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色觉异常是由可从事财快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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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色觉异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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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本来就不是色盲,按照目前的称谓顶多就是色弱。
  目前通过非正常途径确实可以,但如果检测方法提高,能够严格区分色弱和色盲,那依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1条身体条件,对辨色力的要求是,辨色力:无红绿色盲。因此色弱是可以开车,以后年检什么的没有走非正常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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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高考的时候也被定性为色盲,但我弟弟却被定为色弱,
  其实我拿驾照一年多了,除了一次被查到超速,从来没有闯过红绿灯。其实现在的方法都不是很科学的。
  我是色盲,但是我照样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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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看不清红绿灯的人开车..。
  & & 是蔑视生命。!!!!!!
  & & 歧视你的13啊..&&跟蔑视生命比。你那个算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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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看不清红绿灯的人开车..。
     是蔑视生命。!!!!!!
     歧视你的13啊.. 跟蔑视生命比。你那个算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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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太没文化了,太可悲了,你以为色弱的人就分不清红绿灯吗??没准分的比你这傻逼都清楚
  老子色弱,可老子上次插你妈的时候看你妈那老逼:大小阴唇是黑色的,分开看阴道是粉红色的,再往里看宫颈是深红色的,老子射进你妈阴道的液体是乳白色的!!
  于是,你爹头上的帽子变成绿色了,深绿,很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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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2 国家暂无规定,业界习惯使用前者
    笔者也联系到了《色盲检查图》的作者之一曹凯。他介绍说,此书正在进行新一轮的修订,第6版出版在即。他说,《色盲检查图》所使用的检查方法和标准与国外通用的方法和标准一致,并且这个标准是国家教委公认的,很多体检标准的指定用书都是《色盲检查图》。
    果然,笔者在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上的附录体检工作操作规程上查到的第5款为:“色觉检查用俞自萍《色盲检查图》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和医政司等部门的答复是,我国对色觉检查从没有指定过用书或制定过相关规范。
    同仁医院眼科研究所的孙旭光在《眼科全书》中也没找到色觉异常方面的指定用书或者相应规范。据他了解,国家在临床检查上对此没有具体规定,但眼科界公认俞自萍的书,并作为检查标准。“我们在临床上一直都是用俞自萍的《色盲检查图》,用习惯了。但职业检查应当制定一个统一标准。”孙大夫同时也认为,眼科检查也应视条件而定,有条件能检查得更细致的时候,当然要向更细致的方向发展。
    中华医疗会眼科分会陈有信的观点与孙旭光的如出一辙。他说,业界对俞自萍用书是“约定俗成”的。两位相关人士都用同一个检测视力的例子解释了“用习惯了”的含义。他们说,在检测视力时,业界一直使用的是国际视力表,而卫生部制定了一个规范,规定在检测视力时使用对数视力表,但由于大家都“用习惯了”,到现在很多地方在检查视力时,用的仍然是国际视力表。
    调查3 检查应当规范,但制定规范有难度
    听笔者介绍完读者来信上的事例,两位眼科相关人士都认为应当对职业病考查或者职业检查标准制定规范。“检查的难易程度应根据具体职业而定,并应有所侧重。”孙旭光说。但类似这样规范的制定工作真正做起来却并不是那么容易的。陈有信说,色觉、视力这样的检查主观性比较强,在理论和学手术上都很难作出一个规定。以检查用书为例,新出版的很可能比原来的科学完善,但认可这种完善需要在实践中检测来证明其是更好甚至最好的。而实践的检测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量化为时间则很难说要经过多久才能得以证明。现在,学手术界在这个问题上有争鸣,就算争论出一个最好的方案,也没有一个权威机构来组织鉴定。
    孙旭光说:“医疗科学比较复杂,像色觉、视力等检查,外界环境、心理都会有影响,有的影响大,有的影响小,很难定一个可量化的标准。”但孙大夫同时也认为,像职业病检测、招生体检、招飞体检以及征兵体检等,内容相对单纯,应该可以出台相应的规范,但这需要有个专业部门来牵头做这件事。他认为,在我国应当首先由卫生部责成眼科学会等专业组织来调查、研究。如果专业组织自己来组织鉴定,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没有人承认其权威性。
