。我见他们个个气势汹汹,又不知在看守所还要关押多久,只好被迫说行。接着周童亲手交给我1万元。周要我写了一张收条,并叫我在笔录上签了字。周说,我在看守所身上装1万元不安全,监所规定不允许在押人犯身上放钱,要我将1万元钱给他保管,我没办法,当场将这1万元交给了周童,当时有秦所长等人在场。周童并交待我,上级来人找我谈话,要我承认是通奸。这天又将我铐回到看守所,10月6日上午10点多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伍队长、县检察院起诉科的同志到看守所找我谈话,我是按照周童交待的对任何人都说是通奸的,10月7日,看守所秦所长及县公安局黄医师等人将我送到东升市妇幼保健院作了人工流产。由于人工流产后,治疗不及时,造成我子宫长了瘤。10月11日,东升市检察院两位干部到看守所找我谈话,我一再说是被强奸的,当时县检察院的刘检察长讲我不老实,在这种压力下我只好对市检察院的检察官说一句,我没有及时报告也有责任。县委政法委周显武副书记也到过看守所,我仍然坚持说是被强奸的。此后,县公安局干部周童及看守所干部仍然天天逼我,要我承认是通奸。同年11月2日,我从看守所放了出来。11月15日,我打电话给周童,要他将一万元钱给我,他恶狠狠回答说根本没有那么回事,并说你没有证据,你可以去告我,当即将电话挂断了,2004年春节前,我爱人夏曾海、妹夫吴亦清到看守所找秦所长要钱,并要求不给钱就给收条,秦所长说钱没有,收条也没有,高玉莹判了缓刑,再闹就把他关起来,我爱人受了一肚子气回家,要与我离婚。政法委领导,我在看守所被关押期间,限制了人身自由,被犯人强奸,导致怀孕,造成了精神上的莫大痛苦,造成了我家庭夫妻之间矛盾,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我多次想服毒自尽,但考虑老人、小孩无人照顾,只有苟且活下来,我强烈要求上级政法委领导为我作主,强烈要求对强奸犯绳之以法,强烈要求对和湖县看守所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并赔偿我的精神损失。强烈要求对周童贪污1万元人民币追究刑事责任。此致东升市委政法委书记控告人:高玉莹日(二)见和湖县政法部门的同志对高玉莹反映的问题几乎众口一词,对处理问题的意见如此一致,市检察院纪检组长程鹏飞真的有几分紧张,他担心市委调查组对此事不好“下台”,不好收场。他在心里埋怨施振发未听他的劝告,“不听同志言,吃苦在眼前”,“自找,活该!”施振发呢,却不动声色,他让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伍平先发表意见。“想不到你们看守所混乱到这种程度。简直是乱到了家。”伍平显得非常气愤,他用眼睛盯了盯县公安局分管看守所工作的副局长涂岷,“不管是强奸还是通奸,你们都难逃干系!”“我认为此事性质严重,要引起高度重视,必须依法妥善处理好,否则,我们对上对下都不好交代。” 程鹏飞也讲了自己的意见。见市公安和检察机关的领导都谈了看法,大家等待调查组组长施振发作指示。可是,施振发一不作指示,二不下结论,他突然向和湖县公安局和看守所的同志提出了一个似乎简单但却非常关键的问题:“1万元人民币现在在那里?”他清楚地记得,在刚才和湖县政法部门的汇报过程中,有人为了推脱责任,曾多次提到高玉莹之所以向市委政法委写举报,是因为没有得到1万元钱。他要寻求解决这道难题的突破口,他要找到“敌人”的“死穴”,然后再给其“致命”的一击。“扣除给高玉莹做人流的费用,剩余的退、退给吴、吴道三了。”看守所秦所长回答道。不知是由于过度紧张,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说话的时候显得有些结巴,满脸涨得通红,显得很不自然,两只手也不知道放在那里是好。“因为钱、钱是吴道三出的。”秦所长补充道。“请把吴道三的收条拿来。”施振发单刀直入,步步进逼,他不能给“对手”喘息的机会。见施振发问得这么仔细,秦所长显得更加紧张,更加不知所措。他先是说看守所出纳不在,后又说没有让吴道三打收条。见施振发和市委调查组的同志要一查到底,秦所长才“老实交代”,承认剩余的钱被看守所用了。