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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書記該坐牢!!騙子!!福建省惠安縣東園鎮村政府也是如此官商勾結,無惡不作,
福建省惠安縣東園村鎮政府非法野蠻拆毀
霸佔愛國華僑黃巽南先生家鄉業產真相反映
我家系福建省惠安縣東園鎮東園村旅居菲律賓華僑,旅居海外已六十余年,我長子一家則在故鄉生活。現將我家鄉祖屋被村鎮政府非法野蠻拆毀霸佔的情況向貴領導/各位作緊急反映如下:
一、所有涉案房産皆系我祖屋及合法物業。
我於六十年代,以僑資于故鄉祖先遺留田地上建置一座房屋(以40立方米大杉木及精雕花崗石建造,閩南特有的“出磚入石”內部裝修, 包括主屋及廚房、店鋪等,下合稱祖屋),我另有兩幢物業:二層水泥樓房(店舖)及原東園鎮郵局物業(店鋪),均由我長子一家居住。所有物業均由我及先夫持有當時新中國惠安縣人民委員會頒發的合法房契4份。
二、東園村委書記承包不遂報復,東園鎮政府無任何合法依據,多次野蠻拆毀我家鄉祖屋,霸占宅地並威脅恐嚇我家人,于法無據,于理難容!
1、我家物業地處東園鎮市集入口,前臨鎮公路,後處成美街與郵政路交匯處,設有多間商鋪,共占地455.38平方米,極具商業價值。但自1995年始,東園鎮政府先以公路兩旁城鎮開發爲由,繼稱築路規劃,終以拆除危房爲藉口,擅用國家警察力量,多次對我家實施野蠻拆毀行爲,配合開發商毀我家業産,占我宅地。
1995年初,東園鎮政府先通知公路兩旁城鎮開發,但無提供合法手續文件;我家要求隨其他村民申請按規劃翻建,鎮政府未明確答覆。此後東園村委書記鄭迳较壬扇艘笪壹覍⒎üこ坛邪杷,我們考慮翻建申請未批准,不敢貿然答應,未想自此噩夢不斷,厄哌B連,村鎮政府干部不斷以各種方式施壓,我家人自此承受極大的壓力和精神折磨,我長子于1995年底因憂憤過度辭世。
1999年,東園村鎮再以拓寬公路爲由,村鎮領導三次竄改公路設計,將公路拓寬面積一再移向我家。日我家人收到通知(通知一),要我家的祖屋拆除370.46平方公尺(達70%),即由圍牆邊計要向屋內拆除7.2米(後再派人改爲8.5米)!但一直未見鎮政府提供建設項目批准文件或規劃許可證及拆遷許可,更談不上有關的拆遷安置補償! 我們海外提出異議,村鎮不予解決, 還特意將高壓電線架在我家二樓上施壓恐嚇。
日上午,在沒有任何安置﹑賠償協議的情況下,鎮、村領導干部及派出所公安人員帶隊,強行將我家臨公路店鋪、外圍牆及大門拆毀!鎮曾慶泉副書記對我家人動用武力,衝入我家抄查威嚇(不久曾即因包庇黑社會被捕入獄)。胡作非為的村鎮政府竟多次欺騙上級的調查,謊稱我家物業是解放前的違章建築﹑無法聯絡我家人等,意圖掩蓋他們的罪行;鎮政府曾向上級作出“有關拆遷及安置問題……待在日後舊鎮區改造時才協調解決”的承諾,但這又成了拖延解決的借口,我家被毀圍牆店舖一直不能修補,也無任何的賠償。有人還唆使流氓多次搔擾我家。我憂家人安全,遂令他們絕不可介入此事,逃離家鄉以策安全,由海外負責聯絡及反映情況(自95年起已給鎮政府海外業主信址電話)。
鎮政府一拖三年余。2003年10月,鎮政府再次安排強拆民房,我家二層水泥樓房被列入其中。鎮政府仍不通知海外業主,不簽拆遷協議,卻由鎮黨委莊建平副書記于10月30日強派一紙“搬遷通知”予我孫女。兩天後的11月1日,我家祖屋發現被人破門而入大肆抄查,幸家人外逃,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我家人向派出所報案至今尚無下文。11月7日,有人竟再派民工闖入我家內打鉆探地基,鎮調解幹部到場卻不予以阻止。
