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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仁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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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仁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11~2020年)
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政府
二 ○ 一 一 年 八 月
湖南省安仁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11~2020年)
承担单位:湖南省地质建设工程(集团)总公司
资质等级: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
证&&& 号:国土资地灾设资字第号
&&&&&&&&&&&&&&&&
报告编制:赵晓杰
项目负责:周佳泉
报告审核:肖& 华
总工程师:陈亮晶
总 经 理:刘拥军
提交单位: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政府
提交日期:二 ○ 一 一 年 八 月
附件1. 湖南省安仁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说明书
附件2. 专题研究
一、典型地质灾害点稳定性、危险性初步评价与预测
二、典型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项目投资估算
附件3. 附表
1、安仁县地质灾害调查及规划费用统计表
2、安仁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结果说明表
3、安仁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说明表
4、安仁县地质灾害调查规划表
5、安仁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规划表
6、安仁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规划表
7、安仁县治理工程规划一览总汇表
8、安仁县地质灾害近期(2011~2012)防治工程安排表
9、安仁县地质灾害近期(2013~2015)防治工程安排表
10、安仁县地质灾害近期(2016~2020)防治工程安排表
1、安仁县地质灾害分布区图
2、安仁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
3、安仁县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图
4、安仁县地质灾害调查规划图
5、安仁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规划图
6、安仁县地质灾害减灾工程规划图
据《安仁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及本次实地调查,安仁县地质灾害数量较多,灾种较少,分布广泛。经本次对部分重点灾害点核实,在原来基础上新增2处,共有5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灾点分布见附图1,各灾点的具体特征详见附图1的镶表即附表1《地质灾害规划调查表》。地质灾害类型以崩滑流(即崩塌、滑坡、泥石流;表现为沟谷上游多因崩塌或滑坡引发泥石流;沟谷下游又因泥石流引发崩塌与滑坡,从而加剧泥石流)混合类型为主。其次才是特征明显的单一类型的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崩塌。
全县已基本查明的地质灾害或隐患点53处,2006年至今,因灾共造成5人死亡,毁房564间、田140亩,直接经济损失达1245万元。潜在威胁人口1957人,威胁房屋1913间,威胁田土108亩,威胁经济10696万元。
为了描述简便与统计方便,混合类型的地质灾害依据其主要危害的灾害类型按单一类型统计如下:滑坡40处,塌陷1处、泥石流8处、崩塌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以自然因素致灾为主,次为人为因素,另既有人为因素,又有自然因素的致灾。
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类型、规模、稳定性及危害程度的分级统计结果表(见表1)。据《安仁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及本次实地调查,其总的特征归纳如下:
1、在地质灾害发育类型的分布上,滑坡主要分布在县域中部海拔100-500m的岗地-低山丘陵区
2、滑坡的物质组成成分,主要为坡积层碎石土和粘性土为主,占总数量的75%。
3、地质灾害发育程度与底层岩性关系密切,岩性以砂岩、板岩和花岗岩为主。
4、本县境内大多数滑坡具有复活的特点,滑坡的形成基本上要经历蠕动、滑动变形、稳定压实三个阶段,目前大多数滑坡均处于蠕动至滑动变形阶段。
5、各类型的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雨季,尤以暴雨时最为突出。它们在时间分布上具有与大气降水规律的高度一致性,年际规律主要受控于丰水年际周期。
6、洼地丘岗或冲积平原的地质灾害主要是河流凹岸崩塌。
7、本县境内泥石流发育,已发现8处灾害点,造成损失最为严重。
&&&&&&&& &&地质灾害规模、危害程度和稳定性分级统计表&&&&&&& 表1
危害程度分级
稳定程度分级
县境内的滑坡、崩塌的分布,受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构造、水文、气象及人类工程活动等诸多因素的制约。
(一)自然因素
1、地层岩性
地层岩性是控制滑坡、崩塌的首发因素。区内已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层有:
① 泥盆系中统跳马涧组,二叠系上统龙潭组、三叠系上统杨梅山组、侏罗系下统心田门组的石英砂岩。
② 印支期的细中粒或中粒斑角闪石黑云母二长花岗岩,以及燕山早期的细中粒(斑状)花岗岩。
③ 泥盆系中统棋梓桥组和下统佘田桥组及锡矿山组、石炭系壶天群组、二叠系下统栖霞组、三叠系下统大冶组的碳酸盐岩。
④ 白垩系的红色碎屑岩
⑤ 第四系橘子洲组、白沙井组亚粘土、砾石层双层结构土体,河谷平原为第三系粉砂质泥岩与泥质粉砂岩组。
易发生灾害的岩性组合主要为粉砂质泥岩以及泥质粉砂岩,这种岩石易于风化破碎,形成地质灾害体的物质基础。不同的岩性及结构构造组合所形成的地质结构面,决定了斜坡的稳定性,软弱岩层最易受地表或潜水泥化而降低物理力学指标,使上覆岩层沿地质结构面向下方滑动而引发滑坡。