和湖县参加会议的公安和检察机关的人员,对市委调查组提出的问题,回答得不是漏洞百出,就是答非所问,“请和湖县就高玉莹反映的在看守所被强奸一事召开政法委员会,认真负责地把这件事处理好,并在一个月内向市委政法委写出专题报告。”施振发怎么也不相信,和湖县政法部门对高玉莹反映其在看守所被强奸一事的基本事实都没有弄清楚?就凭这点你还有什么资格坐在这里“汇报”?还有什么脸面空谈案件性质?施振发表情非常严肃。他看了一眼同来的市委政法委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王鹏,“把他们办理高玉莹反映问题的资料全部复印一份带回去,我们留作备用。”他这样做,既是给和湖县施压,又是为今后市委政法委调查这个问题作准备。根据目前的情况,他不得不这样做,不得不早作打算,以防“万一”。接着,他对和湖县政法部门提出了四点要求:第一,要查清事实,决不允许掩盖矛盾:第二,要准确定性,依法处理:第三,要做好信访举报人的工作,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借机炒作:第四,要举一反三,变坏事为好事。”此时,和湖县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高秉一也觉得有一种被下级愚弄的感觉。他一直以为这件事情已经“摆平”了,没想到竟让他在市委政法委领导面前出这般“洋相”。“一班饭桶!” 高秉一在心里狠狠骂了一句。气愤归气愤,但更重要的是,他必须想办法“收场”,让上级满意。他缓和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向施振发书记表示:一定认真落实他的重要指示,对此事依法严查严办,并要求县公安局尽快将看守所“糊涂所长”秦发停职检查,至少也得调离看守所。(三)回到市委政法委机关后,施振发的脑子里仍在思考这个问题。他想尽管和湖县对此事的处理很被动,给依法妥善处理这个问题增加了难度。但要扭转这种局面,还必须依法按程序办。想到这里,他马上打电话给和湖县委政法委周显武副书记:“显武同志,和湖县公安局对高玉莹反映的在看守所被强奸一事是否立案?”他在带回的复印件里,没有看到这方面的材料。“立案了。”周想了一会说。“请把县公安机关立案的法律文书电传给市委政法委,越快越好。”施振发是个不甘被人“糊弄”的人,在关键问题上从来不轻易放过。可是不知为什么,和湖县公安机关立案的法律文书却一直传不过来。在王鹏的一再催促下,和湖县政法委才传来一份和湖县公安局《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在领导批示一栏中写着“初查”两字。可见和湖县公安局对高玉莹反映的问题只是“受案”,并未正式立案。十分可笑的是,担任和湖县调查组组长的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周显武,对高玉莹反映其在看守所被强奸一事是否立案这么重要的问题却不清楚。你说,这个调查工作不就是“胡来”吗?难怪,高玉莹不到处上访!看来,和湖县看守所有一个“糊涂所长”,和湖县政法委同样有一个“糊涂书记”,地地道道的糊涂虫!正如一首歌里所唱的那样:“糊里又糊涂”。“糊涂”加“糊涂”,你说岂能不办出一个“糊涂案”来?而施振发却不能“糊涂”,他不能眼看着和湖县政法部门在这么个重大问题上“胡来”!他打电话给和湖县分管政法工作的县委副书记高秉一,要求他亲自过问此事。高秉一向施振发汇报说,他“已责成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管骅亲自听取高玉莹的意见,处理结果一定会让高满意。”他一再表示,“请市委政法委领导放心。和湖县政法部门一定能依法妥善处理好这件事情。”你别说,这高秉一还真有一套,还真的有办法。两天后,和湖县《关于高玉莹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汇报》就报到了东升市委政法委,并附有高玉莹亲笔书写的表示息诉停访的《承诺书》。有关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理(有行政记大过和行政记过、警告等处分)。你问最后的调查结论是“强奸”还是“通奸”?