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证券化负面清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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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详解对外投资负面清单:98%项目只需备案
新版《办法》取消了对特定金额以上境外投资实行核准的规定,并将核准时限缩短了个工作日。“企业只要如实、完整地填报《备案表》,即可在个工作日内获得备案。”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新版《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一年内完成了修改和发布。月日,商务部部长助理张向晨在国新办详解月刚刚发布的新版《办法》:以“备案为主、核准为辅”,引入负面清单的管理理念,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核准范围,把需要政府核准的投资国别地区和领域列入清单,对清单外的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一律实行备案制。张向晨说,年商务部一共核准了对外投资项。按照新版《办法》,一些敏感国家(地区)和敏感行业的对外投资需要政府核准,有项左右,“也就是说,约的内容已经不需要再审批,只需要备案。”&商务部还同时发布了《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版)》,作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基础性投资指导。三个工作日即可备案中国对外投资逐渐实行“负面清单”制,与中企海外投资数量和金额越来越大的现实相符。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为亿美元,年这一数字已增至亿美元,年间增长近倍。据张向晨介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连续两年列世界第位,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超过亿美元,列世界第位。这个趋势还在延续。今年前月,中企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为亿美元,同比增长。“中国未来年对外投资增速会保持在以上。如果按这个增速来算的话,今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金额将达到亿美元左右。”张向晨表示。在这种背景下,境外投资项目都要核准审批变得越来越不现实,其实也无需如此。对此,年月,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年本)》(以下简称《核准目录》)规定:“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事项,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由商务部核准;其他情形的,中央管理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省级政府备案”。&今年月,商务部颁布了新版《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并于月日开始实施。对于对外投资企业而言,最关心的是审批时间。中国海外投资审批主管部门有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外汇局。以前走审批程序,一般需要半年左右时间,有的则时间更长。由于审批时间较长,部分海外被投资相关方也会担心是否会影响交割。一些竞标项目,有时尽管中企报价高,但由于审批时间长导致无法按时交割而未能成功中标。张向晨说,新版《办法》取消了对特定金额以上境外投资实行核准的规定,并将核准时限缩短了个工作日。“企业只要如实、完整地填报《备案表》,即可在3个工作日内获得备案。”&根据《核准目录》,需要由商务部审批的只有涉及敏感国别地区和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这也是海外投资负面清单最初雏形。除需要商务部核准的项目外其他境外投资项目一律按照简易程序报商务部和省级商务部门备案。继续推行简政放权原本将于年再修订的版《核准目录》,修订时间提前了。月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修订《核准目录》。目录经此次修订后,中央层面政府核准的投资事项将比年减少。“《核准目录》对各相关部门都提出了简政放权的要求。”张向晨说。&据张向晨介绍,商务部将推动出台《境外投资条例》。这部行政法规以及配套政策,将使中国的对外投资合作有更多的法律保障,促进境外投资的法治化建设。此外,商务部目前已经启动制定对外投资合作五年规划以及重点国别(地区)和重点行业的规划。这两部规划与《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一道,将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指导。《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了版《核准目录》,涉及境外投资的,中方投资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此外,国际通信基础设施项目、独立公路桥梁、隧道、输油和输气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电网工程等,仍需要国家发改委审批。对于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否和商务部一样“简政放权”,张向晨说:“我们是各有侧重、分工合作。对其他部委的工作,商务部也愿意积极配合、协调步骤,共同促进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工作的开展。”&“中国现在排在世界对外投资的第名,这只是从数量上而言。”张向晨说,从质量上看,以联合国贸发会议衡量一个国家的对外投资质量和水平指标为例,超过,说明跨国性比较强。目前我国超过的企业寥寥无几,说明我国的对外投资还处于初级的发展阶段。目前,境外中资企业超过万家,中国企业的境外资产大概有万亿美元,万员工在海外工作。(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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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县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实施办法》征求市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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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质量,现将《无为县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一)打电话或发送传真。联系电话:6614085。(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无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 
无为县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 &为贯彻落实《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的通知》(芜政〔2014〕82号)要求,改革企业投资管理办法,优化投资环境,激发企业投资活力,为企业投资提供产业指引,根据《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 &第一条 &《无为县企业投资负面清单》适用于县级审批权限的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对于市级审批权限的内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执行。对于审批权限在国家和省级的企业投资项目,仍按照国家、省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 &第二条 &对列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原则上禁止投资建设,县投资管理部门不得核准、备案,县国土、规划、住建、环保等部门和单位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确需投资建设的项目,由所在乡镇、开发区提出申请,县投资管理部门会同国土、规划、环保、安监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等联合审查后报县政府审定。 & &第三条 &取消产业布局前置性准入审查。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投资项目均为允许投资类,涉及用地的项目在签订投资协议前进行用地规模预核定。 & &第四条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政府资金投入的项目外,对允许投资类项目实行告知登记制,项目立项由投资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投资项目告知登记表》的方式实现。 & &第五条 &《企业投资项目告知登记表》由投资企业在县投资管理部门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连同《项目建议书》以及投资企业与载体单位签订的《投资协议》一并送达(或网上报送)县投资管理部门,涉及用地的应提交用地规模预核定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告知登记表》经县投资管理部门编号并网站公告后,投资企业即可凭公告的《企业投资项目告知登记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各部门应当受理。 & &第六条 &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批条件一律取消。对允许投资类项目,原企业投资核准、备案各项前置条件(包括前置条件的前置要求)一律改为后置,在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之前进行,作为项目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投资企业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按规定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前置审查意见。 & &第七条 &对项目建设所需的能评、环评、土地、规划、安评、消防、施工图等审批事项,相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加强部门联动协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规范诚信、简化高效、监管完善的项目审批新模式。 & &第八条 &企业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最新的产业导向政策和产业布局要求,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淘汰类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企业投资项目,不得准入。 & &第九条 &上级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争取资金、土地指标、企业退税等有规定的,为积极支持企业发展,仍可按照原程序办理核准、备案手续。 & &第十条 《无为县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未来产业发展特点和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调整以及我县产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清单目录。 & &第十一条 &省级开发区、主体产业园要在执行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的基础上,通过产业发展规划正面引导企业投资,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 &第十二条 &《无为县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县发改委负责解释。