区内岩浆岩风化程度与产出时代、岩性、出露部位等因素密切相关。位于地势低洼的山间盆地中的燕山早期第一次侵入体,花岗岩剧烈风化,部分呈疏松状砂质粘性土,风化深度可达十余米,尤以暗色矿物含量较高的岩石风化程度更高。这些岩体表层风化残坡积物较厚,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易于致灾。
2、地质构造
区内地质构造复杂,断裂发育,特别是断裂破碎带,破坏了岩石的结构,使岩石破碎松散,裂隙发育,易风化成碎石土体,为地质灾害提供了物质基础。构造结构面控制了滑坡的空间位置和滑坡周界,也控制了山体地下水的分布和运动规律。岩层中断层特征及其与斜坡方位,对滑坡规模的大小具有一定的控制作用;岩石层面的倾向对滑坡的发育有很重要的影响,当岩层的倾向和斜坡的坡面倾向一致时,易形成滑坡,反之,则不易发生滑坡。
3、地形地貌
境内地形地貌多样复杂,台地平原水系相间,山地丘陵、溪沟交错。地貌类型依据其成因可分为构造侵蚀地貌、构造侵蚀剥蚀地貌和侵蚀堆积地貌三大类型。
地形地貌的复杂程度及斜坡坡度控制着滑坡产生的空间条件,地形切割较深,斜坡陡峭的地形条件是滑坡最有利发生地段。区内切割的中低山区,斜坡坡陡,稳定性差,最易发生滑坡地质灾害。
降雨是产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外因,当大气降水大量渗透土体时,土体比重明显增大,粘聚力和结合力减小,当上部含水饱和的疏松碎石土层与下部较密实土层间或下部基岩相对隔水时,其接触面容易形成泥化水软土滑腻带(面),在重力作用下,上部土体容易沿此接触面发生滑移运动,发展形成滑坡。因此,在每年的雨季,就是地质灾害发生的高峰期。
安仁县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性湿润季风气候,日照强,热量丰富,湿度大,雨量充沛,降雨集中,雨热同季节,且冬夏长而春秋短,四季气候分明。根据县气象局(年)31年资料统计该地区多年平均年雨量1465.78mm。对崩滑流地质灾害影响最大的是降雨强度,今后应加强全县不同乡镇降雨强度及其与崩滑流地质灾害关系的研究。
5、其它自然因素
除降雨直接诱发滑坡、崩塌外,季节性温差、昼夜温差,地表的冲刷、侵蚀、溶解和软化裂缝填充物,地下水增加,地下水动水压力和静水压力变化,水库和河道水流冲刷,侵蚀坡脚等都是诱发滑坡、崩塌、失稳斜坡的因素,这些因素在不同的地质环境中,具有不同的致灾地质作用。
(二)人为因素
人类活动具有破坏和改变地质环境的作用,也是造成地质灾害的一个重要因素。主要是乱砍滥伐、水利及交通建设等,其次是局部范围矿产开采、采石和劈山放炮等。不同的人类工程活动,具有不同的致灾地质作用。如发展交通运输,劈山切坡,严重破坏了原始斜坡的安定角,造成斜坡的严重失稳,导致滑坡、崩塌的发生;居民的住房多是依山劈石傍山修建,由于切坡坡脚的高度大,坡度陡,且未采取有效支护,破坏了斜坡的稳定性,在重力的作用下,易引发滑坡崩塌灾害;境内水库的修建,由于切坡开挖和库区蓄水与泄水,也易发生斜坡失稳和库岩变形,影响库坝的稳定,致使库坝开裂,坝基底渗漏。渗漏可使土石的抗剪强度降低,土体软化,有诱发垮坝的可能,应引起高度重视。
形成泥石流三要素:丰富的松散物源、汇水地形及强降雨,安仁县全都具备。
从宏观看:县内泥石流的自然物源并不算很丰富,植被都较发育,物源并不很丰富;从汇水地形来说全县多为低山丘陵,与西部地区相比也不算很差;但安仁县的降雨强度却是名列前茅的,且多和台风有关,具有突然性,危害大。好在台风能够预报。所以泥石流只要加强雨季的群测群防有效预警预报,就能达到预防的目的。在经济容许的前提下,采用截排水、导流堤、保护堤等措施,达到有效治理。
从治理的主体而言: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建设方面引发的灾害由政府进行治理,并编入本次规划;由矿山开发引发的灾害应该由矿山自行治理列入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为宜;但对于已经闭坑的无主矿山,也应由政府进行治理,编入本次规划。
其次区内岩溶地层发育,由于岩溶发育的规律难以了解,因此治理难度大,宜采用避让措施。
1、成立了县、乡镇二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本县已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县、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已基本落实到各级人民政府。
2、周密部署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
认真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对地质灾害严重多发区进行防灾工作巡查,对监测预警措施落实及重点治理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灾措施到位。
3、初步建立了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本县已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16个、监测责任人16人,投入160万元。建立了16位乡(镇)级群测群防负责人组成的指挥管理网络。该网络在汛期运行中,发挥了重要的防灾减灾作用。
4、初步建立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
2009年县国土资源局开始与县气象局合作开展气象预警体系建设,并安装了“湖南省中小尺度天气资料应用系统”,取得了较好成果,提高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
5、组建了地质灾害应急调查队伍,应急调查工作取得初步成功
国土资源与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了汛期联动,各自组建了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专业队伍,及时派出应急调查组赶赴灾区进行应急调查,向灾区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协助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进行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提高了广大人民的防灾意识
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播放地质灾害防治专题节目,邀请省厅专家及科技人员到各乡(镇)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
1、防治经费严重不足
