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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2-01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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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期间拘留所让家属去一趟,是什么意思?_百度知道
拘留期间拘留所让家属去一趟,是什么意思?
我有更好的答案
送钱,送衣物!
之前给了钱了,衣服也送了呀?
那就去看看吧!别是人出啥事了
办拘留手续
说拘留10天的,还有2天就出来了呀?为什么让家属去呢?
这是拘留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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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请问在治安拘留时间内家属是否能去拘留所见面?如果能,是否星期一到五都行?谢谢_百度知道
请问在治安拘留时间内家属是否能去拘留所见面?如果能,是否星期一到五都行?谢谢
提问者采纳
家属是可以到拘留所会见的治安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你可以先和当地的拘留所了解一下,但是否星期一至五都可以去,要看当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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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见面是一定的,具体时间和拘留所询问一下吧,应该是上班时间都可以。
可以会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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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朋友已经关到了拘留所13天了,据说是非法集资170万,为什么现在也不让人进去见面?还有如果判刑_百度知道
我朋友已经关到了拘留所13天了,据说是非法集资170万,为什么现在也不让人进去见面?还有如果判刑
否判缓刑或取保候审呢?
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上50万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严重处5年上l0年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上50万元下罚金:(1)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二十万元上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百万元上;(2)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上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百五十户上;(3)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十万元上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上
量刑标准;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处l0上有期徒刑犯集资诈骗罪处5年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上20万元下罚金:自人犯本罪处3年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上20万元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应予追诉
可否让律师取保候审?或判缓刑
金额太大,不会缓刑,找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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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才能见家人是不能见的。金额这么大除非全数退赔。要不基本不用指望缓刑或者取保了
但听说案件已经到检查院了,这也还不能见到面吗?
判刑后会通知
那等于说从被捕值到法院判完刑才能见到他吗?
我们这里有一个老乡就是,开始见不到人,去问说是在调查,后来判刑下来,会通知家属
可以找律师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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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转载]内部人士透露看守所非正常死亡原因:多为刑讯逼供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黄秀丽 发自北京 编者按:5月,公安部决定开放全国150个看守所接受监督,与此同时网络上流行的看守所离奇死亡法也翻新了花样。自躲猫猫事发后,庙堂江湖均言,看守所不改不行了!将侦查与羁押分离的看守所改革方向重被提起,将看守所从公安手中交给司法行政的呼声再度汹涌。但没想到接踵而至的却是:洗脸死、喝水死、粉刺死……为什么被炮轰多年,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仍是中国难题?为什么公安部门死死不放看守所管理大权?司法行政部门到底愿不愿意接管这个烫手山芋?检察院的驻所监督是不是已成聋子的耳朵?本专题通过个案调查、探访看守所实地、采访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原局长、最高检监所检察厅原厅长、司法部官员及看守所从业者,试图解密和探究看守所的隐秘之陋与改革之难,并以此持续关注看守所改革。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原局长披露看守所最常见的非正常死亡原因:一是刑侦阶段的刑讯逼供。警察打了人,刚开始问题不大,关进去了,没有及时处理伤情,感染而亡。二是在看守所搞破案,急功近利,互相攀比,不惜动粗。三是将管理权交给在押人员拐棍,拐棍权力大得很,像杀人犯,手特别毒,将权力给他,就可能打死人。 超级羁押和刑讯逼供是最严重问题 逃跑、自残、自杀、殴打,都是令看守所深为恐惧的监管安全事件 上海一家部级文明看守所,没有任何手续抓进来的一个小伙子,当天就被打死。时隔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厅原厅长陈振东回忆起来依然觉得痛心。 看守所对前往调查的陈振东解释说,这是在押人员互殴导致。陈反复调查发现打人者正是公安自己,很惨啊,把脑袋压在便池里让水冲。陈当时要求媒体曝光,结果遭遇领导说情,从轻处理,一个判了五六年,一个免于刑责,连简报都没让发。 在陈的坚持下,这个看守所最终惟一的代价就是被摘掉了一级文明的牌子。作为承担监督看守所职责的最高长官,陈说,我能做的就是这么多了。 在2000年1月至2003年4月,陈在任职期间,对看守所问题进行了集中调查,发现超级羁押和刑讯逼供是最严重的问题。据他介绍,2003年统计的数据,全国有11万人超期羁押,最长的28年,十几年的很多。这些地方政法委和公安局的领导都换了好几任了,解决起来非常困难。而刑讯逼供则是更大的一个痼疾,大量存在却不为公众所知。基本上都内部消化了。打死的,斗死的,有病不治死的,找个理由说是自杀,象征性地给家属补助一点。 直到去年躲猫猫事件后,看守所的非正常死亡才大规模地见诸媒体。做梦死、喝水死、上厕所死、洗脸死,我听着都可笑,因为根本不可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安部前监所管理局局长这样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作为此前最直接的管理者,看守所的新闻总是让退下来的两位高度关注。