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陕西哥老会会首领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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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汉子的原型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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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哥老会龙头大爷文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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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白文焕,他的第四个儿子白坚是共和国元勋,孙子白克明时这个电视剧的总顾问,原海南省委书记。
陕北哥老会的龙头大爷白文焕
日~1944),字章甫,靖边县镇靖人,西北反清的哥老会首领、陕北著名的社会活动家。他11岁入私塾,因家境贫寒,只得一边为私塾做饭,一边读书。他天资聪颖,勤学好问,仅4年,便能写会算。16岁时入县衙做工役,后提至“户房”,掌管钱粮达10年之久。后因不满贪官胡作非为,去职还家。清末,白文焕参加了哥老会,为西北“龙头大爷”。武昌起义后,积极拥护并参与革命。民国十年(1921),在杨虎城将军部下充任“粮台”。十九年(1930),任民国靖边县政府工程队长,领导重修镇靖城及城北门、东门河两座桥。时值灾荒饥馑之年,白文焕慷慨解囊,输捐精米10石(约4000斤),大洋300元,赈济灾民。土地革命开始后,白文焕受刘志丹委托,冒着生命危险,往返三四次,到白区采购了价值数万元的药品,运往苏区,为革命做出了贡献。第二次国共合作后,白文焕积极拥护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政策,亲笔修书劝说逃到“友区”的绅士刘玉江、陈国宾、杨生旺、冯捷山等10余家返回边区,响应共产党的号召,发展生产,支援抗战。三十年(1941),他被选为靖边县参议员、副议长,陕甘宁边区参议员,同年又任边区政府委员。在抗日战争最困难的阶段,白文焕多次向政府献粮献物,支援前线。  白文焕,娶妻贺景,是蒙古族王爷的第10代孙女。1941年11月当选为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参议员,并被选为陕甘宁边区政府委员。日,在靖边县去世,享年61岁。有五子五女。电视连续剧《陕北汉子》主人公的原型。  其四子白志坚也是革命家,曾任中共七大代表。建国后任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兼天津市副市长、国家第一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兼党组副书记。  其孙白克明曾先后任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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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西安回族的来源最早可追溯到公元7~8世纪。唐朝廷与波斯(今伊朗)、大食(古阿拉伯帝国,今阿拉伯)等国家建立了友好关系,阿拉伯、波斯、中亚等地的商人、外交人员、宗教人士等在“丝绸之路”上交往日趋频繁。此后便有大批穆斯林到长安,云集于长安的东西两市。这些入居长安的穆斯林是西安回族的先民。其来源主要有以下四种:  第一种为波斯、大食穆斯林商人、贡使和少数伊斯兰教的传教者,其中绝大多数是商人。这些到长安的穆斯林久居长安,从事商业活动,史书称其为“胡商”、“蕃商”、“贾胡”。据《资治通鉴》载,到唐贞元三年(公元787年),胡商在长安聚积资财,放债取利,置田买地,娶妻生子,安居不归者达4000余人。  第二种为助唐平安史之乱后留居长安地区的回纥官兵。唐天宝十四年至广德元年(公元755~763年),唐王朝曾借助回纥等国兵力,收复长安和洛阳两京,平定安史之乱。唐政府允许这些官兵中的部分人留住长安和关中其他地方,并于宝应元年(公元762年)为其修建清真寺1座。  第三种为从大食国逃至长安一带的伊斯兰教什叶派穆斯林。公元7世纪80年代,阿拉伯帝国内部反抗伍麦叶王朝的武装斗争失败后,一批反抗的什叶派穆斯林被迫东迁到中国北方,一些人流落到长安定居下来,学会当地语言,并充当中外贸易的“牙客”(即经纪人)。  第四种为中亚“九姓胡人”。九姓胡指隋唐时的中亚锡尔、阿姆两河流域间的康、安、曹、石、米、何、史、火寻、戊地等九个小王国,九姓胡人来长安经商久居,各以其国名为姓。公元8世纪,九姓胡各国被阿拉伯帝国征服后,改信伊斯兰教。留居在长安的穆斯林,经过唐、五代的繁衍生息,为西安回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公元10世纪以后,北方少数民族建立的辽、夏政权与宋王朝对峙。当时由于战争连绵,致使原丝绸之路被切断,阿拉伯、波斯、中亚等地的穆斯林商队便经由青海和陇南,沿渭河谷地到关中平原,在长安进行商业活动。此间,不少人在长安定居下来,与原先的波斯人、大食人融汇在一起,形成今天西安回族的基础。  元代,中亚、西亚的穆斯林随蒙古军又不断来到中国,在关中建立屯田区。长安也有许多蒙古穆斯林驻军,其中赛典赤任陕西五路西蜀四川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时,带来不少穆斯林官员士兵,使西安回族又融入了不少新成员。此后,经过明清两代的大发展和西域回回以及河西与江南回民的迁入,至清代同治中期,关中地区回村遍布,素有“汉七回三”之说。而西安地区所属的长安、咸宁及周至、户县、临潼、高陵等县又都是回族人口较密集的地方。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西安城内回族世居西北区,有13坊,不下数千家,约3万人。西安城外四郊回村稠密,有不少回族的聚居区,总计约有回民人口8万人以上,以清真寺为中心的回民居住地就有64坊,即:南关村、解家村、糜家桥、上马村、下马村、杜城村、方桥头、沈家桥、河湾村、西铺上、曹吕村、三会寺、皂河村、东北石桥、西北石桥、凉楼滩、湾子里、八家村、刘家寨、城角里、长条村二坊、北关厢、西菜园、东菜园、午门村、八府庄、石碑寨、井而上、大梁村、石家挖、东刘村、草滩里、桥上、牛而寺、方村、东铺上、米家崖、沙家庄、新庄里、水洼堡、团庄里、洛家堡、沟上、疙瘩寺、西草店、八家里、冯家滩、杏园头东西二堡、东砂河二村、东草店、唐家村、上下班家、南北摆铁二村、寇家东西二堡、马五十东西二堡、东全子头、东撒家村、白家滩、白家嘴、西撒家村、苏家堡、行者桥、抵家村、光大门。蓝田、临潼等地回族分布较稠密,蓝田境内回村主要有西寨、大梁、黑沟、草坪、嘴头、梁家、回回庄、金花庄、阴沉村、马里滩。临潼沿渭河一带是回族的聚居区,回村有三府村、马坊堡、行者桥三堡、北拜、南拜、郭家壕、菜园、原头、北马、南马、新集、官路正、古宋村、古堡子、海家庄、五府、下宣村、八角庙、罗家寨、上于家、白庙寨、冯李村、嘴上、西苍头、零口、大寨、八里坤、尖角。高陵县回村主要分布在渭河以南耿家集(今耿镇)一带,有马五十二堡、白家滩、白家嘴、西撒家、东撒家、东全子头、抵家村、西马坊、王家村、西白家村、算刘村、东耿家村、西耿家村、喇叭庄、马家湾、梁村、韩家、团庄、七留村、关马寺。户县回村有灰渠头村、庞家村。周至县城内南街和南关有回民,人户不多。  清同治(年)年间,陕西回民由于不堪忍受封建统治者的民族压迫,爆发大规模的反清起义,遭到清政府的残酷镇压,关中各地回民大量被屠杀,剩余的十分之一被迫逃亡。当时西安城及四郊的数万回民仅留下城内的数千人。  民国时期,西安城内的回族人口与前朝没有大的变化,其经济生活方式主要为从事饮食业、牛羊肉业和小商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西安的回族群众生活发生很大变化,党和政府贯彻正确的民族政策,使回族群众的家庭有了固定收入,生活有所改善。城区居住者主要从事小商贩、人力三轮车、交易员、宗教职业等,还有部分家庭主要依靠房租收入生活。