    陈有信说,虽然有必要出台相应规范,但目前眼科学会还没有这方面的计划和打算。即使眼科学会自己制定了规范,也不具备法律效应。他说,国外的情况与国内很相似,如美国、日本、欧洲一些国家,都还没有制定这方面的规范。陈有信认为,这个规范应由多个部门联合制定,需要卫生管理部门、专业组织以及各个行业都能接受和认可。这样,才能避免读者来信中所述的那种混乱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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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至于对明暗度的感知程度,科学实验已经证明“色盲”所感知的色彩明暗度同照相机拍摄的是相同的。即“色盲”所感知的色彩的明暗度是真实的。而“色觉正常人”所感知的色彩明暗度同实际物体的色彩明暗度不一致。根据这一发现,在二战中美国人选择“色盲”做轰炸机的投弹员。色盲检查图只能起这个作用。根据这一发现完全可以证实该图是伪科学,但是一些研究者却走到它的反面,他们没有否定他们的研究所依赖的这个检查图的伪科学性,而主观的猜测“色盲”只能识别黑白,不能识别颜色,走到闭眼不看事实的邪路上去。
     六、“色盲”的分类完全是为了掩盖色盲检查图的伪科学性,而主观臆造的。有人将色盲分成十几种,但他们在现实的生活中却根本找不到例证。有些人现实一些将其分为三种,即全色盲、红绿色盲和色弱,说它“现实”只是色盲检查图能分出后两者,但该图是伪科学的,这个分类也无意义。世界上根本没有“全色盲”,只有盲人可以兼任“全色盲”,许多色盲是受这个检查图之害的结果,小的时候就说某个孩子是“色盲”,他对认识颜色就失去了信心,中断了对认识颜色的学习过程导致了“不认识”颜色的这个结果,而根本不是什么色盲。红绿色盲和色弱的区别实际上也不存在。只不过是不同的人在明暗的感知略有差别罢了,或检查时的光线条件不一样,而更重要的是认识明暗度不需要学习,而认识颜色却需要一个很长的学习过程,大多数人一辈子只能认识十几种颜色就算是了不起了。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有人说他是“色盲”他这辈子就不认识几种颜色,因为他丧失了认识色彩的信心。
  经过多次检查的人完全可以证明这一点,因为多数检查结果是不定的,今天是“红绿色盲”,过些日子检查就可能是“色弱”。其实说有“红绿色盲”的另一个原因是,这种检查图用来确定“红绿色盲”的图中所用的颜色根本不是纯红和纯绿,而是粉色,粉绿色或其他近似色,目的是在这类色彩中容易寻找到两种明暗度相同的颜色。其实,在实际生活中“色盲”在光线阴暗的条件下,常将深蓝色误看成黑色,为什么不叫“蓝黑色盲”??因为这两种颜色印在纸上,检查的光线条件又不能太阴暗,完全可以看得清楚。“正常人”在光线条件更不好的情况下,也会将蓝色看成黑的,如果,天完全黑了,没有月亮,没有灯光,所有人都是“全色盲。”只不过“色盲”要求的光线条件略比“正常人”要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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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次体检就因为看不清楚那个贱人俞自萍什么破色盲测试图中的一些,就被残忍的扣上红绿色盲的帽子,我不服!!
  我有一个很大的疑问:
  有一个图片,色盲检测图吧,我看到很清楚一个5,而“正确”答案是:正常人什么图案数字也看不到,色盲能看到5
  还有一张图片更有意思,我看到一只大公鸡,医生和旁边人色觉“正常人”都嘲笑我,哪里有什么大公鸡,明明是山羊!!
  我仔细看,是可以看到有那些深绿的点点构成一个四肢动物的轮廓,但很模糊。
  但是,有一点:这些正常人都看不到大公鸡
  我回家后在互联网上查到这幅图片,然后用PHOTOSHOP整两下色相/饱和度,拖动那指针到合适的两个位置,一个看到大公鸡,一个看到山羊。用右下方不同的通道:RGB、红、绿、蓝也可以看到这两副图片
  于是,我的大疑问就来了:
  真的是我等色盲吗??到底谁有问题,或者是大家都有问题??那些所谓“正常人”为什么看不到大公鸡??是不是他们也对其他颜色不敏感??科学家们,你们有没有想过这可能只是正常人类之间的一些差异而已??就像人的长相,身高有区别,就像各大洲人种不一样,难道你能说矮个子或高个子就不是正常人类??难道你能说黑人是外星人。难到因为有10%的人与其他90%的人色觉有点点差异就能说这10%的人有问题,难道那90%的人没问题吗??如果没有问题,那为什么他们看不到大公鸡??你们可能说标准就是这样,那我又想问:这是玩游戏吗??你们这相当于定游戏规则哦。如果哪天最高统治者或立法者也只能看到大公鸡,那游戏规则估计得改了吧??到时候90%恐怕也要被说成色盲哦,现在所谓“正常人”,真有那么一天,你们会爽吗??
  如果哪位是色盲研究的科学家,请回答我的诸多问题
  色盲这个名词其实很不准确的,很没有道理的,欧美发达国家已经弃用这不科学的手术语了,中国的科学家医疗工作者们,你们该与时俱进该与国际接轨了吧!!都什么年代了!!你们有没有想过你在体检者的体检表上写上色盲对当事人的心理和生活造成多大伤害和不便吗??这重伤害和不便比所谓“色盲”造成的要大上一万倍,你这两个字让他们不能升学,不能考驾照。。.其实你们很明白他们生活中颜色都能区分,其实你知道他们能分清红绿灯!!可是为什么不放过他们??
  色觉有点异常就写色盲,那近视的的是不是该填上个失明啊??
  是不是应该科学点量化之,色弱多少度之类的??难道是研究者们还没有研究出来或者根本没有这个能力去研究就只能袭用那贱人俞自萍什么破色盲测试图,就只能沿用色盲这个词语了??
  科学家们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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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可以清楚辨认红绿灯,为什么不能申领驾照??其实说得不客气的,现实生活中,驾车闯红灯者多是那些”辩色力强的”、那些”眼尖”者,他们老远看见信号灯快要由绿转红时加大油门冲上去而造成的。朋友你说是不是呢??????!!!!!!
