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未安讲伊斯兰和蒙古族的风俗习惯惯

四、伊斯兰社会妇女戴盖头习俗的文化内涵 - 不甘心不放手的主页
伊斯兰社会妇女戴盖头习俗是与伊斯兰教和伊斯兰文化连在一起的民族服饰习俗,蕴蓄着丰富的文化内涵。&
首先,伊斯兰社会妇女戴盖头习俗是信仰伊斯兰教的表现之一。已婚妇女戴盖头原是阿拉伯社会一种古老的风俗习惯。穆罕默德为保护妇女财产与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以法律形式规定妇女出门必须戴面纱或盖头。在日常生活中,由于伊斯兰妇女有了不同凡响的意念,世代沿袭并传承穆罕默德的训诫,并赋予其宗教意蕴,使之成为一种习俗、一种信仰、一种对真主崇拜的信仰。在历代传承伊斯兰文化的过程中,伊斯兰教把妇女的头发、两颊、耳朵等列为羞体,认为应用盖头将其遮掩起来。如果有哪个妇女露出这些部位,便是亵渎真主、违反教规的行为。在伊朗等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法律规定妇女在公共场合除脸和手外,身体的其余部分都不准裸露在外。因为在伊朗等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古兰经》为其立法依据,不戴面纱或盖头既是藐视伊斯兰共和国的行为,也是不尊重伊斯兰教信仰的行为。这是其一。其二,伊斯兰教崇尚干净。为了保持身体洁净,伊斯兰教主张男缠头女戴盖头。其三,伊斯兰教崇黑、白、绿三色。“色尚白,本色也。爱绿,天授万物之正色也。不用红、黄。红,艳色也;黄,僻色也。”(注:马以愚著:《中国回教史鉴》,商务印书馆,1948年版第5页。)伊斯兰教认为白色是最洁净、最喜悦和最清白的颜色。我国回族穆斯林喜戴白帽,穿白衣。回族女穆斯林的圆帽一般也为白色。西北老年穆斯林妇女戴白色盖头。伊斯兰教认为绿色是神圣的颜色,阿拉伯国家制做供穆斯林祈祷用的地毯,底色一般为绿色。我国回族穆斯林到麦加朝圣时,打绿旗。年轻妇女喜戴绿色盖头,穿绿色裤子。穆斯林也喜爱黑色。我国西北甘、宁、青一带中年穆斯林妇女喜戴黑色盖头。当今世界各国穆斯林仍崇尚这三种颜色。我国穆斯林盖头的主要三种颜色正反映伊斯兰教的这一崇尚特色。&
其次,服饰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物质资料,其最大的实用价值是冬季防寒,夏季防烈日暴晒、虫蛇叮咬、风雨袭击等,即保护身体的需要。伊斯兰社会妇女戴盖头或面纱其最初的作用亦不能排除保护身体这一需要。伊斯兰教兴起前后的阿拉伯半岛,多沙漠、戈壁。《瀛环志略》曰:“阿拉伯,回教初兴之国也。其地西南滨海一带有腴壤,中央皆戈壁。”《外国地理备考》曰:“亚拉鼻亚国,又名天方,在亚细亚洲之西……地面积方约八十万里,沙漠甚多。”(注:纳忠译:《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一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页。)且“阿拉伯半岛的气候,普遍是酷热的。”(注:刘智:《天方至圣实录》卷十八,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印本第327页。)在这一恶劣的地理、气候环境下,阿拉伯妇女缝制能遮面护发的头巾戴上即戴盖头。盖头既防风沙,又能遮烈日,客观上起到了遮挡风沙、尘土的保洁作用与保护皮肤的作用。在我国西北甘、宁、青一带回族、东乡族、保安族等妇女戴盖头与环境、气候也有一定的关系。因此,伊斯兰社会妇女戴盖头习俗一定程度反映了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民族居住的生活环境。&
再次,伊斯兰社会妇女戴盖头习俗蕴含有文化意识与审美价值观念。其一,我国西北回、东乡、保安等族信仰伊斯兰教的妇女所戴盖头依年龄不同而分为绿、黑、白等不同颜色。一般情况下,未婚少女戴绿色盖头,显得清新秀丽;中年妇女戴黑色盖头,显得庄重高雅;老年妇女戴白色盖头,显得干净持重。不少已婚妇女平时也戴白色或黑色的带沿圆帽。其二,回族伊斯兰妇女喜欢在盖头上嵌金边,绣风格素雅的花草图案,看上去清新、秀丽、明快、悦目。其三,伊斯兰妇女的盖头,料子讲究精美,大都选用质地柔软的丝绸、乔其纱或细棉布制作。我国现今回族伊斯兰妇女平时也有不少用白的的确凉、棉布或用白线织作上大下小的白圆帽。其四,在式样上,老年人的盖头较长,一直披到背心处;少女和中年妇女的盖头比较短,能遮住前颈即可。其五,盖头佩戴颇有讲究。戴盖头一般先把头发盘在头顶或脑后勺,戴上帽子,再戴盖头。戴盖头的程序一般从头上套下,披到肩止,在颔下扣扣,将头发、两耳、脖颈遮掩起来,将两眼或面部露在外面。可见,盖头的颜色、选料、式样与佩戴等方面反映了伊斯兰民族的喜好、文化修养与审美价值取向,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