到目前为止,县及各乡(镇)尚未建立或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大量灾害(隐患)点未得到有效防治,仍然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不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尚未开展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尚未完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入政府事业编制的地质环境监测机构仅有市级1个,以县级为单位的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尚未建立;缺乏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群测群防基础工作开展难度大,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能力较弱。
监测预警工作刚刚起步,体系建设不完善,有待进一步加强。常规监测工作难以落实,基于GIS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尚未建设,不能提供动态查询,难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提供快速决策服务。
3、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手段落后、专业技术人员不足
随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加,每年汛前检查、汛中排查、汛后核查工作的大量开展,现有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数量、素质都难以适应新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4、地质灾害预防能力较低
正处于发展期的一些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地面塌陷隐患点大多数未实施监控。部分群众和集体尚不能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自身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在生产活动或工程建设中不能主动采取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导致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事件经常发生。
本县几乎每年都受热带风暴袭击,经常发生大面积强降雨,因此引发崩滑流地质灾害的频率较高。且区内矿产资源丰富,采矿及相应运输活动强烈,引发了大量的人为崩塌、滑坡、泥(矸)石流及采空塌陷等地质灾害。全县53处地质灾害点潜在经济威胁达10686万元。虽自1999年以来,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联合出资对区内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治理,使局部地区的灾害状况得到改善;但多数地质灾害隐患仍处于发展阶段,尚未实施治理,因而过去一段时期区内地质灾害的数量不断增加,灾情呈扩大趋势。具体特征如下:
1、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趋势
本县为湖南的东南部,地处湖南南部热带风暴袭扰的前沿,强降雨经常发生,因自然因素而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数量仍会增加,但随着群测群防体系的健全和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的不断完善,预报准确率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会逐渐减少。
2、采矿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趋势
随着矿产开采利用活动的不断加强,矿产开采区内发生滑坡、泥石流(废渣流)、地面塌陷(采空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会不断增大,由此带来的损失亦会加大。矿区地下水的抽排,会加剧采空区塌陷的形成、扩大其影响范围,带来的经济损失也会加剧。
3、工程活动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趋势
国家、省级工程建设,防治措施较好,而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相对以前会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也会减少。但村民住房、乡村公路、矿山便道的修建因地质灾害的防护能力较弱,滑坡、崩塌发生的可能性会增大,发灾的处数仍会增多。
1、崩塌、滑坡、泥石流多发区域
乡村公路建设区域为人为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多发地段。因此基础建设项目区域是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多发区域。自然因素而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主要分布在以下4个区域(详见附图1及附图2):
牌楼-龙海:位于安仁县中部,行政区划分属排山、龙海、牌楼、龙市、平背及清溪、灵官等乡镇大部分地区。为碎屑岩中低山地貌,山峰高程一般600~1200m,相对高差350~800m,山脉大多呈北东走向,山脊狭窄,地形切割较强烈,沟谷较发育,且多呈“V”字型;山坡陡峻,坡脚一般30-50°。由泥盆系中统跳马涧组,二叠系上统龙潭组、三叠系上统杨梅山组、侏罗系下统心田门组的石英砂岩。属高易发区,发生一般级崩滑流27处,较大级5处,死亡5人,重伤4人,毁房611间毁农田210亩、毁公路4000m,毁坏桥梁7座,直接经济损失1205万元。
渡口-华王:位于安仁县北部,行政区域分属渡口、禾市、军山、城关及洋际、华王乡镇部分地区。花岗岩中低山地貌,山峰高度为海拔1000~1600m,相对高差一般800~1200m,切割深度700-800m。山体总观呈圆锥状,山顶凸起,山鞍微凹,山顶与山鞍之比高50-150m,因而凸起之山顶多呈圆丘状形态。分布地层主要由印支期的细中粒或中粒斑角闪石黑云母二长花岗岩,以及燕山早期的细中粒(斑状)花岗岩组成。发生一般级崩滑流11处,毁房50间,直接经济损失52万元。
豪山-金紫仙:位于安仁县南部偏东,行政区域分为豪山、羊脑以及关王乡镇的东部部分区域。侵蚀剥蚀丘陵,少量为侵蚀剥蚀低起伏低山,地势总体南高北低,构造呈北北东向,海拔最高736m,相对高差一般在200m以内,最大540m左右。由泥盆系中统棋梓桥组和下统佘田桥组及锡矿山组、石炭系、二叠系下统栖霞组及茅口组、三叠系下统大冶组的碳酸盐岩组成。发生一般级崩滑流2处、毁房12间、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