  做任何事情,不要总是找借口,什么可能会闯红灯啦!!为了保障你自身的安全了,是为了你好。那我要说,一个人长大了可能要犯法,甚至可能要去杀人,你是不是就要禁止他的出生呢。
  在现实生活中,色觉异常者是能分辨标准红绿黄的单色以及不是相对复杂的色觉检查图,其能力完全能胜任、且可安全的驾驶开车。不应剥夺其人身权利,应呼吁其相关部门根据现实重新修订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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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起来,我用两个版本的查了,王克长版本判定我完全正常,俞自萍版本判定我是色盲。我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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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色盲还是色弱,成因都是多方面的
  有人是眼睛的构造发生病变所致
  有人则是传到神经受损
  最邪门的是心理上的问题导致人强迫性地区分不出颜色
  最难对付的是有人大脑残疾而导致分不清颜色
  楼上某些人,如果找不出自己为何色盲或者色弱的毛病,请先服用脑残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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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呼吁立法变革啊,不知等上十年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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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可以共同合作,我们一起来做些什么去改变这个现状,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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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这里或那里的诉说,是没有市场的,只会有我们自己在讨论,这样是没有意义的,我们要做的是让不理解我们的人们听到我们的声音,正确的理解我们,所以我们要团结起来,用一致的声音争取我们失去的权力和平等。
  我正在期待大家的加入,让我们一起努力,搜集证据和事实真相。我正期待愿意帮助我们的医疗界、法律界、媒体朋友的加入,我们需要你们的支持!!
  请尽快联系我,加入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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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应该改改了,中国人有没有办实事的,现在的官僚还是尸位素餐的多,到下一个,趴了一片,连锁反应是夸张了,蝴蝶效应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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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按照比例,每年至少有2~3个省状元,数士个市状元被中国式的色觉测试挡在自己喜欢的专业之外,曾经有一个全省第二名,就是被判为色弱,被某个著名大学的医学院生物医学专业拒绝了,自己转到国外读了医学专业,回来成为了这所大学的特聘教授,这就是中国体制的一个典型的案例,本来对工作,生活没有影响的色弱,反而被判为了不适合学,成为了笑话,每年还有很多这样的事情发生。  色盲色弱的治疗50年没有变化,剩下几个伪专家,整出一堆复杂的测试图来害人,而且测试结果自己都自相矛盾,居然在中国还用了几十年,更悲哀的是现在学医的不争气也就罢了,还不允许色觉异常者报考医学院,色盲色弱想自己拯救自己都没有办法,这条路被封死了,现在的教育体制对人权的漠视!自己不行,还不允许别人自己来,这是啥体制?  由于对色觉异常这个问题有着认识上的偏差和误解,再加上在科技高度发展的今天对陈旧的原有法规没有重新审视,现行的有关政策对我国的色觉异常者在上学专业的选择、就业、参军、申领驾照等方面有诸多限制,使他们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色觉异常者并不是对色是盲的,红绿色觉异常(红色异常绿色异常)是既能看到红也能看到绿,只是能够本分辩的频谱范围比正常人要窄一些,或缺少对某一频段的分辩能力,可以说,色觉异常者眼中的世界也是五彩缤纷的。由于上述的误解,同时缺少对色觉异常者限制政策与时共进的研究,我国的政策制定部门,对限制色觉异常者有关权利的政策,几十年来没有改变,以至于至今还在影响着这部分人群的基本生活权、就业权、受教育权等。  现行的政策造成我国的色觉异常人群在上学、就业、当兵参军、驾车等方面受到诸多的限制和不当对待,这实际上是剥夺或某种程度上剥夺了这部分人群的基本人权。如近几年私家车大量进入个人生活领域,由于政策不允许色觉异常者获得C1驾照,这就限制了他们获得基本生活用品的权利,以及生活质量提高的权利。  