你看《情况汇报》上有这么一段话:“高玉莹反映其在看守所被强奸一事,经过认真调查,吴道三涉嫌强奸的证据不充分……”《情况汇报》既未否认是“通奸”,也未确认是“强奸”,只用“吴道三涉嫌强奸的证据不充分”的廖廖数语就将这么严重的问题“打发”了,这大概就是高秉一的高明之处。事后,有知情人说,是高秉一用2万元钱“摆平”了这件事(经查,2万元钱确有此事,但不是县里出的,而是吴道三对高玉莹的补偿)。也有的说,事过境迁,要认定“强奸”也难。即使检察机关以“强奸”罪指控吴道三,仅凭目前的证据,到法院也难以下判。对此,施振发也早已心知肚明。他有自己的打算:只要你和湖县把问题处理好了,市里就不再深究;若高玉莹不息诉停访,仍然抓住这个问题不放,市委政法委就督促市、县政法部门启动法律程序:责成和湖县公安局对高玉莹反映其在看守所被吴道三强奸一事正式立案。如果县公安局经过刑事侦察认为不构成强奸,高玉莹不服,还可向市公安局申请复核,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经过法律程序,最终确认是强奸,检察机关就对和湖县参与调查的主要责任人立案侦察,追究他们的徇私枉法行为。不过,打这以后,高玉莹再没有去上访,“启动法律程序”的计划也就永远停留在“计划”上了。当然,发生在和湖县看守所里的那桩事,到底是“强奸”还是“通奸”,就是一个谁也解不开的“谜”了。在这件事情上,原认为不能“糊涂”的施振发,也只能“糊涂”一回了。人,由于某种原因(或因素),有时候总得做一点违心的事,说一些违心的话,当一回“糊涂人”。难怪,清代大诗人、大书法家,不,应该说是“大哲学家”郑板桥曾发出这样耐人寻味、发人深省的感慨:“难得糊涂”。这可是千古不朽的名句。[老枪lq点评]大是大非面前“糊涂不得”。“强奸”与“通奸”,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有天壤之别之分。因此,该启动的法律程序必须启动,否则,就如本文所言,其结果只能是“糊涂人”办了件“糊涂案”。一代文哲郑板桥发出“难得糊涂”的感慨,有着深厚的历史成因,是他对其所处社会的“无奈”和自我的“无助”,是心灵的“呐喊”,是情感的“宣泄”,而在“依法治国”的方略不断向前推进的当今社会,执掌生死大权的政法部门岂能“糊涂”?!此外,受害人没有及时报警,也是该案成为一个难以解开之“谜”的重要原因。[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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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ow.slotbydup = window.slotbydup || []).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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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play: 'inlay-fix'  涞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门口视频监控,记录下高振国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影像:
  日13时12分,他一只手掐着自己的头走进刑警大队院子,前面,是两名被控制住的犯罪嫌疑人。
  26分钟后,13时38分,120救护车拉着高振国呼啸着驶出刑警队大院,车后,是他呼喊哭泣的战友&&
  最后的四天三夜,他这样度过
  永阳刑警中队有7名刑警,所辖四个乡镇、68个行政村,每年处理的刑事案件就多达200来起,刑警的忙碌与疲惫可想而知。2013年,先是省、市和全国&两会&安保,后来是&涉爆打非&1号、2号、3号战役,为期三个月的&秋收100&严打专项行动&&高振国更忙了。
  日,中午时分,高振国正要去食堂吃午饭,突然接了个电话:丛西村有人炒炸药。他放下饭碗,叫上副中队长刘涛一起赶往现场。人已经跑了,只剩下作案工具和原材料。高振国带人在村中悄悄蹲守。当晚10点多,将3名潜回家中的嫌疑人抓获。带回刑警队审问,直到23点多,同事买回来几个火烧,两顿饭没吃的高振国狼吞虎咽地吃了仨。