伊斯兰社会妇女戴盖头习俗是历史上形成的,为全世界穆斯林所沿袭和传承的民族服饰习俗。《古兰经》有关妇女戴盖头的规定从法律上规范着伊斯兰社会妇女的服饰行为,对穆斯林妇女的服饰习俗起着一定的约束作用。但伊斯兰社会妇女并非因戴盖头习俗,其自由才受到限制。真正限制妇女自由的是与此有一定关联的深闺制度。戴盖头习俗和深闺制度同在阿拔斯王朝时普遍盛行于阿拉伯半岛。“由于深闺制度,妇女不再能经常去清真寺。既然清真寺是文化教育中心和宗教中心,妇女在文化上很快就完全处在边缘地位。她们在社会、心理和经济上都被憋在死气沉沉的状态里,这就完全阻碍了她们整个人的发展。”(注:〔美〕邓尼斯·卡莫迪:《妇女与世界宗教》,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伊斯兰妇女戴盖头习俗是伊斯兰民族的服饰穿戴习俗。它反映着伊斯兰民族的居住生活环境、宗教信仰及其审美价值观念,是伊斯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民族的风俗习惯对民族发展既有有益的方面,也存在着不利的因素。我们在传承和研究民族风俗习惯时,应弘扬其健康的积极方面,扬弃其落后的消极因素,使之促进民族的发展与繁荣&&&伊斯兰教与撒拉族风俗习惯--《青海民族学院学报》1983年02期
伊斯兰教与撒拉族风俗习惯
【摘要】:正 马坚教授指出:“国内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大半与教律有密切关系”。伊斯兰教是撒拉族的全民性信仰。由于历史、民族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原因,撒拉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较之国内共它穆斯林民族更为严格。撒拉族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都深深地打上了伊斯兰教的烙印。
【关键词】:
【正文快照】:
马坚教授指出: “日内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大半与教律有密切关系’’①。伊斯兰教是撒拉族曲金民性信仰。由于历史、教信仰,较之固内其它穆斯林民族更为严格。上了伊斯兰教的烙印。民族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原因,撒拉族人民的宗撒拉族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都深深
欢迎:、、)
支持CAJ、PDF文件格式,仅支持PDF格式
【引证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金丽楠;;[J];黑龙江史志;2011年20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祁明芳;[D];西北师范大学;2003年
李百龙;[D];兰州大学;2010年
【同被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翟瑞雪;;[J];东南文化;2007年02期
原华荣;[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1988年01期
马成俊;;[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03期
陈文祥;;[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7年04期
牛正兰;王允端;;[J];科学·经济·社会;2006年01期
马正亮;;[J];兰州大学学报;1985年04期
赵春晖;;[J];兰州大学学报;2006年06期
林幹;;[J];历史教学;1954年01期
蔡宝来;[J];民族教育研究;1997年03期
许亦谋;余贤杰;马少青;;[J];中国民族;1980年04期
【二级引证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刘媛媛;[D];中央民族大学;2011年
刘江荣;[D];中央民族大学;2011年
田中娟;[D];上海音乐学院;2006年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马明良;[J];西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汉文);1994年02期
马明良;[J];青海社会科学;1983年03期
马明良,马维胜;[J];青海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01期
马明良;[J];青海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04期
李松茂;;[J];历史教学;1986年02期
马盛德;[J];西北民族研究;2003年01期
芈一之;[J];青海社会科学;1982年01期
马明良;[J];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01期