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生活无着者,依靠政府长期救济生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西安的回族群众通过参加工业、交通运输、商贸等业的劳动,收入不断增加,经济生活得到较快改善。1953年,西安市共有回族人口19664人,其中市区19330人、属县334人。1964年,西安市共有回族人口33535人,其中市区32589人、属县946人。1982年,西安市共有回族人口45843人,其中市区44226人、属县1617人。1990年,西安市有回族人口54385人,其中男26909人,女27476人。  【革命活动】 西安回族人民勤劳勇敢。近代,他们同各族人民和睦相处,患难与共,团结一致,与封建反动势力和入侵外敌进行了长期的艰苦斗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清同治年间回民起义· 自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以后,清廷推行民族歧视压迫政策,加紧对西北回民的防范和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爆发后,陕西成为清王朝搜刮民脂民膏的主要省份。因而,沉重的封建剥削和反动的民族政策使关中回民深受其害,加之地方官府和地主团练蓄意制造事端,屠杀回民,焚烧回村,致使广大回民苦不堪言。  在太平天国革命的影响下,陕西回民不堪忍受地主团练的屠杀挑衅,于同治(年)初年爆发武装起义,随即转化为反清斗争。这场斗争扩及西北各省,历时达16年之久,沉重打击了清王朝在西北的统治,同时回民亦惨遭失败,死难者近百万人,关中、陕北除西安城外,再无回民踪影。  西安地区回民起义是陕西回民起义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清同治元年(1862年)农历五月十七日,候补知府、团练头目梅锦堂带领团练对西安城南的回民村落进行突然袭击,许多回民惨遭杀戮,西村寨化为灰烬。西安地区回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被迫参加起义。先后在马德兴、孙玉宝、毕大材、马正和、白彦虎等人率领下,在西安、临潼、咸阳、户县、三原、泾阳等地与地方团练和清军展开激烈战斗。  六月三十日,马德兴、孙玉宝带领所属回民联合渭河以北的回民起义军,向以梅锦堂、石仓为首的团练巢穴——西关的金胜寺发起进攻,起义军采用声东击西之计,经过英勇奋战,一举攻占金胜寺,歼灭、驱散梅锦堂的团练武装数千人,随之西安西、南大部分地区被起义军所占领。七月中旬,数千回民军又向西安城西北约10公里之团练又一根据地——六村堡发起猛攻,经过三天三夜的激战,大败地主团练武装和前来增援的清军,打死清军协领图克唐阿、佐领德额等,用挖地道的战术攻克六村堡。其间,起义军还在城郊的红沟岸、塔坡、杜城、东西留村、王曲、神禾原、广大门、鱼化寨等处,先后与团练作战并接连获胜。回民军的势力迅速壮大,控制了大片地区,西安处于回民起义军的包围之中,成了一座孤城。当年九月至翌年六月,回民起义军先后数次从东、西、南、北围攻西安城。据东阿居士《秦难见闻记》记载,在回民起义军围攻西安城时,清军和团练被迫迎战,均伤亡惨重,以致出现回民起义军在城外叫战,清军不敢应战而紧闭城门的状况。  在城郊回民被迫起义与团练和清军展开激战时,为防止城内回民与城外回民里应外合,地方官府采取高压防范和安抚办法,将城内回民拘禁在西起西城墙,东至北院门一带,有官兵日夜监守,出口处放有铡刀,见回民越界就铡,同时又声言“城内回民系‘良回’,可各安生业,勿需惊慌”。城内回民过着一日数惊的生活。尽管如此,他们仍想方设法出城,投奔城郊回民起义军。据《秦陇回务纪略》记载,当起义军与地主团练对垒之时,城内回民冒着风险,乘夜缒城而投奔起义军者,以至官绅“禁之不能尽绝,诛之不可胜诛”。从清人西山书痴的《咸宁被难续记》可知,当时有近2000回民青壮年潜身出城,参加了起义斗争。  陕西回民起义给在西安的清军以重创,统治者多次派兵镇压,采取武力与诱降并用的手段分化瓦解起义军,致使西安地区的回民起义军惨遭镇压,伤亡很大,根据地和大片占领区相继失陷,余部被迫随主力西撤,转移到甘肃境内的董志塬,并联合甘肃回民起义军,继续坚持反清斗争。  ·参加辛亥西安起义· 清宣统三年(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发。10月22日,陕西的革命党人联合哥老会与新军发动西安起义,西安回族也投入到这场斗争中。  早在西安起义之前,陕西新军混成协二标一营左队正目、湖北回民青年马玉贵,就是西安哥老会的主要首领,后经钱鼎、张光奎、张仲仁等介绍加入同盟会。并与当地回民中哥老会成员金启恒、白玉麟、海占彪、惠成宗、陈百寿等人和新军中另一位哥老会首领、同盟会会员张云山(汉族,曾在大学习巷李姓回民的磨房当过雇工)结为三十六弟兄。他们在回族较集中的大学习巷和西华门选了两个回民开设的茶馆作为秘密联络点。其中西华门联络点临近满城,成为革命党人探听清军情况的重要地点。此外西关正街的高升店和王家茶馆也是回汉群众的汇集处,革命党人常在此与回汉群众联系,进行革命宣传。  起义前夕,杨三受马玉贵委托组织500名回民,编成一个营,由小皮院回民乌登瀛任营长。同时金启恒等受张云山委托,也组织近500人的回民武装。此外,居住在西安、曾任商州协台的马兆祺和曾任清军管带的马文英等回民志士,也因不满清王朝的统治,参加反清起义的准备活动。  同年10月22日,西安起义爆发,革命军迅速占领存放大批武器的军装局。马文英率领回民武装由西大街经南院门、木头市到东厅门和占领军装局的革命军会合,领取枪枝弹药,迅速到回民地区维持秩序。23日,回民军参加进攻满城的战斗。马玉贵率部和部分回民群众在秦陇复汉军大统领张凤翙指挥下进攻南面,他们从大差市城墙处一民居内打开缺口,率先攻入满城;西面在张云山的指挥下,回民军从南北两段参加向满城发起的进攻。马文英、白云鹤带领的回民武装攻西华门;金启恒、海占彪以回民哥老会成员为主的武装攻新西华门。回汉革命军协力攻下满城,西安光复。此后为维持城内的秩序,在秦陇复汉军军政府的领导下,回族知名人士马子健、白云鹤、马图生、赵席珍、冯瑞生等人又组成回民政公所,带领回族青年在回民居住地区日夜巡逻,防止坏人捣乱。  西安起义成功后,清军从东西两面夹击革命军。回民武装随即开往前线,参加潼关之役和礼泉、乾县及长武冉店桥等保卫战,一直坚持至清帝退位和两军停战议和。在历次大小战役中,回民官兵配合英勇奋战,有的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如时任秦陇复汉军军政府粮饷大都督的马玉贵,多次亲率回汉官兵在战场拼杀,曾带病率谢彩臣等部扼守军事要地临泾渡,保证了西安、泾阳和三原的运输畅通;战士沙占彪在战斗中用肩膀作炮架,使大炮发挥了巨大的威力;营长阎洪云、战士马宗麟等人在保卫潼关战斗中壮烈牺牲;骑兵队长马友师及数名战士在礼泉战役中献出生命;战士马省成在乾县保卫战中英勇杀敌,不幸被俘,被清军剖腹作了马槽。  ·抗日救亡活动· 民国20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西安回族先后成立西安回民抗日救国会、陕西回民抗日救国会和回民青年读书会,积极从事抗日救亡活动。民国26年(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又先后成立西安回民抗敌后援分会、西安回民学生抗敌后援支会、中国回教救国协会陕西省分会、西安回民青年战地服务团等各种抗日社团组织,开展各种抗日宣传,为抗战献金募捐。并在日机轰炸西安回坊时,开展救死扶伤等工作。其中,回民青年读书会是中共地下工作者刘格平以陕西回民抗日救国会的名义主持成立的,有20多名回族青年参加,除由刘格平向社会公开进行抗日讲座外,还参加了西安民众驱逐发表反共媚外谬论的国民党大员戴季陶的活动。  西安回族的各种抗日活动以中国回教救国协会陕西省分会影响较大,该分会曾印刷各种抗日宣传品,正式出版过油印? 物《西北回民正论》4期,简报1714份,编印标语1100份,印发《抗日宣言》8400份,绘制抗战时事地图、防空知识手册等600多份。为救济遭日本飞机空袭的回坊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该会还筹款成立了救济回民生产基金保管委员会和救济贫民食盐销售处。  在开展抗日救亡活动的同时,爱国人士马德涵曾受中共中央副主席周恩来委托,利用与马步青的关系,西行河西,向马步青解释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和抗日主张,劝说马步青尽? 焓头疟环?炀?髀肪指战员。同时又甘冒风险设家宴,安排途经西安的国民党青海省政府主席马麟与周恩来见面,为营救西路军起了一定作用。