11月18日,鎮村領導再帶隊,出動公安、邊防武警等國家警察力量,將我家的二層水泥樓房夷為平地!最近一年來,我經常接到親人的求救電話,我家人遭受了來自縣政府及工作主管部門的強大壓力。我們多次去信政府無回饋,對於家鄉干部的做法,感到極度困惑和憤慨。
12月4日,鎮政府突然再派人找我孫女,我孫女告知他應與業主聯繫才符合法律規定。其後我們又接店鋪租客消息,鎮政府以“危房”爲藉口,發出通知勒令我余下店舖的租戶于12月7日前遷出。
12月18日,我委託在香港的孫子黃慶寧先生和謝律師、<>林記者等人,趕赴家鄉瞭解情況,希望協商解決,但東園鎮王碧欽書記避而不見,我方即向惠安縣人大及縣城建局等單位反映情況並申請自建, 隨行的林記者也為此事發了一份內參。 半年了,縣政府部門對我們的反映和請求無任何回覆。
之後的一個多月,我委託謝律師與東園鎮黨委王碧欽書記和莊建平副書記聯絡,希望取得合法文件及危房鑒定手續,並商討安置方案,但開發商仍舊隱於幕後。莊副書記稱所有文件只可往鎮政府閱看,不可外傳。
日,東園鎮舊鎮區改造指揮部在<>刊登公告,擬再強制拆遷,並於2月10日派人強行驅逐我家租客,以磚牆完全圍堵我家。
2月12日,我孫子和謝律師等人前往東園鎮政府會見鎮黨委王書記和莊副書記。莊副書記出示的文件,以复印本爲主,有的過期,有的未經足夠的合法審批程式等,也不見合法的“危房鑒定”文件;而在規劃範圍內,有兩處建築物竟可不受影響(一處爲中國銀行,另一處爲村黨委鄭書記承包興建的物業)。莊建平副書記直言,所謂“危房”文件並不合法,只是作爲恐嚇百姓的一種手段,並稱“以危房藉口拆你的房子,你也沒辦法,最多賠你幾塊錢罢了”!我方要求文件複印本作紀錄遭拒。
我方一直希望開發商出面協商,並和鎮政府黨委保持聯繫。我孫子于3月5日,終在香港與開發商惠安良波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老板林劍波先生見面,林先生直指:開發商和政府2000年簽下合約,開發商只管在平地上建房,拆遷則由政府負責,相信沒人可和政府鬥!政府總有辦法對付你們!東園就我們說了算!下崗停職等手段照用不誤,政府的行政行為告不到我頭上。林先生也明言,東園的拆遷建築工程將由村委鄭迳綍洺邪┕づd建。我方同時提出方案,希望通過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三方一直進行交流協商,希望可達成協議(即使對方手續不合法!)。
3月14日下午,我孫女突收到東園鎮政府的“搬遷通知”(通知四),政府竟仍以“危房”爲藉口擬於3月16日後採取強制拆毀行動。在三方(我方,政府及開發商)協商的過程中,村鎮政府迫不及待出此橫手,令人詫異。謝律師即向鎮政府提出異議,嚴正警告此行爲於法無據,于理難容,並要求儘快回覆。我孫子也向惠安縣僑辦發信請求協助,同時聯絡家鄉親友及咻斳囕v,準備在16日晚限期前將屋內財物轉移。
未料,3月16日中午,東園村鎮鄭、王、莊三位書記等,帶領公安、邊防、工商等一百多人,將我家圍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野蠻拆毀了我餘下的兩幢物業,傾刻間我家財物盡失,一無所有。
當日,東園鄉親目睹了醜劣的一幕:東園村委書記鄭迳胶玩偼醣虤J書記,“身先士卒”帶人撞開我家大門時,鄭迳杰P躇滿志仰天狂笑,咆哮著:“不讓我承包?!今天才到這地步!告有屌用?今天還不一樣落到我手裏?!”這位惠安縣人大代表、東園村委書記和廉政監督員,赤裸裸地道出了我家這九年冤屈曲折的因由!