同时,由于人为认识的偏差,造成对色觉异常者在上学专业的选择、就业等方面的限制,有可能埋没大批人才,这是对社会、对国家,对公民不负责任的表现,对他们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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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现在几乎是将色觉检测图作为唯一的色觉检测手段,但是色觉检测图本身是不合理的,因此在此基础上所得出来的所谓“色盲、色弱”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   我曾经在《6000万色觉左撇子的呼声:中国,你已经错得太久了!》一文中详细地从7个方面来阐述了现有色觉检测方法的不合理,在此就不累赘了,希望大家可以搜索来看看,现在简明扼要地列出几个最直接的证据。   1、色觉检测图得出的结论与科学上对于“色盲、色弱”的描述相矛盾。   “色盲、色弱”顾名思义就是无法分辨颜色,通常医生的解释就是会将红绿看成是灰色,这就是科学上对于“色盲、色弱”的定义,这也是普通大众对于“色盲、色弱”的理解。但通过色觉检测图被得出“色盲、色弱”的人绝大多数不仅能够准确分辨红绿,还能准确分辨上百种颜色,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由于这部分人相对是少数,而且医学对于“色盲、色弱”的错误认识已经根深蒂固,导致他们被误解和歧视。  2、色觉检查图的绘制方法是一种骗人的小把戏。   科学地说是采用了偷换概念的手法。该图的绘制方法采用了将受测者的色彩辨别能力偷换成对色彩明暗度的感知程度。由于这两个概念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科学至今也不能证明对色彩明暗度感知程度不同的人对色彩的观察是不同的,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色盲检查图的检查结果根本不能证实受测者的色彩辨别能力如何,其检查结果明显是错误的。   3、从侧面来反应现中国这一种检测方法的错误性。   “色盲检查图”是一位叫石原氏的日本人在1916年发明的,我们国家自己最早出版的是1958年俞自萍的,至今我们国家使用的所有色觉检查图与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图形上有所改动,页数增加罢了,其绘制方法完全一样,属于典型的舶来品。这就是说中国的这种检测方法并不是建立在自我研究基础之上,而是简单地借鉴别人的经验。   接下来看看,日本和欧美是怎么做的。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这些国家也是以“色觉检测图”作为检测色觉的工具,也就是说在长达近80年的时间里,他们都采用了这种检测手段,看起来比我们使用的时间还要长很多。但是在上世纪90年代以后,这些国家发现这种检测方式错误率太高而将其废除,国外已经通过法律禁止在正式的文件中出现“色盲”的字眼。在大家公认的对色觉检查要求较高的方面,也就是驾驶方面,因为如果这个方面要求不高的话将会直接导致生命危险,现在日本、美国,包括香港,对于驾照的要求是能够辨别标准的红、黄、绿,检查的方式就是用类似显微镜的仪器看几种颜色。   这说明了什么?   在实践应用时间远比中国长的“色觉检测图”发明地,他们废除了这种错误的检测方式。(没有人会同意,在眼睛和色觉的研究这一块,我们会走在欧美和日本的前面;抛开对外国的因素不谈,在对待自己国民的基本生存权利上,没有人会相信我们比欧美和日本做得更好;我们应该有勇气正视自己的不对之处,不要一直抱着别人废除的东西当宝贝,应该多学习和借鉴,造福自己的国民。) 这直接可以说明我们国家现在实行的这种色觉检测方法是错误的。   如果说看了上面几点还会有谁说“色觉检测图”是合理的,那我也就无言以对。   相信很多的朋友在被医生诊断为“色盲、色弱”的时候,心里面一定很不服气,因为很明显我们可以准确地分辨各种颜色,和“色盲、色弱”的描述完全不一致,只是由于那所谓的“色觉检测图”在我们普通人面前显得太过权威,我们没有能力甚至没有勇气去质疑它,只能心有不甘地接受这错误的结论。   这错误的检测方式所得出的结论让相当多的朋友在读书、就业、考驾照方面受到了致命的限制,我们最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受到了严重的侵害,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相信很多朋友或多或少内心深处都是自卑的。错误的结论使得很多朋友的人生道路发生了不同程度的不可逆改变。对于已经过去了的悲哀,我们只能面对和接受它,但是,从此刻起,我们清楚地知道这一切错误的理由及原因,我们绝对不会让同样的事情再发生在我们未来的生活中。  关于大家的几点疑问。   1、医院的医生结论是正确的吗?   通常情况下,我们对于医生都是信任的,因为他们是专业的,但是医生的专业知识几乎都是学习来的,并非自己研究的结果,既然是学习来的,那么前提是这些知识本身要正确,如果这些知识本身都是有问题的,那么医生的认识和认知肯定也是有问题的。经过我前面的介绍,大家已经清楚了,关于我们国家现在流行的这一套理论并不是我们自己的研究成果,而是简单的借鉴了国外的成果,而这些成果都是大半个世纪以前的东西,这些结论现在在国外都被推翻与否定了,只是我们远远没有跟上,还抱着这些东西不放,将其当做“真理”,我可以非常确信地讲,医生所掌握的关于色觉的知识范围不会超过那些色觉检测本的说明书介绍的范围,因此大家完全不必迷信医生,他们也只是照着说明书在做,但如果这些色觉检测图本身就有问题,他们也不会知道,因为中国几乎没有这方面的研究。   2、关于大家谈到的书本中介绍的遗传问题   很多朋友对现在这种方法不敢疑问是因为仿佛这种性状在基因上找到了证据。但事实是这里面偷换了概念。 通过原有的色觉检测图区分出来的是人们关于色彩明暗程度辨别不同,而不是对颜色本身辨别的不同,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因此通过色彩明暗程度辨别不同这种性状找到的的遗传规律只能说明色彩明暗程度的辨别,不能说明颜色本身的辨别问题。