他们不约而同地承认,看守所的问题太多了。 这位前局长向南方周末记者分析了看守所非正常死亡的各种情况。最多的还是人为的殴打。一是在刑侦阶段的刑讯逼供。警察打了人,刚开始问题不大,关进去了,没有及时处理,因感染而亡。二是在看守所搞破案,急功近利,互相攀比,不惜动粗。三是将管理权交给在押人员拐棍,拐棍权力大得很,像杀人犯,手特别毒,将权力给他,就可能打死人。 作为看守所的管理者,上述局长就坦承,他在任的5年,感觉一点都不潇洒,因为看守所管理并不是一个受待见的警种,警力上的投入一直较少,民警的待遇也不高。据公安部的统计,看守所警力的投入比为100∶8,而监狱系统达到了100∶18。 实际上,看守所承担着高度的监管责任。逃跑、自残、自杀、殴打,都是令看守所深为恐惧的监管安全事件。前监管局局长说,其中,非正常死亡是最严重最可怕的,是看守所的一等大事。一个人进了看守所,面临着较差的物质条件和高度的精神压力,轻微的伤病如果得不到救治都可能死亡,对此,看守所不敢掉以轻心。 对一个管着几十号人的管教民警而言,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可能意味着脱掉他身上的警服甚至接受刑罚,看守所工作高层重视不够,民警责任心又不够。这项工作你全身心投入都会出问题,更别说管得有一搭没一搭了。 一些改革可以彩排但不治本 看守所交给司法部,公平了,何时提审都有规定,99%以上的刑讯逼供问题都能解决。 躲猫猫事件最终被归结为看守所的牢头狱霸问题。公安部监管局局长赵春光曾向媒体称,产生牢头狱霸的关键在于有关部门对看守所监管工作的不重视。 于是,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公安部推行了一系列的改进措施。包括在2009年共增加警力和工作人员1万多人;调高在押人员伙食标准;与地方医院合作,为在押人员就医提供保障。其他还有讯问时的物理隔离制度、出入所体检制度、分类关押等。伴随着这些管理创新的是,公安部决定全国150家看守所向社会定期开放。 看守所终于揭开了神秘的面纱,但是否能杜绝躲猫猫呢?在一些学者看来,看守所排查啊,律师在场,录音录像等行为都可以作假,可以彩排演戏。学术界近乎一致的意见是,看守所治本的方法就是将侦查和羁押分离,公安部门仅仅行使侦查权,将监管的权力交给司法行政部门。 司法部研究室主任王公义是这个主张的坚定拥护者。在他看来,侦羁分离并不能算是一项制度改革,而是制度回归。建国初期,监狱和看守所都是由司法部管理。为了打击反革命,巩固新生政权,公安部才将监管场所全部纳入麾下。1983年监狱制度改革,监狱归于司法部,看守所归属则留了一个尾巴。 学者们认为,一个部门只能行使一项权力,侦羁分离符合法治社会权力制约、互相监督的原理。王公义说,看守所交给司法部,公平了,何时提审都有规定,录音录像,还可以提供警察陪着审,99%以上的刑讯逼供问题都可以解决。 作为看守所的监督者——检察机关,这些年也在提高管理水平上下了不少工夫。陈振东在职期间,曾推行驻所检察室网络化、动态化。在看守所安装摄像头,监控录像24小时开启,录像保存。但陈承认,当年他下大力气推行的制度,也只能制约一部分,真正的钥匙还是在侦羁分离的制度改革上。 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所长张宝力,也认为侦羁分离是大势所趋。现在我们有内部监督,但是较弱,让另一个部门监督,权力有制约,力度会加强。 不过,他同时指出,无论看守所归谁管,都不应该忽视内部管理,而且都应强调在押人员的权利保障和破案同等重要,甚至比破案更重要。 侦羁分离到底难在何处 真正的症结仍然在于决策者的安全思维重于法律思维 要想将已有60年历史的侦羁合一一分为二,现实中似乎并不容易。首先就面临着公安部门的不同意见。 上述公安部前监管局局长非常痛恨刑讯逼供,对命案必破等工作要求一直有不同看法,但是他并不同意侦羁分离。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到了1997年,预审合并到刑侦,监管局才独立出来。看守所设在预审,因为二者谁也离不开谁。比如预审员审了一名在押人员,投入到监号后,可以让看守所民警观察他的反应,这样就有利于以后的审查。如果看守所交给司法部,预审手续严格了,预审员就不容易了解在押人员的状况,这对公安打击犯罪的能力是个很大的削弱。 这位监管者的意见涉及到几个司法系统分歧的关键所在,即公平和效率孰重孰轻。司法部研究室主任王公义说,看守所归司法部,实现了公平,但是打击犯罪的效率会降低,以前可以随时抓随时审,到司法部这边来,晚上不能审,周末不能审,破案受很大限制。 一些外界意见分析,当前社会矛盾频发,公安部门的治安压力很大,为了公平而放弃效率,这个决策并不容易做出。 实际上,看守所归到司法部在操作上并不难。王公义说,整建制过来,成本很小,像1983年监狱体制改革就很平顺。西城区看守所所长张宝力也认为这不是障碍,因为他们干的活儿和狱警并没有两样。至于有些民警不愿意从公安部的大庙到司法部的小庙,仅仅是个观念转变的问题。 早在中共十六大之后,司法部就向中央提交了正式意见,要求将看守所交给司法部管理。时任司法部部长的张福森态度很明确,看守所归公安管理,不符合权力相互制约、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过司法部领导更替后,就未向中央再次要权,司法部从未就这个问题公开发表意见,甚至司法部的官员在私底下也不被允许提及此话题。 公安部门的强势和司法部门的弱势,向来是外部猜测侦羁分离难以实施的原因之一。另一个被外界广为猜测的原因则涉及利益分配,一是取保、假释等监管权力本身带来的寻租,另一个是谁关押着要犯重犯,谁伸手向国家财政要钱就更方便。 但在王公义看来,这些关卡确实存在,但都不是大问题。真正的症结仍然在于决策者的安全思维重于法律思维,公检法司都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这是主导现有制度安排的深层理念。这就造成执法部门认为破案重于人权保护,高度重视口供,强迫犯罪嫌疑人自证其罪。他认为,看守所归公安部管理,不过是增加了破案的方便,如果这种理念不转变,即使归入司法部,仍会出现问题。说到底,看守所的权属改革需要高层下决心。陈振东说。 看守所离奇死分布图 ●呼吸死:2007年4月,郅国玉在河北赞皇县看守所内死亡,警方称他是呼吸衰竭致死。 ●睡梦死:2008年,吉林省人王国春被警方刑拘,6天后家属被告知,王在睡梦中自然死去。 ●躲猫猫死:2009年2月,男子李荞明在云南晋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内死亡,警察称其与狱友玩躲猫猫时撞到墙壁受重伤。后经查实系被牢头狱霸打死。 ●洗澡死:2009年3月,57岁的海南男子在海南省儋州第一看守所死亡。警方称事发时,嫌犯叫他脱衣服洗澡,他不肯,遭殴打致死。 ●床上摔下死:2009年3月,20岁的福建青年温龙辉在福建省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猝死。看守所称其是因为从床上摔下来,属于猝死或病理原因。 ●噩梦死:2009年3月,江西九江看守所称武汉籍男子李文彦半夜做噩梦后突然死亡。 ●发狂死:2009年6月,青年林立峰在广东省吴川市第二看守所死亡,警方称他是发狂而死。检方最终认定称是心源性猝死。 ●摔跤死:2010年2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陈绪金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看守所死亡。警方先是称其系上厕所时摔倒猝死。医生称被逼造假。 ●喝水死:2010年2月,一名河南青年在鲁山县某看守所内死亡,警方称他是在提审时喝开水突然发病死亡的。 ●粉刺死:2009年11月,山东文登市高村镇于维平在羁押期间死在看守所。家人在查看尸体时发现其胸部有小洞,看守所称其系抠粉刺所致。后尸检鉴定结果显示,死者被针类锐器反复刺戳胸部致心脏破裂死亡。 ●激动死:2009年12月,陕西女子王会侠被警方带走,问话20小时后非正常死亡,警方称情绪激动紧张为死亡的诱发因素。 ●洗脸死:2010年4月,湖北荆州市公安县一名在押男子离奇死在该县看守所。警方称该男子系溺亡在洗脸台水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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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需要透露么??````明摆着的事情```只不过假装看不见罢了```
杨大侠 嘿嘿
地球人都知道的!!!
