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干了4年多了,为了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公司领导非法管理!于是我离职了,我在公司基本上天天上班!关于加班费

我是公司的部门主管,被无故降职该如何处理?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是2006年6月份来公司上班,自2011年4月份做部门主管,2011年6月份续签了3年合同,到2011年8月份被公司无故降职,把我安排到其它部门工作,但是我对现在所在部门的工作内容不熟悉,工作很难进展,我如果不想做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具体流程该怎么走?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零二个月,新年后公司无故降低了我的职位和薪水,我是2011年11月进入这家公司的,当时签了劳动合同,当时的职位是采购部主任,现在公司把我的职位降为采购师也相应的降低了薪水。在此期间我未犯任何错误,也未受公司任何处罚。
请问我现在是否可提出终止合同并索赔补偿金?索赔金额是多少?我需要收集哪些相关的资料?请帮忙回复,如果可能请发到的邮箱中:非常感谢!
部门主管私自进行处罚规定 没有明确的条款明细 就进行50-500不等的现金罚款 补充一句 是部门规定 公司并没有类似的处罚规定 该主管罚款后也没有给予罚款证明 且不公布罚款去向 部分员工罚款将超过月工资的20% 想咨询下是否违法
我是公司的一位管理者,在公司工作已经4年多,工作一直都还不错,但因工作一次问题处理不当,违反了工作规定,公司以管理不当未由,要求降职降薪,本人无法接受,如果辞职是否可以获得补偿。另外,劳动合同中未体现职务,但公司有行文发布岗位i任命,是否有效?公司劳动上海员工维权
我们公司有个副总来三个多月了,现在上级想把他降职降薪,这样有违反劳动法吗?前提是没签劳动合同。
我们公司有个副总来三个多月了,现在上级想把他降职降薪,这样有违反劳动法吗?前提是没签劳动合同。
您好!我是在现公司服务了近七年了,(合同到2014年),现在在济南从事的销售管理工作,(但合同上只是写明的是与销售相关的工作,地点是山东省内),现在公司裁员,他就以调我去外地从事销售业务工作,降职降薪变相逼我离职,(前期找我谈过让我主动离职,我未同意,他说要不就开除我,我说开除我就要求赔偿,他不同意赔偿,过了几天公司就想出了这个办法),我不同意调令未签字,但要求我明天就开始交接工作,我该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如何索要赔偿?谢谢!!急!!!
我在深圳市坂田某外资公司担当拉长职务三年多的时间,有合同,现在公司先是禁止我加班,变相降低我的工资,然后又公告宣示撤除我的拉长职务,强迫收缴我的工衣及工作证(因我坚持,工作证还没收缴),调离岗位,现在我申请了劳动仲裁,不知结果如何,请律师指点,我是否可与公司解除合同,申请公司按劳动法赔偿我的精神及经济损失?谢谢!
公司将一个部门分成两个部门,将原职位降一级薪水也降,这样情况下提出辞职能否得到补偿金
您好!本人在一物业管理公司上班已经十年了,从保安做起,也做过电工,后来升为副主任,这次公司无故将本人降为电工,理由是工作需要,想请教一下:对于公司无理的要求本人不想履行,如果不做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谢谢!
由于上海7月1日后,外地城镇人员可交纳与上海人一样社保,由前家跳槽到现这家工作。原前家工资是3500,现这家工资只有2500,转正3000。同意交社保。日入职,工作建议认真负责,主管采纳本人建议完善直营店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但入职期间,主管也利用自己是本人顶头上司职务,多次骚扰本人,有短信,有电话,有行为,有语言方面。本人一再否定其做法,主管也逐渐知道本人不可能就范,刁难逐渐升级并于10月13日借故收走本人工作的相关资料,并找人事与本人谈话。本人表明...我在公司干了四年多了怎么才可以辞职_百度知道
我在公司干了四年多了怎么才可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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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辞职申请给你的上司和公司人事,说明辞职原因,注明离职日期,然后人事会跟进的。如果是想问呆了这么久,要用什么理由辞职,那可以说家庭原因等,还是要看你和公司的畅法扳盒殖谷帮贪爆楷关系如何,一般都会给你离职的。
工资领了,就走。或者说有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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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来说两句:验证码 &&请照此输入(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最多输入10000个字符最佳答案:您好!您所提问题我们已经看到,现答复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购买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计税基础”。该企业购买沙石、钢材、水泥杆、挖掘机支出等属应税货物,应取得发票。
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资产取得时的计税基础一般以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格为依据确定”。坚持历史成本原则,发票是确定真实发生的合法、有效凭证。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前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法》对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把握以工程的竣工结算为标志。
三、该企业提出:“《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的,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我公司未按规定取得发票,违反了该条规定。税务机关应该按照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属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属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并不改变《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的真实性、合法性要求。
四、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能作税前扣除的相关文件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号&)规定:“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1〕25号)规定:“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凭证列支成本费用的,要予以重点检查”。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建议:企业在办理竣工决算前要求供货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如果供货单位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付款单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证明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开据发票,并缴纳相应税款。
(本答复仅做参考,具体执行以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对相关咨询问题若有疑问,可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咨询)&&4人赞同
其它答案:共0条相关内容等待您来回答17181052715编辑推荐财税资讯会计中心税务中心财税问答政策法规共享中心产品服务会计人生互动交流论坛精华咨询内容:我目前在盐城一家公司工作,公司准备把我调到哈尔滨工作,现在已经办理了变动手续,我已经拿了变动表了,我可以拿着变动表去哈尔滨上班了,但是现在我四月、五月的工资还没有拿到,公司说我到了哈尔滨等发工资的时候可以直接打到我银行卡上。现在我还没有离开公司去哈尔滨、也没有上班,公司说我不服用管理,说如果我再不去哈尔滨上班的话就算离职。
请问公司有权调我去哈尔滨吗?如果我还不上班的话公司算我离职合理吗?请求解答,谢谢领导,急急急!!!
答复单位:盐城市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12333服务热线)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同志您好:感谢您通过盐城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很抱歉您提供的信息不是很全面,没有说明关于变动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我们无法做出准确的答复,您可以拨打12333说明具体单位和您的相关情况后寻求解答。&
欢迎您继续关注盐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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