这套遗传学上的理论也是外国人早期发布的,中国就完全借鉴过来了。   在我们国家的生物课本里面,讲到伴性遗传这一部分时,会配上色觉检测图以及道尔顿将红色袜子看成灰色袜子的案例,于是将这两者绑在了一起,久而久之,人们就自然地将其联系在了一起,我相信这样的内容也是借鉴国外早期的教材,因为在我们国家几乎所有的自然科学内的课本编写都是高度借鉴国外的课本,但问题是国外时常更新最新的研究成果,但我们更新得非常慢。   我非常仔细地去查了国外近年国外发行的非常权威的《遗传学》大学英文教材,仔细地去阅读了关于伴性遗传这一章的内容,教材里面完全没有将“色盲、色弱”这样的例子作为伴性遗传的代表,这就是国外严谨的地方,非常可悲的是我们国内这些错误的东西依然在延续。   我们该怎么行动?   很多朋友不满,也采取了行动,但是都找错了对象。有朋友因为色觉问题读书受挫,便认为是教育部门规则有问题;有朋友因为考驾照被限制,便认为是***门的问题;有朋友因为找工作被拒,便认为是用人单位的问题;很多朋友都纷纷采取行动,但无奈都是无功而返,因为我们需要找的对象是卫生部,因为这样一种检测手段是卫生部规定的,社会其他部门都是接受卫生部所发布的信息,试想卫生部这一步都用了错误的方法,向社会传递了错误的知识,那其他部门有这样不正确的认知似乎也是“理所当然”,在错误的认知上面当然会制定错误的规则。   因此我们需要卫生部认识到目前这种检测手段是有问题的,需要重新采取更为合理的检测手段。同时,需要更正目前在课本这类具有权威性的社会刊物上面不正确的内容。卫生部这一步的改动至关重要,也是最为核心的,相信这一步改动了之后,其他的部门就会跟进做出合理的改变。   给大家提供以下现在欧美、日本及香港关于色觉检测的实际操作情况。对于普通的入学以绝大部分的工作都没有色觉检测这一项,对于色觉要求相对高的驾车来讲(如果色觉真的阻碍了识别交通信号,那么后果将是不堪设想,很明显这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已经属于色觉要求非常高的缓解了),这些国家和地区对于C照以下也是没有色觉检测的,对于商业司机的A、B照,采取的标准红、黄、绿的辨别。纵观全世界,几乎没有国家在使用我们现在这种落后不合理的方法。   希望大家清楚方向和目的,我们一起加油,无论过去多么地悲伤,只为明天更加美好,各位朋友共勉,一定要行动,积沙成塔,大家的力量往同一点聚集将会爆发出无限的能量!
  你的意思,美丽贱色盲色弱什么专业都能学,什么工作都能做?是你2呢还是你美爹2呢
  现在中国标准下所谓的色盲色弱,大部分是对红绿色的辨识有些异常,但绝大多数人很难理解是怎么回事?都片面的理解为分不清楚红绿色,这是绝对的误解,我们所谓的色盲色弱,现在区分红绿色跟大部分人不同,但区分蓝绿色则非常敏锐;而对于正常人,区分红绿色比较敏锐,但区分蓝绿色非常困难,大家可以按照自己分辨蓝绿色的状态来理解所谓色盲色弱现在分辨红绿色的状态,其实颜色是能分辨的,只是分辨的敏锐度有差别,这样大家就好理解了,如果现在所谓的色盲色弱是红绿色盲,色弱,则正常人都是蓝绿色盲色弱,因此,色盲是歧视性字眼,而非真盲,当然除开极少数目的单色不可分或全色盲。
  以实际的数据说话吧,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为例,几经修改,均把色觉检查列为必检项。2002年前执行日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其中限制患病考生报考的专业,共有6种疾病,其中3种为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者。明文规定不能录取的专业有35类,上百个专业。2003年执行的体检标准,在广受质疑声中,只对疾病名称进行修订(Ⅰ)、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等。这一修改是怀抱琵琶半遮面。在强制性限制条文中,2003年标准对3种色觉异常疾病不能录取的专业从16类、30类、35类,分别增加到40类、61类和68类,合计300多个专业不能录取,大家可以看看,这300多个专业哪些真的对色觉有那么高的要求?现在所谓的色弱,大部分是对红绿色的识别能力稍差,跟所谓正常人对蓝绿色的识别能力差不多,如果大家不了解情况的,可以以自己看蓝绿色的状态判断一下就知道了,有多少专业需要做这么精确的限制?
  50年来,中国的这个伪科学体检方式害了多少人?这帮制定政策的伪专家应该跟全国人民公开道歉。
  卫生部这么多年都没搞清楚色觉测试本的问题,看来还是官僚主义多,怪不得医患矛盾大,这么违背客观现实的体检测试手段也能盛行这么多年?简直是奇迹。
  现在中国标准下所谓的色盲色弱,大部分是对红绿色的辨识有些异常,但绝大多数人很难理解是怎么回事?都片面的理解为分不清楚红绿色,这是绝对的误解,我们所谓的色盲色弱,现在区分红绿色跟大部分人不同,但区分蓝绿色则非常敏锐;而对于正常人,区分红绿色比较敏锐,但区分蓝绿色非常困难,大家可以按照自己分辨蓝绿色的状态来理解所谓色盲色弱现在分辨红绿色的状态,其实颜色是能分辨的,只是分辨的敏锐度有差别,这样大家就好理解了,如果现在所谓的色盲色弱是红绿色盲,色弱,则正常人都是蓝绿色盲色弱,因此,色盲是歧视性字眼,而非真盲,当然除开极少数目的单色不可分或全色盲。
  你知道驾驶员看交通路口的红绿灯是什么样的吗?  你感觉不到的,在他们眼中红色和绿色都是一样,根本就没有区别。他们一般都是按灯的上下顺序来判断红绿灯的。
  你知道驾驶员看交通路口的红绿灯是什么样的吗?  你感觉不到的,在他们眼中红色和绿色都是一样,根本就没有区别。他们一般都是按灯的上下顺序来判断红绿灯的。  举报 |
  回复第8楼,@风过无痕4X  你知道驾驶员看交通路口的红绿灯是什么样的吗?   你感觉不到的,在他们眼中红色和绿色都是一样,根本就没有区别。他们一般都是按灯的上下顺序来判断红绿灯的。  --------------------------  无知者无畏。  
  遇到过一个色盲的出租车司机,让乘客帮他看红绿灯。  
  色觉异常的判定就等于左撇子异常的判定。什么专业什么行业限制左撇子?  