此外,马德涵还通过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输送6名回、汉进步青年到延安抗大和陕北公学学习。  ·迎接西安解放· 民国35年(1946年)初,全国民主革命运动高涨,马德涵、马子健和回族进步青年马士年、马生金等经中共地下工作者王维祺的介绍,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其中马子健曾任民盟西北总支部委员。  中共地下工作者白琨等人也在回坊进行革命活动,向群众秘密宣传中国共产党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主张和政策,驳斥国民党造谣惑众的“共产党要灭族灭教”、“进驻清真寺”等谣言,使一些不明真相的回族群众对共产党有了正确的认识。  是年秋,西北大学由城固迁回西安。回族进步学生崔世勋(崔扬)和江孔儒(江风)在中共地下组织的领导和支持下,在西北大学建立社团——大地学社,崔、江担任会长,并与回族学生法树文等人负责的进步社团——笃行学社一道团结进步力量,宣传进步思想。崔世勋等人还受中共地下组织的委托,在西北大学成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地下组织,他们把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团结在青年团组织周围。  民国37年(1948年)底,崔世勋等西北大学30余名学生被国民党西安特别刑事法庭以“共产党间谍学生”的罪名通缉。在中共地下组织的保护下,崔世勋、法树文、杨重贤(羊军)等回族学生和有关汉族学生先后奔赴延安。  日,人民解放军进入西安城时,马德涵积极动员回族群众手持小旗,列队在北门外,欢迎解放军进城。6月12日,西安市举行“西安各界庆祝解放暨欢迎解放军大会”,马德涵被推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  6月中旬,在西安附近的胡宗南、马步芳和马鸿逵部联合反扑西安。为瓦解敌军,马德涵等人以西安穆斯林的名义向马军穆斯林官兵发出《西安穆斯林告马军官兵书》,劝告马军官兵分清敌我,明辨是非,与胡、马集团彻底决裂,向解放军投诚。在扶眉战役前线,第一野战军将《西安穆斯林告马军官兵书》万余份向马军散发,对瓦解马军军心,起到了积极作用。  ·参加和平签名和抗美援朝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西安回族和汉族人民一样,投入到群众性和平签名活动和支援抗美援朝运动中。  在群众性的和平签名活动中,西安回族7400余人在《斯德哥尔摩和平宣言》上签名。新城区回族妇女王莲如不顾辛劳,在大街小巷向过往路人征集签名,在短短的8天里,征集到2530人签名,被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西北分会授予“和平勇士”的光荣称号。莲湖区回族民主人士马正卿在自办的正卿图书馆外张贴宣传资料,扩大宣传,发动300多名回族群众在《斯德哥尔摩和平宣言》上签名。  在抗美援朝运动中,西安回族群众通过各种形式,以实际行动支援抗美援朝。1950年11月,回族各界50多人集会,代表全市回族群众上书毛泽东主席,表示坚决拥护抗美援朝。翌年初,西安市回族群众抗美援朝分会成立,抗美援朝运动掀起了高潮。  市回民文化馆为配合运动,深入回民坊,组织各种集会,向回族群众进行宣传和动员。回民业余文艺团体还编排以揭发美国侵略行径为内容的话剧、歌剧、相声、快板等,深入回坊演出,激发了回汉群众抗美援朝的热情。  1951年2月和5月,全市回族群众6000余人和7900余人分别举行和参加“反对美帝重新武装日本”的示威游行,其中,妇女和阿訇、满拉也分别组成分队。同年3月,在“拥护缔结和平公约”签名活动中,有8500余名回族群众签上自己的名字,投票反对美帝武装日本。同时,全市回族群众还积极订立《爱国公约》。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51年底,全市2000多户回族群众1万余人订立《爱国公约》。在捐献飞机大炮活动中,据不完全统计,约捐款6000万元(旧币制);妇女赶制军衣500多套、皮衣2000余件和皮领4500条。不少回民还精心缝制慰问袋、书写慰问信寄往前线。古董商人白辑云等将珍藏多年的文物拿出来义展,将义展收入全部捐献。同时,群众还自发组织起来,慰问军烈属和志愿军伤病员。为响应祖国号召,有25名回族青年参加各类军干校或直接参加志愿军奔赴朝鲜战场。  【经济生活】 西安回族的经济活动始于唐代,阿拉伯、波斯、中亚等地的部分从事商业活动的穆斯林留居长安经商,开创了回族早期的商业活动。以后,随着封建朝代的变迁,各时期的统治者亦对少数民族采取了怀柔安抚、歧视压迫等不同的民族政策,致使回族人民群众的经济生活发展轨迹呈现出曲折变化的状态,但回族群众总的生活状态还是处于极端落后的境地,多以小商小贩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推行民族平等政策,回族群众的经济生活发生巨大变化,不仅形成和保持了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传统经济,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又不断拓展和涉足新的经济领域,丰富了经济生活的内容。西安地区90%左右的回族群众主要从事饮食业、小商贩、牛羊肉业、交通运输等经济活动,群众的生活水平也随之得到了改善和提高,“穷回回”一词早已成为历史。  ·饮食业· 西安回族以擅长生产经营清真餐饮、牛羊肉食、糕点副食业(合称清真“三食”)而闻名。有近百种地域性小吃。即使同一食品也风味各异。尤以牛羊肉泡馍、腊牛羊肉、肉丸糊辣汤、牛骨髓炒面和柿子饼、百果糕、橘饼、蜜旋儿等食品著称。回族的“三食”起初仅为家庭常用食品,由于风味独特,后多将其加工并推向市场。  餐饮业 西安回族的餐饮业据传始于明末清初。清末著名的“天锡楼”以主营清真名菜宴席,兼营羊肉泡馍而闻名。民国年间,又相继出现“老孙家”、“月华楼”、“中亚春”、“一间楼”、“同盛祥”、“义祥楼”、“清雅斋”、“白云章”等牛羊肉泡馍馆、清真炒菜馆和饺子馆,以及大麦市街和麻家什字两个回民传统小吃集中的街道。此后,清真饭馆和饮食小吃曾几起几落。因战乱不止,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各饭馆和风味小吃市场萧条,回族餐饮业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西安回族餐饮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市人民政府通过投资扩建店房,扩充技术力量,特供原材料等方式组织个体商贩成立合作食堂,引导回族个体私营工商业者走上合作化道路,使餐饮业得到较快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回族餐饮业发展受阻,清真饭馆勉强维持,风味独特的食品几乎绝迹,从业人员减少。1977年,全市从事清真饮食业的职工仅251人。  1978年后,改革开放政策使西安回族餐饮业得到恢复。市、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扶持回族餐饮业,对回族生产经营户采取简化办理营业执照程序。多年不见的民族风味食品重新问世,恢复并新开辟大麦市街、麻家什字、洒金桥、大皮院、东新街等5条清真食品街和夜市,经营近百种传统清真风味食品。著名的老字号清真饭馆相继恢复传统经营品种,不仅饮誉省内外,而且还备受港澳台和国外游客的喜爱,其中“老孙家”、“清雅斋”和“同盛祥”等百年老店,已在外省市开设分店。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清真饮食遍布全市各个角落。1990年,全市有清真饭店38家,其中国营企业21家、集体企业17家;个体饮食小吃部、摊点已达1900多个,从业人员4750余人。各类饮食店、摊点在经营规模、品种及档次上均超过以往任何时期。  牛羊肉加工 西安回族牛羊肉的屠宰、加工和经营等行业历史悠久。有许多技术高超、宰剖剔割俱精的屠宰户,他们不仅为牛羊肉加工提供原料,而且也促进了皮毛加工业的发展。在清真牛羊肉业的经营中,生产加工出具有地方风味的腊牛羊肉,其中尤以“老童家”腊牛羊肉闻名遐迩。但是由于资金短缺,一般回族经营的牛羊肉业,多采取赊账形式,待肉售出后,方能收回本钱,利润极小。西安解放时,全市回族牛羊屠宰和低加工经营者150余户,从业人员600余人,90%以上的牛羊肉业户生活相当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西安市积极引导牛羊肉业个体商贩走合作化道路。