韩建业;[J];青海民族研究;1995年01期
韩福才;[J];青海社会科学;1984年01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解立红;;[A];北京博物馆学会第四届学术会议论文集[C];2004年
马明良;;[A];第十四次全国回族学研讨会论文汇编[C];2003年
龚友德;;[A];孔学研究(第二辑)[C];1995年
洪洋;;[A];第十四次全国回族学研讨会论文汇编[C];2003年
伍德勤;;[A];纪念《教育史研究》创刊二十周年论文集(17)——外国教育政策与制度改革史研究[C];2009年
马平;;[A];首届中国宁夏回商大会文化论坛论文汇编[C];2008年
吴幼雄;;[A];宗教:世纪之交的多视角思维——福建省宗教研究会论文集(三)[C];1999年
金贵;;[A];首届中国宁夏回商大会文化论坛论文汇编[C];2008年
孙振玉;;[A];三条丝绸之路比较研究学术讨论会论文集[C];2001年
廖大珂;;[A];《谱牒研究与华侨华人》研讨会论文集[C];2005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东治;[N];青海日报;2006年
马涛 马秀芬;[N];青海日报;2007年
孟宪玲;[N];中国民族报;2004年
马文林;[N];中国民族报;2001年
古燕昕;[N];人民日报海外版;2000年
韩青龙;[N];青海日报;2006年
罗藏;[N];青海日报;2008年
吕霞;[N];青海日报;2008年
孙红丽;[N];中华建筑报;2007年
侯德强 胡若愚;[N];商务时报;2008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亚黑亚(Yahya Ould Mohamed Mahmoud);[D];复旦大学;2010年
常玢;[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0年
曲洪;[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0年
张来仪;[D];暨南大学;2005年
敏敬;[D];西北大学;2006年
齐明敏;[D];北京外国语学院;1993年
丁克家;[D];中央民族大学;2006年
西索克(Sissoko Yayahabib);[D];吉林大学;2011年
叶青;[D];复旦大学;2007年
焦玉奎;[D];西北大学;2008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马瑾;[D];华东师范大学;2008年
冶荣夏;[D];中央民族大学;2011年
尤太中;[D];新疆师范大学;2006年
燕宁娜;[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6年
乌日汉;[D];内蒙古师范大学;2009年
何玉红;[D];西北师范大学;2003年
于东;[D];新疆师范大学;2009年
阳赞;[D];新疆师范大学;2009年
郭全芝;[D];吉林大学;2005年
刘艳霞;[D];西北师范大学;2006年
&快捷付款方式
&订购知网充值卡
400-819-9993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清华大学 84-48信箱 知识超市公司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新出发京批字第直0595号
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订购热线:400-819-82499
在线咨询:
传真:010-
京公网安备74号伊斯兰风俗!!!!紧急求助!!_百度知道
伊斯兰风俗!!!!紧急求助!!
大家帮帮忙吧~把我找一下关于伊斯兰的风俗习惯..紧急啊老是找不到急用!!大家帮帮忙吧!!!
提问者采纳
伊斯兰习俗分类:转载饮食习俗 回民饮食禁忌较多,如禁食自死物,非宰杀而死的动物都被看作自死物。禁食动物血液,宰杀动物要放尽血。禁食猪肉,农户亦不养猪。禁食凶禽猛兽,禁食无鳍水产品等。牛、羊、鸡、鹅、鸭、鸽以及鱼、虾等是回民的主要食品。回民禁食非经阿訇宰杀的动物,所食畜禽要请阿訇宰杀。阿訇口念“太思米”下刀,放尽血。这些禁忌根据主要出自《古兰经》:“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育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触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古兰经》还说:“凡为势所迫,非出自愿,且不过分的人(虽吃禁物),毫无罪过。因为真主确是至善的,确是至慈的。” 卫生习俗 回民非常讲究清洁卫生,这是伊斯兰文化所倡导的。回民禁食自死动物、凶禽猛兽、动物血液,固有信仰上的因素,也有卫生上的原因。回民十分注意个人卫生,同时,为使空气洁净清香,家家都有香炉,常燃芭兰香。