  @员工外出要登记 9楼
22:33:46  你知道驾驶员看交通路口的红绿灯是什么样的吗?  你感觉不到的,在他们眼中红色和绿色都是一样,根本就没有区别。他们一般都是按灯的上下顺序来判断红绿灯的。  举报 |  -----------------------------  扯你妈J8蛋,我认识很多红绿色弱被误化为色盲,中国真正不认识红绿色的人,最多10W好吗?你就是SB
  @员工外出要登记
22:33:46  你知道驾驶员看交通路口的红绿灯是什么样的吗?  你感觉不到的,在他们眼中红色和绿色都是一样,根本就没有区别。他们一般都是按灯的上下顺序来判断红绿灯的。  举报 |  -----------------------------  @永远的初阶阶段 15楼
22:43:38  扯你妈J8蛋,我认识很多红绿色弱被误化为色盲,中国真正不认识红绿色的人,最多10W好吗?你就是SB  -----------------------------  有数据。有道理。。。。。顶一个。。。。。
  谢谢楼主,我也是前段时间去考驾照被诊断成红绿色盲,觉得自己一辈子开不了车了,很沮丧。虽然色卡我看起来很困难甚至有些完全无法分辨,但我是能分辨红绿色的!所以我理解不了为啥无法考驾照。可是偏见太深,怎么改变?只能买个矫正眼镜了。  
  最近,终于直面心中的恐惧,在网上看了几乎所有关于所谓“色盲”、“色弱”的新闻,帖子。结合自身的感受与网上的信息,我不得不重新对这种检测方法进行审视。   1、同一种交通红绿灯系统下面自相矛盾。   从1996年新交通管理条规实施以后,考驾照必须通过色觉检测图检测,所谓“色盲”、“色弱”,一律取消拿驾照资格。由于我国的交通无论对于驾驶者还是行人都是同一套红绿灯系统,如果这一部分色觉异常的人不允许开车,那是否也意味着这一部分人不能在马路上行走?因为按照这套检测手段的说法,那样会很危险。   如果这种检测手段是合理的,那么我只能说国家是在拿至少超过6000万人的生命开玩笑。但实际情况是这一部分人看红绿灯没有任何问题,却无情地被剥夺了在同一套交通系统下驾驶的基本权利,那么只能说以这种色觉检测图的方式判定是否可以考驾照是不合理,甚至是荒谬的。现在考驾照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反而逐渐变成了生存的基本技能,越来越多的岗位需要拿驾照,这是在剥夺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   2、缺乏可重复性。   对于国内存在的至少5本色觉检测图,很多色觉异常人并不是所有的图都看不出来(当然,大部分人在第一次通过检测图得知自己是“色盲”或“色弱”之后,就在心里默认了这样一个难过的事实,不会再去看那个图了,更不要说将超过一本的色觉检测图翻来覆去地看。因此,很多朋友并不知道自己其实有一些图是可以看出来的)。以我自己为例,以5本图为总量,大约50%的图我是可以较为轻松地看出来的,有约20~30%的图要很费劲才看得出来,剩下的图在不戴矫正眼镜的情况下,是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来的。   色觉检测的方法是:快速地随机看两页或者四页图,如果能够看出来,则为正常;如果看不出来或者比较吃力,便是不正常。 像我这种情况,如果运气好,刚好翻到的那两页就是我看得出来的,那我就是正常;如果运气不好,那两页我看不出来,我就不正常。 这种方法违背了科学上一个最基本的原则,那就是可重复性。很显然它并不具有很好的可重复性,由于检测图这种缺陷、问题只在我们这样少数人身上体现,因此被有意或者无意地忽略了。(很多时候,后来者要推翻前人的所谓“真理”,都是从绝大多数人看不到的破绽入手,如果每个人都能轻易看到这些破绽,那所谓的“真理”根本没有出现的可能。)   3、有些色觉检测图在同一张图里面为正常者和异常者设计了不同的图案,以经典的牛鹿图为例,看到牛的是正常人,看到鹿的是“色盲”或者“色弱”,但事实是还有一部分人既能看到牛,也能看到鹿。   如果你问这些色盲检查图的设计者:为什么读为“牛”的是“色觉正常人”,而读为“鹿”的就确定他们是“色盲”,将结果调过来不行吗?现实生活中还有“牛”和“鹿”都能看出来的人,他们应定为“色觉超人”,还是定为“半色盲”呢?任何设计者都回答不了这些最基本的问题,因为他们已经掉到色盲检查图最初设计者玩把戏时设下的陷阱中了。如果强要回答,他们只能说:因为读为“牛”的人最多,读为“鹿”的人少,两者都能看出来的人更少。这也能叫科学吗!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伽利略的“两个铁球同时落地”的经典实验,在那之前的1900多年的时间里,人们都信奉亚里士多德的“物体下落速度和重量成比例”学说,也就是说质量越大,下落速度越快,这在当时的日常生活中似乎并没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地方,一颗石子落地速度比羽毛快得多。但是伽利略却质疑,如果是一个质量大的和质量小的物体绑在一起,它的下落速度是比原来质量较大的物体变快了还是慢了呢?如果亚里士多德的理论是正确的,由于质量小的物体比质量大的物体下落速度慢,那么绑在一起会减慢质量大物体的速度,因此总体速度变慢;而另一方面,绑在一起总质量变得更大,总速度就应该更快。