附件企业投资项目告知登记表 & & & & & & & & & & & & & & & & & & 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 项目法人经济类型 建设性质 项目建设地点 占地面积 主要建设内容 产品名称 新增生产能力及效益分析 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其中:土建设备、安装
计划动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投资来源及构成1、企业自筹 2、银行贷款 3、股票、债券 4、社会集资 5、个人资金 6、外商投资 7、其他 其他需告知的内容 本告知登记有效期贰年告知登记单位(盖章):
& & & & & & & & & 年 & &月 & &日 & & & & & 无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无为县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4本)(送审稿)
说明:表中“红色加粗下划线斜体字”系在《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4年本)》基础上,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和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增加内容,部分内容根据《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4年本)》进行修改。 序号类别项目文件依据执行单位1农林业1、不符合县农业产业布局规划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根据市负面清单修改)2、无城、高沟滨江新城规划区范围内的珍珠、牛蛙养殖业(根据市负面清单修改)3、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市负面清单)4、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应用禁止类兽药的种养业(市负面清单)5、单线 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限制用地项目)6、单线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限制用地项目)7、1000吨/年以下的松香生产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限制用地项目)8、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除外)(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9、转瓶培养生产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采用新技术的除外)(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0、松脂初加工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1、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限制用地项目)12、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限制用地项目)13、湖泊、水库投饵网箱养殖(市负面清单,限制类项目)14、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开荒性农业开发项目(限制类项目)15、粮食转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转化生物燃料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6、在林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项目(限制类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4年本)》乡镇、开发区,县有关单位2煤炭1、新建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市负面清单)2、煤矿开采项目(市负面清单)《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4年本)》乡镇、开发区,县有关单位3电力1、未列入省能源发展规划的项目(市负面清单)2、已具备集中供热条件下的热电联产项目(市负面清单)《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4年本)》乡镇、开发区,县有关单位4钢铁1、新建、扩建钢铁项目(市负面清单)《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4年本)》乡镇、开发区,县有关单位5有色金属1、钨、钼、锡、锑开采、冶炼项目,稀土开采、选矿、冶炼、分离项目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粗铜冶炼、电解铝、铅冶炼、锌冶炼、镁冶炼、独立铝用炭素、再生铅生产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土资源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4年本)》乡镇、开发区,县有关单位6黄金1、日处理金精矿 100 吨以下,原料自供能力不足 50%的独立氰化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限制用地项目)2、日处理矿石 200 吨以下,无配套采矿系统的独立黄金选矿厂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限制用地项目)3、日处理金精矿 100 吨以下的火法冶炼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限制用地项目)4、年处理矿石 20 万吨以下的独立堆浸场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限制用地项目)5、日处理岩金矿石 100 吨以下的采选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限制用地项目)6、年处理砂金矿砂 30 万立方米以下的砂金开采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限制用地项目)7、在林区、基本农田、河道中开采砂金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4年本)》乡镇、开发区,县有关单位7石化化工1、不进入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的化工项目(市负面清单)2、总投资在5亿元以下的化工生产项目(根据市负面清单修改。市负面清单规定总投资在10亿元以下)芜湖市内资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乡镇、开发区,县有关单位8建材1、水泥熟料及普通水泥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普通浮法玻璃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3、150 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60 万件/年以下的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4、3000 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5、玻璃球、玻璃纤维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6、粘土空心砖、粘土实心砖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7、15 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单班 2.