穆斯林在礼拜前要行净礼,包括沐浴、净衣、洁处等,主要指净身。清真寺耳房内挂有净礼图,让青少年穆斯林学习净礼的程序。寺内设有水房,供穆斯林礼拜前沐浴。净礼分大净和小净,既是礼拜前的沐浴仪式,同时也是指一种身体洁净状况。小净指用水洗身体的部分,大净指用水清洗全身。以洁身的形式达到清除邪念疑虑,进而达到净化心灵的目的。 婚姻习俗 历史上曾有“回女不嫁汉男,回男不娶汉女”的现象,如今回汉团结进步,回汉通婚已不鲜见。但原则上要求双方信仰一致,婚前汉人要敬(真)主信(伊斯兰)教,由阿訇起经名(回名),生活习惯随回。婚俗方面保留了一些伊斯兰的特色,如婚前一日要请阿訇讲经、炸油香待客。正日迎亲不请乐班吹打。婚礼由阿訇主持,并由阿訇作证婚人。在阿訇主持下,男女双方交换“口唤”,即用阿文写的结婚证书,随之由阿訇领一对新人读“伊扎布”即证婚词。婚宴丰盛,但不以烟酒待客。 丧葬习俗 回族提倡厚养薄葬,对老人生前孝敬厚养,归真后一律简易土葬。同时还提倡“速葬”,葬期一般不超过三天。出殡之日,首先为亡人沐浴净身,裹以白布,然后将其移至经盒内,在阿訇的主持下众亲友为亡人作殡礼,再送遗体去墓地入土埋葬。回族主张节俭办丧事,不用任何陪葬品,葬制平等,无富贵贫贱之分。也不为死者设灵堂,不挂遗像,不烧钱化纸,唯在屋内昼夜点燃芭兰香。
提问者评价
谢谢阿不错
其他类似问题
紧急求助的相关知识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伊斯兰教风俗习惯
饮食,恪遵伊斯兰教规,忌食猪、狗、猫肉。不饲养猪,忌讳提到与猪有关的词语。也忌食一切自死动物,牲畜不经过穆斯林亲手宰杀的不吃。不但禁忌的食物不吃,而且连盛过禁忌食物的器皿都不用,如炊具、碗筷等,所以为了防止接触到禁忌的东西,在外出时一般都随身携带食物,也不在外面乱用饭菜。
主食为米饭及薯类,佐食牛、羊、家禽肉类和海鲜及蔬菜,一日三餐。“炸油香”是他们的主要食品,即炸一种放入牛肉及各种香料的馅饼。制作油香前,需沐浴净身,炸制时要燃香熏室。油香是款待宾客、馈送客人的食品。
男女爱喝茶,视喝茶为生活的要事和礼俗。空闲时,常聚在一起品茶,走亲访友也以茶叶为馈赠礼品。妇女嗜食槟榔。阿訇及中年以上者不喝酒、不吸烟,就是在外面工作的人如有此嗜好,回到家乡后也要自觉遵守。
饮食一般以清淡为主,吃清真食物,表示对真主的诚心。在举行隆重宗教仪式和重大节日时,许多人尤其是老人,亦保留着用大青盘贮饭,以手捻食的习俗。凤凰镇回族地处椰林和海边,因此过去食具以椰壳为碗碟,海贝壳为勺。
  开斋节
  伊斯兰教最重要的节日是“开斋节”(希吉来历十月—日),庆祝斋戒满月园满结束。每年伊斯兰教月,称为斋月,斋月期间,穆斯林在日出之前都要吃好封斋饭。日出之后的整个的白天,不吃不唱,谓之封斋,在这期间,一心只敬真主,戒除一切俗念,经过一个月的斋戒,于伊斯兰教历九月的最后一天,寻看新月(月牙),见月后的第二天,即行开斋,故名开斋节。
  古尔帮节
  亦称“宰牲节”、“牺牲节”、“忠孝节”,“古尔邦”是阿拉伯语,原意是献牲,“宰牲节”是其意译,时间为伊斯兰教历的12月10日。这天上午10点左右,回民头戴小白帽,衣冠整齐,拥入清真寺进行会礼叩拜,会礼结束后,举行别开生面的典礼,在条件好的地方,每人要宰一只羊,七人合宰一头牛或一峰骆驼。所宰之肉要分三份,一份自己食用,一份送赠亲邻和招待来客之用,一份济贫施舍。典礼完毕后,众人开始访亲问友,馈赠油香,花稞稞等互相贺节。
  圣纪节
  阿拉伯语称“冒路德节”,与“开斋节”、“古尔邦节”并称伊斯兰教三大节日,在每年六月八日进行,相传这天为穆罕默德的逝世日,亦称“圣忌”。为缅怀其功德,举行纪念活动,主要包括诵经、赞圣和讲述他的生平事迹。当日穆斯林前往清真寺听教长、阿訇讲经,然后游玩一天,有的还宰杀牛羊,设宴聚餐。
 1、饮食禁忌
  穆斯林的饮食禁忌种类颇多,但几乎都是动物性食品及其脂类,而且要求比较严格。这种禁忌的法理来源是唯一的,即《古兰经》。关于穆斯林的饮食,《古兰经》有个总的要求,即它应该是"合法"而"佳美"的。所谓合法,就是在真主名义下宰杀的东西。《古兰经》中禁戒人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动物。对于不食猪肉的禁忌,人们作过各种解释。其实,禁食猪肉是伊斯兰教义的规定,是信仰中的行为因素。因此,它是伊斯兰教本身题中应有之义。
  中国穆斯林对"不食猪肉(油)"禁忌的遵守是特别严格的。它实际上已成为中国穆斯林的一种社会习俗。忽视或误释(无端地说三道四)这种禁忌,穆斯林会产生反感。每一个非穆斯林都应该自觉地尊重穆斯林的这一习俗。
  2、丧葬习俗
  按伊斯兰教义,穆斯林逝世后要实行土葬,并为亡人举行葬礼,中国通用汉语的穆斯林称"死亡"为"无常"或"归真"。中国穆斯林仍遵守着古老的葬制。这一葬制可以概括三个字:"土"、"速"、"俭"。人亡后要速葬,亡体停放一般不超过三天。土葬时不用棺木,而是将尸体直接埋入土中,尸位南北向,面朝西。中国穆斯林的坟穴受传统文化影响,在地面上大都有封丘。还要俭葬或曰薄葬,即在坟穴内不得有任何陪葬品。受传统文化影响,中国某些地区穆斯林在亡人的头七、二七、三七、四十、百日、周年、三年等都要举行祭祀、游坟、念经等活动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伊斯兰教习俗 关于清真肉类 诵“安拉”之名宰杀_百度知道