同时采取贷款措施,扶持他们继续发展。据有关部门统计,其从业户数户,户,户,户。20世纪50年代初期,每到秋冬季节有780余户、3900余人从事此业。  1978年后,清真牛羊肉业得到新的发展。全市增加清真牛羊肉供应网点,修建清真牛羊肉冷库,成立牛羊肉综合加工厂。1989年,全市有牛羊肉屠宰加工厂50家,其中国营和集体企业26家,私营企业24家,年加工量达650万吨,除承担西安市市民70%牛羊肉的供应外,每年还向外省调拨190多万吨。同时,积极组织陕西特有的黑山羊、秦川牛的加工出口,销往香港等地。1990年,全市经销清真牛羊肉的店和摊点约96家,其中国营和集体31家,个体65家。  1990年,市民族宗教系统劳动服务公司与中航西安纺织品机械公司联合投资兴建“西安中航清真肉联厂”。该厂是西北最大的集屠宰、生产、加工、经营于一体的对外出口国营企业。  糕点业 清真糕点业较正规的经营,始于清朝末年在鼓楼开设的“永信一”清真食品店。该店所产白皮点心、绿豆糕、蜜食果、酥饺等糕点,以口感好深得汉回百姓的喜好。民国25年(1936年),河南籍回民马如龙在新市区(今新城区内)开设清真点心店。此外,尚有一些生产经营的摊点,其中以大皮院马富贵家和桥梓口李家的糕点较有名气。  1978年后,西安的清真糕点业有了较大的发展。1990年,全市有生产加工经营清真糕点的国营企业5家,集体企业5家,私营企业30余家,摊点60余个。其中鑫伊发、伊发香、德伊发等7家私营清真面包厂的出现,填补了西安清真面包生产的空白。  ·工商业· 清同治元年(1862年)陕西回民起义以前,西安城内就有大荔县人温继太、禹得彦的商号和房地产,城内刘氏家族的丝绸布庄与李、刘姓的古玩店以及被回族群众所垄断的骡马交易市场。在城郊有回民自己的粮食集市,如临潼雨金镇附近的新集。反清起义失败后,回族商业随之受到严重打击,城郊的回族田产皆以“叛产”被官府没收,被拘禁在城内的回族群众也不许出外经商。民国时期,回族商业开始复苏,工业也随之起步。20世纪20年代,兴起德泰光美孚煤油公司和经营布匹、纸烟、杂货行栈的仁中利、德兴和、同义成、春月恒、新昶和、广济皮行等商号。30年代,西安又出现了华丰面粉公司、建国机器制造厂以及协合客栈、白姓旅店、德顺恒皮毛行、锡盛永、德盛昌制皮厂、老万年金店及老庆和金店等较大的回族产业。另外还有冯瑞生等在回族群众中集股,借上海银行部分贷款在渭南建起的西北棉花机器打包厂,这是陕西最早的回族工业。  上述企业、店铺和有关商业活动,在经营变化中,多因战乱而先后停办或逐渐衰落。西安解放时,仅有华丰面粉公司和少数商号维持下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回族工商业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参加公私合营,经营有所保障。20世纪50年代初,政府帮助回族群众组建一些造纸和皮毛生产自救厂。1958年,又在回民坊上办起不少地方工业,有竹皿、棉制品、皮毛、皮革、缝纫、刺绣、汽车配件、面粉加工、豆制品等30余家,其职工全系回族,有600多人,其中妇女占50%。这些企业“文化大革命”中遭到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开始恢复,并有一定发展。  1980年以来,先后兴起一批集体、私营的工商业生产厂家和经营场所以及个体经营户,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冶金、机械、皮革、酿造、建材、医药、保健品、服装、百货、旅游工艺品、字画、房地产、金融等。1990年,全市回族的集体、私营工商业生产厂家有75家。从事服装百货、旅游商品的个体经营户有486户,从业人员1115人。其中经营服装百货者有411户,从业人员827人;经营旅游商品者有76户,从业人员288人。从商业经营来看,无论是有相当规模的经营场所,还是拥有一两间门面,均分布在西安城内主要街道和商业闹市区东大街、西大街、北大街、解放路及市中心钟鼓楼附近。  西安回族主要的工业生产厂家有:西安五金机电设备厂,厂长马平一,生产骏马牌自动无塔节能上水器、“冲天炉”消烟除尘及回热利用设备等。在云南、四川、新疆等地开办8个联营分厂,其产品行销国内24个省市。西安金属设备制造公司是海涛于1980年从一个几乎倒闭的以街道回族妇女为主的“五七”钣金厂改造的。1990年,该公司已拥有2个生产厂,1个锅炉环保服务中心和1个压力容器研究所,年产锅炉、锅炉辅机、压力容器达600多台。西安市清真三宝双喜医药保健品厂,厂长沙鹏程,于1990年在原艾布拜克尔清真食品罐头厂基础上改建发展而来的。其保健药品“三宝双喜”上市后畅销国内外,曾先后荣获首届陕西省优质保健品金奖、第六届全国发明展览会优秀新产品奖等大奖。  西安回族具有相当规模的商业经营场所主要有:蒙莉莎商店、友谊商店、花园商场、惠群皮货商店、亚沙琦鞋店、明星商厦、文宝斋商店、美的时装商店、中北房地产开发公司、信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至尊娱乐有限公司、城市民族信用社、民族金店、新型建筑材料总店等。其中花园商场营业面积1600平方米,经营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化妆品、医药、家电等,陈列商品40大类、400多品种。  从事旅游商品经营的个体户大部分集中在鼓楼附近的化觉巷和北院门,他们依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鼓楼和化觉巷清真大寺的优势,利用自家住房开设店铺,主要经营仿唐三彩、伊斯兰茶具、挂盘、水烟袋、仿兵马俑、铜车马、各种陕北窗花、户县农民画、金石篆刻、长袍、马褂、瓷器以及布制品花、鸟、鱼、虫等。  ·运输业· 运输业是西安回族从事的主要行业之一。传统的运输工具为人力三轮车、架子车、大车和轿车。20世纪20年代,有回族经营的利通汽车公司和谷姓协和汽车公司。但大多数回族运输户的运输工具仍以大车、轿车和畜力大车为主。西安解放时有大车、轿车238辆,畜力车148辆,从业人员2000余人,约占其人口总数的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把扶持少数民族传统行业和改善其生活相结合,引导他们走合作化道路,将零散的回族运输户组成架子车运输社和三轮车运输社等各种合作性的运输组织。1978年后,西安回族运输业有了更大的发展,汽车替代了以往的运输工具。1980年后,回族商户先后自购的客运车有尼桑、拉达、桑塔纳,货运车有五十铃、田野、东风等。1990年,全市回族运输户拥有各种客货车近700辆。出租客运车活跃在市区的大街小巷,货运车遍及全国各地,大多往来于西安—广州、西安—上海、西安—乌鲁木齐等省、市、自治区。全市回族运输业个体户先后组成“伊斯兰车队”、“伊斯兰协兴车队”、“伊联车队”、“民族长龙车队”等个体运输联合体。其中“伊斯兰车队”是全市第一个成立的回族个体联营汽车运输企业,刚建队时仅4辆车,现拥有105辆客货车,出车率达85%以上,运输线路遍及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成为闻名省内外的拥有固定资产200多万元的回族个体运输联合体。1990年,全市有回族驾驶员1300多人。  【群众生活】   ·生活方式· 清末和民国时期,西安回民生活十分贫困,90%以上的回民从事小商小贩,大部分靠肩挑手提,沿街叫卖,过着“鸡刨食、水上漂”,“斤斤炭、两两面、刮风下雨连根烂”的艰难日子。据1950年调查,全市回族从事小商小贩的就有2200户,加上各业经纪、车户、饭馆业及自由职业者500多户,共计2700户,占全市回民总户数的9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西安市各级政府积极帮助回民生产自救,发放救济款物,组建因陋就简、粗工易学的加工、修理等小型工厂。年,全市回族群众获救济款23435元;同时拨款7000元,开办造纸、皮毛、豆制品加工等工厂。1958年又大力支持动员回族妇女走出家门参加工作。相继培训安排小商小贩掌握各种技术,进入到集体和国营工厂。1960年,全市回族职工共8428人,占回族劳动力人数的54.5%,形成西安回族历史上第一批工人队伍。经济收入比解放初提高132%,工资收入占回族群众总收入额的96%。  1978年后,善于经营并具有经商传统的西安回族群众,在政府的帮助支持下,民族企业得到发展,个体经营户大量出现,生活得到改善,人均收入增加,不少家庭翻建房屋,购置家电、摩托车、汽车等高档生活用品和交通工具。