  嫌疑人交代了他们多次利用复合肥料炒制炸药800多公斤的犯罪事实。其中有个女性嫌疑人,涞水当地无法关押,必须送到保定市看守所。嫌疑人可能患有传染病,还必须有市级医院的相关诊断。31日7时许,睡了没几个小时的高振国和中队指导员李松、刑警大队一名女民警,押解女嫌疑人赶赴保定。路上遭遇堵车,赶到保定的医院时,已时中午下班时分。怕出意外,几个人就在汽车上等待医院开门。下午检查完,送到看守所,办完手续往回走。一直到晚上23时才赶回涞水。累坏了的几个人找到一家未打烊的驴肉火烧店,吃上了当天的第一顿热乎饭。
  根据涉爆嫌疑人交代的情况,一宗2009年发生的涉爆案件又浮出水面。9月1日,传唤相关涉案人员,审讯。这一天,依然是忙碌的。18时,审讯结束。之后,高振国安排办理拘留手续,将嫌疑人送到看守所。晚上,高振国还是没回家,他叫来李松,俩人反复研究砸车伤人案件的视频监控,确定了嫌疑车辆。
  9月2日上午,高振国和刘涛赶往永阳镇派出所,协助调查一起盗窃摩托车案件;下午,胡家庄派出所所长张坤华找高振国商量,对几个网上逃犯制定了抓捕方案。15时许,高振国兴奋地通知刘涛:&砸车的那家伙在家呢!&下午,高振国和三名战友赶往义安镇,带回了2名涉嫌砸车的嫌疑人,但审讯工作很不顺利。
  傍晚,高振国的妻子张长艳打电话,问他回家吃饭不?高振国说,正审案子,还不知道能不能回去。
  张长艳说:&要是太晚,就别回来了。&
  高振国还开玩笑:&你不让回家了,啥意思啊?&
  晚上用来充饥的,依然是同事买回来的驴肉火烧和矿泉水,但高振国一口没吃。谁也没问他为什么不吃。当刑警的,饿肚子早就成了习惯。
  工作到了翌日凌晨1点,少见的,高振国给妻子打电话,让来接他回家。
  张长艳来了,没想到,一上车,高振国一把抱住妻子,哭出了声:&忒累了,忒苦了!&&&
  妻子又吃惊,又心疼,宽慰他说:&咱不干了,找领导说说,换个地方吧?&
  高振国平复下情绪,说:&等把这几起案子处理完了,请假歇两天!&
  这是高振国在家中的最后一个凌晨,他睡了只有不到四个钟头,早早的,就又赶回了刑警队。
  好在,上午九点来钟,砸车案基本搞清楚了。
  9时30分许,高振国和刘涛等人赶往胡家庄派出所,去协助他们抓网上逃犯。路上,高振国说&胃里烧得慌&,在路边小商店买了冰镇矿泉水,&咕咚咕咚&灌了多半瓶。
  13时12分,高振国和同事将2名在游戏厅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带回刑警队。谁也没注意到,走路的时候,他一直用手按压着自己的头部。
  13时30分左右,刘涛走进高振国办公室时,发现他趴在床上,说&难受&。刘涛问要不要去医院,高振国说:&备着药呢。&他起身吃了一粒奥美拉唑肠溶胶囊,这是用来治疗胃痛的药。躺下后,又突然一打挺坐起来,然后,一头栽倒,磕在了暖气片上&&
  隔壁的法医跑过来,按压高振国的心脏;救护车也到了,医生检查后说:&人不行了。&
  刘涛红着眼睛大吼:&不行了也得瞧!把人给我救回来!&&&
  但一切已经晚了。高振国,这名80后刑警永远告别了他钟爱的公安事业,年仅33岁!
  他心里只有工作却忘了自己和家人
  2001年,高振国从保定市警察学校毕业,翌年,通过录警考试参加公安工作。在最初的将近十年中,因为没列为县财政开支,他一个月只能拿400元的补助,直到2010年才解决了工资待遇问题。尽管收入微薄,但高振国热爱警察这个职业,一直干得很努力。
  2008年7月,高振国从治安大队调到山区刑警中队任副中队长,后来担任山区刑警中队指导员,主持工作。山区刑警中队管辖5个乡镇,条件特别艰苦,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几个人挤在一间小宿舍里。最远的地方,出现场得开两个小时的车,很多地方走不了汽车,得靠双脚走。山上风大,关着窗睡一宿觉,第二天起来头上脸上一层土。高振国有过敏性鼻炎,不得不戴着大口罩工作。那年是奥运安保年,涞水与北京接壤,山区又是私制炸药的重灾区,刑警队的压力特别大,一个月一个月的回不了家。时任山区刑警队队长张坤华说,高振国是个业务能手,干起活来不要命,再苦再累,从来没听过他一句抱怨的话。有一次,侦破辖区发生的砸车盗窃案时,需要去内蒙古取证,高振国一个人在不到三天的时间里跑了三千多公里,走时搭的是游客的大巴车,回来时是张坤华从张家口怀来县接的。高振国一身风尘,眼圈都是黑的。他是如何倒车、如何取证,中间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高振国从来不提,只是默默承受。