安平-新洲:位于安仁南部、行政区域属安平、坪上、承平、东风乡、竹山及新洲乡镇部分地区。溶蚀剥蚀小起伏低山丘陵区,高程海拔一般小于300m,相对高差30~40m,有的可达50m以上或者不足15m,地表呈波状起伏的低缓红土丘陵,孤峰星散分布,形成宽坦的谷地与低缓的红土丘陵组成准平原地貌。由泥盆系中统棋梓桥组及上统佘田桥组和锡矿山组、石炭系、二叠系下统的碳酸盐岩组成。发生一般级崩滑流5处,毁房70间,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
2、县境南部地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位于安仁县南部行政区划属安平、羊脑、承平。侵蚀剥蚀丘陵地区,在河流沿岸分布有少量的河谷平原。区内地势起伏小;高程一般海拔300-500m。白垩系、第三系红色碎屑岩,第四系橘子洲组、白沙井组亚粘土、砾石层双层结构土体。
1、全面贯彻和落实国家、湖南省政府颁发的有关地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体系,统筹安排安仁县地质灾害防治的规划、预防、监测和治理等一系列工作。将地质灾害防治从被动式的应急状况转变为有组织、专门的、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工作,使地质灾害的发生率和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明显降低,使地质灾害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并向良性方向发展,为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服务。
2、在基本掌握县域内地质灾害类型、分布、数量、规模和危害程度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根据其地质灾害特征,提出防治规划措施。
3、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使危害严重的重大地质灾害点得到整治,使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消除。
1、地质环境管理职能基本到位,建立比较完善的县、乡(镇)、村三级地质灾害行政管理体系,使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要性的宣传工作,初步建立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3、在《湖南省安仁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及本次工作5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得基础上,把危害大,人口多(如学校)的3个点列入近期规划。
4、开展地质环境评价工作,选择 适合居民居住的地段,作为地质灾害避让迁入用地。
通过以上工作,危害最大的3个工程治理灾害点将得到完全治理,搬迁、避让灾害点内的居民全部搬离危险区,使地质灾害发生率降低,即使发生,其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也将有所减少,由于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的建立。到2012年底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比基准年减少15%,经济损失降低10%。
1、地质灾害环境管理职能完善,地质灾害环境管理法规体系进一步得到贯彻和落实,实现地质灾害环境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2、进一步完善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体系和群测群防及监测预报警系统。
3、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规划。
4、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90%的勘查与治理,使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本期共规划23个治理项目。
通过以上工作,灾害点将得到完全治理,搬迁、避让,使地质灾害发生率明显降低,即使发生,其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也将明显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比基准年2010年减少80%,经济损失降低70%。
1、完善地质灾害管理体制、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和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水平。
2、对已查明威胁较多人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有效的治理或防范,矿山地质灾害基本得到治理,使全县生态环境得到根本的改善,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3、到2020年底止,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治理,远期治理的18个灾害点全都得到监测或预警。
4、落实建设工程、矿山开采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使地质灾害得到有效控制。
通过以上工作,可治可不治的灾害点都将得到完全治理,搬迁、避让灾害点内的居民全部搬离危险区,使地质灾害发生率明显降低、实现人员零伤亡。
安仁县属于丘陵地貌,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及危险性在地域上存在显著的差异,分布上受地域控制。基于这种地质灾害现状,采用综合平均值进行划分。据《安仁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按照综合值圈图后,再结合实际调查结果及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对各区进行适当合理的整饰。最终将安仁县地质灾害划分为1个高易发区(ⅠBHL)、2个中易发区(ⅡHB1、ⅡHBL2)和1个低易发区(ⅢHB)。以上4个区的分布见附图2;各区地质特征详见附表2《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结果说明表》。
综 合 评 价 表&& &&&&&&&&&&&&&&&&&&表2
综合评价值
易发区类型
BHL:为崩塌、滑坡、泥石流
BH: 为崩塌、滑坡
TX: 为塌陷
