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解面对面的时间我的律师是不是也应该到场

在律师事务所付了一半的一审费用,现在法院调解成功,已经结案,而委托律师完全没有参与过程,该如何付费?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委托代理合同为一般代理,“协议有效期至(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我付了1500元,全部代理费应为3000元。因为之前签的是一审代理,现在是调解结案,请问,现在这个费用应该如何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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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减半收取了诉讼费用,退还给我了! 律师这边是不是也应该这样!
外地网站转载我的论文,如何请当地律师代理,流程怎样?有何风险?是否委托之前一定要亲自去律师事务所?
扬州胜强律师事务所律师脏灰伪造"委托书","代表"上诉人与中级法院了结上诉案.上诉人面呈中院上诉状2007年12月起,11个月后没有得到任何消息,于是2008年12月中旬追问中院才得知案件已莫名其妙了结,上诉人应当怎么办?{上诉人从未委托过任何人}
07年的联通卡欠费
三个月500多元
而11年 6月收到律师事务所的欠费通告
告知欠费1700多
咨询所发通告事务所 事务所都不知道什么原因我要交1700多
请问联通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啊
RT:夫妻双方感情不合,离婚迫在眉捷,现在女方想委托律师,但不知道如何找律师,程序如何,起诉状又是如何写呢,女方现在在合肥地区,被告也是合肥地区,想寻求委托一名合肥地区的律师。
我一个朋友参与了群体打架斗殴将人致死,但是他在现场没有动手伤人,现在派出所已经将人带走调查,请问会怎么处理呢?? 现在已经拘留15天了,派出所没有任何答复,只电话通知说他参与打架,把人打死了。
我的意思是案件结案后收取诉讼费用时简易的应当减半,减半后调解结案的应当再次减半,仅收全部案件诉讼费用的四分之一还是简易又调解结案的只减半一次,收全案费用的二分之一?感谢大家
我连初中都没毕业,只读到初二,连毕业证书都没的、。我现在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我想问下我要怎么样才可以成为一名律师。我听说考律师证要有本科以上的文凭。请问如何考的到本科文凭,自学的话是不是要从高中在到大学到专科才可以考的本科、我年龄也已近25了会不会太大了点?如果我先自学中国宪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到都有定了解程度了,去参加司法考试,是不是一定要有本科文凭才可以?如果真的没有可能成为一名律师。那成为律师副手要具备什么要求和能力。请好心人给我详细解答下,...
最近我同事有接到北京闻到律师事务的律师函,关于论文侵权问题,他们说可以帮助协商、调节。请问是真的吗?网上怎么说他们骗人呢?
签约了委托合同交了部分费用 没有立案 律师费还退吗
签约了委托合同交了部分费用 没有立案 律师费还退吗我去年十月份出了车祸,找了律师准备打官司的,后来在法院调解了.调解书下来了,我的代理律师迟迟没有去_百度知道
我去年十月份出了车祸,找了律师准备打官司的,后来在法院调解了.调解书下来了,我的代理律师迟迟没有去
找了律师准备打官司的,我就和我找的代理律师说了叫他帮我把材料交上去,后来我的代理律师说让我把刚刚和我联系的对方理赔的人电话发给他.调解书下来了,后来在法院调解了我去年十月份出了车祸,我的代理律师迟迟没有去拿,在后来对方理赔的人叫我以后有什么问题直接和我的律师联系是什么意思,我拿到调解书后怎样做才能拿到理赔款,直到对方的保险公司给我打电话说我的材料还没有交上去,他们陪不了款
纯经验手打,他是你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也授予他这个权利,所以保险公司的说法是没有问题的。你现在能做的就是催促你的律师尽快提交关于赔偿标准的证据资料,也是需要时间段的。第二,中间可以询问你的律师进度。当然了,关于赔偿款,在本次事故中,但是赔偿支票上没有你和对方投保人的亲自签名,谁也拿不走这个钱,所以大可不必担心钱被律师拿走,然后等待保险公司回话,材料交上去保险公司也是有程序要走小可和你委托的律师一个职业,就有事直接问律师,你既然委托了律师。第一,虽然你全权委托了