伊斯兰教习俗 关于清真肉类 诵“安拉”之名宰杀
素闻伊斯兰教的牲畜要诵“安拉”之名宰杀才能够吃~能不能告诉我:诵“安拉”之名再杀牲畜具体过程是什么~如果这个不可说,请告诉我~
提问者采纳
必须主持宰杀的人是有伊斯兰教信仰的穆斯林,在宰杀之前念:奉真主之名。别的没了补充几点,非法物不能宰杀,比如猪,驴,猛禽类等,合法的食物有年龄的限定,详细的请参考百度关于宰杀牲畜的规定。要使用锋利的刀子,不要故意让牲畜多受痛苦,宰杀时不准围观,不准被其他的牲畜看到,我就知道这么多。
你是穆斯林吗?呃~我在百度上找不到你说的那个什么规定啊~
提问者评价
给你了~并不是我满意的答案
其他类似问题
按默认排序
其他1条回答
很多人关于穆斯林不吃猪肉这个问题上产生了许多的误解,最常见的也是常常被他们询问的也是这一个问题。其中,一些人认为穆斯林不吃是因为尊敬猪,由此人们又从尊敬联想到可能猪是他们的祖先吧!又从祖先联想到可能他们崇拜猪吧?这是典型的中国人的联想法,因为,咱们中国人最尊敬的就是祖先,然后就是祭祖拜祖。我想,再没有智慧的人或民族也不会因为不吃一种动物或事物,是因为他们崇拜他。好了,如果依照这样的逻辑推理,那么,荒唐之事就太多了。你可以想想,在这个世界上你有多少事物或东西你不吃,难道,它们都是因为我崇拜,我才不吃吗?岂有此理!
如果你还不理解,那么看看下面的叙述,你可能会清楚一些。如果您是一位堂堂正正的中国人(古代称谓是“正人君子”),那么我要告诉您,您就不应该吃猪肉,否则,您就是“小人”了。哈哈!我这不是骂人,这可是咱们的古代最有影响的教育家,儒家的第一人孔子的意思。除非您已经忘祖,那就另当别论了。如果,您认为孔子的话还有点道理,那就看下去:备受孔子推崇的古书《礼记》少仪篇上有一句:“君子不食溷豚。”即君子不吃猪肉和狗。孔子一再追求的 “克己复礼”的礼正是以周朝的《礼记》为准则的。看到了吧! 想更多的了解不吃的哲理就请您继续看!
关于可食用的食物,安拉在《古兰经》中说:“信仰安拉的人们啊!你们可以吃我所供给你们的佳美食物,你们当感谢安拉,如果你们只崇拜他。”
关于禁止的食物,安拉在《古兰经》中说:“他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
又说:“信仰安拉的人们啊!饮酒、赌博、拜偶像、求签属于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
伊斯兰饮食规定以佳美为原则,所谓“佳美”除一般通常理解的色、形、味或营养滋补外,更主要的是指该食物的“洁净与性格”穆斯林是讲“卫生与卫性”的,正可谓“食以养性”。举凡食草类动物其性善,其食洁,如牛、羊、驼等。而尖齿、獠牙的食肉类动物或食腐尸、腐食之动物其性贪、恶,其食污,如猪、狗乌鸦等。
关于禁止的食物,《古兰经》原则性地提到的有“猪、血液、酒、自死物、诵非安拉之名宰杀的动物”。在此基础上,先知穆罕默德又进一步地作了具体的阐述,以后的穆斯林教法学家又在此二项基础上作了些规定,构成了穆斯林的饮食戒律。在此,我们只阐明《古兰经》所提出的饮食戒律。
酒。禁止的原因在于酒能使人暂时丧失理智,神经处于麻醉状态,对自己的言行失去自控能力,从而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害,这种伤害对穆斯林而言不仅是身体、物质上的,还在于有时因语言、精神失控而导致信仰的丧失,因此《古兰经》严格禁酒,将之和赌博等看作是导致社会危害、引起人与人之间争斗、人际关系恶化的恶魔行为。昔日的古代社会是这样,今日世界也是如此,据一份报纸报道:上海市青少年流氓斗欧的犯罪案件中百分之六十是因酗酒而引发的。离婚案中也有不少是因一方酗酒而导致夫妻失和、家庭破裂。象一些酒后开车造成的伤害事故更是与酒有关。“酒”正成为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重大社会问题,世界卫生组织也不断加大力度宣传禁酒。而伊斯兰早已将酒及一切饮用后导致人丧失理智的食品一概禁止,如鸦片、海洛因等。至于有人问到啤酒等一些低度酒或少喝一些的问题,毫无疑问也一并禁止,因为,法律禁止一样事物是根据其性质本身,量的问题只是程度问题。
血。血液在一些宗教经典中被视为生命之源而禁止饮用,例如《旧约》。《古兰经》禁止饮用血液还关系到人身体健康这一方面。科学的发展、显微镜的发明促使了医学的发展,通过显微镜观察血液,可检查出无数的各类病菌,小小一滴血可作几十个项目的化验、分析,为西医诊断疾病提供了便利。血液也是疾病传播的直接方式,如血浆中含有病菌,则被输血者即刻便会感染。当今爱滋病的传染途径之一便是血液传染。人的血液如此,则饮食、生活习性污秽、脏乱的动物的血又当怎样呢?而《古兰经》早于医学发现十几个世纪,这点难道不令人深思吗?!《古兰经》说:“真理来了,谬误便消失”。
自死物。自死物指未经屠宰放血、非正常死亡,如病死、摔死、压死等。禁食自死物乃因其非正常死亡,血液浸留其体内,或因病而亡,食用后对人健康不利。今日人们无论食用什么食物都选用新鲜的,蔬菜、鱼类如此,更何况家畜、家禽呢?!