根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人类经济工程活动状况,本县共划定了1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区),3个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B区)。2个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C区)。各区分布特征详见附图3,地质特征详见附表3《湖南省安仁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说明表》。每个区的特征概述如表3。
湖 南 省 安 仁县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规 划 分 区 说 明 表&& 表3
防治区名称
地质灾害发育特征与危害程度
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数量及规模
重点防治区(A)
牌楼-龙海-龙市崩滑流重点防治区
位于安仁县东部
滑坡区属侵蚀剥蚀低山区,出露地层岩性为寒武系牛蹄塘组的浅变质细粒石英砂岩、砂质板岩、板岩与炭质板岩互层。
共31处:滑坡24处,1处大型,7处中型,16处小型,崩塌2处,中型1处,小型1处。泥石流5处,1处大型,4处小型
死亡3人,重伤4人,毁坏房屋478间,农田120亩,公路4KM,桥梁7座,牲畜10头,直接经济损失达8553万元
次重点防治区(B)
洋际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区(B1)
位于安仁县西部
滑坡主要分布于海拔100-500m的岗山-低山丘陵区。
共3处:滑坡1处小型,崩塌2处中型。
毁田5亩,威胁14人,18亩田土,潜在经济损失168万元。
华王滑坡次重点防治区(B2)
位于安仁县西部
出露的岩性主要以砂岩、板岩和花岗岩为主。
共3处小型滑坡。
威胁人口22人,房屋23间,潜在经济损失130万元
关王-豪山滑坡塌陷次重点防治区(B3)
位于安仁县东南部
滑坡区属侵蚀剥蚀低山区,出露地层岩性主要为寒武系高台组的浅变质细粒石英砂岩、砂质板岩、板岩与炭质板岩等。
共5处滑坡:一处大型地面塌陷,滑坡4处,1处中型,3处小型。
威胁人口220人,房屋148间,潜在经济损失1440万元
一般防治区(C)
禾市滑坡一般防治区(C1)
位于安仁县北部
主要发生在雨季,尤以暴雨时最为突出。
共1处小型滑坡。
威胁人口19人,潜在经济损失380万元。
安平泥石流一般防治区(C2)
位于安仁县南部
滑坡区属侵蚀剥蚀丘陵区,出露地层岩性只要为白垩系戴家坪组紫红色厚—巨厚层砂砾夹少量泥岩及含砾砂岩透镜体。
共1处小型泥石流
威胁经济损失15万元。
宏观上采用由简入繁、由点到面、由小到大的思路开展全县的地质灾害调查,具体安排如下(详见附图4及附表4):
1、2011~2012年期间
(1)完成县城经济开发区1∶1万地质灾害调查
(2)水利水电工程地质灾害调查:具体完成茶安水库1∶2.5万地质灾害调查。
(3)公路干线地质灾害调查。主要有:安仁至宜章高速,S312、S212等3条公路沿线1∶2.5万地质灾害调查
(4)在本次工作44处地质灾害点调查的基础上,把危害大(已造成人员伤亡的),人口多的3个点列入近期规划(详见附表8)。
2、2013~2015年期间
(1)高易发区乡镇1∶2.5万地质灾害调查
(2)县以上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调:1∶2.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3)完成全县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4)对危害中等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100%的勘查与治理,使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本期共规划23个治理项目(详见附表9)。
3、2016~2020年期间
(1)完善地质灾害管理体制、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和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水平。
(2)对已查明威胁较多人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有效的治理或防范,矿山地质灾害基本得到治理,使全县生态环境得到根本的改善,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3)到2020年底止,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治理,远期治理的18个灾害点(详见附表10)全都得到监测或预警。
1、2012年底年前重点开展滑坡专题研究,研究其分布规律和突发性灾害形成机制,建立自然、人为和复合因素作用下的滑坡多变量形成机理模型,建立基于统计规律的重点地区滑坡突发性地质灾害早期识别的指标体系。
2、2012年底前开展城镇地质灾害防治对策与防治工程研究。
3、2015年底前开展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重点矿区地质灾害防治综合技术研究。
4、2015年底前全面推进自动探测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系统、航空航天遥感等高新技术的应用,研究野外数据现场快速调查的技术方法,实现地质灾害调查流程信息化和规范化。
1、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和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防灾减灾基本知识和技能,定期对县、乡、村群测群防人员举办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培训,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2、每年“世界地球日”在县开展减灾科技“宣传日”和“宣传周”活动,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3、2012年底前在中小学校、经济开发区、重要矿区开展地质灾害科普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地质灾害防灾意识。
4、2012底年前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进行乡镇、村组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
5、2015底年前在地质灾害中低易发区进行乡镇、村组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
由已知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和规模,区内的土壤、植被、构造、岩性、地面高程等自然条件及历史降水量为基础数据,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提高预测预报准确率,实时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与气象局合作建立气象预警发布系统,为预防地质灾害提供决策依据(详见附图5及附表5)。