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及单班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5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人造轻集料(陶粒)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8、10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9、3000 万标砖/年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0、10000 吨/年以下岩(矿)棉制品生产线和 8000 吨/年以下玻璃棉制品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1、100 万米/年及以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离心桩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2、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简称 PCCP 管)生产线:PCCP-L型:年设计生产能力≤50 千米,PCCP-E 型:年设计生产能力≤30千米(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土资源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4年本)》乡镇、开发区,县有关单位9医药1、新建、扩建古龙酸和维生素 C 原粉(包括药用、食品用和饲料用、化妆品用)生产装置,新建药品、食品、饲料、化妆品等用途的维生素 B1、维生素 B2、维生素 B12 (综合利用除外)、维生素 E 原料生产装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新建青霉素工业盐、6-氨基青霉烷酸(6-APA)、化学法生产 7-氨基头孢烷酸(7-ACA)、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青霉素 V、氨苄青霉素、羟氨苄青霉素、头孢菌素 c发酵、土霉素、四环素、氯霉素、安乃近、扑热息痛、林可霉素、庆大霉素、双氢链霉素、丁胺卡那霉素、麦迪霉素、柱晶白霉素、环丙氟哌酸、氟哌酸、氟嗪酸、利福平、咖啡因、柯柯豆碱生产装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3、新建紫杉醇(配套红豆杉种植除外)、植物提取法黄连素(配套黄连种植除外)生产装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4、新建、改扩建药用丁基橡胶塞、二步法生产输液用塑料瓶生产装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5、新开办无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6、新建及改扩建原料含有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濒危动植物药材的产品生产装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7、新建、改扩建充汞式玻璃体温计、血压计生产装置、银汞齐齿科材料、新建 2 亿支/年以下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生产装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土资源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4年本)》乡镇、开发区,县有关单位10机械1、直接以燃煤为主要能源,余气、粉尘不能综合利用,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铸造、锻造项目、人工翻砂铸造生产线(市负面清单)2、2臂及以下凿岩台车、装岩机(立爪装岩机除外)、3立方米及以下小矿车、直径2.5米及以下绞车、直径3.5米及以下矿井提升机、40平方米及以下筛分机、直径700毫米及以下旋流器、800千瓦及以下采煤机、斗容3.5立方米及以下矿用挖掘机制造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3、矿用搅拌、浓缩、过滤设备(加压式除外)制造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4、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5、单缸柴油机、配套单缸柴油机的皮带传动小四轮拖拉机、配套单缸柴油机的手扶拖拉机,滑动齿轮换档的50马力以下轮式拖拉机(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6、30 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火力发电设备制造项目(综合利用、热电联产机组除外)(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7、非数控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项目,非数控剪板机、折弯机、弯管机制造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8、6300千牛及以下普通机械压力机制造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9、普通高速钢钻头、铣刀、锯片、丝锥、板牙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0、棕刚玉、绿碳化硅、黑碳化硅等烧结块及磨料制造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1、直径 450 毫米以下的各种结合剂砂轮(钢轨打磨砂轮除外),直径400毫米及以下人造金刚石切割锯片制造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2、P0级、直径60毫米以下普通微小型轴承制造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3、酸性碳钢焊条制造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4、民用普通电度表制造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5、8.8级以下普通低档标准紧固件制造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6、驱动电动机功率560千瓦及以下、额定排气压力1.25兆帕及以下,一般用固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制造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7、普通运输集装干箱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8、56英寸及以下单级中开泵制造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9、通用类10兆帕及以下中低压碳钢阀门制造项目20、5吨/小时及以下短炉龄冲天炉(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1、有色合金六氯乙烷精炼、镁合金SF6保护(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2、冲天炉熔化采用冶金焦(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3、无再生的水玻璃砂造型制芯工艺(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4、盐浴氮碳、硫氮碳共渗炉及盐(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5、电子管高频感应加热设备(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6、亚硝盐缓蚀、防腐剂(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7、铸/锻造用燃油加热炉,锻造用燃煤加热炉,手动燃气锻造炉(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8、蒸汽锤(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9、弧焊变压器(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30、含铅和含镉钎料(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31、新建全断面掘进机整机组装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32、新建万吨级以上自由锻造液压机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33、新建普通铸锻件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34、动圈式和抽头式手工焊条弧焊机(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35、Y系列(IP44)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80~355)及其派生系列,Y2系列(IP54)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36、背负式手动压缩式喷雾器,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手动插秧机(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37、青铜制品的茶叶加工机械(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38、双盘摩擦压力机(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39、含铅粉末冶金件(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40、6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普通电力电缆项目(限制类)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土资源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4年本)》乡镇、开发区,县有关单位11汽车1、4档及以下机械式车用自动变速箱(AT)(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排放标准国三及以下的机动车用发动机(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土资源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4年本)》乡镇、开发区,县有关单位12轻工1、聚氯乙烯普通人造革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牛皮加工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3、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和超薄型(厚度低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生产(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4、新建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泡沫塑料生产线、连续挤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5、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包装膜(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6、普通照明白炽灯、高压汞灯(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7、最高转速低于4000针/分的平缝机(不含厚料平缝机)和最高转速低于5000针/分的包缝机(