诵非安拉之名宰杀。这是指非穆斯林屠宰时口念安拉之名以外的祷词、誓语、神灵的名字,作为违反伊斯兰信仰安拉独一的信条而被列为禁食。为什么穆斯林在宰牲时要口诵“安拉之名呢?”因为穆斯林认为宇宙中的人、动、植物等一切都来自于安拉的创造,人因禀赋安拉赐予的灵气、理智而为万物之灵。大千世界,人可尽享其乐,赏玩、骑乘、食用。安拉允许人们食用一些动物以补充人体营养之需,但不允许人们妄杀、滥杀,更防止人类产生一种唯人独尊、目无创造之主的狂傲之气。动、植物与人类一样均由安拉创造,其身命的结束也应以创造之主的名义结束。这就提醒人类,时时、事事应知安拉的存在与崇高之权威,杜绝滋长高傲之气,防止产生人是宇宙主宰的狂妄之念,不准诵安拉以外的人杜撰出的任何神灵之名以防止信仰偏差。以安拉的名义方可宰牲同样蕴涵了自然界中的一切具有神圣性,将这些动、植物也看作是具有灵性的被造物可促成人热爱自然,对维护生态平衡具有积极进步的意义。这可以从实施宗教教育的社会人们爱护动、植物中看出。相反,否定或忽略动、植物由安拉创造,忽略它们也有灵性则会导致人们虐待、摧残动、植物及自然界中的一切,滥砍、滥捕、滥杀,甚至包括人的生命。
猪。谈到不吃猪肉,今日世界恐怕无人不知这是穆斯林禁止食用的。在中国,只要人们知道你不吃猪肉则马上想到你是回民,提到回民则立刻知道你不吃猪肉,不吃猪肉几乎已成穆斯林的标识,回民的代称。
事实上,不吃猪肉并不是穆斯林的专利,也不是《古兰经》首倡禁止。人类厌猪、禁猪的历史可追述到五千年前的文明古国埃及。在一幅古代壁画上,可看到凡是作恶之人的灵魂全送给猪吃。距今有三千年的犹太教经典被基督教视为《圣经》的《旧约》利未篇十一章七至八节说:“……猪因为蹄分两瓣却不反刍,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所以犹太人不吃猪肉,信奉《旧约》的基督教徒也不吃猪肉,如基督教中的“安息日复灵派”。我们也可在《新约》中看到,凡是描写猪的地方均用极低贱的词汇去形容,由此足证《新约》也厌猪无疑。
中国是食用猪肉量最大的国家,但在二千七百多年前的古代社会,备受孔子推崇的古书《礼记》少仪篇上有一句:“君子不食溷豚。”即君子不吃猪肉。孔子一再追求的 “克己复礼”的礼正是以周朝的《礼记》为准则的。
先知穆罕默德在距耶酥六百多年后,奉安拉之名开始传播伊斯兰,安拉下降的《古兰经》涉及到社会人生的各个方面,禁猪乃属于继承以往先知、经典的一条饮食方面的规定,而非伊斯兰的全部内容或根本信仰。往上追溯五千多年,综观各宗教及文化,人类为何普遍厌猪、禁猪呢?拟从以下几方面谈起:
猪貌丑、怪异,性贪婪、愚笨。世界各民族语言在形容人貌丑、懒散、愚笨方面无不以猪谕之。
猪喜污秽。其生活区域肮脏不堪,食用的饲料也是污秽的,难与食草类动物相比。
性恶无常。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猪一旦饿极连所声猪崽也照食不误。一般动物,即便小鸟也会与饲养它的人建立某种感情,义犬救主等动物助人的故事广为人知,但猪却有时连饲养它的人的婴孩也有拱死吃掉的现象,其性较之虎狼有过之而不及。
乱伦交配。幼猪一旦到发情期,有的会同生养他的母(公)猪交配,繁衍后代无上下、尊幼之分,在一般动物中也鲜有此事。
事实上对穆斯林而言,不仅不养猪、不食其肉,还要在生活习性方面杜绝污秽、肮脏、贪婪、懒散、愚蠢等猪及其与之相似的动物所具有的恶习,象以上这些恶习,《古兰经》无一不加谴责,其它社会文明也同样唾弃,不吃也就意味着远离它所具有的恶习。这也就是为什么穆斯林同样也不吃凶禽猛兽等怪异、贪婪、残忍动物的原因。穆斯林可以食用的标准就是“佳美”,正所谓“貌俊、性温、洁净”可食,“貌异、性恶、污秽”不食。
对于《古兰经》禁食猪肉,有一些所谓的专家、学者有一种观点,即认为“阿拉伯半岛缺少水源、气候炎热,不宜养猪。”而且还打着客观唯物主义的旗号,实质是一种主观唯物论。
首先,文明起源于江海湖泊流域,四大文明古国的文明无一不起源于各自的大江大海。埃及的尼罗河文明,巴比伦的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文明,印度的恒河文明,中国的黄河文明。在早于《古兰经》几千年前这些大河文明已有厌猪的历史记载了,难道这些地区都是因为缺少水源、气候炎热吗?!气象学的资料表明,几千年前的地球温度比今日要低得多。