很明显这是自相矛盾的。 现在或许再来看这样一个故事,我们会发笑。但是我们的身边不知道还存在着多少这样看似正确的理论在大行其道。) 4、该图无法合理解释客观存在的事实,即被该图定为“色盲”的受测者,都能辨别各种色彩,他们的色彩世界同“色觉正常人”同样丰富。   从有该图那一天起,直至今日“色盲”没有科学的定义,只对色盲进行了大量的主观描述,这些描述只是依据“色觉正常人”对“色盲”的色觉进行的主观臆测,肆意夸大,很多都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描述,造成了极为深远的社会偏见和歧视。而后人都是步色盲检查图发明者的后尘,没有离开这个所谓科学的基础,以为通过色盲检查图检查出来的就是“色盲”。   时至今日,几乎所有普通大众和相当一部分医生对于“色盲”的理解就是会把红、绿色看成灰色,这是多么无知和可悲的事情啊。   (这让我又想到一个例子,在所谓公认的科学里面,狗的眼睛里只有黑白灰,因为没有人知道狗到底看到的是什么,所有如果有所谓的科学家说狗只能看到黑白灰,那我们也只能去相信所谓的权威。但事实却很讽刺,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导盲犬,能够准确地分辨交通信号,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正所谓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只是因为狗不能说话,所以所谓的科学家任何的臆测便被强行地扣在头上,哑巴吃黄连,有口说不出。   同样,或许正常的人永远也难以知道色觉异常的人的眼里看到的到底是什么,只不过因为大多数人占据了人数优势,掌握了先决权、话语权、规则制定权,而通过并不负责的主观臆测肆意歧视。   颜色的辨识还涉及到主观心理,如果一个小孩子从小大人就教他“红”色是“绿”色,那么对于这一个小孩来讲,“绿”就是“红”。在并不知道别人看到的是什么,在缺乏合理的评判标准的情况下,随意地臆测,扭曲事实,这是一种极不负责的表现。)   5、色觉检查图的绘制方法是一种骗人的小把戏。科学地说是采用了偷换概念的手法。该图的绘制方法采用了将受测者的色彩辨别能力偷换成对色彩明暗度的感知程度。由于这两个概念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科学至今也不能证明对色彩明暗度感知程度不同的人对色彩的观察是不同的,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色盲检查图的检查结果根本不能证实受测者的色彩辨别能力如何,其检查结果是无意义的。   实际情况也可以证明这一点,在photoshop里面,正常曝光下,色觉异常的人看不到或者看错的图,把曝光度调低,就可以看到所谓正常人看到的图案;而一些在通常光线下只有色觉异常的人能看到的图,比如经典的“牛鹿”图,如果在软件里面选择强曝光,正常人也可以看到“鹿”。这并不是色彩本身的问题,而是色彩明暗度的问题。   众所周知,对于某一种具体的颜色来说,是某一个狭小波段的可见波,是固定的,基本上可以认定是一个定量。我们以绿色为例,如果色觉检测图检测的是绿色,那么如果可以看到一幅图或者几幅图,那么就可以判定可以看到绿色。但是为什么会出现同样是绿色,有些看得到有些看不到呢?由于绘制图的作者没有深入地研究,便人为地臆测了各种不同程度等级的色弱来掩饰这种图的问题,说有的轻,有的重,用这种没有任何客观数据能证实的东西来搪塞。   其实绘制者很多不能解释的问题用色彩明暗度来解释是很轻松的事,不同的明暗度看到的效果不一样是很正常的,并不是对颜色本身不能辨识。我们恍然大悟。   6、“色盲检查图”是一位叫石原氏的日本人在1916年发明的,我们国家自己最早出版的是1958年俞自萍的,至今我们国家使用的所有色觉检查图与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图形上有所改动,页数增加罢了,其绘制方法完全一样,属于典型的舶来品。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人就发现用这种图检测颜色错误率很高而将其废除,欧美很多国家也早就废除了这种方法。在欧美、日本包括澳洲、香港,对于考驾照,C照不需要进行任何的颜色检测,而B照和A照,只需要标准的红黄绿辨识,用的是一种类似显微镜的电子仪器,只需要看一些简单的颜色,真正回归到检测颜色上来,在读书,就业方面也是基本没有什么限制的。   全世界对于颜色的研究都没有很彻底,目前欧美和日本稍稍走在了前面,他们敢于自我否定,对于自身曾经不合理的东西进行批判并及时改正。而中国这一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都是简单地学习国外的成果,对于别人已经废除的不合理的东西,我们还将其当做宝贝,固步自封,并对自己的民众进行极不合理的限制,让人心痛。
  这事应谨慎。找人大代表吧。  
  卫生部应该里面取消几个色觉测试伪专家的从医资格,这帮人拿片面的色觉理论害了多少人?道德就有问题,如何能当医生?