谢谢您的细心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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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是生效的法律文书,保险公司无权拒绝付款的。尽量准备齐他们要的材料,不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法院调解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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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我该如何保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太太请的这个律师说话是否客观,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他应该调解才是,为何提出这样的要求?如果他起诉我是按照什么样的程序来,他也没有约我见面,我该-找法网()
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我该如何保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太太请的这个律师说话是否客观,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他应该调解才是,为何提出这样的要求?如果他起诉我是按照什么样的程序来,他也没有约我见面,我该
2004年3月,我准备辞职自己经营一家公司,当时我的未婚妻处于无业状态,所以,我想共同经营省得麻烦,于是在4月委托一家中介公司代为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当时考虑还未结婚,而且未婚妻对我所经营的事业什么都不懂,还为了杜绝今后出现更大的麻烦,所以在办理工商登记时,经过协商由我的父亲担任大股东,占90%比例,我的未婚妻占10%股份,同时担任法人代表和总经理,由于父亲当时不在广州,故当时签字由中介方代为签字,日执照办了下来,后续经营基本由我和未婚妻经营,出资,渠道,业务等由我来主持,同年8月5日我和未婚妻办理了结婚手续,今年的3月份开始我们开始出现断续的争吵,两个人一直有隔阂存在,至日,争吵达到一个高峰,当时她私自从银行提取3万元,并在未告之我去处的前提下到湖南凤凰旅游一个星期,取款理由是12个月的工资按每个月2500元支取,回来后,由父亲出面进行教育,后有悔改,我们两人关系有所缓和,至今年9月,我妻子认为还有个绝妙的转移资产方法,就是提出和他人共同出资在深圳投入另外一个产业为借口准备将公司现有资产取走一半,我当时没有同意,后来觉得为了不影响夫妻关系考虑可以去投资,但是拿出多少投资才好,谁知她认为我不给他钱,就以再次离婚并且要公司解体为威胁我,我实在没有办法,将父亲请到现场,这次我的老婆变本加厉,于9月16日将公司所有证件,执照,印章,都统统拿走,并且告诉工作人员公司要解散了,你们被解雇了,然后于次日将我家中她的东西统统拿走,并且将手机关机,然后通过其亲戚的朋友一个可能是律师的,当时是通过一个手机打电话给我,说是受了我老婆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提出三个要求第一:离婚,原因感情不和。我说感情不和就要离婚吗,律师说感情不和有很多原因,可以提出的第二:要求将公司资产平分,我赔偿其30万,我说为什么这个数字,律师说什么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我想我一个贸易公司何来无形资产,而且帐面一共20多万元还加上税和应付货款,我觉得这是在敲诈,第三:将公司解散,清算,我说为什么,律师说是当事人提出的,我说我是正当经营,而且大家开创一个事业不容易,要讲道理的,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夫妻在协商解决,希望还是双方协商,我会努力做到合理公平的,然后这个律师说叫我第二天给他电话,结果我打了很久没人接听。但是现在公司所有印鉴,都被我老婆拿走,并且处于关机状态,她告诉她所有的亲戚朋友说我不对,我是因为广州市人才引进成为广州人的外乡人,我父亲是高级工程师,我的太太是广东人,可能亲戚朋友都是本地人吧,势力比较大,我很害怕的,现在我打电话也不接。这里是一个合法经营,并且蒸蒸日上的势头的公司,所有经营活动都受到阻碍,我想即使按婚姻法,公司法规定,大家协商也不至于闹到这样吧,所以为了公司的利益和我的利益,我现在该怎么办!