狱侦是公安部门获取案件线索的常用有效手段,看守所若划归司法,这块工作就不好做了。很多事情平时理论起来貌似很简单,但一到操作环节,往往就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难以轻易决断。
问题显然是存在的,改善也是必要的,但如果说要完全在司法与公安系统里作切割或直接取消的话就不得不怀疑有人是否要挟带颜色民主的私货
况且转载的又是南周的观点,从这个问题也能反证另一个问题,就是司法突破,这应该是南周比较关心的东西,至于其他就是吃奶死、上马桶死或是另外怎么死,死的谁就无足轻重了
@错综 5楼
12:21:56 狱侦是公安部门获取案件线索的常用有效手段,看守所若划归司法,这块工作就不好做了。很多事情平时理论起来貌似很简单,但一到操作环节,往往就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难以轻易决断。 ----------------------------- 狱侦动用刑讯逼供,这些所谓的被破案件如果都是屈打成招的怎么办?
@退休程序员 9楼
13:58:21 狱侦动用刑讯逼供,这些所谓的被破案件如果都是屈打成招的怎么办? ----------------------------- 呃,狱侦与刑讯逼供是两回事。前者就是所谓的“耳目”。
南周的说法总感觉有上纲上线夸大程度的嫌疑。 司法制度的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好方法。以有问题进而提出所有都是错误的结论,显然是非常片面的。 从同样的逻辑出发,将内容换成美国,估计美国要更加的难看吧。
屁民别犯事 犯事了进去真的生不如死 就是再小的事情 也要掏几千才出的去 没钱就打死你
太可怕了,千万不要进看守所
我从不进看守所。
一定要保护好贪官
看守所里会有非正常死亡事件
但是基本上不会是刑讯逼供造成的 在派出所的时候才会有逼供的情况出现。 看守所里面在押人员斗殴现象倒是客观存在的,而且笼里有笼里的规矩,我所在的看守所就听里面的老客说,因为送“见面礼”(里面20多人 每人打你50拳),失手打死一个,结果查不出来是谁.全笼里的人员各加刑2年。
回复第8楼,@密斯特lu 况且转载的又是南周的观点,从这个问题也能反证另一个问题,就是司法突破,这应该是南周比较关心的东西,至于其他就是吃奶死、上马桶死或是另外怎么死,死的谁就无足轻重了 -------------------------- 南周再怎么说,也为这些死者争取到了一点尊严和赔偿,你不用老是用有色眼光来看。和人民作对有什么好处?
这种事情哪个监狱都有,属于社会关注死角。 监狱还跟企业合作搞经营,犯人都是廉价劳动力,赚的钱监狱领导都私分了。
有钱有势的人一个电话就可以解决 没钱没权的人就是哭天喊地都没人理
美国的刑讯逼供也很厉害的吧 这不是比烂哦 美国10年前好像就拒签过防止刑讯逼供的国际公约
现在不知道签了没 我觉得中国还是要保留下这种特色,尽管有冤屈,但被冤枉的人连1%都不到吧 为什么中国的犯罪率这么低,我想和这种特色还是有一定的关系吧,一进看守所就打得犯罪嫌疑人连他妈都不认识他,这直接会导致任何想犯罪或已经犯过罪的人不敢再轻易犯罪了。 如果照顾那些犯人的人权,那么那些犯罪分子进看守所如同进家门一样,不存在任何敬畏之心,那么犯罪率就将大大提升,善良的普通人们的人身安全就将遭到严重威胁
屁民别犯事 犯事了进去真的生不如死 就是再小的事情 也要掏几千才出的去 没钱就打死你 -----------------------------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又是另外一回事,别想当然该怎样怎样的。
回复第8楼,
@密斯特lu 况且转载的又是南周的观点,从这个问题也能反证另一个问题,就是司法突破,这应该是南周比较关心的东西,至于其他就是吃奶死、上马桶死或是另外怎么死,死的谁就无足轻重了 -------------------------- @mike7821 19楼
08:47:31 南周再怎么说,也为这些死者争取到了一点尊严和赔偿,你不用老是用有色眼光来看。和人民作对有什么好处? ----------------------------- 南周首先要证明他是人民的一份子。
12:21:56 狱侦是公安部门获取案件线索的常用有效手段,看守所若划归司法,这块工作就不好做了。很多事情平时理论起来貌似很简单,但一到操作环节,往往就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难以轻易决断。 ----------------------------- @退休程序员 9楼
13:58:21 狱侦动用刑讯逼供,这些所谓的被破案件如果都是屈打成招的怎么办? ----------------------------- 我国司法事实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你说的那种情况不多见。
@foxgun2010 20楼
09:46:58 这种事情哪个监狱都有,属于社会关注死角。 监狱还跟企业合作搞经营,犯人都是廉价劳动力,赚的钱监狱领导都私分了。 ----------------------------- 此种情况下,监狱领导贪污的可能性比较大,但不太会私分。 几个领导私分入了帐的钱,会引起其他各级干警的公愤,也会引起上级的不满。
人家过去受尽酷刑,然后得成正果。你一点刑罚都受不了,怎么做革命事业的接班人?