  用人单位涉嫌就业歧视被诉至法院  这是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国首起色盲歧视案  乙肝歧视,身高歧视,抑郁症歧视……就业歧视现象让一些“特殊”的就业人群频频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自2005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新标准为残疾人和乙肝病原携带者开了绿灯,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出台后,用人标准一次次放宽,然而,就业歧视现象并未绝迹。因拒录色盲求职人员,昨日,河南省农信社被诉至金水区人民法院。这是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国第一起运用该法提起诉讼的“色盲”就业歧视案。 晚报记者 马静  事件回放  因为色盲,用人单位拒录  日晚,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一名郑州籍志愿者收到了一条短信:“面对歧视,我将要用最原始的方法解决,希望我的鲜血能换来我国在这方面立法的完善。”  因为歧视,刘文(化名)整整委靡了一年。2008年2月,河南省农信社公开招录2950名员工,2007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的周口青年刘文满怀信心,报考了项城市农村信用联社,经过笔试、面试,以总分第14名的成绩顺利进入最后的体检环节。  当时,项城市农村信用联社计划招录45名员工,考试总分排在前45名的人员全部进入体检。刘文耐心地等待着体检结果。出乎他的意料,他接到了报考单位的通知,要对他的眼睛进行复检。  复检过后,其他考试合格的人开始进入调档、政审等程序,而刘文仍然没有收到农信社方面的任何音信。他忐忑不安地向周口市农信社询问理由,对方回复说:“你的眼睛是色盲,不符合我们的录用条件。”  放弃轻生念头,拿起法律武器  刘文陷入了恐慌。十几年寒窗苦读,迈出校门的第一步却遭此歧视,一切美好的愿望破灭了。“刘文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有抑郁症倾向,对求职产生强烈的恐惧感,对前途失去希望。”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陆军说,“这是一起典型的因歧视造成人身伤害的案例。”收到刘文短信后,益仁平中心团队非常忧虑,“我们曾遇到过多起因各种原因遭到社会歧视而堕落或不善待自己生命的案例。”  陆军一夜未眠,他多次拨打刘文的电话,但没人接听。他编辑了多条短信,阐述了各种道理,希望刘文通过正当途径进行维权。刘文也一直没有回复。  直到第二天下午,陆军终于等来了刘文的短信:“我愿意放弃自杀念头,再试一次,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尊严。”  律师说法 色盲拒录没法律依据  经过多日准备,昨日下午,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的张少春律师作为刘文的代理人,将河南省农信社诉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刘文在诉状中提出诉讼请求,他认为项城市农村信用联社以“色盲”为由拒录的行为侵害了他的平等就业权,应判令赔偿其报名费、资料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张少春律师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当时,河南省农信社在招录员工简章中明确宣称:“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该《通知》及其所附的《体检标准》对“色盲”并没有设定限制。  而周口市农信社的工作人员则认为,拒录刘文,是根据《体检标准》最后一条规定作出的。《体检标准》最后一条规定:“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张少春称,河南省农信社在组织此次体检时,在并未“由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另行规定或批准”的情况下,随意规定了录用的体检标准,将“色盲”列入体检不合格之列,这违背了国家规定。  法律界人士呼吁 为消除就业歧视立法  北京益仁平中心张灵继介绍,我国色盲总人数约有4000万人,他们在某些行业就业是受限的,如化学、农学、艺术业、司机职业等。“然而,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色盲人士从事一般职业并无限制,随意拒录色盲人士从业属于严重歧视。”  陆军称,《就业促进法》实施一年来,对于遏制就业歧视现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问题依然严重。“仅最近几个月,我们就收集到多起就业歧视案例,有年龄歧视、身高歧视、属相歧视、学历歧视、残疾歧视、乙肝歧视以及色盲歧视。”  瑞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认为:“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如果就业歧视现象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必然使得这些弱势群体在就业竞争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易使他们产生‘被社会抛弃’的感觉,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以及公平公正。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就业歧视现象,急需早日制定《反就业歧视法》。”
  我就是色弱,但我能看清红绿灯,只是有许多色卡纸看不出是啥!
  当前中国色觉测试的误判率极高,这是色觉测试的伪专家跟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相关部门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应该针对这个领域专门进行打击伪科学和利益链。
  @迪加奥德曼   顶!
  @孤家寡人朕+21楼++14:39  我就是色弱,但我能看清红绿灯,只是有许多色卡纸看不出是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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