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8、电子计价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千克)、电子皮带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5/1000)、电子吊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1000,称量≤50吨)、弹簧度盘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400,称量≤8千克)(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9、电子汽车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300吨)、电子静态轨道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0吨)、电子动态轨道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500,称量≤150吨)(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0、玻璃保温瓶胆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1、3万吨/年及以下的玻璃瓶罐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2、生产能力小于18000瓶/时的啤酒灌装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3、羰基合成法及齐格勒法生产的脂肪醇产品(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4、热法生产三聚磷酸钠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5、单层喷枪洗衣粉生产工艺及装备、1.6吨/小时以下规模磺化装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6、糊式锌锰电池、镉镍电池(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7、牙膏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8、单色金属板胶印机(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9、新建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以下、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以下、化学竹浆10万吨/年以下的生产线;新闻纸、铜版纸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0、元素氯漂白制浆工艺(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1、白酒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2、酒精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3、味精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4、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5、浓缩苹果汁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6、大豆压榨及浸出项目;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200吨及以下,花生100吨及以下的油料加工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7、年加工玉米30万吨以下、绝干收率在98%以下玉米淀粉湿法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8、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肉羊15万只及以下、活禽1000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9、3000吨/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30、2000吨/年及以下的酵母加工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土资源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4年本)》乡镇、开发区,县有关单位13纺织1、单线产能小于 20 万吨/年的常规聚酯(PET)连续聚合生产装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常规聚酯的对苯二甲酸二甲酯(DMT)法生产工艺(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3、半连续纺粘胶长丝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4、间歇式氨纶聚合生产装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5、常规化纤长丝用锭轴长 1200 毫米及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6、粘胶板框式过滤机(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7、单线产能≤1000 吨/年、幅宽≤2 米的常规丙纶纺粘法非织造布生产线(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8、25 公斤/小时以下梳棉机(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9、200 钳次/分钟以下的棉精梳机(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0、5 万转/分钟以下自排杂气流纺设备(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1、FA502、FA503 细纱机(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2、入纬率小于 600 米/分钟的剑杆织机,入纬率小于 700 米/分钟的喷气织机,入纬率小于 900 米/分钟的喷水织机(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3、采用聚乙烯醇浆料(PVA)上浆工艺及产品(涤棉产品,纯棉的高支高密产品除外)(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4、吨原毛洗毛用水超过 20 吨的洗毛工艺与设备(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5、双宫丝和柞蚕丝的立式缫丝工艺与设备(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6、绞纱染色工艺(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17、亚氯酸钠漂白设备(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土资源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4年本)》乡镇、开发区,县有关单位14信息产业1、激光视盘机生产线(VCD 系列整机产品)(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2、模拟 CRT 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市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用地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土资源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4年本)》乡镇、开发区,县有关单位15民爆产品1、炸药现场混装作业方式和低感度散装炸药(市负面清单)2、电子延期雷管(市负面清单)3、刚性药头雷管(市负面清单)4、高穿深石油射孔弹(市负面清单)5、具有高分辨率的震源药柱(市负面清单)6、复合型导爆管(市负面清单)7、适用于不同使用需要的系列导爆索(市负面清单)8、高性能安全型工业炸药(市负面清单)9、连续化、自动化工业炸药雷管生产线、自动化装药、包装技术与设备(市负面清单)《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4年本)》乡镇、开发区,县有关单位16其他1、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2、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淘汰类项目3、国家、省其他产业政策禁止的项目4、单位能耗超过同行业准入标准的项目;单位能耗超过全市工业上年平均水平、总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且对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较大影响的项目。 《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4年本)》乡镇、开发区,县有关单位 无为县企业投资项目涉及前后置主要审批事项表序号审批部门审批项目名称适用范围原办理阶段审批要求政策依据实行负面清单后的办理阶段1县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前置性条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分为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和节能登记表,按照以下要求实行分类管理。