屁民别犯事 犯事了进去真的生不如死 就是再小的事情 也要掏几千才出的去 没钱就打死你
@bobxiao 13楼
17:36:28 屁民别犯事 犯事了进去真的生不如死 就是再小的事情 也要掏几千才出的去 没钱就打死你 ----------------------------- 犯事了,就该受到惩罚。什么叫监狱???就是进去一次,就永远不敢有犯事的念头!如果不能培养犯人的这种念头,还叫监狱吗?!
他会告诉你有小黑屋吗?进去过的就知道了
回复第8楼,
@密斯特lu 况且转载的又是南周的观点,从这个问题也能反证另一个问题,就是司法突破,这应该是南周比较关心的东西,至于其他就是吃奶死、上马桶死或是另外怎么死,死的谁就无足轻重了 -------------------------- @mike7821
08:47:31 南周再怎么说,也为这些死者争取到了一点尊严和赔偿,你不用老是用有色眼光来看。和人民作对有什么好处? ----------------------------- @金陵春雨 26楼
19:34:11 南周首先要证明他是人民的一份子。 ----------------------------- 你这打击面太大了 我坚决支持南周在某些方面的挖掘 你也可以仔细看看
@bobxiao
17:36:28 屁民别犯事 犯事了进去真的生不如死 就是再小的事情 也要掏几千才出的去 没钱就打死你 ----------------------------- @18january 31楼
21:54:50 犯事了,就该受到惩罚。什么叫监狱???就是进去一次,就永远不敢有犯事的念头!如果不能培养犯人的这种念头,还叫监狱吗?! ----------------------------- 你太天真了 犯没犯事在下面很多时候不是有法律说了算 各种罪基本明码标价了 厉害点的直接开脱 一般的也可以减轻点 不清楚就别一本正经
专制国家难免这样 对内狠 不讲人权 特权阶级为所欲为 滥用职权 对外软弱 就是不敢开战! 所以要推动政改 建立官员财产公示 就是这里
有些有嫌疑而确实冤枉的 那你招还是不招?不招 打死;招了 坐几年牢 背负一生的污迹 吗的 不是怕死 怕死得不明不白 死的不得其所 要死也把他送到钓鱼岛前线 被日军炸死 还能落个民族烈士的称号
如果发生死亡 要厘清真相 还信于人民 其实很简单 公布监控录像! 必须做为一个制度来 连这个都不敢做 你还敢说什么是人民政府吗?!
在看守所,拘留所,挨揍正常的,但也不像南方说的刑讯逼供死那么普遍,主要是因为这两个地方空间资源少,关押人员多,嫌疑人内斗再正常不过,当然也不乏个别监守人员素低受贿等。 我们刑事诉讼法老师曾说过,看守所,拘留所比监狱差得多,她的一些代理对象有的就受不了,只求赶快走完程序赶快判。 不要幻想净土,只愿随着法制进步,不断改善。现在警察科班出身的越来越多,素质在不断提高,社会监督越来越严格,这种事只会越来越少。
刑讯审问当然要被打喽,难道大鱼大肉伺候啊?那谁都想进去了
[裁缝: 强效珠光魔线] [裁缝: 强效蔚蓝魔线]
其实长个脑袋的人都只知道
尼玛南周一向夸张无底线
昆来稀有 来军装的
回复第16楼(作者:@zhqing007 于
08:12) 我从不进看守所。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 嘿嘿,先不要说的那么绝对,一个不小心就会进去了,比如你每天都会走路吧?走路总会碰到人吧?一万次里边总有一次会吵起来吧?你修养好不会都手吧?但总会碰到一个修养不怎么好的吧?在你躲闪的过程中对方不知道碰到哪里了吧?然后倒地流血了吧?然后警察来了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吧?一时说不清楚了吧?那你不就先进去了吧?后来清楚不是你的错了吧?你不是在里面一个月了吧?