据1990年对聚居在小学习巷的176户回族居民的调查,1975年人均月收入10元;1980年人均月收入45元;1989年人均月收入205元,119户建了二层楼房,50户翻修了住宅,两者合计占被调查户的96.02%,38户购买了摩托车,16户购置了出租小汽车,彩电、洗衣机、电风扇等家用电器普及率近100%。  ·生活习俗· 回族与伊斯兰教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虽然西安的回族长期与汉族杂居,共用汉语汉文,各种习俗比起先民已发生很大的变化,但其宗教信仰、生活习俗仍具有不同的特点。  饮食 西安回族群众的饮食以各种面食为主。回族家庭善操膳食,讲究色、味、香、形。饮食内容主要有牛羊肉泡馍、揽肉萝卜泡馍、韭饼、馍、糊辣汤、肉饼、包子、拌汤、面条、水饺、炒菜、凉拌菜等。每日一般两餐,上午以各种泡馍、馍、炒菜为主,下午以韭饼、包子、面条、水饺、拌汤为主。一年四季变化不太明显,有时也因季节而稍加调整。饭后喜食甜食,如点心、糍糕、南糖等。平时宴客,讲究“四碗八盘子”。四碗均带有鲜肉汤,如蛋粉羊肉、蒜苗肚丝、杂羔、过油丸子、鸡块、鱼块等。八盘多按季节而炒菜,也有一些简便的礼菜,如将熟肉或杂羔浇上鲜汤,或将小肉丸加上蔬菜粉丝和鲜肉汤同烩而成丸子烩菜。若遇丧事、喜庆或节日,送饭给亲友、邻里,一般用盘子盛菜,伴以糊辣汤。有的将五香牛羊肉切成块,加上鲜肉汤,装入桶中,送至各家门口,用碗散给各户。饮茶也是西安回族的饮食内容之一,多以陕青茶为主。外地来的回族群众,其饮食多以米饭、面条、馒头、稀饭、水饺、包子及炒菜为主,一般每日三餐。  西安的回族在饮食习惯上,坚持伊斯兰教的教规,依然禁食猪、狗、驴、骡等不反刍动物肉和一切凶禽猛兽肉;忌食各种动物的血和自死之物;可食动物及家禽需经阿訇按清真屠宰方法进行,不食妄死之物;禁止饮酒。禁忌中以食猪肉和饮酒为大忌。  服饰 西安回族服饰的特征主要集中于头部,有男女之分,老少之别。  旧时,男性一般多戴白色或黑色无沿平顶(也称礼拜帽,而多数人则喜欢戴白色礼拜帽)圆帽。女性有戴盖头的习惯。盖头是一种特殊的头巾,用棉布、丝绸或棉纱缝制而成,遮住头发、耳朵和脖颈。盖头从头顶披至肩上,扣在颌下,头发、耳朵和脖颈便被遮盖起来,只有脸露在外面。女性按年龄对盖头颜色各有选择,未婚者戴绿色的,已婚者戴黑色的,老年者则是多选白色的。至于衣服,男子多穿中式对襟上衣,也喜爱穿白衬衣,外套黑色坎肩,穿中式长裤。老年人还常用小黑布带扎裤脚,足登皮底小圆口便鞋。女性一般着素色上衣,蓝色或黑色裤子。  随着时代的发展,西安回族的服饰也发生变化,在继承原有的风格基础上,逐渐受时代风尚的影响,出现新的审美取向。特别是年轻一代,多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着不同的服装,样式比以往更新颖别致,色彩上也一改以往的单调现象,逐渐丰富起来,中山装、西服、夹克衫等各种服装早已成为回族群众的日常服装。平时,多数男女的头部已没有传统的装束,回族群众与汉族服饰大致相同。所不同的是在节日、丧葬和宗教活动时,男子仍戴白色或黑色的礼拜帽。从事饮食和牛羊肉食的回民在营业时,也多戴礼拜帽。回民坊上的老年人,有的还保持着以往的着装习惯。  婚姻 西安回族婚姻一般都经过说媒、订婚、结婚、回门等过程。但在具体细节上,本地居住者和外地入居者有一定区别。本地回族在说媒时,先由男方邀请一位有名望的人做媒向女方提亲,一般多选在“主麻日”(星期五)。往返数次后,女方若同意该门亲事,便给媒人倒茶,俗称“给话”。尔后男女两家通过媒人择一吉日“去人”,即由男方请阿訇、媒人和亲友十余人到女方家,由阿訇围绕这门亲事,讲“瓦尔兹”(劝告)。接着男方主人与女方主人“攥手”,喝喜茶,吃甜食,以示庆贺。数日后,男方将成亲所需的居室、摆设、穿戴通过媒人转告女方,若无异议,男方即择日写一喜帖,明确成婚时间,附上若干现金,送至女方,俗称“开柬”。婚礼前一天“发海棠”,女方要将嫁妆送到男方家里,多为家电、衣料及日用品。结婚当日,在“邦目达”(晨礼)结束后,男女双方各自在家过“乜帖”,即请阿訇举行追念祖辈仪式。下午新郎在男客的陪同下到女方家里,由“阿訇证婚”,即阿訇分别问二位新人是否自愿结合,男女答道“愿意”,若答“不愿意”便不能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施行后,这种仪式在二人领取结婚证以后进行。傍晚,男方派人到女方家里迎接新娘,新娘便在亲友和男方迎亲女客的陪同下,到男方家里完婚。  翌日早晨,女方的亲人如舅舅、哥哥在“邦目达”后到男方家里,将新娘接回娘家。下午新郎被请到女方家,并设席款待,俗称“请女婿”,即“回门”。至此,婚事仪式基本结束。  此外,西安回族还沿袭着一种奇特的婚俗,即借长辈丧事之际办喜事,俗称“孝(读音hào)里服”或称“孝里赎媳妇”。  外地入居的回族婚姻不同之处,请阿訇念“依扎布”是在男方家中进行,而迎娶新娘则在当日上午或中午。  回族择偶不讲“合八字”,订婚、结婚不选所谓良辰吉日,一般选择“主麻日”或前一天,婚礼不鸣放鞭炮,宴席一般不上烟酒。  丧葬 西安回族实行土葬,无论男女临终前须请阿訇念“讨白”(忏悔)。亡故后,家属一方面向亲朋好友及邻里报丧,并在家门口贴出“恕报不周”、“谨阻丧礼”之类的纸条;一方面要缝制“开凡”(殓衣),挖掘墓穴,然后对亡人实行沐浴,称洗“埋体”。洗后装殓,即“穿开凡”,用开凡包裹装殓完毕,抬至清真寺或回民殡仪馆(有的直接抬至清真寺或回民殡仪馆对亡人进行洗礼和装殓),放至盛亡人的木匣(称“塔卜”)内,随即举行殡礼,称“站者那则”(宗教祈祷仪式)。仪礼完后,即抬至墓地。墓穴均为自南向北,分正堂和偏堂两部分,正堂挖至底部向西挖偏堂。下葬时,打开“塔卜”将埋体轻轻放落墓穴中偏堂内,埋体仰面而卧,头部置于北面,面部向西。然后,用土坯将偏堂洞封严,以土填其正堂,地面呈一三角形土堆,北首略高。埋葬时阿訇长诵《古兰经》。  在丧事期间,西安回族有的着白色孝服、戴孝帽,也有的仅戴孝帽。历史上还有一种丧俗受汉族礼俗影响较大,即在死者殡葬时,由其亲属在丧车前用数条长白布牵引到墓地,叫做“扯纤”。  西安回民的丧葬习俗,逝世时讳忌说“死”,而称“无常”或“冒提”,称死者为“亡人”,其特点为:实行土葬,不用棺木;实行速葬,三日内入土;节俭办丧事,无论男女老幼,不管地位高低,贫富贵贱,都按男女以一定数量白布包身,不允许任何物品作“陪葬”;提倡和实行将亡人财物施舍给该族生活贫困者或放清真寺内公用,有的可凭自己的经济能力,施舍钱财给参加葬礼的有关人员;丧事期间,忌放花炮、奏乐和送花圈。  节日 西安回族一般有三个节日:开斋节、宰牲节和圣纪。  开斋节 开斋节是阿拉伯语的意译,音译为“尔德·菲图尔”,俗称“大尔德”,即一个月封斋期满的节日。在伊斯兰教历10月1日或2日节日前夕,回族家家户户炸油香(即油饼),宰羊炖鸡、打扫房屋院落。大人小孩要洗大净(全身沐浴)、穿新衣。节日当天上午到清真寺里参加“会礼”,俗称“礼尔德”,尔后到长辈坟前,请阿訇“走坟”,悼念亡人。完毕即走亲串友,大家互道“赛俩目”表示祝贺。此节热闹非凡。  宰牲节 亦称忠孝节,是阿拉伯文意译,音译为“古尔邦节”,俗称“小尔德”。传说古代阿拉伯先贤易卜拉欣,夜梦中得安拉“启示”,命他宰杀新生儿子易司马仪作奉献,以示忠诚。易卜拉欣谨遵不违,儿子也欣然从命,当父子二人正要执行“启示”时,安拉派使者送来一只绵羊,作为易司马仪的替身。伊斯兰教创立后规定于教历12月10日宰牲献祭,纪念古代先贤。这一天穆斯林沐浴盛装,到清真寺参加会礼,根据经济条件,宰杀牛羊鸡等。所宰牛羊等肉,分成三份,一份送亲友,一份施舍,一份自食。  圣纪 时间为伊斯兰教历3月12日。一般认为,穆罕默德生于古阿拉伯太阴历象年或伊斯兰教前51年(约公元571年)3月12日,逝世于伊斯兰教历11年(公元632年)3月12日,生殁在同一日。因此,“圣纪”又称“圣忌”。西安穆斯林习惯将“圣纪”和“圣忌”合并纪念,俗称伴“圣会”。这一天回族穆斯林在清真寺里集会诵经,赞圣,讲述穆罕默德生平事迹,并聚餐以示纪念。  习惯用语 西安回族由于其族源的原因和宗教生活的影响,其日常用语在使用汉语的同时,还夹杂着一些阿拉伯语、波斯语、古汉语、维吾尔语和关中方言,以及至今还不知来源的词汇,从而形成了西安回族的习惯用语。其词汇量约占其日常用语词汇的20%,但使用频率较高。  西安回族方言中的汉语词汇,除世代因袭外,大部分是《古圣经》《圣经》中的词汇逐渐转为生活用语的。如在称谓上,把祖父称“巴巴”、祖母称“拿拿”、父亲称“达达”、母亲称“娜儿”、姨姨称“牙牙”、朋友称“朵斯梯”。在婚丧礼俗词中,把进行宗教证婚仪式时称念“依扎布”或写“依扎布”,遗体称“理体”,死称“无常”或“冒提”。在宗教用语上,将信仰称“伊玛尼”、礼拜称“乃玛兹”,把一日里五次礼拜时间分别称“邦目达”、“撇什尼”、“底盖尔”、“沙目”、“胡夫坦”等。其他方面,如将6叫“脑夫”、25叫“加谩”、撒谎叫“上了个卖”、女人称“蔑”。此外,还有汉语、外来语混合使用的且语法结构又从属于汉语范畴者,如“撒哇卜你,再一趟”,即“谢谢你,再跑一趟”;“哈瓦尼劳叨,伊纳儿行匪呢,还不克里玛扎起来”,即“小家伙调皮,偏要淘气,赶快起来”。  ·教育· 明清时期,西安回族的传统教育主要是学习汉文的私塾和学习阿拉伯文及伊斯兰教知识的经文学校。这些教育机构曾亦培养了许多回族人才。陕西回民起义失败后,传统教育受到摧残。民国时期西安出现新式小学教育,西安地区的回族教育亦有所复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西安市政府重视少数民族教育,拨专款给回族居民聚居区的中小学修缮校舍,购置教学用具等,并扩大回族学校的招生人数,满足回族少年儿童的入学需求。回族教育有了较大的发展。  传统教育 西安回族的传统教育主要分私塾和经文学校两种形式。  私塾教育始于明代。西安回族从明代前期便已开始大量吸收汉文化,改易姓氏,使用汉语,穿着汉服,随之在各处兴办私塾,招收回族子弟,延聘汉族教师教授四书五经以及《百家姓》《千字文》等。清雍正七年(1729年)和咸丰十年(1860年),高陵县、鄂县(今户县)、长安县的回族分别在当地办有私塾。光绪二十年(1894年)曾获乡试第一的西安城内化觉巷回民马午庆,由于厌恶官场腐败,谢绝功名在家设馆授徒,免费招收回族贫寒子弟接受私塾教育。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城内西羊市街刘廷杰和北院门的马文彭也分别在家办起了私塾,并延续到民国年间。  经文学校亦称寺院教育,是历史上西安回族接受教育的主要形式。这种教育是历史上回族在清真寺内接受伊斯兰教礼仪文化及阿拉伯语、波斯语的一种民族教育形式。主要分初级班和高级班,前者是向回族青少年普及一般宗教知识和礼仪的启蒙教育,回族穆斯林俗称为“经学”或“小学儿”,即经文学校,后者即通常所指的经堂教育,以培养宗教职业者为主。主要学习十三本经和阿拉伯语、波斯语。这种寺院教育兴起于明代中叶,开创人是与长安毗邻的咸阳县渭城里人胡登州。此前,中国伊斯兰教的宗教教育一般以家庭教育为主,而胡登州开创的在清真寺内用经堂语进行宗教教育的学习形式,受到信徒们的普遍欢迎。这种教育很快在西安地区各清真寺内普及,进而扩展到全国。西安和关中的经堂教育一度成为全国回族经堂教育的中心,明末清初,各省学生千里跋涉,前来求学。至清中叶,西安城内9座清真寺的经堂教育已闻名遐迩,其中以小皮院、大学习巷和化觉巷3座清真寺的经堂教育最负盛名。小皮院经堂主讲是胡登州数传弟子周良骏,尊称“周老爷”,以伊斯兰教哲学见长,曾先后6次在该寺担任经堂主讲,寺内原藏“六来堂”匾额记述其事。化觉巷寺院内的经堂有一学生叫马作舟,人称“小西宁”,爱好阿拉伯历法,曾以穆罕默德的“圣训”为理论依据,推出确定封斋和开斋日期的若干准则,清雍正十年(1732年)3月12日被镌刻在石碑上,俗称“月碑”,尚存在化觉巷寺内。西安和关中经堂教育在发展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陕西派,成为全国回族经堂三大派别之一。陕西回民起义失败后,经堂教育中心西移和南移,但西安城内各清真寺的经堂教育尚能勉强维持。光绪至宣统(年)年间,由胡登州数传弟子者万选在化觉巷清真寺担任经堂主讲,使该寺经堂教育再度兴盛一时。民国时各寺经堂教育逐渐衰落。1980年后,西安城内个别清真寺又先后开有人数不等的经堂教育学习班。  “经学”是历史上西安回族青少年接受教育的最基本的形式,具有启蒙作用。其人数、规模均超过经堂教育和私塾教育。清乾隆(年)年间,西安城内9座清真寺和四郊的63座清真寺均办有经学,一般招收六七岁儿童入学,老师多由“二阿訇”充任,也由开学阿訇兼任,主要讲授“黄本”、“凯里迈”、“乜贴”、“赫厅”、“凯里府”等。学生经过三四年学习,背会一些经文,了解日常宗教生活准则,学会一般宗教活动的礼仪,之后大多数离开清真寺走向社会,少数人继续学习,接受经堂教育,成为满拉和阿訇。民国时,不少经学在保持以往学习内容外,增添国文、算术等文化课,但仍有一些经学仍保持以往原貌,延续到西安解放初期。1950年西安仍有8所经学,学生425人,多为4~12岁的儿童。此期为帮助回族儿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西安市民委在征得各清真寺同意的前提下,在经学中加学文化课,并组织经学参观普通小学。1955年,经学学生基本都转入普通小学。1980年后,西安地区的一些清真寺利用学校放假期间,开办经学班,目的在于让回族青少年在学好科学文化课的基础上了解西安回族和伊斯兰教的基本常识。西安回族在历史上接受寺院教育过程中,除学习和掌握伊斯兰教各种经典外,还学会了阿拉伯语,了解了古代阿拉伯天文历法等域外知识,掌握并运用一种用阿拉伯字母拼写汉语的拼音文字,即“小儿锦”。  普通教育 西安市回族的普通教育始于民国初年,以私人办学为主。民国元年(1912年),回族人士刘文轩创办明德学堂(后改为明德小学);民国11年(1922年),冯瑞生、马子健、韩子立、孙锦云、马友骥等在化觉巷清真寺办起“精一小学”;民国17年(1928年),李哲臣在狮子庙街创办“崇实小学”;翌年白楚珍在大学习巷内的剪刀巷办起女子小学;民国19年(1930年)前后,冯瑞生又在西羊市街创办私立“淑德女子初级小学”,这是西安回族第一所较正规的女子回民小学。民国27年(1938年)1月,从山西到西安定居的原太原市警察局局长程正光出资在大学习巷办起“正光小学”。民国28年(1939年),为躲避战乱来西安定居的河南回民王明德和北京回民马玉山等在河南籍回民的资助下,在崇悌路(今西二路)办起“伊斯兰小学”。民国31年(1942年)秋,王明德又在程俊甫等人的赞助下,创办“中阿小学”。民国37年(1948年),马独青创办“私立青门中学”。其中除伊斯兰小学、中阿小学、淑德女校3校教授《古兰经》和汉文私塾并授外,其余6所均按照当时国民政府教育部所规定的教学计划授课。民国21年(1932年),在冯瑞生、孙锦云等人士的呼吁奔走下,促使陕西省教育厅在城隍庙后街设立一所公立完全小学——“陕西省第一实验小学”,民国23年(1934年)更名为陕西省立西仓门小学(今莲湖区庙后街小学)。精一小学于民国24年(1935年)改为“长安县立第十四初级小学”(即化觉巷小学)。民国34年(1945年),正光小学改为“西安市第六区中心小学”。民国33年(1944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在北院门建立“陕西省立西安第一中学分校”,民国34年(1945年)改名为陕西省立西安第三中学,是新中国成立前在回民聚居区设立的惟一一所公立初级中学。这些学校发展缓慢,经费没有保障,同时绝大多数回族群众生计艰难,无力供给子女读书,到1949年,仅剩下化觉巷小学、西仓门小学、六区中心小学、明德小学、伊斯兰小学和陕西省立西安第三中学,而且大多校舍年久失修,教学设备简陋,回族在校学生少。1950年初,西安回族在校中小学生总共有672人,仅占回族总人口的4.6%,其中小学生601人,中学生71人。文盲半文盲共约8200人,占回族学龄儿童以上人口的69%。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市政府把改变民族教育的落后状态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接管上述公私立小学,投资维修、扩建、新建校舍,并采取放宽回族儿童的入学年龄、加强民族师资队伍的建设、设立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等一系列措施,使得回族普通教育得到迅速发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西安市回族教育受到严重影响,回族适龄儿童入学率明显下降,加之民族风俗习惯得不到尊重,为躲避上山下乡,而造成少数民族中学生人数大幅度下降。以回族学生比较集中的回民中学前身市第三十二中学为例,1966年有回族学生140人,占该校学生总数的22%;1973年有回族学生65人,仅占全校学生总数的8%。  1978年后,西安的回族教育得到发展。1980年和1982年,市政府先后批准命名原化觉巷小学为“西安市莲湖区化觉巷回民小学”,原市第三十二中学为“西安市回民中学”,并对回族学生较为集中的市第二十五中学、市第四十一中学和团结小学、大麦市街小学、庙后街小学、洒金桥小学等6所学校给予特殊政策。1984年给市回民中学、市第二十五中学、市第四十一中学等3所学校添置价值130万元教学仪器;1985年又给市第二十五中学和市第四十一中学拨款130万元建成两幢6548平方米的教学楼。同年,莲湖区人大十届一次会议通过《加强回民普教工作提高教育质量》的提案,规定给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5所小学每年拨款5000元(1986年以后改为3万元,享受范围扩大到回民中学、市第四十一中学、市第二十五中学及5所小学)以补充教学经费的不足。  