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只写每年5月1日兑付,没有写违约制度,现在已经违约7个月了,可以

我在没有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下被辞,工作4个月,但合同上没写每月工资和违约金,请问我可以得到违约补偿吗_百度知道
我在没有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下被辞,工作4个月,但合同上没写每月工资和违约金,请问我可以得到违约补偿吗
我合同签的是一年的,希望大家了解法律相关知识的告诉我一下好吗?谢谢!
我签的是劳务合同!
提问者采纳
去你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仲裁院提请仲裁,可以依法要求获得赔偿。
过程麻烦吗?需不需要手续费?
不需要的,你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关系和政策法规科之类的部门咨询下即可,没有任何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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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主动提出的就没有补偿金一说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
可以,你可以自己搜集工作期间工资的证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可以主张1个月工资数额作为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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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制度
预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与默示毁约两种。明示毁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明确地向合同对方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事实;而所谓默示毁约则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以其行为向合同的对方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事实。
1 中国的现行《合同法》对预期违约制度有效地加大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力度,允许债权人采取一定的救济措施,防止实际违约的发生,当发生预期违约时索赔有据;同时更加体现“诚实信用原则”及合同的严肃性,即使合同履行期未到,毁约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更有效地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维护法律秩序,尽量减少和预防纠纷的产生,进而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但是,中国合同法也有一定的缺陷。 首先内容过分简单。把明示预期违约、默示预期违约合在一起规定为“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国是个成文法国家,法院是依据现有法条进行判案的,现行预期违约制度如此“精练”的规定,留给法院太多的自由空间,可操作性实是不强。其次,对默示预期违约规定的不够明确。统一合同法只规定“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在现实生活中,什么样的行为才能表明他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法》中并没有事先给确立一种衡量标准。2 明示毁约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地肯定地自愿地无条件地向对方当事人提出他将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合同。它的判断标准比较明确易见,即主要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这样的意思表示是比较容易捕获的,在审判实践中也较易操作,它的成立具备以下要件: 1、明示毁约发生在合同生效后至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这段时间内,合同生效前,当事人双方处在要约与新要约过程中,只要没有承诺,则不对对方产生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不存在违约之说;而合同生效履行期届满后,如一方违约则是实际违约,并非预期违约。 2、明示毁约必须是明确地肯定向对方当事人表达将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意愿,这种意愿不是含糊不清的,是不附任何条件的最终的意愿,也不是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双方利益的谈判协商调整变化。 3、明示毁约必须是向对方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仅仅向对方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中的次要义务而会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的话,则不会妨害合同设立的根本目的的实现,因而不构成明示毁约。3 预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与默示毁约两种。明示毁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明确地向合同对方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事实;而所谓默示毁约则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以其行为向合同的对方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事实。这两种形态都属于在履行期前毁约,而不是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后的违约,这个发生在时间上的区别就是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之间的根本差异。正是由于预期违约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期到来之前,它具有以下的基本特征:4 预期违约制度的产生,是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需要。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某些合同的履行会出现许多难以预料的新情况,可能会使合同出现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的情况,从而给合同的相对方造成不利的后果,会对当事人权利和合同纪律造成侵害。在这种状况下,预期违约制度的自然诞生并逐步成为合同法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预期违约,亦称先期违约,预先违约,起源于19世纪的英美法,中国合同法在第94条第及第108条对此予以了明确的规定,它是中国立法上的一大突破与进步。预期违约制度与实际违约共同构成了完整的中国违约制度形态体系,对于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保障交易秩序的安全、减少损害,合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但中国合同法对于预期违约制度的规定较为笼统与抽象、概括,技术上的操作性不强,致使审判实践中容易出现认识上的混乱与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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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国家房屋违约金的制度??&&&&一般为一个月的房租。土地承包协议书只写每年5月1日兑付,没有写违约制度,现在已经违约7个月了,可以终止合同吗?&&&&你好,可以解除合同。虽没写违约条款也可要求违约赔偿。建议电话咨询。杜律师我们公司从事现货大宗品期货贸易,经常和客商签订采购与销售合同,通过商品价格的涨跌,来实现价差收益。和哪家客商采购或者销售,由业务员选择,之后经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审批通过后,合同才能签订(一般为1-2个月期货买卖合同)。但是市场中偶尔会有些商家由于亏损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到期不履...&&&&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你公司的做法实际上在把企业的经营风险转嫁给员工个人,个人认为该制度的效力不应得到支持,如真因此被企业扣除工资或要求支付赔偿,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方式维护权益。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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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协议需要遵守约定,只要适时地书面通知对方,而意向则可以取消这个只是意向书而不是协议
如果她愿意,你就可以。双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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