其次,如果说《古兰经》禁猪是受客观环境制约,是因为缺水、气候炎热、不适宜养猪的地理环境所决定的,由此便可进一步推测《古兰经》在其它方面的戒律也一定会受到客观环境的制约,否则何以解释单单只是禁猪一条戒律受这样的制约呢?那么试看看其它方面的规定可能会帮助我们驳斥这一荒谬的观点。《古兰经》规定穆斯林礼拜前必须有大、小净,夫妇房事后或男子梦遗、女子经期、产期结束后均须大净(沐浴),在大、小便后必须小净(用水洗下体及其它肢体)方可礼拜。可是在其它宗教里均无祷告前清洗身体这一要求,而伊斯兰传播初期却恰恰是在缺少水源的阿拉伯半岛,人们平时喝水、用水已经很困难,而每天五次礼拜均须用水,仅此一点,按照所谓客观环境决定论该作何解释呢?
再有阿拉伯民族属游牧民族好饮酒,且当地盛产葡萄酒,既然是盛产酒的地区,又是好喝酒的民族,《古兰经》为何要在这样的地区、这样的好酒民族中禁酒呢?!按照客观的地理环境计应鼓励饮酒才能说得通,不然又该作何解释呢?!
再有,阿拉伯半岛确实气候炎热,伊斯兰传播前的阿拉伯半岛许多地区人们衣着随意,坦胸露腹,甚至也有女子赤裸上身,包括在一些巡游天房的重大仪式中女子全裸举行仪式。而《古兰经》为何要规定女子遮蔽全身,仅手、脸可显露呢?!甚至男子也不得裸露脐下至膝盖的部位。按照客观地理环境论,应该在炎热的季节和地区允许人们裸露才符合当地的地理、气候条件,象今日西方社会那样穿着流行的三点式、露脐装招摇过市岂不凉快,类似的例证太多了,不一一列举便足可以驳斥那些所谓客观环境论实质是主观唯物论者的谬误观点。所谓“气候炎热,缺少水源,不宜养猪”是纯属主观想象的谬论。
对于穆斯林而言,不吃猪肉首先一点便是信奉《古兰经》的教导,我们所作的解释也只可能揭示部分奥妙,医学研究所阐述的一些有关猪不宜食用的研究成果,古往今来有许许多多的相关论述也只能是一部分证明。总之一点,安拉规定的戒律其中无不蕴涵着深刻的导人于正道、有益于人类生活的哲理。凡追随安拉的引导去生活的人必享纯洁、幸福的人生,即使在饮食生活方面也应当按安拉 的教导去做,慎重对待,不可随便。
安拉在《古兰经》中说:“信仰安拉的人,凡行善事,无论男女,我必使他们过纯洁的生活”。
猪是回族群众最为敏感的一个问题,也是回族风俗习惯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长期以来,无论遇到什么压力和阻力,始终未改变回族禁养猪,禁食猪肉的习惯。
回族为什么禁食猪肉呢?这得从古阿拉伯的习俗说起。犹太教、伊斯兰教创立之前,在阿拉伯半岛就已经有禁食猪肉的习俗,因为阿拉伯半岛气候炎热,且多为沙漠,不利于猪的生长和发展,猪的传染病很多。所以当时阿拉伯半岛上的闪米特人以牧羊、驼为主,不养猪。古埃及人也视猪是不洁和厌恶之物。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他的《历史》一书中记载埃及、中东的所见所闻:“在埃及人的眼里,豚是一种不洁的畜类,如果一个人走路时偶然触着了一只豚,他立刻要赶到河边,穿着衣服跳到河里去,即使牧豚人是土著的埃及人,也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这说明古埃及人当时禁猪很严格,不但不吃猪肉,连摸、碰猪都不行,而且对牧猪人也讨厌。犹太教创立后,为了适应当时阿拉伯地区禁养猪的习俗,把禁食猪肉当作戒律写进圣经《旧约全书》中的《未利篇》第十一章中:“凡蹄分两半,倒嚼走兽,你们都可以吃……猪因为蹄分两半,却不反刍,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这里强调的戒律,已不是一般的卫生清洁,而具有浓厚的宗教的圣洁观念。公元七世纪,穆罕默德创立了伊斯兰教,为了消除频繁的战争,促进在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的统一,顺应了当时阿拉伯地区禁食猪肉的习惯,吸收了犹太教《旧约全书》中有关禁食猪肉的戒律,并在此基础上加以补充、完善,列入《古兰经》中,先后四次反复强调。