张启军律师
广东金粤律师事务所
1、你是否同意离婚;
2、同意离婚也是分割你与妻子的共同财产;
3、公司是在你们结婚前登记注册的,你妻子10%的公司股份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4、因此离婚也不必解散公司,你妻子的作法已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公司的损失应由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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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否能强制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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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否能强制进行调解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也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法律咨询:您好,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否能强制进行调解?法律网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否能强制进行调解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也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根据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您好,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否能强制进行调解?法律网律师解答: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所谓自愿,指在调解过程中,必须是当事人双方完全自愿,不得勉强,不得用任何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的方法,更不能“以判压调”。自愿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当事人双方在诉讼开始时就自愿调解;二是当事人双方在诉讼开始时或者进行中本不愿进行调解,经过审判人员宣传法律,化解矛盾,使当事人双方心平气和,互相谅解,经过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后一种情形在实践中大量存在,它不同于勉强或者强迫当事人进行调解。审判人员对有可能调解的案件,应当积极作好当事人双方的工作,在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所谓合法,即调解应当以法律为准绳,调解的程序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比如调解的内容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调解协议必须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制作成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当事人双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调解只有自愿、合法,才能保证调解的质量,真正做到宁事息讼,不伤和气,增进团结。强迫、违法调解不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甚至容易激化矛盾或者增加新的矛盾。相关: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虽然在各个历史时期有所不同,却共同地存在着如下明显缺陷:(一)过分强调以法院为中心,忽视了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作用。各个历史时期的审判政策一般都只是从法院角度规定法院调解,却没有规定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主动调解角色,也没有规定当事人达成调解的任何激励机制。例如,在法院调解中,律师的地位等同于当事人,同属调解的对象,调解的结果只是法院的考评成绩,对争议各方并无任何实际利益,因为无论是判决结案还是调解结案,法院的收费都是袋袋平安,并无区别。(二)重视法院调解演变成追求调解结案率,最终导致审判实践中为追求调解结案率而偏离法律追求公正、公平的审判价值观。重视调解本身没有错误,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调解机制只是提供给争议各方一个和缓的解决方式,法院只要依法引导各方调解,给各方调解提供方便,对各方调解结果给予司法支持等等即可,至于以调解方式结案及与此相联系的调解结案率其实不能成为法院追求的价值取向。笔者认为,法院存在的价值是公平、公正地定纷止争,达成这一目的无论调解方式还是判决方式均同等重要,并不存在孰重孰轻的问题。遍查古今中外法制史,笔者尚未发现以调解社会纷争为存在价值的审判机构。如果把调解方式凌驾于判决方式之上,将调解结案作为最佳结案效果,将最终导致审判人员为达到调解目的而忽视事实调查,忽视是非曲直的认定,片面进行调解,即使没有强制成分也会使得审判机关偏离自己追求公平、公正的价值理念,使得法院无法以是非分明的判决方式对社会发挥警醒违法、惩戒非法行为的作用,审判工作最终将走入误区。(三)审判人员将调解结案作为新的审判价值取向,使得审判人员与经办案件发生特殊的“利害关系”。我们知道,不论何种社会,通过法院审判使得正义得以彰显,罪恶得以惩戒,过错得以处罚是诉讼程序的最终目的,其中诉讼程序的灵魂就是公正,无论是程序公正,还是实体公正。为了达成这一目的,法官自身必须远离当事人争议利益,为此,各国都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回避制度。经过回避制度的过滤,应该说争议各方基本上获得了解决双方争议的平等的程序氛围。然而,在调解结案率与法官的业绩升迁挂钩后,这种经过回避制度过滤的平衡被打破,因为经办法官已经与本案产生了特殊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不在于法官与争议实体利益之间,也不在于法官与一方当事人之间,而在于法官与结案方式之间。只要经办法官认为调解结案会影响自己的奖金、升迁,那么,无论原告还是被告,凡是妨害经办法官达成这一结案方式的一方都会被视为对法官利益的威胁,因而不可避免地被经办法官置于不可信任的地位,个别不顾原则的法官甚至可能因此采取判决报复。因而,不仅没有缓和社会矛盾,反过来还会使人民群众对法院失去信任,从而违背了制定法院调解制度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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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去法院要求调解,原告是否要接受?
请问这是什么意思?我请的律师说,调解和开庭审理一样的有效果,我要交更多的钱,力劝我去调解,都可以达到我打官司的目的。你们觉得这律师有问题吗,掇刀区法院将不受理我的案子,被告要求调解。并且说,我的案子将被转往东宝区法院办理,不要开庭,让我去法院调解我的律师告诉我,他的意思就是说在东宝区,如果我不接受调解
提问者采纳
调解不了。一般能调解的案子法庭会先建议你们调解这是司法的办理程序,在开庭审理。你可以先调解
本来应该是3/21日开庭的,但是3/20日法官打电话给我说,不用开庭了。我们去找律师,律师说案子现在已经结束了。这是怎么回事?
这要看你之前有没有和律师签署一个委托协议,如果有,着是他觉得可以调解.代表你庭外调解了.,,如果你对调解结果不满意.你可以重新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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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做法没有问题,民事案件以调节为主,你可以权衡自己的利益决定是否接受调解。
调解是解决诉讼的一种方式,往往在化解矛盾上调解更为有利。但一方不同意调解的,不可强制调解!如果调解能达到诉讼目的,调解不外乎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
原告可以自己斟酌决定是否同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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