@bobxiao
17:36:28 屁民别犯事 犯事了进去真的生不如死 就是再小的事情 也要掏几千才出的去 没钱就打死你 ----------------------------- @18january
21:54:50 犯事了,就该受到惩罚。什么叫监狱???就是进去一次,就永远不敢有犯事的念头!如果不能培养犯人的这种念头,还叫监狱吗?! ----------------------------- @bobxiao 34楼
08:28:17 你太天真了 犯没犯事在下面很多时候不是有法律说了算 各种罪基本明码标价了 厉害点的直接开脱 一般的也可以减轻点 不清楚就别一本正经 ----------------------------- 老兄,你如果不犯事,会进监狱吗?冤假错案,的确存在,但概率太小了,相当于走在街上被陨石击中脑袋一样。 为人走得正,就不怕公检法。
@多了b梦 48楼
13:53:17 回复第16楼(作者:
@zhqing007
08:12) 我从不进看守所。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 嘿嘿,先不要说的那么绝对,一个不小心就会进去了,比如你每天都会走路吧?走路总会碰到人吧?一万次里边总有一次会吵起来吧?你修养好不会都手吧?但总会碰到一个修养不怎么好的吧?在你躲闪的过程中对方不知道碰到哪里了吧?然后倒地流血了吧?然后警察来了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吧?一时说不...... ----------------------------- 全国13亿人,进去的有多少?一个小概率事件而已。
中国刑警了不起呀,逼供手段忒多了,我就知道内蒙东胜用电椅子逼供的,鞋子里面倒水再电
傻B,没有刑讯逼供,你要付出多少成本才能办理案件。最简单的例子,你亲眼看到有人抢包,但又没监控。他死不承认,你要不要刑讯?还是放了。现实中这各现象太多了。像那种杀人放火的,作案工具埋起来,没有口供你找个屁证据。 据说中国一年枪毙上千人,十几年枉杀枉判几个难道不正常?搞错了可以赔钱嘛,佘某被关十余年,赔六十多万。这个农民如果不抓他,他现在可能还是吃低保。别说生命和自由是无价的,这只是敲诈政府的借口。
看来楼上这种人还真不少啊 等他自己碰到被冤枉的时候就知道苦了
回复第23楼,@65156dgzsgzsd 美国的刑讯逼供也很厉害的吧 这不是比烂哦 美国10年前好像就拒签过防止刑讯逼供的国际公约 现在不知道签了没 我觉得中国还是要保留下这种特色,尽管有冤屈,但被冤枉的人连1%都不到吧 为什么中国的犯罪率这么低,我想和这种特色还是有一定的关系吧,一进看守所就打得犯罪嫌疑人连他妈都不认识他,这直接会导致任何想犯罪或已经犯过罪的人不敢再轻易犯罪了。 如果照顾那些犯人的人权,那么那些犯罪分子进看守所如同进家门一样,不存在任何敬畏之心,那么犯罪率就将大大提升,善良的普通人们的人身安全就将遭到严重威胁 -------------------------- 尼玛。这种话你也说的出来,你的安全要用别人的冤屈来成全?你愿意用你的冤屈来成全别人的安全吗?有病抓紧治。
@bobxiao
17:36:28 屁民别犯事 犯事了进去真的生不如死 就是再小的事情 也要掏几千才出的去 没钱就打死你 ----------------------------- @18january
21:54:50 犯事了,就该受到惩罚。什么叫监狱???就是进去一次,就永远不敢有犯事的念头!如果不能培养犯人的这种念头,还叫监狱吗?! ----------------------------- @bobxiao
08:28:17 你太天真了 犯没犯事在下面很多时候不是有法律说了算 各种罪基本明码标价了 厉害点的直接开脱 一般的也可以减轻点 不清楚就别一本正经 ----------------------------- @18january 48楼
14:58:28 老兄,你如果不犯事,会进监狱吗?冤假错案,的确存在,但概率太小了,相当于走在街上被陨石击中脑袋一样。 为人走得正,就不怕公检法。 ----------------------------- 我来问候这个五毛全家 干死18january他母亲,干死18january女儿,干死18january姐姐妹妹,!
@多了b梦
13:53:17 回复第16楼(作者:
@zhqing007
08:12) 我从不进看守所。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 嘿嘿,先不要说的那么绝对,一个不小心就会进去了,比如你每天都会走路吧?走路总会碰到人吧?一万次里边总有一次会吵起来吧?你修养好不会都手吧?但总会碰到一个修养不怎么好的吧?在你躲闪的过程中对方不知道碰到哪里了吧?然后倒地流血了吧?然后警察来了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吧?一时说不...... ----------------------------- @18january 49楼
14:59:33 全国13亿人,进去的有多少?一个小概率事件而已。 ----------------------------- 我干你妈也是
公民!当你准备了解你的国家时,你已经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12:21:56 狱侦是公安部门获取案件线索的常用有效手段,看守所若划归司法,这块工作就不好做了。很多事情平时理论起来貌似很简单,但一到操作环节,往往就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难以轻易决断。 ----------------------------- @退休程序员 9楼
13:58:21 狱侦动用刑讯逼供,这些所谓的被破案件如果都是屈打成招的怎么办? ----------------------------- 警察是这种状态,破不破案已经不重要了.谁知道有多少是冤案?
回复第23楼,
@65156dgzsgzsd 美国的刑讯逼供也很厉害的吧 这不是比烂哦 美国10年前好像就拒签过防止刑讯逼供的国际公约 现在不知道签了没 我觉得中国还是要保留下这种特色,尽管有冤屈,但被冤枉的人连1%都不到吧 为什么中国的犯罪率这么低,我想和这种特色还是有一定的关系吧,一进看守所就打得犯罪嫌疑人连他妈都不认识他,这直接会导致任何想犯罪或已经犯过罪的人不敢再轻易犯罪了。 如果照顾那些犯人的人权,那么那些犯罪分子进看守所如同进家门一样,不存在任何敬畏之心,那么犯罪率就将大大提升,善良的普通人们的人身安全就将遭到严重威胁 -------------------------- @哎咋办呢 55楼
17:53:58 尼玛。这种话你也说的出来,你的安全要用别人的冤屈来成全?你愿意用你的冤屈来成全别人的安全吗?有病抓紧治。 ----------------------------- 说这话的还他吗是人吗?1%不到的话也说的出来.人口基数这么大,千分之一都是几百万. 麻痹的,你还想1%.