1、2011年底前完成与县级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连接。
2、2015年底前与气象部门建立并完善县、乡两级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实时发布县乡两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1、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建设
2012年底前完善县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建立乡(镇)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制,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进行监测、管理。
2、群防群测监测网络建设
建立群测群防管理体系,成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指挥中心。到2012年底,全面落实44处(9处已搬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责任单位和个人,建立县、乡、村三级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体系,即县级监测网(一级网)、乡(镇)级监测网(二级网)和村级监测网(三级网),监测数据及时存档和上报。到2020年底,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建设,提高群测群防的能力。
3、专业监测网络建设
到2012年底,完成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地质灾害监测队伍,完成监测仪器及监测系统安装。利用先进仪器设备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站网式监测,实现自动监测和监测数据实时传输,通过监测在灾害发生前能提供报警。到2015年底,规划的3个专业监测点完成监测仪器及监测系统安装。
2012年底前完善县级气象预警发布系统,与地址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相结合,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制,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进行监测、管理。
到2012年底,完成以县国土资源局为主体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建设,成立应急小分队,县、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灾前应急准备、临灾应急防范和灾后应急救援工作。编制两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到2015年底,建立远程可视化应急指挥系统,构建国土资源与建设、水利、铁路、交通、气象等部门统一和相互联动的监测预警指挥体系。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每年开展汛前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汛期中期加强监测,汛期晚期进行复查。对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与处理,紧急状态下启动应急预案。
1、到2011年底,建立较为完善的安仁县地质灾害数据库管理系统,让民众通过互联网查询包括地质环境状况、地质灾害历史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规模、危害性及可能危害对象等主要地质灾害信息,提供主要地质灾害信息动态查询。
2、到2015年底,完善地质灾害数据库的建设,完成全县信息网络的骨架建设,实现突发性地质灾害分布和灾情信息的图、数一体化管理与灾害实时速报,初步实现对监测信息的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和发布等全程的有效管理和监控,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治理重点是在人口密集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区及经济集中区,对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乡镇以上城镇、经济开发区、重要水利水电设施、重要矿山、交通干线等构成严重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44个进行治理(已有9进行了搬迁,详见附图6)。防灾减灾工程按防治方式分为2类:以避让为主的9个(见附表6),以治理为主的35个(详见附表7)。这种划分也不是绝对的,治中有避(如散户可搬迁至治理区内),避中有治(如对新址进行勘察、搬迁后对原址进行整治复垦等)。为此按治理时间归纳如下:
1、2011~2012年,对已查明的牌楼乡彭源村上山组-下山组、山口村程湾组3处地质灾害点实施勘察、治理工程(附表8)。
2、2015年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100%的勘查与治理。本期共规划23个治理项目(附表9)。
3、2016~2020年止,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治理,没治理的18个灾害点全都得到监测或预警(附表10)。
《规划》53个灾害调查点中有9个已经搬迁,1个(AR19)正在进行;仍需后续投入,且因威胁人数较多需继续进行监测。因此共有44个灾害点需要治理。这44个治理项目实施经费主要由地质灾害减灾工程、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工作、人员培训、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及群测群防等5个方面组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的总经费如下:
1、减灾工程经费(含搬迁与群测群防)为5560万元。其中:减灾工程近期3个,670万元;中期23个(含搬迁)4330万元,远期18个(含群测群防)560万元(见附表1);
2、基础调查工作费380万元;
3、10年的人员培训200万元;
4、专业监测与预警网络290万元。
5、考虑10年规划期内可能新增的地质灾害,根据第一章第三节发展趋势: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数量仍会增加:按10次计,其中一般级别5次,较大3次,重大2次。其预计治理费用1500万元。