如《古兰经》第三章一百七十二节中指出:“他(指安拉)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古兰经》在强调禁食猪肉的时候,也说明了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活命适当吃一点,真主是宽恕的。这些禁令都是以安拉的名义颁布的,穆斯林必须无条件接受和遵守,不能有半点的怀疑。由于伊斯兰教的这些规定适应了当时人民的生活习惯,顺应了当时阿拉伯地区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因而,使伊斯兰教逐步扩大,传播于亚、非广大地区。我国唐人杜环在《经行记》中讲到:“大食法不食猪、狗、驴、马等肉。”
唐宋时期,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到中国经商,因他们信仰伊斯兰教,所以把禁食猪肉的习俗也带到了中国。宋人朱彧在《萍洲可谈》中已记载了这一习俗:“至今番人但不食猪肉而已……非手刃六畜则不食。”经过几百年历史的发展,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成为后来的回族。十三世纪初叶,由于成吉思汗西征而被迫东迁的中亚、西亚、波斯、阿拉伯等地的穆斯林,后来也基本都发展成为回族。他们对伊斯兰教的戒律特别重视,严格遵守其规定,并逐步发展成一种风俗习惯,“西域夷人安插中原者,多从驾而南,号色目种,隆准深眸,不啖豕肉……诵经持斋,归于清真”。可见,元时江南一带聚居的回族已形成不吃猪肉的习惯。明代开始时,由于回族建功立业,加上明武宗时,后宫娶了“白皙而美”的回族女子,对回族在一个时期内还比较亲近,回族的风俗习惯也受到了尊重。在正德年间有“禁民间畜猪,著为令”之事。但后来,回族在政治上受到压迫,回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也开始受到限制和歧视,甚至诬蔑。这说明明末回民不食猪肉的风俗习惯,已遭到统治阶级的破坏。
清代,回民不吃猪肉的风俗习惯更是受到嘲弄和污蔑。统治阶级在残酷镇压西北回民起义后,为了区分出回民与汉民,以是否吃猪肉来检验,以致引起更多回民的反抗与斗争。
越是在有压力的情况下,回民越保持自己的习惯。清代著名的回族学者刘智在他的《天方典礼》中解释《古兰经》中有关禁食猪肉的戒律时说:“猪是畜类中最污浊的,其性贪,其气浊,其心迷,其食秽,其肉无补而多害,乐从卑污,有锯牙,好攫,啮生肉,愈壮愈惰,老者能附邪魅为祟,乃最不司食之物也。”
国民党统治时期,回民不吃猪肉同样遭到污辱。《南华文艺》公然刊载文章,造谣说回族清真寺里供有猪像,这是回族的祖先等等,引起了回民的强烈反抗,以至发展到全国回族的反抗运动。
回族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和在与历代反动统治阶级的压迫、歧视的斗争中,对猪的禁止更加严格。
现在我国回族群众不仅禁吃猪肉,而且还禁养猪,甚至从思想意识和感情上反感和见不得猪。有些回民见了猪就背转过脸,有些嗅到猪肉味就恶心、呕吐。碰到卖猪肉的铺子、饭馆,就赶紧躲开。凡是做过猪肉的锅、碗、盆、筷、案板等一律不用,也不去接触。在不得已用时,要用火烧锅,用滚开水烫碗、盆等。宁夏、甘肃等地的回族连“猪”字提也不提,把猪称作“狠宰惹”,把猪肉称作“孩代丝肉”或“大肉”,猪油称作大油。对猪和猪皮制作的系列产品也很少用。如不用猪鬃、猪毛刷子,不用猪毛牙刷,不用猪油制作的肥皂、香皂。宁夏泾源、西吉、同心、吴忠,甘肃临夏、平凉等许多回民聚居地的回民连猪皮鞋、猪皮夹克也不穿,甚至有些属猪相的自称为属黑的,姓朱的因与猪谐音,也改为姓黑的。这一切已成为我国回族人民一项重要的风俗习惯。
啊~这样粘贴你都不觉得羞耻~读书人窃书算不得偷么?
伊斯兰教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蒙古族的风俗习惯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