关塔那摩。
@zsl楼
08:37:43 看守所里会有非正常死亡事件
但是基本上不会是刑讯逼供造成的 在派出所的时候才会有逼供的情况出现。 看守所里面在押人员斗殴现象倒是客观存在的,而且笼里有笼里的规矩,我所在的看守所就听里面的老客说,因为送“见面礼”(里面20多人 每人打你50拳),失手打死一个,结果查不出来是谁.全笼里的人员各加刑2年。 ----------------------------- 明显不了解内情。你以为看守所是监狱?里面的人大多数还没判刑,怎么加刑?如果里面斗殴打死人,又找不到关键凶手,挑事的和第一个动手肯定认定为主犯,抛开原来犯的事不说,轻则无期,重则打靶。
@满面菜色 53楼
13:03:37 傻B,没有刑讯逼供,你要付出多少成本才能办理案件。最简单的例子,你亲眼看到有人抢包,但又没监控。他死不承认,你要不要刑讯?还是放了。现实中这各现象太多了。像那种杀人放火的,作案工具埋起来,没有口供你找个屁证据。 据说中国一年枪毙上千人,十几年枉杀枉判几个难道不正常?搞错了可以赔钱嘛,佘某被关十余年,赔六十多万。这个农民如果不抓他,他现在可能还是吃低保。别说生命和自由是无价的,这只是敲诈政府...... ----------------------------- 这事摊到你身上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喂猫粪吃猫屎 63楼
18:42:12 这事摊到你身上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 这种小概率事件,像地震一样,自求多福了。 犯罪分子及时得到惩处也是很重要的,付出极小量的冤假错案的成本是可以接受的。 这和安全生产一样,如果完全执行国家标准,一个人不死,一吨煤的成本估计要翻番。 找个最佳结合点很重要。 人的命是可以用钓鱼衡量的。因为一个人一生创造的财富是可以量化的。只要能给足够的赔偿,就不怕死人。
楼主想怎么死?
@喂猫粪吃猫屎
18:42:12 这事摊到你身上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 @满面菜色 64楼
13:17:15 这种小概率事件,像地震一样,自求多福了。 犯罪分子及时得到惩处也是很重要的,付出极小量的冤假错案的成本是可以接受的。 这和安全生产一样,如果完全执行国家标准,一个人不死,一吨煤的成本估计要翻番。 找个最佳结合点很重要。 人的命是可以用钓鱼衡量的。因为一个人一生创造的财富是可以量化的。只要能给足够的赔偿,就不怕死人。 ----------------------------- 小概率就可以忽略?对于你也许是小概率,甚至不到百万分之一,但对于当事者就是100%。我们无法杜绝犯罪,但法律的制定就是为了更好的降低犯罪率,对于很多形式的犯罪我们都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而不能因为是所谓小概率而忽视它。 既然阁下认为人的生命可以用钱来衡量,那么别人出多少钱你会付出自己或者家人的生命?比如他们希望获得你和你家人的器官来延续他的生命。 所以,阁下对生命的冷漠态度令我不寒而栗。 如果我们今天漠视容忍执法者的暴力犯罪,总有一天我们都将成为受害者----除了极少数。而你又有什么理由能一定成为那极少数的幸运者?今天我们容忍执法者以暴制暴,明天谁还能保证他们不会以暴制善?! 有时候某些国人的冷漠实在让我们汗颜,因为他们的理由是"这些事情跟我无关。"而等到真的和你有关的时候只怕已经没有人可以帮得到你了。
作者:喂猫粪吃猫屎 时间: 19:01:13 -------------------------------------------------------------------------------------- 又在装B。小概率是不可避免的事件,因为人的因素及成本因素,这种事件的出现不可避免。比如说,煤矿事帮,世界平均数就是可容忍范围。冤假错案,世界平均数也是可容忍范围。只要不超过世界平均数,都是可以以容忍的。 一点冤案都没有,犯罪分子还能得到惩处吗?那受害者的权益谁来保障?你自己好好想一想。 我不喜欢装B的人,一副悲天悯人的鸟样。小概率事件,还是那句话,自求多福,不要怨天尤人。
这…… 不需要透露就知道
又强X了 又轮X了 又卖官了 没事没事 小概略事件而已啦 没事的
@满面菜色 53楼
13:03:37 傻B,没有刑讯逼供,你要付出多少成本才能办理案件。最简单的例子,你亲眼看到有人抢包,但又没监控。他死不承认,你要不要刑讯?还是放了。现实中这各现象太多了。像那种杀人放火的,作案工具埋起来,没有口供你找个屁证据。 据说中国一年枪毙上千人,十几年枉杀枉判几个难道不正常?搞错了可以赔钱嘛,佘某被关十余年,赔六十多万。这个农民如果不抓他,他现在可能还是吃低保。别说生命和自由是无价的,这只是...... ----------------------------- 这个回复让我目瞪口呆。估计连毛魔王斯魔王金一二三胖希特勒墨索里尼都不敢发表这样的言论。天涯果然出高人。
作者:喂猫粪吃猫屎 时间: 19:01:13 -------------------------------------------------------------------------------------- @满面菜色 67楼
19:20:16 又在装B。小概率是不可避免的事件,因为人的因素及成本因素,这种事件的出现不可避免。比如说,煤矿事帮,世界平均数就是可容忍范围。冤假错案,世界平均数也是可容忍范围。只要不超过世界平均数,都是可以以容忍的。 一点冤案都没有,犯罪分子还能得到惩处吗?那受害者的权益谁来保障?你自己好好想一想。 我不喜欢装B的人,一副悲天悯人的鸟样。小概率事件,还是那句话,自求多福,不要怨天尤人。 ----------------------------- 本来想说几句,不过既然阁下是这样丧心病狂的畜生,当然也听不进人言。我只有2个希望,1这辈子不遇到你这样的畜生,2,你最好也别遇到这样的畜生。
这个记者不懂,其实刑讯逼供基本上都发生在公安机关的办公室,在看守所非常非常罕见。因为在公安机关办公室,侦查员和被告人之间存在近身接触的大量机会!