暴力拆遷勝利完成,腥撕鍝屛壹邑斘,政府配合開發商將建築材料咦咦冑u,開始平整我家土地,雙方配合天衣無縫。3月28日,開發商擬正式在我家宅基地上開始挖掘打椿。我孫子在香港接鄉親電告,即向泉州市公安局報案中心、惠安縣公安局及東園派出所報案,請求制止開發商的侵權行爲。
2、村官被通緝,村民抵制非法拆遷,產地產商缺資傷人逃逸,百姓流離失所;東園鎮政府竟否認實施拆遷行為,向法庭出具偽證,開庭無故缺席,一再踐踏法律尊嚴。
世事難料,某些村鎮干部和開發商的發財大計,卻因東園村委鄭書記案發被通緝而遭到打擊,忍無可忍的村民也終作出反抗,堅拒非法拆遷(村民後被拘留15日); 注冊資金只有350萬的地產商林劍波周轉不靈,刀斬討工錢的外省民工後匆匆撤走,留下尤如戰後的一片廢墟,百姓流離失所,居無定所。
我們善良合法的請求和忍耐,換來的是家鄉政府一再的暴力非法行政,無奈之下,5月份我們委託謝律師正式向惠安縣人民法院起訴東園鎮人民政府及開發商侵權,三個星期後終獲立案,鄉親百人簽署支持。東園鎮政府答辯竟否認2000年實施拆遷行為,而交付的證據錯漏百出,証據的合法存在許多明顯疑點。
6月21日,我們按惠安縣人民法院行政庭要求出庭,鄉親們一早聽到開庭消息已擠滿法庭,未料作為被告的 東園鎮人民政府和第三人開發商及其委託律師卻無故缺席,法官隨即宣佈休庭以後再審。群眾嘩然。惠安縣法院行政庭人員審中知法犯法,一再要求我們與開發商協商(其實已失蹤),並對委託律師資格及提交的文件提出不合理的質疑,為維護東園鎮政府和開發商的非法勾當,配合其爭取時間強佔宅地,不惜編造借口阻撓我們的訴訟,胡作非為。
福建省建設廳房產局的王處長接受我們投訴進行調查,明確向謝律師說明:泉州市危房鑒定辦公室出具的所謂 “危房鑒定”仍非法行為,該單位將受全省通報批評;但他對東園鎮政府惡劣的非法行為卻有一種無力感!
3、東園鎮政府官商勾結,時以“舊城改建”為借口,再以“危改”為手段,踐踏村民的合法權益和法律的尊嚴,他們上述的野蠻行徑,非但於法無據,簡直令我們出離憤怒!
村鎮政府領導貪贓枉法,公然違反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建設部《城市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所規定的法定程式,這既非公益征地,集體土地項目也未經合法審批,沒有正當的項目建設及拆遷許可批准文件,未與我們簽訂任何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不經法定強制拆遷裁決程式,而哂孟铝魇侄瓮逼,非法野蠻拆毀我的祖屋,佔我宅地。
拆遷人(開發商)與被拆遷人(海外業主)的關係,本是清楚明確的平等拆遷安置關係。鎮政府卻越俎代庖多次帶隊,擅用國家警察力量野蠻拆毀我祖屋産業、霸佔我宅地並威脅我家人,如此野蠻行徑,豈是一級地方政府的作爲!
東園鎮政府聲稱我的産業爲“危房”,所謂的“危房鑒定”錯漏百出,絕對是偽造!即便如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也應該是由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申請鑒定,並有權自行對房屋進行修繕治理。東園鎮政府自申請“危鑒”,強行驅逐租客、野蠻拆毀我祖屋産業,人民法院不惜枉法助紂為虐,不過是為了合伙霸佔我家宅地!
東園鎮政府的種種野蠻行徑,置《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條關於保護華僑正當權益的規定於不顧,公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嚴重侵害了海外華僑的正當合法權益,同時也嚴重損害了祖國大陸政府在僑胞心中的形象!