上述合计总经费7930万元。
1、县级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经费争取中央财政支持。
2、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城区1∶2.5万、重点乡镇1∶2.5万地质灾害调查及自然保护区的1∶2.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争取中央财政支持。
3、大中小学校1∶1万,水利、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经济开发区、工作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4、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技研究、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1、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经费由省、县财政承担。
2、专业监测网络和监测预警示范区、监测预警示范点建设工作经费由省、县财政承担。
3、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和应急反应系统建设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建设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1、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属于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质灾害,其防治经费列入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按中央政府投资1/3,地方政府投资2/3,贫困地区中央政府投资不超过1/2的原则,建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足部分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补助,受益者合理分担。
2、属于各行业部门经营范围内所发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由该行业部门负责。
3、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其治理费用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承担。
4、采取激励机制,鼓励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资助,争取多渠道、多层次投入。
1、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可有效防灾减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和谐发展。
2、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开展1∶5万、1∶2.5万、1∶1万的地质灾害调查,查明地质灾害空间分布规律及形成机理,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系统的基础资料,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立专业化监测网络和群测群防网络,增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和保护地质环境意识,做好灾前应急准备、临灾应急防范,避免群死群伤,减少灾害损失,维护稳定。
1、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程,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治理工程,虽投入7930万元,可避免因灾害发生造成潜在经济损失10686万元,生命财产得到保障。
2、对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工程,直接让237人免于灾害威胁,可避免灾害发生造成的潜在的经济损失330万元。
3、通过监测预防可避免一般隐患点发生灾害,从而减少医药救治费、重建安置费、工农业生产及交通等直接损失,其经济效益显著。
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程,可使百亩耕地得以恢复,减轻地质灾害对农田、村庄、交通道路的破坏,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有效地保护地方生产、生活设施,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环境,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符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是县、乡(级)各级人民政府依法防治地质灾害的依据。《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并纳入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由县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实施,全面实施该《规划》目标与任务。
《规划》实施过程中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年度预案编制、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实行评估后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监督、检查和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的“三同时”制度。对破坏地质环境和引发地质灾害的经济工程活动依法处理,有效控制人为引发地质灾害。