作者:喂猫粪吃猫屎 时间: 19:01:13 -------------------------------------------------------------------------------------- @满面菜色
19:20:16 又在装B。小概率是不可避免的事件,因为人的因素及成本因素,这种事件的出现不可避免。比如说,煤矿事帮,世界平均数就是可容忍范围。冤假错案,世界平均数也是可容忍范围。只要不超过世界平均数,都是可以以容忍的。 一点冤案都没有,犯罪分子还能得到惩处吗?那受害者的权益谁来保障?你自己好好想一想。 我不喜欢装B的人,一副悲天悯人的鸟样。小概率事件,还是那句话,自求多福,不要怨天尤人。 ----------------------------- @打倒不分红的股票 71楼
23:42:49 来想说几句,不过既然阁下是这样丧心病狂的畜生,当然也听不进人言。我只有2个希望,1这辈子不遇到你这样的畜生,2,你最好也别遇到这样的畜生。 ----------------------------- 又一个装B货。你们这种人只会站在道德高地骂人。现实生活中你们就是垃圾,和明代的清流一个德性。安全生产知道不?现实中有要求一个人不死吗?这是不可能的,而且在成本上也不能接受。煤矿不死一个人,煤价如果不翻一番老子头朝下走路。煤价翻一番你们不叫嚣老子也头朝下走路。 贱B。要破案,又效率高又要无一差错,你想一下可不可能?蓝可儿案过去这么久了,现在一点消息没有。这个案子要在国内,你们这些贱B们不知道要JJYY到何时? 贱B们就是永远坐在那里论道,手里拿着道德大棒,别人横竖都是错,只有你对。就是希特勒也比你们这种垃圾强。
@打倒不分红的股票 71楼
23:42:49 来想说几句,不过既然阁下是这样丧心病狂的畜生,当然也听不进人言。我只有2个希望,1这辈子不遇到你这样的畜生,2,你最好也别遇到这样的畜生。 ------------------------------------------------------------------------- 让你这类人去当公安,破个鸟案,就是一清谈的主。你们根本不知道破案的复杂性,不知道人的复杂性,万一只搬普世教科书就考量。 你们这种没有一点实践经验又喜欢指点江山的垃圾简直就是社会的公害。
@zsl楼
08:37:43 看守所里会有非正常死亡事件 但是基本上不会是刑讯逼供造成的 在派出所的时候才会有逼供的情况出现。 看守所里面在押人员斗殴现象倒是客观存在的,而且笼里有笼里的规矩,我所在的看守所就听里面的老客说,因为送“见面礼”(里面20多人 每人打你50拳),失手打死一个,结果查不出来是谁.全笼里的人员各加刑2年。 ----------------------------- 据我所知看守所里也是有的。一惯偷,招供会判10年,每天拉去强光照不给睡觉,持续审了一个月,整到奄奄一息都没招,最后放了。
刑讯逼供是可以有的,不然你以为贪官污吏犯罪分子都是善茬?乖乖地就招供了?只是说不能滥用而已,须在掌握了一定的证据而嫌疑人百般抵赖的前提下使用。
这是要逆天啊。
@zsl145811
08:37:43 看守所里会有非正常死亡事件
但是基本上不会是刑讯逼供造成的 在派出所的时候才会有逼供的情况出现。 看守所里面在押人员斗殴现象倒是客观存在的,而且笼里有笼里的规矩,我所在的看守所就听里面的老客说,因为送“见面礼”(里面20多人 每人打你50拳),失手打死一个,结果查不出来是谁.全笼里的人员各加刑2年。 ----------------------------- @喂猫粪吃猫屎 62楼
18:39:39 明显不了解内情。你以为看守所是监狱?里面的人大多数还没判刑,怎么加刑?如果里面斗殴打死人,又找不到关键凶手,挑事的和第一个动手肯定认定为主犯,抛开原来犯的事不说,轻则无期,重则打靶。 ----------------------------- 看守所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 里面判刑1年半内的都在看守所直接拘押。
虽然不知道楼主说的什么,但感觉很历害的样子。
@多了b梦
13:53:17 回复第16楼(作者:
@zhqing007
08:12) 我从不进看守所。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 嘿嘿,先不要说的那么绝对,一个不小心就会进去了,比如你每天都会走路吧?走路总会碰到人吧?一万次里边总有一次会吵起来吧?你修养好不会都手吧?但总会碰到一个修养不怎么好的吧?在你躲闪的过程中对方不知道碰到哪里了吧?然后倒地流血了吧?然后警察来了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吧?一时说不...... ----------------------------- @18january
14:59:33 全国13亿人,进去的有多少?一个小概率事件而已。 ----------------------------- @motocher 57楼
23:41:49 我干你妈也是 ----------------------------- 就是把国观的所有筒子都加上,和13亿的大数比也是小概率事件,哈哈~~~ 顶楼上!!!
