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法旷工规定全文中有规定员工旷工几天会被辞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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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法规定旷工几天算自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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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就是你的行为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只是口头说你怎么怎么样就算自离,一直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  2、关于旷工几天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  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如果你单位没有员工手册规定旷工几天是严重违反单位制度,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口头告诉你,本认为口头无效。如果没有“单位规章制度”,何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呢!  3、无故克扣你的工资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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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号 【济南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备案:20】新劳动法 辞退 补偿
新劳动法 辞退 补偿
我是在该单位4个月的时间了,一天公司领导突然要说要辞退我。要我第二天办里辞职。答应赔偿半个月工资,但要在辞职表上写自愿辞职的。请问除了这半月工资我还有什么没享受到的权利。如果辞职了。前面的工资最迟要多久才能结清。因为我们的工资发放不及时。今年一月的工资三月都没发的。请回答尽量详细。有劳动法依据。 &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正好在合同续约情况下企业内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如果劳动合同不续约的情况下,算不算违法,如果这种情况想辞退的话,要不要给经济补偿金或者其他形式的补偿呢。   新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更多相关内容推荐:
  有个很重要的问题,你的劳动合同签的是几年期的?你与单位约定的试用期几个月?   依据新劳动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三条相关内容,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依据这两条,如果公司与你约定的试用期违法,你还会获得另外的赔偿金.简单说超过试用期几个月,就赔几个月薪水.   回到你现在的问题上来,请问你有没有签辞职表?一般来说,协商解决的视为你本人已同意。见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你还没签,应和公司谈判,它不能以不能胜任为理由直接辞退,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第(二)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因第2天立刻离职,公司要再出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你的社保没有交,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交,这是它的法定义务。   你还是能去劳动局告他的,你签的不再产生劳动纠纷与它的法定义务没有关系。具体的你应该打当地劳动部门的电话咨询一下。   ===============   看到你的补充了。试用期是合法的。   如果你已签字的话,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已视为协商解决,拿半个月工资不违法.但是社保是可以告他的,你也可以以此去和公司谈,让他为你补交或去劳动仲裁.   另外工资未发,保存证据,录音录象也可以作为证据哦,去劳动仲裁告他.   当然我比较建议,保存好证据之后,去和公司谈,让他把工资赶紧给你,社保的钱给到你手里,一般公司聪明的话是会这么解决的。如果他不愿意,那就劳动仲裁喽,反正没有给你交社保这一条他是铁定输的。   至于拖欠你的工资: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如果不是自愿辞职可以得到2倍的工资赔偿,就是应该给你一个月的工资而不是半个月工资,这个工资包括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以及各种补助,而且还应该补交社保,现在你已经签字就属于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给你半个月工资并不违法,只能从别的渠道想办法了,可以以公司没交社保为由申请仲裁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工资可以一并索回 &
  工资应在解除和终止的当日支付;   如果无理辞退的,应支付二倍赔偿金.   不知有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的话,应从你入职第二个月开始,支付你二倍工资.   如果是和你协商解除的话,同时补你半个月工资的话,你可以要求马上支付全部工资,收到钱后再写辞职书的.(另外,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个通知,否则要多支付一个月工资给你才行,这些在劳动合同法上都写得很清楚的.)   如果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交社保的. &
  去要,不给就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仔细研究一下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条,还有你的离职协议签的有点早,如果你以后上诉可能不利。 &
  1、辞退理由是否成立。不用胜任?那有没有给你做过培训,或让你签过培训之类的字。劳动同规,经培训换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提前30天辞退。   2、如果以上条件成立,那么公司必须提前30天通知你。也就是说,你离职的时候可以拿1个月的补偿金和1个月的赔偿金。   3、公司未给你缴社保,明显已经违返了劳动法,自08年1月以后未签合同的,需补发工资。也就是说,你还可以拿4个月工资。   4、你签了自愿离职协议应该是无效的,这只是私下协商。可现在协商完后公司方一直未履行。你完全可以去劳动局告他们   处理办法:   1、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合同   2、赔偿4个月工资(未签合同),4个月内的社保金,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提前30天通知后的),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提前解约的)   另外:如果你签过合同,仅在试用期内的话。只能要求公司补偿你4个月的社保金,且公司只需提前3天通知你辞职即可。   注意:没签合同,并不代表你就是试用期。 &
  《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目前除《国家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已于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9号)《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废止) 对新招工人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对被解雇的职工予以经济补偿外,其他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尚无此规定,需制定新的经济补偿办法。以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规定了经济补偿金。对经济补偿金的含义,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精神,可以看出,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关系解除(一般的说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可能支付获得的一定的数额的金钱。在大多数国家劳动社会保险制度中,劳动关系的解除导致劳动者失业,国家就立即支付“失业金”至一定期限。而我国目前由用工单位支付是“经济补偿金”。   另一层意思是:国家不允许“失业”,这意味着用工单位不能解除合同,因此按以往的立法精神,是针对用工单位的限制条款,也是对劳动者的一种经济救济手段。