据统计,1989年西安市中小学在校回族学生5890人,其中:小学生3454人,中学生2436人。各类学校共有少数民族教职工408人。莲湖区是回族聚居区,该区9所回族学生比较集中的中小学,1989年共有少数民族学生2007人,占这些学校学生总数的47.5%。该区回族学生比较集中的5所小学的入学率、巩固率和升学率基本稳定在95%以上,实现了普及六年制义务教育。  西安市回民中学 初建于民国33年(1944年),是在回民冯耀轩等人士吁请下,经当时陕西省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公立初级中学。校名屡经改变。日被西安市政府命名为“西安市回民中学”。该校以回族学生为主。1985年,莲湖区政府给该校无息贷款32万元,于校旁建有星月楼清真餐馆和鼓楼旅馆,以及勤工机械厂、教育书店、大东艺术装饰壁画厂,年收入数万元,进一步改善了办学条件。1988年该校占地面积765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1724平方米。拥有物理、化学、生物等教学实验室6个,各类教学仪器及电教设备达518件(套),有图书10629册,报纸28种,各类杂志67种。
  &   西安市回民小学 前身是民国11年(1922年)回族人士冯瑞生等在化觉巷清真寺前院所办的西安回族第一所国民小学“精一小学”。校名屡经改变。1980年11月,西安市莲湖区政府正式命名为“西安市莲湖区化觉巷回民小学”。简称“西安市回民小学”。该校以回族学生为主。教学质量较高,其入学率、毕业率、巩固率、普及率均达到市教育局规定的标准,并曾先后荣获“西安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小学生科技品制作三等奖”、“市区红十字卫生保健先进集体”、“市区绿化先进集体”、“市区校办工厂先进集体”等奖励与称号。  学前教育 西安回族的学前教育曾是一片空白。1958年,始由北广济街回族妇女办起简易托儿所性质的“回民儿童乐园”。1975年1月,继由回族妇女在大学习巷清真寺内办起另一所集体性质的庙后街民族幼儿园,后迁至小学习巷清真中寺内。该园开始十分简陋,后经庙后街街道办事处和市妇联等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资助,发展成为设备较为齐全、可容纳260多名回族儿童的幼儿园。1978年落实宗教政策,园址归还清真寺,该园遂由回民小学与北院门街道办事处幼儿园接办。  1982年,西安市仪表厂幼儿园附设回民幼儿班,是西安市第一家由企业自建的回族幼托组织。1985年,回民小学、庙后街小学、团结小学、二府街小学、大麦市街小学等5所回族学生较集中的学校相继附设民族学前班。1990年共有7个班,入学儿童340余名,回族儿童约占90.2%。1986年,莲湖区北院门街道办事处将其所属集体性质的“北院门幼儿园”改为“回民幼儿园”;1988年新城区西一路街道办事处将其所属集体性质的“培星幼儿园”改为“回民幼儿园”。年,在回族较集中的街巷相继成立11所个体性质的回民幼儿园,即育红幼儿园、民族幼儿园、创新民族幼儿园、同心民族幼儿园、联新民族幼儿园、穆斯林苗苗幼儿园、蓓蕾幼儿园、清泉幼儿园及西二路回民幼儿园等。1988年,西安市人民政府拨专款在莲湖路建立全市第一所设备规范、具有一定师资力量的公办“民族幼儿园”,并列为当年为全市人民办的“十件好事”之一。1990年对外招生,其中回族儿童约占80%。  高等教育 西安回族历史上的高等教育几乎为零。据史料记载,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仅有小皮院回民青年刘云祥在日本留学学习工业。民国时始有童培兰、乌光昭、冯耀轩等6名回族学生分别就读于北平朝阳大学、中国大学和武汉商科大学等高校。从此西安回族开始有了第一代大学生。此后,不断有回族学生在省内外高校求学。1950年,共有本科和专科学生17人(其中女生1人),另有外省籍教授2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除了报考高校的回族学生外,民族工作部门还保送一些回族高中毕业生免试升入高校,从而使更多的回族学生得以接受高等教育。1966年,西安市回族在校大学生298人,比1950年增长17倍多。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回族报考高校的学生逐年增加。年,共有730名回族学生考入各类高校(不含自费生)。另据1990年对市内27所全日制高校调查,年,西安地区的高等院校共招收回族学生3725人,毕业2645人,从事教学工作的回族教授、副教授、讲师等共281人。  此外,西安穆斯林也关心回族的高等教育。如1988年,回族企业界人士赵长春、马吉元、马少麒、铁向东等4人捐资10余万元,委托西北大学开办阿拉伯语言大专班,参照自费生分数线录取学生32名,开设阿拉伯语、中东历史、文化、宗教、经济等课程。学生毕业后经学校推荐,均得到适当的安置。1989年,回民吴剑夫和丁彦夫妇也创办“穆斯林文化进修学院”。该学院系文化补习性质,主要在西安市和西北地区招收回族学生。同年,回族厂长马平一曾在陕西师范大学民族预科部设立“骏马奖学金”,用以奖励该部的回族学生。  ·文化卫生体育·  社会文化活动 民国12年(1923年),回民冯瑞生创办“精一夜校”,免费招收回族成年人入校学习国文、珠算、自然知识等,夜校由十余人发展至百余人,这是西安回族创办的第一所成人业余学校。同时,马国勋在大学习巷清真寺创办“回民工读传习所”。之后,相继出现马正卿的“正卿回民图书馆”、孙明初的“伊斯兰教报社”和马宗祺的“伊斯兰书刊代销处”。西安回族群众开始参加各种文化活动。抗战期间,正卿图书馆曾多方搜集订购抗日宣传书刊,并设置阅览室,向回汉群众宣传抗日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回族群众的社会文化活动有了全面发展。1950年1月,经中共西安市委批准成立“西安市回民文化馆”。该馆配合当时的重大政治运动,开设各类业余文化学习班和文艺组织,吸收大批回族群众参加。在政府有关部门及市回民文化馆的扶持下,街道群众先后自办“回民业余学校”26所,“回民读报组”25个,回民群众阅览室8个。其活动对提高回族群众文化素质和政治觉悟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回民文化馆被关闭,群众自办的阅览室、读报组等相继解散。  1978年后,回族的社会文化活动进入新的发展阶段。1981年,回族聚居的莲湖区和新城区分别成立“回民文化馆”。1982年,成立“庙后街回民文化站”和“北院门回民文化站”。1986年,市人民政府批准恢复西安市回民文化馆,并更名为“西安市民族文化馆”。年,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民间成立西安市新月书画研究会、西安市民族书画院和西安市莲湖区民族歌舞团。这些文化机构和文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尤其是市民族文化馆先后举办西安市少数民族书画摄影展、西安市少数民族“骏马杯”中国象棋比赛,组建西安市少数民族丫丫艺术班,吸收80多名回族少年儿童学习音乐、舞蹈、绘画、书法等。  西安市回民文化馆 1950年1月由中共西安市委批准建立,初建馆时隶属市委宣传部,同年7月划归市教育局,按照全市文化馆统一序号,改称西安市第三人民文化馆。  馆址最初设在城隍庙后街西段,面积近150平方米。1954年以后占地面积600平方米。1958年迁至东举院巷6号,隶属阿房区。后又划归莲湖区,馆址迁至北广济街清真寺。年回民文化馆被关闭。1986年市政府决定恢复西安市回民文化馆,并更名为西安市民族文化馆,拨专款10万元,筹备开馆。该馆由市民委和市文化局分别进行行政领导和业务领导。  市回民文化馆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先后召开少数民族各界人士大小座谈会数十次,深入宣传党的各项政策,动员群众参加各种政治集会游行,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先后举办“政治辅导班”5期,“扫盲识字班”6期,“回民业余中学”1所,“回民妇女讲习班”8期,“电器学习班”5期,回民业余文艺组织3个,阅览室2个,并设置“回民巡回图书箱”到各街巷供群众借阅。不少人通过参加这些活动,掌握一定的文化知识和生产技能,摘掉文盲帽子,为就业创造条件;同时也为国家培养输送成百名产业工人和60余名基层干部。其中一些人经过锻炼成为所在单位的骨干力量,有的还担负区县级的领导工作。  