1、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或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或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10万-2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填报节能登记表: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国家发改委令第6号);《安徽省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细则》(皖发改环资〔2011〕18号)1、市、县核准、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后一律改为后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办理2、国家、省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仍为前置性条件在核准前办理2县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应当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重要内容并设独立篇章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分为三级高风险:大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中风险: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强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低风险:多数群众理解支持但少部分人对项目有意见,通过有效工作可防范和化解矛盾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号)1、市、县核准、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国家、省核准的重大项目需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办理3县国土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所有建设项目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核准项目: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备案项目:办理备案手续后须符合以下条件: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3、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4、符合国家供地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1、市级及以下的核准、备案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后一律后置,凭告知登记表办理2、国家、省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仍作为前置条件在核准前办理4县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在城镇规划区内,依划拨方式或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1、建设单位需提供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2、划拨用地: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出让用地: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1、市、县核准、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后,企业凭告知登记表办理2、国家、省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仍按核准文件要求办理5县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在城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条件的,予以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芜湖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1、市、县核准、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后,企业凭告知登记表办理2、国家、省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仍按核准文件要求办理6县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所有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备案的建设项目,作为后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实行核准的建设项目作为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变影响的3、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影响评价试行分级审批目录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省环保厅《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规定》1、市、县核准、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后一律改为后置,企业凭告知登记表在项目可研阶段办理2、国家、省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仍为前置性条件,在核准前办理7县安监局安全预评价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安全评价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后,仍在可研阶段办理8县水务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水利部令第5号令,根据日《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修改)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后,仍在可研阶段办理9县地震局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一般建设工程:工程概况、地质勘察报告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工程概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安全评价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后,仍在可研阶段办理10县水务局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有关防洪安全评价涉及本县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1、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内容及相关方案;2、相关的河道及水工程管理单位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意见(书面)3、涉及水环境或通航等影响第三者合法的水事权益的,应附相关部门意见或协议(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5号)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后,仍在初步设计阶段办理11县人防办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修建、易地修建审批人民防空设防城市规划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初步设计阶段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经规划部门审核后,办理《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设计指标批复》和《安徽省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55号令)、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芜政[2004]34号文)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后,仍在初步设计阶段办理12县消防大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1、建筑面积大于2万㎡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展示厅;2、建筑面积大于1.5万㎡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面积大于1万㎡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面积大于0.25万㎡影剧院,公共图书馆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门诊楼,大学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面积大于0.1万㎡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娱乐场所。市区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1、设有[审验范围一]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3、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4、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5、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6、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初步设计阶段适用范围内的均系必审(验)项目,其余的为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后,仍在初步设计阶段办理13县住建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含勘察文件)阶段备案时需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审查合同、审查意见告知书、审查意见回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号令)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后,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办理14县住建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合法施工必要条件开工前办理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后,仍在开工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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