建立县、镇县两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实行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领导目标责任制,推进政府领导的社会化减灾系统建设。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有关部门(水利、农林、交通、城建、气象等)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同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建立并完善的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建立本县突发性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完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落实防灾责任制,做好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巡查、应急调查、治理、监测、预警和宣传等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
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原则上禁止新批建设工程,避免产生新的地质灾害并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确需新建的在其可行性研究阶段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其设计、施工和验收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配套的灾害治理工程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城镇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所划分的高、中易发区,其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审批还需做大比例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城镇村建设用地审批时也应参照市、县两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将土地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起来,减少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新建、改(扩)建、延续矿山应提交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对地质灾害危险性做出详细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
加强与科研单位、院校合作,开展科技攻关,查明地质灾害形成机理,解决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难题。加强与外地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吸收先进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方法,并进一步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共同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建立地质灾害动态监测信息系统,提高预测预报准确率,为预防地质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向信息化、自动化、现代化和科学化迈进。
建立政府、社会和责任单位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投入机制。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要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支出的预算计划,同时广泛动员、积极吸收社会各方面力量,增加资金投入渠道,建立多元化和多渠道投入的保障机制,保证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防治经费由政府承担;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使用应由主管部门的统一筹划,专款专用,政府投入和社会资金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轻重缓急,采用招标、公示、审计等形式,透明使用,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建设、交通建设、城市建设、防汛抗旱、资源开发等结合起来,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运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宣传、教育形式,深入开展地质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使全民掌握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民对地质灾害的减灾、防灾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主动做好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工作。
充分利用每年的“世界地球日”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在本县所有乡、镇内定期举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夯实群测群防工作基础,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由国土主管部门牵头,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共同完成。市国土资源局指导编制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形成操作性较强的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有效防治区域内地质灾害发生,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规划原则上每五年修编一次,遇特殊情况需修改应按原规划的报批程序执行。
1、湖南省地质矿产局,湖南省岩石地层,1977年6月。
2、湖南省地图出版社,湖南省地图集,2000年12月。
3、《安仁县地质灾害调查成果报告》-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08.12
4、湖南省市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指南-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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