三、我們希望在各級領導的關切監督下,問題能儘快得公正解決。
我們長年在外,一向與家鄉政府保持良好關係,支持家鄉公益建設。九年痛苦的經歷,暴力拆遷的傷害,嚴重損害我們的合法權益,期間我的家人甚至受到不公平的暴力恐嚇,無奈之下與家鄉政府對簿公堂,對於雙方來說都是悲劇! 我及海外家人都希望問題能儘快得到公正解決,相信政府能真正保護海外華僑的合法權益。爲此,我們經協商並多方諮詢,擬以下三點:
第一.制止村鎮政府與開發商的違法侵權行爲,停止在我家宅地上的任何非法行爲,賠償我方所有財物、收益損失和費用;或恢复物業原狀並賠償收益損失和費用。
第二.我家物業被村鎮政府勾結開發商以“危房”爲名拆毀,宅地仍是我們所有,政府或開發商無權霸佔!我們依法要求自己重建。
第三.依法追究嚴懲涉案村鎮領導幹部的違法犯罪行爲。謹此專呈
惠安縣東園鎮東園村旅菲華僑孫純德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業主委託 謝律師:
業主代表 黃先生10
傳真:1-604-2419753
編號 附件名稱 頁碼 備 註 欄
1 黃家物業內、外情況照片8張 附1, 2 危房鑒定報告內物業及拆毀現場
2 四份搬遷通知 附3 00年1份,03年2份,04年1份
3 東園部分規劃圖,附位置圖示 附4 鎮莊副書記出示, 文件未經審批
4 危房鑒定2份,(號 附5,6 訴訟開始後鎮政府才交出: 由東園鎮政府申請鑒定, 程序非法、內容不符事實, 未經危鑒專門認定等
5 東園村鄉親聯名簽署支持 附7,8 2份不同, 鄉親簽署蓋手印
我們對“真相”的幾點說明
--惠安縣東園鎮東園村旅菲華僑孫純德及家人
我家僑居海外六十餘年,蓽路藍縷,艱辛創業,然而無論何時,我們都沒有忘記自己的故鄉。我們早年支持進步活動,義無反顧地投入中菲友好事業的發展,積極成立和發展中菲友好團體,二、三十年前開始資助故鄉的助學、助醫、助殘等事業,赤子之心蒼天可鑒。
村鎮政府自1995年起的各種拆遷借口,均未能提供合法的文件手續,而一再以行政權力對我們施壓,配合開發商武力霸佔我產業。
據《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福建省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在服從城鎮建設規劃條件下,支持華僑、僑眷自行改建住房。我們要求申請自行按規劃翻建房屋卻未得支持,后向縣僑辦等部門求助,日縣僑辦回復道:“東園鎮舊村鎮改造指揮部的初步意見擬同意其按規劃設計要求自建......”我家即向有關部門查詢翻建手續未得回復,此後更因承包問題而種下禍根!
1999年鎮政府拓路時只是單方面要求拆除房屋,手續欠奉。因我家對面的鎮文化站等物業涉及村鎮領導工程利益等,有人屢收受利益,多次更改規劃,減少對面物業的拆遷面積,將公路拓寬偏向我家所在一側,最後鎮政府竟然要求我家拆除8.5米,而公路另一側的鎮文化站卻只需拆除2米,加大了公路之彎度,增加危險性。依靠犧牲我家的利益來換取另一些人的利益不受觸動,如此赤裸裸的偏袒,實是明目張膽。
我家多次要求重新公正核准拆遷面積,餘下面積自行改建,希望簽署有關協定後再行拆遷。這種合理合法的要求,換來的是村鎮政府變本加厲的恐嚇和2000年的暴力拆毀,並一再編造謊話,欺騙領導。
惠安縣僑辦於日回復省人大僑委會信件,指明是鎮政府實施拆遷,而公路拆遷的安置問題,待在日後舊鎮區改造時才協調解決。但是如何解決村鎮方面一直未有下文,由此村鎮政府一方面阻撓,使我們失去修建圍牆及公路商鋪的機會,另一方面又以所謂的舊區改造的名義,醞釀新一輪的強行拆除。本來,改造舊鎮區是一件有利於家鄉發展的好事,只要認真依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建設部有關規定的要求,我和家人豈有不贊成之理?