  2012年9月,高振国调任永阳镇刑警中队长。距离家近了,但回家的时间依然有限。那一年的12月,妻子张长艳在家擦玻璃时,从窗台上摔了下来,腰扭伤了,腿摔折了。他们的孩子才7岁,本来指望着高振国能照顾一下,没想到,辖区西垒子村发生一起杀人焚尸案,高振国带着中队民警全部吃住在村里,白天走访,晚上分析案情,天天熬到夜里一两点。渴了,喝口带冰碴的矿泉水;饿了,啃点面包、火腿肠。晚上,几个人就在村委会的破沙发上、办公桌上蜷缩几个小时,根本回不了家。张长艳娘俩吃不上饭,不得不请邻居帮忙从外面买。感觉实在愧对妻儿的高振国,有一天买了些吃的送回家,来回不到一个钟头,被局领导知道了,臭骂一顿。直到十多天后,高振国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此案告破,局领导才知道他家里遇到了困难。
  涞水地处山区,非法制售炸药现象比较猖獗。有一次,高振国在走访群众中获得一条线索:九龙镇高户村一带可能有一起交易炸药物品案。半夜2点多,高振国和李松带人赶到高户,发现一辆河南牌照的嫌疑三马车。尾随三马车到北京地界,又发现一辆北京牌照的可疑金杯面包车。在分头追堵时,金杯车主弃车而逃,三马车中的3名嫌疑人被当场抓获,民警从金杯车上起获雷管4980枚,炸药1400公斤。当收缴这些物品时,高振国他们发现,雷管和炸药都是绑在一起的,随时有爆炸的危险,几个人都后怕得后脊梁发凉。这起案子,共抓获了11名犯罪嫌疑人,还在北京窦庄一出租房内查获了600多斤炸药,为首都剔除了一个极大的隐患。
  哪怕再小的案子也要负责到底
  张坤华说,高振国干工作是个急性子,雷厉风行,从不拖泥带水,但对辖区百姓可有耐心了,无论大案小案都一样认真负责。
  2012年农忙时节,在胡家庄附近连续发生入室盗窃案,派出所和刑警队各抽调2人,在发案区巡逻蹲守。几天过后,将骑摩托车正准备入室盗窃的2名嫌疑人逮个正着。经审问,2人疯狂作案20余起。张坤华说,没顾上吃午饭,他和高振国就带着嫌疑人指认现场,敲开一受害人家门时,对方很惊讶:大中午的,你们警察也不休息会儿呀?&一位老大娘感激地拉着高振国的手说:&有你们这样的好警察,我们才有安全感啊!&那天,指认了十七八个现场,快到晚上,又饿又累的张坤华走不动了,高振国说:咱再坚持会儿吧,今天弄完了,明天还有别的活呢!不久,高振国又成功抓获了在112国道沿线作案十余起的一名嫌疑人。受害群众丁义才专程给高振国他们送来写有&情系百姓,为民服务&的锦旗。
  日,一名妇女哭哭啼啼地来到刑警队报案,说自己和丈夫离婚,9个月的儿子被判给自己,但孩子被奶奶&偷&走,下落不明,担心孩子被卖了或有什么其他不测。说实话,这事对于刑警队来说,真有点小。但高振国并没有将人推出门外,而是迅速展开了调查。他得到线索,说孩子奶奶可能带着孩子租住在廊坊文安县。第一次,高振国带人去找,扑了个空。第二次,高振国带着刘涛赶赴文安县,终于找到了老人孩子。他们说服老人带孩子回去解决问题。回来那天,开始下雪,高振国和刘涛没顾上吃午饭就往回赶,路上,俩人饿得肚子咕咕叫,坐在后座抱着孩子的奶奶实在过意不去了,说,我这还有给孩子吃剩下的一根火腿肠,你们吃了吧。实在饿得呛不住了,俩人掰开,一人吃了一半。把老人孩子送回家,又做通工作,把孩子送回母亲的手里,他们才回到刑警队。
  为这个事,有同事不解,问高振国:这个案子明摆着不是拐卖,不够立案,犯得着这么折腾吗?高振国说:&这个案子不是刑事案件,但老百姓找到我们了,我们该怎么办?想想我们当警察的意义是什么吧!&
  高振国没有告诉那个年轻的同事,当警察的意义是什么。但他用自己的年轻生命,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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