@zsl145811
08:37:43 看守所里会有非正常死亡事件
但是基本上不会是刑讯逼供造成的 在派出所的时候才会有逼供的情况出现。 看守所里面在押人员斗殴现象倒是客观存在的,而且笼里有笼里的规矩,我所在的看守所就听里面的老客说,因为送“见面礼”(里面20多人 每人打你50拳),失手打死一个,结果查不出来是谁.全笼里的人员各加刑2年。 ----------------------------- @喂猫粪吃猫屎
18:39:39 明显不了解内情。你以为看守所是监狱?里面的人大多数还没判刑,怎么加刑?如果里面斗殴打死人,又找不到关键凶手,挑事的和第一个动手肯定认定为主犯,抛开原来犯的事不说,轻则无期,重则打靶。 ----------------------------- @zsl楼
17:53:07 看守所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 里面判刑1年半内的都在看守所直接拘押。 ----------------------------- 没我想象得那么简单?!呵呵。太细的实在没必要说太多。 就说你谈的里面判刑的那一类的吧,看守所判刑还未来得及发配或者判了之后在看守所执行(前提是轻刑犯,并且在看守所有关系)的比例有多大?20%算多的了。
@zsl145811
08:37:43 看守所里会有非正常死亡事件
但是基本上不会是刑讯逼供造成的 在派出所的时候才会有逼供的情况出现。 看守所里面在押人员斗殴现象倒是客观存在的,而且笼里有笼里的规矩,我所在的看守所就听里面的老客说,因为送“见面礼”(里面20多人 每人打你50拳),失手打死一个,结果查不出来是谁.全笼里的人员各加刑2年。 ----------------------------- @喂猫粪吃猫屎
18:39:39 明显不了解内情。你以为看守所是监狱?里面的人大多数还没判刑,怎么加刑?如果里面斗殴打死人,又找不到关键凶手,挑事的和第一个动手肯定认定为主犯,抛开原来犯的事不说,轻则无期,重则打靶。 ----------------------------- @zsl145811
17:53:07 看守所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 里面判刑1年半内的都在看守所直接拘押。 ----------------------------- @喂猫粪吃猫屎 82楼
22:08:18 没我想象得那么简单?!呵呵。太细的实在没必要说太多。 就说你谈的里面判刑的那一类的吧,看守所判刑还未来得及发配或者判了之后在看守所执行(前提是轻刑犯,并且在看守所有关系)的比例有多大?20%算多的了。 ----------------------------- 那我在告诉你,看守所里有上 中 下 三堂
你知道吗?出了事情不是你想说就能说的
@我是曾经轻狂 76楼
09:09:24 刑讯逼供是可以有的,不然你以为贪官污吏犯罪分子都是善茬?乖乖地就招供了?只是说不能滥用而已,须在掌握了一定的证据而嫌疑人百般抵赖的前提下使用。 ----------------------------- 正解
当然 也有为了XXX而逼供的,我只想说,看守所里的逼供真的没那么夸张。
@zsl145811
08:37:43 看守所里会有非正常死亡事件
但是基本上不会是刑讯逼供造成的 在派出所的时候才会有逼供的情况出现。 看守所里面在押人员斗殴现象倒是客观存在的,而且笼里有笼里的规矩,我所在的看守所就听里面的老客说,因为送“见面礼”(里面20多人 每人打你50拳),失手打死一个,结果查不出来是谁.全笼里的人员各加刑2年。 ----------------------------- @喂猫粪吃猫屎
18:39:39 明显不了解内情。你以为看守所是监狱?里面的人大多数还没判刑,怎么加刑?如果里面斗殴打死人,又找不到关键凶手,挑事的和第一个动手肯定认定为主犯,抛开原来犯的事不说,轻则无期,重则打靶。 ----------------------------- @zsl145811
17:53:07 看守所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 里面判刑1年半内的都在看守所直接拘押。 ----------------------------- @喂猫粪吃猫屎
22:08:18 没我想象得那么简单?!呵呵。太细的实在没必要说太多。 就说你谈的里面判刑的那一类的吧,看守所判刑还未来得及发配或者判了之后在看守所执行(前提是轻刑犯,并且在看守所有关系)的比例有多大?20%算多的了。 ----------------------------- @zsl楼
11:58:14 那我在告诉你,看守所里有上 中 下 三堂
你知道吗?出了事情不是你想说就能说的 ----------------------------- 每个号里都不可能全是判了刑的,这点基本的事实你先搞清楚了再谈也不迟。 还说里面判1年半在看守所里面拘押!那些劳改场里的轻刑犯都是哪来的?就算判个两三年,有关系了也可以在里面继续羁押,没关系的,就算判的时候只剩半年的刑期还照样充走。 而且不是所有人都想在看守所里挨刑期的,里面条件比监狱差远了,早些年混的不好的连饭都吃不饱,有关系的才愿意在里面。
作者:喂猫粪吃猫屎 时间: 19:01:13 -------------------------------------------------------------------------------------- @满面菜色 67楼
19:20:16 又在装B。小概率是不可避免的事件,因为人的因素及成本因素,这种事件的出现不可避免。比如说,煤矿事帮,世界平均数就是可容忍范围。冤假错案,世界平均数也是可容忍范围。只要不超过世界平均数,都是可以以容忍的。 一点冤案都没有,犯罪分子还能得到惩处吗?那受害者的权益谁来保障?你自己好好想一想。 我不喜欢装B的人,一副悲天悯人的鸟样。小概率事件,还是那句话,自求多福,不要怨天尤人。 -----------------------------把你老爸抓进去打死,你会怎么想?
作者:jone281 时间: 04:15:33 作者:喂猫粪吃猫屎 时间: 19:01:13 -------------------------------------------------------------------------------------- @满面菜色 67楼
19:20:16 又在装B。小概率是不可避免的事件,因为人的因素及成本因素,这种事件的出现不可避免。比如说,煤矿事帮,世界平均数就是可容忍范围。冤假错案,世界平均数也是可容忍范围。只要不超过世界平均数,都是可以以容忍的。 一点冤案都没有,犯罪分子还能得到惩处吗?那受害者的权益谁来保障?你自己好好想一想。 我不喜欢装B的人,一副悲天悯人的鸟样。小概率事件,还是那句话,自求多福,不要怨天尤人。 -----------------------------把你老爸抓进去打死,你会怎么想? ----------------------------------------------------------------------------都已经说了,小概率事件,自求多福。
作者:@满面菜色 时间: 08:58:21 ============================== 兄弟,讲实话要被骂的!!
看守所打死人没事?干净利落!人权状况堪忧…这让台湾朋友看到吓死的说,这回归什么的还是算了吧…留一块人权净土吧亲们!
作者:65156dgzsgzsd 时间: 19:12:46 美国的刑讯逼供也很厉害的吧 这不是比烂哦 美国10年前好像就拒签过防止刑讯逼供的国际公约 现在不知道签了没 我觉得中国还是要保留下这种特色,尽管有冤屈,但被冤枉的人连1%都不到吧 为什么中国的犯罪率这么低,我想和这种特色还是有一定的关系吧,一进看守所就打得犯罪嫌疑人连他妈都不认识他,这直接会导致任何想犯罪或已经犯过罪的人不敢再轻易犯罪了。 如果照顾那些犯人的人权,那么那些犯罪分子进看守所如同进家门一样,不存在任何敬畏之心,那么犯罪率就将大大提升,善良的普通人们的人身安全就将遭到严重威胁 ---------------------------------------------------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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