然而,法律似乎只是用來約束平民百姓,村鎮政府以及受政府支持的開發商在現實生活中是可以肆無忌憚的。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7條,開發商作爲拆遷人,應當持有充裕資金、建設項目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同時制定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以後再申請拆遷許可。然而,沒有人知道開發商到底有何合法手續? 開發商無法證明其擁有土地開發利用權利的合法文件,而對於房屋的評估則完全是單方面任意爲之,肆意降低評估補償標準,根本沒有找庖膊怀雒媾c被拆遷人進行協商。
我方物業仍合法私房, 據1990年國家土地管理局在<>,公民對原屬自己擁有的土地應當自然擁有使用權。而依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無論是集體土地使用權,還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建設調整使用土地均要對土地使用權予以補償。對此,對方卻一直不敢面對、避而不談或是強詞奪理。
我們一直希望協商解決,家鄉政府支持下的開發商林劍波警告我們:政府自會出面幫我拆房,你們告也白告! 在東園,你把胡鍧丶覍毥y統請來都沒屁用!! 果然如此, 鎮政府明知非法,仍在其通知限期前粗暴毀我家園、搶我財物,東園鎮王碧欽書記、村委書記鄭迳降热艘詣倮叩淖藨B耀武揚威,神人共憤。村鎮政府本應主持公道,協調開發商與村民之間的矛盾,但事實上卻完全站在村民的對立面,“全心全意爲開發商服務”,任何稍有常識的人都能看出來他們是在合作開發房地産!而縣政府有關部門居然配合村鎮的種種錯誤做法,不斷對我家人恐嚇施壓, 意圖迫我將家族物業拱手相讓。
日,這是祖國建設部《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實施之日,然而僅過了兩個星期,村鎮政府就可以漠視這些規程的要求與程序,公然違法暴力拆除房屋。當然,這種非法行徑絕非偶然,這與某些人多年獨霸鄉村建築工程所涉巨大利潤分不開的。
拜鄭迳綍浗鹂谟裱裕袢辗讲判盐颍瓉砉枢l的建築是非此等人承包不可的! 我和家人總算明白了爲何九年來,村鎮政府會挖空心思,絞盡腦汁,不把我家全部房屋拆毀誓不罷休的真正原因; 明白了爲何村鎮政府能夠協調一致,動用各方力量,欺下瞞上,樂此不疲; 明白了,爲何在村鎮建設的規劃上,大部分人的房屋均需拆遷,而又有一些房屋卻可以在這一場拆遷風暴中得以倖免的真正原因; 也最終明白了,爲何東園村公路兩旁由村鎮權力人士承包工程的, 均可自行翻建甚至可以多佔用土地,而我家申請自行改建卻屢屢被拒,記得曾有一位鎮領導面對村民質詢,說:按法律?我們賺什麼?! 赵账寡!!
我們家人數十人分佈海外,從事商﹑醫﹑教育等工作,面對家族物業及內地家人的遭遇,在參與協會﹑社團活動中(尤其是愛國團體活動及選舉宣傳中),感到頗為矛盾和為難,我們自己都說服不了自己!多年來爲了維護我家的合法權益,四處求助,我們吃驚的發現,在中國政府要求各級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今天,家鄉政府的行爲可以說是無法無天,令人髮指。我們衷心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尊重事實,依照法律,維護華僑的合法利益,以示政府堅定的維護公民人身與財産權利、保護華僑及僑眷合法利益的立场与决心。
30/06/2004
福建省惠安縣東園村鎮政府非法野蠻拆毀
霸佔愛國華僑黃巽南先生家鄉業產經過
日 期 主 要 事 件
’ 東園鎮政府通知公路兩旁城鎮開發, 業主要求按規劃翻建不果;未敢答允東園村委書記鄭迳降某邪;政府持續多番施壓, 期間家人悲憤去世.
鎮政府通知拓寬公路 (通知一),村鎮領導干部三次竄改公路設計報復;海外業主提出異議,不予解決.
2000’ 東園鎮政府與惠安良波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約合作對東園鎮區進行“舊城改建”的商業開發
上午 鎮、村政府干部及派出所公安人員帶隊,拆毀臨公路店面、外圍牆及大門;鎮曾慶泉副書記對我家人動用武力,非法抄家.