文化馆创办的“回民业余文艺团”,是在吸收回族青年小商贩参加扫盲识字班的基础上组建的,先后有百余人参加。他们积极配合抗美援朝等各项政治运动,运用话剧、歌剧、快板、歌舞等形式在群众中演出大、小剧目30余种,回汉观众达10万人次。“回民业余文艺团”所属“回民打击乐队”曾于1951年和1952年两次入选全市庆祝“五一”、“国庆”游行总仪仗队。1950年8月,中央赴西北访问团曾授予该馆由毛泽东题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团结起来”的锦旗一面,赠予“回民业余文艺团”前幕一幅,并由团长沈钧儒亲自署名题字。  民间文学 西安回族民间故事、传说、歌谣、谚语、笑话等,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呈现出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二者兼有的风格,大部分在群众中广泛流传,也有一些来自阿訇讲的“瓦乐兹”。从已经发掘整理的情况来看,西安回族民间文学具有一定的地域性,主要表现在广为流传于群众之中的民间故事和歌谣、谚语里。从民间故事看,一种是吸收周围汉族民间故事成份,经过伊斯兰文化过滤后加工而成。如《阿里巴巴斩白龙》《蝶乌子的传说》等。一种是关于发生在当地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既有反映西安地区回民起义的故事,如《白彦虎的故事》《怒杀张钦差》《智破六村堡》《火烧金胜寺》《马德昭哭笑不得》《冒险闯东关》等;又有反映回坊街巷的传说,如《化觉巷的传说》《麻家什字的来历》《洒金桥的传说》等;既有家喻户晓、足有数十条的关于“谷疯子巴巴”的人物传说,又有《西安回民为啥晚上接新娘》的风俗传说以及生活故事如《瓜女婿吃元宵》,和反映热爱人间生活的所谓“精怪”故事等。  根据已经发掘整理的民间歌谣情况看,在西安回族群众中广为流传的民间歌谣有5种形式,共18首。(1)时政歌,反映抗日战争打日本的有《回胞之歌》《教胞们齐动员》《姐妹三人做军装》《哥哥骑马打东洋》等;(2)历史传说歌,反映经堂教育创始人胡登州传说的《一十八年开海学》长达60余行;(3)情歌,反映青年夫妻二人恩爱生活的《我大(即父亲,方言)那会咋爱你》《野麻雀》;(4)生活歌,反映旧社会封建礼教婚姻制度造成媳妇痛苦的《小媳妇》《扁豆开花》;(5)儿歌,如带有某些滑稽色彩的游戏歌《咩咩羊跳过墙》及增加儿童知识的《板凳板凳摞摞》。此外,还有谚语30多条,如“回回亲套亲,砸烂骨头连着筋”等。  西安回族民间文学在发展过程中,回坊中一些民间文学创作者脱颖而出。清末的王步云就是其中较突出的一位,其人虽一字不识,但善于作歌词,出口成章,创作有《谷疯子实不疯》《他二娅真胆大》《请男客不要请女客》《陈三告状》《马芳打镖客》等。之后还有回族民谣爱好者海老四也经常编曲、编词反映现实。当代马成化创作有回族民间叙事长诗《穆莎与海哲》和其他民间叙事诗。  医药卫生 西安回族的医药卫生最早主要表现为民间医生的行医,其次为炮制和贩买药物。盛唐时代的阿拉伯和波斯穆斯林曾将各种香药运来长安等地,并久居下来从事贩药活动。元代西安回族已有了自己的医药文化。据《元史·百官志》记载,太医院中有专门“掌管回回药方”的“广惠司”,并设有“掌修回回药事”的“大都回回药物院”和“上都回回药物院”。当时长安虽未设立官办的回回医药机构,但回回民间医生早已产生并有大量的医事活动。明末清初,西安回族民间医药人员不断增加,随着回族民间医事活动的发展,渐渐形成了几家世医,代代相传。至清末,“东马”、“西马”已闻名西安。  东马世居狮子庙街,代表人物马芾轩,出身于中医世家,擅长时疫急症。于民国时开设福生堂中药铺。行医40余载,前来就诊者,不论权贵贫民,一视同仁,对回、汉穷苦患者常施医舍药。西马代表人物马玉堂,西安市人,以诊治各类杂症闻名,曾悬壶于西安等地。其子马立杰、其孙马德光都是名医。抗日战争期间,出身于医药世家的河南籍回族中医穆少卿迁居西安,挂牌应诊,其以擅长中医妇科闻名,曾任西安市中医公会常务理事长,并在西安创办“国粹中医学校”和“国粹中医院”,其晚年著有《穆氏医学丛书》。另外,西安回族民间医生在长期医事活动中,有的培养出不少弟子,如何子贞、马仲良、陈景良、马伯良等,均系马芾轩的得意门生。其间,回坊上的民间内、外科医生还有马哲臣、马永明(人称“鱼儿马”)、马知恩、金志善、丁鸿钧、“油塔马”、以及“疯子马”等,其中“鱼儿马”自制的一种黑色膏药,由于对外科疮伤疗效较好,口碑相传,颇受患者欢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本着“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西安市积极引导回族群众参加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回族群众的卫生知识和卫生意识;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从根本上扭转回族医疗卫生落后的局面。设立医疗卫生机构。年间,在回族聚居区先后设立回民产院1所,回民急救站和卫生防疫站5个。当时的回民产院,在充分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前提下,对回民孕妇宣传优生优育和妊娠卫生的科学道理。下拨少数民族医疗补助费。1949年6月至1958年间,西安少数民族共获得此项补助金8万元,主要用于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患者。此外还组织医疗卫生队深入到少数民族聚居的街巷,巡回免费医疗。  为弘扬历史上西安地区回族的医药特色,尊重穆斯林患者的风俗习惯,1984年,西安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莲湖区回民医院。这是西安市历史上第一所少数民族综合性医院。  西安市回民医院由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集资兴办,原名西安市莲湖区回民医院,隶属莲湖区卫生局,院址在北广济街164号。日,医院由市伊斯兰教协会接管,改称西安市回民医院,院址迁至洒金桥7号。1989年12月,在西羊市28号成立门诊部和住院部。住院部有病床50张。回民医院在完成医疗任务的同时,还开展回族药物的研究,并施行符合穆斯林习俗的“割礼”和妇幼保健等工作。1990年,加拿大基金会赠给这所医院1台胎儿监护仪、2台综合产床、1台万能手术床。  体育活动 西安回族体育活动始于明代回族民间的习武风俗。清代,西安回族习武较为普遍。陕西回民起义被镇压后,西安回族的传统习武活动几乎被禁绝。但仍有一些人刻苦习武,光绪(年)年间曾有赵花凤和白云鹤中武进士。民国时期,经过西安回族热心武术人士的努力,习武之风又在回族民间兴起。据民国21年(1932年)王曾善的《长安回城巡礼记》载:“西安回民无论老幼,多娴武术,每于早祷之后,夜夕之暇,多集寺院,弹腿打拳,玩枪弄棒,切磋琢磨,互试比赛……近来西安回民热心武术者,集合同志,设立国技学社,招收生徒,从事传授练习。”  民国13年(1924年),冯瑞生、铁彦彪、马云青等发起成立“精一健身会”。冯瑞生任会长,邀请拳师金启恒、马宗林等任教练,学生达百余名。民国23年(1934年),贾光汉主持成立“回民国术团”,下辖“和平组”、“互助组”和“爱群组”,贾任主任,地址设在化觉巷清真寺,该组织活跃在回坊各街巷。此外,回族拳师在家收徒授艺的也不少。西安回族中出现的武术界名人有穆长贵、陈风彦、戴永康、金启恒、马恩臣、铁彦彪、马云青、马忠卿、白云祥、穆子杰等10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西安回族传统的民间体育活动得到重视。习武已从过去封建社会中卫族、卫教、卫身的手段,变成为增强体质,促进民族团结的一项重要活动。西安市有关部门积极组织民间的少数民族体育爱好者,成立各种体育组织。20世纪50年代,曾组织成立“回民武术队”、“青联篮球队”、“回民举重队”和“回民摔跤队”等体育组织。80年代以后,相继出现各种民族体育组织,也涌现出诸如赵长军等为中国体育事业作出贡献的回族体育人士。1984年,西安市莲湖区少数民族体育传统项目业余训练班成立;1986年5月,西安精一武术馆成立;1987年,回民老年篮球队和回民青年足球队成立;1989年,穆斯林业余体校成立。1990年,西安回族群众每天坚持习武健身的近3000人,回族儿童从五六岁开始学习武术较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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