应届毕业生网友
  企业效益不好但又不肯解除劳动合同叫你待岗拿700元工资.这待岗没有年限.逼你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企业就不给经济补尝了.这样做企业合法吗
应届毕业生网友
  新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应届毕业生网友
  企业提出与你解除合同要付你双倍工资。
应届毕业生网友
  您可以得到相应赔偿,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未买保险的补偿、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建议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应届毕业生网友
企业郊意不好但又不肯解除劳动合同叫你待岗拿700圆工资.这待岗没有年限.逼你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企业就不给经济补尝了.这样做企业合法吗劳动法规定旷工几天算自离
劳动法规定旷工几天算自离
三天算自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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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就是你的行为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只是口头说你怎么怎么样就算自离,一直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 2、关于旷工几天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 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如果你单位没有员工手册规定旷工几天是严重违反单位制度,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口头告诉你,本律师认为口头无效。如果没有“单位规章制度”,何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呢! 3、无故克扣你的工资没有法律依据。
以上的回答很详细了,补充回答一点,对旷工几天才算自动离职,各个企业的规定不一样,职工奖惩条例虽然作废了,但是里面的原则企业还是可以参考一下的,过去规定的连续旷工半个月,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企业可以除名或者开除,现在企业虽然不能再使用除名或者开除,但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员工旷工多少天,企业应当掌握的原则是,一是教育原则,二是纪律处分,三是屡教不改。只有通过三次及以上,才能以此来解除员工。否则,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一旦员工提出异议,仲裁或者法院审查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将会受到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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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领域专家员工旷工几天属于自动离职?劳动法中哪条有明确规定?_百度知道
员工旷工几天属于自动离职?劳动法中哪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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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前一般规定连续旷工3天算自动离职。以前国企有规定连续或累计违纪什么的处罚的
一、对员工旷工的处分1.《劳动法》的规定是: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2. 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是:第十八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二、对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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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没有规定旷工几天属于自动离职。这个只能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事先规定。而且,法律上也没有自动离职的说法,即使劳动者旷工或擅自离职,单位也应该发个书面通知,以劳动者旷工为由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以免将来说不清楚劳动关系究竟是何时解除的。
一、对员工旷工的处分1.《劳动法》的规定是: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2. 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是:第十八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二、对辞退员工(即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除名)的赔偿(即经济补偿)《劳动法》的规定是: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对员工旷工的处分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而第二十五条不属于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所以,员工因旷工而被辞退的,没有经济补偿(赔偿)。
商务文书!希望我的答案对你有帮助!员工旷工几天属于自动离职?劳动法中哪条有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的员工手册可以明确规定重大违纪行为,一般都是连续几天或累积几天旷工就算重大违纪,可以直接予以辞退。先决条件是:员工手册需要员工阅读之后又签字回执,这样公司可以不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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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法全文中有规定员工旷工几天会被辞退吗
所谓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那么不管是企业还是员工,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员工旷工几天会被辞退,或者可以被辞退?这在最新劳动法全文中是否有明文规定。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最新劳动法全文中有规定员工旷工几天会被辞退的吗? 被辞退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 最新劳动法全文中有规定员工旷工几天会被辞退吗?】 劳动法关于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每个公司不一样的规定,一般是三天。 相关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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