’ 海外十數次去函家鄉政府請求依法解決,不果圍牆被毀後不準再建,治安不靖,流氓搔擾恐嚇我家,家人憂人身安全,逃離家鄉;
東園鎮莊建平副書記強派“拆屋通知”予我家人
11.01 我家祖屋發現被人破門而入,大肆抄查,報案無下文
11.07 干部縱容,開發商派民工進入我家內打鉆探地基
11.18 鎮村領導帶隊,出動公安、邊防武警等國家警察力量,拆毀我家二層水泥店舖!
12.04 鎮政府以“危房”爲藉口發出通知(通知三),並發出通知勒令租戶于12月7日前遷出。
日 期 主 要 事 件
12.18 業主代表及律師、記者等人赴東園,鎮王碧欽書記避而不見; 向惠安縣人大及縣城建局等單位反映情況,無任何回覆。
鎮政府強行驅逐我家租客,以磚牆對我家圍堵。
業主代表等人會見鎮黨委王書記和莊副書記。鎮方面出示的文件不合法,拒予文件複印本;莊建平副書記直言“危房”文件不合法,只是恐嚇百姓的手段;
03.05 業主代表在香港與開發商林劍波先生見面,協商
下午 家人忽收到東園鎮政府的搬遷通知(通知四),擬於3月16日後採取強制拆毀行動。謝律師提出異議,我方準備在16日晚限期前騰房
中午 惠安縣政府某副縣長等及會同東園村鎮三位書記,帶領公安、邊防、工商等一百多人,非法暴力拆毀余下兩幢物業,我家財物盡失。
4月份 村民終依法作出抵制,堅拒非法拆遷; 地產商林劍波周轉不靈,刀斬外省民工,匆匆撤走;現場一片廢墟,百姓流離失所,居無定所。
5月份 委託律師正式向惠安縣人民法院提起起訴,狀告東園鎮人民政府及開發商侵權;三個星期後終獲立案,鄉親百人簽署支持。
06.21. 惠安縣人民法院行政庭開庭,鄉親們擠滿法庭,被告及委託律師無故缺席,法官宣佈休庭以後再審。群眾嘩然。
煩交: 各大傳媒 編輯部
這一段時間, 國內的傳媒終又關注受非法拆遷壓迫的苦主, 我們看了有關專題報導, 感慨萬分, 由於各位編輯記者的努力及仗義執言, 給了小百姓一點生活的希望! 在此, 我們就我家等人的物業被家鄉政府非法拆毀霸占的遭遇, 向您及貴單位求助, 盼能制止違法行為,主持公義。
我們家人分散海外, 在香港及美國家人有從事教育工作等, 面對家族物業及內地家人的遭遇, 在海外參與開展工作和協會﹑社團活動中(尢其是愛國團體活動及選舉宣傳中), 感到頗為矛盾和為難, 我們自己都說服不了自己! 我家人現不敢回家鄉東園, 我們近段數次回內地, 也是無家可歸!!
我家所受之不公平的悲慘遭遇, 只是東園鎮政府暴力拆遷的一個小片段。
由2000年以來, 我們數十次征詢內地建設部門、福建省人大、律師, 得到的資訊是: 應與合資格的開發商平等協商解決。由於開發商的資格是協商的條件和關鍵, 包括法定需經足夠程式審批的文件、資金證明等。如果我們和不具資格的開發商簽署所謂的拆遷協議, 在法律層面上我方的權益和協議的合法性存在相當大的風險。可是, 開發商和甘為打手的村鎮政府, 都不願真正公開持有的合法審批文件, 也不和居民公平協商簽署協議, 他們只是要“拆!拆!!拆!!!”,
在本工程中, 只是開發商的商業開發行為, 根本不存在公共利益和國家建設的問題, 故此應以市場平等規則協商。村鎮領導甘為開發商的打手, 他們明知手續完全不合法, 就由政府出面採取各個擊破的辦法, 做生意的就用公安,商檢來騷擾, 有公務員的就用單位施壓調職,撤職, 流氓威嚇等等, 不行的干脆屢次召來公安及邊防武裝部隊, 打砸強拆, 而上級單位又不予正視反而支持, 百姓流離失所, 苦不堪言!
為了開發商的利益, 他們出盡法寶對付上級的調查和媒體的查詢: 利益引誘(公職人員,記者,律師等), 編造謊言(報告信口雌黃), 行政施壓(甚至由縣長一級及縣府主管職能部門領導施壓,恐嚇), 法院拒受理行政訴訟和証據(房屋)保全申請等手段, 把東園鎮造成滴水不進的獨立王國, 為所欲為! 他們如此熱衷推行工程卻不準我們按規劃重建, 如此不擇手段一意弧行, 不是一句簡單的“求政績”就可以敷衍過去的,其背後存在著各種利益的糾葛、私欲的膨脹和權錢交易的肮髒黑洞才可能是最根本的問題。鄉間某些主要領導插手建築工程秩”├, 開發商林劍波也親口向我証實了干部承包工程!
在村鎮政府的主導設計下, 先是將經東園村的原杏秀公路墊高近一人高, 以公路形成對村鎮商業中心的包圍, 公路如池塘的堤岸, 村鎮商業街道中心卻成池底, 每當雨季即水淹東園街, 商鋪苦不堪言, 而他們就大可利用人造“水浸”的借口, 輕易進行拆遷工程, 整個東園的商業中心地區的“改進”就可以為所欲為, 成為他們的囊中之物!
由於他們的非法行政得不到百姓的支持, 百姓在村鎮政府及黑勢力威嚇下, 99年至今, 終被斷斷續續拆了六十至七十戶(東園後街“鍋仔鋪”四十七戶) , 位於東園商業中心及街道約三十戶, 約有一半仍未簽協議, 隨著村民的法律意識的提高, 拆遷工程更是遭百姓的劇烈反對。 如今: 遭非法拆遷的百姓不能自建又無安置, 流離失所,苦不堪言; 覺醒的無辜村民誓死保家園(有村民因反對拆遷被公安刑拘15天!), 苦苦支撐; 主力承包拆遷工程的東園村委書記鄭迳揭騻吮恍淌峦ň, 大快民心; 注冊資本僅300萬的的開發商良波地產(林劍波)逃之夭夭, 無影無蹤; 村鎮干部卻只做他們的發財夢, 以權力的傲慢和冷漠, 對百姓的請求和疾苦不聞不問, 被拆遷百姓不知何處可安身! 可憐東園商業區己被拆毀的大片房屋, 一片狼藉, 恍如戰後! 下雨天更是水淹七軍, 商鋪叫苦連天! 東園的鄉親說: 還沒和陳水扁開戰, 人民政府先把我們的房子扒了! 王碧欽(東園鎮書記)真是備戰倍荒為人民(幣)!
東園村鎮領導的土匪行為, 肆意踐踏黨紀國法,天理難容!
1.我家宅地仍祖遺田地!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東園村鎮政府及開發商未能出示合法征地批准文件,征地程式不合法。
2. 違反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十八條有關房屋拆遷的規定, 東園村鎮政府未經聽證裁決,擅自拆毀我房屋,嚴重違法侵權。
3. 違反建設部《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和第十四條有關房屋安全鑒定的規定, 東園鎮政府非原告房屋的使用人,又不是受理危房糾紛的裁判機構,無權擅自將我家的房屋鑒定爲危房,也不存在爲公共利益而拆除房屋的情形。事實上,鎮莊建平副書記明確也表示所謂“危房”鑒定實爲幌子。東園村鎮政府及開發商實際上是爲了商業開發利益而以危房爲由強制拆除我家房屋。而且,也從未將所謂的危房鑒定文書向我們出示,更從未在強制拆除房屋前將該鑒定文書送達業主。他們的行為根本無法律依據!
4.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第十三條關於國家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在國內私有房屋的所有權的規定, 我家作爲旅居海外已六十年的華僑,家鄉政府非但不依法保護華僑合法權益,反而強行拆除物業房産,實屬非法行政。
東園村鎮政府這種無視法律尊嚴﹑政府信用和公民合法權益的失控惡行的發生和持續, 在胡溫新政一再強調“依法治國執政”﹑”以民為本”的今天, 是莫大的諷刺和絕對的背叛!。
我們渴望終有一天, 事情會得到公正的解決--賠償損失, 我們自資重建, 嚴懲違法者,真正體現“以人為本”的精神。
謹此專呈。
惠安縣東園鎮東園村旅菲華僑孫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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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書記該坐牢!!騙子!!福建省惠安縣東園鎮村政府也是如此官商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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